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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遇青铜像木头人好词好句摘录90句

时间:2020-01-01 04:04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

1岁3岁,在我还是在呀呀学语的时候,我就在大人的引导下,看一些启蒙书籍。那时,我对书籍的渴望还不像现在这么强烈想看就看,不想看就不看。

3岁6岁,我上幼儿园了,学会拼音了,也识得一些字了,开始自己看一些带拼音的书籍,但是,有时还需要大人的帮助,那时,虽然不是说非常渴望要看书,每天只看一篇,因为,每看完一篇,就能得到大人们的夸奖,自己心里面又很有满足感,所以,我就一直抱着这种态度读了许多书籍。

6岁8岁开始上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对读书的那种渴望也与日俱增。这时,我常看一些小说、童话和一些深奥一点的书,虽说有些看不懂,但是,读书好像成了我一生的生命中,一天的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东西。不读书,我就会觉得心里不安,非常不舒服。

书香伴随我成长,它们给我的支持是永远永远的,直到我生命的结束。活到老,学到老将是我一生的追求。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

书是我在无意间爱上的!不必惊讶,因为我以前是个非常讨厌书的女孩!在那时我非常讨厌书,总觉得不就是讲讲故事忙,则么可能会增长知识囊?为啥老师总给我的考评表上填“望多读点书”尽管老师再三劝说,奶奶劝说我还是执迷不悟。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则么学校都开始了书的海洋囊?老师总是让写读书笔记,我头都大了,还让每天午读都读书,不读不行!可是在后来每当我看见同学拿起一本本是开始看,我的心里总有一些“嫉妒”可后来我又休提了前话,继续玩,回到家后奶奶给我买一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当时我二话不说就去看了,没顾上什么这个作者又盲又聋,则们会成为女作家囊?我迫不及待的往下读了。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读书生活!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我还有好多书没读完囊不读我会后悔的啊,要是有人性的就赶紧拿起书开始读吧!不读你这一生就会后悔的啊,我去读了,拜拜。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

书就像一位和蔼可亲的妈妈,一直陪伴与我。小时候,我还有一个有趣的小故事呢!

我刚学会汉语拼音时读得第一本书是注过音的《格林童话》。当我用细皮嫩肉的小手指,指点着书上的拼音xiao hong拖着长腔,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读着。当时,妈妈听我那读书声,不禁笑起来,边教我正确的读法。

上小学时,妈妈给我买了《十万个问不倒》、《鲁滨逊漂流记》、《分类作文》、《中华上下五千年》每天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一头扎进书的海洋,忘了吃,忘了穿。在知识的海洋里,让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的道理;让我懂得了文明和礼貌;让我知道了中华悠久的历史;让我感受大自然的美;让我打开了智慧的大门。

读书使我得到了很好的收获。每当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时,我就会用上平时在书上积累的好词佳句,使我的作文变得有声有色。

书是美丽的天使,书是智慧的钥匙,可以打开一个智慧的大门,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也只有知识才能将我们领入着美好的世界。我爱书,因为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4

阅读,这位陪伴你一生的忠诚伴侣,是一个能使你超越自我的永恒助手,在多次阅读后,我终于明白,阅读是你人生中能让自己光辉的照明灯。

在我的童年中,妈妈便在我房间里放上一箱书。起初,我对这些肚子里满是文字的家伙并不感兴趣,比起它们更让我着迷的是一些七零八落的小玩意,直到有一天,我妈对我说起了一句话:“书中自有黄金屋。”黄金屋?我眼前猛然一亮。那岂不是有无穷无尽的钱!于是,我开始了疯狂的翻书行动,左一本,右一本,不一会,书房变被我弄得一团糟。突然,一本《列那狐的故事》如磁铁般吸引了我。于是,从那时起,我,一个对阅读毫无兴趣的孩子变从那时起将阅读两字牢牢地记在了心中。

在阅读中,我实现了无数梦寐以求的梦想,翻开《威尼斯的小艇》我领略到了威尼斯的夜色之美;看到《细菌世界历险记》,我发现了微小生命的世界风光;读到《山中访友》、《索溪峪的“野”》两课时,我投入了大自然的怀抱。这怎么不能说是阅读给予给我的恩泽?

因为阅读,我改过自新,净化了我身上原有的缺点;因为阅读,我火爆的脾气越见越小;因为阅读,我改变了别人对我的看法;因为阅读,我的作文与口述水平有了步步高升的趋势;因为阅读,我在语文学习上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难怪高尔基说:“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

阅读,这位不会说但又会引导我们前进的朋友,它像一艘船上的罗盘一般重要。它怀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它将它肚中所有的墨水都毫无保留地献给读者。它在我们看不见道路时为我们指出一条明路;在我们迷惑时为我们点通;在我们心情不快时为我们解闷;在我们妒忌对方所去的地方时用文字的色彩带我们周游世界。是它,点亮了我们的人生。是它,用语言的色彩为我们染上五彩缤纷的颜色,使我们的人生有声有色。也是它带领我们走向成功的道路。

走遍天下书为侣,让阅读陪伴我们一生,让阅读点亮我们的人生、实现我们的梦想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5

每个人在每一段成长过程中都有自己对人生的感悟,这个暑假,我过得蛮有意义的。

一开始,我看见作业后面有一页专门填写爱心记录的表格,我想只要简简单单完成任务而已,但是当我帮父母做家务活时,我才发现要坚持下来有多难。

有一次,我们正在吃晚饭,我眼见动画片快开始了,急急忙忙地吃好饭。没想到,我爸看到我这副样子,对我用手指了指我面前的那副碗筷。唉,我命怎么那么惨么!老天啊!我心里不爽着,仰天长叹。没办法,我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向厨房。咦,我转念一想,对了,只要我快一点洗碗,就有可能看到动画片。哈哈,瞧我乐的。

“洗刷刷,嘻唰唰……”哈哈。开始洗碗了,我拿了一块抹布,然后在抹布上挤上一点洗洁精,打开水龙头,潮一点水。只见我右手托着碗,左手拿着抹布,手在快速的运转着,像一只蝴蝶在翩翩起舞着。耶!完成了!噢,我可以去看动画了。转身,准备起跑,抬头。呀,爸怎么有点奸笑着对着我呢,难道又没有好事,完啦完啦,不会又是让我帮他们洗碗吧。

“宝贝,喏,碗你洗吧”爸爸有一点幸灾乐祸。

“不会吧,老爸。自己的事要自己做的,小学一年级老师就讲过了嘛。”我极不情愿,要知道这次的动画可是最后一集啊。

“乖女儿,你就洗碗吧,你爸可是急急忙忙地吃完晚饭,专门就是要你洗的,这次就听我的,洗吧。”

诶,没办法,洗吧。当我洗碗时,动画大结局早放完了。啊,苍天啊,我怎么有这种父母啊!

但是,事情过后,我并不怪父母。其实,他们也是用心良苦,想让我独立,希望我能成长。其实,碗洗多了,事做多了,道理听多了,自然会懂父母对我们的心思。

孝顺父母,从小事做起,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这个读书生活,很有意义。从中我明白了,其实,做家务活同学习一样,我们要持之以恒,做百分之百真的自己,勤快一点,吃苦一点,勇敢一点,多帮别人做一些有意义事,这样自己也会过得更快乐。

俗话说:“授人玫瑰,手留余香。”这个道理人人都知道,所以,从现在开始,号召所有爱心人士,“现在拉人一把,将来别人也会帮助你。”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6

生命的历程对于我来说还不能算长,也就没有多少历史值得回顾。但在我这些年的人生经历中,除了孩提时代,其余的时间都在和书打交道,也就是一直在读书。

因为学的是师范专业,毕业后又分到学校教书,于是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由学生到老师,与书的情缘不仅未改变,反而加深了。要教好书,就得读好书、好读书!

因此严格地说来,我们真正的读书生活是从学校毕业之后才开始的。因为这时,读书没人指定,没人限制,也没有人定期检查和督促,读什么书、什么时候读、怎么读等等全凭己意,最能体现读书之乐和个人兴趣爱好的特点。

读书的乐趣是要在读书的过程中才能享受和体会的,而对书的渴慕和喜爱却随时都能拥有。要读书,首先得要有书。因而购书的故事发生在读书之前,而且购书的乐趣也远胜于读书。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这样的情境:一个爱读书的人在书店里发现了他喜爱的书,而这时他恰恰又囊中羞涩(存在工资卡上的钱或压在箱子底下的钱仅够他的生活费),与好书相遇,那是怎样的一种情状呢?——他站在书架前,翻来覆去地看他喜欢的那些书,反复地摩挲、端详,打开又合上,放回去又取出来,左看右看而难以割舍!书的内容、印张、版式和封面设计都完美无缺,无可挑剔,就是书的价格与他口袋里的生活费过不去,那是怎样的一种诱惑和矛盾呵!……这样的情境我已记不清遭遇多少次了,当学生时遇到过,参加工作后也没有少见。而差不多每次到最后,我都是毅然决然地掏钱买下,仿佛生死抉择,大有一种战胜自我的自豪和悲壮!

读书可以远离浮华和喧嚣,回归自己平静而真实的内心;放眼历史,善待人生,你就不会为功名所累,为潮流所裹挟;你就会在独处时不感到孤单和寂寞,在热闹处保留一份清醒和冷静,体味平凡是福、平淡是真的生活况味和人生境界。

总之我是与书结了缘了,书成了我的终生伴侣,读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可以说,读书改变了我过去的命运,并且也必定会改变我未来的命运——我将更加用心地珍惜它们、爱护它们,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息。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7

打开知识大门需要两种方法,一是学习,二是读书。

自古以来,人们通过读书学到了许多许多道理与知识,如:孝、义、礼、仪。读书,也让文人墨克驻足,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如: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还有许多不知名的诗人的读书名言。

在国外,读书名言也十分盛行:高尔基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因为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所以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生活方式。我读书时有一种好习惯,我会将一些精彩的语句摘抄下来,比方说:我正在看书,突然看到一段文字“我正心烦意乱,突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一下子呆住了,面前站着一个外星人,它身材矮小,细胳膊细腿的,头却很大,戴着头盔,头盔里露出两只大眼睛,胸前的小匣子说着普通话‘小同学,千万别害怕,我们是从天极星来的,是你们的朋友’。”我赶忙拿了笔记本抄了下来,接着,我又摘抄了许多好段,有写人的、写事的……读书还能让我开旷视野。

我在《中国国家地理图鉴》中知道了中国有960万平方千米。在百科全书中,我还知道了,中国是世界上的第三大国,第一大国是俄罗斯,第二大国是加拿大以及尼加拉瓜是世界上最大的瀑布。最后,我在历史书上看到了中国的历史。

读书,还给我带来了许多感悟。这种感悟源于各类书籍,在《上下五千年》中,我仿佛看到了中国大陆上曾经出现过的那些国家的辉煌成就,又看到了那些国家的黑暗。于是我总认为唐朝的覆灭是不应该有的,它毁于宦官乱政,是我见过的最悲惨的一个朝代。

读书,还让我在礼仪上大胆的认识了,我的书中有介绍如何吃西餐的,帮助我解决了一个难题,那次,爸爸和他的同事带着各自的孩子去吃西餐,除了年纪大点的和我外,其他的孩子都不会吃,使我脸上大放光彩。读书,还让我在外交方面大于进步。以前,我是个不敢与外人接触的孩子,自从读书使我在外交方面进步后,我在也不怕问路,招待客人……当然,我也翻过一些大人的书,那些有关经商的书,上面还说了如何招揽生意呢,是呀,读书,可以为我们打开知识王国的大门,可以让你从无知变得渊博。

来吧,来读书吧!让读书帮你跨入21世纪新主人的行列!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8

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关心地球,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努力吧?莫非脑残也成为了一种时尚。”顿时,教室里传来了一阵热烈的掌声。我和何思璇都开心地笑了!舅舅先用打火机燃烧那烟花线。看着电视里的人物,我就想自己长大了也要去当一个英雄,手持宝剑,骑着一匹枣红大马,雄赳赳地走着,人们都向我欢呼。

在我的记忆中,我很小就开始读书了。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妈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是我最爱看的。里面的小动物可真多,有小狗、小白兔、小猫等。它们的故事逗得我真开心。

到了小学一年级,我告别了《幼儿画报》,又去寻找新的伙伴,妈妈给我买来了有精美插图的四大名著,要是有人问我国大名著是哪些,我会自豪的说,四大名著是《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这些书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你瞧,有多情爱哭的林黛玉;有调皮机灵的齐天大圣;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还有敢于同老虎搏斗的武松……我把他们当成我的朋友。我还听妈妈说,四大名著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明珠,真是了不起呀!

中年级时,我又喜欢上了童话故事,认识了格林笔下的白雪公主、灰姑娘,安徒生笔下的丑小鸭等动人的故事。在读《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文时,我想,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多么的不幸,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由得流了下来……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9

“妈妈,我要买书!”我们正在街上晃悠,我向妈妈请求到。妈妈却爱理不理地吐出一句:“你今年买了多少书了,买些衣服吧!”说着,就把我拉进了商店。我慢慢地跟在妈妈后面,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

书的奥妙,书的神奇吸引着我,我简直把书当成精神粮食,一天不吃,就怪饿的。难怪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确实如此,书已成为人人都可以享用的精神粮食。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一定要多读好书,比如冰心的散文,对我们很有帮助,可谓是受益匪浅。虽然初读时有些茫茫然然,但我相信多读几遍,一定会迎仞而解的。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为了能够让大家真正地体会阅读,一年一度的“阅读节”诞生了。9月25日,就被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教授提倡为“阅读节”。记得那是第一个阅读节,下午,原本热闹非凡的学校,变得格外的安静,几乎只能听得到同学的呼吸声,下午总是带着点睡意,但是同学们都沉浸在阅读的快乐里,徜徉在飘溢的书香里,一点儿也没有感到疲倦。我也不例外,在这美丽曲折,荒诞有趣的故事里,我压抑不住愉快的心情,觉得无拘无束。在书中,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一波三折。快乐的阅读节随着夕阳的落下结束了。

现在初中了,哪有时间啊!天天那么紧!我多么想读大量的书哇!我由衷地感谢提出阅读节的人,感谢阅读节!

“妈妈,就给我买几本书吧!”我恳求到。妈妈却又一句:“初中了,学习最要紧,书就少读一些,好吧,就买一本。”

于是,在书店里选了一本名著,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0

书是什么?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列夫·托尔斯泰说:“书籍,是智慧的钥匙”。不错书籍在我的成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我的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

我捧起书本的那一年,至今仍记忆犹新。那是我在4岁时,妈妈为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那时不识字的我常常躺在妈妈的怀里,听妈妈为我讲生动而又有趣的童话,我常常会伴着童话故事进入梦乡。在梦里,我帮助灰姑娘做漂亮的衣服,与白雪公主一起游戏,变成丑小鸭,再次体验它那充满挫折的生活。就这样,童话伴我度过了我的童真时代,使我能够分辨好与坏,真与假。书籍成了我的启蒙老师。

渐渐的,我长大了后,童话故事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尝试着去看更加深刻的内容。就这样我以一颗充满好奇而探索的新乐此不疲的读完了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深深地领会到了一个熬过87年无光,无声岁月的弱小女子的内心世界,她用她那颗不屈不挠的心面对人生,以微笑迎接挑战,用常人无法理解的毅力去面对困境。从此以后,每当我虚度光阴的时候,我便会以海伦·凯勒作为我的榜样,激励自己,告诉自己在生活中若遇到艰难险阻,我决不做懦夫,应该像海伦·凯勒一样,相信自己,勇敢面对。书籍为我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再后来,我喜欢上了阅读散文。喜欢它的语言美,意境美。形散而神不散是散文的特点。它灵活,随便。在小学的课本中,学习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我明白了我应做时间的主人,不浪费每一秒钟。那么,生活将变的多姿多彩。正是因为这篇散文是作者从心底流出来的内容,触到了我的内心,我才会有这样的感悟。

此后我还读了冰心的一篇散文《一只小鸟》,第一次读它时,我便不禁潸然泪下,使我深刻的认识到,我们人类常常因为自己的利益去破坏别人的欢乐,我认为我们人类应该保护动物,不要再因为自私而亲手去伤害我们的“朋友”。散文质朴,细腻,这便是我对它情有独钟的原因。书籍陶冶了我的情操。

现在的我,对古诗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句辛弃疾的“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让我明白了人应该正确的看待自己。一句颜真卿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让我懂得了在青少年时应愤发苦读,勤奋学习。古诗词是所有问题中最简练的一种,但是意味却不浅,每个字都可以让人回味无穷。因为古诗,我可以追寻古人的生活足迹。因为古诗,我可以在吵闹的城市中找一方净土,来陶冶情操。

古诗词又将我引进了古典文学的殿堂,我便尝试着去读《水浒传》,兄弟情谊让我感动,我明白了不仅要对朋友讲义气,还要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书籍成为与我相伴的朋友。

书籍伴我走过了八个春秋,回首这些日子,一路走来,我对书籍始终怀着感激与敬佩之情。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手捧着书,神游书中的世界,品味书中的内涵。那优美的语句,唯美的意境,真挚的情感,令我在书籍陪伴的日子里,变得充实,快乐。她可以滋润我的生活,提高我的思想,净化我的灵魂。古有“嗜书如嗜酒,知味乃笃好”。现有“《没有任何快艇向一本书》”。古今中外有如此多吟咏书籍的诗篇,可见书籍对于一个人成长的必要性。

总而言之,书籍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我要感谢书籍,赞美书籍。好书伴我成长,好书丰富我的人生。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1

谈起我的读书经历,那可是说来话长。请让我给你娓娓道来。要知道,不光现在,就是以前我也是一个地道的书迷呐!

我最早读书大概是从幼儿园中班开始的,读的书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之类的。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后,就感觉不像刚开始那样有趣了。可是对于妈妈的那些名家的长篇大作我却看不懂。于是,有一段时间我不怎么看书。

上学以后,我见的多了,懂的也多了。我又开始大量的看起书来,书的选择范围广了许多:看《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惊心动魄,看《金银岛上的少年》又让我不得不佩服那些少年的勇气。我看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杨红樱的小说我一天就可以看完一本。后来,在妈妈的推荐下,我开始接受那些大部头的世界名著。

长篇小说的故事情节更加曲折,也更加吸引我。每天我是废寝忘食的看书,走路也捧着一本书看,甚至有一次看书入迷了,一头撞到了电线杆上。还有一次,我一边看书,一边上楼,都过了家门还浑然不知,直到上不动了才知道走过了。虽说看的快但基本上都是囫囵吞枣,遇到不认识的字就猜,猜不出来就跳过去,遇到难懂的,不好看的,我就直接整段整章地跳过去,都看完后有时间再回过头去看第二遍。就这样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象《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神秘岛》等等,这些书一部分是自己的,一部分是向同学借的。这时,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书店,到了那里不仅可以有很多的书可看,走时还可以选两本书归我所有。这段时期,我看了很多书,存书也越来越多。这段时期我称为“黄金时期”。这一时期是我最快乐的时期,每天我都在跟不同书中的不同人物进行交流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会怎么做,如果我发现了一座金银岛我该怎么办。

在这之后,就是我的“灰色时期了”我的眼睛因为看书姿势不好和时间过长,近视了。并且度数还在飞速上涨。妈妈封了我的书柜。但是我在学校还能看从同学那里借来的书,妈妈管不住。在学校看书缓解了我的读书瘾。所以,我只要见到同学拿书,就会千方百计的去借。我对书的喜爱程度在班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每当我写作文时,就会有一些绝妙的词句出现在我的脑海,写出来之后,会发现它们为文章增彩不少。这自然是读书的功效。从三年级开始,我的作文便常常成为范文在班上朗读。这一切当然离不开我的老朋友——课外书。

总之,书的海洋让我的世界变得五彩斑斓,丰富多彩。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2

我们三味中队每个星期六下午都有一次读书分享会,我因为下午要上课,所以不能去。但是,我也看了不少书了呢!这不,我刚看完徐友彬先生的未来秘境系列。我最喜欢的非《2046,自由的囚禁》莫属。

《2046,自由的囚禁》讲述的是2046年带有病毒的鸟被小孙释放,飞到人类世界,把H4113传染给人类,因此,只有全球半数人幸存。从此,人们只要看见有翅膀的便格杀勿论,不一样王国被人破坏的不成样子,惨不忍睹。主人公风起带着蛋猫﹑白马﹑瑜美公主和任教授逃离不一样王国。鸟类﹑虫类灭亡后,人类和不完全人类的处境,愈发艰难。最终,在苏珊姐姐的帮助下,采访法律部长,法律部长认为有人类基因,是由人类生下来的,就是人类,是其它动物的基因,由其它动物生产的,就是非人类,就不会有和人类同等的待遇了。后来又通过管石姐姐的帮助,又建立了不一样游乐园。

通过读了这本书,让我觉得我们要爱护环境,不要成为破坏大自然的凶手,人类和动物和平相处,不能过多砍伐树木,导致生态失衡,也要尊重自然,热爱自然,我们才能生活在这个地球上。

我喜欢看书,书本也像一个老师,书中的知识是我成长的点点滴滴。

妈妈的作文评语:文字简洁,一下子就把我带入书中,用简单的文字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说得清楚明白,希望以后一诺能多看书,丰富自己的知识。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3

书一直是人类的朋友————————不过,这位朋友与我们的交情都不大一样。也许是泛泛之交,或者是心心相惜的难求知音。正所谓书海无涯,许多人往往望洋兴叹。时至今日,我个人对书的认识也不外乎“书非借不能读”之类的。

不过,一说到读书,我就容易想起我的读书生活。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五岁时看的《西游记》,那时正值《西游记》的潮流,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和七十二变激起了我对这本书的渴望。我苦心孤诣,又是撒娇,又是哭闹,才使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得到书后,我便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里面那精彩的情节,使我趣味盎然;“三打白骨精”“三借芭蕉扇”描写得妙趣横生;孙悟空的神通广大,猪八戒的憨厚可爱,沙悟净的脚踏实地,唐僧的一心向佛,让我流连忘返······

兴许是因为看了《西游记》,兴许是因为儿时的胆怯自卑,书便成了我密不可分的良师益友。从幼儿园到初中,我读了许多的书,但这只是冰山一角。书中的知识像蝴蝶飞过花间,像流星划过云烟,我,被书牵引着,引进了知识的宝库。

书是个美妙的世界!在这儿,我可以与书中的人物倾诉衷肠,可以体会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之凄凉,理解辛弃疾“可怜白发生”之无奈,领悟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豪情。这儿,鸟语花香,草长莺飞。大树是小说,嫩草是诗歌,鲜花是散文,爬藤是戏剧,这儿,飞出诱惑,沁出芬芳,吐出黎明。

我爱书,我爱博大精深的知识!能够读书,是多么幸运,多么甜蜜,多么快乐呀!我不由得从心里发出感叹:

书真好,包含至真,至善,至美,我爱读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4

我喜欢读书,喜欢漫游在书的天堂里,读书已经是我生活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正如高尔基爷爷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忠实的伴侣,最真挚的朋友。”对我来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起初,我认识的字没几个,那些:与得道理深奥、意味深长的大部头著作,我都不敢问津,觉得没有兴趣,只爱看那些字少的连环画。到了一二年级时,我才渐渐地开始看童话故事,《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童话使我想像的翅膀日益展开——有时,我常常想像着自己是奥特曼或是超人,去打击坏蛋,勇敢地拯救地球;有时,我又把自己幻化成小精灵,去传递善良,播撒快乐……说真的,书籍,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多彩的世界,我就如一滴柔弱的小水珠,汇入许多晶莹的水滴和露珠,逐渐地丰满起来。

到了三四年级,随着阅读的书越来越多,我逐渐学着开始摘抄和积累。我看书时,常常会拿出一个小本本,遇到精彩的片段和词句,及时分门别类地摘抄下来,在我的这个小本本的首页上,我写着:“行文用字,应该是——平字见奇,常字见险,陈字见新,朴字见色。”我把这句话当作自己的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我还给这个小本本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采蜜本》,意思是说像蜜蜂一样辛勤地劳作积累,一定能酿出最芳香的蜂蜜。

看书除了使我写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以外,还让我对语文课非常的着魔。通过语文老师生动的讲解,再加上自己用心的体会,整个人便能完全融入到书本中去,自己也仿佛真正走入了作者的心灵。汉代著名经学家、文学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只要用心读书,用心体会,再愚笨的人也能聪明起来。

还是那句话,我喜欢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相信大家看到我的读书生活后,心里也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心动不如行动,趁我们还有大好光阴,赶快多多结交书这位“良师益友”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5

伟大的苏联哲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句话:“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我国著名的诗人苏轼也说了:“腹有诗书气自华。不必说生活的实践,也不必说刻苦的研究,单是前人为我们留下的名言就把读书的重要性表现得淋漓尽致。正处于中学时期的我也感悟到了读书的重要性。

每天早上起床,我的手上都会有一本书,勿庸置疑那绝对是我昨夜睡前阅读未完的书,因为我有一个习惯,就是睡前读上30到40分钟的书籍,不读浑身都难受。

如果你站在上帝视角上观察我的一天,你会惊奇的发现我的手中无时不刻都有一本书和一支笔。当然书是用来读的,而笔是用来画的。什么好词好句我都会在他们的下面加上一条横线,对我有用的加的是波浪线,偶尔遇到一些成语我会随手把它用红笔着重的圈起来,以后写作文的时候他们就能派上用场了。中国有句老话把这种做法叫做“不动笔墨不读书”。

读书要抓时间,讲方法,也要选书读。冰心奶奶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话就强调了读书的好处,让我们要多读书,但最重要的是要读有益的书籍。对于我的理解就是:读书要宁缺毋滥,留下对自己有益的书,抛弃无用的书。否则对自己无用的书读多了,既浪费时间,又没有收获,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茶余饭后读会儿书,课间读会儿书,睡前读会儿书,知识自然就跑进你的脑子里去了。到了临场作文的时候还会胆怯吗?读书是有益于人的,它开阔了我们的眼界,增长了我们的知识,启迪了我们的思维,塑造了我们良好的精神气质。更重要的是将读过的好词好句运用到考试作文中去还能为我们的考场作文加分!何乐而不为呢?嘘——夜已静了,正是读书的好时机,快来和我一起畅游书海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曾这样说过。我喜欢读书,因为从书中,我学到了知识,获得了友谊,因为我常用知识帮助别人。

我正窝在角落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忽然看见有一本书在附近的柜子里,我把它拿了出来,擦去上面的灰尘,看到四个字——《生活百科》。顿时兴起,立马翻开看,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法,“真是一本好书”我顿时心想。我认真地翻阅着,知道了很多东西,仿佛春风拂过泸沽湖。我抬头一看,啊,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两个小时了!这时,妈妈喊吃饭了。

我的肚子开始抗议了,扫视一下餐桌,汤呢?我问了问妈妈,原来锅子找不到了。这时,爸爸说:“去年家里不是买了一个不锈钢锅吗?”“对啊!”妈妈答道。找了十分钟,锅终于找到了,但是它被烧得黑黑的,妈妈没了办法。全家都在思索,这时,我想到了《生活百科》中告诉过我如何简单把锅子擦干净,便把方法告诉了妈妈。只见妈妈拿了一根胡萝卜,把头切下来,剩下的备用。她用叉子将胡萝卜头插住,用火慢慢烤软,拔下叉子,用胡萝卜头擦拭不锈钢锅就好了。

为什么烤软的胡萝卜头能把不锈钢锅擦干净?这是因为不锈钢锅上的油污可以溶于酸性物质,而胡萝卜里含有大量的胡萝卜酸。当胡萝卜受热后,胡萝卜酸就充分释放出来,将不锈钢锅变得光亮如新。

爸爸妈妈都很佩服我,说我是“小书虫”。菜上齐了,我们开始开心地吃起来。今天,我用我的知识帮助了妈妈,我很高兴,收这次影响,我会读更多的书,做一个有学问的人,加油!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7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它将使我们终身受益,将照亮我们前进,引领我们成长。但是,如果养成不良的习惯,就会处处碰壁,影响自己的人生。

爸爸妈妈教导我们,培养好习惯使我们更快成长;学校引导我们,拥有好习惯使我们更加懂事;社会倡导我们,弘扬好习惯使我们更为文明……

爱读书是我最为突出的习惯,简直如痴如醉。

听爸爸说,我第一次与书“亲密接触”是这样的:我们老家有个习俗,孩子一周岁的时候,要举行一种仪式,大人们把我引到桌前,只见桌上摆着杆称、方印、书本……,我一顺手就抓起了书本,大家都说我长大后一定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

我很小的时候,还不认识字,爸爸就拿着带有图片的书和识字卡片,不厌其烦地说这个,道那个,恨不得我赶快成为“小神童”。妈妈每天晚上都在床前为我讲故事,这时我知道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木偶奇遇记,还有很多很多动听的童话故事。我就是在爸爸的诉说和妈妈的故事慢慢长大的,开始对读书产生了朦胧的感觉。

我开始识字后,爸爸妈妈经常为我挑这本书,买那本书,像吃饭一样,给我不停地补充营养,想把我“喂”成“小胖子”。记得有一次,爸爸去福州出差,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套精装版的《十万个为什么》,我见到了这本书,如获至宝。每个漆黑的夜晚里,我的房间灯迟迟不肯熄灭,那是我在《十万个为什么》里遨游,汲取“营养”。不知不觉,我养成了爱探究的习惯。

现在的我,已经可以有选择性的看书了。我看的书越来越多,包罗万象,科技书、历史书、文学书、推理小说……,样样都看。其中《三国演义》是最吸引我的书本之一,刚开始,里面的文字很多看不懂,我费了好多工夫,才勉强的看完,逐渐的,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和它的经典所迷住,我一遍一遍的看着,每看完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大家都说我是个小“三国迷”。我还运用学到的知识,写了不少文章,都发表在我的文明小博客里。已经在读书中养成了思维分析的习惯。

读书已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快乐和色彩,读书好习惯将永远伴随我!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8

书,就像一盏人生路上的引路灯指引我前进;书,就像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等待我们去开启;书,就像一片知识的海洋,我们穿梭在其中。

我们的生活如若水年华般,我们无法捕捉住它的身影,只能见到它化作漫天飞雪蒸发人间的一幕幕。回首过去,我们是否让人生充实,我们是否让人生有意义。书,如同一杯忘情水,洗去你身上的污垢,忘却你的忧愁,让心身感受着自由与平静。

我的读书生活是从三岁开始的,那时,就像大家一样,小孩睡前不是要听童话故事吗?小时侯,爸爸妈妈晚上都要给我讲一些小故事,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就这样,小时候的我早已对书有了浓厚的兴趣,我喜欢那些活泼可爱的人物形象,如《海的女儿》,里面人鱼善良,为追求而执着,王子知恩图报。《睡美人》,小公主美丽,王子勇敢,不畏艰险。

升入小学以后,我不再接触幼稚的童话故事,而是开始读起了作文书,我不再向以前一样囫囵吞枣,而是去品味那字里行间流露出的真情实感,去感受那浓厚的情怀,去评论那一篇篇的优秀作文。我的生活充满了书的影子,一拿起书,我就不舍得放下,有时连饭都不想吃,觉也不想睡,对于那些真正让我喜爱的作文,还要反复地读上几遍。也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爱上了读抒情散文,抒情诗,特别是刘湛秋爷爷所写的抒情诗,读起来朗朗上囗,使人拍案叫绝。当第一次读朱自清先生的《勿勿》时,我为朱自清先生的文笔感叹到,读到《春》这篇课文时,我已经陶醉在这脍炙人口的语句中,爱上了作文,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博大精深的语文。

到了初中后,我开始大量接触诗文,小说,起初爱上了郭沫若爷爷写的《天上的街市》,《晨安》等。后来因为老师的推荐,开始读起了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刚开始我对小说毫不了解,以为里面内容枯燥乏味,生硬,没有任何情感,可当我读了这部小说之后,发现这部小说深深吸引住了我,这部红色经典小说把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形象刻化地淋沥尽致,他具的坚强,勇敢的精神,拥有顽强的毅力,这使我对文学名著又有了新的认,于是我又开始读起了小说《荷塘月色》,《城南旧事》,还有中国的四大名著。

读书路上,如同汹涌澎湃的江水,奔流不息永不停歇;如同银河黑洞,浩瀚又永无止境;如同我们的梦想,一路向前。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的'生活一去不复返,回看过去,我们经历了什么,仰望过去,我们即将经历什么?人生一次,几十年来,我们生活是否有意义?书,究竟会给我们带来什么?

答案是肯定的,书会给我们带来知识,带给我们战胜一切困难的勇气。我们人生的成功离不开知识,知识离不开书籍,书籍离不开我们肯去发现知识的眼睛、思想、心灵。

我的读书生活在理想的道路上不会停息,在梦想的明灯中永不熄灭,在困难的面前永不放弃。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19

我的读书生活说起读书,有许多人就会摇头:“读书啊,多无聊,还不如玩游戏,那都多爽啊。”是啊!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需要动手、动眼、动脑。要用心去读,要坚持不懈的,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经以上的这些不难看出。读书难,天天读书更难,但我认为读书是非常魁岸了的事,有位名人曾说过:“读一本书就像和高尚的人对话。”书事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事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读一本书,就像与朋友交往,它在你生活中,给我带来许多乐趣喝启发,我从小就爱读书,书就像是我知己。

从幼儿时,就要爸妈给我读故事,后来我渐渐大了;爸妈的故事已满足不了我了。我就学看书,从拼音开始读书越读越多。我经常拿自己的零花钱买书,我自己的卧室全都是书了。可还是无法满足我对书的渴望。后来,我喜欢上图书店,因为书店有许多书,我读不完的书。我经常在书店一待就一天。我每次出门,爸妈总问我“你想去哪里啊?”我变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我还能去哪里啊,当然书店啦”在我家书架上还放着两排书,从长长、轻轻的杂志,到厚厚的哲理书,应有尽有:《十万个为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辞海》我沉于书的海洋,读到开心处我哈哈大笑;读到悲伤出,我愤愤不平;读到好词好句,我就会抄下来。从书上我知道了许多,如正义、诚实、做有用的人。我爱书爱到废寝忘食,记得有一天,我发烧,第二天醒来脑子昏昏的,但我想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主人公,他生病还战斗,我这病又算什么呢?我觉得书既然是一位充满智慧的的老人,不断教我做人,求真,又像一个真诚的朋友,与不交谈,如果书是花朵,我就是那蜜蜂;如果书是水,我就是鱼;如果书是草,我就是羊......我怎样都离不开我的精神食物我的——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0

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天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三毛

小时候,睡前总要在妈妈陪伴下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亦或是《唐诗三百首》,每晚都是在听故事中逐渐睡去的。后来就自己翻,两本童话书早已被我翻烂。古诗有点枯燥无味,大字不识几个,更读不懂诗人高尚复杂的情怀,所以还是看的童话寓言故事书多。其实最喜欢的还是那些有趣、好看的图片,也跟着拼音大概了解了那些精彩离奇的故事。真正意义上接触到文学书,应该是小学三年级所读的少儿版《西游记》,那语言有趣生动,故事好不精彩!你看那潇洒狂傲的孙悟空,大闹天宫又棒打妖怪,多么霸气!而后又读了一些散文集,虽不能品出什么韵调,但觉得文字极美。

再后来读了更多的书之后,悟出书的好来。读国内外名著,书中那些爱恨情仇令人懵懂难解,又不自觉地潸然泪下;品林清玄先生的散文,描摹其语言意境,试图仿到片缕灵魄;读许多获奖小说,了解了社会百态,学到不少人生道理。

到了五年级,我疯狂迷恋国外魔幻、科幻、悬疑巨著,常是茶饭不思,夜不能寐,被其浩大的世界观人文风格所震撼;被其大气磅礴,使人惊叹的情节所吸引。紧张刺激的情节,潸然泪下的感情,充斥在我的脑海里。每日时常回味,忽然红了眼眶,又或是停在某处细细思索……在期间了解到许多学术性知识,同时它们也成为我平日里的主要谈资。

上初中后,我真正热爱的是独具国韵国风的真挚文字。读了余光中先生的《乡愁》后,在好奇心驱使下进一步了解他的“酒入豪肠,七分化作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彻底爱上了诗韵文风;读杨绛先生、巴金、冰心的作品,读余秋雨先生《文化苦旅》,读余华的《活着》,读朱自清的《背影》……那些质朴动人的文字,触动着我的心灵。

书合,不止回甘。文字积累多了,就不自觉地渗到平日的作文里了,虽说不上佳词妙句,也可把平白无华的叙述转换成有声有色的画面,融入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因此作文屡屡得高分。

书籍,洗涤了我的灵魂,给了我别致的心境,使我的谈吐举止中总有一种不一样的韵味。我愿意永远与书为伴,成为一名飘着书香的女子。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人类所需要的许多知识都集中在书上。

周末写完作业,我经常从家里翻出一本课外书。我看书从不轻易落下一个片段,这不仅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而且也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阅读《狐狸和乌鸦》,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能相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还有《三国演义》这部书中塑造了多少英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都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十万个为什么》,这里面全是关于科学的知识:太阳会不会爆炸?黑洞是怎样形成的?被黑洞吸进去会不会死亡?为什么小行星不会撞击地球?人类寿命的极限是多少?

现在,我正在阅读《十万个为什么宇宙》和《十万个为什么人体》。这两本书里面全是宇宙和人体的问题。这里面写着彗星为什么拖着长长的“尾巴”;太阳黑子是什么东西;真有会吃人的植物吗;心脏会休息吗;人类的肠子有多长;成年人有几块骨头……

书是我知识的源泉,读书使我们视野开阔。读书使我们变得聪明,读书会使我们变得爱学习;读书使我们变得会思考。书就是人类的精神,没有书人类也就无法生存了。

读书,让我快乐!读书,使我永远聪明,我将永远以书为友。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2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书,是我们的一位朋友;书,是我们人生的指南针;书,会一生伴我们成长。

闲暇时光,我经常去新华书店看书。我会搬一把蓝色的小凳子,在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慢慢品读。

不知什么时候我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觉得他的书很适合我对动物的探索。动物世界也有着丰富的感情——母豺为了保护小豺跳下悬崖,为孩子博得生的希望;太阳鸟为了自己的蛋宝宝而不惜和毒蛇斗争,经历二十多天的持久战,太阳鸟终于取得了胜利!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的品读《愤怒的象群》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妈妈走到我面前叫我,我都不知道呢,简直到了忘我的境界了。

我还喜欢看曹文轩的书。他的书让我认识了不同的世界、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情感。书里的每一个角色都会使我一遍一遍的深思。曹文轩笔下的青铜和葵花向我诉说了一个穷苦的家是如何辛苦供养孩子考上大学的。当然他们兄妹俩努力又刻苦,也时刻感染着我。还有一次,我看曹文轩的《细米》,这本书写到一个小男孩走着走着不小心掉到了泥坑里,恰巧被一个女生看到了,我还替他窘迫呢?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书《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明白,好朋友就是在你无能为力时伸手帮你的那个人。文中威尔伯正是因为有了夏洛这个真诚的好朋友,才免除了被吃掉的厄运。当然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要积极开动脑筋,努力去改变自己的逆境,而不是完全坐等别人来帮助你。

平时我还喜欢看一些科幻的作品,还喜欢看一些短篇的儿童文学和一些有趣的漫画书。

书,丰富了我的生活,增长了我的见识。我爱读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3

于我而言,读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了书,我的生活将会变得多么枯燥而乏味呀!

一本好书,不爱读书的人看后会说:“不就一本书吗,何必大费周章浪费时间来读?”爱看书的人却会感叹:“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我以后还要再来回味其中的精髓!”我小时候并不喜欢看书,真正感受书的魅力是从漫画开始的,书中的人物时常让我捧腹大笑。渐渐的,我意识到在那么多的书中,漫画不过是一点皮毛,真正的知识都藏在文字书里呢!于是,我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魔幻小说上。我从没想过,原来简单的文字经过全新的修饰和排列,可以将一个幻想中的美好世界演绎的如此淋漓尽致,活灵活现,这让我深深陶醉在这浩瀚的魔幻世界里。

看多了各种各样的书,我才知道那些名扬中外的古今名著所蕴含的哲理十分可贵。《红楼梦》让我看到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过程,其中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悲惨结局让我为之惋惜;《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将一个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虽然最后三国终归西晋,但是刘备的仁义、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关羽的豪爽和张飞的忠义……让我佩服不已;《巴黎圣母院》中可怜的爱斯梅拉达被残忍的主教诬陷并杀害的情节让我潸然泪下,而外表丑陋的卡莫西多的美好心灵则让人顿生敬意……尽管有些书凭我现在的知识水平消化不了,但我还是津津有味地看了一本又一本,不求甚解。

周末闲暇时光,我总喜欢呆在自己的小屋里。一打开窗子,阳光就立刻洒满了书屋。看着自己喜爱的书,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于我而言,这何尝不是一件美事啊!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不仅滋润了我的心灵,丰富了我的知识,还让我的童年变的更加多姿多彩!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4

这半个学期,我读了很多的书。

史老师办了一个读书会,我看的大多是指定的书,比如,克莱门斯校园小说系列。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会读书,每次一定读二十到三十分钟。只有这样,才能把书籍读透,理解这本书作者想表达的意思。除了晚上,我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就会坐下来,拿着一本书,安静地看着,仿佛周围没有任何人。

我看了这些书之后也收获了不少。最近,我看完了克莱门斯校园系列小说。《捣蛋小子变形记》告诉我,人只有守法,其他人才会喜欢你。这让我知道,品格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零花钱大计划》告诉我们,只有行动了,才会实现自己想达到的目标。我每天读书时,都会用红笔划下一些好词好句,这样做可以让我的文学素养积累得更多。我现在已经看完克莱门斯校园小说等二十多本书,最近准备看《吹小号的天鹅》。每次把书再看一次,我都会有许多不同的收获。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莫属《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讲述的是,基督山伯爵机智地复仇的故事。唐泰斯是一名水手,因为被陷害而进了伊夫堡监狱。监狱里的一个长老告诉他,在基督山岛上有一个宝藏。唐泰斯出狱后,找到了宝藏,改头换面,把自己称为“基督山伯爵”。基督山伯爵找到了三位陷害他的人,并且用一种特别的方法让他们得到了教训。我真佩服伯爵,他很聪明,善于学习,而且很善良。我也非常佩服大仲马,居然写出了那么多的好词好句,塑造了一个生动的基督山伯爵。

读书可真有趣。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5

我是一个小书迷,每天在书包里都会带着我的朋友——“书”。

要说我和书之间怎样成为好朋友,就要从我上幼儿园时说起。当时,妈妈常会买一些看图识字和童话故事书给我。我并不知道那些花花绿绿的是什么,只是觉得好看、好玩。在每个周末妈妈教我看图识字,在睡觉前我总会让妈妈给我讲故事,我听着听着就进入了梦乡。听故事、看图片成了我爱读书的开始。

慢慢地我开始上小学了,在一、二年级时,我开始读一些带拼音的书,遇到不认识的字我会拼拼音、慢慢读,渐渐地我能读一些故事书、小童话,这些故事、童话中的情景经常出现在我的梦境中。

在三四年级时,我会自主读书了,每当经过书店,我都会缠着妈妈给我买书。有一次上音乐课,我偷偷地把书打开,头低下看妈妈给我新买的《淘气包马小跳》,当我看到有趣的片断时,我不小心笑出声来,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老师罚我站在教室门口,可我望着天空还在想书中的情景。老师的惩罚随着我的投入,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

爱读书的我,使我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在五年级时,老师让我写一篇童话故事,这下我可有得写了。大多数同学写的是:“从前,有一位公主(或王子之类)……”我想:同学们这样写多没意思,我要用自己的大脑去编这个故事。我写的是:“有一个美丽的国度,那里有……”于是,我的作文得了一百分,老师在班上作为范文朗读。

我的读书生活丰富多彩,像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这可多亏了我的朋友“书”。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6

我喜欢看书,因为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虽然书中并没有黄金,也没有颜如玉,但是读书可以是我的人生变得更加丰富充实。

起先,我读书是因为读书是我很快乐,一、二年级时,我喜欢看小人书,里面那些人搞笑的动作,逗人的语言都让我感到愉悦,常常是看着看着就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仿佛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那是人生中珍藏的一阕阕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到了四年级,我读的书大多是作文选,因为多读这些书可以使我变得有知识,可以写好作文。这是,我还喜欢看小说这类的书,我最喜欢看晓玲叮当姐姐写的书了。

记得有一次,我做好作业,捧起晓玲叮当姐姐写的《美德花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叮咚”门铃声把我从书的世界中揪了出来,我连忙打开门,一看原来是表姐来我家玩,我请表姐进屋后,便又跑回自己房间看《美德花园》了。这时,表姐走到了我身边,见我正入迷地看着《美德花园》,便问道:“这本书一定很好看吧?”我被表姐突然来到我身边吓了一大跳,过了好久,我才缓过神来,回答道:“是呀,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的表姐动心了。我连忙摇头,“不行,不行,我还没看完呢。”表姐连忙说:“我用一套晓玲叮当姐姐写的《叮当的魔法》与你的《美德花园》换好不好?”“只看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还你好不好!“最终,我禁不住表姐的软磨硬泡,犹豫了好久,才答应了。

一个星期转眼就过去了,我在家中走来走去,等了好久,表姐还没来。于是,我给表姐打了一个电话,没人接。过了一会儿,表姐终于来了,我连忙向表姐要书,可表姐竟拿出了三本《同桌冤家》吞吞吐吐地说:”我……我不……我不小……小心把书弄……弄丢了。”我一听生气地说:“你身为我的姐姐,怎么能不守信用呢?”于是,我和我的表姐吵了起来,吵得不可开交。最后,表姐向我保证,下次买一本新的还我,并补偿我三本《同桌冤家》后,我才不吵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书如命的人。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7

这半个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比如:《吹小号的天鹅》、《格列佛游记》、《克莱门斯校园小说》等二十七本书。我喜欢看数学绘本,睡觉前我经常拿在手里翻看。妈妈催促我关灯睡觉,我还是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其中最让我爱不释手的是那一套探险家贝尔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荒野求生》。这套书有十二本,是我在图书馆发现的,拿起书翻开第一页,书的内容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登场人物一个个的性格特点介绍非常详细。

中间有一个情节特别引人注意。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有一条可怕的咸水鳄鱼,他们坐在船上心惊胆战,鳄鱼就在下面,如果鳄鱼扑上来,他们只能等死。所以他们选择了潜水游到岸边。和鳄鱼潜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足够的勇气和智慧。队员们时不时潜到水底,观察鳄鱼的动静,观察鳄鱼和自己的距离。鳄鱼只有确保猎物在它可控范围的时候才会浮出水面,发起攻击。

在这套书中我学会了野外生存的技巧,学会了锲而不舍的

我推荐大家看这套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还有啃书虫。”我愿意当那只幸福的小书虫。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8

我很喜欢读书,因为它可以让我收获许多新知识。

小时候,我就有了一个很大的书柜,里面放了许多书,有《恐龙百科》、《米小圈上学记》、《黑猫警长》……当时我还不识字,每天晚上都是妈妈读给我听。后来,我慢慢地认识了一些拼音和文字,便常常去书店看读本。书店里的书丰富多彩,我开心极了,那里成了我的乐园。

随着年龄和识字量的增大,我的理解能力不断增强,我开始喜欢上了《三国演义》。我常常把头天晚上看到的故事,第二天添油加醋地讲给爸爸听。七岁时,在反反复复地把《三国演义》看过几遍后,我又开始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明朝那些事》、《史记》……我非常喜欢这些书。书上的每一个字,都紧紧地吸引着我的眼球。比如,《明朝那些事》里有个故事,描写了朱元璋**时被敌人陈友谅围在南京的紧急形势。眼看着朱元璋就要支撑不住了,我好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家里来回踱步:朱元璋,你可不能失败呀!我也很佩服朱元璋手下的名将与功臣,如刘伯温。在我眼中,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我喜爱阅读历史书籍,从三皇五帝,看到明末清初,我被我泱泱中华五千年历史,出现过那么多叱咤风云的人物,发生过那么多传奇感人的故事而折服:战国七雄,春秋五霸,以及问鼎中原的楚庄王,一统天下的秦始皇。他们都是值得我们为之骄傲的历史风云人物!

每天晚上,当我阅读这些历史时,就会感到热血沸腾,常常到了睡觉时间,仍然爱不释手,在妈妈几次三番的催促下,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心爱的书籍。

阅读,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还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其实,我开始并不喜欢看书,在妈妈的循循教导下阅读了很多书,我渐渐发现读书很好,很享受!

这就是我的读书生活,我爱阅读。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29

学期差不多过半了,我在这半学期里读了好多书,这些书中,四本是克莱门斯校园小说;还有一本,是关于日本战争的小说。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一年级上册语文书了解了这句话之后,我就很喜欢看书。在三下的暑假里,史老师要求我们看七本书,其中一本叫《男生贾里全传》,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作者续写下去。后来,我听说还有全套的,就求着妈妈买全套。周恩来12岁时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简单回顾一下,我差不多看了六十多本书。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善读书,则国家就有希望。

这些书主要吸引我的点是在于这五本书很好看。例如说我看了一本对于我我来说非常好看的书,我可能就会进行所谓的一传十、十传百等这一系列的操作。

这五本书中四本克莱门斯校园小说,分别叫《零花钱大计划》、《成绩单》、《捣蛋小子变形记》和《差点丢了自己》,剩下一本日本战争的,叫《隧道的森林》。克莱门斯写的故事是会让大人拭泪、让孩子鼓掌的;《隧道的森林》是一个关于爱的完美故事

反正,我的读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也是很美好的。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可以说书在我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我读过的书很多,但我最爱看小说《鲁宾逊漂流记》了。这本书写了鲁滨逊当水手时漂流在了一个荒岛上,克服了痛苦与劳累,在荒岛上生存了二十八年。这本书把我看的如痴如醉,废寝忘食,且从这本书中我悟出一点道理,那就是:要怀有一颗开朗的心。

记得有一次,我又迷上了一本《漫画史记》,但那本书是借的,没看几天就给还回去了。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去书店买书,可我那有钱去买书呀!

于是我砸了我的存钱罐,数了数,一共才十元七角三分。拿着这些钱我去了书店,打听了一下书的价钱,令我很震惊,“24元”好贵!那时候,我认为24元是一笔巨款。于是,为了买那本书,我把我的零花钱和早餐省下来的钱都积攒了下来一共14元,这可是我一个月的成果啊!

当我刚要出门买书时看见妈妈回来了,手里拿着我梦寐以求的《漫画史记》。妈妈说“:这次给你买课外书的时候看见这本书很有趣,于是就也给你买了下来。”我高兴地说:“谢谢妈妈”。便迫不及待地从妈妈手中接过那本书,走进书房看去了。

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此时此刻,我感觉书就像我的好朋友。以后,书便成了我生话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也将在书香的陪伴下健康成长。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1

一转眼,一个学期过去了,自从老班给我们买了书架,让我们放置名著读后,现已有四个多月了。在这四个多月中,我读了《高老头》、《呐喊》、《生如夏花》、《狼图腾》,还有必读的书目,《朝花夕拾》和《西游记》,这几本书。

先来说说《高老头》吧,这本书的作者是巴尔扎克,主要讲了1819年底到1820年初,在巴黎退休面条商高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的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耶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走上了坠落之路。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

《呐喊》作者是鲁迅,文章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刨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也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也让我内心波澜起伏。

《生如夏花》的作者是印度诗人泰戈尔,书里的文章大多是以诗或散文的形式出现。通过这本书可以看出作者认为生命要活的像向夏季的花朵那样绚丽夺目,努力盛开。除了生命中的美丽,人生也难免会有不完美的地方和不如意的结局,即使是悲伤或死亡都应该淡然的看待,就像秋叶般美丽的接受所有的结局。

《狼图腾》的作者是姜戎,我正在读这本书虽然还未读完,但,这本书就想有魔力一样让我阅读就越想读。书里主要讲述了内蒙古草原上人和狼之间的故事。狼固然会吃掉牧民的一些牲畜,但它们也帮牧民除鼠、除兔,也减轻了草原的负担。牧民本来与狼共同生活,有时也只会打几只狼,但自从城里的人来后就开始大量打狼,不顾牧民的反对,那些城里的人却认为狼是无情的、凶狠的,只看到了狼的害处。牧民知道没有狼的草原就会遭殃,牧民也会遭殃,于是就和他们说后果,但他们却总想着用炮弹解决问题。看着一幕幕的场景,我就很想骂他们,为狼感到惋惜。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有时候人才是最无情的吧!

《西游记》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四人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沿途遇到九九八十一难,一路降妖伏魔,化险为夷,最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从中我看出了一个乐观大胆、敢于斗争、有勇有谋、神通广大但心高气傲、容易冲动的孙悟空;一个性性格温和、憨厚单纯但贪图女色、爱占小便宜的猪八戒;一个恩怨分明、忍辱负重、顾全大局但又有些死板的沙和尚。三个师徒虽然各有各的不足,但对待师傅都是忠心耿耿,也正是因此,师徒四人才到了西天取到了真经。也告诉了我们要团结一致,敢于同恶势力斗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

《朝花夕拾》也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主要记述了鲁迅先生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文章在字里行间也流露作者对反动、守旧势力的打击和嘲讽。

书,不仅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增长知识,还可以为我们的生活添加乐趣,增加色彩。让自己更加快乐,所以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2

书像一叶舟,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探索;书像一盏灯,照亮我们心中的迷茫;书像一条路,通向那知识的殿堂。书充实了我的生活,我在初中这个学期也读了不少书。

第一本书便是《活着》,《活着》讲述了一个老人在历经亲人们纷纷去世后,却依然坚强的与一只老牛相依为命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人即使经历多大的困难,都不可以放弃生活的希望,使我受益匪浅。

第二本书是一门冷门书《大地上的事情》,这本书是一本关于自然的书,讲述了各种自然现象,同时每种自然现象后都蕴含一个道理,可惜的是,这本书是一部半成品,因为作者在创作他的过程中不幸病逝,也很好看。

第三本书就是《朝花夕拾》,这本书是我国大作家鲁迅的作品,这本书记叙鲁迅先生的成长历程与经历,生动有趣,但又在里面踢盘社会的黑暗面,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第四本书是《毛毛》,他是一本外国作品,其中以极其丰富的想象力,讲述了一个名叫“毛毛”的小女孩与一群靠盗取他人时间来生存的“灰绅士”斗智斗勇,最终帮大家找回时间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利用时间而不是节省时间,十分有趣。

第五本书是《西游记》,他的来头可就大喽!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是一本非常优秀的神魔小说,讲述了唐僧四人一路斩妖除魔去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人物、事物描写的非常生动,令人回味无穷。

这些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知识,马上就要考试了,希望这些知识能帮到我,同时我将继续读书,学习没有终点!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3

书,一个散发着阵阵清香的字眼,一本好书会使你终身受益,所以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本学期我着实读了不少书籍,除了老师要求必读的《西游记》以外,我还读了一些认为内容不错的书,比如《影响中国的一百件大事》,《汤姆叔叔的小屋》,《改变人生的一杯水》等等。这些书中的每一个字符都是一个个小精灵,听着我诉说一切,或我听他们讲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其中莫过于印象最深刻的一本外国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那天晚上我从一大堆作业中逃脱出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还比较早,便从书柜里随手拿起了一本书,书名就是大家所家喻户晓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慢慢的牵到了书中的海洋中,书的内容深深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不知不觉读到了将近11点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名叫保尔柯察金的男孩,从沙皇统治时期的少年,成长为一个优秀青年的历程。

巴尔出生贫寒,但他始终自强不息,坚持信念,身残志坚,以惊人的毅力,奋斗到人生的最后时刻,后来他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但即使是这样,他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在1927年,他创造了《暴风雨所诞生的》,但唯一一件手稿却惨遭丢失,他们也感到打击,反而更加坚强。

这本书对我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来说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人生的意义在于,既是个人的幸福,又为社会尽到责任作出贡献,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和国家的人,我也要努力学习,为将来参加社会建设做好准备。

我爱书,更爱读书,每个人的读书生活都缤纷绚烂,它们如同一个个小脚印,印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深,有的浅……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4

书——一个散发着阵阵清香的字眼。一本好书会使你终身受益,所以我们要“读好书”、“好读书”。

每个人的读书生活都缤纷、绚烂。当然,我也有自己的读书生活,它们如同一个个脚印,印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深、有的浅……

我是个酷爱读书的人,常常沉浸在书中,忘了自己也忘了世界……所以当我开心时,会翻开书;当我郁闷时也会翻开书……书中的每个字符都是一个个小精灵,听着我诉说一切或我听它们讲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那段时间的读书生涯,我至今不能忘却:

房间里

房间的书架上有许多我爱看的书,一有时间我就会抽出一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常常一看就是几小时。记得有一次……

那是星期六的上午,阳光暖暖的照着大地,心情也豁然开朗。站在家门口允吸一口空气,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有土壤、花朵的幽香。

在这样的好环境下,我又看起了书。自己的心情随着作者描写的语言高低起伏。我完全沉浸在书里了!

时间一晃眼就过去,我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书中的每个字眼,生怕遗漏每一个关键的字眼。

“吃饭了!”我不动。

“吃饭了!!”我坐着,依旧不动,像木头人。

“吃饭了!!!”我压根没听见,依旧全神贯注地翻阅着手中的书。

…………

“咕、咕、咕……”原来是肚子饿了呀!

“可以吃饭了吗?”我问家里的长辈。

“吃什么吃呀!我们都吃完了,叫你了好几声,你都不应。”阿姨絮絮叨叨的说着。

而我早已目瞪口呆的站外面。

学校里

“xx,都快上课了,你还看啊!”坐在我前排的人转过身来问我。我没回答,她一看这样子,就知道我已经陶醉在书中了。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不合时的响起,我徶徶嘴,意犹未尽的将书放进了抽屉。

街道上

放学啦!小孩子们都开开心心的走在回家的路上,还不时的蹦蹦跳跳,而我的手里依旧拿着那本无时无刻地吸引着我的书。

“xx!过马路时当心点啊!”又一个人对我关切地说道。听到我没回她,她又叹了口气,“唉!这xx,一看书就像个聋子,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想象当中了。

“喂喂喂!“

什么声音啊?真讨厌!算了,不管它了!

“嘭!”啊!撞到停着的车子身上了!痛死我了!下次走路时一定不看书了!

可是今天刚下的决心,明天又不知道忘哪去了!!!

你们说,我是不是个小书虫啊?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5

我最近读的书不是很多,故事情节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后来我们都哭了》《如果悲伤没有眼泪》《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这三本书。《后来我们都哭了》中我所记下的内容有:

“大多时候,我们或许并不是想念一个人,而是想念那些逝去的时光。是的,那段颠沛流离的青春里,有璀璨的阳光,由我们不知所措的摸样,还有我们经历过的悲喜与彷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伤,也有自己的疗伤方式。所以,我们不应该轻视,而应该尊重。”

“我见千寻时的平静与淡定,到米楚这儿一点都不管用,没办法,千寻是舒展自己风姿的百合,而米楚,却是那朵跟我一起携手对抗风雨的野玫瑰。我曾看到过一个很美的词叫双生花,一蒂双花,并列开放,互相感知互相融合,同生共死。我觉得那就是说我和米楚的。”

“原来生活比电视剧精彩多了。电视剧演演还能停呢,生活却不歇气儿地玩你,你以为自己被折磨得精疲力尽,差不多了吧,但生活总会再给你来一波更出其不意的打击。”

我不知道夏七夕在写这本书的时候经历了什么,才让她写出来的文字如此锋利,当我看完着本书时心里好想有个地方被人揪着一样难受,我心疼故事里的人物没有一个好的结果,也在最后苏冽的堕落中体会到人性的险恶与可怕。虽是青春小说,但写生活中各种艰辛的笔墨比较多,全书语调跌宕起伏,夏七夕叙述了一个凄美的青春,塑造了一个在生活中经历各种困苦却还艰难挣扎咬牙坚持的女主形象,把长大后身边要好朋友一个接一个离开时那种人走茶凉的心境刻画得淋漓尽致,从中我体会到,或许人生真的是平衡的,你在这一段时间吃了苦,那么生活就会在另一段时间以另一种形式把甜还回来。虽然在十字开头的年纪谈人生有些早,但“生活苦到一定程度就会甜起来”,这是我十七岁时给人生的一个定义。我认为这些苦对我们是必要的,这些经历也是必然的,这让我想起之前在语文材料上看到的一句话:

“没有了经历,人们变会成为米兰·昆德拉所说的‘没有实体的影子,没有词语的推理者,精神上的无国籍者’。”

这也正如夏栀在《如果悲伤没有眼泪》中写到:

“有句话说,如果敌人让你生气,那就说明你还没有战胜她的把握。”

“假使生命中没有疼痛,那么将丧失记忆。”

或许,如果悲伤真的没有眼泪,那么快乐也会失去笑容的意义吧。这是《如果悲伤没有眼泪》给我的感悟,刚在论文中那段写雪的片段也是出于夏栀之手。而《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中,微酸袅袅细致的景物描写和生动的人物刻画是吸引我阅读的很大原因之一,其片段:

“那些隐秘的暗恋,如同盘踞在枝头的花朵,洁白而纯净,开满顾忆笙的整颗心脏。”

“夜风很凉很轻,从耳边吹过的时候像羽毛轻轻擦着皮肤。路灯像浸在水里一样,散发出晕染开的橘色灯光,茂盛的树影婆娑摇晃,树下的光影也随之缭乱地变化。”

另外,其中让我有所感悟的是这两个句子:

“凡事都要努力做到最好,不压抑自己的情绪和欲望,尽量让人生肆意和精彩。但不沾染任何会让人上瘾和不舍的人和物,因为害怕最后会留恋。”

“我送才不觉得爱情是刻骨铭心,要生要死,爱情应该会让人变得更美好,更快乐,更喜欢自己的学习。”

最后,我从《后来我们都哭了》中读到的苦,在《如果悲伤没有眼泪》这儿得到些慰藉,而后来的《是你路过我的倾城时光》又让我读到希望。这三篇都是青春小说,我们现在正处青春进行时,但青春其实又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悄悄溜走,这三本书给我的共同感悟便是,珍惜眼前,把握当下。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6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朋友。是的,一本好书,能让人忘却烦恼,又能使人振作

假期,我阅读了

书中通过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展现了许多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人物。在梁山一百单八将中,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有几十位,如: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性格粗犷的李逵,机智的吴用。当然,书中不仅写了个人抗争,还写了集体行动。经过几次小规模的聚义后,才形成了梁山泊大聚义。这些好汉从四面八方奔向梁山泊,梁山义军也逐渐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尤其是宋江上山后,梁山好汉所向无敌。

在众多好汉中,武松是最富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景阳冈打虎”、“怒杀潘金莲”、“醉打蒋门神”,书中用了约十来回描写武松的故事,为我们写出了一个如天神一样的英雄。

现在,看了我的介绍,大家一定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了吧,找机会看一看吧!

我的读书生活优秀作文 篇3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个人不读书,他怎能丰富知识,怎能进步呢。整个人类不读书,那我们这个世界将不会再是人类主宰。可见读书对我们的重要性。

作为这个世界上的一分子,我当然也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读书。

在我看来,一本好书,就是一位好老师,能够教给你很多知识;就像一位好朋友,能劝告你别做坏事;就像我们的人生,告诉我们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总之,书的好处无处不在,乐趣也无穷无尽。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自由地遨游,享受着、吸收着书中的精华,惬意极了。书中有趣的故事常常令我流连忘返,废寝忘食;书中的情节常常使我感动得潸然泪下;书中坚强、善良的主人公常常使我肃然起敬。

读《伊索寓言》,我从伊索那神奇的笔中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奴隶的艰苦,我从那些可爱的动物形象中读出了:做人要善良、诚实、脚踏实地……《伊索寓言》是我人生中自己读的第一本书,是他,开启了我的宝库。她,就是我读书生活中的地一颗闪着亮光的明灯。

接着,这一点亮光一点点的扩散,照亮了更多的黑暗。

读《安徒生童话》,我在安徒生笔下的故事的带领下,来到了童话的世界。卖货才的小女孩向我倾诉她的痛苦和凄凉;海的女儿吐露着对王子的深情;丑小鸭炫耀着自己变成白天鹅的幸福;踩着面包走的姑娘忏悔着自己的过错……从《安徒生童话》中,我看到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我的读书生活中,不再是只有光明了,并且还增加了许多美丽的色彩。

读《三国演义》,罗贯中的笔下领略了哪些英雄人物的风采。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巧借东风,让我赞叹不绝;坦诚豪爽的张飞,对孙权忠心耿耿;有着大将风度的关云长,知恩图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曹操虽奸,但他那运筹帷幄的才略也令我敬佩……

就这样,在我的读书生活里,又有了鸟语花香。

从小到大,从懵懂到懂事,从幼稚到成熟,从黑暗到光明。我的读书生活中不断的增加新事物,逐渐向这个世界一样,变成了一个五彩缤纷、充满诗意的世界。

这一切都要感谢书。所以,朋友们啊,一起来读书吧,在书中,你才会不断地丰富知识,不断地进步。

梗概作文 篇1

我有一个同学,她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是从一年级认识的,她最初给我的印象是胖乎乎的。但是,通过这5年我对她的了解,改变了我对她的认识。

有一天中午,我们吃完午饭后在教室里玩跳皮筋。当我们玩得正高兴的时候,忽然,从窗外传来了小朋友的哭声。我们闻声走过去,看见一个小弟弟坐在草坪上失声痛哭。她连忙走了过去,问:“小弟弟,你怎么了?”小弟弟说:“我没有带钱,不能吃午饭了!”“小弟弟,你别哭了,我帮你买吃的好吗?”“可是??”“没关系的,走吧!”“嗯!”她给小弟弟买了两个面包,小弟弟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吃完了面包,小弟弟说:“大姐姐,谢谢你!”“不用谢,小弟弟,快回教室吧!”“嗯!”小弟弟蹦蹦跳跳的回教室了。

她—就是田君,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爱帮助人的田君。我为我有田君这个朋友而感到骄傲,我为我有天君这个朋友而感到自豪!

梗概作文 篇2

小明是个乐于助人的人,他是小孩子们学习的榜样。

一天,小明的奶奶感冒了,可是她不会吃药,小明对奶奶说:“奶奶您感冒了,不能硬撑着,应该吃对症药,您手中拿的药每天吃两次(早,晚),每次吃四粒;奶奶,您一定不要忘记哦!”

记得有一次,一个小朋友在放学的时候家长没有去接她,所以小明热心帮助她,小明对小朋友说:“我来教你,先把电话卡正确地插入正确的地方,然后拨出你要打的电话,就可以打电话了!最后取出电话卡就可以了。”

记得还有一次,小明的表弟到小明家去玩,小明的表弟打算问一下毛笔的用法小明的他的表弟说:“拿毛笔和铅笔的姿势是不一样的,要用食指和中指抓住毛笔的外端,无名指抓住毛笔的顶端,小指靠在无名指上面,用毛笔写字的时候手要贴在桌面上,毛笔就是这样用的。

小明就像一个天使,到处的帮助别人!

梗概作文 篇3

《红楼梦》是曹雪芹以自己人生经历为蓝本的心血之作,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风貌,生动描绘了封建家族由盛到衰过程中的矛盾、冲突。读后,我深有感触。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书中的两个主人公。贾宝玉是神瑛侍者转世真身,荣国府贾政与王夫人所生的次子,贾府通称宝二爷。因衔玉而诞,系贾府玉字辈嫡孙,故名贾宝玉。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双首之一,西方灵河岸绛珠仙草转世身魂,荣府幺女贾敏与巡盐御史林如海之独生女,贾母的外孙女,贾宝玉的姑表妹,贾府通称林姑娘。

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的爱情故事是书中的主线,其他人物、事件都是围绕此线而展开。一边是金玉良缘,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是社会环境下必追的功名利禄,一边是心所向往的自由之身。这场无声的斗争贯穿于全书。他们的爱情在大观园里充分滋长,却不被大家庭所容。封建家长所认定的好媳妇不是黛玉那样孤高、不迎合封建礼数的女子,因此,宝黛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

在这场悲剧中,贾宝玉最终完成了封建家长所期望的金玉良缘,并考取了举人。不过,他最终还是选择了与丑恶现实决裂。而林黛玉更是以生命为代价,质本洁来还洁去,到头来终究是红楼梦一场。我在为书中人物感叹、落泪之时,也认识到了封建礼教的害人和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

梗概作文 篇4

话说太上老君收服了金、银角大王,带着宝贝回兜率宫去了。行者按下云头,向唐僧说了太上老君收服妖怪之事,唐僧感激涕零,死心塌地要舍命投西。于是,师徒四人又踏上了西行取经的道路。

经过一家寺庙时,唐僧要进去借宿,可不管唐僧好说歹说,即使是磨烂了嘴皮,僧官也不让他进去。唐僧只得忍气吞声,眼泪汪汪地出来了。行者进去一阵吓唬,那僧官吓得魂飞魄散,战战兢兢,这才无可奈何地收了唐僧,留他们住宿。

唐僧梦中见到一位国王,原来他的国家五年前年年干旱。三年时间,民不聊生,正在危急之时,来了一个全真,会呼风唤雨,救国家于危难之中。于是国王与他结拜为兄弟,却没想到全真一日推他下井,变作国王模样,统率全国,如今他只是一鬼魂。听完这些,唐僧吓得毛骨悚然。国王又交给唐僧一柄白玉珪,让他当信物交给太子。

唐僧从梦中悠悠醒来,把梦中之事告诉了徒弟们,又把白玉珪拿给它们看,徒弟们才信了。行者向唐僧授好诓骗太子的计策,自己便摇身一变,变作小白兔诱惑太子,又让唐僧按计划中所说的对太子实行欺骗,而自己又变成小和尚,缩为二寸长的小人向太子献出白玉珪。

太子听唐僧、行者在一旁添油加醋,虽见到白玉珪,但还是半信半疑。入宫见了自己的母亲一一正宫皇后娘娘,确认了父亲是妖怪变的。又去见行者,行者命太子回宫,同时派土地、山神杀些野物送给太子,太子这才回宫。

行者让唐僧千万别护八戒,同时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八戒去救乌鸡国国王。

它俩偷偷来到御花园,八戒下井见到了井龙王的水晶宫,惊得目瞪口呆。但又为行者所迫,只得无可奈何地把死国王背上来,八戒恼羞成怒,又开始蹿唆唐僧念咒,逼得孙悟空纵起筋斗云,入兜率宫找太上老君拿了还魂丹救活国王,让他换上旧衣服,挑着担,一行五人入了宫。

倒换了公文后,行者道出了国王的真身,妖怪十分慌乱,跳上云端与头圣乒兵乓乓地打了起来,最后禁不住腹背受敌,被八戒悟空打了个落花流水。孙行者刚想一棒打下去,被乘祥云的文殊菩萨拦住了,原来,这妖怪是文殊菩萨座下的狮猁王。

要知后续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梗概作文 篇5

神秘岛是儒勒·凡尔纳“科幻三部曲”中的第三部。

这本书讲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个俘虏——他们分别是工程师、记者、水手、奴隶和一个热爱昆虫、植物的少年乘热气球逃生。可在逃生中,他们遇到了百年不遇的大暴风,虽然经过极力的挽救,热气球还是迫降到一座荒岛上。

虽然一无所有,但他们靠着自己的能力,各司其职,利用智慧和劳动,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造出了生活所需的东西,甚至造出了难度令人咋舌的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

生活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出海航行,恰巧救了一名住在塔波岛上的罪犯——艾尔通,他在岛上生活了十二年,经过一行人的耐心劝导,艾尔通渐渐恢复了人性。并且慢慢道出了自己的身世,他是罗伯特船长放到岛上的,故事中的谜底也渐渐展开。

这些遇难者在岛上生活时,感到总有一个神秘人在帮助他们,后来才知道,这个人正是《海底两万里》中的尼摩船长。一天,岛上的火山突然爆发,五个人只得逃命,在快要饿死时,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的“邓肯号”救了他们,返回了自己的祖国。

《神秘岛》与科幻三部曲中的另两部——《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中的情节环环相扣,逻辑缜密,让人连连称赞。

梗概作文 篇6

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有一只待产的母狼紫岚,饥饿迫使她离开了山洞,跑到一户猎人家,偷走了一只鹿崽。但是,她并没有不被猎人发现猎人发现她后,放出了好几条猎狗来追捕她。

紫岚见状,跑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可剧烈的运动迫使她在野外生下五只小狼崽。突然,暴风雨来袭,紫岚立刻有次序地将狼惫叼到山洞里,可正当紫岚要喂狼崽们偷来的那只鹿崽时,想到还有一只狼崽还没有救,赶紧跑到那个地方,寻找那只狼崽,可是,最后一只狼崽却被雨冲走了。悲痛之余,紫岚给这四只狼崽取了名字:

大儿子叫黑仔,二儿子叫蓝魂儿三儿子叫双毛,小女儿叫娟娟。

紫岚为了完成父亲想当狼王的遗愿,便训练自己的孩子。她最先把这个希望寄托在大儿子黑仔身上,便把最好的都给黑仔,但就算紫岚把最好的都给黑仔,黑仔也比其它兄弟姐妹大不了多少有一次,在没有紫岚的看护下玩耍,被一只金雕抓走了,紫觉得知后悲痛万分,可是过了几天后,紫岚就把这个希望放到了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是又发生了,蓝魂儿在自己玩时不幸被捕狼夹夹死了,紫岚为了不让蓝魂儿的遗体被猎人践踏,一狠心,把蓝魂儿的遗体撕成两半,可是紫岚还是不放弃父亲的遗愿,把当狼王的希望放到了双毛身上。

双毛性格孤辟,经常自己一个人呆在角落里玩,紫是便唤醒他的狼性———给他吃腐肉,喝浑浊的水。终于将双毛的狼性唤醒了,双毛的狼性被唤醒后便将紫岗居住的山洞据为己有,孤身一人去挑战狼王,可却被狼王打伤,逃到了遥远的地方。紫岚很伤心,她心想:为什么我想要完成父亲的遗愿那么难?为什么我的孩子非死即伤?紫岚的牙在教蓝魂儿时磕掉了好几颗,脚在教双毛时跛了,现在她成了一匹废狼。

在她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时,她想到了自己的大儿子是被金雕叼走的,便伪装成一只待死的狼,吸引金雕注意,在金雕上钩时,与它同归于尽。

梗概作文 篇7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且是本古典名著,他的创作之人也正是吴承恩。

在遥远的古代,东方傲来国的一处花果山边,正有一块仙石,受日月精华,一日受风,使仙石中蹦出一个石猴,被众猴拜为"美猴王"。随后"美猴王"拜菩提为师学的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重赐为孙悟空。

悟空在一次事故里整整压在五行山下大约五百年,直到唐僧出现了……师徒四人也渐渐相识了。

过了流沙河,师徒四人晓行夜宿,来到一座庄院。内有着一个四十五岁的寡母和他的三个女儿,正要招四人为夫。可不,原来这一母三女是黎山老母、观音、普贤、文殊四位菩萨来试探师徒四人,可唯独猪八戒上了当。不久,悟空因偷摘人参果误闯下大祸,正好观音及时赶到,才避免了一场恶战。

山中的妖精自然是多,一个比一个狡猾。山中的白骨精便是个好例子。白骨精使用三变来迷惑唐僧,可谁知一眼被悟空识破。悟空因被唐僧误会回到了花果山上,可谁知,黄袍老怪出来作怪了。孙悟空最终不仅救了唐僧,还重回唐僧身旁,真是两全其美。

可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当然不是。唐僧将其救出,与沙僧、猪八戒结为兄弟,又拜唐僧为师,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回真经,返回东土。

梗概作文 篇8

在我国的黑龙江边境,有一个叫呼兰河的小城。在这小城里,发生过许多事情。要数有多少件,那可说来话长。冬天的时候,呼兰河的土地上满裂着口。人们很少出门,店铺都用厚门帘封着门。路上看不见几个人影,即使有,也会快步赶回家里。路上大大小小地铺着冻住了的水坑,一不留神,便会摔进去。镇上一片荒凉。每当过年过节,呼兰河的一些人还会自发地举行一些奇怪的仪式典礼。就如惊险的跳大神,令人心惊胆战。还有人会来看花灯,去逛那明亮的花街。还有人把蜡烛放到盘子里,点燃蜡烛,让它顺水漂去,满河的烛光,好像天上的银河。

在一户人家的后院,有一个美丽而富满生机的大花园。每天春意盎然,鲜花盛开。而且经常能看到一个小女孩和她的祖父在花园里劳动。祖父在一旁耕地,小女孩就在旁边玩耍,偶尔捉弄一下祖父也是她的乐趣。这花园是她家的。可是后来,老人死了,小女孩离开这里了,花园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呼兰河曾经来过一个叫小团圆媳妇的人。她对人很和蔼,但她的婆婆却认为她是个祸根,想除掉她。跟祖父玩耍的小女孩几次去看望她,但她却被她婆婆逼迫着当众洗澡,甚至用剪刀剪去了她的`辫子。最后,小团圆媳妇还是死了,从此她家也不大被人记得了。

有二伯是小女孩的伯父。脾气很古怪,喜欢跟鸟说话。他偶尔也会做一些奇怪的举动,之前偷过别人的东西。还跟小女孩的爸爸吵过架,被打输了,流了许多血。他有时还想过自杀,但每次都下不来手。因为他放不下他的家人。依然顽强地活着。磨坊里的磨倌叫冯歪嘴子。他是个朴实勤劳的人,跟有二伯有过交往。也认识小女孩。但他越忠恳诚实,也就越容易遭人诬陷诋毁。他不仅失掉了工作,还离失了亲人。在现实的打压下,他还是乐观地面对生活,时不时地跟小女孩分享自己的人生心得。

小女孩离开呼兰河后,始终忘不了她内心深处的那段幼时的回忆,于是,她把它们全都写了下来,写成了一本书,叫《呼兰河传》。

梗概作文 篇9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非常鲜明,而且个个有自己的特点,无论是神佛银仙,他们都有自己的独特魅力。或许我们在早期看《西游记》的时候,会被唐僧或者西天如来佛祖这些人的魅力所吸引,但是当我们越来越长大以后,发现里面的妖怪其实也是值得令人敬佩的。他们想吃唐僧肉,无非是想要获得长生不老的资格,而这些所谓的先进人物,他们出生就已经长生不老了,所以每个人的起点不一样,所看到或所对待的事物都是不一样的。

书中的五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增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角色,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可是心却十分纯洁,善良。他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淘气,勇敢,但始终终于师傅,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面对妖精绝不退缩,忠诚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了一只猪。经菩萨指点,他也跟着唐僧一起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不过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武功虽然不如悟空高强,但也是唐僧身边的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娘娘的琉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武功不是最强的,也不是最机灵的,但是他是唯一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的水下功夫非常了得,最后也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本时西海龙王敖润的儿子,因触犯天条,跟唐僧取经,从一条龙变为了一只白马,因西天取经途中表现良好,成为了八部天龙。

《西游记》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是因为它每一个人物都给我们留下了非常多的遐想和不断的创新,让我们从每一个人的性格当中体会到不一样的感受。他之所以能够成为四大名著,无疑是因为它能够反映当时的社会和人性黑暗的一面,我们每个人对待事物的不一样,去看待《西游记》这本书的时候,也会呈现不一样的效果,这也就是它的魅力所在,也是它能够成为经典流传的巨著之一。

梗概作文 篇10

从前有一个美丽的乡村,叫做大麦地,在这里有青铜一家人和失去亲人的小女孩葵花发生的故事。

小女孩葵花是和她爸爸来到大麦地工作的,葵花妈妈因为生她难产死了,而她爸爸也因为救回葵花而溺水身亡。

葵花成了孤儿,干校的阿姨是她爸爸的同事,她们十分同情葵花,就带葵花来到大麦地最大的槐树下,让大麦地的一户人家来照顾葵花。经过和嘎鱼一家人的交涉后,葵花被青铜一家带走。

青铜以前是个很勇敢但又很调皮的小男孩,在一次家中失火后变得不会说话了,而见到葵花以后,青铜就变得又听话,又懂事。青铜接妹妹上学,又接妹妹放学,葵花是个很乖的小女孩,是大麦地最体贴人的小女孩。

但在一次雷风交加的晚上,青铜一家人的房子被大风刮倒了,等第二天来到这里时,已经是一片废墟了,青铜他奶奶只能把自己的耳环卖掉,那可是陪她一辈子的耳环,她租了一条船去割草,建了新房子。

建完房子后,他们家的老牛没撑过这年冬天,青铜他奶奶也卧床不起,葵花也要被城里的人接去,到城里上学了。葵花被接走后,青铜在葵花田里奔跑着,竟然大声喊出:“葵花!葵花!”

梗概作文 篇11

《青铜葵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激情奉献、心爱备至的长篇纯美小说。

这是一个亲情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好朋友。葵花自幼便失去了母亲,在一次措不及防的意外中,葵花的父亲失足跌入水中,失踪了。命运的抉择,也是葵花在老槐树下的选择让年幼的葵花踏进青铜家贫穷而温暖的庭院。

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当家里只能提供一人上学时,聪明的青铜使用妙计把机会留给了葵花;为了妹妹能够照上一张相,青铜自愿冒着风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赚钱;为了让舞台上的葵花更夺目,青铜做起了女红——一条美丽、纯净、神秘而华贵光亮的冰项链……青铜,一个哑巴哥哥,把爱化成甘霖,在沉默中无微不至的呵护这上天赐给他的好妹妹葵花。

火灾、水灾、蝗灾,种种苦难接踵而来,然而一家老小相与扶助、相濡以沫,从容地渡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年纪已大的奶奶为了让孙子孙女穿上厚棉服,不辞辛劳,不分昼夜的采摘棉花,最终还是未等织完,奶奶就已倒下了。

在这之后,青铜葵花又度过了一段短暂的幸福,但大美总有残缺,命运的轮船来到了,趁着青铜出门的时日,接走了葵花……

终于有一天,青铜再一次真切地望见了熟悉的身影,他的泪水泉涌而出,用尽平生最大力气喊了声“葵花”。爱让一个哑巴,说出了话。

痛苦也是爱着,也请尊重痛苦,青铜葵花,一对兄妹,一件杰作,一生不弃。始于相见,终于相见。

梗概作文 篇12

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即将分娩,但她正面临一个巨大的难题:她没有任何食物,也没一只公狼保护她。因为她的丈夫——公狼黑桑,被一头野猪用尖尖的獠牙杀害了,紫岚虽平安无事,但也永远失去了一个英勇无畏的、想成为狼王的丈夫。因此,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

紫岚分娩时,一只大白狗想杀她,但紫狼还是赶走了他。紫岚生下了五只狼仔,死了一只,她吃掉了他,为的是换取一点汁水喂给剩下的狼崽。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黑仔和黑桑很像,所以紫岚最喜欢他,但他最终被金雕叼走吃了;蓝魂儿这只公狼,是被捕兽夹夹住了,为了不让他被猎人抓走,紫岚狠心咬死了他,并把他埋在一个地方;紫岚为了完成愿望,开始培养双毛——最小的一只公狼,也是一只无用的草狼。但在紫岚和她的小女儿媚媚的百般侮辱下,双毛终于爆发出了狼性,但最终还是被狼王——洛嘎咬死了。

紫岚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了,但她发现媚媚恋爱了,又燃起了希望。当她发现媚媚的配偶是独眼狼,一只胆小的草狼——吊吊时,她咬死了他。后来,媚媚和一只大公狼结婚了,石洞成了他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

一次,紫岚去看望媚媚时,发现媚媚要分娩了。金雕又想吃狼崽,紫岚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此时,媚媚的狼崽出生了,也许他们当中的一只会成为狼王。

梗概作文 篇13

麦克和一家人航海环游世界时,因为没有掌好航轮,让自己落入了大海中。

麦克抱着自己的足球活了下去,漂到了一座荒岛上。他累得睡了一觉。醒来时,发现在自己的旁边有食物吃,他当场断定,岛上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在生火时,发现了提供给他食物的人——健介。

一开始,健介和麦克的关系不是很好,麦克还有点恨健介,但自从水母把麦克蛰了,健介救了他,他们俩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好。

他和健介的关系好了,健介渐渐地把自己的背景说了出来。他说他有漂亮妻子——君;也有小宝宝——道哉。战争爆发,所有的日本男子都当了兵,在一次打仗中,日本投降了,他认为自己必死无疑,但海浪把他冲上了小岛。从此,他在岛上住了下来。

麦克十分想回家,于是,塞了一块布在瓶子里,在布上写了一段话,把瓶子扔了出去。晚上,麦克的狗把瓶子捡回来了,健介看了里面的东西,与麦克不那么亲密了。几个星期过去了,健介理解了麦克,说自己帮他一起拾木,在有船来的时候让他获救。

一次,一艘船来了,是猎人的船,猎人看了一会儿就飞快地走了。

过了一会儿,又有两艘船来了,麦克一看是妈妈。麦克终于如愿离开了荒岛,回到了英国。

梗概作文 篇14

在1938年日本兵侵略了中国各地,不断往中国运火炮,烧、杀、夺、抢,让中国百姓民不聊生,非常痛恨日本兵。

为了打击日本兵,由刘洪、王强等人组成铁道游击队。

他们的任务是要破坏日本兵的铁路运输。游击队经常在铁道周围徘徊,只要发现了敌人,几个人商量一下计划,就开始了他们激烈又刺激的冒险过程。

他们几个人先从铁道旁趴着,等火车来了就要跳上车,先把一些能用的东西丢下去,让队友来捡,然后再把车厢中间切断,让那些载着日本兵的车厢撞上远处的货车,让载着枪的车留在了原地。

过了不久后,刘洪负伤,住在了芳林嫂家中,后来芳林嫂家就变成了游击队的基地。可是敌人发现了,被敌人下了去微山湖决战的令。还好有人阻止了他们,才免遭损失。这个时候太平洋战争开始了,日本兵压力很大,正好让游击队的人们进攻,敌人也不得不出击,他们的领头岗村葬于鱼肚,芳林嫂去远处侦查,却被抓起来了。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让游击队的人员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

梗概作文 篇15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淘气、爱搞恶作剧的小男孩儿。他十四岁,一头黄发,脸上长着许多雀斑。

有一天,尼尔斯发现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一直住在尼尔斯家里的小狐仙。尼尔斯很顽皮,开始捉弄小狐仙,却反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看到家鹅莫顿想飞走,奋不顾身地跳上了鹅背,想把它留下,却没曾想就这样展开了一段神奇的冒险之旅……

家鹅带着尼尔斯跟着雁群飞了许久,他也经历了许多事,其中一件是他救下了差点被吃掉的领头雁阿卡,她很感动,答应带尼尔斯返回故乡,他这才放下了心。阿卡带领雁群(还有莫顿和尼尔斯)飞往克拉山,参加一年一度的“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各种各样的动物大放光彩,但还是比不过灰鹤的舞蹈。据说会名就是因为灰鹤的舞蹈太美的缘故,而取名为“鹤之舞”。

又飞了几百个日子,狐狸斯密尔报仇之怨萦绕心头。它已金币为代价,让乌鸦们杀了尼尔斯。找到他后,尼尔斯便与乌鸦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尼尔斯一刀刺死了乌鸦王“黑旋风”。

又飞了许久,尼尔斯不小心从鹅背上摔了下来,落入了熊洞。刚开始小熊们把尼尔斯当作玩具玩,后来进来了一头公熊,他想让尼尔斯烧毁制炼厂,尼尔斯临危不惧,宁死不屈,公熊就想吃了他,可却被尼尔斯救下了,公熊很感动,便放走了尼尔斯。

飞行途中,尼尔斯遇见过许许多多的鸟,高尔果就是其中之一。前不久它被猎人捕获,于是——尼尔斯就去救它,他啃了几天几夜的笼子,在最后啃出了一个大洞,老雕高尔果向他道谢,飞向了碧蓝的天空。

大雁们终于飞到了他的故乡。这一路上有苦有泪,有酸有甜,他不禁潸然泪,与大雁一一告别。他再也不能变小,再也听不懂小动物的语言,也再也无法与阿卡和莫顿它们一起历险了……

梗概作文 篇16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因紫岚的疏忽,死于寒冷的雨地。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自己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一只想吃掉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梗概作文 篇17

《三国演义》以各统治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为内容;以蜀和魏的矛盾为主要线索开展全书情节,塑造了一大批王侯将相和政治、军事、外交上的英杰人物。其中主要的人物是诸葛亮、曹操和关羽。

诸葛亮是《三国演义》中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物。他是智慧的化身。在民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有这样一句俗话:“三个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足见他影响之深广。自诸葛亮初出茅庐之始,便立刻成为蜀汉——刘备集团中的核心人物。刘备曾说,得到诸葛亮“如鱼得水”,不仅对他言听计从,而且付以几乎全部的军中大事,在刘备去世后,诸葛亮实际上上成为蜀国的最高决策人。诸葛亮为报答刘备三顾茅庐之恩,也真正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诸葛亮身上,集聚了许多政治家的美德和超人的智慧。他的智多谋更为人们津津乐道。像博望坡用兵,草船借箭。不仅如此,他还能随机应变,如“空城计”的运用。总之,诸葛亮是中国老百姓人人喜爱的人物。

《三国演义》全书通过错综复杂的预选斗争,提示了宫迁内部、集团与集团之间,同一集团的不同势力之间,以权术和机变为手段的政治斗争,以利欲和霸权为目标的军事争夺,再现了三国时期动荡不安的现实。书中描写了数百次大大小小的战争,描写的特点是侧重于表现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战略战术的运用。赤壁之战是该书描写的十分出色的一次战争。

在赤壁之战中,周瑜、诸葛亮等人正确地分析了敌我双方形势,通过反间计、连环计、苦肉计等一系列有步骤、有计划的行动、,将己方的优势予以充分发挥,同时又巧妙而正确地确定和运用火力攻等战术,最终以弱胜强击败了强大之敌。反观曹操一方,自恃兵力雄厚,目空一切,骄代表性自大,盲目轻敌,决策指挥一错再错,使自己的优势逐步丧失,最终遭致惨败。

梗概作文 篇18

《十月》是许友彬的作品,里面有让你好笑的,也有让你感动的,也有让你疑虑的,还有让你倍感温暖的……

《十月》讲述了一个名叫“诗乐”的男孩在上他最不喜欢的历史课时,他的舅舅红着眼圈来找他,告诉他妈妈得病去世的消息。在他守孝的日子里,他的表妹“静宜”发现了一封他的妈妈给他的信,上面写道:“我和你做一个寻宝游戏,所以死后还可以跟你互动。”在妈妈的一个个习题和一封封信中,诗乐在不停地进步和成长,跟静安搞好了关系,出去打了工,坚强地生活,七天不落泪……

直到后来,认识了他的爸爸前妻,听了她的优美琴声,也知道了一起十五年前的劫婴案。

原来,他的妈妈生下了一个男孩,但是经常发高烧,去世了。他的妈妈哭得死去活来。碰巧,这时路边有一辆车,车里有一个婴儿,跟死去的“十月”一样大。而他的生母正在前面检查汽车,所以舅舅就抱了过来,在妈妈怀里回家了。在新闻出来的时候,妈妈和爸爸怕被发现,远走高飞了。

诗乐终于明白了他不是妈妈的亲生孩子,他是假的“诗乐”。妈妈在信中也写道:“这十五年是我占据了你,我希望你可以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你的亲生母亲是玛丽老师,父亲是博士。

十月并没有恨妈妈,而是在他的同学“芭比娃娃”的劝解下,原谅了妈妈,也明白了妈妈的苦心。

他虽然在博士家住了一晚,但最后还是回到了原来的家中。

梗概作文 篇19

从前在一个村庄里,有一名叫尼尔斯的孩子,他是一个顽皮、粗鲁没有同情心,经常捉弄小动物,爱搞恶作剧的人。

一天他因为捉弄小精灵,不幸被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儿,被他欺负过的小动物也都来嘲笑他、欺负他。

后来有一群大雁从尼尔斯家飞过,他的家里有一群大白鹅,其中有一只大白鹅也想一起去寻找自由,尼尔斯认为这只大白鹅飞走,爸爸妈妈会伤心,就立马抱住了它的脖子,于是就跟它一起飞向了天空。

他跟着大雁一起游遍了瑞典的各个地方观览了祖国奇丽的风光,经历了种种困难。途中尼尔斯发挥了人的智慧与狡猾的狐狸斯密尔做斗争,不畏艰难险阻智取乌鸦山的盗贼,又差点儿被国王踩扁了。不久后他们到了一个老鹰巢穴,里面有一只可爱的小雏鹰,可是被动物园抓走了。最后尼尔斯想方设法把小雏鹰救了出来,他还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出了小松鼠。他想念父母了,无意间听到两个猫头鹰在对话,知道了只要把大鹅平安送回家,就可以恢复原样,最终经历了千辛万苦尼尔斯回到了家,变成了正常的模样。

从此以后,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善良、勤劳、懂事的小男孩了。

梗概作文 篇20

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的捣蛋鬼。一天,他因捉弄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他试图向家里的小动物求助却被驱逐,就在此时,家鹅莫顿想跟大雁飞走,尼尔斯情急之下骑上雄鹅,开启了飞行之旅。

男孩被雄鹅带到高空,结实了高傲的雁群,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他们与雁群一起旅行。在农庄上,莫顿被一群男孩捉住了。尼尔斯靠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救出了莫顿,回到了雁群。

几天后,他们随着雁群来到库拉山参加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咬死了大雁被驱逐出境。随后,灰鹤的表演令大家震惊,给表演大会添上了一丝魅力。除了中间小小的插曲,整个表演大会都十分圆满。

因为此事,斯密尔对雁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雁群伺机报复,他还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雁群,但都未成功。随后,大雁们来到卡尔斯克鲁纳军港和大造船厂,兴奋之下他独自去参观,却得罪了青铜大汉,还好被木头人救下,成功脱险。

由于被斯密尔追踪,大雁们便绕道飞去厄兰岛,在那遇见了小灰雁邓芬。他救下邓芬,并治好了她的伤。邓芬与他们一起踏上了旅行。

旅行中,尼尔斯经过了许多神奇和有趣的地方。有海底城市、陶庚湖、伯尔斯拉格那、梅拉伦湖、峡谷等等,他每经过一个地方,都深有感触。这让他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回到家时,家中的动物们都非常欢迎他,他也变得更爱护动物了。他有时也会想起大雁们,希望它们能回来找他,但是无奈他变回原样后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只能暗自伤心。

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完成了自身的升华,从不爱读书的调皮蛋蜕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勇敢善良的小男子汉。

梗概作文 篇21

1935年5月25日,一方面是红军在安顺场抢渡大渡河后,要用仅有的几只小船将几万红军渡过河去,最快也要一个月的时间。然而国民党军紧追不舍,形势十分严竣。当急之下,1935年5月26日上午,、周恩来、朱德等人决定后,当即作出了夺取泸定桥的指令。其部署是由刘伯承、聂荣臻率领红一军团一师和陈赓、宋任穷领导的干部团为右路军,由中央纵队及1、3、5、9军团为左路军夹河而上攻取泸定桥。

左路军由王开湘、杨成武率领的红二师四团为前锋攻击前进,5月28日,红四团接到红一军团命令:“王开湘、杨成武:军委来电,限左路军于29日夺取泸定桥,你们要用最高的行军速度和坚决机动的手段,去完成这一光荣的任务。你们要在此战斗中突破过去夺道州和五团夺鸭溪一天跑一百六十里的记录”。接令后红四团昼夜兼行240华里山路,于29日晨,出其不意地出现在泸定桥西岸并与国民党交火。当时百余米的泸定桥已被敌人拆去了约八十余米的桥板,并以机枪、炮兵各一连于东桥头高地组成密集火力,严密地封锁着泸定桥桥面。中午,红四团在沙坝天主教堂内召开全团干部会议,进行战斗动员,组织了由连长廖大珠、指导员王海云率领的22名夺桥突击队。下午四点,22名勇士冒着枪林弹雨爬着光溜溜的铁索链向东桥头猛扑。三名战士在王友才的率领下,紧跟在后,背着枪,一手抱木板,一手抓着铁链,边前进边铺桥板。当勇士们爬到桥中间时,敌人在东桥头放起大火、妄图以烈火阻击红军夺桥。

勇士们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烈焰,高喊“同志们,这是胜利的最后关头,鼓足勇气,冲过去!莫怕火,冲呀!敌人垮了,冲呀!”廖大珠一跃而起踏上桥板,扑向东桥头,勇士们紧跟着也冲了上来,抽出马刀,与敌人展开白刃战。此时政委杨成武率领队伍冲过东桥头,打退了敌人的反扑,占领了泸定城,迅速扑灭了桥头大火。整个战斗仅用了两个小时,便奇绝惊险地飞夺了泸定桥,粉碎了蒋介石南追北堵欲把借助大渡河天险将红军变成第二个石达开的美梦。

梗概作文 篇22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3只狼子,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三只公狼崽中,紫岚看中了一只全身乌黑,和死去的黑桑像极了的一只小狼,起名黑仔。黑仔是狼崽中最壮的一只。紫岚及力偏坦这只小狼,在别的狼崽面前也毫不掩饰。占最大的奶头,吃最好的食物,这都是黑仔的特权。这只小狼崽似乎在以紫岚所期待的方向发展。也许是优秀,黑仔的胆子非常大,常常擅自跑出它们的石洞外。但紫岚很放心,因为她已经察看了附近所有的石洞、土坑,并没有其他的野兽,但她却忽略了来自天空的威胁。那是一只饥饿的金雕,在紫岚觅食外出时,发现了孤独的黑仔。但几经观察后,金雕惊奇的发现,附近并没有母狼!被饥饿驱使的它冒险般的俯冲下去,抓起了那只令紫岚自豪的狼崽,飞远了……

紫岚很伤心,但她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蓝魂儿身上也流着紫岚优秀的血,拥有黑桑强健的体魄,也不比死去的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一股不服气的气概。经过紫岚精心喂养,蓝魂儿已经快成为一只优秀大公狼了。冬天来了,狼群快解散了,等春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串夺王位了。

一场暴雪让狼群迟解散了几天,如果没有这场雪,狼群的王就是蓝魂儿了。

狼群在饥饿中徘徊。突然在前方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死羊,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狼是铜头铁臂麻杆腰,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蓝魂儿的腰,钢锯都锯不断的铁夹,狼牙哪对付得了。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只好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迅如疾风快如闪电,使蓝魂儿在被母亲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了。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揉搓成一副天生奴仆样。但经过紫岚的种种“上等食材”喂养,双毛的体魄也可以和黑仔和蓝魂儿媲美,但最难解决的还是:自卑。于是紫岚想出了一整套训练双毛的方法。

整个冬天紫岚都把这个家扩大成狼群:自己是头狼,而小母狼媚媚是坐第二把交椅,双毛就是只低下的狼。每次捕猎,双毛最疲倦,也尝不到滋味最好的内脏。即使猎物很大,鲜嫩的部分很多,紫岚和媚媚,宁愿让食物腐烂也不让给双毛。双毛就在饥饿和忍气吞声中熬过了许久。一次次在屈辱中的双毛终于爆发了,母狼紫岚是斗不过膘肥体壮的双毛的。紫岚成了跛脚狼,而双毛则成了家中的头狼。

春天,狼群又聚集了。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

衰老的洛戛的斗不过年轻的双毛,胜负已见分晓。但在最后一刻,头狼突然仰天悲号一声,这一声充满了狼王那种盛气凌人的气质,同时也唤起了幼年时的自卑。双毛被打败了,也死去了。与其说它死在了头狼手下,还不如说死在了自卑手下。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梗概作文 篇23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纷争,魏、蜀、吴三国相继倔起,成鼎足之势,直至最终都被西晋所灭,演出了一幕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长剧。本书就是以此为历史背景演绎出的一部历史小说。

汉末爆发黄巾起义,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割据一方、拥兵自重的豪强,他们彼此为了各自利益又重新混战。汉灵帝死后,少帝刘辨继位,为外戚何进所制,宦官杀死何进。袁绍起兵诛杀宦官,又被董卓打败,董卓废刘辨而立献帝刘协。司徒王允巧施连环计,以貂蝉离间董卓、吕布父子,然后联合各路豪强,杀死董卓,而王允又被董卓部将所杀。随后,袁绍等17镇诸侯割据混战,最后,形成了三股强大的势力:北方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先后歼灭袁绍、袁术等势力,统一了黄河流域,占据了中原地带;刘备最初转徙不定,直至他三顾茅庐。得诸葛亮出山辅佐,才制定了正确有效的战略方针,即以“帝室之胄”、“光复汉室”为旗号,以“联吴抗曹”为基本方针。最后,经过“赤壁之战”,迫使曹操北还,得以占据四川全境。逐步发展壮大;江东孙氏自孙坚开始,就以江东六郡81州为根据地站稳了脚跟,直至孙权,实力日益增强。

此后,三国争战层层展开。先是孙权乘关羽和曹兵交战之际,派兵偷袭荆州,关羽败走麦城,死于孙权之手。不久,曹操病死,其子曹歪废汉自立,定国号“魏”.刘备亦继汉统,建立蜀汉。为报关羽被害之仇,刘备亲征江东,结果孤军深入,为陆逊所败,刘备病死白帝城,托孤于诸葛亮。其后,孙权建立吴国。

刘备死后,诸葛亮辅佐少主刘禅,独撑危局。其间,诸葛亮坚持联吴抗曹的基本方略,七擒孟获之后,稳定了后方。又先后六出祁山伐魏,但均以失败告终,诸葛亮也积劳成疾,病死军中。他死后,姜维继其职,先后九伐中原,同样无功而返。后主刘禅昏职聩,朝腐化化,蜀汉国力日渐衰弱。

曹魏政权在曹丕死后,大权落入司马氏之手,最终司马炎篡魏,建立西晋。先灭蜀汉。后亡东吴,三分天下至此重归统一。

梗概作文 篇24

主人公多萝西是一个孤儿,和亨利叔叔、爱姆婶婶不有小狗托托一起生活在堪萨斯的草原。

一天,多萝西和托托跟着房子被龙卷风吹到了一个叫孟奇金的地方,在那里多萝西遇到了和她差不多高,但是看上去年龄比她大得多的三个孟奇金人和一个女巫。在和女巫的谈话中,她明白:在这个奥芝国土上共有四个女巫,东、西方的女巫是坏的,南、北方的是好的(多萝西遇到的就是北方的女巫)。多萝西的房子掉下来时刚好压死了东方恶女巫,为孟奇金人争得了自由。多萝西表达了她想要回到家乡的愿望,于是好心的女巫让她去奥芝国中心的翡翠城,也许住在翡翠城法力比四个女巫加起来还要大的大术士--奥芝会帮助她回到堪萨斯。

于是多萝西就上了路。路上她分别遇到了稻草人--他需要一副脑子;铁皮樵夫--他需要一颗心;小胆狮--他需要胆量。他们结伴而行,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可奥芝却告诉他们,只有他们杀了西方恶女巫,他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

没办法,多萝西他们一起去找西方恶女巫。结果鬼使神差地,多萝西用1桶水将恶女巫溶化了。可是当他们第二次去找奥芝时,却惊讶地发现奥芝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骗子!

尽管如此,奥芝还是尽量满足了其他人的要求,可是,多萝西的愿望,他却没法完成。多萝西只好去找南方女巫格林达。终于,她回到了堪萨斯。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

我曾经读过很多书,但印象最深的还是《淘气包埃米尔》。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共写了十一件埃米尔淘气的事情。你一看题目就觉得他很淘气吧,但实际上不是这样,书中讲到12月18日星期六,埃米尔的伟大举动受到全体伦纳贝亚人的称赞,他的一切淘气被人们遗忘和原谅。它的作者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也因此而在瑞典享有崇高的威望。故事是令人难忘的。

在瑞典的斯莫兰,有一个叫伦讷贝亚的教区,在这个教区里有一个庄园叫卡特胡尔特。这里面有一个男孩,当然是我们的主角:埃米尔。

埃米尔一年到头惹的祸比一年的天数还多,你一定觉得奇怪吧?

埃米尔整天戴着“猫子”,扛着“墙”,他把青蛙放送咖啡的篮子里;把妹妹当国旗升上旗杆;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用捕狼陷阱活捉女领班;把头伸进汤罐子里。这许多事情做完之后,作为代价,可怜的埃米尔就不得不把自己关进木工房,削一些讨厌的木头老人了。每做错一件事,他要被罚关进木工房削一个木头人。他常常一天被迫削几个木头老人。一年下来,削过的木头老人竟多达367个,堆了快半个屋子!

不过,唉米尔虽然淘气,但他富有正义感,活捉母老虎一样的女领班,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

这些的故事很精彩,很多人都喜欢看。字里行间无不流露出一种顽皮可爱、正义、奉献的精神,再加上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语言诙谐幽默,我也是越看越投入,不几天就看完。

想着埃米尔的趣事,我陶醉地笑了。这本书真的成为了我的开心果。

我们的埃米尔,继续加油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

从我呱呱落地开始,我就享受着千变万化的母爱,什么都可以想成它,而我觉得母爱更像一本书

小时候,当我第一次见到书时,我根本不会识字,只能让妈妈给我念。妈妈的声音,细细的、柔柔的,听上去犹如小鸟在树上唱着歌儿,又像溪水穿过岩石的哗哗声,还如下雨时雨点儿落下的声音……是多么的好听!母亲不嫌麻烦,一篇一篇地读,每一篇每一行每一个字中,都能感受到母亲的专注。这就是母亲对我的爱。

长大后,我已识文断字,并博览群书。我每一次看到书总是欣喜若狂。我的书,每一页都是母亲的心血,阅读时不仅能从字里行间中体会到作者真挚的情感,还能感受到母亲买书时精心挑选、不顾价钱的一种伟大的爱。母亲递给我书,眼睛亮亮的,充满了欣慰;向我一笑,这一笑就代表了无语的爱。我发奋阅读,母亲就在身边观看,她注视的眼光,从书中反射到我的眼里,让我更认真地读着书。

现在,母亲还是一如既往地给我买书。我已是高年级学生,学习和考试已让我没有空余的时间阅读。可是,母亲每次买回书,我总会想方设法地去读书。我不知为什么,总是情不自禁地捧起书,脑中又浮现出母亲的笑容。

“我爱读书”,“我爱读书”……我时常这样想,“我喜欢这种爱”,“我喜欢这种爱”……我也时常这样想。母亲就是一本书,这本书中写满对子女的关爱,每一页都能闻到一缕缕充满爱的书香,这本母爱的书里有爱的文字、有爱的音符、有爱的棋子、有爱的……我爱这本“书”。

在我的心中,母爱就是一本本书,打开这本书,你就能够感受到母爱!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

星期天,我一早起来,准备和妈妈步行到汉唐书城,去购买自己喜欢的课外书。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才到汉唐书城,我们便分别去找各自喜欢的书。我走到儿童区,慢慢悠悠的逛了一会儿后,才发现走到了历史区我走到一个角落,看见一个自己售书的大学生,面白皮净,高个,刘海齐眉,穿淡蓝防晒衣。我一眼就看见了我喜欢了许久的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妈妈走过来爽快的付了钱,拉着我走了。

走到大门口,妈妈一摸口袋,惨了,小票不见了,那是要退一件衣服的票据,忘了的话衣服也退不了了。我们手忙脚乱的找了一会儿,我开口道:“会不会夹在钱里,交给那个卖书的小哥了?”妈妈一想有这个可能,我们便进去找他,然而却连他的影子都没有找到,我们失望极了。走出大门,正无可奈何的时候,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过身来,竟然是刚才那位大学生,他对着我笑笑,然后递过来一张小票,啊!就是那张小票。他挠挠头说:“你们把小票混在钱中交给我了,幸亏我及时发现。这张小票对你们来说一定很珍贵吧,所以我就在门口等着你们。”

我们一再道谢,他却连连推辞,说他还要继续卖书呢,不能再耽误了,要不然他的生活费可就没着落了。他的语言幽默风趣,像极了当年明月的风格,我们谈论了许久他才离去,夕阳把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勾勒出一个高大的身影。我觉得影子里充满了他的性格:善良,乐观,开朗。

这本书我会把它珍藏在我的心里,如果人人像他那样善良,那世界岂不是更加美好。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4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朝花夕拾》,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去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其实鲁迅并非一开始就写文章,他在日本东京留学从医时,在看电影时,发现了中国人的腐败与懦弱,他意识到凭借医学,根本无法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于是,他毅然回国,弃医从文,要通过文章来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他写的文章都是白话文,就是通俗易懂的文章,他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他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小引》、《狗?猫?鼠》、《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范爱农》《后记》等十二部分组成。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这里是元代郭居敬编,内容是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后来的印本都配上图画,通俗读物。书简要阐述了父母刚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向乙常吃粗劣的食物,对父亲恭敬孝顺,白天先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先用自己的身体的父亲暖床。怀橘遗亲,陆绩六岁时到父亲的朋友家做客,拿了三个橘子藏在怀里,临走时橘子滚落出来,父亲的朋友问他,他跪着说:“我母亲最喜欢吃橘子,我是拿回去送给她吃的。”等故事。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这些人们真孝顺呀!其实并非这样,你认为这些故事真的可靠吗?真的会有人“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郭巨埋儿”吗?这只不过是鲁迅在讽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和人们腐败的封建迷信。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向鲁迅那样,让社会中的腐败风气消失。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5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海底两万里》。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它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在凡尔纳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写了大量的科幻题材的文章。他笔下的英雄人物富有人性,没有种族偏见,憎恨殖民主义者,同情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斗争。他力图将那些科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于一身的人作为向乙的正面人物,譬如他的长篇小说《神秘岛》里的中心人物——工程师史密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笔下的主人公都是一些天才的发明家、能干的工程师和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譬如《海底两万里》中的浪漫主义的英雄人物——尼摩船长。他是通过对这些英雄人物的描写,体验当时的知识分子的优秀品质,反映出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与资产阶级的那些人一心在投机钻营、徇私枉法的人的人不同。

本书中的主要内容是法国博物学家赴美参加科学家考察活动后,正准备返回法国时,被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所俘获。其实,所谓得怪物竟是一艘当时无人知晓的潜水艇。他们受到艇长尼摩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博物学家一行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书中的尼摩船长,颇受我的喜爱。他的确是一个浪漫主义的英雄人物,并且他还拥有非凡的智慧,且敢爱敢恨,我很欣赏这种人。

人生在世,有些人对你有恩有德,那你就要爱他,珍惜他,有些人对你处处加害,那你就应该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而尼摩船长正是这样,他还教会了我重情重义,他甚至为了船员敢于同大章鱼拼命,为了报仇,敢用潜水艇撞毁大轮,谢谢你,尼摩船长!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6

我是一本书”。我(书本)很想把“我”书本上的知识都教给小主人,想要他多学点知识,成为一名科学家。但是,我的小主人不但不爱看书,还不爱护“我”(书本)。

今天,我要诉说几件小主人不爱护书的事。有一天早上,阳光明媚,小主人高高兴兴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到了放学时,天突然变了,刚走到半路,天突然下起雨来。小主人不能回家了,就站在树下,他忽然想起了“我”(书本),他马上从书包中拉出我,放在头上顶雨,无情的雨“啪啪”地打着我的身子。我好冷呀,一会儿,我全身湿了。回到家,我的身子已经湿淋淋了,可小主人却把我往桌上一扬,去玩了。后来还是小主人的妈妈帮“我”用吹风机吹干的,虽然书本干了,可是我的身上却凹凸不平了,样子十分难看。

还有一次,小主人和爸爸一起去钓鱼,来到池边,就要坐在地上,小主人想保住自己的新裤子。这时,“我”心里非常紧张,小主人拿出“我”,放在地上,一屁股坐在“我”身上。等到钓好鱼,小主人拿起“我”一看,“我”已经面目全非,小石子在“我”脸上刻上了一个个小洞,要我怎么见人啊!“我”又呜呜地哭了起来。

还有一次,在暑假里,小主人要学英语,他一出门马上满头大汗,他买了要一根棒冰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小主人还是很热,这时,“我”心慌了,想:又要受苦了。可还没等我想完,小主人拿了“我”当扇子扇起来。小主人凉了,我却破了。书页一页一页地掉下来。小主人不但没把我修好,还把我扔入了垃圾桶。

小主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你应该爱护我。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7

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8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办法总比困难多》。该书主要讲述了生活中,无论任何困难,都不会把我们前进的道路堵塞,它会给困境中的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奇迹。一旦我们与困难、不幸不期而遇,请不要心灰意冷,万念俱灰,要它把这些不如意,作为是对自己的一种考验,一次历练。之所以要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呢?我非常有感悟,就在今年的学期中,老师选中我给班级制做PPT,接受到此任务,高兴得无以言表,但是就连使用电脑打字键盘都不是太熟悉的我,如何能把它制做好呢?我既激动又担忧,激动的是我得此殊荣,有了为班级服务的机会;担忧的是我不会完整的制作,为此事竟彻夜难眠。为了不辜负老师和同学的期待,我决定放弃掉休息时间在电脑教程中寻求答案,从一步一步的学习,首先建文件,输入主题。做到输入图片时,怎么都没有办法导入,在旁边的爸爸说:“需要我指导吗?”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拼命的点头,但是我并没有让爸爸亲自帮我做,而是让爸爸辅导自己做,得到了爸爸的指导,插图方法立即掌握了,打字速度也越来越快了,一张、二张、三张的PPT慢慢的出现在我眼前,最终一篇完整的PPT制作完毕。

虽做的有不足之处,但从中让我懂得了不会的事情有多种方法处理,自我学习和请教他人都是解决办法的途径,在此次制做过程中让我明白了:面对困难不是一味的退缩,逃避,而是寻找答案,懂得变通。只要有不放弃的心态,无论任何事情都有办法解决!我希望大家读完这本书后也能有所收获,让我们做一个永远不被困难打倒的孩子!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9

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青铜葵花》今日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2005年活力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这个小说主要讲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在5岁那年由于一场高烧成了哑巴。一个异常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齐生活,一齐长大,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便常常在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小说的青铜一家在此经历了蝗灾后家里最终一粒米也吃光了,但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哭丧着脸喊:“我饿。”他们想方设法地从广阔的田野里找到能吃的东西,他们把家收拾得比原先还干净。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与我们年龄相仿,可他们却经历那么多的苦难,那样勇敢的去应对,他们经历的苦难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词佳句值得积累。异常在描述葵花的爸爸离开人世的时候,“他从水中挣扎了出来,他看到了岸。他多么想最终看一眼自我的女儿,然而,岸上却仅有那棵老榆树。”当我读到那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朴实的话语,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这种写作方法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也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期望大家赶快买来一饱眼福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0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

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着《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

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我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

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当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欢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完美同学们,行动起来吧!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一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1

在星期五,我看了一本王巨成的著作——《穿过忧伤的花季》,这本书的资料很多。主要讲了一个叫星儿的农村女孩,爸爸妈妈都在城里打工,身边有一只叫黑子的狗。她在丢了自我唯一的自行车后,每一天都坐陈庄的陈军的自行车上学,所以,他们俩成了好朋友。星儿还有一个叫向华萍的朋友,每次遇到困难,星儿都会找陈军和向华萍帮忙,可是之后,向华萍跟着爸爸妈妈到了城里。在一天夜里,由于雨下得太大,陈军只好到星儿的家中过夜,遭到邻居的误解,星儿的爸爸妈妈便从城中赶来,把星儿带到了城里。

我十分同情星儿这个小女孩,她的爸爸妈妈在城里打工,仅有在过年才能回家,她一个人在家里,仅有黑子作伴,好不容易才交到了陈军、向华萍这样的好朋友,可是,她一个人在家还是很寂寞,危险随时伴随着她。可是,她还是以坚强的意志生活着,她是多么的坚强!究竟有多少人能真正呵护着纯真的友情?坦率地说,这幅画卷的底色是相对灰暗的:荒芜的田园、混乱的治安、愚昧的村民、绝望的老人、迷惘的少年、失足的少女……作者具有直面人生的勇气,能够坦然应对这些尚未解决的社会问题,真实地描绘粗砺的生活。然而,作品真正动人的,并不是生活的真实,而是,作家弥漫在文字里的爱与同情,这让略显苍凉的画卷于铺展中,总透出星星点点宽厚而温暖的光亮。那祖孙间浓酽的亲情,那同窗时真挚的友谊,还有师生之间那种丝丝入扣的理解与善意,都向我们昭示着生活的期望。

再见了家乡,再见了学校,再见了陈军,再见了花季……星儿的青春将顺着那一弯流水,向着遥远的城里流去,像蒲公英一样,飘向远方……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2

最近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是由美国大作家E·B·怀特所著,是一部傲居“美国最伟大的十部儿童文学名著”首位的书籍,是一首关于生命、友情、爱与忠诚的赞歌。

这本书讲的是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欢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是对很好的朋友。可是,一个不幸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宁静:威尔伯将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夏洛为了救威尔伯,就用自我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王牌猪”三个大字,之后又改成了“了不起”,威尔伯所以在集市的大赛中获得了异常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从表面上看,这本书写的是动物之间的友情,但其实作者是借夏洛身上这种可贵的牺牲精神,来呼唤人与人之间纯洁而高尚的友谊。当你阅读这本书时,不仅仅能够感受到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并且能欣赏到生动优美的语句或片段。例如书中描述朱克曼家的农场的一段话就十分精彩:“在农场里,初夏的日子是一年当中最快活最完美的日子。丁香开花,让空气芳香扑鼻,接下来丁香花谢了,苹果树又紧之后开花,蜜蜂围着苹果树翩翩起舞。天气越来越暖和,学校里放假了,孩子们有时间出去玩了,能够到小河边钓鱼。”每次读到那里时,我就感觉自我仿佛也成了农场的一员,在那里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

你想明白威尔伯是怎样逃脱成为熏肉火腿的命运的吗?你想明白夏洛是怎样帮忙威尔伯的吗?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精彩的资料,就请大家拿起这本《夏洛的网》,亲自叩响这扇温情之门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3

书籍是我们提高的阶梯,书籍是我们知识的源泉。如果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减少很多乐趣。每个人都有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

《笑猫日记》共有十四本,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的第一面写着:“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忙下,渐渐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期望小白在那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噩梦……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她会成为和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吗?”

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却道明了全书的七万三千字的主题——小白的选择。小白在樱花巷接连换了好几个主人,对他们都不满意:有的太懒,像只寄生虫一样,吃着他的爷爷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有的太狠心,在小白到他们家时,把自我以前的爱犬给扔了……之后,小白遇见了阿贝哥,决定去他家生活一段时间。过了几天,小白明白了阿贝哥的秘密,十分气愤。在一个晚上,当阿贝哥再次和阿贝嫂吵架时,小白跳上去咬住了阿贝哥的手。没过几天,小白又遇上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小白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一位女主人。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境宝典”。相信你会在幽默好玩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让我们一齐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4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今天向大家推荐一本畅销全球的书——《长腿叔叔》。

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韦伯斯特写的,是吉林美术出版社出版。《长腿叔叔》被媒体评价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书”,被欧美15所著名大学评为“影响我成长的十本书之一”。《长腿叔叔》是一部最温馨、最浪漫、最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美国最脍炙人口的文学经典,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畅销全球。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乔若莎在孤儿院长大,对孤儿院的生活感到厌倦,渴望美好的生活。因为自己写的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一位匿名董事的资助上了大学。乔若莎没有见过这位董事,只是偶然看见董事修长的身影,并戏称他为“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了杰夫。平来顿时,她又向“长腿叔叔”倾诉,正当她考虑一下向杰夫·平莱顿表达爱意时,这位长腿叔叔露面了……

《长腿叔叔》是中英文对照,按照书信格式进行创作的。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了乔若莎对杰夫·平莱顿的爱慕之情,知道了乔瑞沙明白长腿叔叔是谁的那种心情。这本书用诚挚的情感提醒了生活在爱中的人们,在享受幸福和快乐时,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论是获得还是给予,要心怀感激之情。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语言优美生动。《长腿叔叔书》中写了76封信,但是长腿叔叔一封回信都没有写,充满神秘感。

你想知道长腿叔叔到底是谁吗?你想知道信中称谓有什么不同吗?你想知道书中有趣、曲折的故事吗?那就打开《长腿叔叔》这本书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5

说起来你也许不相信,这本书是我的一个学生推荐给我看的,今天我也推荐给更多的孩子们读读。

这是一本推理小说,作者是美国儿童作家辛西娅·沃伊特,本书曾获得常青藤国际大奖。与以往我们看到的推理小说不同的是,这本书语言朴实,娓娓道来的感觉仿佛在听一个人讲述着她的故事。

主人公琼是一个不满十三岁的女孩子,从小跟着姨妈长大。十三岁那年被蒂尔先生邀请去收拾整理他家阁楼里的文件。于是故事就从此打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血腥的场面描写,没有恐怖的推理情节,文章充满生活气息。最重要的是,在朴实无华的描写中我看到了人性的美丽。

作者对文章中的伊诺克·爱德华(琼的亲舅舅)的描写非常成功,在描写其狡诈自私的同时,处处都表现出作者包容的态度。看着心中总有一股暖意。琼的母亲是一个受害者,父亲为了保护她,把她送给了相对安全的姨妈抚养,在那里,琼得到了很好的教育,对每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思考,成了一个有自己理想的独立的女孩。这样的主人公性格实在是值得我们的孩子效法。现今有的孩子以自我为中心,对物质的欲望要求极高,对周围弱小事物没有太多的关注。这本书刚好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一本书的价值在于阅读时给予的快乐,合卷时的沉思与感叹,当然还包括潜藏在内心深处要求改变的渴望。很喜欢这本书翻译的风格,文章保留了很多环境描写的细节和作者内心活动的描写,每一处都如清新淡雅的小花点缀在小说的文字中,让人如入花丛,心旷神怡。

阅读是一件极美好的事,深入阅读需要孩子用每天固定时间来好好品读文字,不必贪图快速,但求日积月累极少成多。愿每一个孩子都爱上阅读,在最美的年龄读最美的书!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6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交一个好朋友,今天我把我的好朋友《骆驼祥子》介绍给大家。

这本书是现代著名作家,杰出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老舍先生最钟爱的作品。《骆驼祥子》问世后蜚声文坛,它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曾先后被译成十几种外文。

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很多,但是最为喜欢的有三点。第一,这本书的情节曲折离奇。祥子是本书的主要人物,讲述的是他来到北京城赚钱谋生,经历了许多挫折,可到最后还是没能坚持下来,曾经体面、要强、有梦想、勤劳、朴实、善良、积极向上以及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他,最后变成了一个自私、堕落、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情节曲折,揭开了旧社会的无比黑暗,同时也表达了老舍对下层劳动人民的亲切关怀与同情。第二,人物个性鲜明。比如故事中虎妞心计重、泼辣;刘四爷性格刚强、奸诈圆滑;小福子善良、懦弱……老舍对这些人物都通过具体事例来突出表现人物的鲜明特点。第三,老舍先生写作文笔生动。我喜欢的精彩语句有“等到了地方,他的汗从鼻尖上、耳朵上快速地往下流了下来。放下车,他赶紧直了直身子,咧了咧嘴。接钱的时候,手都哆嗦得要拿不住东西似的。”这处细节的描写生动形象地再现出祥子的疲惫不堪。还有“天气热得发了狂。太阳刚一出来,地上已经跟着了火一样,使人觉得憋气。”这句话使用夸张手法,形象地写出了天热得厉害。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满带着真情实感,给人一种朴实亲切的感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更多的同学阅读经典,品味经典,感悟生活。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7

我看过人物描写栩栩如生的《水浒传》,看过令人回味无穷的《三国演义》,看过情节曲折离奇的《偷莎士比亚的贼》……在我看过的书中,我认为教导人们关爱他人的《爱的教育》值得大家去细细品味。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家亚米契斯所著,我看的那一本是由武汉出版社出版的。

《爱的教育》是按日记格式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父母亲寄给安利柯的一些信,信里会告诉安利柯哪些行为是错的,并告诉安利柯做人的道理,促使安利柯向正确的轨道上驶去,不被引入歧途。这些信使我明白爱是我们成长路上的指路明灯。

书中的每月故事也令我十分感动。最令我感动的就是那个为了国家利益牺牲自己的小男孩。他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拯救了自己的国家,自己却躺在朵朵鲜花上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盖着国旗永远的沉睡了。看到这里我的眼眶不由自主地湿润了。

这本书通过一个四年级小学生的日记,向读者讲述了他的所见所闻,通过他的视角,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感人的故事。

《爱的教育》对人物形象的刻画也是很棒的。优秀、勇敢、傲慢、可怜的代洛西次次都得第一,可他并没有得意扬扬,他是优秀又不失谦虚的人。洛佩谛见别人危险没有像别人一样愣住,而是奋不顾身地扑上去保护别人,身负重伤后还关心自己的书包,他是勇敢又爱学习的人。克洛西的一条胳膊残疾,父亲去了美国,母亲靠卖野菜维持生计,因此她还差点失学,同学们都侮辱她,作者把她的可怜刻画的入木三分。

《爱的教育》是一本蕴含浓浓爱心的读物,是一本对孩子成长极富教育意义的优秀作品,字里行间洋溢着儿童间纯真的感情和温暖,十分值得你去细细品读。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8

读一本好书,就相当于交一个新朋友,把自己读过的好书推荐给别人,就相当于把新朋友介绍给大家。我读过一本好书——《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面奇妙的幻想,幽默的语言,惊喜的结局……我多希望自己也生活在那个世界里。

查理是一个美国的小男孩,和家人们一起住在一个破旧的小木屋里。查理很喜欢吃巧克力,只可惜他家里很穷,穷的每天只能喝白菜汤,所以查理只有在过生日的时候能吃到一小块巧克力。

幸运的是在查理家附近,有一座美国最大的巧克力工厂。有一次工厂的主人旺卡先生在五块普通的巧克力包装中分别放了五张金奖劵,得到金奖券的孩子可以参观巧克力工厂。贫穷的查理通过三次尝试,终于发现了金奖券,和其他四个孩子一起去参观巧克力工厂。

在参观的过程中,有贪吃的奥古斯塔斯,有被父母惯养的小女孩维鲁卡,有因为自己的成就而骄傲的维奥利特,有总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别人都是傻瓜的迈克和家里贫穷却很懂事的查理。五个孩子们进入了工厂后,参观了许多不可思议的景象,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巧克力湖了,湖的上面有一座巨型的巧克力瀑布,简直就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里每天都会留出大量的香喷喷的热巧克力。

最后,旺卡先生选择了懂事的查理成为新一任工厂的主人,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离开家人,永远不见面,然而查理却放弃了工厂,选择和家人永远在一起。

大家猜猜这本书的结局是怎样的?查理终于让旺卡懂得了亲情的可贵,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最后查理一家人都搬进了工厂,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世界上最珍贵的是亲情,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家都是我们温暖的港湾,我要像查理一样乐观、懂事、关心他人。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19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淳淳教诲;好书,是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

你们应该没有看过《嘿,胆小鬼》之铁树开花吧!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龙顺。1985年出生于湖北,土家族,新锐儿童文学作家,致力于原创儿童文学创作。一边旅行一边走作,雉鸡有多篇儿童文学作品散见于报刊。《嘿,胆小鬼》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品。

主要内容小小是冥界的一个小鬼,他第一次稀里糊涂地来到人间,做了一颗胡萝卜,不想却害死了一只饥饿的兔子——兔子吃了他,他就在兔子的肚子里不停的闹腾,是兔子最终精神崩溃,一头撞死在树桩上。从此,人世间多了一个守株待兔的成语和懒鬼,小小也赢得了一个绰号——“胆小鬼”。重回冥界小小在咕噜小镇做了一名信使。他接受了冥王交给的一项差事——给神秘的塔中人送信,而此前每一位信使都成了那个人的早餐。绝望中的小小此时捡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于是决定拯救他。小小在坏脾气的药王大人那里偷了复活的秘方:一颗老虎的牙,一滴塔中人的眼泪,一朵闪电劈开的花,然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的采药之路了……

最后,小伙伴们《嘿,胆小鬼》故事非常好看,一起和小小、潘恩、小爱神、多诺万、普罗米修斯、宙斯、大嘴怪、土拨鼠一起去采药吧!

读了这个故事呀!我也知道了,做什么事不能稀里糊涂、不专心,应该专心致志,不然会会有大灾难的。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0

莎士比亚曾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如果没有了书籍,就如鸟儿失去了翅膀,花儿没有骨朵儿。因此可见,书对我们的重要性。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书名《悲惨世界》。

它是由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写的批判主义小说。讲的是1845年至1897年的一段政治专权再到皇族的横段。由此发生了一次法国文化起义,从此发展成工业革命。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述一下里面主人公冉阿让苦涩的人生。

他在一次又一次的拼搏努力中,还是没有得到一分钱,这与古代的帝王统治有关。做什么都要交税金,就算走路、过桥、说话……搞得他的家庭支离破碎。万般无奈之下,他便去偷一块面包。结果手被铁丝网拉住,没能逃脱,被警察逮捕,结果得到了一张黄色通行证,做了20年的牢。可想而知,古代的刑法那么严厉。出狱后,他被一位心地善良的主教洗涤而悔过自新,然后继续开始了他的流浪旅程。

在一次意外中,冉阿让救了警察局长的儿子。为了报恩,局长没有检查他,因此人们并没有发现这位黄色分子。最后冉阿让居然稀里糊涂的当上了市长。这个时代真是太黑暗了,小偷都能当市长?

可是,有一个案情要捉拿冉阿让,他自己挺身而出,为一个长官(辩)白,而他却又被关进了大牢。他还能继续当他的市长吗?为什么要替人(辩)白呢?

要知后事如何?请捧起这本精神食粮,诵读起来吧!获得智慧那永不枯竭的深井。同学们如果还没有看过它,就马上找来读一读吧,我敢保证它一定会让您深深受益。这本书,告诉我们怎么才能在社会中立足;善待他人其实也是一种福报!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1

“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是的,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多了一个朋友,我也有这样的一位朋友,它的名字叫《金龟虫在黄昏飞起》。今天我就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玛丽亚·格里珀,她是瑞典儿童文学,她出生于1923年7月25日,2007年4月5日去世。他的代表作品有《神秘的公寓》、《少年国王传奇》等等。这本书是由新蕾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而充满了神秘色彩,作者独特的想象,制造了一种无形而有力的气息。书中古老的庄园,有感情的西德兰花,通过电话下象棋的老太太,附着了诅咒的埃及雕塑,尤其是一次次奇怪的巧合,让人在揭密的过程中陷入另一个谜局,产生更多的期望。隐藏在雕塑背后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三个好朋友以他们的智慧、勇敢和探索精神,在金龟虫一次次的启示、指引下,终于揭开了掩盖在雕塑上的神秘面纱……这些内容让人非常好奇,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这本书中的人物性格迥异,个性鲜明。安妮卡是一位仔细、谨慎的姑娘。也是书中的重要人物之一。每做一件事,她都会仔细看、想、听。大卫成熟懂事,脑子里总是闪烁着智慧和灵感。勇纳斯吃着味道刺激的糖,让自己的头脑随时保持着清醒。但他们也有共同的目标,三个好朋友在困难面前始终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所以才得到了金龟虫的“不经意间”的帮助,这让我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互帮互助、团结一致的精神,这种坚持不懈、做事细致谨慎的精神。

这本书妙笔生花,故事充满了神奇感。希望你们可以喜欢上这本书,也能成为《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好朋友。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2

人生有一种艰难,是舍弃无比熟悉的生活,重新开始。

我要推荐的书叫《儿童大学》,它的作者是德乌利希·扬森和乌拉·施托伊纳格尔,出自于2007年,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在书里,作者主要讲了许多世界问题,如:人为什么会死?为什么不能多印钱?为什么有火山等。而让我记忆最深的问题是:“为什么不能多印钱?”与“人为什么会死?”

小时候,我经常会想,为什么不能多印一些钱?这样我们就可以成为世界首富了!可爸爸妈妈总是说:“不可以,不可以。”我就在想:“凭什么不行嘛?凭什么!”可爸爸也不知道,于是这个问题像一大沉重的石头似的,挂在我的心上。

直到我读到《儿童大学》这本书时,才知道了为什么不可以多印钱。因为如果多印了些钱,国家就没有平衡的钱去衡量一些商品。更恐怖的是,国家可能会引起经济危机。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要知道,国家的一部分的钱是用来给贫苦人民的,只要多印了钱,那么就找不出相应的钱给老人、贫穷地区的补贴,这会使我们越来越穷,并且还会引起民众的意见,这种危险的问题是什么东西也挽救不回来的。

有一天,我跟着爸爸去老家过年。在乡间里,我听见了有一户人家正在办丧事。我就有些疑惑:人为什么会死?便从书包里拿出来了《儿童大学》,一翻,就找到了答案。原来在我们人体里面,有一种基因,叫做DNA,它会跟着我们人体的变化发生变化。如果我们生病了,那它就会格外软弱,如过我们身体健康,那它就会健康。如果我们快死了,那它就会变得很小,只要它没了,我们也就死了。

更重要的是,《儿童大学》比《十万个为什么》的知识点更广阔的,更有深度。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3

“书籍是人类的进步阶梯。”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是元末明初罗贯中写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有多个版本,原著我看得不太懂,所以我选择了青少版的。

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群雄纷纷称霸。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之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称雄北方,孙权占据江东,刘备在众人的帮助下借荆州站稳脚跟,后取西川。天下分成魏、蜀、吴三国。多年征战,最后,司马懿趁乱夺取了曹丕的王位,灭了蜀国和吴国,改朝为晋朝。

书中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英勇的关羽,勇猛好战的张飞,奸险多疑的曹操……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赵云。

在第四十一回中,赵云单骑救少主,血染长坂坡,我每每读来都激动不已。在这一回中,刘备与妻儿失散了。赵云只身返回敌方寻找糜夫人和阿斗,路上遭到不少曹军将士的追杀,但赵云毫无惧色,一直杀到找到糜夫人和阿斗。糜夫人腿部已被枪刺伤,她怕连累赵云,丢下阿斗跳井死了。赵云只好带上阿斗,奋力拼杀。当他回到刘备身边,阿斗还在怀里熟睡。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禁对赵云的忠肝义胆和武艺超群五体投地。

书中还有这一段描写:“却说曹操在景山顶上,望见一将,威不可当,急问左右是谁。……曹洪回报曹操。曹操曰:‘真虎将也!吾当生致之。’”面对赵云的单枪匹马、英勇善战,连对手曹操也忍不住爱惜起来,这难道不是赵云的魅力所在吗?

每一个人读《三国演义》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同学们,你们也去读一读《三国演义》吧,也许你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4

书是精神的食粮,带给我们欢乐;书是黑夜的明灯,带给我们光芒;书还是成长路上的鼓励,带给我们动力。

在琳琅满目的书中,让我青睐的书只有一本《爱的教育》,它的封面是许许多多的孩子,个子高矮不一。那一双双纯真的大眼睛,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它讲述的是四年级小学生的故事,这本书的原名为《心》,作者是意大利著名作家亚米契斯,当时这本书轰动了整个意大利文坛,里面有对朋友、教师、父母、同学、亲人等等的一系列故事,只要看上一眼就好像是荆棘鸟找到了归宿,再也无法自拔,刚好这本书被我选中了。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片段是‘少年爱国者’,听这个名字就具有经典风范。当时一个意大利少年被父母卖到了杂技院,年仅13岁的他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因为当时是他的13岁生日,晚上父母陪他开开心心的过生日,可一觉醒来,就被一个胡子大汉用鞭子抽打着身子,后来他才知道他被父母卖到了杂技院,往后每一天他都是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表演杂技。在一天的清晨他逃了出来,准备坐船逃离这里。船长见他可怜,就免费让他坐到船里面,几个成功人士赏给了他几个铜币,但当这个少年听到他们说自己的国家是垃圾的时候,转身便把铜币扔向了他们。并大声说道:"我不要侮辱我们国家的人的钱。"当我读完这个片段的时候,心里一种怒火涌上心来,这几个成功人士不应该侮辱别人的国家,这个少年值得我学习,他可以放弃尊严去要钱,但就是不能容忍侮辱他国家的人。

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我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爱国护亲等太多的东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5

你知道有一只用生命踏过雷区的军犬吗?答案就在我推荐的书-《退役军犬黄狐》里。这本是出自著名动物作家沈石之手。由作家出版社出版沈石溪,沈一鸣,最擅长动物小说,被称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代表作品有《板子猴》、《狼》、《天命之鹰》、《最后一头战象》等等。

关键来说《退役军犬黄狐》这本书,主角黄狐,因年龄超龄,而退役,比它年轻强壮的黑狗成了黄狐主人的另一只军犬,黄狐既愤怒又嫉妒,就和它打了一架,却被主人发现了,黄狐是条军犬必须服从命令,便挨了几下打,黄狐明白了自己早已不是当初的自己了,就在山坡上看着他们,有一次黄狐发现了黑狗的错误,便回到山坡上等着黑狗,功夫不负有心人,黑狗上来的时候,看见黄狐也在,就对黄狐表示出深深的敌意。黄狐巧妙运用敌人教会黑狗弧形扑击。最后用生命为军人踏出了一条行走的道路。

黄狐真勇敢!宁愿付出生命,宁愿在战场上牺牲也不愿过浑浑噩噩的生活。这本书巧妙运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手法,把句子变得生动、有趣,让读者身临其境之感,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退役军犬黄狐》语句通俗易懂、生动、优美、有趣。形象地写出了黄狐的动作、思想。让看这本书的我,感觉脑海中像在放电影,看了前面,想看后面。引人入胜的同时又令人回味无穷。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真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读了这本书,我油然生出了一股自豪感,书中体现出来的那颗爱国的心,让我深深地感动。怎么样?你是否已经有了好奇之心?那就去书店将它带回家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6

“马小跳一心想做伟大的人,他必须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就这样,秦老师在马小跳的眼睛里,一天比一天漂亮起来。”想知道这是出自哪本书的语段吗?让我给你介绍吧!

这本书叫《淘气包马小跳》由浙江儿童少年出版社出版,它的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她是成都人,十九岁开始童话创作,她还当过七年小学老师,七年儿童读物编辑。现在她出版的童话、儿童小说、散文,已成为畅销图书品牌有《笑猫日记》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杨红樱童话系列》等,总销量超越了七千万册!被誉为“中国童书皇后”曾获得中华优秀出版物、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的荣誉。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丰富,人物个性鲜明,封面也引人注目。一张窄小的床架在一张红红的飞翔着的毛毯上。显得十分神奇。语言也很简洁幽默,比如: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了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的一个好名字。当我读到这里时,心里犯起了嘀咕:这取个名字能有多难啊!马小跳是一个有情有义、敢做敢为,对朋友赤胆忠心的人。但他经常遭受朋友的背叛,他经常遭受朋友的背叛,他常常在办公室里垂头丧气,一走出来便是欢天喜地。看到这儿,我不禁有些同情,这个活波可爱的马小跳。马小桃的爸爸与众不同,他也爱玩,不仅是能跟马小跳玩到一起的伙伴,还是马小跳成长路上,为马小跳排忧解难的知心朋友,一次还玩身份互换儿子当爸爸,他当儿子。有这样一个爸爸太棒了,能懂你的心思,还能和你一起开心地玩耍。

听了我的介绍,你想看吗?快去买一本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7

在我的书架上,堆积着琳琅满目的图书。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洋葱头历险记●木偶奇遇记》、《百万英镑——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但是,我最喜欢的还要数《西游记》。

《西游记》是明代的小说家吴承恩的作品。书中主要人物有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向我们讲述了他们历千辛万苦,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最终求得真经归的故事。

这部小说生动描写了幻想世界的神话人物,大都以现实生活为基础,体现了作家与人民的某些美好愿望。八十一难,七十二变,各种神魔的本领斑斓,充满了幻想色彩,向我们展示了作者浪漫主义的情怀。

小说中人物众多,我特别喜欢的人物有:唐三藏,他个性懦弱,伪善怕死,缺乏超越的精神;虽然善良仁慈,却不能明辨是非。最让我喜欢要数家喻户晓的孙悟空,他生性顽劣、聪明机智,除恶务尽。猪八戒,贪吃懒惰,看重物质享受,遇到困难就退宿,不能坚持到底。沙悟净呢,他憨厚老实,忠心耿耿,刚毅木讷,沉默踏实。这些鲜活的人物形象,让人不能忘怀。

还有,小说中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让人陶醉其间。如:《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这些生动传神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也让我明白唐僧师徒四人行十万八千里之路,历九九八十一难的艰辛。为取得真经,不管有多少困难险阻,也永不言弃。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不能半途而废。有一句话说得好,一本好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无知的此岸,抵达理想的彼岸。

在学习上,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要想尽办法去克服它、战胜它。历经磨难,定有所成。

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8

“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书”,只有不断地充实自己,我们的大脑才不会空空如也。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富含知识的书——第六版《十万个为什么医学分册》。

这本书是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主编是肿瘤外科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汤钊猷,十分有名。

书里面富含了许多知识。如人体的各种问题,人成长的过程,一些严重的疾病,医生的诊治,疾病的预防等。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就是心脏与癌症了。从书中我知道了运动时人的心跳会加快,是因为其代谢活动比安静时要强,并且知道了多运动对身体是有益的。从“疾病”板块中我知道了人一生中患癌的可能性极大,以及癌症是由病变的细胞产生的,还有预防癌症的方法。

这本书不仅知识丰富,而且说明文语言十分准确。如,在介绍胆结石时有这样一句话:“急慢性胆囊炎常导致恶心、呕吐、胆绞痛、上腹痛、腹胀、消化不良等,同时也是胆囊结石的始发因素之一。”其中的“常”字用得特别好,它说明了急慢性胆囊炎中大多数的病症,而不是说一定就会有以上的情况。可见此书的编委和审稿专家在编辑的时候是多么仔细。

虽然这本书中知识有点乏味,但是精美的图片刚好弥补了这一不足。像在“成长”这一板块中,就用了彩色的图片来说明女性子宫的结构和精子与卵子的“相遇”过程,让我更清楚地知道了人是怎样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中医是怎样看病的?如何判别中药的真伪、优劣?华佗真会刮骨疗毒吗?你还想知道这些以及更多医学问题的答案吗,那就赶快来看看这版《十万个为什么》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29

你知道德国的希特勒以前是怎么样迫害坚强的犹太民族的吗?以前,我只听过,并不知道犹太人被害得有多惨。但是,看了《像自由一样美丽》这本书以后,我就知道了犹太人的遭遇和他们不懈的精神追求。

这本书前面七十三页讲的都是希特勒迫害犹太人的那段历史:希特勒认为只有德国白人、日耳曼人才是强者,便开始了对“弱者”——犹太人的迫害。首先是剥夺犹太人的各种权利:不能去剧场、电影院、公园,又冻结他们的存款。慢慢地,又不让他们买各种日常用品,吃苹果都违法。犹太孩子不许上学,不能打电话,必须戴上羞辱性的标志……可是,比起后面来,前面的几项都不算什么。

犹太人一个个被关、被骗、被抓进了集中营。书里主要写的是一个叫特莱津的地方,犹太人被关在里面,受尽折磨,却要在国际检查人员来的时候,伪装成”犹太人的天堂”。但是,即使在这样恶劣的处境下,犹太人仍然画了许多画,偷偷地保留下来(画作复印件和作者简介在书的第二部分)。用作者林达的话说,就是“像自由一样美丽”。

在那些画作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十一岁的哈娜·科赫诺娃画的《特莱津的房子》:绿色的草地和湛蓝的天空之间,一座小小的红房子,正冒着袅袅炊烟……特莱津是一个可怕的地方,可是她的画作竟然如此生动!这美好的意境!令人大吃一惊。

接着往下翻去,那些美丽的画和诗一个个映进我的眼帘。真是令人惊讶,犹太人在这样的遭遇下都能留下他们的文化!这是多么不懈的追求啊!

《像自由一样美丽》这本书,使我感受到犹太人的苦难和伟大。现在,我把它推荐给大家,希望你们也去看看这本书哦!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0

在我阅读的课外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本名叫《双目失明的世界冠军》,里面有一篇“奇怪的表哥”,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小朋友假期去姨妈家玩,发现表哥精力充沛,一点也看不出期末考试后学生脸上的那种特有的疲惫,晚上,他半夜醒来,发现表哥房间里还亮着灯,钟上的时间已经指向了三点,而表哥怎么依然没有休息,他带着好奇心走进了表哥的房间,惊讶地问:“表哥,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有睡觉。”表哥回答说“我还不困啊!”他带着疑问离开了表哥的房间,接下来的四天里,他发现表哥一直是这样的,他决定告诉姨夫,姨夫听后笑了起来,带着他去了一个实验室,只见中央有一个大水池,里面有四只海豚在休息,但是它们的眼睛却睁着,没有闭上,姨夫告诉我说:“海豚是睁着眼睛睡觉的,它有二个大脑,一个休息的时候,另一个就会正常工作,经过多年的研究,我们人工合成了(交替睡眠素)。"表哥正是注射了这种药剂,才会有这样好的精神。我听了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表哥经常晚睡还不疲倦的道理。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心里感慨万千,现在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很多动物身上的特常用到了我们人的身上,听说这就是仿生学,使我们人类的生产力和创造力得到了全面的提高,我现在还在小学三年级,长大以后,我也要象这些科学家一样,用自己学到的知识来为大家服务,使大家更加幸福快乐!

这本书里面还有其他很多有趣的科学故事,每一篇都让我爱不释手,对我的触动和启发很大,我相信,其他同学读了以后,也一定会有很多感想。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1

“要知天下事,须读古人书。”我从小就喜欢读历史方面的书籍,今期在电视节目“国家宝藏”栏目的影响下对国家文物越发感兴趣,为J更好的了解这些文物,探究这些文物背后的历史,我就买了一套关于文物知识的书——《大中华寻宝记》系列图书。今天,我就把这套书介绍给你。

这套书的作者是孙家裕,出版社是21世纪出版社。大中华寻宝系列图书共34册,以23个省,四个直辖市,五个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为创作背景,将全国各地的地理风貌,历史遗迹,文化艺术,物产资源等知识内容,巧妙地融进故事情节中。

我向你推荐这套书的理由有两点:首先,这套书以精彩逗趣的漫画为表现形式,以紧张刺激的寻宝故事为线索,带领我认识祖国的大好山河,做了一趟纸上旅游。这套书在每个章节后都附有简明的,各地区的文化、风俗,食物等,生动有趣,不仅能拓展我们的世界,而且对我们的地理,历史以及中国文化方面的学习有所帮助。其次,大中华寻宝系列图书中国风元素浓郁,每一章节后的知识点也凝聚了作者与编者的匠心,他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将大量实物图片与文字资料相结合,对历史文化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将枯燥乏味的知识变得生动有趣起来。

通过阅读这套图书,我不仅被作者生动有趣的,图文并茂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更重要的是我获取了大量的关于各个省市文化的相关知识。他让我再次感受到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也让我越来越热爱中华文化,越来越自豪我是中国人。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套图书呢?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一起进步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2

我是小书迷,最近迷上了一本书——《神奇校车之追寻恐龙》,因为我很喜欢恐龙。

读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恐龙知识。书中讲卷毛老师带着学生坐着神奇校车,到恐龙化石发掘现场去参观。后来,这辆神奇校车带他们去追寻恐龙的生活足迹。他们先来到三叠纪晚期,那个时代的地球上,生活着各种恐龙:腔骨龙、植龙、板龙等。之后他们又来到侏罗纪晚期,这是巨型恐龙最多的时代,像雷龙、异特龙、霸王龙等。

从书上,我知道了一种动物或植物中的最后一个个体死亡后,这种动物或植物就灭绝了。恐龙生活在地球上的时间是人类生活在地球上的时间的1600倍。我还知道了地质年代,从古至今依次是:前寒武纪、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恐龙生活的时代是中生代的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在白垩纪突然灭绝。

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恐龙的知识,还有很有用的记笔记的方法,简单又清楚。我以后也要学习记这种笔记。

这种到实地身临其境、能看得到摸得到的学习,真实有趣,我很喜欢。我还发现,他们的学习方法和我们不一样。学生在学习恐龙之前,是有家庭作业的,他们先自己

这本《神奇校车之追寻恐龙》真的很精彩,买回家我就爱不释手。喜欢探险喜欢恐龙的的同学,赶紧去阅读阅读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3

《最后一课》是《磨坊信札》《星期一故事集》的故事合集。这些作品文字干练简洁,构思新颖,浸润了作者都德强烈的爱国热情。

让我们先来看看故事情节。本小说集所包含的短篇小说,表达爱国主义情感的作品尤为突出。比如《最后一课》,讲述了普法战争中法军战败,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洛林被割让普鲁士,普鲁士军队下令,这两个地区只准使用德语。这一天,贪玩厌学的我十分内疚,上了最后一堂法语课。作品中有一句十分深刻的话一个民族沦为奴隶,只要牢牢掌握自己的语言,就等于掌握了监狱的钥匙

又比如《小馅饼》一文,讲述了沦陷的小城中送馅饼的小男孩被一支漂亮盛大的节日队伍吸引,卷入了人流。没吃到馅饼的波尼卡尔先生勃然大怒,匆匆出门,没想到被当成可疑分子被捕,经过一天的颠沛流离,他竟意外碰到了送馅饼的小男孩。本文揭露了战争给老百姓带来的痛苦,嘲讽头脑不清的士兵。

这些文章都从小处着手,如小馅饼、编故事让祖父康复、将军打台球,但最终都会揭露社会现实,并予以批判。

但这节课的重点是,看一本书,如果作者干过编剧,故事情节要好看,需要有人物服务于剧情;而如果是塑造人物的话,那么就要用大量剧情来铺垫,需要剧情服务于人物。

来,现在就让我来理清一下人物品质吧。

举个例子,《柏林之围》中的茹沃上校,文中用了大量笔墨,来写他听说拿破仑战败后突然中风的情况,写出上校的忠诚、爱国,也通过人物,反映出当时巴黎的惨败。

我认为,一篇小说,要读重点,如果是塑造人物,就要细细读情节,好更加准确地了解人物,如果创造情节,也要看看人物都干了些什么。所以,一篇小说要在情节中品人物,通过人物反映背景、情节设置。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4

有一首歌唱得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一书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它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真实感人的小故事,让我们从中感受到了人类是多么需要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帮助,而这种关心、理解,其实都源自一个最核心的东西爱!

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虽然我知道无法用准确的是形容爱的定义,但是,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

全书没有豪言壮语,有的只是朴素平淡的语言,平凡的人物。比如:卖菜的妇女、铁匠的儿子、老石匠的儿子、卖炭人的儿子、少年鼓手、父亲的老师、带病上课的教师其中有好多是我们的同龄人,如安利柯的好朋友卡隆,他不仅品学兼优,而且乐于助人。看见比他小的同学丢失了买笔记本的钱,站在大街上哭。他还是个同情弱小、能为朋友敢于牺牲自己生命的人,他常常痛斥那些欺负别人的人。他非常爱她的母亲,在母亲生日那天,他给母亲写了一封长达八页纸的信。这是多么可敬的一个孩子呀!还有为低年级的小学生而被车压碎了脚骨头的洛贝谛;还有那个既热爱学习,又热爱劳动,把劳动当做娱乐,善于利用时间的可来蒂这些平凡而朴素的小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生活充满爱,为他人奉献爱。这是因为他们的爱,我们的世界才变得更加美好。

读了这本书,我终以体会到同学之间、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应该学会宽恕别人,我们自己遇到困难时总想获得别人的帮助,而我们平时遇到有困难的时候也应该力地去帮助他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有时虽然是微小的,但它是无私的,珍贵的、非凡的。

我相信,只要我们人人都献出一点爱,我们的世界会永远充满爱!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5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就是在书中成长的。

我看过《笑猫日记》、《会做生意的狐狸》、《山羊不吃天堂草》,而令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表妹送给我的。

当我接过《狼王梦》这本书的时候,首先映放眼帘的是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狼王梦。这时我心里不禁冒出一个个小问号:当狼王多简单,为什么还是梦呢?这时,我便更想打开这本书探个究竟。在书名的下面是一幅精美的插图:有一匹四肢强壮、全身毛发紫的狼站在危峰兀立的悬崖上,嘴张得大大的,好像在呼叫谁似的。看到这儿,我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去书的世界游览一番。

这本书主要写的就是一个叫紫岚的母狼。她与大公狼黑桑一直生活在一起。黑桑一直有当狼王的梦想,可惜被野猪撞死了。紫岚为了实现黑桑的梦想,生下了五只狼宝宝,有一只因身体虚弱,所以生下来就死了。还有四只,三公一母,后来三只都相继去世了,就剩下一只母的了。有一天,当她的宝宝女儿在生宝宝的时候,她看见了杀死了她的宝贝儿子的金雕,又想起了黑桑的愿望,所以她下定决心,要和金雕拼个你死我活。

整本书中我最流连忘返的就是紫岚和金雕殊死搏斗的场面,紫岚想把金雕引下来,可是她又一想,金雕没那么笨,肯定不会自投罗网的。突然,紫雕灵机一动,她装成一个奄奄一息的狼,一瘸一拐地走路。这一招还真灵,把金雕引了下来,金雕没想到紫岚会给它一个趁其不备。就这样,一场激烈的战斗就开始了。最后两败俱伤。读到这里时,我的眼睛里流下了晶莹的眼泪,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看《狼王梦》呢?快去读一读吧!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6

《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创作,20xx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书中主要讲了夏洛和威尔伯之间发生的有趣的故事。

《夏洛的网》中的人物有很多:威尔伯、夏洛、弗恩、老鹅……它们之间究竟发生了那些趣事呢?

在美国的一个农场里,有一只小猪,叫做威尔伯,它的主人是一个叫弗恩的小女孩,他们两个相处得很友好。几年过去了,威尔伯长大了,于是,弗恩的爸爸决定要把威尔伯给卖掉。弗恩很不高兴。于是,她的爸爸便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把威尔伯卖给他的舅舅家。弗恩放学时就可以看见威尔伯了。

威尔伯走了之后,她就很不高兴——她没有朋友了,这以后,她便长得越来越胖了。直到有一天……

那天晚上,威尔伯的猪圈上空传来了一个声音。它是谁呢?对了,是夏洛。夏洛和威尔伯变成了好朋友,他们很开心地相处。直到一个好消息传来。夏洛是个母亲,它要生宝宝,而生了宝宝之后,它就会死掉。威尔伯听到这件事后,非常地着急。然而,着急也没有用,夏洛只要它做好一件事——保护好它的孩子。

最后,夏洛死了,而他的那些孩子,都被威尔伯给保护着,直到第二年的春天。

夏洛的孩子长大了,要远走高飞了。可是,就有那一只蜘蛛留在威尔伯猪圈的上空,直到长大。

《夏洛的网》这本书有些故事很感人,比如“再见了!”,还有些搞笑的故事,比如“臭蛋爆炸”、“新的朋友”、“走,上集市去”……这些都是这本书的精彩部分。

《夏洛的网》这本书中的威尔伯值得我们学习的是:说到做到。因为之前夏洛给威尔伯说,叫它保护它的孩子。最后,威尔伯可是小心翼翼地把那西海子安全地带回家的哩。

印象深刻的一本书作文500字37

《小子大任》是一部很有趣的

书中人物鲜活,还很有知识性,有知识性,有趣味性,还有浓浓的爱心。书中女孩桑葚聪明、机灵,要哭的时候就是唱歌,看书只要一翻便过目不忘;袁小子善良、勇敢,当小伙伴有危险的时候会挺身而出,去帮助他们;生瓜蛋从小生长在瓜地里,被道士捡了回来,因为是捡来的缘故,道观里的粗活、脏活都是他干,在没遇上桑葚和袁小子之前都是很苦的人生,特别胆小,特别可怜。

可是,无论书中的哪个人物都挺好学的。袁小子和生瓜蛋是男孩子,只要一听到不会、不懂的食物都会去问,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书中有许多医学知识,生活常识,农耕知识,还有讲历史的书,比如《史记》都是我们在学习中将要用到的,对我帮助很大。里面有许多历史人物,比如:徐福、秦始皇、赵高、虞姬都到书中去了,作者想象力真丰富啊。

书中,知识与趣味并存:小子一哭,桑葚就会骂他:男子汉大丈夫,爱哭就是大豆腐,这句话我们在生活中也经常听到,依稀记得我妈小时候还这样说过我。小子不愿读书,桑葚就让老虎陪着读,这招真狠,谁能不怕老虎?读到这里,脑海里想到袁小子的囧样,就有想笑的冲动。

其实这部书,也联系我们亲子关系:在送我上课的途中,在家里休闲的时刻,爸爸妈妈都会和我一起听。他们有时候忙,中间断断续续的,总是要问我:这个怎样?那个如何?我还要负责说明,嗨!我成了

我喜欢《小子大任》,它人物形象生动,语句幽默,既可以在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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