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物简史》高中读书笔记1
正如标题所言,读了《万物简史》,对于死亡不再恐惧——至少我是这样。您一定以为我疯了,以至于口出狂言,要么你一定觉得我被这本书忽悠了,但恰恰相反,毫不夸张地告诉你,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我一个,他们也不像我这般籍籍无名。这就是此书的魅力所在。
我极力推荐这本书,它给人带来的,绝非只是科普知识,更重要的是对灵魂对生命对万物的思考与感悟,所以我打算说服你,好让你把它从图书馆借出来,和我一起也来感受万物的魅力。
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好书,是一本了不得的杰作,“万物”一词可不是两个字十一画这么简单,这是一个多大的概念啊,难道区区一本书就能说得清道得明吗?所以能用这两个字作题目并阐述明了的,几乎不是人,世间没几个,比尔·布莱森算一个,我敬他是条汉子。
老头子今年66岁,是个美国人,是享誉全世界的旅游文学作家,毕业于著名的德雷克大学,曾供职于多家著名报社,游历天下。此人博学多才,写法尖刻,但当博学与尖刻与幽默混杂在一起时,文章就会产生美妙的化学反应,这也是他被公认为“目前活在世上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的原因罢。
写成这样一本书,绝非想想就可以完成的,毕竟不是写小说,这可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啊!作者除了自己做了许多相关研究,更到世界各地去考察,去访问科学家,去收集数据。因此史料非常丰富,也具有极强的说服力。
这本书通俗易懂但寓意深刻,诙谐幽默却也不失辩证思考,刚读的时候,确实是有难度的,读着读着就睡着了,很多概念理解起来很费劲,朋友劝我赶紧“丢”——这样的书读起来没意思。但书本身的魅力让我舍不得放弃,其中的道理与知识是很多其他书籍里没有的。于是我发扬了“蚂蚁啃骨头精神”,耐着性子把书一点点啃了。
这本书切入点非常小,小到从一粒质子开始。作者从质子写到宇宙,从宇宙写到地球,再从地球写到人类。虽然没有一字一句去琢磨和体会,但它让我Get到的点却非常多,这些点汇集到一起就成了我不再恐惧死亡的原因。
宇宙大得没有边际,别把自己当回事儿。在人类已经认知的范围内,宇宙已经大得没有朋友,可你有没有考虑过在我们所认识的宇宙之外,又有多少无限的空间与时间的集合体?迄今没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但相比较之下,人类简直渺小到看不见,甚至还没有尘土的重量。因此,我想说的是,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再牛再横你也成不了太阳,即使你成了太阳,但你相对宇宙来说,也不如一粒沙子!
如此一来,“死”能算作什么东西?根据分析,人死以后,变成了各种质子粒子原子夸克。飘散在风里,成为高山碧水的一部分,成为世间万物的一部分。
没有人可以长久存在,从哪里来终究要到哪里去,这一点中国古代阴阳学说已经研究透彻。因此,自然死亡真的不必要恐惧,这是万物规律,这是阴阳轮回。你只需设想一下,就可以明白这个道理——假若你以上帝视角俯瞰一切,一个人的生与死其实就在一瞬之间,这只一个偶然的也是必然的过程,你不会为其难过与伤感,因为这一切都是客观的需要和存在。
当你意识到宇宙的和宇宙外的一切,并且清楚你的定位时,所有事情都会变得很轻松和简单。所以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遇到困难挫折时,想想宇宙万物便豁然开朗——即便伤心欲绝地与前任了分手也不见得是坏事,你们在一起真的不幸福;即便精心的表白准备的告白不成功也要努力感恩,没在一起也许是最对的选择;即便失去了所有,亦要感谢上帝,至少你活着就是个奇迹。
不惧怕死亡,不代表蔑视生命。书里阐述了很多生与死的问题,我们知道即使我们渺小如此,但每一个人的存在是多么伟大的杰作啊。
你现在捋一捋,你要怎样才能来到世上,并存活着。倘若你把思绪拉到人类出现的几万年前,你一定不会想到你居然可以来世上走这么一遭,或悲凉或辉煌。即使种种幸运有了你的家族有了你的父母,可你还要和几亿个兄弟姐妹竞争,很幸运的是,你冲在了最前面——算一算,你来到世上的概率几乎为零。
所以,我们是何等幸运,才能在浩瀚的时空中存在,并与你的家人爱人相聚。因此我要说的是——热爱生命是你的职责,因为你的存在是一个奇迹。
永远别自傲,你没有丝毫资格。读了这本书,你会了解到,每一个自傲的人很可能是个傻子,一个聪明的人绝对是一个谦逊好学的人,因为比起浩瀚宇宙,你毛都不是。
你也许知道牛顿创了《原理》,并在学习中深受其“折(du)磨(hai)”,但你知道这个理论是哈雷与另一位科学家打赌而逼出来的吗?你也许知道达尔文写了《物种起源》,但你知道他对蚯蚓的研究程度甚至超过了进化论吗?也许你知道哈雷彗星,但你知道吗——哈雷的一生非同凡响,他当过船长、皇家天文学家、牛津大学几何教授、发明家。他唯一没干过的事情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
所说的一切我只想证明,我们太小,知道的东西少之又少,没有理由傲气,更没有理由撒泼,要为存在的每一刻祈祷和感恩。
我们从哪里来?现在在干什么?要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只能在万物流转中让时间来作答,即使时间不知道,其实也无关紧要。关于此书,我所说的只是我的理解,你一定会有更高深的见解,知此书而不读此书,甚是可惜。
最后,我想把莎士比亚那首诗搬出来作为结尾分享:
在这一种抑郁的心境之下,仿佛负载万物的大地,这一座美好的'框架,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覆盖众生的穹苍,这一顶壮丽的帐幕,这一个点缀着金黄色的火球的庄严的屋宇,只是一大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万物简史》高中读书笔记2
经过同学和小伙伴的推荐,这个寒假我读了《万物简史》这本科学书。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比尔·布莱森,我觉得这本书内容很精彩,而且读后有很多感悟。
书中讲述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而奇妙的时刻: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15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全书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话题作了极为精当的描写,每一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感叹:在科学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同时,人类的一些发明又对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比如:海洋危害、大气污染、动物濒临灭绝……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引起重视,从自身做起,保护我们的家园!
《万物简史》高中读书笔记3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万物简史》,之后也写下来读后感。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世界和我脑袋里想象读完全不一样。水在我眼里是很弱小的,可书上写到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十万人的生命。还有近一万年内最猛烈读一次火山喷发——其规模是1980年美国海伦斯火山喷发的150倍,其能量相当与6万颗广岛原子弹!
我认为小冰河时代读冰一踩就会碎,我的想象和数上所说的可不一样了,书上说这是得各种各样读冰上活动成为可能——人们每年都要在泰晤土和上举办冰雪节,或者沿河兰读运河举办溜冰比赛!这也太夸张了吧!
在我的知识里一直以为只有火山下有岩浆,可看了书之后,我才知道美国底部下有一大片岩浆,一个巨大的火山热点。它每隔六十万年左右,就会灾难性的喷发一次。最近一次这样喷发就在六十多万年以前。那个地点任在那里。如今,我们称其为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我以前还听一个人说过那个火山是超级火山。如果这超级火山再次喷发,那将会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一种灾难啊!
自从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世界是多么的神奇啊!
《万物简史》高中读书笔记4
《万物简史》这本由比尔布莱森花费3年时间完成的科普读物,讲述了从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对宇宙哲学、古生物学、物理学、化学、气候学、生命科学、地质学、人类学的很多基本常识都进行了清晰的解释。比如宇宙是如何诞生的?地球是如何形成的?生命是如何出现在地球上的?世间万物是怎样演进的?等等。讲述了作者本身和许多科学家是如何解释这些科学现象和科学事件,诚然这本书的一大亮点是以一种简洁轻松又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一次科学普及,正如书中的副标题一样——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但这本书真真正正吸引我的不是那些智慧而又幽默的语言,也不是我如何明白了之前晦涩难懂的科学名词,而是这本书中流露在字里行间的一种伟大的科学精神。
在读美国人比尔布莱森的《万物简史》之前,我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没有了一颗探索的心。不断地发现和探索,是人类文明发展到现在是一大动力,当然这很大程度归功于那些不懈努力地优秀的科学家们。但这并不是科学家们的专利,对于世界和未来强烈的好奇心,恐怕是包括你我在内的每一个孩子都曾经历过的阶段,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充满求知欲的年龄是多么地可爱,却又多么地一闪而过。
本书作者也并非理工科班出身,但正是因为自己小的时候对宇宙、对地球的好奇和向往,在长大之后仍然在孜孜不倦地追寻科学的真相,而书中所提到在人类历史上留下那些巨大财富的科学家们,大多也都是仅仅因为对科学的向往,对真理的渴求,他们有的衣食无忧、有的穷困潦倒、有的性格怪癖,相同的是那种对科学义无反顾的执着。更有无数并不是很有名气但是却仍为科学发展付出了毕生心血的科学工作者,他们的名字大多数人可能都没有听说过,而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些科学家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等巨匠,也有很多我们不曾想到的故事。这许许多多的故事给我的不只是知识,而是他们每个人心中,我已经久违的探索之心。
曾几何时,我们忙忙碌碌于各种升学、考试、辅导、培训,当然在我们眼中这也都是学习,经历过各种考试的大小学生们锻炼了出色的逻辑思维和记忆力。我们也善于解答问题,对于试卷上的问题无论如何疑难,我们也都不在话下。但是,当初我们小时候提出的那些问题呢?那些在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完全凭借着孩童纯真的本性提出的那些问题,我们现在解答了吗?我们现在还能够像小时候或者像那些科学家们一样,想着去探索些什么吗?知识不能完全代表能力,简单地给出答案也不是追求科学真理。
合上万物简史,要感谢这本书,它让我找回了那颗久违的探索之心,也希望更多的人通过这本书能够理解真正的科学精神,我们虽然不是科学家,更不是科学工作者吗,甚至不是一个很熟悉物理化学的理科生,但是我们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可以用发现的眼睛和探索的心不断地去认知那些我们还未曾明白的事情,不断地追求真理追寻真相。创新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的社会需要这种探索精神,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更需要这种精神。
《万物简史》高中读书笔记5
绝对静止的不存在意味着不能像亚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样,给事件指定一个绝对的空间的位置。
所以,没有理由以为一个人的处境比他人更优越。——时间简史?霍金
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做了极为精当的阐释,每一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人生、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一个美国小读者的评价如此之高,实在是让我心痒难搔。下了订单,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送到,经验告诉我最快也要两天时间,那么周末我就可以仔细阅读了。求知,一直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之一。失去了求知欲,失去了对世界的好奇心,简直是难以想象的损失。
曾经反覆阅读霍金的《万物简史》,他睿智的思想,平易的语言,让人一看着迷,他所展现的世界,充满思考与未知,发人深省。我是一个喜欢幻想的人,科幻一向是我的最爱,期待着有生之年,能通过虫洞做时间旅行,无疑是今生最刺激的事情。
自然史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布封的《自然史》以后,我认为自然界是神奇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里面讲述了人类史,地球史,动物史和矿物史等结合了丰富的事实材料,例如:
人类史里面说了人类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智力和模样会怎么样,还有人的触觉,神经,大脑各个地方的联系,还有人的品种,黑人,白人他们的皮肤可能是某种基因或者天气的气候变成的。
动物史,里面中说了种属变种,例如:驴,它体内的脑子,心,肠道,肝脏等气官都类似于是马的气官,好像从马退化的一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类型的:山羊,如果一只公的山羊和一只符合的母羊就可以,和不符合的母羊就不可以。
自然界是神秘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读后感2
暑假我读了一部文学巨作《自然史》。它包括动物史、植物史、人类史三大部分。
《自然史》的作者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是最早对“神学论”提出质疑的科学家之一。他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作,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
布封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动物们画像。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布封还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像忠心耿耿的义仆,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
植物虽不像动物那样有神经、有感觉,但它们也能通过自身的遗传变异,去适应逐渐恶劣的环境。正是被子植物的花开花落,把四季分明的地球装点得如此美丽。
人类创造出了肥沃的土地;曾经光秃秃的山顶已被葱郁的树木所遮盖;荒凉的沙漠变成了繁华的城市,车水马龙,人流穿梭;道路被开辟了,延伸到地球的每个角落。这些都是人类社会力量与团结的象征。
《自然史》不但百读不厌,而且是一本文学价值和艺术性较高的书。读过《自然史》,我被它独一无二的魅力所折服。《自然史》真好看!
自然史读后感3
很早以前,我就听说了《自然史》这本书,在前不久,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家喻户晓的法国著名作家布封的作品,四个字:精彩好看。
这本《自然史》里讲的是关于动物的。没看这本书之前,我特别想了解动物,特别是狗,虽然我家曾养过狗,但我还想进一步的了解它,可没想到,这本《自然史》里就有讲狗的。有看家狗和猎犬,当然,我了解的是看家狗。这里面说看家狗热情、温顺,只记得人们给予的恩惠。它们又坚忍谦恭,当遭受虐打时,从不恼怒,反而会更温顺地等待更大暴风雨的来临。我喜欢看家狗,除了它的外貌可爱,还因为它性格温和谦恭、情感丰富细腻;野狗则比较野蛮粗暴,甚至是凶狠残忍。看完这篇文章,我又证实了一个知识点:狗有一个天生的缺陷,它们没有汗腺,而且毛发又厚,这让它们身体的热量不能得以尽快散发。因此,炎炎夏日,我们总是能看到它们张大嘴巴,伸着舌头,气喘吁吁的样子。
这本书真好看,我要趁今天再看一遍!
自然史读后感4
今天,我读完了这本《自然史》。我觉得,他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有趣,更多的,反而是极其认真的叙述,这真的很让我反感。我最不喜欢这种书。但是,我还是粗略读了一下下。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综合了无数个事实,对自然界作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简介。破除各种宗教,把上帝从宇宙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他自己的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说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相似之处,地球竟然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然而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像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拥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经验。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理由,《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有些干巴巴的。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自己的思想。
《自然史》虽然对各个学术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
自然史读后感5
最近,朱老师让我们读了《自然史》这本书,我越看越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布封了。
这里面,作者描写的动物大多用了拟人的手法,我认为他这样写很好,另外,他也大量用了对比的手法,比如:作者在写熊的时候,写了它不像鸡、鸭、猪一样喜欢与亲朋好友一样在一起,而是逃离束搏,独自生活,熊是一个我们不经常看到的动物,但作者为了让我们在脑子里浮现出熊的样子特地把熊比作鸡、鸭、猪一样的动物,鸡、鸭、猪是我们常看到的牲畜看到鸡、鸭、猪就会想到熊,应该是和老虎一样,是独居动物。
还有,作者写某一个动物时,层次很清楚,比如写狼的时候,作者专门写狼是怎样捕食的,后来又举例子与狗比较,在写马的时候,作者写了很多,还是专门写吗是怎样被人驯化的 ,和人怎样爱护马……总之,作者每写一个动物,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句来写的。
我还知道了一些鸟的习性,如猫头鹰总是在夜间飞行总是不知疲倦的四处奔波,巢穴总是被食物占得满满的,翠鸟主要吃鱼,有时为了捕鱼它能一连一两个小时不动……这让我收获很大。
现在,我越来越佩服那些作家了。他们是多么用功呀,我以后也要积累一些像《自然史》这样的好词好句,写好作文。
自然史读后感6
猫,想必大家都听过。它是我们的好伙伴,也是消灭老鼠的好帮手。可是,你可曾想,猫并不能算是人类的宠物。这是为什么?因为猫从不主动探索与人的相处之道。即使它们遇到了它们喜欢的人,也不肯主动接近。因为猫很享受人类摸它们皮毛时的感觉,所以才勉强接近人类。猩猩与人们多么相像,但是他们并不是人类。大自然赐给了人类灵性,让猩猩与人类从根本上区分开。这些猩猩虽然也有五官,也会模仿人类的动作,可那都是无意识的行为。人们拥有强大的思维和语言。尽管猴子确实和人很像,但是他们始终不会成为人们的另一个种类。这就是猴子与人的差距。
这本书包涵了大自然各种动物的习性,活动地点于一身。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了解动物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我们知道了许多:马有着均匀的体型,健壮的体魄,飞快的速度和无与伦比的勇气;猫和人很好,但并不适合做人的朋友;骆驼经过训练可以很长一段时间不吃不喝走上很远;斑马虽体形像马,但并不是马,也不是驴……
《自然史》让我知道了大自然谱写关于动物的“史记”,通过文字让我们了解了许多动物。更在提醒我们:动物只有在自由的空间里才是最美的。
自然史读后感7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文学巨作《自然史》。这本书有三册,分别是人类史﹑动物史﹑和植物史这三个部分。
《自然史》这篇著作的作者是18世纪法国的一位物理学家——布封。他从大学毕业以后便一直从事博物馆的研究,花了整整40才写出了36册《自然史》。
在布封的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不仅如此,布封还把一个个小动物全都拟人化了,动物们赋有人类一切美好的品质,马像英勇的战士,不畏艰难地向前;狗像仆人一样忠心耿耿;啄木鸟像工人一样不分黑白地勤劳工作着。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作者文学的精髓,仿佛已经走进了这本书里,与书早已融为一体。
《自然史》令我百读不厌,书中的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可是如今人们砍伐树木,污染环境,生态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最后,我呼吁人们,一定要爱护大自然,让小动物们有一个美丽的生活空间。
自然史读后感8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 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自然史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布封的《自然史》以后,我认为自然界是神奇的,是奇妙的。
《自然史》里面讲述了人类史,地球史,动物史和矿物史等结合了丰富的事实材料,例如:人类史里面说了人类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智力和模样会怎么样,还有人的触觉,神经,大脑各个地方的联系,还有人的品种,黑人,白人他们的皮肤可能是某种基因或者天气的气候变成的。
动物史,里面中说了种属变种,例如:驴,它体内的脑子,心,肠道,肝脏等气官都类似于是马的气官,好像从马退化的一样,还有很多像这样的类型的:山羊,如果一只公的山羊和一只符合的母羊就可以,和不符合的母羊就不可以。
自然界是神秘的,是奇妙的。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
读书感悟作文600字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的
读书,能使一个受伤的幼小心灵得到抚慰;能使正处在人生低谷里的人得到知识的洗礼而获得的鼓励与自信;能使一个犯错的无知人类迷途知返,通向成功的彩虹;能使漂泊在外的流浪人士或海外侨胞得到一份盼望与寻找已久的温暖;能使刚步入文学殿堂的稚童接到知识的接力棒,获取力量,为国家的未来步下结实的基础。
很多人都说,书是人们学习的最佳途径。是的,书中有着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有你从未接触过的精彩世界,有着人人口中颂扬的无畏精神。在我的眼里,书是一块“膏药”。它会吸取我的烦恼,激化一切不该存在的烦恼。读书则是一种习惯,一种人人都应该有的习惯。读书有一种无穷的力量,使我在文学的殿堂中不停地奔跑,这种力量给予了我无限的动力,一点一点的侵蚀着我,控制着我奔向,或者说“光速似得飞了过去”更形象,下一扇们,就这样,被我强大的力量打开了。正是读书,我童年的生活才得以更加有趣。
“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这是培养阅读的阐诉。每一本书都有属于自己的特点与优点。我们在读书的前提,也要思考这本书的价值与意义,因为“该读”与“不该读”会造成两个不同的结果。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情感深华,增加情趣,丰富了知识,在知识的天空遨游,将人带入“彩虹之巅”;而一本不良书籍。只能使人生存在恶劣的环境中,徘徊于颤颤巍巍的山顶碎石边儿,稍有不慎,便会永远的沉睡在峡谷之中。
读书其实也是一种享受,读书之人可分享书的欢与愁,保留书中的那份精彩,带走心中的`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这就是读书。
读书感悟作文600字2
我喜欢读书,因为有了书,我才能懂得更多知识;因为有了书,我才能将作文进一步写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我的身上发生了许多关于读书的有趣故事。
有一天下午,我在家中读书我先看了一个故事,觉得这个故事写得很好,语句也很优美。再看一遍吧,我有些句子还没理解呢。于是,我又看了一遍,才看下一个故事。这样一个接着一个,我看了足足一个小时!该到妈妈店上帮忙了,为了不那么无聊,我把这本书放在一个口袋里,这样待会儿没事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看了,嘻嘻!此时,我还在想那些故事的情节,所以还未换鞋就把门嘭地一声关上了。唉,又得重新把门打开。后来到了店上,我的书果然派上了用场,于是我坐在妈妈的小店前,又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边读书边写好词好句。可后来,我读得太入迷了,读着读着,就忘记记笔记了,还在那里不停地看呀看呀,马上就要到上学的时间了,我还在那儿傻看。猛地一抬头,呀,时间快到了!我赶忙快速地找出几个句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用我的快笔字写上了,结果写得歪歪扭扭的,真是难看死了!以后我要改掉这个坏毛病,因为读书可以,但不能读得太着迷了,那样会忘记自己该做的事。并且,要读健康的书籍,那才是最好的读书方式。
有人说:没有书的家就像没有花的花园,没有草的草地。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是这样,书是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不读书的人他是没有前途的。同时,选择书的种类也很重要读健康书籍的人,他的前途是光明的;读不健康书籍的人,他的前途是黑暗的但如果他能悬崖勒马,那同样很好。这就是我的读书感悟。
读书感悟作文600字3
读书,重在有感,有感才能有悟,有悟才会有成。一本好的书,看完之后,你可能会深受启发,茅塞顿开;但也许你因书中的描述形成自己的思想,得出自己的感悟。相比之下,后者比前者更加难能可贵。
读书,重在感悟,而感悟,首先要精读原本。不读书百遍,没有必要发表言论。通过阅读和思考,便可以使你心生感悟。
读书,重在感悟,形成自己的见解,不必太过迷信书本,智者千虑也会有一失,不必太过怀疑自己,愚人千虑也会有一得。况且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结果也会不一样,甚至可以更加全面,更为精彻。我看过这样一篇文章,作者对孔子提出的“勇者不惧”的观点进行激烈的反驳,并指出:勇者亦有惧,或惧战乱祸事,或惧国破家亡,而正因其所惧,才生勇也。读完之后,我倒认为孔子看问题时太过片面,论述过于肤浅;而文章对问题的思考则更为注入,论述更为精辟。这样读书,才能使你的思想更上一个阶梯,你的精神才能提升一个层次。
读书,重在感悟,在感悟中坚持,在感悟中奋发,在感悟中拼搏。即使在宗教的“地心说”盛行的时代,哥白尼仍顽强地坚持“日心说”的理论;即使在宗教的威胁和迫害下,伽利略仍顽强地喊着:“地球在转!”;即使是在神创论和物种不复论两座大山的压迫下,达尔文仍顽强地创作《物种起源》;即使是在资产阶级的凶腥镇压下,仅是一本《资本论》,便使无数英雄为建立自己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奋身而成为一名无产者,不惜生命,向着光明前进,永不止步。
读书,重在感悟,阅读,然后你才能有所感悟;感悟,然后你就会奋发搏击,搏击,然后你才能有所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