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
迄今为止唯一一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明朝那些事儿。
从穷苦卑贱的放牛娃,到被送到佛教寺院做小行童,当杂差,再到成为统领百万人马的元帅,再到即吴王位,建立大明,万人之上。朱元璋,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一个军事、认识管理天才!
童年。他的童年黯淡无光,为了吃饭,从小便要去给地主放牛;他出自佃农之家,他们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可亲人死后,竟没有一块土地可以让他们入土为安。为了吃饭,他跑去当了和尚,做小行童,做杂役,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去最贫瘠的地方化缘。直到他忍无可忍,参与了造反。
造反。他本想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而一封信,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为那封信,他被逼上了绝路,走投无路之时,他投奔了濠州城池的守卫者郭子兴,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他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才能,历经坎坷,当上了元帅,胜仗无数。通过连年征战,灭掉了元朝,即吴王位,建立了大明,从放牛娃变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称帝。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结束了名族等级制度,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
他,出身贫寒,也没有很高的文化,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竟成为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民间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所以他也是一位传奇皇帝。他就是,朱元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
评价历史人物,绝对是两方面的。像著名的明君,唐太宗。修生养息,天下大治,可之前隋朝刚灭,盛世一般都出在一个新王朝的前期。天下大定,盛世何不在?例如:康乾盛世,我不是一个民族歧视的人,我并不对满蒙政权对有任何歧视。可康乾盛世确确实实是明末的经济回暖。盛世?称不上。如果说天下只要没有造反的就叫做盛世的话,那中华五千年,岂不是一半的盛世?
中兴这事,明朝的家常便饭,弘治中兴,万历中兴。我都从这本书里看到了。这本书可以说是我的历史启蒙教材。让我看清人的两面,不是历史课本上的单方面。
书中有提到张居正。过去我就听过张居正的鼎鼎大名,知道他在嘉靖末万历初的功臣,万历中兴,明朝最后一个巅峰。我对于他的死,很惋惜,我甚至痛恨万历帝不识货,不识人才是个昏君。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也看到了张居正不好的一面,刚开始看到的时候,我接受不了,生活作风很成问题,但是做为一个我的偶像,我真的是接受不了的。
我从其他地方看到张居正死了之后他家属的惨状,我更加痛恨万历帝。不仅不识人才,而且杀良臣之属。万历帝,你是个什么皇帝!误了大明王朝!
后来,我看了书才知道,当年明月所写的是很中肯的。双方面,即使是历史学家以及清朝皇子的老师所不重视,甚至鄙视的明武宗。他也写了武宗的优点,八虎误了武宗,当年明月教会了我看人的两面性,很巧合,我的历史老师也叫明月。
万历皇帝在张居正死了之后又恢复了祖制,是个墨守成规的人,因为,少不了一群墨守陈规的大臣。一个使劲,把明王朝从巅峰推向低谷。
人,很奇特,喜欢的自然是好的方面,讨厌的自然也就是坏的方面。可是,当人的好的那方面大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掩盖了他黑暗的那方面,评价人自然需要两面性。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
岁月不饶人,明朝时期的事情发生了种种事情,看完了这两本书,我深有感触。这部书是当年明月,也就是石悦写的明朝“通史”。这书从明朝开国的朱元璋说起对当时的十七帝王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充分的体现出当时政治思想与当时开国皇帝建立的帝国进行了详述。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尽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
也可以说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
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在读到第二部结尾时我的感觉只是当时的蒙蒙凄凉,它讲到郑和下西洋,修着《永乐大典》南下讨平南安等,后来永乐帝于北伐蒙古归来的路途上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读到这里我也只是觉得当时的“悲惨”,也只是慢慢的看下去。大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而导致了二十万大军在土木堡丧于一旦幸亏忠臣于谦奋力救回了明帝国,但随即又有两位皇帝争夺王位的“夺门之变”后都被害身亡了。读到这里我才晓得了什么叫历史小说的精彩与其对此使读者的眼球应接不暇,欲罢不能。
也是这两部历史小说我感觉到告诉了我影月之殇影歌的感伤。明朝的言官也告诉了我们直谏者未必忠。贪心的官们告诉我们贪污者未必奸。皇帝嘛,呵呵,真活的不是人!朱元璋的身世告诉了我们要自食其力,像他这样没有依靠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都能当上皇帝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4
《明朝那些事儿》是由当年明月(网名)写的,由中国友谊公司出版。这套书共有七本,主要讲了明朝从朱元璋开始直至灭亡的故事。详细写了各个时代官僚为了权利的斗争与阴谋,让人身临其境,回味无穷。我只要一拿起它就不想再放下,读了还想再读,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已经对明朝历史了解得一清二楚。
我刚接触这本书时,我就被作者的幽默的语言和极好的文采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既没有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那样古板,却有那么多的历史知识,我想:写出如此好的文章的人,一定是个大作家,要不然怎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呢?我最喜欢这套书的第三本,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和最佩服的人物是王守仁。王守仁的父亲王华是当科状元,望子成龙,自然而然王华希望王守仁也像他一样参加科举考试,然后拿个功名当个官,过着安闲日子。
而王守仁却不这么想,他想学习兵法,为国效力。可他爸爸不准,必须要他考科举,要不不准他乱来。最后王守仁考上了举人,当了一个小官,可遭人陷害,被发配到贵州龙场当驿丞,他在那里经受了许多苦难,最后修成了正果,创造了哲门派——心学。这使得王守仁被人称为四大家:哲学家、军事家、政治家……还与孔子、孟子齐名。这一点更让我无比佩服。因为王守仁在贵州龙场的艰苦经历打动了我。当时贵州属于是荒山野岭,把官员发配到哪里纯粹是受罪,但王守仁他不放弃,在那片荒山里开拓出了新天地。
我的感受是:若是一般官员被发配到了那里,第一反应是到处找人送钱,拉关系,但愿别去那个鬼地方,而王守仁他不畏辛苦,在那里辛勤工作,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于是我便定下目标,向王守仁学习,学习他坚持不懈,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的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5
这个学期,我迷上了《明朝那些事儿》。刚开始,是因为在书架上翻书,偶然间发现了这已有9年历史的书,我对历史很有兴趣,你让我说说各个朝代的名人,我也略知一二。一看“历史书籍”这四个字就激动起来,翻开书皮又看见“明朝”这两字就更激动了。看一本历史书,犹如穿越到古代,与古人对话,看尽这个朝代的名人故事与兴盛衰败,真是棒极了!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了一章,觉得耳目一新:哇,这不正是我想要看的历史书吗?看到好玩的片段,我要哈哈大笑;看到奸臣贪污,我又气得牙齿磨得沙沙作响;看到喜欢的忠臣被设计害死,禁不住扼腕叹息,难过好久......记得每个朝代都有几位正直的君王,可是这个明朝倒好,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思宗朱由检,就愣是一个正直的君王都没有,还好出了很多忠臣,才让我感觉这几百年明朝没白活。
我还注意到本书作者了,作者名叫当年明月,当然这是他的网名,读了这本著作,真是对他的文笔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本《明朝那些事儿》,一改人们对历史枯燥乏味的定位,使历史成为鲜活的有血有肉的身边故事。对这本书,我还有几个细节感受:第一:幽默,充满趣味性,人都可以活起来,好钱好色不管国家大事的皇帝、贪污的奸臣、只留清白在人间的忠臣、以及好斗的蒙古人......这些人仿佛就在我的眼前演绎着他们那个朝代的故事。当年明月还特别喜欢跟古人打交道,一会儿称兄,一会儿叫弟,一会儿还攀个i“老大”,轻松诙谐的语言,让我不时捧腹大笑。第二:严谨,这些故事很多都是经过作者查阅资料得来的,有凭有据,不是想象,也不是贾雨村言,是正史,既系统又连贯的文章。
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写出自己的文章特色来!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6
马皇后,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她救朱元璋于危难中,在朱元璋被困、就快饿死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给朱元璋送饭。她虽然是一个女子,却颇有胆量。陈友谅进攻龙湾时,她捐出自己所有的首饰财务劳军。并组织妇女为军队缝补衣物。
即使在大富大贵后,她也保持了简朴的作风。不骄不傲,并告诉朱元璋不要忘记民间的痛苦。甚至在用人上,她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愿得贤人共理天下”,被朱元璋引为至理名言。更难得可贵的是,她阻止了朱元璋的很多恶行。
朱元璋要杀朱正文,她劝告朱元璋,朱正文是你的侄子,立有大功,请你不要杀他;朱元璋要杀李文忠,她劝告朱元璋,李文忠是你外甥你是你的养子,留他一命吧;朱元璋要杀宋濂,她跪下求朱元璋,宋濂是太子的老师。老百姓尚且尊师,何况帝王家呢?
她就是这样用她的慈爱去关怀每一个她认识,或是不认识的人,把他们从朱元璋的屠刀下救出来了。她比朱元璋更知道人命的可贵。
她重病后自知很难医好,拒绝医生为她医治。朱元璋问她原因,她的回答是在感人心魄:“人的生死是由命运决定的,求神拜佛是没有用的,医生只能医病不能医命,如果让医生为我医治服药无效,陛下一定会相对于医生,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这是一个始终用自己的爱心关怀她人的人,即使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她还是这样做的。她在病床上留下给朱元璋的遗言:“愿陛下有始有终,子孙各个贤能,百姓安居乐业,江山万年不朽。”
马皇后这个平凡的女子在困难的岁月里,她没有嫌弃出身贫贱的朱元璋,而是跟随着他为他奉献了自己的一切,无论环境多么险恶情况多么复杂,她始终遵守了自己当年的承诺:
“无论贵贱,生死永不相弃。”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7
小学毕业的暑假,在爸爸的引导下,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小说共计九册,但我真正是“悦”读,在快乐和兴奋中欣赏,我感悟到了作者当年明月先生用文学的工艺雕刻历史的匠心,甚至到了刻骨铭心的程度。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从1344年到1644年三百多年间关于明朝的各种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的事情为主线,运用小说的笔法,对明朝17帝、王公权贵以及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是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及宫廷争斗刻画得入木三分,并加入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人伦道德的演绎。
作者自己说过:“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得很好看。”我觉得作者就是一位全新的书写历史开创者,他写历史就是写人物,写人物即写灵魂,通过人物透析灵魂。
《明朝那些事儿》有别于戏说历史。事件叙说直白,人物刻画传神,心理描绘深邃,历史评价公允。特别是对英雄人物,不惜笔墨,充满豪情,力透纸背,甚至一写就是几页,看得我拍案叫绝,连连称奇。好些篇章我反复朗读,都能直接背诵下来,一个个历史风云人物仍然浮现在我的眼前,对英雄的认识也有了自己的分析和理解。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所有的英雄人物对历史的发展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无论是顺境还是挫折,我们都应该坦然面对,要象明朝的夏言、徐阶、张居正、戚继光那样,隐忍和坚持,在逆境中生存,不断磨炼自己,厚积薄发,不能在困难和挫折中迷了方向,失去自我。只有坚持正义和真理,即使最后失败或受到屈辱,也会在历史的长空中闪耀出灿烂的光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8
《明朝那些事儿》2014年以前在我家书架上是灰尘覆盖,脏的仿佛是一本本古书,可自从2014年2月至今,这本书已经被我读了不下10遍了。
说句老实话,我是很佩服当年明月的。翻遍全书,除了短短几句话简介,便全都是内容了。作者并没有像某些作家借助任何名誉、头衔、声望所带来的光环效应,倚老卖老,胡乱几笔完事,当年明月这是真本事,不然为何会有上千万的“明矾”?这部作品的幽默风趣,冲破了“史学作品都浮躁无味”的牢笼,让人感觉耳目一新,自然受人欢迎。
整部作品不仅让人发笑,而且不失严谨,结构紧凑,不知不觉中便会融入书中。看到朱元璋冲击着腐朽的元王朝,一步步走向成功时,我在心里暗暗为他叫好;看到方孝孺宁死不为朱棣写登基诏书,最终被灭十族时,我为他的所作所为而感动;看到杨继盛死劾严嵩、严世蕃父子,为徐阶的胜利作铺垫时,我佩服他的品格;看到杨涟冒死弹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敬佩之余更多是对他命运深深的担忧---我在当年明月笔下的海洋畅游,每畅游一次,对他的佩服就加深一分。
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杨涟勇斗魏忠贤一事了。当时,朝中的势力已经呈现出一边倒的状况,朝局动荡,而朱木匠------天启皇帝的天平又在向魏忠贤倾斜。魏忠贤不可一世,控制了整个朝廷,而大臣们却只敢唯唯诺诺,做随风倒的墙头草,只求自己平安,不顾别人。只有杨涟,他虽然孤独,却依然强大,依然坚持道统,在知道必死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去做,真可谓“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如今,这本书已经成为了我最重要的藏书之一。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五部。看完以后我最大的感受是做事情要努力、沉着冷静、认真思考,遇到困难去反抗、拼搏,要用自己非常优异的学问去付诸行动,做到知行合一,百战不殆。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会以努力和认真思考作为准则来鼓励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我会跟随语文老师的脚步去遨游书的海洋,邂逅诗仙李白,高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遇见诗圣杜甫,感同身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我还会跟随着数学老师去探寻数学王国的奥秘;和计算机老师走进神奇的
我觉得我也可以胸怀大志,我也能成为像徐阶、王守仁那成样功的人,能为国家能为祖国做出贡献的人;我想我长大了以后,能像马云那样有自己的.帝国;我也会细心努力地工作做好,悉心照料将我所期盼的事业办的有声有色,绚丽多姿。
这本书所写的每一位成功人士的背后,都曾流着心酸的汗水,真是让我们受益非浅啊!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0
暑假里,我闲着无聊,就去新华书店买了《明朝那些事儿》来解闷。不过,没想到,这本书竟然如此好看,虽然它是一本写历史的书,但是我却觉得它比漫画书还要好看上一百倍。
就拿第二部《万国来朝》来说吧,它写了自永乐皇帝朱棣夺位的“靖难之役”后,朱棣的光辉事迹——挥军北上五征蒙古,派郑和七下西洋,南下讨平安南等等,后来永乐于北伐蒙古中病逝。之后,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进入了动荡状态。大太监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导致二十万精兵丧于土木堡,幸亏忠臣于谦挺身而出,力挽狂澜,拯救了明帝国,但随即又在两位皇帝争夺皇位中被奸臣陷害而亡。这本书中还采用pk的方式来增家加读者对此书的兴趣,用幽默的笔风讲述当年发生的事。
在这本书中,还写了许多迷团,如,建文帝之谜,明仁宗之谜等。作者以独特的想法写出了他的推理,让人感到这个答案是正确的。
书中人物很多,有励精图治的永乐皇帝朱棣,临危不惧的杨缚,足智多谋的杨荣,奸诈狡猾的王振等。在这些人物中,我最佩服的是于谦,他聪明机智,敢于与坏人做斗争,面对百姓,他满腔热血,面对敌人,他临危不惧。就是在刑场上,他仍然不怕,还作诗一首,这首诗就是《石灰吟》,他这种精神感动了我。我最瞧不起的是卖国贼喜宁,当他被抓时,竟然投降了敌人,还大言不惭地让也先(也先是个蒙古首领)当皇帝,最后还是被自己的祖国的人杀了,他真让人瞧不起,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所有背叛祖国的人,都会被祖国背叛。
《明朝那些事儿》让我体会到历史是很有趣的,让我更为我的祖国有如此精彩高兴,自豪,希望大家以后更加喜爱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1
江山如画,历经千年如故。昔日舞榭歌台灰飞烟灭,往日风流人物暗淡逝去。我翻开明朝的历史,品读临末朝亡的心酸。
他姓朱,名由检,庙号思宗,谥号烈皇,后世称崇祯皇帝。他是明朝的第十六代皇帝,也是明朝的亡国之君。当年,他身穿锦衣,俯看天下人家,叹一世悲欢离合,那时的大好时光犹在,他何曾不眷恋这纷扬繁华人世间?但这毕竟也是个乱世,先兄早逝,把大明王朝这个烂摊子丢在他的手中。他无奈地接过皇帝大印,穿上哀伤流淌过的龙袍,手握狼毫点江山。当他登上皇帝大位那一刻,他就已经下定决心重振大明,恢复江山。他勤于政务,清除乱世奸臣,平反冤狱,起用良臣猛将。但只可惜,大旱不断,数瘟疫接连爆发,外有强敌,内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纵横千里间,白骨满地,人烟断绝,状况惨不忍睹。但他不肯放弃,他知道大明不能没有他。
但命运已经倾倒而下,等待他的只是边关告急,将士投降。直到兵临池下、血溅白纱那一刻,他在宫中饮酒长叹:“苦我民尔!”忍心把爱女砍伤刺死,流泪叹息道:“为何生置帝王家?”但他没有逃,随后便登上万寿山,远望京城外战火连天不休,徘徊无语。最终吊上白绫,自缢而亡。那时,他才度过了三十三个春秋,仅此而已。但他临死前犹记百姓性命写道:“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黄泉之下的崇祯,还好吗?如果生命能够重选,我相信,你一定不会选择诞生于帝王家。只可惜你生来就处于勾心斗角的繁华宫廷处,无法逃脱束缚你的幽暗空间。势去时衰,零落如飘草,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只叹生不逢时处皇室,即便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你却再也看不到这般繁华景象。愿远在天际的你,能安息忘却尘世喧嚣。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2
这套书让我爱上了历史类图书,笔法幽默,情节生动而且都切合真正历史。各代皇帝各有特点。而让我误会最深的是明成祖朱棣,以前看历史书总以为他篡位逼建文帝下落不明,现在看来其中的误会太深了。
完全看下来,朱棣没有错,他只是想自保,前期他有野心但没有干任何出格的事,他的皇位能夺来,靠得是他自己的一切才能,而他也确确实实开创了一代大明盛世,当时的明朝是世界上最强的国家,朱棣功不可没。得知朱棣死了,真的好伤心好难过,就像一步一步陪他把江山给打下来,让郑和下西洋让世界各国知道当时最强的中国实力……他一生驰骋沙场,能力才华应有尽有,他坚强的意志最让我佩服。迁都时克服一切苦难,眼光独到狠辣。佩服佩服,“朱棣不是一个好人,但他是一个好皇帝”。
朱祁镇最让我唏嘘,这坎坷的皇帝-俘虏-囚犯-皇帝的经历,可谓天堂与地狱的轮回吧。其实被俘后他真的只是想回家,只是想跟苦守等候,整日哭泣以致眼盲的皇后或者说妻子在一起。哪怕他想要保住一颗用以乘凉的大树都做不到,哪怕一代皇帝被囚禁,宫门半步踏不出去,哪怕整日吃不饱,哪怕堂堂皇帝皇后亲自动手纺织去换米粮,但他不怨不恨,因为他跟妻子在一起。
为什么要一步又一步的去逼迫他,想他们死??因为权力亲兄弟可以反目成仇,为了妻子,他也只能把皇位夺回来。他有错,他错打一仗,错杀一人,而这两个错误也差点毁了整个明朝。但是他也没有错,他夺位篡位都是当朝者的欺人太甚,而且这皇位本就属于他,本就是他的。他只是把暂代出去的东西拿回来,无可厚非,权力往往最不可靠,往往最让人迷失自我,没得到之前不想要不代表得到之后还会还回去。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3
最近沉迷于《明朝那些事儿》不可自拔,《未来简史》又被我放下了,几千页的书,不知不觉也看了三分之二了。
历史书中不乏名将,天分很重要,基本功更重要。虽然戚继光生来便是将军(继承祖上),还有一定的军事天赋,但如果没有后来的饱读军书、勤练武艺,再加上战场上的实操,也很难名留青史。
历史中也不乏蠢蛋,将有才之士长久的谋划毁于一旦(王本固)。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话也对也不对。遇到胡宗宪之前的俞大猷是金子,但是没有伯乐的赏识,千里马跑不起来;但是因为遇到了胡宗宪,金子开始发光了。
隐忍,成大事之前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等待最好的时机,再一举歼灭。徐阶就是这样对严嵩的,一等就是二十年,忍辱负重。然后他接着挤掉了高拱,实现了他的抱负,布好了棋局,心满意足的退休养老。可最终因为他未能赶尽杀绝,翻身的高拱利用徐阶提拔的海瑞,让想要安享晚年的徐阶在晚年颠沛流离、不得安生。
大功告成的高拱开始实现自己的抱负,明朝又一次恢复了生机,然而欲望惹怒了对手,年老的高拱被自己的老同事好朋友张居正和恨他入骨的太监冯保联合斗垮,灰溜溜的再次被辞退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铁打的内阁流水的首辅。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纵观到张居正为止的首辅(只看到这),几乎没有安然退休或者自然死亡的。或许,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吧。看了千百页的勾心斗角、你争我斗,有一点点无聊,还有更多的好奇与坦然。这就是历史,这就是人类社会吧,只要有人,只要有欲望,斗争就必然存在。
或许,这就是历史规则吧。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4
读的过程中,常常会为奸臣当道小人误国而悲愤交加,但更多时候,是为王臣气节、忧国精神而热泪盈眶。历史的长河里,有些人来了又去了,有些死了还活着,可以肯定的是,历史这部戏,没有主角,那些被埋没的被隐藏的角落,终会水落石出,因为史实无可更改,而后世终会还其公正。
大明之亡,时运之必然,哪一个朝代,不是眼看起高楼,最后再崩塌,繁华落尽后,终归粪土,这就是一种悲哀的发展规律。说什么以史为鉴,可其实什么也避免不了。“所有发生的,是因为它有发生的理由,能超越历史的人,才叫以史为鉴,然而,我们终究不能超越,因为我们自己的欲望和弱点。所有的错误,我们都知道,然而终究改不掉。”世界的真相就是如此,就好像是种宿命。但可以聊以慰藉的是,无论朝代如何更替轮转,人性的光辉,始终不灭,宋有岳飞文天祥,明有于谦孙承宗,忠义的种子,一直在延续。人性有弱点,所以有覆灭,人性有光辉,所以有重生,这大概是历史悲凉的黑白底色中,唯一的彩色。
我喜欢作者表达的幽默风趣,佩服作者认真负责的写作态度,更欣赏他通过历史所传达的智慧和哲学观。
所谓千秋大业、万古流芳太过虚无缥缈,而你我皆是一粒微尘,不过渴望在浮沉中得以成全自我,终我一生,心安二字。所以我十分赞成作者想告诉我们的那个简单道理:成功只有一个——按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放下这部书时,一时难以释怀,满脑子只充斥着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终究落幕了。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5
《明朝那些事儿》是本可读性很强的书!
许多历史书要么全用古文书写,比如:子曰、子再曰、……矣,看起来像在翻译火星文;要么全书都严肃刻板,读起来好像在嚼一块生硬的石头。而当年明月在写《明朝那些事儿》时,他摆脱了这种枯燥、毫无新意的形式。而采取了幽默、风趣的写法讲述上下三百年的明朝历史。
“不知怎的,王大臣(没错,姓王,名大臣,一听就是个惹事的主)就变成了王大胆。”“陈友谅扎营的位置在朱元璋的上游。他在河里洗脸,朱元璋要喝他的洗脸水;他在河里洗脚,朱元璋就要喝他的洗脚水;他在河里撒尿……”一看,就引得我不住笑喷。比那些老掉牙的历史书好了何止百倍。十分可敬的是,当年明月不仅使用正史,还敢于使用野史作为文章参考。
假如没有《明朝那些事儿》,大多数人对明朝的认知可以说是:只停留在电视剧里那些胡编乱造的片断中;或是那些让人觉得索然无味,只高兴扫两眼的历史书中的只言片语(自愿花个把年头仔细研究一套大开本历史书的人除外)。
且全文浑然天成,多一字狗尾续貂,少一字意犹未尽。此文古今中外也少有啊!里面的话就像是在描写中的人物、或作者本人与你在探讨自己的想法、观点、感受等。让读者身临其境,好像在皇宫里指东打西、指南拱北;在战场上叱咤风云;在官场上尔虞我诈;在缰土上安居乐业。全文一气呵成,字字珠玑,让我深深折服,欲罢不能。
看了四遍《明朝那些事儿》后,我想用四个字精简的描述:严谨、风趣!
不信,你读一读这套书,一定会入迷!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6
月光下,曾经相依相偎已经定格在夕阳下?下一步,下一秒,我都不知道该如何了。但是风拉住我,把我拉回了故乡?我很难过,因为我们要擦肩而过多少次才可换得今生的相爱。不能哭,不哭,他真把钥匙还回我了,这不是如自己所愿了么。
从穷苦卑贱的放牛娃,到被送到佛教寺院做小行童,当杂差,再到成为统领百万人马的元帅,再到即吴王位,建立大明,万人之上。朱元璋,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一个军事、认识管理天才!
童年。他的童年黯淡无光,为了吃饭,从小便要去给地主放牛;他出自佃农之家,他们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可亲人死后,竟没有一块土地可以让他们入土为安。为了吃饭,他跑去当了和尚,做小行童,做杂役,做那些最苦最累的活,去最贫瘠的地方化缘。直到他忍无可忍,参与了造反。
造反。他本想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而一封信,却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为那封信,他被逼上了绝路,走投无路之时,他投奔了濠州城池的守卫者郭子兴,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他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才能,历经坎坷,当上了元帅,胜仗无数。通过连年征战,灭掉了元朝,即吴王位,建立了大明,从放牛娃变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称帝。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结束了名族等级制度,在位期间,为了缓和尖锐、复杂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之间的矛盾,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
他,出身贫寒,也没有很高的文化,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竟成为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民间关于他的传说很多,所以他也是一位传奇皇帝。他就是,朱元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7
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分别经历着建、兴、亡。想想五朝的勇将明君,想想宫中的风起云涌,再想想塞外的战火连城,我不由得爱上了历史,捧起了据人们说似小说般的历史宝典《明朝那些事儿》。
一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我便被开头的朱元璋档案吸引了,如:朱元璋,又名朱八八、朱重八,人生历程:农民、乞讨、撞钟、造反(这个猛)、皇帝。仅几句话,幽默无比,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且这套书不像其它历史学家写的书,故作高深,其实什么也不懂。而这套书的作者就不一样了,用大家的话来写历史,完全打破了看历史书犯困的现象。该幽默的地方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该严肃的地方会让你屏住呼吸。这也是这套书的奇妙之处。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历史原来也是十分有趣的。洪武年间的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王守仁的智慧,魏忠贤的奸诈,朱厚照的昏庸,朱瞻基的开明……这些人物性格特点深刻在我心中,成为了对兴亡的明朝永久的回忆!
认识了这么多人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王守仁了。在他头上,连“圣贤”都不合适了。我敬佩他的决心,十五岁就立志消灭敌兵;我敬佩他的才能,饱读诗书而百步穿杨;我敬佩他的胆量,拿少量人马跟敌方上万军队血拼……他的人生十分伟大,但他对世间的贡献汇成一句话:“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即人欲也!”他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榜样!
《明朝那些事儿》带领我走进了历史的殿堂。作者让我热爱了历史,了解了历史,领悟了历史。我的感受只汇成了一句话:历史长河,波涛汹涌。壮士悲去,留下惆怅……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8
在孜孜不倦的努力之下,终于,把《明朝那些事儿》从头到尾翻完了,从开学到现在,就快一个学期了。
从朱重八到崇祯,两百多年的历史,皇帝、文臣武将、太监、宫女皇妃、社会知名人士等等等,当年明月就这么慢慢说,一个一个说,然后我慢慢看,一个一个慢慢看,由刚开始的感情会随着作者的笔触大悲大喜莫大感慨到后来慢慢的宠辱不惊,无论里面的人物经历着什么,我都仅仅在旁边慢慢看他们的经历,因为历史,是我无法改变的。有人说《明朝那些事儿》有点胡说八道,是的,这点我赞成,但是这是一本正儿八经讲历史的书,我肯定看不下去。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掺杂有作者个人的喜好和评价的。看书的过程,仅仅是一个借当年明月的视觉来感受明王朝兴衰起伏的过程。当然,里面的每一次权谋都惊心动魄,每一个英雄都感天动地,每一个坏人都得有道理,好人却好得没有道理。可是他们终究的结局都是:成为历史。
朱重八、朱棣、朱允炆、朱厚熜、万历、崇祯、刘伯温、于谦、徐阶、张居正、严嵩、李成梁、李如柏、毛文龙、袁崇焕、高迎祥、魏忠贤……他们的嘴脸,好的坏的,一个个在大脑挥之不去。可惜的是,明朝历史,连皇后,也只记载是马皇后、王皇后、客氏,很少有正名。
高兴的是,终于看完了,终于不用再考试复习的时候再纠结是看课本还是看《明朝那些事儿》——很多时候,选了后者,如果考得太烂,就是《明》的错,如果考得很好,那是我努力的结果,哈O(∩_∩)O哈!嗯,安心复习,考完试干正事去。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因为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只有一把才能打开胜利之门。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大军的生死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相反,你会拥有一切。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只要有了这些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0
在这个暑假,我抽空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就是朱元璋。
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彻底明白了“时势造英雄”是真理!朱元璋虽有过人之处,但总体上不算是“奇人”,和历史上许多君主相比,他并不出众,与其说他有王者风范,倒不如说他很有运气。像在鄱阳湖一战中,就在朱元璋命悬一线的时候老天吹来了一阵东风,朱元璋趁着大风赶忙放火箭,火势也顺着大风立即蔓延开来,这场火毁了陈友谅好多战舰,也成了朱元璋赢取这场胜利的关键。不仅如此,老天还让他遇见了这么多实力战将,而朱元璋本身就很爱惜人才。那些战将遇见了他,可以说是锦上添花。你知道吗?其实朱元璋小时候生活在一个生活条件极差的家庭中,他的人生一波三折。曾经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磨难,失去战友的信任。他有着超出常人的精力与智慧和准确的判断能力。(
我对朱元璋的认识起源于他推翻元朝,创立自己帝国的那时候开始。由于他是贫困出生从小就受到官员的辱骂。所以身为皇帝的他简直恨透了那些官员。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些去收税的官员,所以可想而知,他去“复仇”了。如果用一句话来作为他的座右铭:要么不做,做了就要做绝。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像在胡惟庸事件中,单单他一个人做错了坏事,就把3万多人给牵扯了进去。可见这做的是有多么的绝情啊!
我想朱元璋有我们可以学习的地方,也有不可取之处。我们要学习他坚韧的毅力,不被困难所吓倒,为民着想的精神。当机立断,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1
这学期,我买了《明朝那些事》这本书,读过之后,我深受感动。官场内斗,真是太可怕了。
严嵩斗倒了夏言,徐阶斗倒了严嵩,高拱斗倒了徐阶,张居正斗倒了高拱。但今天我说的不是这些人,而是一位著名的军事将领——戚继光。
戚继光,他的前辈——戚祥,曾经和开国皇帝朱元璋一起奋战沙场,立下了许多战功。从那时起,戚继光的家族就没有出现过人才,直到戚继光出现。
当戚继光刚刚接掌父亲的职位时,他所接收的士兵都混成了兵油子。这些士兵素质差,他弃用,要求重新分派士兵。他和士兵们一起去训练,他以不同的方式训练,总是让士兵们互相战斗赢了的赏钱,输了的赏军棍。
他这种训练方法很好,士兵们饱受戚继光的训练折磨,他们把不满都发泄到敌人的身上,但后来还是差点被击败,于是他想到孙子兵法: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他发现自己的士兵不行,于是在乌义地区招募了一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新军,并进行了演练,最终使这支新军所向披靡。
读了戚继光的故事,我觉得,只有坚持,才能成功。就像戚继光,如果他看到他的士兵都是那种士兵就放弃,他就不会完成他所做的事情。此外,他的训练或教育也很好,首先让士兵们互相搏斗,然后让士兵们向敌人发泄自己的愤怒。就像我们的戴老师一样,她在课堂上的表现令人印象深刻,所有的学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她的教育方法行之有效。
戚继光在明朝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希望大家都能了解他。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2
明朝那些事儿为我们揭开明朝的神秘面纱,用幽默的笔法写有趣的历史,还原了一个不同于电视剧的真实的明朝。
我印象中的明朝是黑暗的,暴力的,专制的,但是这不是明朝的全貌。明朝的言官有极大的发言自由,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一个民主的朝代。经济上恰逢资本主义萌芽,人民生活水平也大大提高,尤其东南一带。然而也有很多黑暗的时代,比如嘉靖王朝,万历后期,天启年间等,有奸相当权,宦官专政,党争互戕……但是总的势头是向前的,是发展的。
历史趋势不可违。明朝建立是历史趋势,由盛转衰是历史趋势,气数已尽走向灭亡也是历史趋势。朝代的更替,王朝的兴衰,历史的演进有一条看不见的线,就算你知道结局也无法改变。现实如斯,历史如此。
盛衰荣辱一场空。哪怕你权倾天下,史书的上一页飞黄腾达,位极人臣,荣宠一时,下一页已是墙倒人推,人走茶凉,兔死狗烹。历史的结局很少不是悲剧,不是悲剧的可能是惨剧。世事实如白云苍狗。
翻开书目,在风起云涌的战场上,在尔虞我诈的权谋斗争中,在幽默的历史故事背后,我看到的是情怀、风骨、气节。总有一些忠义死节之士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总有一群舍身保国的志士牺牲小我换取大我。他们不为浮华所动,不贪眼前利益,不信回天无力,甚至有些不自量力,以卵击石。在黑暗的现实前,他们受得住考验,耐得住苦难,守得住底线,只是因为他们坚信为国为民这四个普通的字眼,相信太平盛世总会到来。
剥开书目,那些宁折不弯的脊梁穿越历史时空,拂开历史风尘,主宰着历史脉络,感动着一代又一代人,让千百年前的故事熠熠生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3
这个暑假,我看了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非常有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尤其是第一部,洪武大帝,在这部书中,我也了解了明太祖朱元璋这个人。他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我觉得他和曹操一样,是个思虑周全的人。
朱元璋是一个暴君,洪武四大案,蓝玉案,郭恒案,空印案,胡惟庸案,这四大案哪一个都是死了几百人,文官武官统统杀掉。但是也是因为朱元璋从小受到赃官污吏的陷害,不给他们全家发粮食,所以他的内心对赃官污吏非常憎恨,在这四大案中,他认为涉案人员都是赃官污吏,连丞相都杀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他带领将士们打下江山,安天下,安民心,安军心,让老百姓不再过那种让赃官污吏欺压的生活,他也算是贤君。
朱元璋死后,继承他皇位的孙子朱标的儿子继承了皇位,他的名字叫朱文,我个人认为他没有任何军事才能,他一继承皇位,让他叔叔朱棣这个在军中长大,还曾经和徐达李文忠等开国名将身上学有所成的人,朱棣再加上老和尚道眼的辅佐,让朱棣一举拿下明朝,成为皇帝。我觉得朱元璋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把皇位传给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这应该是因为他对朱标的喜爱,他想让朱标继承皇位,朱标的死让他颇感意外,于是他就糊里糊涂定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为太子。朱元璋是元朝的开国皇帝称洪武大帝,朱允文孝文帝是明朝第二皇帝,我觉得朱棣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他有野心要吞并天下,另一方面他认为朱允文无法治理好天下,等朱允文去世天下已经大乱,那时候他自己也许性命不保,所以他才篡位。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4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它的作者是史学家当年明月。
《明朝那些事儿》一共七本,我看的是第一本。这本书讲的是从朱元璋出生到永乐夺位的事情,朱元璋是一个贫农出生,是史上唯一一个布衣皇帝,他当过和尚,也讨过饭,后来由于元朝皇帝实在是令老百姓难以忍受了,老百姓就组成了一个个部队准备造反,朱元璋也加入了一个部队,他有勇有谋,为部队频频打胜仗,可他的上司容不下下他,赏他了一些钱和人马,让他走人,朱元璋离开后,很快就召集了一批精兵,与别人作战,他战胜了张士诚、陈友谅等竞争对手,与元朝作战,他们打得元朝落花流水,也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但是朱元璋这个皇帝当起来却像个屠夫,他通过当时一个胡作非为的丞相,来废除丞相之位,但也牵扯到了很多人,他们统统被朱元璋杀掉,达上万人。更可怕的还有,朱元璋时分恨贪污,但他给官员的俸禄却根本难以给他们养家糊口,他们被逼无奈,只得贪污了一些老百姓的粮食,但都被杀掉了,杀的官员官员们提心吊胆,整天怕鬼来敲门。
我读了这本书,我清楚地看到了朱元璋的面目,他智慧、狡猾、残忍、武断,他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比如人要坚强如果不坚强就成不了大业,任何事都要忍辱负重,要能屈能伸,不能因为一点点小的事情就大发雷霆,这样对别人不利,更加对自己不利。我还学到了人做事要经过头脑,而朱元璋有时候似乎经常头脑一发热就稀里糊涂得杀了人,他虽然是在杀那些恶人,但他也杀掉了不少清正廉明的官员,他也不搞清楚,他的脑海里只有一句话:违我者,斩!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决定做一个坚强、冷静的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5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草原马背上的天下,终究因为民族代入感走向衰落,一位布衣沉稳的来到舞台中央,明,持续二百余年的统治帝国在君王的勤奋和亲小人远贤能下由盛极一时到平淡中慢慢消逝。
“淮右布衣”的崛起源自地主长工的父亲在恶势力的不平等对待中凄惨离去,寺庙也分三六九等,在日复一日的化缘中,能者上,弱者亡展示得如此淋漓尽致。在好友的推荐下,来到乱世之中,收猛士,纳谋臣,然后战陈友谅于内流涌动的江面,自南向北,缔造新的朝代,明。
关于朱元璋,更深影响的是马皇后,当朱重八待监牢的时候,作为主将养女本可以寻得更好的人,可她选择了给送去热腾腾的烙饼。
“永乐大典”会记录他的“劳模”形象吗?在征战中成名,在金戈铁马中离开,赋予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留给华夏大地半世的安宁。
朱棣,如果没有世袭制,或许会更为完美的化身吧。虽然几次生死关头都会有气候友情援助,但冥冥之中自有神助,宁可相信它的真实。
“木匠皇帝”朱由检作为手艺人,他是那么的成功啊,尽天下之材,雕刻与设计想要的城池,可是帝与民之异,他不知道。
“最聪明的皇帝”,年少时,懂得忍让,为除去祸国殃民之逆臣。外患时,任人唯能,不拘小节。可终究因为国力欠缺,难以为继,丧国于西南。
对于崇祯,是极其佩服的,也许差点运气,也许国运如此,但他尽自己所能,既可以安内,也可以攘外,更有气节,在国家存亡之际,不辱国体。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今之中华,前进的步伐从未停歇,也必将更有朝气,更有动力勇往直前。
朝堂之上,自见分晓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6
历史离我们太远。历史书籍太多。有一句话说:“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就多少表现了人们面对悠久的历史和浩瀚书籍时往往会出现迷茫。如今,我也有幸读完一本史书,当年明月著“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明朝那些事儿》朱元璋卷。在这本书中,朱元璋靠着他的毅力和实力,从一个贫困潦倒的农民成为一个至高无上,拥有无限权力的皇帝。然而,他成功的起点,就是从参加起义军开始。
朱元璋参加起义军之后,由于他的上司郭子兴怕他抢了自己的位置,对朱元璋越来越不信任,郭子兴找了个借口把朱元璋关在了牢房里,不给他饭吃。幸好是朱元璋的妻子(后来的马皇后)每天给她送饭吃,朱元璋才没有饿死。最后郭子兴考虑再三,觉得还是不要杀他为好,于是就把它放了出来。朱元璋也感觉到自己在这里呆不下去了,于是便假装申请带兵出征。然后攻打并占领了郭子兴的老家——定远,后来他所管辖的领域逐渐扩大,又消除了他人生道路上的两大障碍,陈友谅和张士诚。朱元璋又打败了自己的死对头——元,并统一了中原,成为了皇帝。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对朱元璋佩服的真是五体投地。从一个受苦受难的农民,到了一个皇帝,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当他成为皇帝以后,他还时刻为他的后代着想。消除了以后有可能危害后代的人,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当好皇帝。
书中的朱元璋是一个有毅力,为后代着想的一个好皇帝。在生活当中,我们也应该做一个有毅力之人,时刻为他人着想,不欺压比自己弱小的人,要同情弱者,并且要善于帮助他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7
上文说到读书,结果第一本要读得《平凡的世界》没借到,索性读了热门的《明朝那些事儿》,早就知道新浪网上炒的火热的这本书却一直不屑一读,今天发现目光太短浅,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所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由于只借到了2,所以我只好从朱棣开始了解明朝的那些事儿,原来对明朝的概念只停留在宦官当道,现在倒是有些立体感了,原来诺大的北京城就是从朱棣开始兴建的,明朝的产物“东厂”是因为办公地点设在东华门而改称“东厂”,就是现在的王府井大街附近,而且那里现在还有一个东厂胡同,嘿嘿,历史真的就在脚下,谁想到当年一个特务 机构的办公地点现在遍地是黄金啊。
另外书中还提到了郑和七下西洋的历史,猛的发现奥运开幕式上也呈现了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不是吹嘘咱历史上曾多么辉煌,是说咱中国人多么厚道,当年那么强都没抢邻居地盘,举着“探访好朋友、问候好邻居、结识好伙伴”的大旗和这些小国友好交流、和平相处,顺带做点生意,最终是要与那个“和”字呼应,好厉害的导演,咋那么深邃呢?
书中还提到一人让我很钦佩的一人---杨溥,不是因为他的才高八斗而是一种精神。当皇帝以勾结太子为名将它关入大牢,面对做不穿的牢底以及随时砍头的危险他却用不停读书的方式度过这牢中难熬的日日夜夜,十年后皇上得知他在牢中不停地读书后重用此人,后成为一代名臣。我曾想若是我们在图书馆不停地看它十年书,是不是我们一定会功成名就?没准,只是有谁能做到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8
进了门,我发现人多的比我想像得要多得多?不过它最爱吃的还是胡萝卜。但是最兴奋的是,在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在我国北京举行,我国的金牌总数也位居榜手,但是在2008年也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汶川大地震,死了上万余人,我们的救援官兵也因为救援群众而牺牲了很多,但还是那一句话,点燃了我们心中的悲伤“让我再救一个,我还能救一个”。
第一卷的主人公就是朱元璋,从他身上可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是:每个人最脆弱的地方就是心,但殊不知,每个人最最坚强的地方也是心,重要的是看我们是否有能力让我们的心智走向成熟,让我们心的力量变得强大。长期的困难生活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有很多人在遇到困难后,只能怨天尤人,得过且过,而另外一些人虽然也不得不在困难面前低头,但他们的心从未屈服,他们不断的努力,相信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朱元璋正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没有被痛苦失败击倒,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成功的将自己最脆弱的地方变成了最强大的力量的来源。而陈友谅失败的很大原因就是他没有认识到什么样的武器是最强大的,不是军队的人数,不是先进的武器,不是强大的舰队,而是,人心。
看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把生命中的磨难视作宝贵的财富,正是它们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坚强了我们的心灵。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和无畏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面对困难和失败,我们要勇于调整心态,让自己的内心更坚强,永不言弃,一路走来,你会发现收获很多。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29
今天放学回家,我把作业做好了,看时间还早,便随手拿起《明朝那些事儿(陆)》读起来,虽然讲的是历史,但真是太有趣了。
这册主要讲了“三大案”引发的党争,魏忠贤兴起及袁崇焕之奋战。自张居正去世后,便无人敢管明神宗万历。为争国本,万历与大臣们展开拉据战,三十年不上朝。东林党随即兴起,与齐、楚、浙三党明争暗斗,借国本之争扶持明光宗二帝即位,成功掌握朝政,可见团结是十分重要的。
记得有一次打乒乓球,我和曹安东搭配,对战其他双人组合。对手很强大,每次都朝我们的弱点打,不过每次我们都赢了,这主要是我们配合得好,团结一心力量大!我们的秘诀是,短球我来挑,长球他来拉,扣球我来抽,搓球他来接,我们都让对方把自己的长处发挥出来,这样就战无不胜了!
这册中,我最喜欢袁崇焕。他考上了蔗吉士,并拜朝师孙承宗,训练出一支所向披靡的大军。在锦州,努尔哈赤以绝对的优势攻城,袁崇焕率领军队奋勇杀敌,并用炮火、火筒攻击,将士们团结一致,齐心杀敌,致使对方伤亡惨重。最后,努尔哈赤发动所有兵力拼死一搏,袁崇焕则讲究策略,摆出“三环阵”抵挡,诱敌深入,努尔哈赤中了连环计,全军覆没,自己也中箭身亡。
这就如同打乒乓球,要讲究战术和策略,除了要了解对方的弱点,还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压着对方打,牵着对方的鼻子走,让对方不能发挥,这样自己就会越打越顺手,直至胜利!
学习也是一样,也要讲究方法,对自己不好的功课要多花时间看,多练习多巩固,成绩总会有提高的。另外要劳逸结合,保持精力,学习的效率才会高!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0
爸爸妈妈常说:“那些历史片子在电视上放出来虽有趣,却体现不出它的奥妙,但是在书中描写出来,每一个精炼的动作,每一处优美的景色,都美轮美奂,生动具体。”
这几天,我看了《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部——洪武大帝,初次见识到如此的智慧。他讲述了一个朱元璋怎样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村小孩,坐上龙椅与他的子孙争夺皇位的故事。
作者自己也说最讨厌那种故作高深的文章,他用非常朴素的方法来描述,而最开始心理描写最多,读到好句时,我会把它划下来。
朱重八已经没有了家,他所有的只是那么一点可怜的尊严,然而讨饭的生活使他失去了最后的保护。要讨饭就不能有尊严。
生命的尊严和生存的压力,那个更重要?
是的,朱重八,只有失去一切,你才能明白自己的力量和伟大。
是的,即使你拥有人人羡慕的容貌、博览书群的才学,挥霍不尽的财富,也不能证明你的强大。因为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这文字不能算高谈阔论,但它拥有无穷的魅力,它是何等的精炼而又朴素我甚至很惊讶,这些文字怎么给他写出来的?
作者的文字有时让人开怀大笑,有是让人紧皱眉头;它让人一下子就进入他的文字里,让我们全神贯注。我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我看他的文字有一种让人立刻忘我的特殊功能。也许是我对
作者太崇拜了,但他就是用幽默的网络红词来逗我们读者笑,有事妈妈会用异样的眼神来看我,还说:“真是越大越像疯婆子!”
历史很精彩,精彩不精彩不光是由历史决定的,更重要的是由:描述历史的人,和他(她)的写作水平来衡量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1
我喜欢历史,这次我读的是《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讲的是朱元璋的一生。
朱元璋的一生很伟大,他从一个穷苦的放牛娃造反至一个皇帝的故事,让我简单介绍一下朱元璋:别名朱重八,家庭出生为贫农,出生为公元1328年,逝于公元1398年,他的出生历程:
公元1328年,朱元璋出生于贫民家庭,主要工作就是为刘德这个大地主放牛。自此他就为刘德放了12年的牛,后来天下大饥荒,朱元璋的亲人几乎全部饿死了,他只能去寺里当和尚。
公元1344年,17岁的朱元璋去了寺里干杂活,不到50多天,寺里也渐渐缺了粮食,所以只好去化缘,说的好听叫化缘,其实就是讨饭。在讨饭的途中,他受尽了侮辱和白眼。
公元1347年,在外漂泊,讨饭了三年的朱元璋,回到了故乡的皇觉寺里,继续开始了他的和尚生涯。在寺中打水、做饭,擦佛祖的金身,而且还要伺候以前的老和尚。当时的和尚能喝酒吃肉,而且还能娶老婆,整天佛不拜,游手好闲。这些脏活累活当然由新来的朱元璋干。
公元1352年,从这一年开始,朱元璋就进入这一生中最光耀的时刻,也就是造反。朱元璋先投奔了驻守在濠州,但是他觉得在郭子兴这种肚量小的人混下去,肯定不能征服天下。于是自己带了24个人出去打天下,后来他的势力越来越强,打败了他争取皇位的最强敌人——陈友谅。
公元1368年,朱元璋当上了皇帝,帝号为洪武大帝,但是朱元璋却开始杀戮功臣。原因是因为怕他们造反,只留下了几个只会守,但不会进攻的武将。公元1398年,70岁的朱元璋逝世。
朱元璋的一生十分伟大,但是到了最后,他杀戮功臣的事让我很不满,就是因为害怕自己王朝不稳,难道就像这样忘恩负义地杀戮?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 篇32
最近,我读了一系列的书,叫做《明朝那些事儿》。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讲明朝历史的书。接下来,我就要给大家介绍这本书的第一卷。第一卷讲述了明太祖朱元璋开国的艰苦过程。朱元璋与陈友谅的鄱阳湖大决战,火光冲天,气势非凡。更有徐达、常遇春这些常胜将军帮助朱元璋打败张士诚以及大明最大的对手——北元。他们不仅是武力的较量,还有谋士刘基帮助朱元璋出谋划策,更彻底的打败了元朝。
因为在朱元璋小时候,他的父母就是被那些贪污受贿的人害死的,所以在朱元璋当皇帝的那段期间,贪污的人都要严惩,甚至处死,每次有了一个新的大案件,都要处死很多人。正因为这样,许多官都不想做了,但是这又是造谣朝廷,罪加一等。于是有人开始装疯,特别在洪武四大案的期间,装疯的人更加多了。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骇人听闻的洪武四大案:
胡惟庸案件:因为朱元璋借口说胡惟庸谋反,所以把胡惟庸以及他的同党还有未经过证实是胡惟庸的同党的一些好人全都杀了。
空印案:朝廷每年都要到各个省对账,而对的帐错了一个数字就要重对,还要盖上印才有效。因此,大家就想了一个办法——把盖过印的空白文册带过去对。朱元璋发现了,又杀了很多人。
郭恒案:郭恒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私吞了;他私吞了浙西秋粮四百五十万石中的二百多万石;他在征收赋税时,创造性的多征收了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等。算出来,他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这次朱元璋杀了三万多人,一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蓝玉案:朱元璋说蓝玉要谋反,共杀了一万五千多人。
在整本书的最后,是朱棣不满朱元璋把皇位封给了朱允炆,发起的靖难之役,最终夺得了皇位。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1
孔东东的爸爸妈妈吵架了,孔东东的妈妈一气之下,喝下了“孔东东牌珍珠奶茶”,变成了拇指小人,并且还要陪孔东东去上学,这让孔东东和他的爸爸哭笑不得。
到了学校,孔东东的妈妈大喊:“儿子,你在晚打开铅笔盒两分钟我就要憋死了!”遭到了大家的爆笑,幸亏同学们没有发现孔东东的妈妈。结果,孔东东一着急,把他妈妈的腿差一点压骨折了,所以,他只好待他妈妈去卫生间“谈判”,所以回去晚了,早自习快结束了孔东东快写,结果写得很潦草,被老师骂了一顿。
孔东东上课就是心不在焉,老师讲第三题了,可是他还停留在第一题,结果被妈妈说了一句:“傻儿子,老师都讲到第三题了!”结果被同学们说了一句:“以后,我们就叫孔东东傻儿子吧!”又是一阵嘲笑。真是:好事不外传,坏事传千里啊!最后,孔东东的妈妈还是暴露了。
再说说孔东东的家吧!那是一个遭啊!满家里都是臭袜子、臭鞋子等等肮脏的东西,孔东东的爸爸劝孔东东的妈妈,说:“你就别闹了,快点恢复原状吧!”结果,孔冬冬的妈妈却势在必得的说:“我回复了,谁来陪孔东东上学?”真是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孔东东已经上初三了,9年学了,还用人陪?好玩!而且,这样折么孔东东,他终于晕倒了,孔东东的妈妈很后悔,觉得不应该那样对孔东东,让孔东东生病,可是孔东东还是安慰妈妈,说自己不累。
孔东东有一次又变成了拇指小人,在一个火柴上,换上了妈妈发脾气的样子,结果,被微雕学院看上了,要让他去那学习,可是,孔冬冬根本不会,它是变成拇指人才行的,结果,被人“解雇”了,没想到,微雕学院的老师还是忘开了一面,收他为学生了。
读了这本书,对我启发最大的是: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拔苗助长,就和孔东东的妈妈一样,让孔东东晕倒了,那是累的呀!他的妈妈给她买了十六本练习题,让孔东东每天都做,导致他生病了。还有,我们也要好好学习,不能光依赖老师,有一句话是:师傅领到门,修行在个人吗!同学们,我们一起加油吧!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拇指班长之“班长号”时空快线》的讲了:寒假里,孔西西突发奇想,要回到清朝去看一看。她带着孔东东,借助“酸奶糖”的力量,穿越到了康熙年间。他们在皇宫里遇见了12岁的康熙小皇帝,并和他成为了朋友,而后三人又一起到了乾隆年间,并说服乾隆和他们一起回到21世纪。21的世纪的文明令康熙;乾隆赞叹不已。不料,王老师布置的作文,又把他们带到了22世纪······
这让我知道了拥有想象力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比如:文中的“酸奶糖“让他们去了令人想去的康熙年间和乾隆年间已及美好的未来!说到这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
有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胡永怡一起去上学,我们在路上聊着聊着就有了一颗想象的心!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如果,未来的房子是用美味可口的糖果做的,那该有多好呀!”我又激动地说:“我们想着怎么一样呀!”那我们来说一说糖果屋的外貌和功能,她说。
我异想天开地说:“糖果屋的外层是用橘子味的糖果做的,看起来既美丽又迷人,窗户是用人们爱吃的巧克力做的!”她争先恐后地说:“糖果屋的地板是用奶油做的,这样子看起来我们是一个爱家的人也是一个讲卫生的人,我们睡觉的床要用美味的葡萄做的,这样子睡觉的时候香气一出来,我们就可以做个美好的梦!”她担心地说:“如果糖果融化了怎么办!”有了,杨星望我们可以发明一种不会让糖果融化的发明,这样我们的糖果屋就不会融化了!”
说着说着,我们就到了学校,我说:“如果,真的有糖果屋那该有多好啊!但是,我想不可能吧?”我叹了一口气。她胸有成竹地说:“只要我们认真学习,以后糖果屋会建成的!”我又激动地说:“别人一定会羡慕死的!”
我从现在开始会努力学习,让这个甜蜜的梦能够实现。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3
在愉快的寒假里,有的同学喜欢坐在电脑前玩网络游戏;有的同学喜欢坐在电视机前看动画片,有的同学喜欢到外面玩耍、嬉戏……而我却喜欢坐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读书,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我读的正是20xx年的第一份新年礼物——商晓娜阿姨写的《拇指班长》系列书。其中,我最愿意读的就是《拇指班长》中的《拇指班长带——外星人上学》这本书了。我被书中从嘟嘟哩星球来到地球的小国王——孔北北,深深的吸引住了。
来自嘟嘟哩星球的小国王跟随孔东东和孔西西一起回到地球,并且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叫作孔北北。为了避免暴露身份,孔北北只好喝下孔东东为他准备的可以让人变小的“孔东东牌儿珍珠奶茶”,变成了拇指人。
这是我自己组装的玩具,我厉害吧!嘿嘿!
孔东东经常带孔北北一起上学,意外地发现了孔北北居然是个学霸。为了取得好成绩,孔东东用兀星球的材料依据自己的样子做出人形皮囊,并让孔北北穿上皮囊代替他参加考试。孔北北不负所托为孔东东争得许多荣誉。但是孔北北因此骄傲起来,不想再回嘟嘟哩星球,他要挑战中考,挑战高考。孔北北强迫孔东东喝下了使人变小的珍珠奶茶,变成拇指人。更可恶的是,孔北北竟然将孔东东装进一个带盖的马克杯里,扔进了垃圾桶里……几经折腾,孔东东最终来到程丁丁的家里,终于孔西西发现了孔东东,用他的日记阻止了孔北北的行动,让孔东东恢复原状。
商晓娜阿姨用自己的作品构筑了一座小学生阅读与成长的桥梁,让孩子们的想象力插上了一对飞翔的翅膀。这本书值得你去一睹风采,也值得我们去深思。一段精彩的故事,给我们留下了享不尽的味道。这本书告诉我们,在学习上不能投机取巧,要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优异的成绩,不能过度依赖别人,否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下场。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4
拇指班长有11册,分别是《我把班长变小了》、《酵母汤密码》、《乱套的教室》、《看不见的班长》、《拇指人的秘密行动》、《文具盒里的爸爸妈妈》、《吃糖果的超人》、《班长号时空快线》、《住进别人的身体里》、《时空快线再出发》、《图书馆奇妙夜》。
从拇指班长这本书里,我学会了做人要像班长孔西西那样有同情心,乐于助人,遇到困难不退缩,不能像孔东东那样随意捉弄别人。还要像孔西西那样上课专心听讲、做一个有知识、有智慧、有勇气的好孩子。
这段时间,我们开展了明日阅读活动,所有的同学都到图书角借书,把图书角弄得乱七八糟。每周五我都留下来整理图书角,张扬同学就是一个非常乐于助人好同学,她常常主动留下来帮忙整理。可是,偏偏有一些像孔东东一样的捣乱鬼,使我们的工作量大大增加。这些捣乱鬼把书随手乱丢,还经常把书带走,我们为了把书重新归位,要花很大的精力。这周五我们整理书的时候,张扬发现学校给我们捐的马小跳系列居然只剩两本,少了好多本,我们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拇指班长也少了一本,还有很多书也不翼而飞了,难怪我觉得今天图书角的书特别少。我希望全班都好好读读这套书,多像孔西西学习。这样,我们的图书角就会整整齐齐!我们的校园就会文文明明!
拇指班长既好看,又能学到许多道理,故事总是扣人心弦。我看到拇指人危机重重的时候,心都要跳出来了!每次他们化险为夷,我都感觉很开心。可惜,到目前为止只有11本,我真希望作者还能再写第12本。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5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拇指班长——追踪怪同学》。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内容十分有趣,我看得津律有味。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肚子里有一千只小虫子”这一章。孔东东和孔西西找到赫赫郝的妹妹邢邢邢,把她带到冰淇淋店里,如果她交代她和郝郝郝的来历,就给她冰淇淋。结果她拒不交代,没办法只好给她冰淇淋。谁知她一吃完,说肚里有像有一千只小虫,郝郝郝闻风而来,连忙把她带走,可见他对他的妹妹的关爱。
像这样的经历,我也有过。在上课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肚子疼,李老师给我的父母打电话,结果我的父母都在外地出差。李老师亲切的问我:“家里还有什么亲人在家吗?”我摇了摇头,没办法,李老师上午的课只好叫其他的老师代课,然后带我去医院。我问李老师:“今天不是要上公开课的吗?您怎么会有空带我去医院呢?″李老师回答:“我已经把公开课改到明天了。”我焦急的说:“那您这样不就失信了,我自己去就行了,不用您陪。”说完,我向外走,结果我忍不住了,痛的叫出了声。李老师急忙过来扶我,李老师关心的问:“没事吧?你们这些学生,就像我的儿女,儿女生病了,做父母的哪有不关心的。”我热泪盈眶,李老师又说:“只要你们好好学习,就是对我最大的报答。”然后,李老师带我去医院,吃了药后,我感觉好多了。我回到教室,同学们都关切的问我:“还会痛吗?不舒服吗?好多了吗?”我开心地说:“谢谢你们!”
我有两个家,一个是家庭,还有一个就是班级家。我们这个班级,是一个大家庭,一个开心的大家庭!爱,无处不在!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6
最近的我爱上作家高晓娜的书——《拇指班长》系列,在书中我汲取了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接下来我就带领大家在《拇指班长》系列的第八册“班长号”时空快线这本书中畅游一番吧!
这本书中的主角有孔东东、孔西西、康熙(康熙时代)、乾隆(乾隆时代)、孔小东(孔东东的儿子)等等。在暑假里,因为孔西西迷上了古装电视剧,想亲自去看看清朝是什么样子的,便带上孔东东一起,用了酸梅糖的力量穿越到了清朝。回来的时候带来了康熙和乾隆。后来,因为语文王老师布置了一篇《100年以后我们的城市是什么样》,他们很想知道100年后自己生长的城市是什么样,所以孔西西带着孔东东还有康熙和乾隆借助酸梅糖的力量去了22世纪走了一趟。当他们到达22世纪的时候,他们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眼前是一团迷雾,感觉像是走进了锅炉房一样。当天看到小朋友打招呼的时候被小朋友吓了一跳,原来他是成年人。为什么成年人怎么这样矮小呢?百思不得其解的他们去寻找答案。当他们向人多的地方去寻找答案的时候没想到,在人群中他们确实显得鹤立鸡群。不是有预测过,人类的身高会越来越高吗?这怎么越来越矮了呢。
带着一个个的谜团他们继续去寻找答案。因为这里的环境恶劣,所以导致所有的人的身高就像白雪公主身边的小矮人一样。就连我们现在的家畜如:鸡、鸭等等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国家保护动物。他们经历重重困难终于搞明白造成这样现象的根源就在他们的学校。因为他们的学校下面蕴藏着一个丰富的煤炭资源,储存量高达三万亿吨。后期他们将所有的企业、学校、居民都搬迁到别处。他们进行任意开采没有及时做好环境保护。结果土地下陷,环境受到了很大的破坏。
虽然这本书中描写的有些夸张不符合实际,但是它提醒了现在的人们,从现在开始就要节约能源、合理开发、爱护环境。保护地球,保护环境,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拇指班长》,非常有趣。
里面写的是孔东东用一杯古怪味儿的朱古力珍珠奶茶把孔西西变小了的故事。孔西西和孔东东不是一家人,这也太凑巧了吧,但孔东东在班里最大的“敌人”就是班长孔西西,所以孔东东做了一个恶作剧——在一杯朱古力珍珠奶茶里加入了胡椒粉、鸡精、酸梅粉……(我真怀疑这杯奶茶能不能喝)没想到孔西西喝下这杯“特殊调制”的珍珠奶茶之后,竟然变成了拇指一般大小的小人儿!太不可思议了,这杯奶茶有那么神奇吗?嗯,可能是童话。孔西西很伤心,要求孔东东当她的保姆。(她爸爸妈妈都出差了)孔东东没办法,谁让他把孔西西变小了呢?这样孔西西便开始了小人儿之旅。
孔西西“消失”了之后,孔东东就成了代理班长。一次,几位同学都发生了“豆沙面包失踪事件”。他们把豆沙面包放在抽屉里出去玩,回来时发现面包不见了,装面包的袋子里却多了两元钱。这件事我觉得很蹊跷,小偷偷(也不算是偷吧)走了面包,应该什么都不会留下,可是这里的小偷却留下了钱,这肯定是在买面包!躲在孔东东衣兜里孔西西想出了一个妙计——引蛇出洞。就是把面包放在桌子上,孔东东拿着飞碟遥控器去体育场,因为孔西西会开飞碟,她躲在电视机的后面,发现小偷就发信号。不一会儿就见分晓了。
我觉得孔西西好聪明呀,不好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她都能圆满解决。而且,我也好想变小啊,变小了的滋味会是怎么样呢?恐怕橡皮都能当床睡了,嘻嘻,想想就知道一定很有趣。变小了怎样上厕所呢?怎样刷牙呢?怎样吃东西呢……不过都是不可能的呀!我要是孔西西就好了。不过还是得问问孔东东,秘诀是什么。我想变小也小的苦衷啊,比如,力气变小了,连牙签也搬不动了;速度慢了,正常人的速度是变小了的人的好几倍呢……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8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拇指班长9》这本书。文中主要讲了孔西西和孔东东的校园生活。大家听到这两个人的名字,一定会觉得他们是亲戚,其实呀,他们是冤家。因为每当孔东东做错事时,孔西西都会立刻告诉老师听,比如:老师,孔东东乱扔垃圾、老师,孔东东他把铅笔屑弄到地上了……不过,在后面几期,他们俩合作了几回。
随着时间的流逝,令我期待的《拇指班长9》终于出版了。
我带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第一页,《住进别人的身体里》,是谁住进了谁的身体里了?他们有一种神奇的”魔法’,只需要一个酸梅糖,就可以心想事成。很快我就把这本书给看完了。文中讲了许多的故事,但最另我难忘的还是孔东东和孔西西帮助别人的事。
为什么要帮助别人呢?因为他们各自去“体验”了一下父母的工作。才知道父母有多辛苦,于是便想让更多人知道自己的错误。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一个站在超市门口的老奶奶。老奶奶说:她儿子嫌她走的慢,自己去逛超市了。而事实确是去打牌了。于是,他们便用“神法”把老奶奶和她儿子换了换,老奶奶的儿子才知道自己错了。
第二个目标是一个小哇的孩子,他的坏习惯是骗他奶奶。每次奶奶问他作业做了没有?他没做完却说:那些作业对我来说太容易了,真希望老师多布置一点,我早都做完了……你们肯定会问,如果被他奶奶知道该怎么办?他奶奶问他:“我去你学校看看好吗?”不行,不行,老师是不让家长去的,这可是要扣分的。”他们便扮成他们的“爸爸妈妈”,让他也感受一下被骗的滋味。
生活中,我有时也会和妈妈一起去上班,感受一下妈妈上班的辛苦。以前,我认为上班没有那么累。可每当我看到妈妈一到办公室就埋头苦干,才知道上班的辛苦。爸爸有时忙的都没回来吃饭……
爸爸妈妈上班非常辛苦,我们应该多帮助他们干一些家务活,帮他们捶捶背……让他们不要那么累。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9
这本《拇指班长》的出场人物是孔东东、孔西西、孔东东的母亲、孔东东的父亲、孔西西的母亲、孔西西的父亲、孔西西的外婆、孔西西的外公和王老师(孔东东的老师)。
读完《拇指班长》之后,我觉得孔东东不是有意把孔西西变小的,可是,就算孔东东不是有意把孔西西变小的,他们班也是会乱套的,因为,孔西西是他们班的班长,把她变小了就没人组织他们班的纪律了,而且,孔西西也没的学习了。
孔东东知错就改,他以前听课很不认真,不爱举手发言,作业不按时交。但自从孔西西变小了之后,他就很认真的学习。我们也应该学孔东东那样,知错就改,认真学习。
孔东东还很关心他人,孔西西变小之后,他天天打电话问候关心孔西西。
孔东东很负责。他把孔西西不小心变小了之后,并没有丢下孔西西不管,而是天天去上学的时候,把孔西西放在自己的衣兜里,让孔西西也可以听到老师教的知识。
孔东东很聪明。有一次,一个酒鬼以为孔西西是一颗会动、会说话的花生,于是把孔西西吃下肚子里去了。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想了一个办法,把孔西西救了出来。
孔东东做好事不留名。有一次,一个阿姨炒菜的时候,没有关火就跑出去买酱油,结果着火了。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打119报警。消防员来了,把火扑灭以后,问是谁报的火警。孔东东没有说是他报的警,默默地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孔东东并不是一个没有长处的孩子。其实,每个人都有长处,“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所以,我们也应该用“发现美”的眼睛,去发现别人的长处。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10
《拇指班长》这本书已有十四本书。
这第十四本中写的是一位来自丌星球的一位博士带着一只丌星球的狗因飞船失事来到地球,伪装成一个十二岁学生的样子混进了孔东东与孔西西的学校和教室。因为他各方面的成绩都远超常人,令孔东东产生怀疑,最后在孔东东死缠烂打的逼问下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孔东东那执着的,耐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几乎不存在,但还是会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上一次,我的同桌星竹向我问了道数学题,我当时给他讲了一遍,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另一道题,我就把过程一步步拆开了给他解释,可是这题讲完,她又来问下一题。我当时就问了一句:“虽然说你是女生,数学偏差,但怎么这么差,这个方程都不会。”她还承认了,她数学确实极差。
我教了半个小时后,有点不耐烦了,就跟她说:“我出去一下。”走在寂静的校园里,我生着闷气,这同桌真不好对付。我开始想着之前看过的书,突然就想起了这本书,孔东东那么有耐心,为了知道真相,花了一两周的时间,自己才只花了半个小时而以,就不耐烦了,更何况人家还是女生,男生总得让着点女生嘛!
回去之后,我把所有的过程拆成一块一块跟她讲,终于,在我的帮助下攻破了一元方程这座对她来讲很难的城堡。下课之后,她向我道谢,方程对我来讲,那就是池中鱼,伸手一抓一大条,自然回了句不客气。如果我当时一生气,不教她了,还不知道怎么收这烂摊子。
看,对朋友多一点耐心,不需要你动手,他们自己就会和你打成一片。在此,强烈推荐这本《拇指班长》第十四本及系统从书。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11
古往今来,好书总是人们最好的朋友。——斯迈尔斯
漫长的暑假,有一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展示了传声耳环的神奇,也赞颂了主人公孔东东、孔西西()的好品质,读来总是令人回味无穷,这本书就是《拇指班长》。
在商晓娜阿姨的笔下,孔东东、孔西西是个善良、具有同情心的孩子,甄苇大博士的发明只要一经他们的手,立马摇身一变,变成了神奇的救人工具,孔东东孔西西也做了数不尽的好事。在《拇指班长》13册里,传声耳环尽显其神通,让我不由得萌生出一个想法:要是我也有一对传声耳环和想去哪就去哪的.斗篷,那该多好啊!现实中,尽管这些宝贝目前来说并不存在,但我相信,随着科技的进步,只要我们都敢想、敢做,这些神奇的宝贝总会出现的。
读完这本书,令我感悟最深的是第六章——《不愿意睡觉的小朋友》,它让我体会到了父母照顾孩子付出的艰辛实属难以想象,我的父母也是如此,父母为我们操碎了心,尽心尽力让我们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希望我们能快快乐乐。父爱如山,母爱如水,纵使你有千言万语,也道不尽父母对我们的恩情。作为子女,我们理应要尊敬父母,对分担家务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父母的心愿。
商晓娜阿姨用自己的作品构筑了一座小学生阅读与成长的桥梁,让想象力有了飞翔的翅膀。这本书值得你我一睹其精彩,值得你我深思。精彩的故事,给我们留下了享不尽的“味道”;社会问题,例如《空巢老人》《流浪猫事件》……无一不是在教育我们,使我们深思。
《拇指班长》还未完结,下一部《拇指班长》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惊喜呢?孔东东、孔西西又会有怎样的旅程呢?甄苇大博士又将有什么样的发明面世呢?好奇心促使着想象力张开翅膀,让我们一起想象,一起期待吧!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12
《“班长号”时空快线》是商晓娜所著的拇指班长系列的第八册书,书中的孔西西迷上看穿越剧,于是突发奇想,和孔东东利用“酸梅糖”一起穿越到康熙年间,而后,他们又带着12岁的康熙穿到了乾隆时期,和“老康”、“小乾”穿到了现代,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们的奇遇不得不另人惊叹!
那一件件的事中,有件事却让我记忆犹新。因王老师布置的作文让他们展望100年后,所以孔西西一行人穿到了100年后。可才刚到达100年后,那里的空气就让他们极不舒服,而更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见到的人身高只有80cm左右,眼前的桥因交通堵塞,竟然有10层,还准备建第11层。听闻动物园有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他们来到动物园,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看到的竟是鸡鸭这类家禽。人们在他们的小学地下发现了大量的煤矿,所有的居民、学校全部搬迁,那条本来繁华的街道,一下子就变得冷清了。人们肆意的破坏环境,最终受害的还是人类。
人们因为有了私家车这种交通工具,出行更加的方便,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在马路上穿梭,交通变得拥堵,一座桥扩建了一次又一次。人人出门几乎都开私家车,很少步行,导致肌肉萎缩,一代代的人越来越矮。汽车的尾气不论是对身体还是环境都有害,其中的二氧化硫具有强烈的刺激气味,达到一定浓度时容易导致“酸雨”的发生,造成土壤和水源酸化,影响农作物和森林的生长,而其中含的固体悬浮颗粒易引起呼吸系统疾病。从这几点就可见出,开私家车的危害极大。
在现在的生活中,人们随手丢弃垃圾、吐痰,十分常见。这些虽只是小事,但一件件的小事加起来就是大事,关乎人类存亡的大事。地球只有一个,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随手捡起一张纸张,一块果皮,为保护环境做出一点贡献,天空将会更蓝,社会将会更美!也就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块净土,留下一个美好家园!
从现在做起,保护环境,携手共创美丽的地球!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13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儿童文学书,它的书名叫《拇指班长》。
这本《拇指班长》的出场人物是孔东东、孔西西、孔东东的妈妈、孔东东的爸爸、孔西西的妈妈、孔西西的爸爸、孔西西的外婆、孔西西的外公和王老师(孔东东的老师)。
读完《拇指班长》之后,我觉得孔东东不是故意把孔西西变小的,可是,就算孔东东不是故意把孔西西变小的,他们班也是会乱套的,因为,孔西西是他们班的班长,把她变小了就没人组织他们班的纪律了,而且,孔西西也没的学习了。
孔东东知错就改,他以前听课很不认真,不爱举手发言,作业不按时交。但自从孔西西变小了之后,他就很认真的学习。我们也应该学孔东东那样,知错就改,认真学习。
孔东东还很关心他人,孔西西变小之后,他天天打电话问候关心孔西西。
孔东东很负责。他把孔西西不小心变小了之后,并没有丢下孔西西不管,而是天天去上学的时候,把孔西西放在自己的衣兜里,让孔西西也可以听到老师教的知识。
孔东东很聪明。有一次,一个酒鬼以为孔西西是一颗会动、会说话的花生,于是把孔西西吃下肚子里去了。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想了一个办法,把孔西西救了出来。
孔东东做好事不留名。有一次,一个阿姨炒菜的时候,没有关火就跑出去买酱油,结果着火了。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打119报警。消防员来了,把火扑灭以后,问是谁报的火警。孔东东没有说是他报的警,默默地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孔东东并不是一个没有优点的孩子。其实,每个人都有优点,“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所以,我们也应该用“发现美”的眼睛,去发现别人的优点。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14
小朋友们,你们喜欢星际旅行吗?你们想要来一次星际旅行吗?如果你们都想要的话,我向你们推荐商晓娜姐姐写的《拇指班长——星际旅行家》一书,圆一个星际旅行的梦想。
《星际旅行家》这本书讲述了孔东东和孔西西通过郝郝郝落在地球的日记重新找到了怪同学郝郝郝,他们俩和郝郝郝还有小狗邢邢邢一起回到了π星球,并向往在地下一百层的π星球球长要来制作人性皮囊的材料,将自己打扮成π星人的模样,为了寻找治理环境污染的办法,大家重新开始了太空之旅。他们遇见了会种花的粉红小人儿,只有新年才能走出地穴的双子星伙伴,因为失重不得不飘来飘去的小国王,还有身上有七种颜色的动物。
本书的主人公孔东东是一个不爱学习,非常调皮的男孩子。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东东与郝郝郝闹矛盾的时候,孔东东很不讲理,他把郝郝郝的篮球涂上万能胶;郝郝郝跑步的时候,他一直想追上干扰郝郝郝;郝郝郝写作业的时候,他总想趁机捣乱。但郝郝郝总能用超能力没让他得逞。我越读越讨厌孔东东,对他原来的好感也荡然无存。
在现实生活中,也时而发生类似的事情。总有几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子喜欢搞恶作剧,连老师看到他们都头疼。我想,他们之所以喜欢捉弄别人,有的人是单纯为了好玩,天生调皮,但心地善良,就像孔东东一样;有的人是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力,让别人认为自己聪明,从而获得满足感;有的人是缺少关爱,内心充满负能量,需要找渠道释放。
遇到这样的人,首先区分类别,在以不同方法对待。例如,天生调皮的随着年龄增长会成熟的,缺少关爱的可以给予同情和帮助,内心充满负能量的就要避而远之了。
拇指班长读后感600字15
在暑假里,为了解除我的烦闷,妈妈给我了买了一套书——《拇指班长》。
当我走进商晓娜的《拇指班长》,读到孔东东准备要用酸梅糖的力量带孔西西一起去清朝去看一看康熙和乾隆两位皇帝的情节的时候,我就对这本书就已爱不释手了。
他们在皇宫里遇见12岁的康熙小皇帝,并和他成为朋友,而后三人又一起来到乾隆年间,并说服乾隆和他们一起来到21世纪。21世纪的文明令古代皇帝康熙、乾隆赞叹不已,他们陶醉在高科技的生活里。不料孔东东的王老师布置的一篇作文却又把他们带到了100年以后的22世纪,让他们大吃一惊,孔东东看到一座10层的立交桥。他们还看到一些比他们还要矮的成年人。最最讨厌写作文的孔东东居然写了3篇作文。
100年以后我们的城市是什么样的呢?
很多人都会给我们的城市绘制出美好的蓝图,但我想说的是,100年以后,我们的城市真不怎么样!
由于人们贪图快节奏的生活,喜欢坐在汽车里享受,这使得交通极为拥堵,城市不得不修建多层立交桥,以满足出行的需要。
坐在汽车里久了,不运动,腿部肌肉渐渐萎缩,腿也跟着退化,变得又细又短。
依靠一个人的力量,无法改变22世纪的悲惨状况。可是,如果我们所有人从现在就开始注意节约能源、合理开发、爱护环境,以后或许还有希望使环境得到改善。
读完这本书,孔东东、孔西西、康熙这几个小朋友留给我的是久久的沉思和回忆,我觉得《拇指班长》是一本好书,我很喜欢,一口气读完,又连续读了3遍,我强烈建议同学们有时间都来读读。如果你没有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借呦,因为能帮助他人是我最快乐的事。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她能让我们识天地,晓人生。我也是从小就爱读书,而且书,每天对我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我还没上学前,我经常看电视,并认识了很多字,而书籍就已占了我的生活一部分。我家里有许多书,每天只要手中一有书,我就忘了吃,忘了睡。记得我第一次看童话书,是一套的书。那部书里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丑小鸭》。
这是我一,二年级前对阅读书籍的初步认识。
到三年级时,作文走向了我。每次写作,我都会想想那些书中的好词好句,并巧妙的把它们用到作文中。三年级的暑假,我每天在享受着阅读带给我的快乐,这一假期下来,我读了有10多本书。随着年级的增高,我又开始读一些散文等。
书籍成了我必不可少的东西,它帮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也陪我走过了求知的慢慢长道,它让我得到了心灵的净化,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读书,并善于从中汲取营养。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二)
每个人都幻想过,自己能变成美好的东西。有的人幻想自己变成一只美丽的小鸟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有人幻想自己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像一盏明灯似的照亮了孩子们前进的道路。而我却幻想自己成为一个普通到了极点的.眼科医生。
眼睛是人的一个重要器官,当然也是不可缺少的。但有些人因为某些事故而失去了眼睛,失去了光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变成了盲人。在盲人的世界里,世界一片漆黑。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是毫无意义的。所以我想成为一个眼科医生。用明亮的眼睛,安在盲人的眼睛里。让他们知道世界是多么美丽。为盲人增添一份光彩,让他们看见五彩的世界。让他们看到亲人和曾经关心、帮助过他们的人!还有自己的模样、火红火红的太阳、白玉盘似的月亮,还有那美丽似桥的彩虹和眼睛一样一闪一闪的星星……从此以后,盲人也越来越少了!
我希望大家好好爱护眼睛!不要让我们像盲人一样,生活在一个黑暗世界里!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生命的源泉,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自从我上了二年级,我就爱上了读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作文起步》,我就爱上了读书,是可以增长智慧,书是一位良师,寂寞时,它可以跟你聊天,伤心时,它可以,它会鼓励你坚强起来,困难时,它会帮助你。书,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是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当我失去信心时,是书让我看见了希望的光芒;当我烦躁时,是书让我快乐起来;当我无聊时,是书为我排忧解闷;当我遇到难题时,是书这把神奇的钥匙帮我开启了通往光明的大门…书,你让我看见了小草破土的坚韧;花儿雨中开放的勇气;我选我的自信……书,你给了我童年的乐趣和美好的享受,教我思索人生,使我变得更加成熟。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四)
自从我上学前班开始,书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和我共度童年。
那时我才刚上一年级,也是在这个夏天,妈妈给我买了属于我自己的第一本书,这本书也就是著名的童话故事《安徒生童话》。刚开始,我怕把他弄脏弄坏,所以我就给它包上了我最喜欢的书皮,并且每次看的时候我都会把手洗得干干净净,生怕把他弄脏。
过了一段时间,我一直都沉浸在美丽的童话中。书中的《海的女儿》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纯洁的爱情;《丑小鸭》让我知道只要有理想,你的梦就会实现。我一次又一次的翻看《安徒生童话》,一遍又一遍的沉浸在美妙的童话中。
我在书中无忧无虑的生活,书给了我悲伤,给了我快乐。我和书有那么多故事,读书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五)
书,是一位知己,时刻陪伴着我。书,是一位优秀的老师,告诉我许多知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盏我心中的明灯,照亮我的前程。我与书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从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我就与书结下了朋友。小时候,因为小,所以妈妈每天晚上为我讲故事,而我总是默默地听,让故事伴着梦走进梦乡。上幼儿园的时候,认识了拼音,我就拥有了许多拼音版的书。当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汉字,便读起了真正的文字书,我常常看书看到忘了吃忘了睡的地步。
有一次,我得到了一本新书,我爱不释手。立刻跑进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入迷到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有听见。当我读完第一章后,妈妈叫我,我才听见,放下书走出卧室。吃饭时,我还在想书中的内容呢!
因为看书,我的作文也好了。最近,我在网站上投了一篇作文,获了银奖。我非常高兴。
我爱书!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我非常喜欢看书,除了游泳这个爱好以外,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
我爱看书爱到了极点,所以他们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小书虫”。我经常看一些闲书,比如:《拇指班长》、《木偶奇遇记》、《查理九世》等等之类。
我一看上书,就什么都有不知道,别人叫我,我就当作没听见,而且一下子就是两小时呢!
有一次,我在看《木偶奇遇记》,正好妈妈煮好了饭,就开始叫我吃饭。妈妈叫了好久,我只是应了一声,身体却一点也不肯动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定住似的。可是,妈妈说:“再不去吃,竹笋炒肉丝就被爸爸吃光了。我不怕,想继续看,可肚子”咕咕“只抗议,只好恋恋不舍地去吃饭了。
书就像知识的海洋,我愿做无帆的小船。我需要书,我爱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永恒的精神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