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爱读书作文篇1
一头乌黑的短发,两只大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下面还有一张大大的嘴巴。猜猜这是谁?这就是我。
我很喜欢看书,我看书总是会有一些有趣的故事,不信你就来听听看。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妹妹跑过来,说:“哥哥,我想和你玩玩具!”我一开始不理她,她就在我旁边反复地说。我终于不耐烦了,就告诉她:“不行,要等我先看完这一本书。”妹妹听了,就只好坐在我旁边等我看完再和她玩玩具。
还有一次,妈妈要带我们出去打羽毛球。那时候我正在看书,不肯出门。妈妈说:“你看完一节故事就自己出来。”说完她和妹妹就先出去了。
谁知道,我竟然忘记了要出去的事情。我看完了一节又一节,直到把整本书看完才想起来要出去运动。于是,我马上就放下书锁门出去了。走到篮球场,碰见了往回走的妈妈和妹妹。妈妈问:“怎么时间过了一小时才出来?”我说:“我忘记了,看完了整本书才出来的。”妈妈说:“书是要看,运动也要做。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劳逸结合才更利于身体健康。”
这就是爱看书的我。
我爱读书作文篇2
我叫季雨晴,今年10岁了,来自梁丰小学五(3)班。我长着一张椭圆形的脸蛋,弯弯的眉毛下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宛如两个黑宝石。
我有许多爱好,比如折纸,看书,游泳,画画……其中,我最喜欢看书。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家,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有一次,妈妈要去超市购物,临走前关照我要把水壶里的水都烧满。我不耐烦地回答道:“知道了,知道了。”说完就拿起前两天图书馆刚借的书聚精会神地看起来,不一会就把妈妈嘱咐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等到妈妈回家,发现水壶空空如也,我才想起妈妈交代我的任务还没完成呢!还有一次,隔壁邻居的小姐姐来找我玩,在楼下喊了好一会都没见有反应,还以为我不再家呢,其实我正拿着书看得起劲,都没听见有声音。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爱读书作文篇3
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们谁都离不开它。书像一艘远航的舰艇,带我遨游了知识的王国;书是一位老师,让我增长了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带我走进了科普知识的王国,为我添加了新的知识,让我有许多遐想。《语文书》是一位优秀的向导,带我游览了祖国的大好河山。《雅鲁藏布大峡谷》让我知道了它既是“动物王国”又是“植物王国”。《桂林山水》让我知道“桂林山水甲天下”,尽管我没有去过那里,但是,书让我感受到了她美丽的气息。《老夫子》《Q夫子》《阿衰》《爆笑校园》,一看到这些漫画书,我就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在这些书中我找到了那非凡无比的快乐。《落花生》《中彩那天》《钓鱼的启示》给我的心灵上了一次严肃的课,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讲诚信,不说谎,不自私……令我受益终生。
书,是我们生活永远不能缺少的一个物品;书,相当于我们的心脏。假如没有书,我们人类就无法存活下去。所以,书是我们的老师,是给我们增长知识、带来快乐和陶冶我们心灵的一位神圣的人!
我爱读书作文篇4
大家一定有一本自己最爱看的书吧!我也有一本让我百看不厌的书——《笑猫日记》。
小说也是我的最爱。是生动、有趣的动物小说。我想:动物小说大王大家因该并不陌生吧!他的小说里把动物描绘得栩栩如生,如临其境,让我沉醉在其中。我也时常幻想如果真的有一个书的世界该有多好,我真想进去看一看,去见见,书的世界是多么丰富多彩!书里的内容不一样。有时我仿佛是一个精灵,饱览书籍,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发现《水浒传》是一本很精彩的书。在宋江统领了梁山之后,各处的英雄好汉一起相聚在了一起。他们打倒了朝廷里的奸臣,又为民除害,虽然名声不好被称为土匪,但他们一心为民,有着远大的理想,志向……难道这些人不值得我们敬佩学习吗?书是人们的好朋友,它表达各种各样的知识,提供让我们学习,做人的道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成长的加油站,为梦想而奋斗的力量……书,是我们永远的朋友。
我爱读书作文篇5
人们都很喜欢读书,因为书是照耀知识路的灯,也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读书,你不但要读熟、读明白,还要积累好词好句好段,这样也能让我们的作文水平提高一些。
书,他就是拯救你的一位“天使”,当你在人世间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一本书,将会改变你的一生,它会给你知识、给你好奇心去观察。
书,就是一份“圣旨”,当它其中的好词好句吸引着你,你便拿起笔摘抄,其实,你就是在服从命令,学它那普普通通而高贵的知识。
记得有一次,我读描写景的《散文集》时,我看到有好多好词好句,我就迫不及待的拿起本子和笔便做起了笔记。结果,在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想起了自己摘抄的好词好句,便合理的运用了起来。最后,老师给我了最好的分数。
读书,它可以给你知识、给你快乐,所以,我们以后要多读书!
我爱读书作文篇6
高尔基说,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而我说:书就是金钥匙,帮我开启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一个万里晴空的早晨,我早早地起了床,钻进书房间啃书去了。我扫视了一遍书柜里的书,眼前一亮――《水浒传》。早有耳闻,却没有读过,就是它了。我拿下来,坐在窗前,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当我看到鲁智深拳打郑屠,打得鲜血迸流的时候,我吓得大哭起来……
一个影子从我后面闪过,当时我并不知道是妈妈,就恼火地说“走开走开!”妈妈一听火冒三丈:“你这小孩,不好好看些老师推荐的书,却在这看闲书!”她一把夺过《水浒传》,都没来得及看书名,就顺势想把它撕了!我愤怒地夺回了书,“谁说这不是好书”,我大声反抗道。但妈妈力气比我大,哪顾得上去分清是好书还是闲书,又抢了过去。我又哭又闹,这眼泪不知是对郑屠的同情还是对我自己的同情。这时妈妈拗不过我,打电话请爸爸评理,这书该不该撕?爸爸却说:“没关系,女儿喜欢看就让她看吧!再说了,看闲书也是可以增长知识的。”
在爸爸的支持下,我阅读了许多不同类型的书:《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爱的真谛;《木偶奇遇记》让我明白了撒谎是不应该的;《三国演义》让我看到了一个个传奇的英雄人物……虽然鼻子上已架起了眼镜,但是,我体会到了读书的快乐。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作文篇7
书,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汪洋,你游得越远,收获的知识越丰富;书,是一座无穷无尽的宝库,你开采得越深,得到的知识越渊博;书,就像一位诲人不倦的老师,你向他求教得越多,你的知识积累得越广泛。
《三国演义》就是这样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从3岁的时候看《三国演义》连环画开始,我就深深地迷上了它,到现在,更是常常利用一切该用的、不该用的时间,废寝忘食地读这本书。有一天,我正在做作业,无意中一抬头,余光瞄上了书架上的《三国演义》,我的心头顿时痒痒的,思想斗争了很久,还是忍不住偷偷从书架上抽了一本,贪婪地读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突然,一声“炸雷”在耳边响起,妈妈来了!“崔皓为,作业写完没有?10点啦!”啊?我大吃一惊,急忙扔下书,开始奋笔疾书,可那天运气实在不佳,作业偏偏又特别多,一直写到12点才在妈妈的批评声中疲惫地爬上了床。那天夜里,赵云大战曹操的精彩场面一遍遍在我的梦中回放。
就这样,《三国演义》我读了很多遍,对书里的很多经典故事更是倒背如流,从中也得到很多启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知识改变命运。知识,在任何时候都是必不可少的!诸葛亮制造的木牛流马大败曹军;刘叶发明的投石机大败袁绍;诸葛亮布下的八卦阵更是所向无敌!看来,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谁拥有了知识,谁就掌握了战场的主动权;谁拥有了知识,谁就能轻而易举获得战斗的胜利!
我爱读书作文篇8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大的乐趣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读书!”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记得那是我上一年级时候,妈妈出去购物了,我在家中焦急地等待着美食的到来。那时的我,可是一只小馋猫,时不时就嘴馋,每当妈妈提着购物袋回家,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接过来打开。可那天呢,咦,袋子里怎么会是一本书,我的好心情立即飘到了九霄云外,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妈妈笑眯眯的对我说:“儿子,翻翻这本书吧,可有趣了!”我赌气地摇头,“不看不看,就不看!”
起初几天,我从不去翻那本书,过了几天,我随手一翻,不禁着了迷,书中鲜明的人物性格,令我哭笑不得,那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一身正气的关羽和诡计多端的曹操让我难以忘怀。没过多久,那本书已被我读完了,从此以后,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爱上了读书,每一本书都使我受益匪浅。
我从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中收获了:做人要有尊严,要靠自己的努力打拼才能过上好日子;我从《青铜葵花》中懂得了做人要有善心,要有坚强的毅力和聪明的智慧才能获得成功;《出租时间的孩子》让我明白了时间的宝贵,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上下五千年》让我了解了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我仿佛看到武则天称帝的辉煌场景,又仿佛看到了康熙帝实现统一的雄才大略;《丁丁当当》兄弟的相亲相爱情,时时刻刻深深的感染着我……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放飞心灵吧!
我爱读书作文篇9
走进我的书房,一阵幽香必会在你的鼻尖萦绕,令人心旷神怡。
小时候我就总是缠着爸爸妈妈,要他们给我讲故事,《嫦娥奔月》、《孟姜女哭长城》……那些古老而美丽的神话传说,我听得如痴如醉,心神也不禁在宇宙间遨游。从此,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也是在那时开始,我氤氲在了一片书香和墨香之中。
岁月无声无息的流淌,我步入了小学的大门,不再满足于听别人讲故事,我要自己读书。我永远也忘不了我在拼音的帮助下看完《夸父逐日》时激动得手舞足蹈时的场景。以后的日子我就越发对书爱不释手了。
白驹过隙,进入初中,从此我步入了一片更广阔的天地。在这里,书教给我知识,教会我做人,还教会我分辨世间的善恶与美丑。我喜欢“大瀑之下必有深潭,逆境之中必有强汉”这类催人奋进的佳句;也喜欢“金鞍玉勒寻芳客,未信我庐别有春”这类既讽刺又蕴深理的名言;更喜欢读孟郊《游子吟》这类人间至亲至情的美文……于我而言,读书是人世间最美妙的享受。
如果人的一生是一段旅途,那么书,是我人生中最奇异而绝妙的一段风景。在我的生命航程中,书是浩瀚无垠的大洋,而我是洋上的一叶扁舟,尽管我终日在大洋的怀抱中遨游,却读不完大洋的博大,因为我明白世界无终极,宇宙无边际,学识也就无止境,读书才会是世界的主流。
书,它伴随我成长,启迪了我的智慧,为我插上了飞向理想的翅膀,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作文篇10
书,就像知识的海洋让我遨游其中;书,就像无边无际的知识草原,让我的知识没有尽头;书,就像黑夜里的明灯,为我照亮前方;书……
书,就是我们的好朋友,每次我看书时,看到搞笑的部分时,我都会哈哈大笑。看到伤心的部分时,都会情不自禁的`感动,好像这件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似的。
有一次我在房间里,正看书时,妈妈在厨房里叫我吃饭,因为我正看到紧要关头,所以就没太在意,后来妈妈着急了,生气的走进来,对我说:“该吃饭了,我都叫了你几次啦,你怎么还不出来?快点出来吃饭。”我听完赶紧把书合上,飞快的跑向餐桌前吃饭。那次,妈妈说了,我一顿,妈妈对我说:“在别人叫你的时候,你要及时答应。”经过了那件事,悟出了一些道理,读书是好事,但是要在适当的时间读适当的书。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中,我很饿,但是家里什么都没有了,我看见桌子上有一本书就拿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一小时、两小时直到晚上八点多,妈妈回来了,妈妈问我:“你吃饭了吗?”我答到:“还没有,我一直都在读书。”妈妈听了用一脸惊讶的表情,看着我。于是,我又悟出了一些道理,书可以让我们忘记一切,让我们可以融入到书的世界中。
书,让我在专心致志的读书时,把所有的事情都放在后。书,让我百读不厌,读每一遍都会重新认识它。书,让我的写作能力可以得到提高。
我爱读书!我爱我的书朋友!我爱这读书的滋味!
我爱读书作文篇11
我有许多的爱好,但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
记得还是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我就开始捧着厚厚的《红楼梦》漫画书看了。不但看图画,还把里面的文字解释一字一句地读出来。那时我识的字很少很少,碰上完全不认识的字就想当然地读出来,比如把“美猴王得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得丁分丁分”,至今我还被爸爸妈妈取笑。
上了小学以后,我掌握了汉语拼音,也学会了查字典,认识的字也逐渐地多了起来,看书的面也越来越广了。不仅仅是童话、漫画、科技书,就连小说也成了我书柜里的新朋友。我还订了《红树林》、《故事会》、《广东青少年报》等报刊。每次都认真地看,有时还想一口气把它看完。我看书的时候特别投入,有时妈妈叫我几声也听不见,这时难免又要被妈妈责怪几句。
我还特别喜欢看作文书。有一次,妈妈给钱让我去吃麦当劳,我却乘车去了书城,用吃麦当劳的钱买了几本《小学生同步作文》,在书城里看了起来。一看就是几个小时,直到下午3点钟,我走出书城时才发现没钱吃饭了,只剩下乘车的钱。这时肚子里发出“咕咕、咕咕”的声音,我只好赶紧乘车回家。从那时起,妈妈便称我为“书呆子”,爸爸给我取了个“书虫”的雅号,但我并不在乎,因为书让我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学到了知识,增添了许多生活乐趣。
古人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一定要好好读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
我爱读书作文篇12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让我们懂得了许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
当我拜读历史书籍时,我看到年幼的司马光用石头把缸砸开,勇敢地救活了同伴的生命。智慧的诸葛亮在千钧一发之际,使出了“空城计”,让强大的敌人不战而退。聪明的小曹冲想到用石头把大象的体重称出来。圣贤的智慧,真令人无比折服啊!
当我品读文学书籍时,仿佛与苏轼在湖楼上观赏奇丽的雨景,和辛弃疾在田野的小路上“听取蛙声一片”,和李白并肩观赏“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庐山瀑布,诗情美景,令人穿越时空,流连忘返。
当我阅读童话书籍时,会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被白雪公主的善良所打动,对灰姑娘几个姐姐的恶毒而痛恨,看到皇帝在穿“新装”时的滑稽样,感到可笑。
当我精读到名人传记时,我知道了达芬奇不但是“天才画家”,还是“音乐家”、“发明家”、“医学家”、“生物学家”,更是建筑工程师和军事工程师,他的研究和发明,涉及到了军事领域的“簧轮枪”、“子母弹”、“三管大炮”等等,让我懂得了,一个人拥有无限的好奇心是多么的重要啊!
读书,能让我学到新奇的知识,给我的生活增添无限色彩;读书,是一件快乐又幸福的事,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爱读书作文篇13
书,是我在学习上的一个最好的助手,是我人生路上的引路人,是所有知识的源泉,我这个好习惯将永远激励我向更广阔,更新奇的世界前进。
我从小就爱读书,我喜欢跳读的方法去读书,其中我喜欢的是《格林童话精选》、《绿野仙踪》、《十万个为什么》、《海的女儿》……………
我的读书方法:首先,是先把书读熟,其次是我会把这个故事继续编下去,使它是一个完美的故事,然后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列个单子,并从中找好词。好句。好段,我还会在找到以前忽略的东西找出来,再回过头来品味自己最欣赏的一些片段,并问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最后,我会想象作者是什么样的人,他又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呢?
我常常会想,为什么有人不喜欢读课外书呢?读课外书可以让我们写的作文既好又能提高想象力,所以,我喜欢读课外书,但我最喜欢的是《格林童话》,因为里面的人都很聪明、善良、勇敢………
我还喜欢《绿野仙踪》,因为里面的小姑娘很勇敢、善良、心灵美,她和她的那些朋友经历了风风雨雨,最后换来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书,是我在学习上的一个最好的助手,是我人生路上的引路人,是所有知识的源泉,我这个好习惯将永远激励我向更广阔,更新奇的世界前进。
所以我们要好好读书哦!要记住: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我爱读书作文篇14
我长着一头黑瀑布似的长发,每天都扎着几个小辫儿,我的脸黑黑的,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正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最喜欢的是就是看书了。
每天晚上只有在妈妈叫我上床睡觉时,我才会依依不舍的放下手中的书,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我从枕头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书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心里正想着这本书太有趣了,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妈妈的脚步声,于是我立即把书藏进被子里,同时我也立马躺下,然后闭上了眼睛,假装我已经睡着了。妈妈,如果看我很久,我心里就想:妈妈怎么还不走呀?我这本书最好最好看的地方还没看呢!我还会睁眼看看妈妈到底有没有走,如果走了,我会立刻从被子里拿出书继续读书。
每天早上我醒来叠好被子,穿完衣服,第一件事就是找一本书坐在椅子上看书,我看看表,如果时间还早,我心里会高兴的想:也太好了,今天有很多时间可以看书了。如果时间不早了,我会想:今天晚了赶紧看书。
吃饭时,我还是手里拿着一本书看。妈妈会严厉地对我说:“吃饭不准看书,看吃完饭再看吧。”我只好放下书吃饭,吃完饭后我又抱了一本书,看了起来。
我就是这么爱读书。书是通向知识殿堂的金钥匙,如果经常读书,那么你一定可以收获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爱读书作文篇15
有人喜欢画画、有人喜欢唱歌、有人喜欢书法……要问我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我最喜欢的是看书,喜欢到了入迷。
今天,是暑假的第一天。爸爸和妈妈都上班了,我起床后,洗潄完毕,一本《鲁滨逊漂流记》映入了我的眼帘,直接就拿了起来,仔细地阅读着,忽然,一阵又一阵的电话铃声急促地响了起来,我不情愿地拿起电话,是妈妈打来的,提醒我要认真完成作业,我回答了一声便挂掉了电话,又拿起书来滋滋有味地看着,看着书里的故事,时而笑时而哭,耐心地寻味着,就把作业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了。不知不觉天色渐晚,爸爸下班回来了,询问着:“儿子,今天在家都干什么了,自己的事情都怎么安排的,作业写了吗?”我听了支支吾吾地说:“我——我光看书了,作业没写,忘了时间!”爸爸看着我,说:“看书是好事,在书中能增长知识,但也要记得把自己事情安排好了!”
我记得还有一次,妈妈在家里做着午饭,我在屋里读着书,细细地品味着,妈妈说:“家里没鸡蛋了,帮我去买点鸡蛋。”嘴里答应着,可是脚却没有动,我的眼睛却没有离开书,妈妈见我没动静,就催促着,问我怎么没去买,我这才回过神来,拿上钱急急忙忙地去了超市,一边走一边想着书里的故事情节,到了超市,却忘了妈妈让我买什么了?就因为这个妈妈的那次西红柿炒鸡蛋,只能变成西红柿炒葱花了……
我爱读书,爱的入迷。因为它让我得到了快乐,获取了知识。
我爱读书作文篇16
书能使我了解到更多的知识,还能使我思维开阔。我很喜欢读书,你们喜欢读书吗?
你们知道我是怎样爱上读书的吗?我小的时候,妈妈经常带我一起读书。每天,我都会坐在妈妈的腿上,听着美妙的读书的声音,感觉非常享受。久而久之,我就爱上了读书。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总是喜欢拿一本最喜欢的书读。不知不觉中,我就进入了书中的世界。当书中的人物开心时,我也开心;当书中的人物难过时,我也难过;当书中的人物遇险时,我就担心。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查理九世》,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起来。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还有一次,我正在读一本书,妈妈来叫我吃饭,还把饭端了过来,我下意识扒了一口。结果扒到鼻子里了,这才醒悟过来。
我现在喜欢读《中国历代帝王传》这套书。它讲了努尔哈赤十三副铠甲起兵,刘邦从一个市井无赖到真龙天子的大变身,等等。它值得我们看,你们喜欢可以去买一套来看。它帮助我了解到了古代帝王的一生,令我受益匪浅。
你们喜欢怎样读书?我喜欢一边做笔记一边摘抄好词。这是妈妈教我的,非常好用,你们的妈妈教过你们什么方法呢?分享一下吧!
读书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书更是能让你进步的阶梯,希望所有小朋友都爱上读书。
我爱读书作文篇17
伟大的俄国作家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句话道出了读书的深刻含义。读书让我们增长许多知识;读书能让我们快乐,觉得生活中有许多乐趣!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伴我成长。从幼儿园老师教我们看图说话,老师举着一张卡片问我们:“这是什么?”我回答出来了,老师奖了我一朵小红花,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沉浸在幸福之中。经过老师耐心地教育,我们可以看许多小人书、童话了,读书真幸福!
随着我进入小学以后,我认识的字更多,看的书也就越来越多,尤其是我国著名作家金波爷爷写的《乌丢丢的奇遇》。《乌丢丢的奇遇》主要讲的是:主人公乌丢丢跟耍木偶的老爷爷、吟老、珍儿……发生的故事,乌丢丢从中还经历了许多奇遇,帮助了许多人、动物,最后还得到了一颗真正的心。故事既优美又忧伤!
我读过许多许多的故事书,从中得到了许多启发。比如《孔融让梨》,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是:孔融四岁就懂得谦让兄长,我也要向他学习!我认为读一本好书,就是同情操高尚的人对话,让我明白怎样做人的道理。
读书让我快乐,幸福,懂得更多知识!读书,用形象的话说,既是
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作文篇18
我喜欢读书,从小到大,书一直都是我的好伙伴。
记得小时候,我很喜爱读书,每天晚上,我都会问妈妈要一本故事书来看,早上也一样,我也经常会看一些关于科学的书。这样对我是很有好处的,在班上,不仅故事属我讲得最好,我还是班上有名的“小博士”呢!
随着我年龄的长大,我的事儿也渐渐多了起来,不能有许多大段大段的时间让我随心所欲的看书了!虽然看书时间没有那么长,但我的热情丝毫不减。
在1—3年级,我看书的时间一般是星期天一天的时间,但到了4、5年级,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作业多了,补习班或提高班也多了,有时连挤出半天的时间都不行。不过,在寒暑假,我和妈妈就会到少儿图书馆借书,那里有适合各个年龄段的图书,并可以借阅两个月,虽然地铁来回一共要两个多小时的时间。一回到家,我就开始贪婪的看书,十本书我一周就看完了。不过,我往往要把一本书看2—3遍,第一遍粗看,第二、第三遍是细看,这样能把全文都看透,把关系理清。
我从各种书中能得到不同的东西,各种书也会给我不同的感受。小说起伏的内容让我心潮澎湃,幽默的漫画书让我心情舒畅、哈哈大笑,而科学书就让我满腹博学……
好了,我就给你们介绍到这里,我还要读书呢!
我爱读书作文篇19
小时候的我,在“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古诗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几行字,我整天大喊没意思。我最头疼的事就是读书。
渐渐长大了,我觉得知识的缺少。每次作文,老师的评语里就是一句:“把作文写好点,可以吗?”爸爸、妈妈也为我阅读知识缺少写不好作文而烦恼,常常买一些书给我补充“营养”,但还是见效不大。直到有一天,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比赛,我说成语,爸爸说意思,我翻开成语字典,说道:“难(nàn)兄难(nàn)弟”,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有点不对,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讶说:“自己看看拼音,到底读什么?”“噢!是难(nán)兄难(nán)弟”,我恍然大悟,妈妈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少犯这样的笑话啊!”。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更多的知识。
从那以后,我慢慢地喜欢上了读书,因为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读到格林童话集—《白雪公主》时,我曾为白雪公主的命运而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励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是啊!读书的好处无穷无尽。
你能说读书不快乐吗?
我爱读书作文篇20
记得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像雨后的彩虹,还给人们一个晴朗的天空;书像沙漠中的绿洲,让人看到希望;书像清澈的泉水,给人快乐,给人活力。
在一、二年级时,《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把我带入书的美妙世界。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而感到伤感,也曾因白雪公主获救而欣喜万分,因为皇帝的愚蠢而哈哈大笑……
后来,我喜欢上了《智慧背囊》,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作家杨红樱笔下的故事,让我百看不厌:《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使我不得不为马小跳和伙伴们的鬼点子拍手叫好;《五三班的坏小子》、《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假小子戴安》、《女生日记》等校园小说系列,道出了学生们的心愿;《笨笨猪》、《没有尾巴的狼》更是让我在充满童趣的故事中张开想像的翅膀自由地、幸福地飞翔。
慢慢地,我开始阅读世界著名的书籍:《简爱》、《飘》、《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与黑》,这些书为我打开了另一扇窗。《绿野仙踪》中,可爱的桃乐丝和她的伙伴成了我的朋友;想像着和爱丽丝一起漫游奇境;坚强的苦儿成了我的挚友,精彩的世界尽收眼底。
不同的书带我畅游不同的领域:科幻故事带我走进神秘的宇宙;童话故事有会引领我迈入多姿多彩的梦幻王国……生活中的一部分,她是我最忠诚的朋友,更是我快乐的源泉。
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作文篇21
小时候,我不喜欢读书,觉得书有什么意思,还不如出去玩呢。我慢慢长大了,也渐渐喜欢上了读书。通过读书可以令我感受到快乐、伤心、愤怒和惬意的心情。书向我们打开了知识大门,让我们学会了不少东西,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记得小时候,我喜欢读童话故事,那时的我读起书来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大抵的书都是几个小时就看完了。不过,我从中也悟到了一些道理,比如《丑小鸭》告诉我人生是先苦后甜,《皇帝的新衣》告诉我虚荣往往会蒙蔽了双眼,《魔法公主》告诉我要多多帮助别人……
现在的我渐渐喜欢读一些散文,也不像小时候那样一目十行,我读了《毛主席在花山》。让我知道了毛主席是多么爱老百姓,《泪》让我懂得了生命的意义,《一颗豆子》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爱,等等……记得有一天晚上,我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了,不知不觉看到了十一点多,当我读到“白雪公主和王子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时,我才如梦初醒,懒洋洋地爬到床上睡觉去了。还有一次,我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只听见“咚”的一声,我被一块石头绊倒了,腿出血了,我赶紧捡起书,幸好书没有摔烂,我爬起来继续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读书,让我在书的世界里旅行,我会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感受快乐,平淡和伤心的生活!
我爱读书作文篇22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他们都爱读书,我也爱读书。
书里有许多知识,所以我爱它;书里有许多好词好句,所以我爱它;书能增长我们的智慧,所以我爱它。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的学者;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良师;书是我们可以尽情倾诉的益友。畅游在书籍的海洋里,我可以尽情地汲取书中的营养。
“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意思是看书的时候要眼睛看书,口中诵读,将心思集中到书上,用心去体会。这样才是真正读好书了。我觉得,如果再加上一个“笔到”就更好了,随时拿笔摘录好词佳句,随时写写读后的心得体会,真正做到“不动笔头不读书”的境界,这样才会大大提高我们的习作水平。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读的书多了,读得透了,脑子里积累的素材也就多了,写起文章来自然得心应手,如神来之笔。所以多读书,会提高一个人的内涵,提高一个人的修养,用书籍来充实自己,用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拥有信手拈来的知识储备。
读书,会使我置身于一个安静的世界里,会使我忘记一切烦恼,慢慢的进入作者的世界里,和书中的人物携手演绎书中的精彩故事,让我静静的体会他们的喜与乐,悲与伤。
读书,让人的灵魂变得高尚;读书,让人的心灵得到净化;读书,让人的心情变得平静;读书,就是在跟我们的良师益友沟通;读书,就是在跟我们的知己交流。
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作文篇23
我始终相信住宅里没有书籍,就犹如房间里没有窗户;生活中没有读书,就如同食物中没有营养。
那一天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的心情像抹了蜜一样的甜,那只有一个原因,我要去图书馆看书了。
来到书架前,我的目光紧紧盯着每一个空隙——我要找到昨天看的那本书。可是仔细寻找就是没有发现那本书的影子。正当我急得满头大汗的时候,我突然看到最后一排书架的最右边有一本金黄色的封面,走进一看,果然是我久久要寻找的那本书,顿时,我觉得我精神焕发,精神抖擞。那种满足感沾满了我的心田。拿起书,我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仿佛已置身在另一个世界。
我徜徉在书的海洋中,越看越起劲,越看越投入,时而紧缩眉头,为主人公的遭遇扼腕痛惜;时而笑逐颜开,为伟人们的智慧所折服。突然,一阵风刮过,我的手一抖,书掉了下去,而我的手上还拽着那一页纸。原来是一个莽撞的小男孩从我身边跑了过去。我难过地拾起书,拍净尘土,毅然走到管理员那儿,掏出了钱。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图书馆关门的时间了,我意犹未尽地抬起头,迈出了大门。
回到家,我把那页纸用胶水小心翼翼地补好,又给书包了个粉色的书皮,然后放到了我的书架上。
我爱读书,犹如墨水爱上了钢笔,钢笔爱上了稿纸,我愿与书交一生的朋友,一起讲述青葱岁月里的书香故事。
我爱读书作文篇24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叫《原来我这么棒》的一本书。这本书由李惠镇所作,故事生动有趣,写出了高小瑜从前一点儿也不自信,直到她参加了一个夏令营后,小瑜才变得自信起来。小瑜原本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女生,突然,有一天班长转了学,老视决定让每一个同学,都轮流当班长,这时小瑜一听使她非常害怕,轮到她当班长时,由于自信心不足,使她在大家面前岀嗅,大家一个个笑得前俯后仰,小瑜听着笑声,顿时伤心透顶。妈妈为了小瑜找回自信,找回勇气,帮她报名参加了夏令营活动,小瑜也很不愿意,可是她终于在夏令营中找回了自信与勇气。这让我明白了:“自信要从自我出发!”
从前我每一次考试总会很紧张,总怕考不好,可是卷子发下来考的也不差,但自信心总是上不来。自从读了这本《原来我这么棒》后使我受益匪浅,自信心很快上来了,这也让我明白了:“自信可以挖掘自我无限的潜能。”
就像黄成洲博士说的:“自信的根源在于自我,和别人相比的自信感是优越感,说到底是一种自卑感。使得双方不能无法彼此尊重更会不自觉的互相伤害,真正的自信从对于自己的优点产生自我肯定开始的。我相信任何事情都阻止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原来我这么棒!
我真爱读书啊!这就叫我读书,我快乐!
我爱读书作文篇25
生活中,书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粮食之一,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艺术家去看文艺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因为兴趣。有一句话说得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的长度,但能改变人声的宽度。”正是这种有兴趣地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姿多彩。
读书已成为可我生活中的一个乐趣。放寒、暑假时我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书籍,如漫画书、百科书、和历史的一些书,从爸爸、妈妈给我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历史名著的书,我都照单全收不肯错过阅读的机会。即使是开学以后,也要在,忙碌的时间中挤出一点时间来看自己喜爱的书本,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息。拿起一本自己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的美丽风景。
书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方面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中的知识还帮了我的不少忙呢!
得一次星期天,我和小伙伴一起玩。忽然,我发现了一只蜗牛,我想:蜗牛是益虫还是害虫呢?我带着这个疑问立刻去问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说:“你自己去探索这个奥秘吧!”我马上去查《十万个为什么》,这才知道蜗牛是害虫。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休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爱读书作文篇2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经说过,我非常赞同这句话,因为,我也很喜欢读书,下面我就来说说一下我和书的故事吧!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因为作业在学校已经写了很多了,所以我把书包拿进房间,从里面拿出刚从乐阅书吧借的书《哈利。波特》,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的情节真精彩呀!哈利。波特赢得了勇士比赛,却没有想到,奖杯已经被伏地魔的手下换成了门钥匙,于是,哈利。波特被带到了一块墓地,伏地魔正在那儿等着他……正当我看到最恐怖的地方的时候,妈妈走进了我的房间,对我说:“作业写好了吗?”我吓了一跳,手一慌,书掉在了地上,发出了“咚”的声音,妈妈问:“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啦!”我支支吾吾地说:“是……是文具盒掉……掉在了地上了。”妈妈有点儿不相信:“真的?那怎么没听到文具撒落的声音呀!”“我把拉链拉起来了,当然听不到啦!”我解释道。妈妈这才打消了疑虑,走出了房间,我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开始看了,妈妈悄悄走过来,一把夺过我的书,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我,火冒三丈,说道:“你刚才就在看书,我也就原谅你了,以为你现在会写作业,没想到你现在还在看,没收,不写好作业不准看。”我只得眼巴巴地望着妈妈拿着我的书,拂袖而去。没办法,我只好先写作业,不一会儿,作业写好了,我终于拿到了书,真开心呀!
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作文篇27
书就像神秘、美丽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的价值;书像一个知识的宝库,使人变得博学多才、才华横溢;书像一个美丽无比的花园,里面有彩虹有鲜花小草;书像你忠诚无比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书中的世界多姿多彩,和书在一起的时光也变得绚丽多彩。
在我十岁那年,我爱书爱到疯狂,就连上厕所和吃饭都在看书,我就连在玩游戏的时候,都会跟哥哥弟弟们玩词语接龙。我对我那些喜爱的书十分爱护,生怕哪一天书被偷走了,或者弄不干净了。
有一次,我在学校里看我那心爱的《鲁滨孙漂流记》和《海底两万里》。有一个同学看见我在看书,便问:“这本《鲁滨孙漂流记》能借我看几天吗?你可以先看你的《海底两万里》。”我想了想,便答:“可以呀。”
过了几天,本人“书虫”来找他要书,没想到他却把一本破烂不堪、脏兮兮的书还给我,而且还有好多页被撕了。这对“书虫”来说是忍无可忍的。我十分生气,马上当机立断,说:“我跟你绝交!”我与他的关系越来越差,还不是因为他把我那心爱的书给弄坏了。过了几天,他亲自过来跟我道歉,而且还我一本新的《鲁滨孙漂流记》,所以我便与他和好如初。从此我们一同读书,一同买书,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书虫”成长的动力,书中的知识使我受益无穷。书,是我终生的好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
迄今为止唯一一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明朝那些事儿。
从穷苦卑贱的放牛娃,到被送到佛教寺院做小行童,当杂差,再到成为统领百万人马的元帅,再到即吴王位,建立大明,万人之上。朱元璋,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一个军事、认识管理天才!
童年。他的童年黯淡无光,为了吃饭,从小便要去给地主放牛;他出自佃农之家,他们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可亲人死后,竟没有一块土地可以让他们入土为安。为了吃饭,他跑去当了和尚,做小行童,做杂役,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去最贫瘠的地方化缘。直到他忍无可忍,参与了造反。
造反。他本想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而一封信,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为那封信,他被逼上了绝路,走投无路之时,他投奔了濠州城池的守卫者郭子兴,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他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才能,历经坎坷,当上了元帅,胜仗无数。通过连年征战,灭掉了元朝,即吴王位,建立了大明,从放牛娃变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称帝。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结束了名族等级制度,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
他,出身贫寒,也没有很高的文化,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竟成为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民间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所以他也是一位传奇皇帝。他就是,朱元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
评价历史人物,绝对是两方面的。像著名的明君,唐太宗。修生养息,天下大治,可之前隋朝刚灭,盛世一般都出在一个新王朝的前期。天下大定,盛世何不在?例如:康乾盛世,我不是一个民族歧视的人,我并不对满蒙政权对有任何歧视。可康乾盛世确确实实是明末的经济回暖。盛世?称不上。如果说天下只要没有造反的就叫做盛世的话,那中华五千年,岂不是一半的盛世?
中兴这事,明朝的家常便饭,弘治中兴,万历中兴。我都从这本书里看到了。这本书可以说是我的历史启蒙教材。让我看清人的两面,不是历史课本上的单方面。
书中有提到张居正。过去我就听过张居正的鼎鼎大名,知道他在嘉靖末万历初的功臣,万历中兴,明朝最后一个巅峰。我对于他的死,很惋惜,我甚至痛恨万历帝不识货,不识人才是个昏君。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也看到了张居正不好的一面,刚开始看到的时候,我接受不了,生活作风很成问题,但是做为一个我的偶像,我真的是接受不了的。
我从其他地方看到张居正死了之后他家属的惨状,我更加痛恨万历帝。不仅不识人才,而且杀良臣之属。万历帝,你是个什么皇帝!误了大明王朝!
后来,我看了书才知道,当年明月所写的是很中肯的。双方面,即使是历史学家以及清朝皇子的老师所不重视,甚至鄙视的明武宗。他也写了武宗的优点,八虎误了武宗,当年明月教会了我看人的两面性,很巧合,我的历史老师也叫明月。
万历皇帝在张居正死了之后又恢复了祖制,是个墨守成规的人,因为,少不了一群墨守陈规的大臣。一个使劲,把明王朝从巅峰推向低谷。
人,很奇特,喜欢的自然是好的方面,讨厌的自然也就是坏的方面。可是,当人的好的那方面大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掩盖了他黑暗的那方面,评价人自然需要两面性。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
岁月不饶人,明朝时期的事情发生了种种事情,看完了这两本书,我深有感触。这部书是当年明月,也就是石悦写的明朝“通史”。这书从明朝开国的朱元璋说起对当时的十七帝王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充分的体现出当时政治思想与当时开国皇帝建立的帝国进行了详述。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尽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
也可以说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
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读到第二部结尾时我的感觉只是当时的蒙蒙凄凉,它讲到郑和下西洋,修着《永乐大典》南下讨平南安等,后来永乐帝于北伐蒙古归来的路途上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读到这里我也只是觉得当时的“悲惨”,也只是慢慢的看下去。大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而导致了二十万大军在土木堡丧于一旦幸亏忠臣于谦奋力救回了明帝国,但随即又有两位皇帝争夺王位的“夺门之变”后都被害身亡了。读到这里我才晓得了什么叫历史小说的精彩与其对此使读者的眼球应接不暇,欲罢不能。
也是这两部历史小说我感觉到告诉了我影月之殇影歌的感伤。明朝的言官也告诉了我们直谏者未必忠。贪心的官们告诉我们贪污者未必奸。皇帝嘛,呵呵,真活的不是人!朱元璋的身世告诉了我们要自食其力,像他这样没有依靠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都能当上皇帝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4
《明朝那些事儿》是由当年明月(网名)写的,由中国友谊公司出版。这套书共有七本,主要讲了明朝从朱元璋开始直至灭亡的故事。详细写了各个时代官僚为了权利的斗争与阴谋,让人身临其境,回味无穷。我只要一拿起它就不想再放下,读了还想再读,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已经对明朝历史了解得一清二楚。
我刚接触这本书时,我就被作者的幽默的语言和极好的文采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既没有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那样古板,却有那么多的历史知识,我想:写出如此好的文章的人,一定是个大作家,要不然怎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呢?我最喜欢这套书的第三本,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和最佩服的人物是王守仁。王守仁的父亲王华是当科状元,望子成龙,自然而然王华希望王守仁也像他一样参加科举考试,然后拿个功名当个官,过着安闲日子。
而王守仁却不这么想,他想学习兵法,为国效力。可他爸爸不准,必须要他考科举,要不不准他乱来。最后王守仁考上了举人,当了一个小官,可遭人陷害,被发配到贵州龙场当驿丞,他在那里经受了许多苦难,最后修成了正果,创造了哲门派——心学。这使得王守仁被人称为四大家: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还与孔子、孟子齐名。这一点更让我无比佩服。因为王守仁在贵州龙场的艰苦经历打动了我。当时贵州属于是荒山野岭,把官员发配到哪里纯粹是受罪,但王守仁他不放弃,在那片荒山里开拓出了新天地。
我的感受是:若是一般官员被发配到了那里,第一反应是到处找人送钱,拉关系,但愿别去那个鬼地方,而王守仁他不畏辛苦,在那里辛勤工作,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于是我便定下目标,向王守仁学习,学习他坚持不懈,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的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5
这个学期,我迷上了《明朝那些事儿》。刚开始,是因为在书架上翻书,偶然间发现了这已有9年历史的书,我对历史很有兴趣,你让我说说各个朝代的名人,我也略知一二。一看“历史书籍”这四个字就激动起来,翻开书皮又看见“明朝”这两字就更激动了。看一本历史书,犹如穿越到古代,与古人对话,看尽这个朝代的名人故事与兴盛衰败,真是棒极了!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了一章,觉得耳目一新:哇,这不正是我想要看的历史书吗?看到好玩的片段,我要哈哈大笑;看到奸臣贪污,我又气得牙齿磨得沙沙作响;看到喜欢的忠臣被设计害死,禁不住扼腕叹息,难过好久......记得每个朝代都有几位正直的君王,可是这个明朝倒好,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思宗朱由检,就愣是一个正直的君王都没有,还好出了很多忠臣,才让我感觉这几百年明朝没白活。
我还注意到本书作者了,作者名叫当年明月,当然这是他的网名,读了这本著作,真是对他的文笔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本《明朝那些事儿》,一改人们对历史枯燥乏味的定位,使历史成为鲜活的有血有肉的身边故事。对这本书,我还有几个细节感受:第一:幽默,充满趣味性,人都可以活起来,好钱好色不管国家大事的皇帝、贪污的奸臣、只留清白在人间的忠臣、以及好斗的蒙古人......这些人仿佛就在我的眼前演绎着他们那个朝代的故事。当年明月还特别喜欢跟古人打交道,一会儿称兄,一会儿叫弟,一会儿还攀个i“老大”,轻松诙谐的语言,让我不时捧腹大笑。第二:严谨,这些故事很多都是经过作者查阅资料得来的,有凭有据,不是想象,也不是贾雨村言,是正史,既系统又连贯的文章。
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写出自己的文章特色来!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6
马皇后,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她救朱元璋于危难中,在朱元璋被困、就快饿死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给朱元璋送饭。她虽然是一个女子,却颇有胆量。陈友谅进攻龙湾时,她捐出自己所有的首饰财务劳军。并组织妇女为军队缝补衣物。
即使在大富大贵后,她也保持了简朴的作风。不骄不傲,并告诉朱元璋不要忘记民间的痛苦。甚至在用人上,她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愿得贤人共理天下”,被朱元璋引为至理名言。更难得可贵的是,她阻止了朱元璋的很多恶行。
朱元璋要杀朱正文,她劝告朱元璋,朱正文是你的侄子,立有大功,请你不要杀他;朱元璋要杀李文忠,她劝告朱元璋,李文忠是你外甥你是你的养子,留他一命吧;朱元璋要杀宋濂,她跪下求朱元璋,宋濂是太子的老师。老百姓尚且尊师,何况帝王家呢?
她就是这样用她的慈爱去关怀每一个她认识,或是不认识的人,把他们从朱元璋的屠刀下救出来了。她比朱元璋更知道人命的可贵。
她重病后自知很难医好,拒绝医生为她医治。朱元璋问她原因,她的回答是在感人心魄:“人的生死是由命运决定的,求神拜佛是没有用的,医生只能医病不能医命,如果让医生为我医治服药无效,陛下一定会相对于医生,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这是一个始终用自己的爱心关怀她人的人,即使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她还是这样做的。她在病床上留下给朱元璋的遗言:“愿陛下有始有终,子孙各个贤能,百姓安居乐业,江山万年不朽。”
马皇后这个平凡的女子在困难的岁月里,她没有嫌弃出身贫贱的朱元璋,而是跟随着他为他奉献了自己的一切,无论环境多么险恶情况多么复杂,她始终遵守了自己当年的承诺:
“无论贵贱,生死永不相弃。”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7
小学毕业的暑假,在爸爸的引导下,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小说共计九册,但我真正是“悦”读,在快乐和兴奋中欣赏,我感悟到了作者当年明月先生用文学的工艺雕刻历史的匠心,甚至到了刻骨铭心的程度。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从1344年到1644年三百多年间关于明朝的各种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的事情为主线,运用小说的笔法,对明朝17帝、王公权贵以及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是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及宫廷争斗刻画得入木三分,并加入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人伦道德的演绎。
作者自己说过:“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我觉得作者就是一位全新的书写历史开创者,他写历史就是写人物,写人物即写灵魂,通过人物透析灵魂。
《明朝那些事儿》有别于戏说历史。事件叙说直白,人物刻画传神,心理描绘深邃,历史评价公允。特别是对英雄人物,不惜笔墨,充满豪情,力透纸背,甚至一写就是几页,看得我拍案叫绝,连连称奇。好些篇章我反复朗读,都能直接背诵下来,一个个历史风云人物仍然浮现在我的眼前,对英雄的认识也有了自己的分析和理解。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所有的英雄人物对历史的发展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无论是顺境还是挫折,我们都应该坦然面对,要象明朝的夏言、徐阶、张居正、戚继光那样,隐忍和坚持,在逆境中生存,不断磨炼自己,厚积薄发,不能在困难和挫折中迷了方向,失去自我。只有坚持正义和真理,即使最后失败或受到屈辱,也会在历史的长空中闪耀出灿烂的光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8
《明朝那些事儿》2014年以前在我家书架上是灰尘覆盖,脏的仿佛是一本本古书,可自从2014年2月至今,这本书已经被我读了不下10遍了。
说句老实话,我是很佩服当年明月的。翻遍全书,除了短短几句话简介,便全都是内容了。作者并没有像某些作家借助任何名誉、头衔、声望所带来的光环效应,倚老卖老,胡乱几笔完事,当年明月这是真本事,不然为何会有上千万的“明矾”?这部作品的幽默风趣,冲破了“史学作品都浮躁无味”的牢笼,让人感觉耳目一新,自然受人欢迎。
整部作品不仅让人发笑,而且不失严谨,结构紧凑,不知不觉中便会融入书中。看到朱元璋冲击着腐朽的元王朝,一步步走向成功时,我在心里暗暗为他叫好;看到方孝孺宁死不为朱棣写登基诏书,最终被灭十族时,我为他的所作所为而感动;看到杨继盛死劾严嵩、严世蕃父子,为徐阶的胜利作铺垫时,我佩服他的品格;看到杨涟冒死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敬佩之余更多是对他命运深深的担忧---我在当年明月笔下的海洋畅游,每畅游一次,对他的佩服就加深一分。
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杨涟勇斗魏忠贤一事了。当时,朝中的势力已经呈现出一边倒的状况,朝局动荡,而朱木匠------天启皇帝的天平又在向魏忠贤倾斜。魏忠贤不可一世,控制了整个朝廷,而大臣们却只敢唯唯诺诺,做随风倒的墙头草,只求自己平安,不顾别人。只有杨涟,他虽然孤独,却依然强大,依然坚持道统,在知道必死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去做,真可谓“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如今,这本书已经成为了我最重要的藏书之一。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五部。看完以后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事情要努力、沉着冷静、认真思考,遇到困难去反抗、拼搏,要用自己非常优异的学问去付诸行动,做到知行合一,百战不殆。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以努力和认真思考作为准则来鼓励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我会跟随语文老师的脚步去遨游书的海洋,邂逅诗仙李白,高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遇见诗圣杜甫,感同身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我还会跟随着数学老师去探寻数学王国的奥秘;和计算机老师走进神奇的
我觉得我也可以胸怀大志,我也能成为像徐阶、王守仁那成样功的人,能为国家能为祖国做出贡献的人;我想我长大了以后,能像马云那样有自己的.帝国;我也会细心努力地工作做好,悉心照料将我所期盼的事业办的有声有色,绚丽多姿。
这本书所写的每一位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曾流着心酸的汗水,真是让我们受益非浅啊!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闲着无聊,就去新华书店买了《明朝那些事儿》来解闷。不过,没想到,这本书竟然如此好看,虽然它是一本写历史的书,但是我却觉得它比漫画书还要好看上一百倍。
就拿第二部《万国来朝》来说吧,它写了自永乐皇帝朱棣夺位的“靖难之役”后,朱棣的光辉事迹——挥军北上五征蒙古,派郑和七下西洋,南下讨平安南等等,后来永乐于北伐蒙古中病逝。之后,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进入了动荡状态。大太监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导致二十万精兵丧于土木堡,幸亏忠臣于谦挺身而出,力挽狂澜,拯救了明帝国,但随即又在两位皇帝争夺皇位中被奸臣陷害而亡。这本书中还采用pk的方式来增家加读者对此书的兴趣,用幽默的笔风讲述当年发生的事。
在这本书中,还写了许多迷团,如,建文帝之谜,明仁宗之谜等。作者以独特的想法写出了他的推理,让人感到这个答案是正确的。
书中人物很多,有励精图治的永乐皇帝朱棣,临危不惧的杨缚,足智多谋的杨荣,奸诈狡猾的王振等。在这些人物中,我最佩服的是于谦,他聪明机智,敢于与坏人做斗争,面对百姓,他满腔热血,面对敌人,他临危不惧。就是在刑场上,他仍然不怕,还作诗一首,这首诗就是《石灰吟》,他这种精神感动了我。我最瞧不起的是卖国贼喜宁,当他被抓时,竟然投降了敌人,还大言不惭地让也先(也先是个蒙古首领)当皇帝,最后还是被自己的祖国的人杀了,他真让人瞧不起,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所有背叛祖国的人,都会被祖国背叛。
《明朝那些事儿》让我体会到历史是很有趣的,让我更为我的祖国有如此精彩高兴,自豪,希望大家以后更加喜爱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1
江山如画,历经千年如故。昔日舞榭歌台灰飞烟灭,往日风流人物暗淡逝去。我翻开明朝的历史,品读临末朝亡的心酸。
他姓朱,名由检,庙号思宗,谥号烈皇,后世称崇祯皇帝。他是明朝的第十六代皇帝,也是明朝的亡国之君。当年,他身穿锦衣,俯看天下人家,叹一世悲欢离合,那时的大好时光犹在,他何曾不眷恋这纷扬繁华人世间?但这毕竟也是个乱世,先兄早逝,把大明王朝这个烂摊子丢在他的手中。他无奈地接过皇帝大印,穿上哀伤流淌过的龙袍,手握狼毫点江山。当他登上皇帝大位那一刻,他就已经下定决心重振大明,恢复江山。他勤于政务,清除乱世奸臣,平反冤狱,起用良臣猛将。但只可惜,大旱不断,数瘟疫接连爆发,外有强敌,内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纵横千里间,白骨满地,人烟断绝,状况惨不忍睹。但他不肯放弃,他知道大明不能没有他。
但命运已经倾倒而下,等待他的只是边关告急,将士投降。直到兵临池下、血溅白纱那一刻,他在宫中饮酒长叹:“苦我民尔!”忍心把爱女砍伤刺死,流泪叹息道:“为何生置帝王家?”但他没有逃,随后便登上万寿山,远望京城外战火连天不休,徘徊无语。最终吊上白绫,自缢而亡。那时,他才度过了三十三个春秋,仅此而已。但他临死前犹记百姓性命写道:“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黄泉之下的崇祯,还好吗?如果生命能够重选,我相信,你一定不会选择诞生于帝王家。只可惜你生来就处于勾心斗角的繁华宫廷处,无法逃脱束缚你的幽暗空间。势去时衰,零落如飘草,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只叹生不逢时处皇室,即便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你却再也看不到这般繁华景象。愿远在天际的你,能安息忘却尘世喧嚣。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2
这套书让我爱上了历史类图书,笔法幽默,情节生动而且都切合真正历史。各代皇帝各有特点。而让我误会最深的是明成祖朱棣,以前看历史书总以为他篡位逼建文帝下落不明,现在看来其中的误会太深了。
完全看下来,朱棣没有错,他只是想自保,前期他有野心但没有干任何出格的事,他的皇位能夺来,靠得是他自己的一切才能,而他也确确实实开创了一代大明盛世,当时的明朝是世界上最强的国家,朱棣功不可没。得知朱棣死了,真的好伤心好难过,就像一步一步陪他把江山给打下来,让郑和下西洋让世界各国知道当时最强的中国实力……他一生驰骋沙场,能力才华应有尽有,他坚强的意志最让我佩服。迁都时克服一切苦难,眼光独到狠辣。佩服佩服,“朱棣不是一个好人,但他是一个好皇帝”。
朱祁镇最让我唏嘘,这坎坷的皇帝-俘虏-囚犯-皇帝的经历,可谓天堂与地狱的轮回吧。其实被俘后他真的只是想回家,只是想跟苦守等候,整日哭泣以致眼盲的皇后或者说妻子在一起。哪怕他想要保住一颗用以乘凉的大树都做不到,哪怕一代皇帝被囚禁,宫门半步踏不出去,哪怕整日吃不饱,哪怕堂堂皇帝皇后亲自动手纺织去换米粮,但他不怨不恨,因为他跟妻子在一起。
为什么要一步又一步的去逼迫他,想他们死??因为权力亲兄弟可以反目成仇,为了妻子,他也只能把皇位夺回来。他有错,他错打一仗,错杀一人,而这两个错误也差点毁了整个明朝。但是他也没有错,他夺位篡位都是当朝者的欺人太甚,而且这皇位本就属于他,本就是他的。他只是把暂代出去的东西拿回来,无可厚非,权力往往最不可靠,往往最让人迷失自我,没得到之前不想要不代表得到之后还会还回去。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3
最近沉迷于《明朝那些事儿》不可自拔,《未来简史》又被我放下了,几千页的书,不知不觉也看了三分之二了。
历史书中不乏名将,天分很重要,基本功更重要。虽然戚继光生来便是将军(继承祖上),还有一定的军事天赋,但如果没有后来的饱读军书、勤练武艺,再加上战场上的实操,也很难名留青史。
历史中也不乏蠢蛋,将有才之士长久的谋划毁于一旦(王本固)。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话也对也不对。遇到胡宗宪之前的俞大猷是金子,但是没有伯乐的赏识,千里马跑不起来;但是因为遇到了胡宗宪,金子开始发光了。
隐忍,成大事之前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等待最好的时机,再一举歼灭。徐阶就是这样对严嵩的,一等就是二十年,忍辱负重。然后他接着挤掉了高拱,实现了他的抱负,布好了棋局,心满意足的退休养老。可最终因为他未能赶尽杀绝,翻身的高拱利用徐阶提拔的海瑞,让想要安享晚年的徐阶在晚年颠沛流离、不得安生。
大功告成的高拱开始实现自己的抱负,明朝又一次恢复了生机,然而欲望惹怒了对手,年老的高拱被自己的老同事好朋友张居正和恨他入骨的太监冯保联合斗垮,灰溜溜的再次被辞退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铁打的内阁流水的首辅。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纵观到张居正为止的首辅(只看到这),几乎没有安然退休或者自然死亡的。或许,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吧。看了千百页的勾心斗角、你争我斗,有一点点无聊,还有更多的好奇与坦然。这就是历史,这就是人类社会吧,只要有人,只要有欲望,斗争就必然存在。
或许,这就是历史规则吧。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4
读的过程中,常常会为奸臣当道小人误国而悲愤交加,但更多时候,是为王臣气节、忧国精神而热泪盈眶。历史的长河里,有些人来了又去了,有些死了还活着,可以肯定的是,历史这部戏,没有主角,那些被埋没的被隐藏的角落,终会水落石出,因为史实无可更改,而后世终会还其公正。
大明之亡,时运之必然,哪一个朝代,不是眼看起高楼,最后再崩塌,繁华落尽后,终归粪土,这就是一种悲哀的发展规律。说什么以史为鉴,可其实什么也避免不了。“所有发生的,是因为它有发生的理由,能超越历史的人,才叫以史为鉴,然而,我们终究不能超越,因为我们自己的欲望和弱点。所有的错误,我们都知道,然而终究改不掉。”世界的真相就是如此,就好像是种宿命。但可以聊以慰藉的是,无论朝代如何更替轮转,人性的光辉,始终不灭,宋有岳飞文天祥,明有于谦孙承宗,忠义的种子,一直在延续。人性有弱点,所以有覆灭,人性有光辉,所以有重生,这大概是历史悲凉的黑白底色中,唯一的彩色。
我喜欢作者表达的幽默风趣,佩服作者认真负责的写作态度,更欣赏他通过历史所传达的智慧和哲学观。
所谓千秋大业、万古流芳太过虚无缥缈,而你我皆是一粒微尘,不过渴望在浮沉中得以成全自我,终我一生,心安二字。所以我十分赞成作者想告诉我们的那个简单道理:成功只有一个——按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放下这部书时,一时难以释怀,满脑子只充斥着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终究落幕了。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5
《明朝那些事儿》是本可读性很强的书!
许多历史书要么全用古文书写,比如:子曰、子再曰、……矣,看起来像在翻译火星文;要么全书都严肃刻板,读起来好像在嚼一块生硬的石头。而当年明月在写《明朝那些事儿》时,他摆脱了这种枯燥、毫无新意的形式。而采取了幽默、风趣的写法讲述上下三百年的明朝历史。
“不知怎的,王大臣(没错,姓王,名大臣,一听就是个惹事的主)就变成了王大胆。”“陈友谅扎营的位置在朱元璋的上游。他在河里洗脸,朱元璋要喝他的洗脸水;他在河里洗脚,朱元璋就要喝他的洗脚水;他在河里撒尿……”一看,就引得我不住笑喷。比那些老掉牙的历史书好了何止百倍。十分可敬的是,当年明月不仅使用正史,还敢于使用野史作为文章参考。
假如没有《明朝那些事儿》,大多数人对明朝的认知可以说是:只停留在电视剧里那些胡编乱造的片断中;或是那些让人觉得索然无味,只高兴扫两眼的历史书中的只言片语(自愿花个把年头仔细研究一套大开本历史书的人除外)。
且全文浑然天成,多一字狗尾续貂,少一字意犹未尽。此文古今中外也少有啊!里面的话就像是在描写中的人物、或作者本人与你在探讨自己的想法、观点、感受等。让读者身临其境,好像在皇宫里指东打西、指南拱北;在战场上叱咤风云;在官场上尔虞我诈;在缰土上安居乐业。全文一气呵成,字字珠玑,让我深深折服,欲罢不能。
看了四遍《明朝那些事儿》后,我想用四个字精简的描述:严谨、风趣!
不信,你读一读这套书,一定会入迷!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6
月光下,曾经相依相偎已经定格在夕阳下?下一步,下一秒,我都不知道该如何了。但是风拉住我,把我拉回了故乡?我很难过,因为我们要擦肩而过多少次才可换得今生的相爱。不能哭,不哭,他真把钥匙还回我了,这不是如自己所愿了么。
从穷苦卑贱的放牛娃,到被送到佛教寺院做小行童,当杂差,再到成为统领百万人马的元帅,再到即吴王位,建立大明,万人之上。朱元璋,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一个军事、认识管理天才!
童年。他的童年黯淡无光,为了吃饭,从小便要去给地主放牛;他出自佃农之家,他们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可亲人死后,竟没有一块土地可以让他们入土为安。为了吃饭,他跑去当了和尚,做小行童,做杂役,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去最贫瘠的地方化缘。直到他忍无可忍,参与了造反。
造反。他本想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而一封信,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为那封信,他被逼上了绝路,走投无路之时,他投奔了濠州城池的守卫者郭子兴,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他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才能,历经坎坷,当上了元帅,胜仗无数。通过连年征战,灭掉了元朝,即吴王位,建立了大明,从放牛娃变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称帝。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结束了名族等级制度,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
他,出身贫寒,也没有很高的文化,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竟成为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民间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所以他也是一位传奇皇帝。他就是,朱元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7
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分别经历着建、兴、亡。想想五朝的勇将明君,想想宫中的风起云涌,再想想塞外的战火连城,我不由得爱上了历史,捧起了据人们说似小说般的历史宝典《明朝那些事儿》。
一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我便被开头的朱元璋档案吸引了,如:朱元璋,又名朱八八、朱重八,人生历程:农民、乞讨、撞钟、造反(这个猛)、皇帝。仅几句话,幽默无比,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且这套书不像其它历史学家写的书,故作高深,其实什么也不懂。而这套书的作者就不一样了,用大家的话来写历史,完全打破了看历史书犯困的现象。该幽默的地方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该严肃的地方会让你屏住呼吸。这也是这套书的奇妙之处。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历史原来也是十分有趣的。洪武年间的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王守仁的智慧,魏忠贤的奸诈,朱厚照的昏庸,朱瞻基的开明……这些人物性格特点深刻在我心中,成为了对兴亡的明朝永久的回忆!
认识了这么多人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王守仁了。在他头上,连“圣贤”都不合适了。我敬佩他的决心,十五岁就立志消灭敌兵;我敬佩他的才能,饱读诗书而百步穿杨;我敬佩他的胆量,拿少量人马跟敌方上万军队血拼……他的人生十分伟大,但他对世间的贡献汇成一句话:“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即人欲也!”他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榜样!
《明朝那些事儿》带领我走进了历史的殿堂。作者让我热爱了历史,了解了历史,领悟了历史。我的感受只汇成了一句话:历史长河,波涛汹涌。壮士悲去,留下惆怅……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8
在孜孜不倦的努力之下,终于,把《明朝那些事儿》从头到尾翻完了,从开学到现在,就快一个学期了。
从朱重八到崇祯,两百多年的历史,皇帝、文臣武将、太监、宫女皇妃、社会知名人士等等等,当年明月就这么慢慢说,一个一个说,然后我慢慢看,一个一个慢慢看,由刚开始的感情会随着作者的笔触大悲大喜莫大感慨到后来慢慢的宠辱不惊,无论里面的人物经历着什么,我都仅仅在旁边慢慢看他们的经历,因为历史,是我无法改变的。有人说《明朝那些事儿》有点胡说八道,是的,这点我赞成,但是这是一本正儿八经讲历史的书,我肯定看不下去。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掺杂有作者个人的喜好和评价的。看书的过程,仅仅是一个借当年明月的视觉来感受明王朝兴衰起伏的过程。当然,里面的每一次权谋都惊心动魄,每一个英雄都感天动地,每一个坏人都得有道理,好人却好得没有道理。可是他们终究的结局都是:成为历史。
朱重八、朱棣、朱允炆、朱厚熜、万历、崇祯、刘伯温、于谦、徐阶、张居正、严嵩、李成梁、李如柏、毛文龙、袁崇焕、高迎祥、魏忠贤……他们的嘴脸,好的坏的,一个个在大脑挥之不去。可惜的是,明朝历史,连皇后,也只记载是马皇后、王皇后、客氏,很少有正名。
高兴的是,终于看完了,终于不用再考试复习的时候再纠结是看课本还是看《明朝那些事儿》——很多时候,选了后者,如果考得太烂,就是《明》的错,如果考得很好,那是我努力的结果,哈O(∩_∩)O哈!嗯,安心复习,考完试干正事去。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因为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只有一把才能打开胜利之门。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大军的生死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相反,你会拥有一切。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只要有了这些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0
在这个暑假,我抽空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就是朱元璋。
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彻底明白了“时势造英雄”是真理!朱元璋虽有过人之处,但总体上不算是“奇人”,和历史上许多君主相比,他并不出众,与其说他有王者风范,倒不如说他很有运气。像在鄱阳湖一战中,就在朱元璋命悬一线的时候老天吹来了一阵东风,朱元璋趁着大风赶忙放火箭,火势也顺着大风立即蔓延开来,这场火毁了陈友谅好多战舰,也成了朱元璋赢取这场胜利的关键。不仅如此,老天还让他遇见了这么多实力战将,而朱元璋本身就很爱惜人才。那些战将遇见了他,可以说是锦上添花。你知道吗?其实朱元璋小时候生活在一个生活条件极差的家庭中,他的人生一波三折。曾经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磨难,失去战友的信任。他有着超出常人的精力与智慧和准确的判断能力。(
我对朱元璋的认识起源于他推翻元朝,创立自己帝国的那时候开始。由于他是贫困出生从小就受到官员的辱骂。所以身为皇帝的他简直恨透了那些官员。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些去收税的官员,所以可想而知,他去“复仇”了。如果用一句话来作为他的座右铭:要么不做,做了就要做绝。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像在胡惟庸事件中,单单他一个人做错了坏事,就把3万多人给牵扯了进去。可见这做的是有多么的绝情啊!
我想朱元璋有我们可以学习的地方,也有不可取之处。我们要学习他坚韧的毅力,不被困难所吓倒,为民着想的精神。当机立断,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1
这学期,我买了《明朝那些事》这本书,读过之后,我深受感动。官场内斗,真是太可怕了。
严嵩斗倒了夏言,徐阶斗倒了严嵩,高拱斗倒了徐阶,张居正斗倒了高拱。但今天我说的不是这些人,而是一位著名的军事将领——戚继光。
戚继光,他的前辈——戚祥,曾经和开国皇帝朱元璋一起奋战沙场,立下了许多战功。从那时起,戚继光的家族就没有出现过人才,直到戚继光出现。
当戚继光刚刚接掌父亲的职位时,他所接收的士兵都混成了兵油子。这些士兵素质差,他弃用,要求重新分派士兵。他和士兵们一起去训练,他以不同的方式训练,总是让士兵们互相战斗赢了的赏钱,输了的赏军棍。
他这种训练方法很好,士兵们饱受戚继光的训练折磨,他们把不满都发泄到敌人的身上,但后来还是差点被击败,于是他想到孙子兵法: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他发现自己的士兵不行,于是在乌义地区招募了一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新军,并进行了演练,最终使这支新军所向披靡。
读了戚继光的故事,我觉得,只有坚持,才能成功。就像戚继光,如果他看到他的士兵都是那种士兵就放弃,他就不会完成他所做的事情。此外,他的训练或教育也很好,首先让士兵们互相搏斗,然后让士兵们向敌人发泄自己的愤怒。就像我们的戴老师一样,她在课堂上的表现令人印象深刻,所有的学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她的教育方法行之有效。
戚继光在明朝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希望大家都能了解他。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2
明朝那些事儿为我们揭开明朝的神秘面纱,用幽默的笔法写有趣的历史,还原了一个不同于电视剧的真实的明朝。
我印象中的明朝是黑暗的,暴力的,专制的,但是这不是明朝的全貌。明朝的言官有极大的发言自由,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一个民主的朝代。经济上恰逢资本主义萌芽,人民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尤其东南一带。然而也有很多黑暗的时代,比如嘉靖王朝,万历后期,天启年间等,有奸相当权,宦官专政,党争互戕……但是总的势头是向前的,是发展的。
历史趋势不可违。明朝建立是历史趋势,由盛转衰是历史趋势,气数已尽走向灭亡也是历史趋势。朝代的更替,王朝的兴衰,历史的演进有一条看不见的线,就算你知道结局也无法改变。现实如斯,历史如此。
盛衰荣辱一场空。哪怕你权倾天下,史书的上一页飞黄腾达,位极人臣,荣宠一时,下一页已是墙倒人推,人走茶凉,兔死狗烹。历史的结局很少不是悲剧,不是悲剧的可能是惨剧。世事实如白云苍狗。
翻开书目,在风起云涌的战场上,在尔虞我诈的权谋斗争中,在幽默的历史故事背后,我看到的是情怀、风骨、气节。总有一些忠义死节之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总有一群舍身保国的志士牺牲小我换取大我。他们不为浮华所动,不贪眼前利益,不信回天无力,甚至有些不自量力,以卵击石。在黑暗的现实前,他们受得住考验,耐得住苦难,守得住底线,只是因为他们坚信为国为民这四个普通的字眼,相信太平盛世总会到来。
剥开书目,那些宁折不弯的脊梁穿越历史时空,拂开历史风尘,主宰着历史脉络,感动着一代又一代人,让千百年前的故事熠熠生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3
这个暑假,我看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非常有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尤其是第一部,洪武大帝,在这部书中,我也了解了明太祖朱元璋这个人。他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我觉得他和曹操一样,是个思虑周全的人。
朱元璋是一个暴君,洪武四大案,蓝玉案,郭恒案,空印案,胡惟庸案,这四大案哪一个都是死了几百人,文官武官统统杀掉。但是也是因为朱元璋从小受到赃官污吏的陷害,不给他们全家发粮食,所以他的内心对赃官污吏非常憎恨,在这四大案中,他认为涉案人员都是赃官污吏,连丞相都杀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他带领将士们打下江山,安天下,安民心,安军心,让老百姓不再过那种让赃官污吏欺压的生活,他也算是贤君。
朱元璋死后,继承他皇位的孙子朱标的儿子继承了皇位,他的名字叫朱文,我个人认为他没有任何军事才能,他一继承皇位,让他叔叔朱棣这个在军中长大,还曾经和徐达李文忠等开国名将身上学有所成的人,朱棣再加上老和尚道眼的辅佐,让朱棣一举拿下明朝,成为皇帝。我觉得朱元璋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把皇位传给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这应该是因为他对朱标的喜爱,他想让朱标继承皇位,朱标的死让他颇感意外,于是他就糊里糊涂定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为太子。朱元璋是元朝的开国皇帝称洪武大帝,朱允文孝文帝是明朝第二皇帝,我觉得朱棣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他有野心要吞并天下,另一方面他认为朱允文无法治理好天下,等朱允文去世天下已经大乱,那时候他自己也许性命不保,所以他才篡位。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4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它的作者是史学家当年明月。
《明朝那些事儿》一共七本,我看的是第一本。这本书讲的是从朱元璋出生到永乐夺位的事情,朱元璋是一个贫农出生,是史上唯一一个布衣皇帝,他当过和尚,也讨过饭,后来由于元朝皇帝实在是令老百姓难以忍受了,老百姓就组成了一个个部队准备造反,朱元璋也加入了一个部队,他有勇有谋,为部队频频打胜仗,可他的上司容不下下他,赏他了一些钱和人马,让他走人,朱元璋离开后,很快就召集了一批精兵,与别人作战,他战胜了张士诚、陈友谅等竞争对手,与元朝作战,他们打得元朝落花流水,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但是朱元璋这个皇帝当起来却像个屠夫,他通过当时一个胡作非为的丞相,来废除丞相之位,但也牵扯到了很多人,他们统统被朱元璋杀掉,达上万人。更可怕的还有,朱元璋时分恨贪污,但他给官员的俸禄却根本难以给他们养家糊口,他们被逼无奈,只得贪污了一些老百姓的粮食,但都被杀掉了,杀的官员官员们提心吊胆,整天怕鬼来敲门。
我读了这本书,我清楚地看到了朱元璋的面目,他智慧、狡猾、残忍、武断,他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比如人要坚强如果不坚强就成不了大业,任何事都要忍辱负重,要能屈能伸,不能因为一点点小的事情就大发雷霆,这样对别人不利,更加对自己不利。我还学到了人做事要经过头脑,而朱元璋有时候似乎经常头脑一发热就稀里糊涂得杀了人,他虽然是在杀那些恶人,但他也杀掉了不少清正廉明的官员,他也不搞清楚,他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违我者,斩!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决定做一个坚强、冷静的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5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草原马背上的天下,终究因为民族代入感走向衰落,一位布衣沉稳的来到舞台中央,明,持续二百余年的统治帝国在君王的勤奋和亲小人远贤能下由盛极一时到平淡中慢慢消逝。
“淮右布衣”的崛起源自地主长工的父亲在恶势力的不平等对待中凄惨离去,寺庙也分三六九等,在日复一日的化缘中,能者上,弱者亡展示得如此淋漓尽致。在好友的推荐下,来到乱世之中,收猛士,纳谋臣,然后战陈友谅于内流涌动的江面,自南向北,缔造新的朝代,明。
关于朱元璋,更深影响的是马皇后,当朱重八待监牢的时候,作为主将养女本可以寻得更好的人,可她选择了给送去热腾腾的烙饼。
“永乐大典”会记录他的“劳模”形象吗?在征战中成名,在金戈铁马中离开,赋予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留给华夏大地半世的安宁。
朱棣,如果没有世袭制,或许会更为完美的化身吧。虽然几次生死关头都会有气候友情援助,但冥冥之中自有神助,宁可相信它的真实。
“木匠皇帝”朱由检作为手艺人,他是那么的成功啊,尽天下之材,雕刻与设计想要的城池,可是帝与民之异,他不知道。
“最聪明的皇帝”,年少时,懂得忍让,为除去祸国殃民之逆臣。外患时,任人唯能,不拘小节。可终究因为国力欠缺,难以为继,丧国于西南。
对于崇祯,是极其佩服的,也许差点运气,也许国运如此,但他尽自己所能,既可以安内,也可以攘外,更有气节,在国家存亡之际,不辱国体。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今之中华,前进的步伐从未停歇,也必将更有朝气,更有动力勇往直前。
朝堂之上,自见分晓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6
历史离我们太远。历史书籍太多。有一句话说:“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就多少表现了人们面对悠久的历史和浩瀚书籍时往往会出现迷茫。如今,我也有幸读完一本史书,当年明月著“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明朝那些事儿》朱元璋卷。在这本书中,朱元璋靠着他的毅力和实力,从一个贫困潦倒的农民成为一个至高无上,拥有无限权力的皇帝。然而,他成功的起点,就是从参加起义军开始。
朱元璋参加起义军之后,由于他的上司郭子兴怕他抢了自己的位置,对朱元璋越来越不信任,郭子兴找了个借口把朱元璋关在了牢房里,不给他饭吃。幸好是朱元璋的妻子(后来的马皇后)每天给她送饭吃,朱元璋才没有饿死。最后郭子兴考虑再三,觉得还是不要杀他为好,于是就把它放了出来。朱元璋也感觉到自己在这里呆不下去了,于是便假装申请带兵出征。然后攻打并占领了郭子兴的老家——定远,后来他所管辖的领域逐渐扩大,又消除了他人生道路上的两大障碍,陈友谅和张士诚。朱元璋又打败了自己的死对头——元,并统一了中原,成为了皇帝。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对朱元璋佩服的真是五体投地。从一个受苦受难的农民,到了一个皇帝,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当他成为皇帝以后,他还时刻为他的后代着想。消除了以后有可能危害后代的人,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当好皇帝。
书中的朱元璋是一个有毅力,为后代着想的一个好皇帝。在生活当中,我们也应该做一个有毅力之人,时刻为他人着想,不欺压比自己弱小的人,要同情弱者,并且要善于帮助他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7
上文说到读书,结果第一本要读得《平凡的世界》没借到,索性读了热门的《明朝那些事儿》,早就知道新浪网上炒的火热的这本书却一直不屑一读,今天发现目光太短浅,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所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由于只借到了2,所以我只好从朱棣开始了解明朝的那些事儿,原来对明朝的概念只停留在宦官当道,现在倒是有些立体感了,原来诺大的北京城就是从朱棣开始兴建的,明朝的产物“东厂”是因为办公地点设在东华门而改称“东厂”,就是现在的王府井大街附近,而且那里现在还有一个东厂胡同,嘿嘿,历史真的就在脚下,谁想到当年一个特务 机构的办公地点现在遍地是黄金啊。
另外书中还提到了郑和七下西洋的历史,猛的发现奥运开幕式上也呈现了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吹嘘咱历史上曾多么辉煌,是说咱中国人多么厚道,当年那么强都没抢邻居地盘,举着“探访好朋友、问候好邻居、结识好伙伴”的大旗和这些小国友好交流、和平相处,顺带做点生意,最终是要与那个“和”字呼应,好厉害的导演,咋那么深邃呢?
书中还提到一人让我很钦佩的一人---杨溥,不是因为他的才高八斗而是一种精神。当皇帝以勾结太子为名将它关入大牢,面对做不穿的牢底以及随时砍头的危险他却用不停读书的方式度过这牢中难熬的日日夜夜,十年后皇上得知他在牢中不停地读书后重用此人,后成为一代名臣。我曾想若是我们在图书馆不停地看它十年书,是不是我们一定会功成名就?没准,只是有谁能做到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8
进了门,我发现人多的比我想像得要多得多?不过它最爱吃的还是胡萝卜。但是最兴奋的是,在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在我国北京举行,我国的金牌总数也位居榜手,但是在2008年也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汶川大地震,死了上万余人,我们的救援官兵也因为救援群众而牺牲了很多,但还是那一句话,点燃了我们心中的悲伤“让我再救一个,我还能救一个”。
第一卷的主人公就是朱元璋,从他身上可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是:每个人最脆弱的地方就是心,但殊不知,每个人最最坚强的地方也是心,重要的是看我们是否有能力让我们的心智走向成熟,让我们心的力量变得强大。长期的困难生活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有很多人在遇到困难后,只能怨天尤人,得过且过,而另外一些人虽然也不得不在困难面前低头,但他们的心从未屈服,他们不断的努力,相信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朱元璋正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没有被痛苦失败击倒,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成功的将自己最脆弱的地方变成了最强大的力量的来源。而陈友谅失败的很大原因就是他没有认识到什么样的武器是最强大的,不是军队的人数,不是先进的武器,不是强大的舰队,而是,人心。
看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把生命中的磨难视作宝贵的财富,正是它们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坚强了我们的心灵。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和无畏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面对困难和失败,我们要勇于调整心态,让自己的内心更坚强,永不言弃,一路走来,你会发现收获很多。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9
今天放学回家,我把作业做好了,看时间还早,便随手拿起《明朝那些事儿(陆)》读起来,虽然讲的是历史,但真是太有趣了。
这册主要讲了“三大案”引发的党争,魏忠贤兴起及袁崇焕之奋战。自张居正去世后,便无人敢管明神宗万历。为争国本,万历与大臣们展开拉据战,三十年不上朝。东林党随即兴起,与齐、楚、浙三党明争暗斗,借国本之争扶持明光宗二帝即位,成功掌握朝政,可见团结是十分重要的。
记得有一次打乒乓球,我和曹安东搭配,对战其他双人组合。对手很强大,每次都朝我们的弱点打,不过每次我们都赢了,这主要是我们配合得好,团结一心力量大!我们的秘诀是,短球我来挑,长球他来拉,扣球我来抽,搓球他来接,我们都让对方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这样就战无不胜了!
这册中,我最喜欢袁崇焕。他考上了蔗吉士,并拜朝师孙承宗,训练出一支所向披靡的大军。在锦州,努尔哈赤以绝对的优势攻城,袁崇焕率领军队奋勇杀敌,并用炮火、火筒攻击,将士们团结一致,齐心杀敌,致使对方伤亡惨重。最后,努尔哈赤发动所有兵力拼死一搏,袁崇焕则讲究策略,摆出“三环阵”抵挡,诱敌深入,努尔哈赤中了连环计,全军覆没,自己也中箭身亡。
这就如同打乒乓球,要讲究战术和策略,除了要了解对方的弱点,还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压着对方打,牵着对方的鼻子走,让对方不能发挥,这样自己就会越打越顺手,直至胜利!
学习也是一样,也要讲究方法,对自己不好的功课要多花时间看,多练习多巩固,成绩总会有提高的。另外要劳逸结合,保持精力,学习的效率才会高!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0
爸爸妈妈常说:“那些历史片子在电视上放出来虽有趣,却体现不出它的奥妙,但是在书中描写出来,每一个精炼的动作,每一处优美的景色,都美轮美奂,生动具体。”
这几天,我看了《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部——洪武大帝,初次见识到如此的智慧。他讲述了一个朱元璋怎样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村小孩,坐上龙椅与他的子孙争夺皇位的故事。
作者自己也说最讨厌那种故作高深的文章,他用非常朴素的方法来描述,而最开始心理描写最多,读到好句时,我会把它划下来。
朱重八已经没有了家,他所有的只是那么一点可怜的尊严,然而讨饭的生活使他失去了最后的保护。要讨饭就不能有尊严。
生命的尊严和生存的压力,那个更重要?
是的,朱重八,只有失去一切,你才能明白自己的力量和伟大。
是的,即使你拥有人人羡慕的容貌、博览书群的才学,挥霍不尽的财富,也不能证明你的强大。因为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这文字不能算高谈阔论,但它拥有无穷的魅力,它是何等的精炼而又朴素我甚至很惊讶,这些文字怎么给他写出来的?
作者的文字有时让人开怀大笑,有是让人紧皱眉头;它让人一下子就进入他的文字里,让我们全神贯注。我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我看他的文字有一种让人立刻忘我的特殊功能。也许是我对
作者太崇拜了,但他就是用幽默的网络红词来逗我们读者笑,有事妈妈会用异样的眼神来看我,还说:“真是越大越像疯婆子!”
历史很精彩,精彩不精彩不光是由历史决定的,更重要的是由:描述历史的人,和他(她)的写作水平来衡量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1
我喜欢历史,这次我读的是《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讲的是朱元璋的一生。
朱元璋的一生很伟大,他从一个穷苦的放牛娃造反至一个皇帝的故事,让我简单介绍一下朱元璋:别名朱重八,家庭出生为贫农,出生为公元1328年,逝于公元1398年,他的出生历程:
公元1328年,朱元璋出生于贫民家庭,主要工作就是为刘德这个大地主放牛。自此他就为刘德放了12年的牛,后来天下大饥荒,朱元璋的亲人几乎全部饿死了,他只能去寺里当和尚。
公元1344年,17岁的朱元璋去了寺里干杂活,不到50多天,寺里也渐渐缺了粮食,所以只好去化缘,说的好听叫化缘,其实就是讨饭。在讨饭的途中,他受尽了侮辱和白眼。
公元1347年,在外漂泊,讨饭了三年的朱元璋,回到了故乡的皇觉寺里,继续开始了他的和尚生涯。在寺中打水、做饭,擦佛祖的金身,而且还要伺候以前的老和尚。当时的和尚能喝酒吃肉,而且还能娶老婆,整天佛不拜,游手好闲。这些脏活累活当然由新来的朱元璋干。
公元1352年,从这一年开始,朱元璋就进入这一生中最光耀的时刻,也就是造反。朱元璋先投奔了驻守在濠州,但是他觉得在郭子兴这种肚量小的人混下去,肯定不能征服天下。于是自己带了24个人出去打天下,后来他的势力越来越强,打败了他争取皇位的最强敌人——陈友谅。
公元1368年,朱元璋当上了皇帝,帝号为洪武大帝,但是朱元璋却开始杀戮功臣。原因是因为怕他们造反,只留下了几个只会守,但不会进攻的武将。公元1398年,70岁的朱元璋逝世。
朱元璋的一生十分伟大,但是到了最后,他杀戮功臣的事让我很不满,就是因为害怕自己王朝不稳,难道就像这样忘恩负义地杀戮?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2
最近,我读了一系列的书,叫做《明朝那些事儿》。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讲明朝历史的书。接下来,我就要给大家介绍这本书的第一卷。第一卷讲述了明太祖朱元璋开国的艰苦过程。朱元璋与陈友谅的鄱阳湖大决战,火光冲天,气势非凡。更有徐达、常遇春这些常胜将军帮助朱元璋打败张士诚以及大明最大的对手——北元。他们不仅是武力的较量,还有谋士刘基帮助朱元璋出谋划策,更彻底的打败了元朝。
因为在朱元璋小时候,他的父母就是被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害死的,所以在朱元璋当皇帝的那段期间,贪污的人都要严惩,甚至处死,每次有了一个新的大案件,都要处死很多人。正因为这样,许多官都不想做了,但是这又是造谣朝廷,罪加一等。于是有人开始装疯,特别在洪武四大案的期间,装疯的人更加多了。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骇人听闻的洪武四大案:
胡惟庸案件:因为朱元璋借口说胡惟庸谋反,所以把胡惟庸以及他的同党还有未经过证实是胡惟庸的同党的一些好人全都杀了。
空印案:朝廷每年都要到各个省对账,而对的帐错了一个数字就要重对,还要盖上印才有效。因此,大家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盖过印的空白文册带过去对。朱元璋发现了,又杀了很多人。
郭恒案:郭恒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私吞了;他私吞了浙西秋粮四百五十万石中的二百多万石;他在征收赋税时,创造性的多征收了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等。算出来,他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这次朱元璋杀了三万多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蓝玉案:朱元璋说蓝玉要谋反,共杀了一万五千多人。
在整本书的最后,是朱棣不满朱元璋把皇位封给了朱允炆,发起的靖难之役,最终夺得了皇位。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
俗话说的好:“有兴趣的人比没兴趣的人双倍的快乐,因为有兴趣的人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里”。是呀!谁没有爱好呢?美国罗斯福总统的爱好是集邮,姐姐的爱好是弹钢琴,当然,我也有我的爱好,那就是——画画。
在上学前班的时候,奶奶和妈妈带我去学画画。教我画画的是李波老师,李老师给了我一张画,上面画着葡萄、梨、苹果、还有西瓜,他说:“你只要照着这张画在纸上画一遍就可以了”。过了一会儿,我就画完了,李老师看了以后说:“你画画很有天赋,而且还是个小天才”。听完这话,甭提我有多高兴。回到家里,我拿出了几张纸,在纸上画了许多画,越画越爱画,我居然对画画上了瘾。
如今,我已经四年级了,在班里有一位同学叫秦雨欣。同学们都说是“班级小画家”这个称号让我产生了几分嫉妒之心,为什么她的画比我画的好呢?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人不论做什么事,不是自己认为可以就算是十全十美,而是参纳一下他人的意见,让他人指出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完善,让众人评出好才算是真好”。从今以后我要努力画画,超过咱班的“班级小画家”。
哦!原来画画不仅给人带来无穷快乐,而且还让我明白只有刻苦钻研,才能追求向上的道理。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
我有一个爱好——读书。
有一次,康赛鲲约我出去上操场玩,他在操场足足等了我半个小时,还没见我去。他便急忙跑到我家找我,一看我正在津津有味的读《西游记》呢,于是,他就气冲冲的大叫:“我在操场等你,你却在家里偷着看猴哥呢。”我不好意思的笑了,连忙道歉:“你看,我只顾看书把你给忘了,真是对不起。”我指着一本《三国演义》对他说:“既然来了,就看一会吧!”康赛鲲也打开书看了起来。
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汝南玩,一下车我,就赶紧跑进了书店。我顺着书架寻找我喜欢的书,我忽然看见一本好书——《恐龙王国》。我就拉着妈妈让她给我买。妈妈说:你已经有那么多书了,等看完了再来买。“我一见这着不灵,就使出了我的绝招,我装出一副可怜相,拉着妈妈说:“好妈妈的就给我买一本吧。”这着果然不错,妈妈给我买下了《恐龙王国》。妈妈领着我去逛商场,我趁着妈妈不注意,又流进了书店,我在书店里看了一会书,妈妈来了,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小鬼,我想你就跑到这儿来了。”妈妈有去逛了一会商场就来喊我了:“小书迷,走回家了。”我只好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书店。
看书是我的爱好,看书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还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我希望所有的小朋友都爱读书。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3
我有许许多多的爱好,其中,我最喜欢的爱好是玩电脑。
玩电脑其实有许多的好处,不仅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多帮助,而且在生活当中也给我很多帮助。你瞧:不会的问题可以在电脑上查找;最近几天的天气情况可以在电脑上查看;可以在电脑上订购物品,既便宜也省事;可以在电脑上看电视、看电影;还可以在电脑上打游戏……反正是举不胜举。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在做语文《基础训练》时,被一道题目给难倒了,就跑去问爸爸:“爸爸,这个题目里的‘血肉’在课文中表示什么意思?”爸爸想了很久之后说:“这我也不是很清楚,你还是去查看一下电脑吧!”当时我心里想:这题目怎么这么难啊?居然都把我老爸给难倒了。”然后,我就上网去查找,结果让我查到了最佳答案,“血肉”表示的是“人的身躯”。这样一来,我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另外,我还喜欢玩电脑游戏,所以,每天我做完作业之后,我可以小玩一会儿,不过,我得提醒大家的是,玩电脑游戏时,可千万不能上隐,那只能是作为在作业完成之后的一种放松,同时玩电脑时要注意:保护好视力;预防电脑病……
这就是我的爱好玩电脑。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4
我的爱好是体育运动,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篮球和乒乓球了。
先说说篮球。在我看来,篮球是要靠速度和耐力来取胜的,只有一心一意、全神贯注才能打好。我对篮球很有信心,我也知道篮球打得好将来会前途无量。因为我对篮球有着执着的追求并充满了信心,所以我现在正在朝着自己的理想“飞”一般地奔去。
再说说乒乓球。我认为,只要技术细腻和少失误就能打好乒乓球。由于长期以来我一直坚持打篮球了解了球性,又加上这半年以来的学习,到目前为止我在乒乓球班也算是有了小小的名气。
另外,在练习篮球和乒乓球时“混搭”也使我的水平大大提高了。我把对待乒乓球的细腻用到了篮球上,这样就可以在“三步上篮”时加上“胯下绕8”或“绕腰”的动作来迷惑对方球员。我也把对待篮球的速度和精准性用到了乒乓球上,这样不仅我的球速加快了,落点也比较稳定和理想。看来,这种“混搭”打法还是很给力的!
虽然体育运动很苦还会受伤,但是将来却会让你受益匪浅,这就是先苦后甜的道理!所以,我要说:“我爱你——永远不会被其它爱好所代替的体育运动!我因你而快乐,因你而自豪!”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5
每个人的爱好兴趣多种多样,有新奇绝妙的,有平淡无奇的,我的爱好虽不新奇,却很广泛其中有看书.打羽毛球.游泳.打电脑等等,有时就连爸爸也时常感叹。而在这么多的爱好中,我还是对看书情有独钟。
记得我在上幼儿园时就喜欢看小图书。到了上小学的时侯,爸爸给我买的书籍不计其数,也订了各种各样课外书。我一有空闲的时间就沉醉在那优美搞笑的语句和丰富的想象中。有一次我正坐在沙发上看“格林童话”,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里全是王子与公主的美满结局,英雄打败恶人的胜利场面。忽然妈妈把我叫醒了,我才知道原来是在做梦。而在梦里,一切都看的那么清楚,似乎还听到了人们的欢呼声和呐喊声,还有热烈的鼓掌声,妈妈的一席话惊醒了我:“别做白日梦了,还不快来吃晚饭。”我闻到了一阵阵香味,原来那真的是一场梦呀!
记得还有一次,当我全神贯注着在看《万千世界之谜》时,爸爸突然叫我去写一篇作文,可我当时没有听见。看着,看着。不知不觉便置身于万千世界的场景中。我也似乎来到了万千世界中,想象:外星人邀请我去它们的星球坐客,当我到它们的星球的之后发现它们的科技非常发达,简直不可思议。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爸爸看见我还靠在沙发上没去写作文,就大发雷霆的对我怒吼:“叫你去写作文,你怎么还靠在沙发上啊!”我顿时被惊醒的回答道:“我会写一篇让你大开眼界的作文。”当爸爸看完我的作文时目瞪口呆的说:“好!好!好!”
原来多看书能让人增加知识与智慧,这就是我情有独钟的兴趣和爱好。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6
我的业余爱好有一样就是收集石头,这使我的生活充满无限的情趣。我爱收集光滑的,透明的,奇形怪状的石头,我现在已经有10多块了,他们都是我的宝贝。
记得有一次,我在瀑布下面看见了一块已经被水冲了几十年的石头,我冒着险去捡那块石头,自己却被水全冲透了,
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去爬山,看见一块石头闪闪发光太美丽了,我在悬崖峭壁走着去拣那块闪闪发光的石头,终于,我拣到了这颗石头,到家了,我小心翼翼把石头放进鱼缸里,灯光一照金鱼和贝壳一呼应,就象龙王住的水晶宫了,不!比水晶宫还美丽。
我把扁平,粗糙的石头叫做“造型石”因为他们随便几个一拼就是一朵花,随便一摆就是一颗千年古树,把石头一放就是一条石子路……,我对石头是那样的喜爱。
还有一次我拿着集石头的筐子,去找好看的石头,忽然一只小狗叫起来,我一看小狗旁边有一块晶莹透明的石头,我想去拣它可是小狗在哪里,但是我心里想就是咬我一口,我也要得到那块石头,后来在一位叔叔的帮助下,我拣到了那块石头。
我想我以后一定还要多收集石头!
怎么样,我的石头好看吗?你要是喜欢的话,和我一样收集漂亮的石头吧!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7
我的爱好很多,下棋、打球、画画……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
我的小书桌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十万个为什么》、有《日记起步》、《幽默笑话》、有《童话小说》……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妈妈说我最开心的事是去买书。
每次我生日,我最希望爸爸送的礼物就是书。只要一有空,我就喜欢独自一人躲在房间里看书。每天晚上,我总要看一会儿书才能入睡,因此,我的床头都堆满了书。吃饭时,我也喜欢边看书边吃饭,有时看到精彩时,忘了往嘴巴里扒饭,直到等妈妈轻轻地拍桌子,我才会惊醒过来,赶紧把饭吃完。为了此事,妈妈常常批评我,我总是虚心接受,永不改悔。哎,谁让我摊上了这个坏毛病呢?
看来,爱看书有得必有失。看书给我带来了许多趣。我常常会随着书中的情节,时而欢乐,时而悲伤,时而愤怒,时而沉思。当我看幽默笑话时,我会开怀大笑,手舞足蹈;当我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命运时,我会黯然泪下;我从科学丛书中知道了“哈雷慧星”,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明白了蜻蜓的眼睛为什么会鼓鼓的?书带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教会我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看书,因为它是我的好伙伴,是我敬爱的老师,是我人生旅途中的好伴侣,是我永远的朋友。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的爱好是看电视和打羽毛球。
我喜欢看电视。看电视早已成了我的一个习惯,我与电视寸步不离的。只要我一天不看,我就感觉心烦意乱。我喜欢看湖南卫视,星空卫视,少儿频道……每天晚上要吃饭时,我总是看电视看得很入迷,爸妈叫我拿碗吃饭我总是答道“好好好”可一直没有动静,爸妈火冒三丈了,只见我两腿耷拉在椅子上,爸妈跟发火了,发我三天不许与电视接触,可我总是偷偷地看上几小时。一天两天过去了,爸妈骂我的次数真是不计其数,可我怎么也改不了这个坏习惯。看电视虽然对眼睛不好,但可以从电视中获得你意想不到的课外知识。爸妈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我看电视的,可我总是把心情偷溜到电视剧里,走不出来。
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打羽毛球,一开始羽毛球我不怎么喜欢,可有一天,爸妈打起了羽毛球,妈妈怕我没有东西可玩,就教我打起了羽毛球,不久,我就在妈妈的指导下学会了这项球类运动,而且打得很好,妈妈见我打得很有水平,就带我去参赛。在这次比赛中我得了一个季军,在这次比赛后,我渐渐对打羽毛球产生了好感,水平也渐渐提高了。我还记得刚开始学的时候,球发也发不出去,但在妈妈的支持下,我球终于发出去了,妈妈的支持就好像一股力量,我的球也越发越好,一开始我也是因为好奇才答应妈妈才学的,可我不知道学打羽毛球有那么难。球发不出去,我气得把球拍都给扔了出去。球是会发了,可我还不会接球,难又来了。经过了许多的磨难,我的羽毛球才越打越出色。还有一次,妈妈很忙,没有时间陪我,妈妈就发话了:“对着墙打,这样才能提高你的速度和反应,速度和反应提高了,妈妈就不手下留情地跟你赛一场,只有这样妈妈才能测试你的速度和反应有没有提高,测试你有没有偷懒。”我跟妈妈赛了好几场,都是我在拾球,累得我气喘吁吁的。后来,我给自己定下了几条练球的规定,有了这几条规定,我居然和妈妈赛成了平手,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简直太高兴了。我虽然和妈妈赛成平手了但我并没有骄傲。慢慢地,它就成了我的爱好。
这就是我的爱好。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9
一直以来,我都不太清楚自己的爱好是什么,看到别的同学在填表的时候,总是会写一堆关于爱唱歌、跳舞、画画之类的,我却总是一脸的茫然,不知道自己真正地喜欢什么。
其中一个原因应该也是没有从中去尝试,并且从中得到一点点的小小成就感,所以才会觉得每样都有那么丁点喜欢,可又每样都算不上是真正的爱好。
后来,我就填上了读书两个字,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是爱好,因为似乎不像同学们一样是属于多彩多艺的类型,而读书是每个同学都能做到的,一点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所以,一度,我觉得这并算不上是什么爱好。
可是我仍是把业余时间花在读书上,不是课本,而是课外书,甚至把姐姐他们发的课外书也给读了,不管懂与不懂,反正翻看就是了。
这个“读书”的爱好,让我的语文成绩比其他科目要好,作文也很多次被老师表扬,我渐渐明白,因为有投入,所以有赞赏,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小成就感,会更加地有动力。
我其实也喜欢弹琴,可是从没有系统地去学习过,我在想也许自己可以培养这项新爱好,与此同时要明白要时不时地给自己一些激励的小成就,才会更好地坚持。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0
我的同学们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网球、篮球、羽毛球、书法、画画……好多好多爱好,而我的爱好是踢足球和养鱼。
我刚开始踢足球的时候,是在一个很普通的俱乐部里训练,而且我是最差的一个。我一直想超过他们。于是,我很认真很刻苦,教练对我的要求也很严格,经过一个冬天的训练,我的球技有了很大的提高,我还当上了球队的副队长。
在一次秋季运动会的时候,我们的校队教练在一旁观看,他觉得我跑得很快,于是,就把我选到了学校球队里。我在校球队刻苦训练,又进入了前五名。在一次的测试中,我来到了青岛的一个很厉害的俱乐部,我们球队的教练就是从那里调来的。
我希望在那个厉害的俱乐部会变得更强大,然后再去更高水平的俱乐部学习足球技能。
我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养鱼。我刚开始养鱼的时候和刚学踢足球时一样,没有方法,结果买了五条,死了三条。事后,我学习了很多很多养鱼的方法和知识,并且我每天都按照这些方法去做,其中一条活了两年,另一条至今没死。
踢足球和养鱼都是我的爱好,它们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1
生活是一个五彩的光环,我的爱好是环中绽放的一鲜花,它散发着芳香。我喜欢跳舞,更喜欢上台展现自己。
每当学校举行活动时,我都会踊跃报名参加,所以每次台上都少不了我哟!
上二年级时,我非常羡慕那些做主持人的哥哥姐姐们。现在我已经是四年级小学生了,也可以当节目主持人了,于是我报名争当六一节目主持人。
有多少人想要上台主持节目,又有多少人等待着这一天。我一定要把握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绝不能让机会在我的指缝间溜走。
因为这是第一次,我的心情十分紧张。试音开始了,尽管之前多次练习,稿子背了一遍又一遍,但一上台,大脑一片空白断片了。怎么办,怎么办?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赶快向评委老师鞠了一躬。“淡定,淡定,我是最棒的。”我暗暗鼓励自己。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镇静了下来,想起了台词并流利地说完了。
一下台,我深呼一口气,觉得这是最轻松的时刻。结果我被选上了,既兴奋又激动,心里流淌着甜甜的泪水。
六一儿童节那天,我与另外三位主持人配合默契,我们精彩的表现赢得了同学们阵阵掌声。
丰富的校园生活告诉了我,只要你勇于表现自己,生活的五彩光环会永远环绕着你。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2
虽然我没有美丽的容貌,没有动听的歌喉,没有优美的舞姿,但时我有一双灵巧的手,可以可以画出栩栩如生的兔子、小狗、小猫......所以大家都给我取了个外号叫“画画小能手”。
有一天下午,我在房间写作业。我看着满是题目的练习册,心想:没事,我一定可以写完的。过了半小时,我正在写一道应用题,一下子被难住了。我想:都五分钟了还想不出来,者可急死我了。我决定静下心来画会儿画。我刚动笔一画就想出了这道题的答案。
有一年夏天,我们学校举行了一场画画比赛。我心想:我要参赛。可是画什么好呢?忽然我想到了。我先画了一只穿着粉色衣服的小猫。然后想象着,这就是我,我要睡在大大的床上,还有一群小伙伴和我一起做游戏。几天过后我把这幅画交给了美术老师,这幅画就叫作:可爱的小猫。几天过后,公布了画画的成绩,我的同学屡屡获奖,突然老师宣布:“罗静云,一等奖。”当时我欣喜若狂地跳了起来。
这就是我的爱好,我爱好画画,画画可以让我的生活充满想象,可以让我心情放松,可以让我懂得世界地美丽,我爱画画。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也有一个爱好,就是打羽毛球。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打羽毛球,那就说来话长了。
我的爸爸有一个好朋友,他家也有一个孩子,于是,他俩便约好带着自家孩子一起来试试“球感”。第二天,他们便把我们带到球场,让我们学颠球。在我和球“激烈”的“斗争”后,竟然能连着颠16个球了!爸爸看到我这么厉害,便每天“逼”着我来学球。刚开始的时候,教练发的球我不仅打不着,而且球也来欺负我,隔三差五就往我头上“蹦”刚半个小时,我的头就不行了;还有,当我挥拍时,拍不是往腿上“削”,就是穿过胳膊打到脑袋上在我好不不容易“熬”过了一节课时,爸爸又拉着我,让我打他给我扔的球后来,我发现:越会打就越好玩儿,所以,现在我不用爸爸提醒都会自觉上课了!在我一番努力下,十个球我都能打到八个了!连老师都夸我打的好。现在,我们的训练不再是单调的:“准备”、“架拍”、“顶肘”、“击球”、“内旋”,再“收拍”了,而是开始跑着击球了
打羽毛球不仅可以让我锻炼身体,还能让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不要半途而废这个道理。
希望在未来我能把羽毛球打的更好!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4
我喜欢唱歌!
记得亲子教育日那天,老师希望我们踊跃提供表演节目,让家长们见识、见识我们非凡的才艺,于是我决定当仁不让,自告奋勇要上台唱歌。但是当同学们一个一个依序出场,变魔术、说故事......,大家都使出浑身解数,卖力的表演时,我却忐忑不安的坐在位子上,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是,再过不久大家就要对我赞赏不已,刮目相看了;而紧张的是,希望稍后的演出不要出差错才好。
终于轮到我上场了。我先文质彬彬的向大家行个礼,然后把手轻轻的背在后面,便神情轻松的开口唱着熟练的歌曲。没想到唱着、唱着,竟然在最精彩的地方忘了词,幸好我急中生智,索性将错就错,自己编了几句词,仍旧面不改色的唱完整首歌,最后居然还博得满堂彩呢!我高兴得一路蹦蹦跳跳的回到座位上,觉得自己的心情轻飘飘的,彷彿就要飞上青天!
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有了愉快的经验后,更开启了我对唱歌的信心。现在的我,洗澡时,握在手中的莲蓬头是我专属的麦克风;走路时,同行的伙伴是我的合音天使;睡觉前,满天的星斗更是我最忠实的歌迷!唱歌,是我的拿手绝活,它能为我纾解压力,更是我自信心的泉源,所以——我喜欢唱歌!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5
我的爱好是天天都听古代和现代的民间故事,通过听故事我长了很多知识。
那天,我看见我爷爷在听评书,我过去说:“你在听什么?”我爷爷笑笑说:“我在听一个叫《岳飞的一生》。”我一惊,我只听过岳飞,但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我说:“让我也听一听。”我听到了岳飞的故事,知道了岳飞是民族英雄,从此,我喜欢上了听评书。
我从听故事中认识了很多古人,如岳雷、岳云、岳林、岳平、岳震都是岳飞的儿子,呼延庆、胡延平、呼延广、胡延照都是呼延守信的儿子,诸葛井就是诸葛亮的后代。我又听得到了努尔哈赤等近现代的人的故事,还有《白蛇传》等故事,了解了很多历,增加了我的知识积累。
我在听故事的过程中长了很多知识,我甚至还把听到的故事讲给同学听,大家都非常羡慕我懂得多。我天天听,都入迷了。这是我进步的阶梯,也是我进入古代历史宝库的大门。
我爱好听这些古代人和现代人的故事,我听到了这些故事,了解了很多历史名人,我从六分知识到了十分知识,这是我一生中做的一次自豪的选择。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6
搞怪,多么有个性的爱好。而上课搞怪,是很多人不敢直视的。
我十分淘气,因为喜欢搞怪让老师很头疼。
三年级时,数学课是我和翁士涵的自由天地。那个时候,我连课堂作业本都是空白的,数学书更不用说了,一本全新。
记得有一次,我因数学练习没做,上课时被老师“逐出班门”,和我一同出去的则是我的“同行”。老师说:“做好以后再进来。”我们连忙用小鸡啄米点头方式来回答老师,然后像快要休克的老人一样慢吞吞地走出去。
老师不耐烦了,正要把我们像小鸡拉蚯蚓一样拉出教室,我们见势不妙,赶紧一溜烟自己跑出去,以免让老师动手。
老师又继续讲课了。这倒好,我们干脆来到了图书馆,边看书边闲聊。没想到,这自由美妙的时光是如此短暂,老师发现我们没有补作业而去了图书馆,火更大了,似乎连水枪也浇灭不了。我们吓坏了,连忙跑开了。
我们又回到了教室门口,我蹲着,手捧着脸,活像思想者,大家见了,哄堂大笑。老师走了过来,脸已经气绿了。我们赶紧躲了起来,只探出一个头,好像松鼠正在探查呢。
叮铃铃,下课了,老师走出教室,头也不回地进了办公室。
搞怪这爱好,带给我快乐也带给我烦恼。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7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每个人的爱好都不同,而我的爱好就是最喜欢看书。
我开始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喜欢看漫画,猜猜看。上小学的时候就喜欢看课外书,《新华字典》,《成语字典》,《小学生日记》,《小学生作文》。反正有关学习的书我都喜欢看。
我也很喜欢到书店,有一次,我同表姐,表弟,哥哥还有舅舅一起去书店看书,我看了好多喜欢的书,舅舅叫我们喜欢的书就买,我来付钱。我就不停的找啊,看啊,终于给我找到了几本我最喜欢的书。《脑筋急转弯》,《漂亮老师和坏小子》,《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小学生名校满分获奖作文》,《保姆狗的阴谋》,《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
每当假期节日,完成作业后,我都会找一些课外书来看,每读一篇文章,我都会把文章里的好词好句记录下来。如果好的文章我会重复阅读几次,直到背下来为止。
我的名言就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的营养面包。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8
大家好!我叫张万宇,今年九周岁,性格坚强,爱好游泳,爱玩游戏。
有一次,哥哥来我家玩,他拿来了游戏机,我们迫不及待地把游戏机插在了电视机上。但插在电视机上后怎么也打不开玩游戏的软件,这时,爸爸走了过来,把电视一调就可以玩了,爸爸真是太神了!我一玩就玩到了晚上12点才肯睡觉,你觉得我爱玩游戏吗?
还有一次,我去游泳馆游泳,一下水我就觉得水冰冰的。游着游着,我又觉得水不冰了。我一会儿蛙泳,一会儿和别人比赛,一会儿又浮在水面上,真是开心极了!你觉得我是游泳健将吗?哈哈哈!
今天我去作文课的时候,忽然,一阵大风吹来,吹得树枝乱摆,云都从另一边飘到了这边,害得车都没办法前行了。我想:这小小的台风有什么好怕的!我还想张开双臂让风来得更猛烈些呢!
我的性格很坚强。有一次我在学溜冰,刚开始学,我一溜就会摔倒。有一次还摔了个四脚朝天,但我一直坚持在学。最后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我学会了游泳。
我就是这么一个爱好游泳、玩游戏并且性格坚强的人。小朋友们,你们也晒晒自己的故事吧!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1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经是这样说过。对,书籍就像是为你指路的明灯,我的爱好就是读书,我热爱读书。
“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这是学习的一个境界。登高远望,只有达到博览全书,才能有更多的机会,找到适合自己的路。
说实话,我以前不喜欢读书,读书枯燥无味。尽管家长苦口婆心地讲读书多么多么好,可我就是不以为然。直到我看了《心港泊舟》才明白,读书是多么有趣。
我喜欢读书,我为书狂。闲暇之余,我就会静静的拿一本适合我的书来消磨时间,陶冶情操。我喜欢各种书,漫画书,历史类等。我还更喜欢历史类,因为它使我们了解到我们祖国的灿烂文化。
有时候,我喜欢把自己扎进书籍的海洋,查找泰坦尼克号沉默的事实,看看我中华五千年的雄伟历史。欣赏水帘洞的美丽,我知道“一百单八将”有趣的故事,我爱看书。
每一次经过商店,我都缠着要妈妈买上一两本书,因为我知道书的好处。因为我知道书的好处,书的作用,使我在未来更容易立足。我爱好读书,我为书着迷,我为书狂,书就像人生道路的指路灯,我爱书。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0
我的爱好非常广泛,要数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搜集地图、看地图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地图迷。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开始收藏地图,每到一个地方,我就会搜罗当地最有特色的地图。我家的“小宝库”里收藏了各种各样的地图,至今已有80多册,城市地图、交通地图、手绘地图……每一册都让我爱不释手。平时一有空我就会打开一册册地图,沉醉其中。一说起地图里的交通、地名、建筑,我就滔滔不绝。
暑假里,我们去柬埔寨的暹粒旅游。一过海关,我就直奔旅游问讯处,不一会儿,一本《暹粒旅行地图》就在我手中了。在接下来的旅行中,我利用这本地图,不仅提前了解了吴哥窟的历史,洞里萨湖水上人家的特色,还当了一回小向导,带着大家去了地图上推荐体验的老市场,参观了吴哥国家博物馆。在皇家公园的旅游问讯处,我又挪不开脚了,津津有味地翻看着摆放在书架上的地图,临走时,我还收获了《柬埔寨奇迹王国之旅》和《暹粒城市地图》等几本有意思的地图手册。
地图里的世界给我打开了一扇窗,让我大开眼界,有机会,我会跟着地图游世界。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这一个个爱好就犹如一个个不同的音符,需要每个人细细欣赏,去体会。
我的兴趣爱好是唱歌,那原因是为什么呢?我来给你们好好分析一下。
我的声音十分清脆,但唱出来并不怎么好。在一次唱歌比赛中看着别人唱歌,那画面真是赏心悦目,我也心向往之,完全忘记自己还要参赛。这时,主持人上台讲道:“接下来,有请白斯瑜上场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掌声欢迎!”我顿时从刚才那一场表演中缓过神来。
我紧张地上了舞台,心里直打鼓。听着缓缓流淌出来的伴奏,我终于开口了。我眼前坐着的两位老师在评分。我在心里嘀咕道:“我一定要好好唱歌,不紧张,不害怕,平稳正常发挥就行了。”
我手拿话筒,手掌心的汗珠像在玩滑滑梯似的,使我内心忐忑不安。到了高潮部分,也是音最高的地方,我舒缓了喉咙,感觉有一股力量在推使我不停地前进。我相信自己的实力,终于唱出了高潮部分的第一句。我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绽放开来了,我的心情是无比的快乐!
这次比赛我得了第二名,虽然不是特别好,但我只要每天不断练习自己的爱好,也是令人开心的!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2
我的爱好丰富多彩,犹如百花点缀的花圃,好像天空繁星点点,下棋、弹钢琴、吹笛子、跑步、篮球……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游泳了。
记得第一次去游泳的时候,我十分开心。到了游泳馆后我不紧不慢地走了进去,哇!我一进去就看到了又宽又大的泳池。我兴奋地跑去更衣室换好泳衣准备学习游泳。第一节课老师让我练习憋气;第二节课先练憋气,然后老师就教我蹬腿;第三节课老师还是让我练蹬腿,帮我改正错误,让我做得更好;第四节课老师让我学习怎么样划水,说接下去就可以连起来游了。我听了顿时就心花怒放了,因为终于可以游起来了。
在经过十几天的努力学习后,我终于学会了游泳,那时候别提多高兴了,我的最爱马上从以前的弹琴、跑步等转移为最新学会的游泳了,因为游泳这个运动,不但锻炼了我的身体,还极大地促进了我的胆量的提升,让我从一个怕水怕得要死的人,变成了一个可以在水中畅游的人,真的是太开心了。
在我心中,我的爱好就像夜里的'星星数也数不清,游泳无疑就是这些星星中最亮的一颗。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3
说起我的爱好,我会脱口而出:“当然是弹古筝啦!”她那浑厚深沉的声音,婉转的曲调,深深地吸引了我。在我眼里,她就好似一位女孩,有着修长的身体,细长的发丝,充满着生命力。
初识古筝是在一次欣赏表演中,只见大姐姐用修长的指甲拨动着琴弦,悠扬、纯净的乐曲顿时萦绕耳畔。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不禁想:要是我也能弹出这样的乐曲,那该多好啊!妈妈知道了我的心愿,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但也提醒我说,学器乐比较苦,想学好更要吃得了苦。见我心心念念、毫不动摇,妈妈便带我去找老师,爸爸则第一时间给我买来了古筝。第一节课,老师教我基本指法。我回家就认真地练了起来,陶醉其中,不知不觉一练就是一个小时。可是每天这样反复地练习一首曲子,我觉得越来越枯燥了,练习时间也一天比一天少。就在我决定放弃的时候,爸爸妈妈鼓励我,让我再次自信起来。
现在每天放学回家,我一定要弹上几个小时。跟古筝长时间相伴,我觉得她就是一个有灵气的天使,我用快乐的心情弹奏,她也会雀跃;我的心情不爽时,她也显得低落。渐渐地,她成了我生活中最亲密的好朋友。
古筝充实了我的生活,让我的童年变得更加精彩!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4
大家都有自己的爱好吧!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的爱好是画画。
记得一次,我闲得没事儿,我说:“妈妈,咱们去邢芮萌家玩儿吧!”妈妈说:“好吧!”我们坐着出租车来到了邢芮萌家,我和妈妈上了楼,敲了敲门,她很欢迎的样子开了门,并热烈地招待我们。我正要和邢芮萌玩儿的时候,突然爱画画的我发现了一个熊大的娃娃,我忍不住要把熊大娃娃画下来。于是,我对阿姨说:“阿姨,请问您家有大白纸吗?”阿姨说:“当然有,前两天刚买的。”我心里暗暗高兴地想:太好了,今天我一定要画下来。不一会儿,阿姨把大白纸找了出来,于是我便画了起来。我先把头和身体画出了边,然后再上色,不一会儿,一个帅气的熊大就画好了。我怕妈妈看见说我画得丑,便藏了起来,妈妈看见我鬼鬼祟祟的,便对我说:“你藏什么了?”我知道什么事儿都瞒不过妈妈,只好拿出来给妈妈看了。妈妈看着看着说:“很好,不错,你小子是画画这块料。”听了这话,我高兴得不得了。
我喜欢画画,因为我对画画太痴迷了。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5
爱好?说来也怪,仔细想想——我好像没有什么爱好。要是死抠一个出来,也就只有捣乱。
因为一时兴起,我想学着别人烤土豆,我偷偷地从家里拿来一块儿土豆,再找来一个铁栓子,把它艰难地插入土豆,再放进火里。几十分钟过后,我从火里把土豆拿出来——成了黑乎乎的一块儿。我找来一根筷子使劲儿压住烤得黑乎乎的土豆,再猛地往上一拔铁栓子。结果呢?唉,烫烫的黑黑的铁栓子一下子杵在了我的额头上,于是,我的额头就长出了一颗“美人痣”。到学校后,回头率几乎是百分百,连老师也忍不住问我怎么回事……
妈妈正在做饭,我凑了过来。“你给我一边儿去,别添乱!”妈妈头也不回就知道我过来想干什么,吼我。
“不,我这叫做好事!”……姜还是老的辣,我败下阵来。但这并不能使我放弃,我趁老妈一个不注意,把削皮刀和土豆拿了过来,躲到角落,暗暗自喜……“啊!”只顾偷着乐了,把手削破了,只好贴上无情的创可贴,等待老妈的盘问。
知道你还不尽兴,再给你讲一件事吧。我扫地时,扫把发出“啪”“咚”……的声音,老妈还以为发生什么事情了,出来一看,瞬间崩溃,我已经把可怜的扫把五马分尸了。
这就是我不正经的爱好——捣乱。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每个人的爱好都不一样。有的爱下象棋、有的爱画画、有的爱唱歌儿、有的爱跳舞、有的爱骑自行车……而我的爱好是下斗兽棋。
记得是去年寒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副我最喜欢的斗兽棋,我开心的直蹦高。我迫不及待的把包装拆开之后,就想立刻玩。妈妈说:“你会下斗兽棋吗?”听了妈妈的话,然后我就仔细看斗兽棋的说明书,知道了玩法,就叫着妈妈和我一起玩了起来。刚开始我觉得这棋太简单了,没什么难度,可是下着下着就觉得并不是我想的那样。结果输了,我心里很难过。妈妈说:“输赢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下棋的过程中能感受到快乐。”
后来一有时间我都会让妈妈陪我下斗兽棋,虽然还是输的时候多赢的时候少。,但是随着下棋次数的增多,我也渐渐地有了思路,偶尔也会赢了,我很高兴。我发现我真的越来越喜欢下斗兽棋了。我觉得下斗兽棋不仅能锻炼我的脑力,还能从中感受到快乐。让我知道凡事只要虚心学习,不懈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7
我的爱好,如同海滩上的贝壳一样多,我捡起一个贝壳,打开一看,里面是我最喜欢的爱好:下棋。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回老家去玩。发现我的姐姐和弟弟,在下跳棋,我一开始不知道什么是跳棋,之后,我听了姐姐的讲解,才知道什么是跳棋。于是,我让姐姐教我怎么玩跳棋。
在姐姐的教导下,我马上学会了怎么下跳棋。并马上和姐姐挑战,而且是我赢了,我并不知道,当时是姐姐故意让着我的。
这个游戏可以让我的大脑更聪明,我和姐姐下了好几场,只有两场是姐姐赢,其它都是我赢。我十分高兴,也觉得我很厉害了,心里飘飘然起来。
我和许多高手对决,只赢了一局,其它我都输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于是,我继续找姐姐挑战,然而,我却一场也没有赢。我不高兴地说:“我不服,再来一局!”姐姐说:“你知道你为什么会输吗?是因为你太骄傲了,如果不骄傲,我的实力都不是你的对手。”这句话让我一生受益。
这次下跳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8
爱好就像一味调剂品,是粗茶淡饭里的油盐,是对平淡生活的填充,我的爱好就像夜空中的星星一样多,我把最亮的两颗星星摘下来讲给你听。
我非常喜欢游泳,我之所以喜欢游泳,是因为我和哥哥都学过游泳,可我学的不好。哥哥总是喜欢把我按在水里看我那副惊慌失措、六神无主的样子!为了不让哥哥欺负我,我日夜学习游泳和水中逃脱技巧。有一次,哥哥又要把我按入水中。我轻轻一跳,骑在他的脖子上。这下哥哥可呆住了,从游泳中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弱者如果不想被强者欺负,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成为强者。
要说我最喜欢游泳,那就大错特错了,我最喜欢的可不是游泳,而是打篮球!我来给你讲一讲打篮球的基本要求和动作吧。打篮球要会拍球、传球和投篮。这三个动作,要求是不能让球离开手心,否则就会出现球还没拿到手,十秒钟就被抢走篮球的现象。而动作要讲究秩序,拍球至少能拍到五百个以上才有机会自己投篮,如果不确定自己的实力就把球传给一个实力超强的队友,并帮他阻拦那些不让他进球的人。这被专业人员称为“助攻”。我认为投篮是专业人员才能连续不断干出的事,但普通人一般情况下也能做出几次。
这就是我的爱好。你的呢?也给我说一说吧!
我的爱好四年级作文 篇29
我的爱好是读书,读书能让我忘记所有的烦恼,我非常喜欢读书。
记得有一次,我向同学借了一本书,非常喜欢。不论上卫生间还是下课都要看,只要有时间就看。放学回到家,我手都没洗,就躺在床上看,一直看到晚上七点,我抻了一下懒腰,说:“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太好看了。”可这还不够,我又拿出妈妈给我买的《米小圈》全套,又看了起来,我一直看到了九点,这时妈妈的小喇叭开始广播了:“姑娘,这都几点了,还不快睡觉!”我说:“就再看一小会儿。”一分,两分,十分过去了,妈妈实在受不了了,大声说:“刘思琪,快睡觉!”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去睡觉了,我躺床上还在想:米小圈的智商是几啊?能不能打败王聪聪……我一直想,一直想,终于我睡着了。在梦中我梦见米小圈赢了,太开心了。
昨天我去奶奶家,一进门就开始读书,不论奶奶说什么我都不吱声。到了吃饭的时候,奶奶让我吃饭,我一边看一边吃,把饭弄得到处都是,奶奶说:“吃完再看。”我一听吃完可以看,马上放下筷子,跑回屋,接着看。奶奶和爷爷无奈地摇摇头,说:“这孩子就知道看书。”
我的爱好是看书,我爱看书,看书是我的最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