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狼孩历险记》是由英国作家吉布林一本著作,文中讲述了一个在丛林生活的狼孩毛克利的故事。虽然说他是人的孩子但是他对丛林有着特殊的感情。以下是《狼孩历险记》
《狼孩历险记》读后感(一)
毛克利从小就生活在丛林中结实了很多好友,其中有大蟒蛇卡阿、大象哈蒂等等。他在丛林中经历了许多磨难,最让人难望的是他与狼族兄弟一起并肩作战打败凶猛的红狗时的场景。那时的他为了保护丛林的安全奋力杀敌将红狗杀的片甲不留。老虎瘸汉是他在丛林中的敌人,他三番五次的想铲除毛克利,但每一次都没有成功。在最后一次,瘸汉想偷袭毛克利的时侯,却被毛克利用水牛给踢死了。当他第一次回到人类的生活中,却被一个十分可恶的老猎人巴尔道说成是妖怪然后被人类又赶回了丛林。巴尔道是一个没用的人每一次他失误了他都会去掩饰。丛林中的动物恨透了人类大象哈蒂借着这个思想说要去人类的田野里找吃的动物们纷纷争先恐后的涌进田野把农作物吃得一干二净而人类却没有一点办法,动物们逼走了人便把村庄移为平地没过多久便和原来的丛林融为一体了。虽然毛克利是在丛林中生活的但是他最后还是离开森林,走向人类社会。
《狼孩历险记》一书是一本好书,他教会了我很多道理,我在这里推荐这本书,但愿同学们也去看一看,希望它能让你受益匪浅,懂得的比我还要多。
《狼孩历险记》读后感(二)
《狼孩历险记》,我看完以后,觉得是一本好书,非常精彩。
毛克利本是人类的孩子,因为老虎邪汗,他被遗失在印度西奥尼山的丛林中,由狼抚养大。在丛林中,他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其中有熊、豹、大蟒蛇卡阿、大象哈蒂等等。幼小的毛克利也经历了各种磨难,受到猴子的绑架、老虎恐吓、人类进攻……慢慢的,他成长了,他猎杀动物、探寻宝藏、学习如何在丛林中更好的生存。
这本书中塑造了许多会说话的,形态夸张、性格各异的动物,并且统统被人格化了。比如,有性格温顺,知识渊博的棕熊伯鲁;无恶不作,阿谀奉承的小人大巴希;凶狠残暴,不可一世的瘸虎邪汗等等。它们个个都有人的名字和拥有人的思想,它们既有人的影子,也代表了动物的习性。
书中的每一个故事,就像是一次冒险,情节发展紧张激烈,高潮迭起,加之语言描写逼真,生动,使得这些故事充满了活力和生趣。并且告诉了我们动物之间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和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狼孩历险记》读后感(三)
夜幕徐徐降临,大地寂静下来。一望无垠的丛林已经把白天的喧闹收藏起来。丛林深处除了寂静还是寂静。月亮已经出来了,但是月光却很暗淡,这是因为天空乌云密布。那暗淡的月光都是从乌云的空隙处透出来的。在这个时候,在这种环境,一些夜行动物从自己的巢**里静静地走出来了。它们白天在巢**里舒服地睡大觉,为的是养好精神,准备晚上好好地干上一场,捕捉住自己想吃的猎物。在这片丛林里,西奥尼丘陵的小溪谷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地方。但是这里的风光与众不同。在这片丛林里,凡是受过伤的动物,都知道这个西奥尼小溪谷。溪水的源泉就是这片丛林大大有名的西奥尼灵泉。灵泉的水在丛林野兽们的心目中已经成了圣水。灵泉的水能够治疗伤口,受伤的野兽们不管伤口有多大,只要在灵泉中洗一个澡,伤口就会立即愈合。
一个叫毛克利的男婴被遗失在印度西奥尼山的美丽丛林中,由狼群抚养成长,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磨难。幼小的毛克利,受到猴子的绑架、老虎的恐吓、人类的进攻他猎杀动物、探寻宝藏、学习动物的习性最后与大红狗展开了一场恶斗
该篇文章是世界名著,是高度艺术化的精神产品,具有永久闪光的魅力,非常集中,非常形象,是中小学生了解世界和社会的窗口,是走向世界观摩社会的最佳捷径。非常有利于培养积极向上的心理和性格,思维和修养。
故事主人翁毛克利经过许多风险,却仍然勇敢顽强的活了下来,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狼少年
今天的这部《狼少年》依然讲述着人与狼孩之间的感情童话,似乎这些现实中不存在的异类情感却更能够激发起我们心底的感触。影片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诸多疑点、漏洞和缺陷,但是却让我们不反感,细细的去品味着剧情进展。动物的思维是简单的,是单纯的,是从属于主人的,所以那种最直接最纯洁的感情在那些忠诚和纯粹的背景衬托内,显得格外真切和自然。
影片从60岁的女主人公的回忆倒叙故事的脉络似乎已经不稀奇,从少女开始对狼孩的排斥,到慢慢接受并且最终爱上他,整部电影就像个美丽的童话让观众怦然心动,对于宋仲基饰演的狼孩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没有温暖,没有情感,没有遇到过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使得他固有的狼性常态化,当遇到少女后,耐心的教他学会了等待、穿衣服、读书、画画、写字等人类的生活方法,期间与家庭成员的小伙伴们一起嬉戏玩耍,慢慢的狼孩有了感情和认知力。女孩子在富二代的逼婚下,狼孩一直陪伴在女孩身边,保护她,给她安全感,几次英雄救美,舍命付出的举动,逐渐打动了女孩的心,而整部电影男孩除了最后说了一句“你别走”以外,几乎没有言语的表达,完全靠行动来支撑着女孩对他的暧昧情感。当然随着片中的发展自然少不了曲折和坎坷,警察、动物研究者、家人和邻居等对狼孩的误会,产生了很大的隔阂,可怜巴巴的狼孩只得被铁链拴住呆呆的困在属于他的“牢房”里。最终少女解救了狼孩,看着狼孩流泪与女孩道别的情景,也成为了本片最大的催泪点,狼孩消失了,女孩却永久的离开了那栋房子。40年后的再次相逢,老态龙钟的她见到了狼孩,听着狼孩讲着寓言故事入睡,着实让人感动了一番,结局依然是离别,依然是那个飘着雪花的日子,狼人堆起了那个曾经一起承诺过的雪人。
当然,电影的软肋还是非常多的,对于狼孩的成长过程节点显得十分生硬,似乎从不懂到明知就一瞬间的事情,情感的变化和演绎也不自然,从不会说话到会说话,从40多年的等待竟然面容一点没有变老等等,都是影片的BUG,对于狼孩两次变成凶猛狼人的过程,影片运用了奇幻的设计,运用电脑技术打造的瞬间变身,似乎与整部电影的风格满不搭调,对于剧情也实在有些拖泥带水,但是不乏韩国电影的个性在里面。
一句承诺禁不住一生的等待,一辈子只有一次不顾一切,过去了就不会再有了。有一类爱情归结于厮守,但是厮守等来的却不是得到,当下也只能好好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和拥有过的,那些永远追不回来的青春和纯真将永久成为历史。用我们的'真去感染周围的人,用我们的心去对待美好的生活,用我们的情去让社会变的更加温暖。本来对影片总体期望值很高,看过后最终还是比较失望的,但是电影中带给我们的纯和真,却让我记忆犹新,深受感染。
冬至我没有吃到饺子,这似乎并不重要。从明天开始,白天慢慢变长,黑夜慢慢变短,阳光将再次回归我们居住的城市,它将带走这座城市上空的阴霾和寒冷,透过窗外我们将看到更加清澈的风景!在这个严寒的冬天,
《狼少年》观后感第2篇:我在雨中
一开始,我也觉得这有些不可思议。可是我确确实实只是因为见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就这样沦陷了。
他们说:当你能够平静地向别人讲述这个关于那个人的故事时,你就真的已经释然了。而我现在就是这样。写下这些文字究竟为了什么,我自己也不敢肯定。真的是为了讲故事给别人听,又或是希望别人听听自己的故事,还是只为了让自己不会忘记?谁知道呢?管它干什么!
立卧撑是一个既算不上帅,也算不上不帅的男性同胞,但是他又的确是个挺拽的,打球挺好的。我朋友总说我对他的情感就像是EX蛋的fans对他们夸张到捕风捉影的偶像崇拜,我一直坚持强调我绝对是“喜欢”这个男孩子,而不是“崇拜”。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想大多数像我们这个年龄的女孩喜欢上的男孩多多少少身上其实都有我们所崇拜的因素,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青春时所专有的动词“喜欢”的含义吧——
只要那个男孩在你视力所及的范围之内,他总是能够自然的吸引着你的目光。而你也就是喜欢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他的所在地时,痴痴地望着那个方向,你欣赏他,即使有朋友跟你清楚地说过他究竟干过哪些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或者他本身就是一个疯狂而又让人无法理解的人,那些对你来说都不是个事!
总而言之,“喜欢”就是是往刚刚放进锅里的“爱”这种还未煮出些什么味道的原料中再加些“崇拜”这味作料。
我跟立卧撑告白了,而结果就是理所应当地被不太礼貌地拒绝了。也许是因为“理所因当”这个原因,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丢脸和难过,用一句歌词唱出我被拒绝后的心情——“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我没有”。我当时甚至有些讶异,我还神奇地劝自己:唉,姚大力,在这个节骨眼上你应该哭的,你该多学习学习恶俗言情“偶像”剧里那个在被男主无情拒绝后自以为自己应该是女主的女二。
那个时候,我开始清晰的知道,生活与电视剧绝对是两码事。这就是真、假的区别。
距我向立卧撑告白完已经整整两年了,这两年我过得顺畅、自得、爽透心。我到现在只要是上学的日子还是能天天见到他,于是我就欢脱地天天在他面前晃悠。我真是个称职的“无耻之徒”。
我也越来越明白我当时为什么不会哭了,“喜欢”原本就是一件属性永远为“快乐”的事情。不论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这始终是一件值得被回忆的事。举个例子,就像万万承认“通哥”似的。
我只是觉得我那个时候顺从了自己的内心是一件我认为超级正确的事,因为就是我的内心让我告诉立卧撑我喜欢他的。我不后悔,不后悔我告诉了他,更不后悔我这么觉得。
又一次坐夜班飞机,我俯视着整个北京城,我忽然发现我是多么的幸运,命运让我能够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这个人如蚂蚁般渺小的无
对我而言,幸福有时是这样的:下雨的时候,恰好有个人愿意陪我淋一场雨。
我知道有这样一个人,我愿意站在雨里等相遇的时刻。
丛林之书读后感1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2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3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4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丛林之书读后感5
一本好书,总能发人深思,一篇好文章,能让人悟出许多道理。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一共有十篇文章,有六篇是关于狼孩莫格里的一系列故事,有四篇是互不相关的动物故事,莫格里本是人的孩子,因为老虎谢尔汗的追捕,成为狼群的一员。后来,他回到人群,被一对丢失孩子的夫妇收养。有一天,他和两只狼朋友一起杀死了谢尔汗。却被认成巫师,莫格里就再一次回归了丛林,和伙伴们生活在一起。这本书的作者吉卜林。通过莫格里和动物们的冒险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充满正义,向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这本书显现出的道理显而易见:团结友爱,惩恶扬善,这种道理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和遵循的,如果在合唱比赛,小组合作PPT等方面不团结,什么都做不了。但只要我们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包容,就能一起获得成功。如果没有警察,法官等人员的正义、公正,社会不就乱了套?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命运的天平一定会倒向正义的一边。这两个道理,我们一定要铭记在心,不能忘记。
在阅读中放松身心,在放松时获得知识,我们一起阅读吧!
丛林之书读后感6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丛林之书读后感7
寒假,我读完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友谊。
文中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位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一个婴儿时,在森林中受到了老虎谢尔汗的追逐,父母逃散,而莫格里,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下,成为狼族的一员。眼看莫格里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个勇猛而聪明的少年。在森林中,他有许多好朋友,慈祥的狼爸爸、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以及狼群首领阿克拉。在老熊巴卢那里,莫格里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和每个动物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了,一群猴子趁巴卢和巴希拉熟睡之际,把莫格里抢走了,两位老师都非常自责。终于,在老鹰朗恩的帮助下,找到了莫格里,与猴群展开了殊死搏斗,把猴群打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被莫格里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所感动,所以,我们要顾惜与朋友之间的友谊。
丛林之书读后感8
寒假里,我们语文老师带我们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丛林之书》,我读完后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婴儿一不小心闯入丛林之后,认狼群为家;认黑熊为老师;认黑豹为兄长;认蟒蛇为朋友,还认为自己是狼。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莫格里”。
他长大后,和他的朋友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说杀死了老虎谢尔汗;打败了猴群;找到了象叉等。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两只动物是大蟒蛇卡阿和黑豹巴希拉。大蟒蛇卡阿虽然个子很大,但一样灵活敏捷的活动。黑豹巴希拉机智勇敢。他善于随机应变、见机行事。而不是鲁莽的冲过去和敌人拼命。他就像黑夜里的一双眼睛,凝视着你。
还有那只叫“里基--蒂基--塔维”的獴,他勇敢的与蛇战斗的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迎难而上。
从黑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去营救被猴群们抓走的莫格里的时候,我看出了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友谊。他们是马不停蹄的去救莫格里。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做人不能像猎人布尔迪阿那样自私自利、爱慕虚荣,要做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的人,同时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
丛林之书读后感9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