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海牙国际法庭的判决,当年美国是怎么处理的
986年尼加拉瓜诉美国,控告美国支持游击队颠覆左翼政府,美国在海牙仲裁庭判定有管辖权后立刻退出,最后判决美国大部败诉并赔偿损失。
然并卵,海牙仲裁庭没有执行权,最后还得苦主去安理会申请执行,美国连续五年行使否决权,苦主只好去联大哭诉,但联大决议无强制性,1992年苦主撤诉。
1984年1月5日凌晨2时,尼加拉瓜反抗军领导人埃德加·查莫洛在他位于洪都拉斯首都特古西加尔巴的家里被叫醒,扰他清梦的是美国中情局驻特古西加尔巴的副站长,查莫洛只知道这个人名叫“乔治”。
“乔治”递给查莫洛一份新闻稿,稿子内容令查莫洛感到惊愕——他领导的尼加拉瓜反抗军已在尼加拉瓜多个港口布下水雷。
“乔治”催促查莫洛赶快冲向反抗军的秘密电台,抢在尼国官方的“桑定阵线”发布该消息前进行宣布。
布雷生出事端 查莫洛后来在国际法院上作证时说,真相是他在港口布雷一事中什么都没做,但却被要求揽到自己头上。
事实上,在尼加拉瓜港口布雷的是美国中情局,这项行动于当年1月开始,在国际法中这相当于封锁,是一种战争行为。
此后3个月内,尼加拉瓜的科林托、桑提诺等地都被布下各种水雷,多数据称由位于弗吉尼亚州的中情局武器组织生产,且得到美国海军水面作战中心的支持,最具破坏力的水雷有3米长,装满了300磅的C4塑胶炸药。
到3月底,水雷已破坏或摧毁9艘船只,打乱了尼加拉瓜的出口,每年11月到第二年的4月是尼国玉米的出口旺季。
荷兰的挖泥船,载着食品、医药的巴拿马船都因水雷受损。
3月20日,运载25万桶原油的苏联油轮在桑提诺港口被损毁,3月27日,科林托港口的水雷摧毁了一艘尼加拉瓜的捕捞船、一艘载着糖浆的利比里亚船只。
3天后,一艘运载自行车、汽车部件的日本船只也被破坏。
鱼雷还炸死两名尼加拉瓜人,致15名海员受伤,包括苏联油轮上的5人。
尼加拉瓜海岸沦为一个战区。
美国卷入布雷的消息传出后,美国政府官员以国际法的自卫权为布雷辩解。
一名美国官员称,如果某个国家被认为有某种侵略倾向,那么对其港口进行布雷就是某种自卫,就像使用其他武力方式一样。
这名官员还称,就尼加拉瓜而言,任何进入尼加拉瓜水域的船只都放弃了它们的安全航行权利。
法国和英国与其他船只受损的国家纷纷抗议布雷。
尼加拉瓜内政部长托马斯·博奇1984年3月接受采访时说,鱼雷不只是尼加拉瓜的问题,更是每个人的问题,人们应该尊重一些规则,对于任何人来说在某个港口布雷都不是难事,但没有人会这么做。
博奇警告说,“美国人开启了一场有风险的赌博”。
拒绝强制管辖 1984年4月9日,盛怒之下的尼加拉瓜将美国告到位于荷兰的国际法院,控告美国在其港口布雷、出动飞机袭击尼加拉瓜石油设施和港口以及进行其他军事和准军事活动,请求法院宣布美国的行为构成非法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干涉其内政和侵犯其主权的行为,请求法院责令美国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及对其本身和其国民所受损害予以赔偿,并指示临时保全措施。
里根政府选择先发制人,4月6日便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对于1946年美国发表的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在两年内不适用于“与任何中美洲国家的争端或由中美洲发生的事件引起或同中美洲事件有关的争端”,该通知立即生效,排除国际法院对美国的管辖权。
尼加拉瓜起诉美国之际,国际法院有15名法官,其中包括一名美国法官。
1984年5月10日,国际法院通过保护尼加拉瓜的临时措施,以15∶0的投票结果要求美国立即停止向尼加拉瓜港口布雷。
法院还以14∶1(反对者为美国法官)的投票结果判定,尼加拉瓜的政治独立和主权“应该被完全尊重,不应被任何军事或者准军事行为危害”。
11月26日,国际法院拒绝美国的辩解,坚持称国际法院对此案具有审判权。
1985年1月18日,美国退出国际法院,指责该案件是“出于政治和宣传目的错误利用国际法院”。
美国国务院一名发言人称,我们希望国际法院没有走上其他一些被政治化、反对西方民主国家利益的国际组织的老路。
这是美国自1946年加入国际法院以来第一次宣布退出。
里根的政治对手严厉抨击这一决定,议员迈克尔·巴恩斯称,他感到深深的震惊与悲哀,里根政府对自己的政策如此缺乏自信,甚至都不敢去捍卫。
美国退出国际法院并未阻止案件审理。
1986年6月,国际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美国在尼加拉瓜境内的行动违反禁止使用武力原则,构成对尼非法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美支持尼反政府武装是对尼内政的干涉,明显违反不干涉原则;美国对尼加拉瓜的行动违反尊重国家领土主权原则;美国鼓励尼反政府武装从事违反人道法原则的行为,美国在尼港口布雷造成第三国船舶及其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也构成对人道法原则的违反;美国有义务立即停止并不再采取任何上述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美国取消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后,依个别案件决定是否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联合国宪章第14条授权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执行国际法院的裁决,不过这种裁决的效力会受到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否决权的影响。
国际法院在尼加拉瓜案宣判后,赔偿数额尚未确定前,由于尼加拉瓜国内政权更迭,新上台的尼加拉瓜政府中止了该案。
源起政治对抗 对里根政府来说,自从1981年上台以来,削弱尼加拉瓜桑定政府,是其反共外交政策的基石。
此前两年,美国支持的尼加拉瓜亲美政权被“桑定国民解放联盟”推翻,而新政府的社会主义倾向以及支持古巴卡斯特罗政权的立场令美国不安。
里根政府指责尼加拉瓜政府从共产主义国家集团接受武器并利用这些武器在中美洲四处援助革命,指示中情局组织训练尼加拉瓜的反桑定政权力量。
与美国大多总统不同,里根将意识形态放在权力政治之上,多次强调美国是世界上最高尚的国家,把苏联视为世界上最邪恶的国家,认为美苏对抗是善与恶的斗争。
在尼加拉瓜的干涉,是反映里根政府将意识形态用于拉美外交政策的一个典型例子,里根认为如果美国不能在中南美洲阻止共产主义,“美国的信用便会破产、美国的盟邦便会瓦解,美国的本土安全便会受到危害”。
不过,也有人认为,当时人口只有约290万的尼加拉瓜对美国并没有那么大的威胁。
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参加国,但只有72个国家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
1993年,美国国会曾讨论重新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但时任总统克林顿对此没有回应,第二年,参议员克里斯托弗·杜德再次提出,“冷战已结束,重新接触国际法院很重要”,时任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回应时表示同意,但克林顿仍保持沉默。
此后数年,美国政坛没什么人公开谈论这个问题。
奥巴马上台后,曾有人猜测华盛顿可能重回国际法院,但未成真。
法庭上法官询问我的内容多,是不是判决结果对我不利
不是,这个只能说明法官想要从你这边了解更多的事实,以形成他对案件的判断。
一般有这么几种情况法官会询问当事人,一是案件细节没查清,二是有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法官就会询问对方,三是只有一方当事人知道真实情况,法官就会一直询问该当事人。
如果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告上了法庭,那么法官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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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件具体审理。
请问国外法庭判做出的决如何在中国生效
楼上的还真是执着,不管什么问题都是这样一个答案。
国外判决需要申请中国法院确认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法庭有人会对判决有多大影响
不能说一点影响没有,但是现在国家的反腐败的高压下,基本上不会给你多大的帮助。
他是德国人他要再国际法庭起诉和我离婚,我不在法庭也能给判决吗?
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
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
貌似是不能起诉离婚的吧,建议你通过 律 伴 详细的问问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