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最关键的
《暮色》读书笔记1
提到暮色,人们一般会想起太阳落山时的景色。然而,《暮色》这篇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只名叫索托的豺,它是一只豺王。在冰雪交加的一天,它带着它的豺群找到了一个野猪窝。它们都知道野猪相当厉害,所以不敢去攻击。然而,他们也不愿让跑到嘴边的肥肉溜走,所以他们只能在窝旁等待机会。
野猪一直没有出来,它们已经等的不耐烦了。没办法,只好挑一只苦豺去试探了。所谓苦豺,其实就是让豺群里最年老的,去做敢死队的工作。不用说,一定就是索托的母亲吐霞了。
虽然众豺都同意让吐霞来当苦豺,但是索托的心理却很矛盾。应为,如果他让母亲当苦豺,那就太不孝了。但如果他不让母亲当苦豺,他就会被赶下王位。
最后它决定——让自己来充当苦豺的角色。但是,它的母亲挺身而出,自愿当作苦豺,才保住了索托的性命。
这篇文章让我
《暮色》读书笔记2
我也算读过许多动物小说了,可有一篇却最令我难以忘怀,那就是《暮色》,一首悲壮的颂歌。
正如这个浪漫动听的名字,故事的本身也一样动听——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豺王索坨在豺群的压力下,被迫牺牲深深爱着它的豺娘霞吐做“苦豺”,以换得食物。正当它想起豺娘的一次次救命之恩,准备牺牲自己时,豺娘又一次做出了牺牲,用生命为代价保住了儿的王位,换来了洞中的野猪做豺群的食物。
看完了故事,我忍不住热泪盈眶。难道只有人类社会存在母爱?不,动物们也有浓厚的情感。母性的光辉十分伟大,她为了孩子,能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用死换来孩子的生,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呀!
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伟大女性。当我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时,就会看见妈妈靠在椅背上,手指几乎僵硬,头也沉重地抬不起来时,还是坚持靠着一盏孤灯,对着刺眼的电脑大屏幕,为我查阅资料、打印
我突然感到惭愧。我们这些孩子在意识到无私的母爱时,往往已经不早了。妈妈,您为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呀!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而《暮色》,就是这种火焰的一个完美的载体,让人感到手存余温。短短一篇小说中,蕴含着多少爱啊!
《暮色》读书笔记3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著名小说《暮色》,读完这个生死传奇故事让我感动不已。
《暮色》主要讲述的是风雪弥漫的草原上,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救命的野猪窝,想美美饱餐一顿,但是洞里的野猪妈妈性情凶猛,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猪宝宝。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通过一只豺,因此,豺王只能在群里挑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像战场上的敢死队,去了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挑选苦豺的唯一标准就是年龄衰老度,为了豺群的生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豺王只能选择自己年老的母亲做苦豺,但是他实在不忍心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他被豺娘身上的所蕴含的母爱所震憾,豺娘为他所做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他毅然决定自己冲进猪窝去做苦豺,豺娘看了也舍不得儿子去死,豺王是领导豺群者,是豺群的未来。于是,豺娘推开豺王,头也不回冲进野猪洞,与母猪同归于尽。豺娘又一次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豺王。
看完这本小说,眼泪不由自主的在眼眶打转,母爱是多么伟大!不管有多么困难,多么危险,母亲总是保护着自己的孩子甚至能奉献自己的生命,文中豺王也是一个善良孝顺的孩子。我也要像豺王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多为妈妈分担事情,不惹妈妈生气。
《暮色》读书笔记4
这些天里,我读了一本故事书,名叫《暮色》。
故事主要讲一个叫埃蒂斯的红豺群牺牲苦豺捕食野猪的故事。
红豺群里面的豺王叫索坨,它非常勇敢也非常地智慧,推翻了原来老豺王的统治,但它也非常孝敬母亲霞吐,它是豺群里最老的一只豺。
豺的家族都有这样一条规矩,如果捕兽时遇到困难,需要有“苦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敢死队),必须要用最老的一只豺做苦豺来引诱猎物牺牲自己。
有一次,红豺群要捉一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野猪,需要有一只苦豺去把野猪给引出来。那个时候,索坨的母亲是最老的,可是索坨不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送死,但是豺群里其它的豺才不管呢,只要是最老的,就算你是豺王,也要当苦豺。
霞吐被选做了苦豺,它是非常不愿意的,索坨作为豺王,它也不愿意自己的母亲做苦豺。为了整个团队,它宁愿牺牲自己。就在索坨要进入野猪的洞穴引野猪出来时,霞吐一下子撞开了它,进入了野猪洞穴,牺牲了自己,换来了它的儿子,索坨豺王的王位和整个埃蒂斯红豺群的生命。
我被霞吐勇敢的母爱感动了,很久不能平静。
《暮色》读书笔记5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暮色》这篇文章,使我泪流满面。
主要讲的是:有一只豺王,叫索坨。它和豺群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一窝猪崽,它们非常高兴,可是里面有母野猪在守护,索坨想不出来办法来。想了一会儿,目光便落到了老豺身上。要选最老的。开始,目光落到了自己的母亲身上,可是它又不忍心,便把目光又转向了另一匹老豺。同类用愤怒的眼光看它,原来,豺群有一个规定就是让最老的豺当敢死队。它又想起当年自己的母亲是怎样把自己救出来的。于是,自己下定决心要为母亲去死。快要进洞时,母狼把它甩出去,跌出去两米远,豺娘望了它一眼,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了,豺群终于饱餐一顿。值得可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看了这个故事,我心里很不平静,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暮色》读书笔记6
“呯!”我把房门重重地关上。一天到晚妈妈就会让我背课文背诗。现在脑子里昏昏沉沉的。
拿起身边的一本书——《第七条猎狗》,翻到上次看到的《暮色》。故事讲述的是饥饿的豺群发现了野猪栖身的山洞,但要用苦豺引野猪出来。而苦豺正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一旦被选为苦豺便极少有生还的`希望。索坨主动顶替豺娘,当了第一个进入野猪洞的苦豺。但在最后关头,豺娘为了自己的儿子,奋力顶开了索坨,与野猪殊死搏斗,为豺群光荣阵亡。
读到这里,我被豺娘深沉的母爱感动了。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眼睛。隔着泪水,瞥见桌上那顶红色的绒线帽,我想起在出发前她对带队老师的千叮咛万嘱咐,当时我很不耐烦。现在嫣然回想,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母爱?
冬令营的闭营仪式上,带队老师放了出发前母亲们的录音。“儿子,希望你在营地里生活得快快乐乐的。”“女儿,你是第一次离开家,到别的地方生活,在那里不要哭鼻子。”……
偌大的礼堂里,渐渐地,抽泣声越来越多。五天中的四个夜晚,我经常听见同宿舍的两个女孩低声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唱着歌谣。
拂去脸上的泪,再次背起诗文,突然感到了古诗中的那丝温暖,那缕情意……
《暮色》读书笔记7
在今天,我又读了一篇让我感动的动物小说故事——《暮色》。
《暮色》讲了一群饥肠辘辘的埃蒂斯红豺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野猪窝,真是苍天有眼,山神开恩,这个发现足可以拯救整个豺群,可是因为这个野猪窝的入口很小,一次只能进去一只豺,而一只豺又打不过野猪,无疑是狼入虎口,所以豺王索坨决定选一只苦豺,把野猪引诱出来。苦豺就是豺群中为了群体而被派去去引开危险或引出敌人的豺,一般最老的豺就是苦豺,行动后很难生还。在索坨的豺群,最老的豺就是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索坨是一只重情重义的好豺,它怎么能忍心让自己的母亲去呢?可是另外的那些豺的眼睛已经盯上了豺娘,索坨现在很纠结,它要是选了豺娘,那它就太不孝顺了;如果不选豺娘,他就会被另外的那些豺推下宝座。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它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那就是去代替豺娘当苦豺,在索坨冲向野猪窝的时候,豺娘撞开了索坨,跑进了野猪窝与野猪搏斗,豺娘为了大局而牺牲了自己。
当我看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感动的差点哭了,索坨是一个孝顺的豺子,它为了母亲,可以牺牲自己;豺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爱都展现在了索坨身上,她为了索坨,曾多次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索坨。
《暮色》读书笔记8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
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暮色》读书笔记9
《暮色》是什么书?为什么封面上画着一只豺?为什么封面上写着:豺群生存举步维艰,母子情深生死依依?我带着这些疑问打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豺群好几天都没吃上食物了,这时它们发现了一个野猪窝,可野猪生性凶猛,必须得有一只豺来引野猪出窝。这个豺群的王叫索坨,它要挑选一只老豺来做这件事,它们称做这种事的豺叫苦豺,一旦被选定为苦豺,那基本上是凶多吉少。而索坨的母亲霞土是最佳人选,索坨不想让它去牺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对豺族高度负责的态度,索坨决定代替豺娘当苦豺。快要进洞时,豺娘把它甩出去,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豺群饱餐了一顿。值得高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暮色》是一篇动物小说。有关豺的成语有:豺狼成性、豺狼当道等,它被比喻成各种坏人、恶人。可我在这本书里却看不到恶的一面。相反,我看到的是一只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豺。
动物也是有着像人一样深厚的感情与超群的智谋,有时甚至比人还深。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总是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可以放弃一切,心里的感动不知该如何表达,心里的感激不知该如何回报。
《暮色》读书笔记10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有《大灰熊卡普》、《虎女蒲公英》、《猎狗霹雳虎》......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沈石溪中篇小说《暮色》。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埃索斯豺群在冬天因找不到食物而牺牲老者,使年轻豺、幼豺活下来的故事。其中有一段写得十分精彩:“七八十只雌雄老幼各个无精打采,耳垂间和脊背凹部都积着一层厚厚的雪花。每只豺的肚皮都是空瘪瘪地贴到了脊梁骨,尾巴毫无生气地耷拉在地,豺眼幽幽地闪烁着饥饿贪婪的光”,可以看出当时悲惨的场景。
几天后,豺群们终于找到一个野猪窝。但野猪可不好对付,它们成天在树上乱蹭,子弹都打不穿,更别说豺牙了。再加上野猪还有锋利无比的獠牙,万一被刺中,肠子就会流一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选一只豺当苦豺,将野猪引出窝,群起而攻之。豺群选中了豺娘霞吐,但豺王索坨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命,就毅然决定做替身苦豺。这是绝无仅有的事,一只生命力旺盛的豺王竟为一只老到掉渣的老豺做替身苦豺!但是豺娘却趁索坨不注意撞倒了它,将野猪拉了出来,豺娘也为此送了命。豺群吃着肥美的野猪肉,吃得香极了,但索坨,却吃出了无尽的心酸。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到豺这种动物并不像字典里说的那么坏,它们之间也会有浓厚的感情。我们人类也应该像豺一样,在人与人之间保持浓厚的感情。
《暮色》读书笔记11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写一篇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1
第一次接触《暮光之城》系列的时候是在初一,而且是因为看电影才与其结缘。那时候年纪还小,完全是痴迷于女主的美和男主的帅。说来惭愧,身为校读书协会会长的我,阅读种类是属于极少的。每一次看这电影的一系列我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因为之前看过电影的缘故我并没有说很仔细的有去看小说。因为中文版的我感觉翻译的文字不够美丽,但是纯英文的话我又不能够很好的理解进去,这是最痛苦的。
明明一部让我感觉类似科幻片却变成了一部爱情片。吸血鬼和人类相爱,在17岁的青春穿插,现在有很多的电视剧电影都打在用回忆做文章然后这却是我最记忆深刻的。
首先我们先讲一下男主爱德华,他是一个完美的男神案列,典型的高富帅。但是他不自大,能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抑制了自己想要喝她血的冲动。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想方设法的护她周全,他希望贝拉可以按照她原来的生活轨迹生活下去,慢慢变老,而不是一己私欲把她变成和自己一样的冷血生物。
再者是我们的被大家喜爱的漂亮女主,一个不被欲望蒙蔽的乐观开朗女孩,她深爱着爱德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自己喜欢的人的命,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男主会这么迷恋她的原因之一吧!后面她成为吸血鬼我们才知道她并不只是一个邻家女孩而是一个天赋异禀的高贵优雅的吸血人之一。
最后就是男二雅各布,一个重情重义专一朴实的好男儿。他喜欢贝拉,守护在她的身边护她的安慰尽管她不属于自己。看最后他为了贝拉和库伦家族联手就一目了然。
这书整个系列是令我沉醉的,他们的爱情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爱的轰轰烈烈却不是海誓山盟而是一个眼神就可以看出我爱你有多深。“你现在就是我的命”多少女孩子沉醉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中,又有男孩子做到了他们曾经说的誓言。世间的真爱有多少是敌得过时间抵得过金钱,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宛如一股清流,而世间太多浮浮沉沉真真假假。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2
在一个个极其安静的夜晚,在大多数人都在安睡的时候,我看完了《暮光之城》,有些囫囵吞枣,有些急不可待。是的,那不是我正常的阅读速度,我只是太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完这个故事。
不可否认,我被因心血来潮而网购的这套书深深吸引,我太想融入到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中,我太想随着贝拉的喜怒哀乐而心潮澎湃,太想因爱德华、雅各布的不合常人的行为而驻足屏息。
一个是吸血鬼,一个是狼人,一个是普通的人类,我开始嫉妒起贝拉,一个如此平凡的小女子,承受着原本不该是她生命中所能承受的感情之重。爱德华的款款深情,雅各布的浓情蜜意,都太让贝拉疯狂了。
无疑,贝拉也是异于常人的,她怎么能够坦然自如的与非人类相处呢?而这两个非人类,随时都会因为失去控制而让她丢掉性命。
我常常在文章关于贝拉大量的心理活动描述中,停下急速阅读的眼睛,我会看看窗外静谧的黑夜,深不可测的天空,安静似水的夜色,我会陷入深深的沉思:如果我是贝拉,我会如何选择?是吸血鬼?是狼人?还是人类?我一再关注贝拉的年纪,十七、八岁,的确是个为爱痴狂的年纪,有些叛逆,有些懵懂,有些无助,有些无畏,也的确是只有那样一个年龄,才会爱情至上、无所顾忌。贝拉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年龄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而到了我这个阶段,我相信我会考虑更多,父母、朋友、子女、现在、未来,而最终,我想我会放弃,我不会像贝拉那么勇敢无畏,我承认在某种程度上,我是胆怯的、懦弱的,我理所当然的会离吸血鬼和狼人远远的。
但是,当我如痴如醉的深陷于贝拉的情感体验中,久久不能自拔时,我不想忽视内心深处对那样一种情感的渴望,那种可以为之生,可以为之死,可以眼里、心中只有一个他,可以不要生命,可以沦为吸血鬼的近乎绝望中的幸福。
贝拉如愿以偿的变成了吸血鬼,不用担心自己年华的老去,不用担心会与爱德华分离,而更幸福的是,在她还是人类时,她有了与爱德华唯一的孩子——蕾妮斯梅,一个一半是人一半是吸血鬼,有着非凡美丽、聪慧异常的小公主。
《暮光之城》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贝拉有了孩子,成了吸血鬼,她可以和爱德华永远生活在一起,而且年龄永远停留在18岁,她的另一个挚友——雅各布,也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烙印爱人——蕾妮斯梅,即贝拉的女儿,一切皆大欢喜,是我最为满意的结局。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3
前不久,我在书店发现了一本精彩而又玄幻的小说,它就是《暮光之城》。它精彩的内容让我一口气把整套书看完了,作为外国文学史上的经典,《暮光之城》有着它独特的魅力,后来也被改编为电影,受到了人们的一致好评。
首先,从《暮光之城》的作者说起。斯蒂芬妮·梅尔并不是像大家想象中的那样学识渊博,写作
从情节方面来说,全书以爱德华与贝拉这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因素。而其中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简明的主旨,通过一系列的曲折坎坷,最终给爱德华与贝拉完美的结局,这也是全书写作的一大亮点。情节并没有一味地进行描述他俩的关系之暧昧,反而不断的分分合合,用反衬的手法更加凸显了两人的爱情之浪漫。文中还有许多的细节描写令人感到强烈的真实感,从细微的对吸血鬼的冰冷肌肤的描写,到后面宏大的吸血鬼家族的无情冷酷,这一切给人以真实的感觉,人物的性格在作者笔下也体现的淋漓尽致。通过语言,行为等方面的描写给书中每一个角色以独特的性格。爱德华的温柔梦幻,贝拉的迷人善良,等都是在文中用着大量的笔墨描写的。
从给人的感触来说,《暮光之城》绝对是青少年们最喜爱的那类书籍。全书抓住了读者心中的亮点,不断的塑造一个个的敌人,让读者为之揪心。第二部《新月》中的贝拉险些被敌人抓住,千钧一发之际,爱德华的英雄救美更是勾起了读者们无限的想象。
好的书籍就像是良师益友,《暮光之城》以其敏感而细腻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壮丽的画卷。当你细细品味完全书后,不妨也去看看同名电影,相信你一定能从中受到更多的思想启迪。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4
在《暮光之城》里,作者的最大特点是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好像读者就身处福克斯这个小镇里一样。我想,对于女孩子,她尽可以把她自己想象成贝拉,接受爱德华浓浓的爱意,面对吸血鬼和狼人的惊悚,以及身处抉择时的焦虑。贝拉,书中描述,她只是皮肤白,但相貌一点也不出众,这也是她为什么想要变成吸血鬼的原因。但是,虽然贝拉劣势很明显,但她委实吸引了两个人-----爱德华和雅各布。但她却只喜欢爱德华,因为爱德华成熟、稳重、体贴、英俊,而且十分有钱。
爱德华和雅各布代表了爱情中的两类角色。爱德华成熟、稳重,并且明白自己的责任,他不想伤害贝拉。他嗜血,所以,他要控制自己,他要对她以及他自己负责。可以说,他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
雅各布则看上去比较幼稚,他比贝拉还小。但是就在爱德华离开贝拉之后,他成了贝拉的玩伴精神上的伴侣。但是,雅各布却不像爱德华一样稳重,可以说,他很热情,他有些疯狂的爱上了贝拉,他向她表白,并且,他强吻了她。
我想说,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诱惑,我们如何才能控制自己,不要让诱惑控制了我们自己,也不要让诱惑是我们伤害了他人,这是我们要学学爱德华的。我们都在经历着一些或是困难,或是成功,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会使我们勇于承受更大的苦难,以及迎接更大的成功。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5
喜欢《暮光之城》中大量的心理描述,这一点可能是电影无法演绎得当的。得到与失去,可能与不可能,真实与虚幻,都描写得很透彻,让人感同身受。《暮光之城》的故事主线是吸血鬼Edward与普通却个性独特的高中生Bella之间的爱情故事。可是,打动我的,却是故事中的另一位男主角狼人Jacob对Bella的感情。从头到尾,我都觉得Jacob这个人物塑造得更饱满,更丰富,更真实。
因为看过第一部《暮色》改编的电影,所以刚开始满脑子都是电影中的人物形象,直到故事快结束时,才摆脱了这些先入为主的图像束缚,在自己所品味的文字中形成了另一个Bella,另一个Edward以及另一个Jacob形象,虽然很模糊,但感觉更贴近故事中的人物。
Bella不漂亮,但是很独特,同许多爱情故事的女主角一样,她不一定很出色,但是非常喜爱读书,喜欢读《呼啸山庄》,也喜欢莎士比亚。我想这个特点体现了很多小说作者的一种情结——自己爱读书,怎么忍心自己笔下的主角不爱读书呢?
在Bella眼中,Edward完美得无以复加,所以从一开始,Edward与Bella之间的爱情就显得很突然,没缘由地爱得很深很深。遗憾的是,从始至终,我都没有被他们之间的爱情感动,令我感动的,是Jacob与Bella之间的爱,一种更自然也更饱满的爱。
Jacob善良、开朗、阳光,敢爱敢恨。第四部《破晓》的Book Two是以Jacob为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非常喜欢这一部分的内容。另外,Jacob的口头禅是:“Sure. Sure.“——在乎与不在乎,并非一念之间。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6
本来并没有打算以《暮光之城》写读书心得,但昨晚无端梦见吸血鬼,又让我想起《暮光之城》来。这一套书每一册都很厚,拿在手上的那种厚重感,让人很安心。我用了很长时间才看完,但这一套书给了我特别的情感体验,我觉得很值得。
《暮色》——《新月》——《月食》——《破晓》——《午夜阳光》,《暮光之城》系列以日月光华盈亏命名,错综复杂的故事伴随看月亮的出现和消失一步步的进行。同时,月亮有着另一种象征。例如,第一部结尾提到,暮色象征着贝拉作为人类最后的时光;另外,第五部中,爱德华经历了长久的黑暗生活后,贝拉的出现像是他生命中的午夜阳光。
—How old are you?(你几岁了?)
—17
—How long have you been 17?(你17岁有多久了?)
—A WHILE...(有一段时候了..)
这是《暮光之城》里男女主角的一段对话。相遇那年,他们都是17岁;她出生几个月就被妈妈带离小镇那年,他已经17岁;而终有一天她将老去,他却将仍然保持17岁的.青春容颜……时间轮盘对他而言是凝固的,对她却是飞速运转;他的青春永驻,而她的青春终将腐朽。他们本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真爱却让他们的生命交集在一起。青春小说作家饶雪漫说过一句话“没有人永远17岁,但永远有人17岁。”17岁,是生命中最美的年华。贝拉并不杰出,不是万能,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这让每一个看书的女孩在贝拉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而杰出的爱德华是每个女孩梦想中的白马王子,在17岁这人生最美的季节,贝拉与爱德华的相爱,可以说圆了天下女孩的一个梦。也许这也是《暮光之城》盛行的其中一个原因。
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里有这样一句话,“有时候,爱只是输给了生死、时间,以及欲望。”现实中的爱情往往并不如意,有的败给时间,有的败给距离,有的败给感觉。《暮光之城》里,贝拉与爱德华的爱情也经受了万般磨难。人类与吸血鬼的禁忌之爱,让两人如在刀尖上行走,在各方危险中挣扎着求取平衡。
在《暮光之城》整个系列中,我最欣赏的是贝拉的勇敢。得知爱德华是吸血鬼后,贝拉说了一段话:“有三件事我很确定。第一,爱德华是吸血鬼;第二,他身上有一部分,我不知道是多大的部分,在渴望吸我的血;第三,我毫无条件地,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爱情让贝拉并不惧怕爱德华会伤害她,她害怕的是失去他。在义无反顾地爱上爱德华后,贝拉需要面对的便不是常人所面临的磨难。
“我从没认真想过我会如何死去,但如果能为了我所爱的人而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这是贝拉的话。选择与爱德华相爱,不仅使贝拉自己陷入危险,爱德华一家以及贝拉父母的安全也受到极大的威胁。贝拉爱他们,所以,如果牺牲自己能换来所爱之人的安全,她愿意。
在第一部末尾,贝拉说,“我爱你,胜过这世界上的一切加起来的总和。”“我梦想得更多的是永远和你在一起。” 但是,永远有多远?爱德华长生不老,贝拉却总有一天会老去。因此,贝拉不顾一切,宁愿放弃正常人类的生活,要求将自己也变成吸血鬼,与爱德华相守。爱德华却拒绝了贝拉的要求,宁愿守着贝拉终会慢慢变老的容颜,也不愿意让贝拉经受只能在黑暗中生活的孤寂。尽管二人选择不同,都是因为爱。
贝拉最终成了吸血鬼,这是我想要看到的结局。尽管这会让贝拉失去正常人的生活,也许以后也将面临更多挑战,但是可以永远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这正是她的追求。
《暮光之城》理所当然得被拍成电影,但期待已久的电影播出之时,也许有人会失望,包括我。并不是说电影本身真的不好,而是,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我们都会发挥想象,创造一个自己臆想的世界。荧幕播放的影像又如何比得上人的想象呢?因此,书籍给人的感觉是电影无法取代的。
《暮光之城》读书笔记7
我读的第一本由儿童文学跨越到的书,就是《暮光之城·破晓》。我和老妈看了电影版的《暮光之城》第一部和第二部之后,就开始搜罗起来《暮光之城》的原著书籍来。现在我已经读完了《暮光之城·暮色》、《暮光之城·新月》、《暮光之城·月食》、《暮光之城·破晓》四本暮光之城系列的书了。
我最喜欢的,还是《暮光之城·破晓》。伊莎贝拉就是在这一集里变为吸血鬼的。爱德华在前一集里对伊莎贝拉说过:“我决不会把你变成吸血鬼,虽然你很想改变。你应该知道,其实做一个吸血鬼并不是光有那么多好处。生命如一个转轮,生老病死是自然的事情。我们就是被踢下转轮的一群人。只有在你十分危难或患绝症的时候,我才会吸你的血把你变成吸血鬼,让你不会死。”在这一集里,伊莎贝拉确实患了绝症。吸血鬼生育不了,除非人和吸血鬼在一起,才能生育。伊莎贝拉和爱德华结婚生育了,但是生育后,女人一定会死,男吸血鬼却不会死。伊莎贝拉生下了半人半吸血鬼的女孩安娜,但自己就快要死了。爱德华迫不得已,于是吸了伊莎贝拉的血,伊莎贝拉在经历毒液渗透的痛苦以后,就可以得到永生和吸血鬼的一切力量了。
伊莎贝拉作为一个吸血鬼,几乎无法养活自己。于是爱德华一家就开始教伊莎贝拉如何捕猎:如何咬断飞奔中的麋鹿的喉咙,如何吸干野兔的血。但渐渐地,伊莎贝拉发现,作为吸血鬼它拥有不同寻常的力量。她有一个保护罩,能保护罩在罩子里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不是全部描写吸血鬼的小说中的鬼都是恐怖的,鬼也可以被塑造的形象很好,《暮光之城》系列就是一个范例。希望大家去读读,我郑重推荐这一套书。
篇一、沈石溪《暮色》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暮色》这篇文章,使我泪流满面。
主要讲的是:有一只豺王,叫索坨。它和豺群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走着走着突然发现一窝猪崽,它们非常高兴,可是里面有母野猪在守护,索坨想不出来办法来。想了一会儿,目光便落到了老豺身上。要选最老的。开始,目光落到了自己的母亲身上,可是它又不忍心,便把目光又转向了另一匹老豺。同类用愤怒的眼光看它,原来,豺群有一个规定就是让最老的豺当敢死队。它又想起当年自己的母亲是怎样把自己救出来的。于是,自己下定决心要为母亲去死。快要进洞时,母狼把它甩出去,跌出去两米远,豺娘望了它一眼,进了洞。最后,豺娘终于把野猪打死了,豺群终于饱餐一顿。值得可兴的是豺娘居然还活着。
看了这个故事,我心里很不平静,它为了自己的孩子,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篇二、沈石溪《暮色》读后感
《暮色》这篇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里面讲述的是豺群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隐秘的野猪洞,但是洞里的母野猪一直守在洞口防止豺群伤害她的小猪仔,因为洞口太窄,一次只能容一只豺通过,因此豺王只好在豺群里选一只苦豺引诱野猪。苦豺就是像战场上的敢死队一样,挑选苦豺的标准是衰老度和年龄,如果挑选幼豺的话会损害豺群的未来,挑选成年母豺或公豺会损害豺群的现在,挑选老豺只会损害豺群的过去,过去并不重要,所以挑选年龄最大的老豺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豺王的目光落在了他母亲的身上,因此,所有的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母亲,可是,豺王怎么忍心让他的亲生妈妈去当苦豺呢?但是他是豺王,必须要主持公道,不然的话豺群就会把他推下宝座,而且,就算被推下宝座豺娘照样会被豺群选为苦豺,两种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他决定顶替妈妈去当苦豺,可是妈妈却不舍得儿子去,因此她把儿子撞在一边,自己跑进野猪洞与母野猪搏斗。
这篇小说写的真的`很棒,我读后感动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我认为豺王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他愿意为他的母亲付出生命。这个豺娘也是一位非常好的母亲,她把所有的爱都展现在她孩子的身上,她为了她的孩子很多次不顾生命危险去帮助他的孩子,显然,她对她孩子的爱比天下任何一个孩子的爱都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