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利·波特》系列中有哪些惊人的伏笔
小说之所以令人着迷,其中很重一点就是字里行间伏笔的魅力。
在一点上,作者罗琳女士是当之无愧的大师,长长的七部像是一张从一开始就绘制周密复杂无比精巧绝伦的线索之网,无论是人物设定和出场顺序都经过巧妙的安排,一件貌不惊人的道具或者一句看似普通的描述,都极有可能成为后面情节的关键因素。
真可谓“草蛇灰线,伏脉千里。
”从这一点上说有成为一门“哈学”的潜力。
下面我就来简单总结一下《哈利-波特》中的那些较为浅显和广为人知的十大伏笔—— 1、 闪电形伤疤 这恐怕要算最早出现的也是最为关键的伏笔之一,闪电形伤疤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一部的第一章里,哈利-波特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邓布利多和麦格教授朝那卷毛毯俯下身去,他们看见毛毯里裹着一个男婴,睡的正香。
孩子前额上一揪乌黑的头发下边有一处刀伤,伤口形状很奇怪,像一道闪电。
当时,邓布利多就预言这个伤疤将来会有用处。
在断断续续的前六部的叙述中,伤疤作为伏地魔以最邪恶的魔法留在哈利波特身上的印记一直起到“火辣辣的疼”给哈利-波特通报危险的作用,这种作用逐渐加深。
从第五部开始,也就是第四部伏地魔复活以后,这个伤疤竟然能像一个天线一样接收伏地魔的思想,但在这一部里,伏地魔利用这一点,欺骗了哈利,引诱他到了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直接导致了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战死。
但经过在魔法部的大战,自从伏地魔对哈利俯身失败以后,他便开始害怕和哈利的这种连接,于是到了第七部,伤疤的这个功能起了正面作用,使得哈利能够实时掌握伏地魔的想法和行踪,为最终打败伏地魔立下大功。
但是这伤疤最惊人之处却是——它还是伏地魔的无意间创造出的魂器之一,里面寄居着伏地魔的一片灵魂。
这直接导致了第七部伏地魔第一次杀死哈利波特后,他能够起死回生。
当然关于哈利波特可以起死回生的另一条原因当要提到早在第四部的时候就种下的伏笔——伏地魔是借着哈利的血复活的,而哈利的血之所以对伏地魔这么致命更要牵扯到第一部中,哈利的母亲莉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哈利,从而给予哈利古老的魔法保护……服了吧。
2、 蛇佬腔 蛇佬腔的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二章,哈利跟着佩妮姨妈一家去动物园,他与爬虫馆的一条大蟒蛇对话了,而且还把表哥达利捉弄了一番。
这个情景即使没有看过书,只看过电影的观众也印象深刻。
但在这里只能算是一闪而过。
蛇佬腔真正大出风头,是在第二部中,哈利波特到霍格沃茨以后一直听到一个恐怖的只有他能听到的声音(后来我们知道那是蛇怪,所以只有他听的到),到第十一章中第一次提出了蛇佬腔这个概念,也第一次有了正面描写 哈利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决定这样做。
他只知道他的双腿自动朝前挪动,就像踩着小脚轮似的,然后他傻乎乎冲蛇喊道:“放开他
” 而且我们得知,这个罕有的天赋是密室的创始人萨拉查。
斯莱特林的著名天赋,而伏地魔本人就是蛇佬腔。
而蛇佬腔也成为哈利-波特能够进入密室的关键因素。
一直到第七部中,哈利的蛇佬腔依然发挥了作用,第一次是在第十七章,哈利与大蛇化作的巴希达对话,第二次是在第十九章,哈利用蛇佬腔打开了挂坠盒,杀死了里面寄居的伏地魔的魂器。
3、 阿不思-邓布利多的生平与秘密 在这七部小说中,对于邓布利多的揭秘可谓自始至终。
也许在读第一部小说第六章《从9.3\\\/4展台开始旅程》的时候,谁也不会想到那张哈利在霍格沃茨特快火车上打开的小小的巧克力画片上的简单几行字包含了关于邓布利多的那么多关键信息。
所以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张画片:阿不思-邓布利多现任霍格沃茨校长\\\/被公认为当代最伟大的巫师\\\/邓布利多广为人知的贡献包括:一九四五年击败黑巫师格林德沃,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与合作伙伴尼克.勒梅在炼金术方面卓有成效,邓布利多教授爱好室内乐及十柱滚木球戏。
首先,“与合作伙伴尼克-勒梅在炼金术方面卓有成效,”这一条成为《魔法石》一部中解开魔法石秘密的关键性线索之一;之后到了第六部《混血王子》第四章《霍拉斯-斯拉格霍恩》中,“发现龙血的十二种用途。
”一条有成为邓布利多识破斯拉格霍恩伪装的关键。
当然,最为震撼人心的当属“一九四五年击败黑巫师格林德沃”这条,因为经过第七部《死亡圣器》中的书中书《邓布利多的生平与谎言》等资料的介绍,与格林德沃的纠葛影响了邓布利多的一生,也是他的弱点和悲剧的起源,甚至,后来罗琳阿姨爆料,其实格林德沃还是邓布利多当年的“爱人”。
《魔法石》中的第十二章《厄里斯魔镜》中写道哈利问邓布利多“您照魔镜的时候,看到了什么
邓布利多回答 我
我看到自己拿着一双厚厚的羊毛袜 。
作者暗示这也许不是实话。
直到第六部《混血王子》第二十六章《岩洞》里,当邓布利多喝下那些致命的药水,神志不清极度痛苦的时候才表露了他内心真正的痛苦和渴望,那就是希望挽回导致妹妹死去的那场意外,希望家人能够幸福。
而这也是导致他在去摧毁“戒指”魂器时禁不住诱惑,几乎丧命的原因。
当然,这个解释是直到第七部《死亡圣器》第三十五章《国王十字车站》的时候才被公布出来。
《魔法石》第一章《大难不死的男孩》中邓布利多第一次亮相,作者就刻意提到 他的鼻子很长,但是扭歪了,看来至少断过两次,而这经《邓布利多的生平与谎言》这本书爆料,是邓布利多的弟弟阿不福思打断的。
这个人物早在之前六部中早有暗示,但是正式出场却是在第七部。
最早对于阿不福思的提及很多人认为是在第五部《凤凰社》,起码在电影中是这样,第一次露面是在那张早期的凤凰社合影中,而作为猪头酒吧的老板也曾有短暂的一个镜头。
但对于猪头酒吧的描述却早在第一部《魔法石》就有了,第十六章《穿越活板门》中海格的话——“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猪头酒吧——就是村里的那个酒吧,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家伙……” 猪头酒吧在书中的出现远早于三把扫帚
而第四部《火焰杯》中的第二十四章《丽塔?斯基特的独家新闻》 “绝妙的观点
”邓布利多教授说,“我的弟弟阿不福思,因为对一只山羊滥施魔法而被起诉,这件事在报纸上登得铺天盖地,可是阿不福思躲起来没有呢
没有,根本没有
他把头抬得高高的,照样我行我素
当然啦,我不能肯定他认识字,所以他也许并不是胆子大……” 这里就已经提到了阿不福思对于山羊的偏好。
《凤凰社》第二十七章《失落的预言》“应该说我们的运气在于那个偷听的人只听到了预言的一小部分就被发现了,紧接着被扔出了酒吧。
” 这里邓布利多并未讲明发现窃听者是谁,后来在第六部《混血王子》的第二十章《被窃听的预言》中,特里劳妮自己的讲述对此有了详细的补充“是这样,当时门外一阵骚动,随即门被撞开了,那个十分粗俗的酒吧招待和斯内普站在外面,斯内普胡扯说是上错了楼梯……”这个男招待肯定就是阿不福思了。
而《混血王子》第二十章《伏地魔的请求》中,邓布利多在伏地魔刚到霍格莫德的时候就已经得到消息,是谁报的信
不言而喻,也是阿不福思。
在第三十章《白色坟墓》邓布利多的葬礼上,对于这个酒吧招待也有匆匆一笔。
回去翻书,也许你会找到更多,不再赘述。
第七部中哈利那个时常拿出来查看的镜子在关键时刻救了三人组的命,看过书的朋友都知道那是《凤凰社》中小天狼星送给哈利的。
这面维系存亡的重要镜子,阿不福思是何时得到的呢
这一条我们可以到下一节再说。
总之,这位毫不起眼的圣人邓布利多的弟弟是一位真正的幕后英雄。
4、 小天狼星的摩托车和双面镜以及R.A.B 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其洒脱的个性,英俊的外表,尤其是第五部《凤凰社》中令人感动的谢幕俘获了亿万读者和观众的心。
尤其他令人迷惑的死亡方式,更是让不少读者在第七部小说面世之前推测他肯定会复活。
以小天狼星为中心,有着《囚徒》这样专门的一整本书,但是对于这个人物的铺垫,却也是从第一部《魔法石》开始的。
也就是第一章《大难不死的男孩》里海格所骑的那辆摩托车。
因为那辆摩托车是小天狼星布莱克借给海格的
在《囚徒》第十章《活点地图》中,海格回忆 我是从废墟里把他(哈利)救出来的,可怜的小东西……这时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了,骑在他那平时常骑的飞行摩托上 。
而这辆摩托也有始有终的在第七部中再次现身,在《七个波特》那一章带着哈利离开了女贞路4号。
小天狼星留下的另一个重要物件要数“双面镜”了,这面镜子在第七部第二十三章《马尔福庄园》中救了三人组的命。
双面镜的出场是在《凤凰社》第二十章《大脑封闭术》“你带上这个。
”他(小天狼星)悄悄的说,塞给哈利一个包的很不像样的,平装书大小的东西。
……“如果斯内普欺负你,我会知道的,别在这打开。
” 双面镜一共两面,一面在小天狼星那里,一面在哈利那里,接通的时候可以进行“视频连线”。
只是在第五部里它并没有起到作用。
所以也没有在电影中出现。
那它是怎么到阿不福思手里的呢
答案:阿不福思是从蒙顿格斯手里买来的,《混血王子》第十二章《银器和蛋白石》 他们就站在三把扫帚的外面,其中一个很高很瘦,哈利眯起眼睛,透过被雨水打湿的眼镜认出他是霍格莫德村另一家酒吧——猪头酒吧里的男招待。
哈利、罗恩和赫敏走近时,那男招待用斗篷裹紧脖子,转身走开了,只留下那个矮个子在摸索着怀里的什么东西。
他们离那男人不到一步远了,哈利突然认出了他。
“蒙顿格斯
” 众所周知,蒙顿格斯从格里莫广场12号偷了大量东西出来贩卖,其中还包括了那个真正的挂坠盒。
R.A.B 到与小天狼星有关的伏笔,我们不得不说到著名的R.A.B,这位早邓布利多一步拿到挂坠盒魂器的英雄,虽然是到第七部,罗琳才正式说明他的身份。
但是很多哈迷很早就猜到了,最关键的一条线索来自第五部《凤凰社》第六章《高贵的古老的布莱克家族》中对于布莱克家族家族树形家谱的描述 雷古勒斯-布莱克,在出生日期后面有个死亡日期(大约在十五年前) 雷古勒斯的壮举得以大白于天下还得归功于家养小精灵克利切,关于家养小精灵我们等专门的一节再讲。
5、 家养小精灵、古灵阁的妖精和霍格沃茨的幽灵 对于整个故事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家养小精灵有两个,一是多比,另一个就是克利切。
多比出现于第二部《密室》第一章《最糟糕的生日》,出场于第二章《多比的警告》,是第二部故事中的关键性角色,作为马尔福家族的小精灵,它却真心实意的帮助哈利波特。
在第二部的结尾,因为哈利波特解放了多比,使得多比对哈利波特更加敬佩,并愿意尽力帮助他。
虽然,在电影中,多比只是在第七部中才又一次出场,但是在书中,多比在第四部《火焰杯》中帮助哈利拿到了赛囊草(电影中改为纳威)。
第五部《凤凰社》中多比帮哈利找到了有求必应屋(电影中还是改为纳威)。
而第六部中多比帮助哈利跟踪德拉科.马尔福等等。
多比乐观,可爱,追求自由,他在第七部中的英勇就义,更是让无数人为他潸然泪下。
克利切是布拉克家族的小精灵,受老主人影响,他一开始是纯血统的拥护者,不喜欢小天狼星也不喜欢凤凰社,并给贝拉特里克斯通风报信间接导致了小天狼星的死。
在第六部书《混血王子》中,他被作为“遗产”由哈利继承,而第七部中,正是由他解开了R.A.B雷古勒斯的秘密,并亲手抓住了蒙顿格斯,帮哈利找到了挂坠盒的线索。
在大结局中,克利切勇敢的带领霍格沃茨厨房的小精灵们加入了对抗食死徒的斗争。
古灵阁的妖精是巫师银行古灵阁的守护者,魔法世界有一个名言,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除了霍格沃茨就要数古灵阁。
有一个值得一提的妖精叫做拉环,它在第七部中帮助三人组打入了古灵阁内部贝拉特里克斯的金库,找到了藏在里面的魂器。
也许很多人忘记了,这个拉环也正是第一部《魔法石》中,带领哈利和海格去到713号金库取走魔法石的那个妖精。
霍格沃茨的幽灵从伏笔的角度来说,最值得一提的是格雷夫人和血人巴罗,这两位在《魔法石》中就已经出现的幽灵,到了第七部第三十一章,负责解开了“失踪的冠冕”之谜,帮助哈利找到了隐藏在霍格沃茨的魂器。
6、 孪生魔杖、消失柜和虫尾巴的银手 孪生魔杖的说法开始于第一部《魔法石》第五章《对角巷》魔杖制作人奥利凡德指出 同一只凤凰的两根尾羽,一根做了这跟魔杖,另一根尾羽做了另外一根魔杖。
你(哈利)注定要用这跟魔杖,而它的兄弟——咳,正是它的兄弟给你落下了那道伤疤。
这一条关键性线索到第四部《火焰杯》第三十四章《闪回咒》中第一次得到应验,孪生魔杖只能使对方受到伤害,却无法杀死对方,这也使得哈利在伏地魔归来的那一夜逃脱了他的魔掌。
而这也导致了第六部《混血王子》中奥利凡德被伏地魔抓走,导致第七部《死亡圣器》一开始伏地魔找卢修斯-马尔福借魔杖,在马尔福的魔杖被哈利的摧毁后,又使得伏地魔执迷于寻找老魔杖,并最终导致他的覆灭。
消失柜包括和它一起在第六部里起到关键作用的蛋白石项链,都是最早出现在第二部《密室》第四章《在丽痕书店》中,哈利从陋居使用飞路粉进行“穿越”,意外到达了博金博克的黑魔法商店的一个柜子里,这个柜子就是那一对消失柜的其中一个,而蛋白石项链也出现在那里。
德拉科随心所欲的观看店里出售的物品,眼看着就要接近哈利的藏身之处,哈利的心提了起来。
德拉科停下来研究一根长长的绳索,又傻笑着念一串华贵的蛋白石项链上面的牌子:当心:切勿触摸,以被施咒——已经夺走了十九位麻瓜的生命。
而在第五部《凤凰社》中,弗雷德和乔治捉弄斯莱特林队的队长蒙太,把他关进了一个出不来的柜子里,这就是另一个消失柜。
而到了第六部中,德拉科修好了两个消失柜之间的通道,把食死徒带进了霍格沃茨。
虫尾巴的银手是书中最显而易见的伏笔之一,出现在第四部《火焰杯》第三十三章《食死徒》,因为虫尾巴为了让伏地魔复活奉献了自己的一只手,作为报答,伏地魔给了他一只银手,但这只手在第七部《马尔福庄园》这一章,因为虫尾巴对哈利表现出来的一丝善念而掐死了他。
遗憾的是这一幕在电影中没有被还原。
7、 黑魔法防御术教师的宿命 黑魔法防御术的老师都干不长,顶多只能干一年已经成为《哈利-波特》故事的一个独特现象,每一部故事的新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也是每一部故事里的重要看点。
只是在看前几部,起码前三部的时候,可能大部分人不会意识到这样一种安排会跟剧情走向有什么特别相关,更不会想到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因为伏地魔的缘故。
直到第六部《混血王子》第二十章《伏地魔的请求》中,才对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做出了解释。
邓布利多说 哦,他肯定是想教黑魔法防御术。
我们那次短暂的会面之后的后果证明了这一点,自从我拒绝伏地魔之后,就没有一个黑魔法防御术教师能教到一年以上。
” 而像黑魔法防御术教师这样的安排(即:并非像每部换一个“邦女郎”这样简单的格式化并列,而是在剧情上产生一种连贯、递进而有特殊含义的存在)也正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不同于一般多部头系列小说的特点之一。
于是这促使我们不禁回忆起这七部小说中已知的黑魔法防御术教师。
他们分别是奇洛(《魔法石》),洛哈特(《密室》),卢平(《囚徒》),疯眼汉穆迪,其实说是小巴蒂-克劳奇更合适(《火焰杯》),乌姆里奇(《凤凰社》),斯内普(《混血王子》),阿米库斯(《死亡圣器》)。
8、 混血王子的记忆与佩妮姨妈的态度 如果我们评选《哈利波特》中最感人台词,那么西弗勒斯-斯内普的临终遗言“look at me”一定名列前茅。
我认为斯内普应该是《哈利-波特》故事中内涵最丰富最复杂、塑造最立体最成功的一个伏线人物。
对于他的伏笔,罗琳阿姨以《死亡圣器》第三十三章做了较为详尽的叙述,与之前六部小说中预留的伏笔做了很好的对应,我不再赘述。
其实,在《死亡圣器》中《王子的故事》这一章不仅对斯内普做了一番解密,对于佩妮姨妈厌恶魔法世界的原因也做出了解释。
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一直厌恶魔法世界的佩妮姨妈在小时候也曾经竟那么渴望进入魔法世界。
看完这一章之后,重新翻看之前六部小说中的蛛丝马迹。
具有颠覆效果的细节起码还有两点,第一点,第五部《凤凰社》第三章《一群猫头鹰》 “好多年前——我听见——那个可怕的男孩——对她说起过他们。
”她断断续续地说。
“如果你是指我的妈妈和爸爸,你为什么不说他们的名字呢
”哈利大声问,但佩妮姨妈没有理睬他。
她似乎惊慌失措到了极点。
在第五部发行之后到第七部出版之前哈迷都猜到佩妮曾经肯定听到过什么,但很少有人怀疑到她所指的并不是詹姆。
第二个,《混血王子》第三章《要与不要》“阿不思-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看到弗农没有给他作介绍,便说道,“当然啦,我们是通过信的。
”哈利觉得,用这种方式提醒佩妮邓布利多曾经给她记过一封吼叫信,听着有点好笑。
但是佩妮姨妈并没有对这种说法表示异议。
但邓布利多真正所指的是另一次通信——佩妮小时候写信给他请求进入霍格沃茨。
童年阴影害死人,这种受挫感使得佩妮姨妈对魔法世界的态度由渴慕变成嫉妒和恨,这种恨也转移到了自己的外甥哈利波特身上。
但是血脉亲情总是不可隔断的,这也是为什么她能够给哈利提供长达十七年的庇护。
而从《死亡圣器》第三章《德思礼一家离开》里对于佩妮姨妈的描写,我们也能看出佩妮姨妈内心深藏的对于哈利波特安危的关心。
其实,在《死亡圣器》中《王子的故事》这一章不仅对斯内普做了一番解密,对于佩妮姨妈厌恶魔法世界的原因也做出了解释。
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一直厌恶魔法世界的佩妮姨妈在小时候也曾经竟那么渴望进入魔法世界。
看完这一章之后,重新翻看之前六部小说中的蛛丝马迹。
具有颠覆效果的细节起码还有两点,第一点,第五部《凤凰社》第三章《一群猫头鹰》 “好多年前——我听见——那个可怕的男孩——对她说起过他们。
”她断断续续地说。
“如果你是指我的妈妈和爸爸,你为什么不说他们的名字呢
”哈利大声问,但佩妮姨妈没有理睬他。
她似乎惊慌失措到了极点。
在第五部发行之后到第七部出版之前哈迷都猜到佩妮曾经肯定听到过什么,但很少有人怀疑到她所指的并不是詹姆。
第二个,《混血王子》第三章《要与不要》“阿不思-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看到弗农没有给他作介绍,便说道,“当然啦,我们是通过信的。
”哈利觉得,用这种方式提醒佩妮邓布利多曾经给她记过一封吼叫信,听着有点好笑。
但是佩妮姨妈并没有对这种说法表示异议。
但邓布利多真正所指的是另一次通信——佩妮小时候写信给他请求进入霍格沃茨。
童年阴影害死人,这种受挫感使得佩妮姨妈对魔法世界的态度由渴慕变成嫉妒和恨,这种恨也转移到了自己的外甥哈利波特身上。
但是血脉亲情总是不可隔断的,这也是为什么她能够给哈利提供长达十七年的庇护。
而从《死亡圣器》第三章《德思礼一家离开》里对于佩妮姨妈的描写,我们也能看出佩妮姨妈内心深藏的对于哈利波特安危的关心。
9、 魂器 曾看到一段采访,罗琳说在第六部《混血王子》出版之前,很多人都很关心“哈利是怎么在死咒之下活下来的
”但从没有人问“为什么伏地魔没有死
”。
于是这就引出了第六部的关键性概念——魂器。
第一个作为核心道具出现的魂器,是在第二部《密室》中现身的,它就是“里德尔日记”,虽然说它理应是在第四章《在丽痕书店》出现,被卢修斯.马尔福夹在金妮的旧变形课本里,但第一正面描写恐怕要算第十四章《绝密日记》 哈利和罗恩顺着桃金娘指的方向,朝水池下面一看,只见一本小小的、薄薄的书躺在地上。
破破烂烂的黑色封皮,和盥洗室的每件东西一样,完全湿透了。
这个日记本在《密室》这一集故事里再次打开密室,把霍格沃茨搅得天翻地覆,甚至差一点就借金妮的灵魂复活。
这本日记也是第一个被杀死的魂器,甚至为杀死其他魂器做了示范并准备了武器:格利芬多之剑和蛇怪的毒牙。
第二个魂器出现在第四部《火焰杯》第一章《里德尔府》里,也就是那条伏地魔的大蛇宠物纳吉尼。
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滑过漆黑的走廊地板朝他过来了。
当那东西渐渐接近门缝里射出的那道壁炉的火光时,他惊恐万状的发现,那是一条巨蛇,至少有十二英寸长。
它的三次最惊险的亮相:一是在第五部《凤凰社》第二十一章《蛇眼》里面,在神秘事务司袭击了韦斯莱先生。
二是第七部《死亡圣器》中第十七章《巴希达的秘密》里假扮巴希达袭击哈利波特,而第三次,当然就是……(去看电影吧)。
第三个出现的魂器是挂坠盒,第一次提到斯莱特林的挂坠盒是《凤凰社》第六章《高贵的最古老的布莱克的家族》 装在玻璃盒子里,很重的,打不开的Locket(注:(悬于项链下的)纪念品小盒) 。
挂坠盒和是伏地魔母亲的遗物,被隐藏在他童年时去过的山洞里,被剧毒的魔药和一湖的阴尸保护着。
但是被R.A.B,也就是小天狼星的弟弟冒死偷了出来。
被罗恩杀死了,临死之前,它还幻化出了裸体的哈利和赫敏。
第四个魂器拉文克劳冠冕最初出现的线索也在第五部《凤凰社》中,第十章《卢娜-洛夫古德》——“过人的聪明才智是人类最大的财富。
(Wit beyond measure is greatest treasure.)”卢娜用唱歌般的声音说。
说出了冠冕上面最典型特色铭言。
第二次提及就是《混血王子》第二十四章《神锋无影》,直接出现了冠冕这个事物——他从旁边的板条箱顶上抓下一个丑陋的老男巫的头上盖了一顶灰扑扑的旧发套和一顶锈暗的冠冕。
第五个魂器是赫奇帕奇的金杯,第一个有关赫奇帕奇金杯的铺垫是《混血王子》中第二章《蜘蛛尾巷》——“那不是我的错
”贝拉特里克斯红着脸说,“过去,黑魔王把他最宝贵的东西都托我保管……” 第六个魂器:戒指\\\/复活石,这个魂器另一重身份是圣器之一。
戒指最初出现于《混血王子》第四章《霍拉斯-斯拉格霍恩》——这时哈利注意到邓布利多那只没有受伤的手上戴着一枚戒指,他以前从没见他戴过。
戒指很大,像是金子做的,工艺粗糙,上面嵌着一块沉甸甸的、中间有裂纹的黑石头。
被邓布利多杀死,但摧毁了邓布利多的一只手。
而最出人意外的,甚至连伏地魔本人也没有料到的魂器则是哈利波特本人,这导致伏地魔在禁林里没有杀死哈利,而是悲催的杀了他自己的一片灵魂。
10、 死亡圣器 死亡圣器虽然是在第七部才提出的概念,但是在前六部小说中已经显露端倪了。
死亡圣器是个“三件套”:老魔杖、复活石和隐形衣。
其中,要数隐形衣出场最早,在《魔法石》的第十二章《厄里斯魔镜》中隐形衣作为圣诞礼物被交还给了哈利,哈利把它拿起来摸了摸,分量很轻。
他把纸包拆开。
某种像液体一样的,银灰色的东西簌簌的滑落到地板上,聚成一堆,闪闪发亮。
在之后的每一部小说中,隐形衣作为关键性道具都会出现,而且越来越显示出它的与众不同。
只是从没有提到过它是死亡圣器之一。
有没有短一些的关于开卷有益的故事
(一)给别人留有余地 韩国北部的乡村公路边有很多柿子园,金秋时节正是采摘柿子的季节,当地的农民常常会留一些成熟的柿子在树上,他们说,这是留给喜鹊的食物。
经过这里的游客都会觉得不可思议,这时,导游就会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这里是喜鹊的栖息地,每到冬天,喜鹊们都在果树上筑巢过冬。
有一年冬天特别冷,下了很大的雪,几百只找不到食物的喜鹊一夜之间都被冻死了。
第二年,一种不知名的毛毛虫突然泛滥成灾,那年秋天,果园没有收获到一个柿子。
直到这时,人们才想起了那些喜鹊,如果有喜鹊在,就不会发生虫灾了。
从那以后,每年秋天收获柿子时,人们都会留下一些柿子,作为喜鹊过冬的食物…… 给别人留有余地,往往就是给自己留下生机和希望啊
(二)断手指的国王从前,印度有一个很会治理国家的国王,他有一个非常聪明的丞相,每当国家有什么重要大事的时候,他都会谦虚地向丞相请教,但无论国王问什么事情,这个丞相总爱说“好”。
这令国王非常生气,他要找个理由治治丞相的这个毛病。
有一次,国王在打猎的时候,不小心被猎器斩断了一截拇指,他连忙问丞相:“我的拇指被斩断了一截,好不好
”丞相不假思索地回答:“好
国王陛下。
”这个回答使国王满腔怒火,他以落井下石为罪名将丞相关了起来,并问丞相:“现在你被关在牢房里了,好不好
”丞相毫不犹豫地回答:“好
”国王说:“既然你觉得好,便在牢房里多住几天吧
”过了两天,国王又想外出打猎了,他不想释放这个倔强的丞相,只好一个人单独出发了。
没有熟悉地形的丞相做伴,国王很快迷了路,并且掉进了一个捕捉动物的陷阱里。
这个陷阱是当地的一个食人族部落挖的。
当天晚上,食人族的几名大汉把赤身裸体的国王绑在了一个十字架上,然后堆满了木材,准备吃烤人肉。
一名巫师引导着众人举行了祭礼,他把清水喷到国王身上,逐步检查他身体的各个部位。
当他检查到国王的手指时,这个巫师开始摇头叹息。
检查完毕,巫师向酋长报告说:“我们族人只吃完整的动物,这个人断了一根指头,是个不祥之物,我们不能吃他。
”酋长不得已,只好放了国王。
国王白白捡回了一条命,非常激动,回去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到监牢里看望丞相。
他流着泪说:“现在我明白了你为什么说我的断指是件好事,它救回了我一条命,我错怪了你。
”稍后,国王又心有不甘地问丞相,“我把你关在牢里十多天,好不好呢
” 丞相回答:“好,很好
” “为什么呢
”国王问。
“我尊敬的陛下,如果您不抓我进监牢,我一定会随从您去打猎,我们会一起被食人族抓走,您可以因为断指而保全性命,但我必死无疑,因为我很完整呀
”国王听后,顿觉茅塞顿开:每件事都有它的两面性,好和坏是随时可以转换的呀。
(三)先把泥点晾干德国军队向来以纪律严明著称。
在一本德国老兵的回忆录中,我发现他们有条耐人寻味的军规:一名士兵可以检举同伴的错误,被检举人也有权反驳。
但如果长官发现检举和反驳的士兵曾在近期发生过冲突,那么两个人都会受罚。
发生过冲突的人至少要等一周,等情绪完全冷静下来,才可以告对方的状。
读研究生时,我的导师吉纳也经常告诫我们,不要一时冲动,成了情绪的奴隶。
有一年圣诞节,她送给我的礼物是一只咖啡杯,上面印着亚里士多德的一句名言:“发脾气是值得赞扬的,如果你能做到:在适当的场合,向正确的对象,在合适的时候,使用恰当的方式,因为公正的理由而发脾气。
”毕业后的一个雨天,我回系里探望吉纳教授。
正赶上一名学生有急事要请教她,吉纳让我在外面的小客厅等她一会儿。
小客厅和吉纳的办公室只隔了薄薄一道装饰墙,屋里的对话不时传进我的耳朵。
那位同学声音激动。
原来其他实验室的另一名研究生出言不逊,当众讽刺他理论过时,见解平庸,令他大为恼火。
他不知道是该直接找那个学生论个明白,还是应该找对方的教授评理。
他这次来,就是要征求吉纳的意见。
“年轻人,”我听见吉纳教授慢条斯理地说,“有时候,别人的言行是很难理解的。
如果你不介意,让我给你一个小建议。
批评和侮辱,跟泥巴没什么两样。
你看,我大衣上的泥点,就是今早过马路时溅上的。
如果我当时立即去抹,一定会搞得一团糟。
所以我把大衣挂到一边,专心干别的事,等泥巴晾干了再去处理它,就非常容易了。
瞧,轻轻掸几下就没事了。
”好恰当的比喻
老教授的处世智慧令人叹服。
那个聪明的学生也顿时醒悟,连连道谢。
吉纳最后说:“我年轻时不善于控制情绪,深受其害。
慢慢地我发现,最好的办法是先把让我恼火的事搁在一边,晾一会儿。
等我冷静下来后,再去对付它们。
如果你现在就去质问他,你会更生气,矛盾会更严重。
我建议你等情绪的水分都蒸发掉了,再来想这件事。
到那时,如果你还打算讨伐他,请再来找我。
不过晾干水分后,你也许会发现那泥点也淡得找不到了
”(四)关键时刻从前有个年轻人,箭射得非常好,他可以很随意地把一支箭射到远处的树上,然后再用另一支箭将它劈成两半。
于是,他开始骄傲起来,到处吹嘘他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师父。
一天,年轻人的师父,一位德高望重、武艺非凡的老者,要年轻人陪着他到附近的山上旅行。
旅途平淡无奇,后来他们走到一道裂谷边。
裂谷很深,裂谷下面是湍急的河水,只有一根圆木跨在裂谷两边。
师父走到圆木中央,挽弓搭箭,一箭正中远处一棵树的中心,紧接着又是一箭,将树上的箭劈成两半。
“现在该你了。
”师父说完便走到了年轻人的身旁。
年轻人小心翼翼地走到圆木中央,仿佛心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他知道,如果失足,等待他的将是死亡。
他颤抖着搭起一支箭,但是却发现,他根本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到目标上。
“嗖”的一声,箭射了出去,但连树的影子都没沾到。
这时,年轻人顿时觉得天旋地转,不禁哭了起来。
“师父救命
”他大声呼喊着。
关键时刻,老者快步走上前去,一把抓住了年轻人的手,一步一步地把他带到了安全的地方。
在回家的路上,谁都没有说话,但是年轻人想了很多。
他认识到,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师,不但要有高超的技法,更要有成熟的内心。
(五)有理更需宽容 有一个朋友和老板去餐厅吃饭。
服务小姐的态度非常恶劣,脸上没有一点笑容。
朋友很生气,要投诉她,却被老板制止了。
老板说:也许她失恋了,也许她刚刚被上司指责过,总之,我们应当原谅她。
不管什么理由,也不应该影响工作,这是她的错。
是的,老板意味深长地说,正是因为她全错,而你全对,才需要你的宽容。
朋友说了一句让老板喷饭的话:没想到您还有傻根精神。
所以,我是头儿,老板笑着说,你是我的员工。
在我们感到不痛快的时候,感到人生无望的时候,我们能不能走到窗口,去看看行色匆匆的人们,去想一想别人的痛苦。
在理解与宽容的世界里,有更轻松的呼吸和更新鲜的空气。
(六)需要奋斗是幸福的 试想一种如此美好的生活: 出生了,父母都在家中全心全意地照顾你,你的母亲在产假里照领全薪。
而你的父亲也因妻子生育而享受9个月的产假。
在你16周岁前,你的父母可获得生活津贴。
你绝不会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16周岁以后,你完成了9年义务教育,想继续深造
没问题,国家给你学习津贴。
病了
不用慌,你可享受病假补助,其数额视病假长短而定,相当于工资的75%至100%,医疗费用和经医生之手的药品,大部分由国家负担。
失业了
领救济金去吧。
每月1.3万克朗,约相当于1.3万元人民币一个月,比北京、上海的普通白领还要高。
如果你再打一份不用交税的零工,日子过得就更红火了。
不想工作,无所事事
念大学去呀--反正也是免费。
老了
国家养着你。
这就是瑞典人民的美好生活。
富裕的国家为人民制定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保护。
它的公民不愁吃不愁穿不怕病,失业了也很快乐,老了也生活得很体面。
生活环境优美,担心的只是全球变暖之类的问题。
这样的生活,天上人间,不是神仙赛神仙啊。
且慢,来看看这样的数据吧:每年有2000个瑞典人自杀,是世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不久前,瑞典摔跤世界冠军米歇尔·永贝里自杀身亡,年仅34岁。
在瑞典的负面新闻里,年轻人的恶作剧、自杀这样的字眼司空见惯。
前不久,芬兰发生校园枪击案,8人死亡,两个瑞典小青年觉着好玩,于是在网络上发布告示,说也要在瑞典制造一起类似事件,警方闻讯连忙将两人捉拿。
他们自杀的原因之一就是:生活太好。
他们无需奋斗,没有压力,无所事事,生活无忧之余就想:上帝要我来干什么
上帝要我来到底要干什么
找不到生活的意义,想呀想,想不通,就去自杀。
想想我们的生活。
我们要制定10年计划,长远目标。
每天勤奋地工作,可怜的一点薪水要孝顺父母、养孩子、养车子,一不小心成了房奴,又得养房子,还务必要养好身子,病了,昂贵的医药费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自杀,哪里敢,养育之恩还待报,培养孩子的责任压在肩头,生命可不是我们自己的。
我们失眠、抱怨,发梦也想中 500万。
可不曾想,奋斗令我们的生活充满生机,责任让我们的生命充满意义,压力让我们不断成长,成就让我们充满自豪。
不要再抱怨生活的艰辛,原来,需要奋斗也是幸福的一种。
不是吗
(七)放弃一位老人在高速行驶的火车上,不小心把刚买的新鞋从窗口掉了一只,周围的人倍感惋惜,不料老人立即把第二只鞋也从窗口扔了下去。
这举动更让人大吃一惊。
老人解释说:“这一只鞋无论多么昂贵,对我而言已经没有用了,如果有谁能捡到一双鞋子,说不定他还能穿呢
” 勇于放弃,也就丢掉了困扰你的包袱。
(八)有阳光就够了1972年,新加坡旅游局给总理李光耀打了一份报告,大意是说,我们新加坡不像埃及有金字塔;不像中国有长城;不像日本有富士山;不像夏威夷有十几米的海浪。
我们除了一年四季直射的阳光,什么名胜古迹都没有。
要发展旅游事业,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李光耀看过报告,非常气愤。
据说,他在报告上批了这么一行字:你想让上帝给我们多少东西? 阳光,阳光就够了
后来,新加坡利用那一年四季直射的阳光,种花植草,在很短的时间里,发展成为世界上著名的“花园城市”。
连续多年,旅游收入列亚洲第三位。
上帝可以给予我们的虽然有限,但是我们要把这些上帝赐予我们特有的东西变成我们的最优势的东西。
就像这个故事中讲的,其实无论是老鼠还是苹果对我们任何人来说都太平常不过了。
可是在牛顿迪斯尼他们出现之前却没有人得出那个另人惊叹的力学定律和动画帝国。
凡事必须用心,所谓细节决定成败
(九)肖复兴:死之随想 那天,我想到了死。
生与死是自古以来一道永恒的哲学命题。
那天,我参加我的一位教师的遗体告别仪式,到八宝山时比较早。
整个八宝山里没有多少活人,我的老师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停尸间中。
那一刻,仿佛死的力量很大,对活人的逼近也很深,便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死。
那一刻,八宝山里的杨树正落着纷纷的黄叶。
但同样黄色的野菊花却像凡•高涂抹的金色一样喷射着阳光般生命的力量;地上的蚂蚁布成方阵十字军东征一样搬动食物,充满生机;旁边卖花圈的小店里,售货员正在为孩子赶织着过冬的花毛衣;厕所挡板上画着男性夸张昂扬的阳具……生的力量依然强烈,并不顾及什么惨烈的或悲壮的死。
其实,一个人选择了生的时候,也就选择了死。
生与死是一个轴心连着的两扇门,打开了这扇门,也就推开了那扇门。
生是起点,死与生相隔的路再长,也有终点。
生命可以轮回,但已不是你自己的灵魂,而是你的后代。
明年杨树上会长出同样的绿叶,但再不是今天的叶子了。
谁也不必回避、惧怕死,要想死得坦然、有价值,只有活得坦然、有价值。
民间里有“喜丧”之说,说的是无疾而终,死得没有一点痛苦,这是因为活着的时候积德所致。
因此活得无愧,死得也才无悔,活得令人敬仰,死得也才令人敬重。
如果有一天我要死的时候,临终像16世纪法国讽刺剧作家临终时说的那样,“该把帷幕放下了,滑稽戏演完了”,有这份幽默和坦诚吗?或者,我也像法国1796年大革命中的英雄丹东临终前说的那样,“你们把我的头拿去示众吧,我的头是值得众人看一看的”,有这种勇气和信心吗?或者就像萧伯纳临终时对他的女仆说的那样,“太太,你想让我像古董一样永远活下去吗?我已经完成我要做的,我要走了”,有这样的自知之明吗?我能够如达尔文一样,最后死也还要用自己垂老的手在空中书写什么吗?我能够如托尔斯泰一样,在82岁的高龄还要离家出走寻一份崭新的生活,最后死也要死在阿斯塔堡火车站这样行进的途中吗?如果说生是带有先天性、偶然性的,不过是一粒精子和一颗卵子相遇的结果而已,是不可知的,也是无可逆转的,但死不一样,死是由生派生的,也是可以由生决定的。
死的价值,完全能够由生的价值来完成和实现。
达尔文、歌德、托尔斯泰……就是如此,死在生的恰到好处时,死在生的价值中,死的那一瞬间无比辉煌。
出生时不会有天才,死时却可以有杰作。
他们就是死的杰作,如同泰戈尔的诗:“生如春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还有这样一位死的杰作,是法国印象派的画家雷诺阿。
他在死之前要人用担架抬着他,把笔绑在他的手上,仍然坚持作画;临终前最后一句话,是让他的儿子递给他一支铅笔,他要画一个花瓶的样子。
我恐怕达不到雷诺阿和他们这样的高度,是因为我的生命和情感的质量达不到这样的浓度。
平庸地活着,难如春花之绚烂,死则不会如秋叶之静美。
我希望,我能够如西班牙的画家委拉斯凯一样,最后死在自己爱人的手臂上。
那是生的最好的归宿,是对生的最好的补偿。
那是死的最美的一幅画。
(十)艾明波:给自己一个笑脸 那天,看到妻面对衣柜上的镜子微笑,无意中我感到妻的笑是那么妩媚那么动人。
其实,我对妻的笑是再熟悉不过了,而今天看来却觉得有些陌生的美好。
想来想去顿有所悟:原来,这一笑是妻子为她自己而笑的,是她自己给自己一个笑脸。
于是,我也尝试着给自己一个笑脸,于是自己的笑便也灿烂起来。
是啊,当我们面对困惑面对无奈,是否该悄悄地给自己一个笑脸呢?给自己一个笑脸,让自己拥有一份坦然;给自己一个笑脸,让自己勇敢地面对艰险。
这是怎样的一种调解、怎样的一种豁达、怎样的一种鼓励啊!独步人生,我们会遇到种种困难,甚至于举步维艰,甚至于悲观失望。
征途茫茫有时看不到一丝星光,长路漫漫有时走得并不潇洒浪漫。
这时,给自己一个笑脸好吗?让来自于心底的那份执著,鼓舞着自己插上长风的翅膀过尽千帆;让来自于远方的呼唤,激励着自己带着生命闯过难关。
因为,只要心中的风景不凋零,即使在严寒的冬季,生命的叶子也不会枯黄腐烂。
人在社会上生活,总免不了遇到挫折,遇到风险。
别慌!面临着大的灾难,也别忘了给自己一个诚实而坚强的笑脸。
那么勇气就会延长,痛苦就会缩短。
战胜苦难,首先要战胜自己;战胜自己,就要有一个执著的信念;只要信念不老,人生就会在追求中永驻春天。
给自己一个笑脸,让自己变得不再孤单; 给自己一个笑脸,那样目标就不再遥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