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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猴传奇好词好句好段总汇80条

时间:2020-06-19 16:04

读《兵猴传奇》有感1

坚持就是胜利,只有付出才有回报,遇到困难不要放弃这个道理,从我这个暑假阅读的《兵猴传奇》这本书中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领悟。

《兵猴传奇》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他写过许多精彩的动物小说有《熊鹿之战》、《刀疤豹母》、《狼王梦》等等,我都非常喜欢。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梅里山鹰》这个故事,作家沈石溪用生动的语言和跌宕起伏的情节,活灵活现的讲述了一只名叫金蔷薇的失去丈夫的母鹰,在艰难的环境下通过特殊的教育方式,实现了“一巢养两鹰”的创举。并且在一个同类相残的强悍物种——梅里山鹰中建立了独特而罕见的兄弟情义,创造了从未有过的奇迹。让人如临其境的描述让我感受到金蔷薇伟大无私的母爱以及她坚韧性不拔的精神。

金蔷薇每天辛苦的养育她俩个雏鹰-金追和蓝灿,她孤立无援,可是一直坚持“同时存活俩个孩子”为目标,从不放弃,最终她成功了。作为读者的我也深深感受到在此过程中她的艰辛付出!

这让我想到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每当遇到困难时,我们也应当向她一样坚持目标,不言放弃!我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拦路虎”,只要我们发扬金蔷薇不畏艰辛、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也一定能走向成功,创造奇迹!

读《兵猴传奇》有感2

《兵猴传奇》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我对其中的《梅里山鹰》体会尤其深刻。

《梅里山鹰》讲述的是一只梅里母鹰,它的名字是金蔷薇,它的丈夫叫蓝嘴钩。可惜,蓝嘴钩在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雾中,为了救活全家牺牲了自己。而两只刚出生十几天的雏鹰,在鹰巢里上演了一处手足相残的悲剧。那只早出生两天名叫金追的哥哥用脑袋紧紧抵住那只晚出生两天名叫蓝灿的弟弟,用力往巢外推,而它们的妈 妈金蔷薇却不理睬。不是妈 妈不爱自己的孩子而是它有难言的苦衷,梅里山鹰一个巢里只能养育一只雏鹰,这是自然规律,不可打破。虽然对一只母鹰来说养活两个孩子难上加难,但是金蔷薇爱子心切,它不甘如此,它想出了许多办法:她早出晚归的出去捕食,吃它们剩下的骨渣和它们无法吞咽的皮囊。它捕食时,还要偷偷地折回来,如果金追还想对蓝灿发起进攻,就立刻俯冲下去,狠狠地教训它,这样的教育方式,重复了三遍。终于金追不敢欺负蓝灿了。可是金追有时还会趁妈 妈不在跟前,也会对弟弟发起攻击。于是金蔷薇又想了一个好主意:它捕回食物先喂蓝灿,金追喂个半饥不饱就不喂了。这样做果然奏效,短短七八天,蓝灿的个头一下子追上了金追,血淋淋的窝里斗就此结束。金蔷薇终于成功了,它开创了一个巢养育两只鹰的新纪元!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感到做一位母亲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她不仅要制止两只雏鹰血淋淋的窝里斗,还要起早贪黑地养活自己的两个孩子,真的太不容易了。我们的母亲也是这样的,她们含辛茹苦地把养育我们,把我们培养成有用的人才。以后我们一定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来回报母亲。

读《兵猴传奇》有感3

我相信读过【兵猴传奇】这本书的人一定不少,可我最喜欢的是关于狼獾的那一篇。说道这儿,可能还有一些人不知我说的这个狼獾是什么。狼獾何许人也?哦,不不不,狼獾不是人,那么狼獾是什么呢?貂熊外形介于熊与貂之间,体长80~100厘米,体重8~14千克,尾长18厘米左右。头大耳小,背部弯曲,四肢短健,弯而长的爪不能伸缩,尾毛蓬松。身体两侧有一浅棕色横带,从肩部狼獾开始至尾基汇合,状似“月牙”,故有“月熊”之称。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这里狼獾称为貂熊}。

开始我看到狼獾被称为“山妖子”我就对它没一点好感,可是到最后才发现这个所谓的“山妖子”也是通人性的,只不过在猎人眼里它是动物界的“诸葛亮”,不像这样奸诈的应该是“曹操”在此特别声明我不是在骂曹操,其实就算曹操是奸雄,前面也要加上可爱这两个字。不说这个了,都跑题了。猎人总把抓到狼獾看为最高的荣耀,一旦抓住就能名声大振,成为最好的猎神。应为狼獾堪称比狐狸还聪明的动物,能轻易拿到猎人陷阱里美味食物,还能让猎人自己落到自己的陷阱里。可是它是知恩图报的动物,男孩从踹急的江水中把它们一家都救了出来,狼獾不但帮他找食物,还把他当亲儿子看待,从不把他当成外人。

动物也是有人性的,你对它好,它也对你好。正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天诛地灭”,我想猎人什么时候才能放下充满血腥的刀啊,保护动物,从我做起。

读《兵猴传奇》有感4

最近我读了一个令我感触很深的故事,名字叫《兵猴传奇》。

《兵猴传奇》讲述了一个不满五岁的金丝猴大白牙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高黎贡山上,大白牙是一个兵猴。他看见了三枚鸟蛋,而他自己还不能吃,他得给猴王吃。而猴王自己吃一枚,给王后一枚,但最后一枚却给了大白牙。大白牙知道,蛋不是白吃的。肯定是要自己去冲锋陷阵。它不是害怕,而是高兴。它之所以是兵猴是因为它杀敌勇猛,而且还有两颗尖尖的大白牙。到了晚上萨满猴群一个个的爬上山,快到山顶的时候他们都停下了,原来山顶有一只绿头乌雕。绿头乌雕一直以来对萨满猴群下手,虽然它们被称为飞猴但是它们并不会飞。也总是逃不过绿头乌雕的追捕,也拿绿头乌雕没办法,因此才派大白牙去。大白牙也开使斗起来他知道他根本就不是绿头乌雕的对手,但是为了族群它不想去也得去。天一亮,他就要去送死了。天亮了,绿头乌雕出去觅食了,大白牙上去了,他杀死了两只小绿头乌雕。最后他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兵猴大白牙很了不起,愿意为了团体而牺牲个人。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第1篇】

这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猴群的故事。一只名叫大白牙的猴子太会打闹了,这个猴群的猴王有一次要赶走它,突然,旁边的猴群发动了攻击,大白牙非常耐打,英勇奋战,保卫住了猴群,猴王把它挽留了下来,把它公认为兵猴。猴王让兵猴去打一只经常来猴群捕猎的,大白牙勇敢地与绿头乌雕殊死拼搏,最终同归于尽。

我喜欢书中的这只大白牙,它非常勇敢,为了整一个猴群的安危,竟鼓起勇气和绿头乌雕同归于尽,这样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以前,音乐考试的时候,我会紧张得微微发抖,生怕唱跑了一个音调,惹来同学的.嘲笑,成了“千古恨”。我现在觉得,我不要紧张,我要向大白牙学习勇敢,学会自信,抱着“必胜”的态度做任何事,这样才能做好事情。

我一定要学习大白牙的勇敢,使自己成为栋梁之材。

【第2篇】

《兵猴》是动物小说大王王沈石溪的作品,读完后我的感触很深。

本书讲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故事,生动感人,催人泪下,也有的故事令人震惊,令人愤怒……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人类对许多动物存在误解,比如狼,狼在人类的字典里是恶的意思,从远古时代起,人就把狼当做对手,追捕围剿,恨之入骨,竭力想消灭掉,可是千百年来,狼却在强大的人类面前生存下来了,人们看着无法把狼消灭掉,就指责狼是一种狡猾残忍的动物,是恶的化身,坏的代表,假如,我是一匹狼,我会为我的种族如此受人类的重视而感到骄傲,其实,狼在大自然的食物链里起很大的作用,说狼是恶,这是人的一种偏见,狼吃羊,狼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人甚至还吃猪,马,狗,鸡等等,与狼袭击人相比,人类大面积捕捉狼比狼袭击人更残忍,所以我们要换一个角度去看动物,看动物的闪光点,看出某种动物的重要性。

【第3篇】

今天,我读了《兵猴传奇》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兵猴传奇》讲述了鹰的幼崽在出生后会自相残杀,二一只鹰母亲他制止了这种行为,它历经了很多辛苦,却无济于事,有一次一条蛇来吞食鹰少年,事情发生了转机,鹰少年互相团结,并将蛇杀死,这只鹰母亲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他们变得十分团结!

这本书,讲述了母爱的伟大,可以创造出奇迹,把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

【第4篇】

母鹰金蔷薇在丈夫去世后,艰辛地哺育着自己的两个孩子——金追和蓝灿。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从小就不友好,整天窝里斗。常常是一个在窝的东边,一个在窝的西边,相互之间总是充满了仇恨、打斗。母鹰金蔷薇为了让他们都能活下来,为了让他们团结起来,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付出了很大的艰辛,最后才使他俩团结起来。

其中哥哥鹰金追和弟弟鹰蓝灿一起大战双尾蝮蛇这件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在金追和蓝灿已快要长成成年鹰的时候,一天一条双尾蝮蛇突然袭击了他们的鹰巢,但是当金追和蓝灿看见了这条可怕的毒蛇时,并没有一起去攻击他,而是不停地发出啸叫声。毒蛇在一步步逼近金追,哥哥鹰害怕极了,就在他面临绝境的时候,哥哥鹰忘记了胆怯,突然向蛇头啄了一口。而就在这时,吓得躲在一旁的弟弟鹰也毫不犹豫地跳了出来,将蛇尾啄了一口,结果兄弟俩把双尾蝮蛇啄的皮开肉绽,逃之夭夭。

读书作文 篇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他们都爱读书,我也爱读书。

书里有许多知识,所以我爱它;书里有许多好词好句,所以我爱它;书能增长我们的智慧,所以我爱它。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的学者;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良师;书是我们可以尽情倾诉的益友。畅游在书籍的海洋里,我可以尽情地汲取书中的营养。

“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意思是看书的时候要眼睛看书,口中诵读,将心思集中到书上,用心去体会。这样才是真正读好书了。我觉得,如果再加上一个“笔到”就更好了,随时拿笔摘录好词佳句,随时写写读后的心得体会,真正做到“不动笔头不读书”的境界,这样才会大大提高我们的习作水平。

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读的书多了,读得透了,脑子里积累的素材也就多了,写起文章来自然得心应手,如神来之笔。所以多读书,会提高一个人的内涵,提高一个人的修养,用书籍来充实自己,用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拥有信手拈来的知识储备。

读书,会使我置身于一个安静的世界里,会使我忘记一切烦恼,慢慢的进入作者的世界里,和书中的人物携手演绎书中的精彩故事,让我静静的体会他们的喜与乐,悲与伤。

读书,让人的灵魂变得高尚;读书,让人的心灵得到净化;读书,让人的心情变得平静;读书,就是在跟我们的良师益友沟通;读书,就是在跟我们的知己交流。

我爱读书!

读书作文 篇2

最享受在明媚的清晨,沏上一壶裹着缤纷春天的花茶,翻开一本书,让散发着淡淡墨香的书与鲜醇甘美的茶交织在一起,是那般沁人心脾,唇齿留香,意犹未尽。

从小我便喜欢徜徉在浩瀚的书海中流连忘返,那手中爱不释手的是安徒生的童话集。幻想自己漫步于鲜花馥郁,绿草如织的欧登塞,在阳光下呼吸甜蜜温馨的空气。在如雪的月光下探访神秘可爱的红瓦房,躺在柔柔芳草地上倾听栖息在树枝上夜莺动听的歌声。在巨人的花园里一起嬉戏玩耍,去森林腹地拜访小矮人的家。更渴望能欣赏到美人鱼婀娜的舞姿,与丑小鸭一起探讨人生与梦想。那时的我只想窝在童话的摇篮里,与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伤,讲讲小秘密,说说悄悄话。

上小学了,一本《红豺》吸引了我的目光,母豺火烧云用自己激荡的母爱含辛茹苦地抚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最后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兵猴》中的大白牙为了猴群安危献出了生命。动物也同样有情有义,无论是凶残的狼还是狡猾的狐狸或者是不招人喜爱的乌鸦,我都看到了它们鲜为人知的一面。母岩羊为护崽与豹子同归于尽的绵绵母爱,两只雄鹰历经重重磨难成为患难兄弟的成长道路。这些栩栩如生的角色,在作者笔下哪里还有我们眼中简单低等的动物模样,那分明是一个个具有灵魂,饱含情谊的朋友在我们面前诉说他们的传奇,他们关于成长与爱的故事。

在接触过充满悬疑的探案小说后,我开始想象着能在黑暗的贝克街与福尔摩斯不期相遇。他长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充满理智而又有才华,擅长剑术和小提琴,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我也祈祷自己能拥有清晰的头脑,敏锐的观察,丰富的知识,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和名侦探一起分析案情,一起破解谜团将真相进行到底。

瑰丽至宝的唐诗宋词的到来,将我带进一个唯美的画面。试想如能用女子来比喻诗词。她可以是这个样子的:在梅雨纷纷的清晨,远远看到蒹葭葱茏的水之湄站立一位妙龄少女,她以芙蓉为面,柳叶为眉,听凭那淳朴的十五国风。远涉溱水,采摘着那鲜嫩的荇菜。

也可以是那个样子的:在桃之夭夭的一个傍晚,夕阳映红了半边天,剪影似的身影伫立浔阳江头,怀抱一把琵琶。她虽然面带憔悴,但脸上依稀残存当年的美艳。怀中的琵琶,一时低音铮铮,一时高音喁喁,全然让人怦然心动。或许她有不便言语的苦痛,但是她把苦埋进心里,生根发芽绽放出一种惊心的美,无畏的美,摄人心魄的美。这样的女子,在唐风里微醺,在宋词里迷离,即使穿越千年,历经时代的变迁,依旧屹立在属于她们的不朽篇章里,一颦一笑,悲欢离合,如同历史和命运酿造的美酒,如今读来仍是风采依旧,醇厚而香浓。

书的味道千变万化,有陈酿女儿红品咂出的“春糟夜滴珍珠红”,有薏米饭散发的“滑欲流匙香满屋”,更有奇绝的彘肉满嘴“肥美不减胡羊酥”。一千个人读书,能品咂出一千种滋味,最是读书滋味长,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愿与书耳鬓厮磨,不离不弃,一起游历一起成长。

读书作文 篇3

四岁时

“妈妈,再讲一个故事。”我蜷缩在被子里,撒娇般地说。妈妈叹了一口气,“刚才你就说再讲一个,现在还说再讲一个,再讲一个再讲一个的那还有头吗?”

我嘟起了粉嫩的小嘴,可以挂上一把小油壶了。“我要嘛,要嘛。”妈妈无可奈何,但还是威胁道:“最后一个啊。”我快速的点头。很快,当我沉浸在故事的美妙情节时,故事又讲完了。

我意犹未尽的说:“再讲一个。”妈妈这次可生气了,直接关灯睡觉。我也只好乖乖的睡觉了。

九岁时

“张欣瑶,干什么呢?”老师气势汹汹地从讲台上走下来,全班的目光也聚集到了我的身上。我赶紧把手中的书捏紧,然后很自觉的走到教室外,继续看书。

虽然说这一行为很恶劣,但我的读书精神还是很好的'。

现在的我,更爱读书。

只是,我已步入初二,读书对我来说渐渐的成为一种奢侈。不过,一有时间,我还是会静静地坐下来,读一本书。

我所向往的莫过于坐在一片草地上,任凭阳光温柔的触摸。身边放上一杯奶茶,茶香缭绕,我却静静地在书的世界里遨游。

我与书的缘分,不会隔断。

我与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读书作文 篇4

书是我知心的朋友,书是我尊敬的老师,给予我许多知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都是我的首选,这些书都让我百读不厌。

安徒生童话中,最令我难忘的便是丑小鸭的故事,它告诉我们:成长的路上必定是困难重重的,我们一定要努力克服这些困难。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和乌鸦更是令我最难忘,它告诉我们:不能被赞美所诱惑。如果被赞美诱惑,最终受害的只会是自己。

我有时看书会如痴如醉,走进书的故事中,感觉自己就是书中的人物。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新的一期《故事大王》,正好看到精彩的部分时,这时妈妈忽然在耳边叫了一声“栩彦”,我居然没有听到,全然不顾地继续看书。哈哈! 妈妈以为我不理她了,竟然生了我的气。

书是我的老师,书是我的朋友,书里有无穷的知识,我爱读书!

读书作文 篇5

听爸爸、妈妈说,我上一、二年级时很不爱读书,他们千方百计,都无济于事。但是这件事,妈妈让我彻底爱上了读书。

一天晚上,我正在做作业,发现一道成语题不会做。妈妈答应我,帮我查字典也只能有两次。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妈妈趁这个机会对我说:“甜甜,你不如自己去书中寻找答案。我极不情愿的走向书房,拿起书找起答案来。

我打开一本《笑猫日记》,里面那优美的词语、句段,书中活泼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我。到了十点多钟,我还在看书,妈妈来到书房,见我正读得津津有味,满面笑容的对我说:“找到了吗?”我回答:“什么找到了?”对了,想起来了。妈妈帮我检查一下作业。妈妈却说:“什么?你刚刚做了几道题呀?我让你来找成语的。”我恍然大悟,我的作业还没做完,只好挑灯夜战了。

“读书破万卷,下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错。书是知识的海洋,只有多读书,才能使我们的头脑变得聪明啊!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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