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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特战队9好词好句锦集60句

时间:2021-05-31 20:08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在我的书架里,有许多会让你看过一遍,还想再看的很多书,如《脑筋急转弯》《十万个为什么》《四大名著》《奥数》《父与子》.......好多的课外书,这些书让我走进了解知识的海洋,可都是我的宝贝呢,但在这些精彩的书籍中,我还是最喜欢《脑筋急转弯》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锻炼人的逆向思维和迅速动脑思考。

当打开这本书,自然会看到第一页就出了这样一道题:《新华字典》里有多少个字?不爱思考的人会随口而出:很多数不过来的字呀!其实并没那么难,动动脑筋就会知道,答案就是:四个字!因为新华字典里不就是有新、华、字、典四个字嘛!哈哈,动动脑。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吧!

“一个家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这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喜欢读书,因为书是开阔视野的海洋。我的书有很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它里面装满了知识,只要翻开它,就会看见它神奇的大千世界。

有一次,妈妈在收衣服的时候叫我帮忙,只见妈妈拿来一件衣服,嘴里念叨着:“怎么每件黑衣服上都会有苍蝇和蚊子的粪便呢,真是奇怪了。”我把衣服拿来看了看,还真是这样,这是为什么呢?我就去请教我的老师——《十万个为什么》,看完以后我恍然大悟。原来,蚊子多半喜欢弱光,因为黑色衣服反射的光线比较暗,而蚊子正好喜欢这样的光线,黑色容易吸收太阳光,穿黑色的衣服会比穿浅色的衣服感觉热,流的汗也更多,汗液里含有一种叫乳酸的物质,也是蚊子喜欢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享受知识带给我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有人喜欢栩栩如生的《水浒传》,有人喜欢活灵活现的《西游记》,也有人喜欢无所不知的《十万个为什么》,我却独爱那充满知识的《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主人公是一位落魄的印度王子,那时候侵略者抢走了它的国家,杀死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他痛恨侵略者,改名为:尼摩,并与世断绝关系,秘密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潜水艇,畅游海底的故事。书中他畅游了红海、地中海、太平洋、北冰洋……。其中,最使我感动是:在南极极度缺氧的时候,只剩下潜水服的氧气罐里还有丝丝氧气,身为船长的他没有去多吸一点氧气,而是让其他船员去吸,共同鼓励,争取生还的机会,他的这种以身作则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我。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他同时也让我明白了: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如果努力做,就肯定可以做到。你们也读一读这本《海底两万里》吧,在这本书中,你不仅可以学到丰富的地理和科学知识,还可以让你畅游在无穷无尽的海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从一段故事开始的,我们的童年不能没有故事,丰富多彩的故事应该陪伴着我们的一生。

所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改变你一生的小童话大启发》,在读的过程中,我培养了情感,丰富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明白了道理,懂得了人生。读 这本书,真是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在每段寓言后面,都加了一段大启发,对除了让我们领会文章的主旨外,对题目是否吸引人,也做了适当的点拨,让我们明白文章的题目就是文章的眼睛。 比如,《还欠款》,这篇寓言就告诉人们,在具有法律效益的书面材料上,下笔写时,要慎之又慎,尽量避免多音字引发的歧音的词语,不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说到底,要学好语文每 看完一篇文章,都会在人们脑海中,展开形象的画面,引发人们的无限遐想,在乐观健康,优美动听的故事里明白一个又一个道理,其中蕴含的道理,都是通过细节表现出来,便于我们了解,这可能就是人们所说的“寓教寓乐‘”吧!这里面的题材广泛,寓言深刻,内容丰富,故事精彩。

希望大家去看一看,因为,那里展 现了一条宽广的五彩路,一个充满阳光的世界,正像这本书的名字一样,真得像书的名字有一样,可以“改变你的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暑假,妈妈带我买了一本《牛顿》的书,我迫不及待地把他看完了。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牛顿曲折而壮丽的人生历程,展现了他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执着追求。

我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牛顿在学校里的功课很差,性格沉默,爱好幻想,几乎没有出众之处。

有一天,牛顿把自己做的小风车拿到学校去给同学们看,一个学习成绩一贯优良但十分骄横的学生跑过来,夺过小风车摔在地上,用语言加以讥讽。这个侮辱惹得牛顿大怒,这件事对牛顿的影响很大,从此以后牛顿决心在功课上要超他,牛顿立刻付诸行动,他对每门功课都认真学习,专心致志地努力学习,很快学习名列前茅。

读了这本书后,我非常佩服牛顿,我更加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初遇见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了:在蓝蓝的海中,一位王子沉睡着,小美人鱼抱着他的头,看起来是那么美丽。它的书名叫《安徒生童话》。

翻阅着这本书,从《海的女儿》到《野天鹅》,再停顿于《夜莺》。童话中的细节是如此的贴切,让你不禁联想到自己的生活。

在《蓟的遭遇》里,安徒生写了蓟(花)长在篱笆外,却向往花园和花盆,可一直等到最后一朵花被镶入画框,它也没能离开原来的地方的故事。在朴素的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分明是父母对孩子的爱啊。“只要孩子们去了好的地方,做父母的哪怕是待在篱笆外面,也没有怨言!”读到这儿,我的眼眶湿润了;大概是前天吧,我和妈妈因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了起来,现在想想,要是我当时换一种心态,换一种语气,多体谅妈妈一点儿该多好啊。

在《癞蛤蟆》中,安徒生写了一只小癞蛤蟆周游世界,却死了的故事。在小癞蛤蟆的眼中,天是一望无际的,它总是渴望着爬得更高,也希望拥有妈妈所说的那颗宝石。但是他并不知道,他已经有了奋斗渴望的“宝石”。现在回想起来,以前做事我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此时的我是多么羞愧!

悄悄地合上这本书,走到窗边,呼吸着新鲜空气,享受着书带给我的无穷知识和无限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也能让我们情绪舒畅,从小,妈妈就给我买各种各样的书,从我认识很少的字到此刻,所以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如果你不开心就看书吧 !

我喜爱看书所以我是不会不开心的,我看过好多好多的课外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是[小巫婆真美丽之住在好玩街];故事的主人公是活泼好动的真美丽,通常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小时候因为贪玩她还吃过老鼠屎呢!虽然她好动也很淘气,可她的爸爸从小就教育她,要助人为乐!勤思考的好习惯!有一次真美丽发现一位老奶奶的东西撒了一地,她快步跑过去帮忙奶奶捡来,看着老奶奶脸上哪感激地微笑她笑得可开心了。

看着书中的小主人公,不由得想起了我自我,我不也很活泼好动淘气吗?看着看着我自我好像是书中的真美丽了;我淘气的让小鸡游泳;想着鸭为什么早上不打鸣?院子里的狗狗为什么不下蛋?我真的把自我融在这书里了。我喜爱看书,可我最喜爱的还是这一本。

我也要像书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活泼好动,勤思考,帮忙他人做个桃仁喜爱的好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这些都是关于书的名言。你可知道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没有了书等于我们没有了知识。我读过《格林童话》,《童话大王》,《少儿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打开我精美的图书,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福精美的图案,配以文字描述,教我大自然的奥秘。内容新颖,简单明了,引人入胜,使我爱不释手。一次游玩中,看到一朵每丽的花,我想这是什么花呢?回到家中,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找到答案。原来是月季,属蔷薇科,多年灌木,枝叶光滑无毛,但皮有刺。花期长,香味淡雅或浓郁,品种可达万种以上,被奉为:“花中皇后”。月季花朵硕大,色艳丽丰满,有红,白,绿,紫等几种颜色,而且十分清香宜人。是天津的市花,深受老百姓喜爱。从此我不知道的问题就去找《十万个为什么》,找到所需的知识。

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万物的奥妙,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一本健康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健康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健康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健康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

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战狼观后感1

《战狼》是一部国产影片中本就不多见的特种兵题材电影,也是一部虽然说不上完美,却绝对见着诚意的作品。尽管故事情节非常单薄,细节处理上也偏于戏剧化一些,可是这些不足背后隐约可见的真实因素,却依旧是让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同我看一场的观众都是年轻男性,甚至可以说是男生。也许,这样的影片更对他们的口味,容易讨得他们的欢喜。但是,这种硬汉型热血片从来也是我这个白羊女的心头所好,也许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个英雄梦,梦想自己身手高强百折不挠拯救世界,也许,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份英雄情节,不管她们信不信荧幕上的故事,但依然轻易为里面的英雄心折。

《战狼》中的动作场面相对而言还是很真实的,并没有太多艺术化、影视化,虽然难免被内行人看出毛病,但是作为外行,我看得很欢喜。一招一式,一言一语,有着硬朗朗的豪气,也有着笑嘻嘻的痞气,后者和前者融合,才是更有烟火气的英雄。

冷锋这个角色在电影中依旧起着个人英雄色彩,但是比起吴京的第一部作品《狼牙》,他就像是一匹进了狼群的孤狼,虽然锋芒仍在,却学会了团队合作。我最近看了几部特种兵题材的小说,虽然都是已经艺术处理过升华过的再创造,可是每每心里依旧很受触动。魏巍曾经写过《最可爱的人》,在影视剧作品和书籍作品中,军人依旧当得起这个赞誉。不是每一份付出都可以被铭记,不是每一个牺牲都可以成永恒,更多的是那些连名姓都没有留下,连面容都不曾被记住的无名氏。

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副漫画——一边是鸟语花香,一家人幸福的散步。另一侧,却是被荒草黄土掩埋的战士尸骨。虽然如今不是战争时代,没有连天的炮火,慌乱的流离,我们看不见的牺牲也从未停止过。不是每一份付出都会有回报,但是每一份都应该被记得,哪怕不是被单独记得,只是记住有那样一些人。

从故事来说,《战狼》其实是个“小故事”,无非就是毒枭老大为弟弟复仇惹起的祸端,但是由小见大,“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是一种烈烈的卫国情怀。“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还有哪一种牺牲比这一种更值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还有哪一种思念比这种更让人痛彻心扉?

也许《战狼》中的壮烈不能与抗战片中的英雄们相比,但是同样值得尊重。也许《战狼》只是吴京的一个梦,可是谁又能说这不是国人的梦?

我一直觉得吴京的身上有种“狼”气。出道时那个天真纯良的功夫小子,在磨练中成长为如今的战狼。《狼牙》中的杀手角色还让人觉得有些过于个人YY英雄化,《战狼》中的冷锋便已经非常真实可爱。他在《男儿本色》中出演的那个冷血冷面杀手天养生,曾经就让我觉得很像一匹孤狼。尽管杀人不眨眼,算得上凶狠狠毒,却是那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个中原因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可能是天养生身上的一些东西很触动我。《杀破狼》中的那个角色,几乎没有“性格”,出场就是杀杀杀,刀刀见血,出手必死人。那个角色身上便只剩下了狼的凶狠,除此之外,都是残缺。那个角色是不完整的,戏份被减到那么少的他,只能有限的展现一个点了。从《狼牙》到《战狼》,中间已经可以说是“飞跃”,也期待吴京的下一部作品。

战狼观后感2

冷锋,我想对你说“冷锋”。我遇见你的时候,是一个周末。你是个英俊的年轻人。那时你是中国军队的狙击手。他因在与武装罪犯的战斗中违反纪律而被调到狼战士中队。在你的一次演习中,你的战友牺牲了。你发誓要为你的战友报仇,一路追到敌人的后方,一次又一次地躲避危险,最后完美地完成了任务。

冷锋,你的第一印象是“酷”。当你躲在塔里,一动不动地瞄准敌人时,我惊呆了。但是你的风格非常感人。为了救你的战友,在你可能退出军队的情况下,你会毫不犹豫地违反纪律开三枪,穿墙藏匿并杀死武装毒贩。当被问及像这样违反纪律是什么感觉时,你大胆地说:“拯救战友的感觉真好!”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让我热血沸腾。

冷锋,你的军事素质也很高。在狙击手的监视下,你敢轻装上阵,避开敌人的火力。踩在地雷上时,你应该冷静下来,用后空翻来避免地雷爆炸致死。当你与敌人战斗时,你会用你一生所学的招数来勇敢地击败敌人。你的这些特殊能力是普通人无法企及的。这些能力也为你的荣誉和荣耀做出了贡献。

冷锋,我比你差多了。平日里,我胆小怕事,不敢和陌生人或长辈打招呼,这与你的英雄主义和自信心理形成鲜明对比。你的忍耐力很长,我经常半途而废.与你的`许多优点相比,我感到自卑,但这也给了我更好地发展自己的更多动力。

冷锋,谢谢你带给我的一切:坚持、团结和对自己的新看法。

战狼观后感3

在期待中迎来了吴京的新作《战狼》,早已远离愤青年纪的我也不禁因为这部电影再次热血沸腾,直到离开电影院,头脑中依旧回想着那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回头看《战狼》,尽管故事情节上有点俗套,但在剧情结构上丝毫没有拖沓之感,本身这部电影也并非文艺片之类要表达什么特殊意义,简单的故事让它的核心关注点更加集中在精彩的打斗和战争场面上,而以集体乃至国家荣誉作为推动剧情发展的安排也算符合军事题材电影的特征。影片没有过多在剧情上花功夫,以冷锋(吴京饰)的人物命运为线索,通过一段简短的开场展开了故事,也顺带给这个刺头士兵一个全方位的描写,身手敏捷、思维活跃果断而自信。

真正精彩的是在冷锋进入战狼中队之后,号称中国军队中精英中的精英,战狼部队就好像它的名字一样,与狼战斗!从声势浩大的新兵接待就可以看出,影片放弃了那种扮猪吃老虎式的文火慢炖,无论是战狼中队还是冷锋,都展现出一股气势凌云的锋芒,即便是面对一群狼也丝毫不畏惧,特别是冷锋身上那种迎难而上直取狼王的果断,全面展现了现代军人的气质。

而战斗也是从一次实战演习开始的。虽然对于军事演习我们早已见怪不怪,但那些形式化的战斗演练还是让我们眼前一亮,《战狼》所展现的并不是一般意义的军事化训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影片中的战斗其实已经非常接近目前军队的实战。而实战的场地也十分独特,不仅视野开阔,原生态的热带雨林也让战斗显得更加震撼,在3D效果下,随着人物的奔跑,那一段段被炸飞的树枝和一颗颗溅射的弹壳直逼眼前,即便是身为男人的我偶尔也被吓到,看过不少3D电影,还是第一次体验军事题材的3D电影,自然格外刺激!

好戏还在后面。冷锋同猫王(斯科特·阿金斯饰)的王对王是整部影片的高潮。一个是中国特种兵,一个是美国海豹突击队特种兵,两人的丛林对决可谓惊心动魄。但因为冷锋面对的是荷枪实弹的雇佣军,己方的空包弹本已劣势尽显,加上有心对无心,猫王的首次出击险些要了冷锋的命,可他的好兄弟却没能躲过这一劫,前一刻还在打屁吹牛的兄弟此刻却化作冰冷的尸体,而敌人好似玩一般地来去自如,对冷锋,对中国军人来说,这无异于一次狠狠的打脸!

回过头来想想,这种类型的电影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在于如何控制电影的情绪。如此时此刻的国耻私怨的转换,一场原本有惊无险的演习因为猫王的降临成了两个国家尊严的较量,虽然不是大规模的XX,但通过先前的铺垫和猫王一系列挑衅和戏虐的言语,以及队友的尸体,激昂的背景音乐和旅长“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的宣言,整个影片的情绪被推向最高点,士兵们纷纷换上实枪实弹,而前方是他们夺回尊严和仇恨的战场。

虽然影片《战狼》说不上经典,但凭借着吴京个人精彩的打戏以及中国首部3D版XX电影,可以说足以称得上是好莱坞级别的大片。故事上的俗套在紧张刺激的节奏和详实的打斗内容的掩盖下确实也无关紧要,加上影片确实也弘扬了中国军人敢战善战不怕战的形象,在先抑后扬的表现形式下,看得人动魄惊心。

战狼观后感4

今天,我们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军训,为了明天的效果可以更好,校方决定让我们观看一部关于军事的电影——《战狼》。在看完电影后大家都感触颇多,我也不例外——这部电影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军人的团结以及伟大。

这个电影的主要内容是:故事主人公冷锋在一次任务中为了救自己的队友而犯下了错,被上级痛骂了一顿后被罚到了战狼队接受训练。在一次实地演习中冷锋已融入到这个队伍中然后接受一系列挑战,后来外方入侵,冷锋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队友被敌人枪杀,他鼓足了勇气与队伍一起抵抗敌人。最终以团结的力量击退了敌军,冷锋又回到了部队……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是:六个队员在演习时遇到了一群狼,那几头狼眼里闪着亮光,锋利的牙齿上下咬动,口水也在不停地往下流,它们如饥似渴,像几天几夜没入食过似的,在人群中觅食。看到这样的几头狼大家虽然心中还是有几分害怕,但还是努力克服,与一群饿狼相抗争。他们统一端上步枪,用步枪的尖头去刺狼。一不小心,那只饿狼扑到了一个队员的身上,冷锋毫不犹豫,他立刻扑在那只狼身上与那只狼作斗争。随后又用步枪刺死了它,其它狼都吓跑了。我也真真实实地从中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

“团结”就是一个集体结为一心,说到这我不禁想起了今天的军训,因为太阳暴晒的原因,大家都零零散散。整日都心不在焉,好像就没有一分钟大家的心弦在一起过。教官教我们正步的时候需要抱腹,两只胳膊都要碰到别人,但大家都因为害怕退退缩缩地,一点都没有军人的威严。我们在迈开腿向前走的时候,大家都各走各的,教官喊“立定”时,人都是前一个后一个没有一排是整整齐齐的。想到这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好好反省自己。

说到“伟大”,从古至今有多少例子都在为伟大这个词添光,有的是为别人,有的是为家庭,有的是为了国家,在我的理解中伟大也有奉献的意思。而我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都是为了人民而每日每夜的像魔鬼般的训练,寒冬腊月他们起早贪黑地训练,只是为了有一天可以保护祖国和人民,光凭这一点就值得所有人尊敬。

人,因为团结的力量,在这个战火连天的世界中生存下来,也因为团结我们彼此更相信彼此。

啊!军人们的相互团结这难道不是他们的最大的光荣吗?

战狼观后感5

主旋律不是一个新词。1987年提出“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至今已三十个年头。《湄公河行动》开创了主旋律电影的第三个阶段,开始具备市场自主性。而今年暑期火爆的《战狼Ⅱ》以近乎甚至超越欧美大片的水准,无疑又将主旋律提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主旋律电影要达到如此高的水准,是很不容易的。既然是主旋律,就是要“以弘扬党、国家和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为主要诉求”。我们看到的许多老片子都是主旋律,但是从电影的角度而言,确实差距悬殊。难怪有电影人疾呼“要拍好主旋律电影,首先得拍好电影”。而过分追求市场效应,削弱甚至忽视主旋律恐怕也非上策。“建国、建党、建军”三部曲作为主旋律“标杆”,却总是褒贬不一,也被人贴上了“数星星”、“无主线”、“情节怪”等标签,就连今年暑期热映的《建军大业》也受到了演员形象与实际形象不符等诟病。由此看来,《战狼Ⅱ》确实意义非凡,它的成功不仅在于生动丰富的情节,更是因其把握了当今世界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的家国情怀两大契机。

当今世界,复杂多变,地区战乱,频有发生。而中国在坚持不侵略、不称霸的同时,积极维护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作出了卓越贡献,体现了大国风范。这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影片中冷锋(吴京饰)手举五星红旗,卸下武器,带领车队驶过战斗区,红巾军(反政府武装)无一冒犯,冷锋坚毅自信的神情与红巾军们的胆怯畏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何冷锋在两手空空的情况下走过敌人的荷枪实弹,能够如此笃定决绝呢?就是因为那面五星红旗。中国,早已从一个落后挨打的“沉睡的雄狮”中醒来,日益强盛的国力使五星红旗成了保护中国侨民与非洲难民的无声武器,红旗背后,是强大的祖国保卫着他们的生命。所以,今日之主旋律,不一定是在中国军队与雇佣军、反政府武装等正面交锋最终取胜中表现,也可以从中国人民保护侨胞、保卫地区世界和平中体现。总之,着眼于新时代祖国的迅猛发展与稳固提高的国际地位,抓住时代机遇,是主旋律电影的一个创新点。

同时,我们也可以注意到,欧美大片中,体现得较多的是个人英雄主义,而家国情怀则是“中国特色”。“国是家”的思想为中国人所独有,将家与国紧密联系在一起,既是中华民族的思想基础,又是主旋律电影的一大着眼点。影片将冷锋为了为未婚妻子报仇作为事件的起因和一条主线,保卫祖国和世界人民为另一主线,相互穿插。在“复仇”过程中,同时也在报国,也在为和平而战、为正义而战,而且绝对少不了祖国的后盾。如果没有中国海军的导弹袭击,所有人都可能客死他乡;没有那面五星红旗,所有人都可能去不了和平的天堂——中国大使馆……这既是《战狼Ⅱ》的一大亮点,也是主旋律尝试超越欧美大片的一个绝佳着眼点,它更激励着我们将自身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为祖国的繁荣稳定和世界的和平发展作出贡献。

我们能从《战狼Ⅱ》中汲取的还有很多。让主旋律登上银屏,走进各家,不断提升主旋律电影质量与水准,同时更要深入人心,提升人民的爱国情与获得感,加强国家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成为人人叫好、家家竖起大拇指的经久不衰、日久弥新的优秀影视作品。我们渴望,像《战狼Ⅱ》这样的时代之作能再多一些。

战狼观后感6

暑假期间,《战狼2》上映了。我看完以后不禁想:《战狼1》都讲了些什么呢?

真巧,军训第一天,老师便带着我们看了《战狼1》。

这是一部热血沸腾的电影。电影讲了一名叫冷峰的军人,因为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听上级指挥强行打死罪犯而受罚,又因得到赏识加入了“战狼”特种兵部队。在茂密的森林中,他经历了队友的死亡,在雷区中穿行,与敌人肉搏,凭着军人的勇气、毅力和智慧,守住了国家边疆,为牺牲的队友报了仇。

军人是一个坚强、不怕困难的形象,但更多时候,他们之间无言的守护、壮烈的牺牲更让人动容。影片前半段冷峰在“战狼”中的分队长在一次实战演练时将他的军帽摘下,里面夹着他两岁小女儿的照片,对冷峰说:“我闺女,漂亮吧?”他脸上洋溢着自豪、幸福的笑容,然而内心该有多么苦涩呀!作为一个父亲,他本应该陪伴幼女度过快乐的童年,呵护她长大;作为一名军人,他必须为祖国浴血奋战。这同为他的责任,而他选择了后者。然而这场演习竟假戏真做,这位军人为掩护同伴牺牲了。临死前,他的嘴角溢出鲜血,伤口皮开肉绽、血流不止,双眼紧盯前方,他的军帽,里面夹着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那是他的女儿。

有多少军人,为了我们的太平生活而牺牲;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只为送走那鲜血逆流成河的日子。那些牺牲的战士,他们或许有妻子、有儿女;他们或许是文人书生,满腹经纶,却愿意为了正义而弃笔从戎;他们或许还很年轻,满怀青春的热血;他们或许不是男儿身,本应该在闺房里梳妆打扮的年纪却比男子更加英勇无畏;他们或许就与我们年龄相仿,却放弃学业挑起保卫家园、为正义而战的重担……

古往今来,多少军人战死沙场,撇下孤儿寡女;多少忠魂埋骨他乡,留下相依为命的年迈父母。我们现在的和平生活,是由多少战士的尸骨堆积起来的呀!然而和平并不是永远的,当恶势力蠢蠢欲动时,他们依旧会挺身而出,依旧会怀着如钢铁般的意志和和火一般的心。

今天,他们用血肉之躯守护我们的家园,守护祖国的花朵;明天,我们用实际行动报答我们的守护者们、祖国的英雄们。正如《战狼》中所说:“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少年若强,中国则强!

战狼观后感7

今天下午1:50,老师带我们去电影放映室看了一场电影,名叫《战狼2》,接下来就让讲述一下电影的内容及我的感受吧!

《战狼2》这部电影写了一个战狼中队的军人:冷锋,一个因为违反军纪而被开除军籍的军人,本想在外国好好做生意,可是恰好遇到该国发生战乱,同时得知杀害自己未婚妻的凶手也在该国,于是他带着艰巨的任务和报仇的决心去了中国同胞暂时的避难所,展开了一系列的救援行动。在解救的过程中有许多令人惊悚的场景,他靠自己过硬的军事本领与惊人的毅力,再现了中国军人的风采。

在《战狼2》中的场景里,我最喜欢的就数坦克漂移那个场景了,他使用坦克一直在和敌方对战,但是迟迟没有打到对方,冷锋还拿坦克漂移相撞,最后以他的毅力和射击能力战胜了敌方。这点说明了我国军人对完成任务的决心和勇气。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的感触很深。首先军人是伟大的,时刻保卫着祖国和人民。祖国也是强大的,尤其在国外的华侨特别有尊严,比如电影片段中,红巾军都不敢击杀中国人,看到车上的五星红旗主动停战。因此,我为我们的祖国感到自豪,为能生活在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安宁康泰的国家而感到骄傲、其次是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争取长大之后可以给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战狼观后感8

周六,我跟家人去看了一部超燃的电影:《战狼2》。当我看完后觉得这部影片太好看了,有激动人心的场面,也有让人感动的地方。

冷锋(吴京饰演)在非洲不幸遭遇战乱,身为军人,他不顾自身危险,掩护众人躲到了大使馆红巾军只能撤兵。看到这儿,我十分骄傲:战乱时,别的国家大使都逃回国了,我由我国的大使馆是最后闭馆,只为救那些在动乱中的侨民们。这让我感到很自豪,这就是我的祖国!一个繁荣而又强大的国家!

当看到雇佣军杀害中国侨民,舰长大吼一声:“开火!”在那个时候我很感动,看啊,这就是我们的军队!是我们生活安全的保障。因为他们的付出,我们才能生活的幸福。

在影片中,我很喜欢一句吴京说的话“Onceawolf,alwaysawolf!”也就是“一朝是战狼,终生是战狼!”当这句话从冷锋口中说出时,我顿时热血沸腾,又觉得冷锋很有骨气。

而当冷锋举起国旗,顺利通过交战区时,我激动的心情无以言表。那时我觉得我们的国旗是天下最美的,那是英雄的旗帜,是它保护了我们。

影片最后,出现了中国护照,上面写着一句话:“当你在海外遇到危险时,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是的,这就是我的祖国。一个虽然不是世界第一,却是一个一直在努力的国家。我相信,我们的祖国会越来越强大。

我为我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战狼观后感9

我们班的小桑同学已经发了战狼的观后感,其实我对战狼也有一定的概念今天,就让我来谈谈战狼这部片子,战狼,一时为战狼,终生为战狼。这是戏中主角冷锋的口号,冷锋,原东北战狼特战队的一员,因踹死一名犯罪头目,而进了监狱,而他的战友龙小云,给他了结婚协议书,却在边境执行任务不幸身亡,由于中了一枚银色子弹,冷锋就把子弹一直挂在脖子上从而寻找,直到有反叛军出现,他只身一人开个越野车,去营救陈博士,陈博士却把把女儿和妻子托付给他~~~最后,他和结实的两位战友打败了反叛军!

其实,我最敬佩的,不是这部片子多么的精彩,而是导演吴京的敬业,他为了拍与敌人在海里搏斗的场面,花了三天,每天十个小时泡在水里,还亲自操作机器,当小孩不小心受伤时他大发雷霆,并亲自为她包扎。他还赌上了八千万的身价。功夫不负有心人,开播5天获得了五个亿,并获得了大量的好评。

战狼观后感10

暑假里大家讨论的热火朝天的电影无非就是《战狼》,有幸我和妈妈也观看了这部电影。

战狼是我国的精英特种部队,整部影片就围绕特种部队中的一名叫冷锋的特种兵来写的。故事采取倒述回忆的方法开头,讲了冷锋因踢死一名违法乱拆的坏人而被革除军籍判刑三年,期间他的女朋友在执行境外任务时被一颗不知名的打死。冷锋出狱后就踏上了寻找凶手的征途,他将那枚特殊的子弹挂在脖子上,并开始去往非洲的各国寻找凶手。

其中一次在一次非洲的船上遇上了海盗,他十分勇敢,凭借自己的本领击败海盗,解救全体乘员。也因此和他们取得了良好的关系,大家都非常喜欢他。接着他随船来到非洲的一个国家,刚好遇到他国国家内战,在此期间他见到了死亡,也成功解救了一名华人和一名非洲的孩子(他的干儿子),在送他们去我国驻非大使馆时知晓了我国有一名叫陈博士的医生及许多在非工作的华侨没法撤离,他独自一人踏上了解救华侨的行动。在这过程中陈博士不幸死亡,但也有幸认识了一名女医生,在这过程冷锋自己也不幸感染上了拉曼拉病毒,幸的女医生相救而成功活了下来。最后他们一起努力解救出来很多华侨。

期间有很多感人的情节,例如在死亡前的不离不弃,例如军人的永不放弃的情怀,其中冷锋有句话让我记忆很深:一日为战狼,终身为战狼!那是一种怎样的军人情怀啊!

这部影片也说明了战争会带来杀戮,和平是如此的珍贵。影片最后有个镜头是一张护照,正如人们在网络上流传的一样:中国的护照不一定能帮你带到世界任何国家,但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个地方,却能第一时间把你带回家。就像这次九寨沟地震一样,中国军民一心,众志成城,抗灾救难。一直相信,我们国家不一定是最富裕的,但一定是最有爱的,我为我们有这样的军队骄傲,我为我是中国人自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哈哈,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

这本书的书皮颜色是黄黄的,封面上有两个人;一个是秃头大胡子的父亲,宽容而感性,一个是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却善良。是每个小朋友都喜欢,也都是必读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里希·奥塞尔”。是我特别喜欢爱读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父与子》。

有一次下午放学,我和妈妈去商场看到那里有书卖。我就去翻看了,看着看着,咦,不经意间发现了这本书,又立刻打开看了,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一副图画深深地吸引了我。这幅画的内容是;有一条长长的绿蛇张开了大嘴,正在吃一只小动物,一位秃头父亲和一个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正在拼命地从蛇嘴里往外拽救小动物。我觉得很有意思,就继续翻看,里面有很多的画面都很打动我。

虽然那对父子他们有时候会误解对方,但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虽偶有奇遇,却依旧保持善良本心,以一颗泰然之心,乐观处之。就是这种平淡而温馨的生活方式,感染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也使《父与子》历经八十多年而长盛不衰。

《父与子》这本书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欢笑,而且还给我们带来了更多亲情的抚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3

在所有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这个故事通过一颗小星球上的一个小王子旅行中的经历,表达了人类对童年消失的感叹。

我每次读《小王子》都会有被其中的童真所感动,即天真又纯洁。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忙忙碌碌不能感受到童年中的快乐。时光流逝的飞快,童年中的我们也渐渐长大了,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回忆,带走了幼稚的时光。原本的我们吵吵闹闹,现在却不能再毫无顾虑的潇潇洒洒。

后来我才发现,同学中也有许多人把一本最喜欢的书选为童话故事。有爱徒生的,有格林的,有安东尼德圣埃克絮佩里......童话是虚幻的也是美丽的,时间带着童年一去不返,但是童话故事里依旧有着熟悉的童年遗忘的回忆。没人永远像一个7岁的小孩,我们都会长大,可我们能保留着一颗纯洁的心。没人永远幼稚,但我们对童年的渴望永远不变。因为童话带给我们的感动远比道理带给我们的感悟更深。

每读一遍《小王子》,心里就犹如被清水洗过一样清澈透明。我爱《小王子》,永远的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4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平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平的作文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5

相信大家读过不少书吧。今天我要介绍的一本书就是《不要咬嘲笑的鱼钩》他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

故事讲的是:对西蒙来说。今天是个倒霉的日子。原因是他的姐姐嘴里的口香糖掉了然后他发现口香糖居然在——西蒙的头发里。他试着把口香糖从西蒙头上剪下来时,不小心把西蒙的头发剪下来了,西蒙的头发被剪之后像被狗啃过。西蒙带上帽子就跑了出去。

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确实谁都没有看见西蒙的头发……直道摔了一跤,帽子掉了,大家看到了西蒙的头发都一一的嘲笑他,他往家的方向跑。他差点撞上了露丝奶奶,他知道了西蒙今天发生的就告诉西蒙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垂钓之地,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用的鱼钩逗弄鱼,当鱼咬住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回。鱼钩时钓鱼的人就会收线,许多人鱼都被抓住了,鱼儿们向年长的鱼总结了几个道理:

一什么都不做或视而不见。

二同意,他说的话。

三换一个话题是开个玩笑。

四开个玩笑。

五远离他。

这个故事不错吧,不读课外书,就像你吃饭没有菜话说你读过哪些课外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6

今天,我想给大家说一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我国的著名作家曹文轩。

书中的一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一次,秃头的陆鹤戴了一顶雪白的凉帽,因为他已经请了很长时间的假了,同学们都想看看陆鹤的秃头怎么样了,所以,陆鹤的同桌再也忍不住了,便把他的帽子摘了下来,这时全班同学都看到了,都惊讶地叫了起来,原来陆鹤的头还是光秃秃的。陆鹤急忙问同学们要帽子,但同学们却仍然互相扔着帽子,最后竟然把陆鹤的帽子挂在了旗杆上……

故事中同学们捉弄秃陆鹤的画面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在我的班级里,也有这样的同学,他们喜欢捉弄别人,比如别人要坐凳子时,他们悄悄把别人的凳子移走;发作业时,有同学故意把别人的作业随便乱扔……

我觉得同学们的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同学们相处时一定要互相尊重,不捉弄别人,更不能伤害别人的自尊。故事中陆鹤因为秃头而被大家捉弄,这样实际上对陆鹤来说,是一种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会阻止这群捉弄同学的伙伴们,告诉他们:

作为同学,我们一定要真诚对待别人,偶尔开个小小的玩笑还可以,但千万不要戏弄别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曹文轩的《草房子》!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开拓眼界,增涨知识,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书的名字是《少年特战队——特种兵大赛》。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特战队被派去参加国际特种兵大赛,他们经过地狱式训练最终来到赛场。主要人物有张小福、火驴、硬盘、柱子、大龙。他们虽然比别人小但是他们以优异的成绩取得冠军,让嘲笑他们的外国大兵输得心服口服,对他们刮目相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小福,因为他很聪明,也是少年特战队的队长。他带领队员们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捧起胜利的奖杯,戴上属于他们的奖牌时,我非常自豪。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读完这一章还想读下一章,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里面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里面的人物坚强,勇敢,意志力非常坚强,为了达到目标,竭尽全力的去完成。他们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任何事情,只要树立了目标,就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拼进全力,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我们拼过了,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是书,给予了我快乐;是书,教给我做人的道理;是书,赋予我丰富的知识;是书,为我前进的道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8

在妈妈送给我的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希利尔讲艺术史》,这本书生动有趣,用一个个小故事,为我们孩子打开了一扇开启艺术的大门,全书分为绘画、建筑和雕塑三个部分。

平时我特别特别喜欢画画,所以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到了绘画那一章,其中有一篇是介绍古埃及人的画像,他们画画有一个特别的现象,画中人物双手双脚是侧面,双肩是正面,但侧脸上却画了一只正面的.眼睛,我正百思不得其解时,看了文字才用钥匙打开了这个谜团,原来古埃及人在画画时不懂得“透视”和“光影”,他们画画时只能遵守“正面侧身律”,让人物的眼睛和双肩呈现正面,脸和身体呈侧面,当时所有的古埃及画家学的都是这种画法,而且国王也就是法老也规定他们必须这样画。古埃及人在画一群人的时候,可不知道如何区分远近,他们将远处和近处的人画的一样大,为了区别前后,就将后面的人画在前边人的上面。如果我能够回到古埃及一定要教会他们这个画画的小技巧,区别前后只要将后面的人往上方画小点就可以啦。

这本书丰富多彩,让我了解了很多绘画小故事,对我画画也起到了奇思妙想的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9

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的是一本有趣的书,它不是叙事的小说,不是无味的论文,而是一本幽默的漫画。说是漫画,它却十分有用;说是漫画,它却记载了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说是漫画,不如将它比作一本厚实的历史书,带我们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廊中遨游。这本书以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来作为开场。在已进入速度时代的当下,历史类的读物,对于现在工作学习都相当繁重的我们来说未免有些枯燥和乏味。但这本《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却能通过用漫画的形式和幽默的语言带领读者进入5000年的精彩世界。

作者用聊天说话的方式,加上现今社会的网络流行用语,把历史事件放在我们熟悉的现实场景中,结合漫画的表达,把历史讲成了活生生的小段子,仿佛就在眼前。读者在爆笑中慢慢记住了那些艰涩难懂的历史事件。例如其中有一段,作者将春秋列国比喻成一个班级,把周朝比喻成班主任,十分诙谐幽默。让大家在捧腹大笑的同时,知道了很多成语的真正来源,如秦晋之好、朝秦暮楚、退避三舍等。

正如诸多历史学家所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读者,我认为正确解读历史,了解历史,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世接物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使国家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0

其实我最喜欢的这本书能被我发现就是一个意外。

记得那天中午,我正在外边玩,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我就在家里东找西找,东翻西翻,结果,别的没找到却找到一本厚厚的小说。

我就在看找到的这本书,读了一下午,虽然我平时不爱看小说,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林奇雨的男孩,因为自己的调皮捣蛋踏上了一次神奇历险,更确切的说是冒险。

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许多神奇的人物,有可以瞬间消失,瞬间移动的人物。还到了训练队去训练,看到了朋友经过努力而换来来之不易的进化力量,而林奇雨他经过了一次与死神博斗的经历。他的奶奶是一位科学家,把林奇雨救了过来而且还让他成为三色天旦(进化的一种,非常厉害)。他还买了一个奴隶,这个奴隶把他也把我吓了一跳。买这个奴隶的时候是个男的,林奇雨对他很好,让他去洗澡,因为他觉得人应该有自己的自由。这个人叫安娜,他没有告诉林奇雨一切,不过,她见他对自己这么好,就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林奇雨。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了未来的景象。嗅到了未来的气息。哦,对了,说了半天,还没告诉大家书名叫什么呢!书名叫《超级进化》是对未来的描写,应该说是一部科幻小说吧!

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很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完。可我还是很喜欢。要是问我理由,可能是因为这句话吧——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1

书籍进步的阶梯,让我懂得许多的知识。书籍是一丝阳光带给我温暖。而山海经这本书让我感动,让我沉醉,让我着迷,因此我喜爱它。

《山海经》分为《山经》和《海经》,记载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这其中有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嫦娥奔月,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大禹治水》了。大禹的爸爸鲧生前未帮人们治好水于是在他死后,他生了一个儿子叫做大禹。大禹知道他爸爸是用堵的办法,但是行不通,于是他想我用疏导的办法吧。他找来几个人说我爸爸堵的方法行不通我们就用疏导的方法,把水引到干旱的地方,说干就干。有一次大禹经过家门前时跟他一起干活的人问他说,您到家了,进去看看吧。大禹摇摇头说,不,我这次不进去了。第二次经过家门时说,您进去看看吧,家人都想您了。大禹摇摇头说,不回去了,走吧。第三次那个人又说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您真的还不回去看看吗?大禹说我不治好这场洪水我是坚决不会回家的。这就是现在常常说的三过家门而不入。通过读《山海经》我们要学习盘古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学习精卫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大禹的奉献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2

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

“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

‘是什么?’

‘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

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

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这些都是关于书的名言。你可知道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没有了书等于我们没有了知识。我读过《格林童话》,《童话大王》,《少儿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打开我精美的图书,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福精美的图案,配以文字描述,教我大自然的奥秘。内容新颖,简单明了,引人入胜,使我爱不释手。一次游玩中,看到一朵每丽的花,我想这是什么花呢?回到家中,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找到答案。原来是月季,属蔷薇科,多年灌木,枝叶光滑无毛,但皮有刺。花期长,香味淡雅或浓郁,品种可达万种以上,被奉为:“花中皇后”。月季花朵硕大,色艳丽丰满,有红,白,绿,紫等几种颜色,而且十分清香宜人。是天津的市花,深受老百姓喜爱。从此我不知道的问题就去找《十万个为什么》,找到所需的知识。

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万物的奥妙,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4

提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寒假里读的这本《城南旧事》,《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门口寻找自己女儿的“疯”女人秀贞,她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给英子讲了一个故事。秀贞曾与大学生思康相爱,生下小桂子,被家人送走,不知去向。英子还听她说孩子身上有一块胎记,她发现了自己的朋友妞儿的身上有一块胎记,秀贞得知后带走妞儿一起寻找思康了,可是在赶火车时被火车撞死了。小英子还在那里经历了许多事。

我喜欢这本书里《爸爸的花儿落了》这一篇,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篇是因为英子那强烈的责任感。英子的爸爸去世了,英子也同时小学毕业了,他听说父亲去世了,心里想我要替爸爸保护妈妈还有弟弟妹妹,我要我为我的家负责,我看到这心里感动不已,也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也很喜欢第一篇《冬阳·童年·骆驼队》因为英子把眼前这只骆驼的样子描述的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的眼前一样,还有故事里的那句,看它从来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让我知道了干一件事情不能太着急,慢慢地做,会做的更好的。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事和道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四年级读后感作文400字15

每当周末,我就在“补充”我的精神食粮——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狮童》。

《狮童》中最感人的故事就非“黑眼睛”莫属了。

“黑眼睛”是一只小藏羚羊。它的妈妈和它的同伴们被猎人无情地射杀了,并被剥去了身上的皮,它是唯一留下来的幸存者,实在是太可怜了!黑眼睛特别可爱,它非常依赖救它的藏族队员,大家也把它当做宝贝来看待。但最终,小藏羚羊还是停止了呼吸。作者非常伤心地写道:“它永远回到荒原中去了。在那里,不再有枪声和杀戮,还可以找到妈妈。”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

在周五的阅读馆讨论会上,我们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心爱的压岁钱捐给藏羚羊保护组织。

他们的回信使我很惊讶:巡山队有时一天只能行进12米,一碗方便面几个人分!

他们可以做条件好的工作,却选择了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去做这份慈善工作。真是太伟大了!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爱护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无论怎样都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看那些藏羚羊很可爱,可是也许它们的妈妈就失去了生命。

爱护动物,从点点滴滴做起。我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但让我长知识,还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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