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商鞅变法的诗句有哪些
原文: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
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
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
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
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
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
”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
常人安於故俗,学者溺於所闻。
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
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
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
”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
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孝公曰:“善。
”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
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於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将法太子。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
其后民莫敢议令。
於是以鞅为大良造。
将兵围魏安邑,降之。
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
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
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
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平斗桶权衡丈尺。
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居五年,秦人富彊,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译文:孝公任用卫鞅后不久,打算变更法度,又恐怕天下人议论自己。
卫鞅说:“行动犹豫不决,就不会搞出名堂,办事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功。
况且超出常人的行为,本来就常被世俗非议;有独道见解的人,一定会被一般人嘲笑。
愚蠢的人事成之后都弄不明白,聪明的人事先就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
不能和百姓谋划新事物的创始而可以和他们共享成功的欢乐。
探讨最高道德的人不与世俗合流,成就大业的人不与一般人共谋。
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利于百姓,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
”孝公说:“讲的好。
”甘龙说:“不是这样。
圣人不改变民俗而施以教化,聪明的人不改变成法而治理国家。
顺应民风民俗而施教化,不费力就能成功;沿袭成法而治理国家,官吏习惯而百姓安定。
”卫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说法啊。
一般人安于旧有的习俗,而读书人拘泥于书本上的见闻。
这两种人奉公守法还可以,但不能和他们谈论成法以外的改革。
三代礼制不同而都能统一天下,五伯法制不一而都能各霸一方。
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约;贤能的人变更礼制,寻常的人被礼制约束。
”杜挚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改变成法;没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换旧器。
仿效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礼不会出偏差。
”卫鞅说:“治理国家没有一成不变的办法,有利于国家就不仿效旧法度。
所以汤武不沿袭旧法度而能王天下,夏殷不更换旧礼制而灭亡。
反对旧法的人不能非难,而沿袭旧礼的人不值得赞扬。
”孝公说:“讲的好。
”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更成法的命令。
下令把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
不告发奸恶的处以拦腰斩断的刑罚,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
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
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
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
因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
王族里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
明确尊卑爵位等级,各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饰,按各家爵位等级决定。
有军功的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显荣。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
百姓觉得这件事很奇怪,没人敢动。
又宣布“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五十金”。
有一个人把它搬走了,当下就给了他五十金,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
事后就颁布了新法。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
正当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
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
”将依新法处罚太子。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
第二天,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
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
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
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有来说法令方便的,卫鞅说:“这都是扰乱教化的人”,于是把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
此后,百姓再没人敢议论新法了。
于是卫鞅被任命为大良造。
率领着军队围攻魏国安邑,使他们屈服投降。
过了三年,秦国在咸阳建筑宫廷城阙,把国都从雍地迁到咸阳。
下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
把零星的乡镇村庄合并成县,设置了县令、县丞,总共合并划分为三十一个县。
废除井田重新划分田塍的界线,鼓励开垦荒地,而使赋税平衡。
统一全国的度量衡制度。
施行了四年,公子虔又犯了新法,被判处劓刑。
过了五年,秦国富强,周天子把祭肉赐给秦孝公,各国诸侯都来祝贺。
秦国商鞅变法的内容有哪些
从公元前359年至前350年,商鞅先后进行了两次力度空前的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开阡陌封疆”,颁行军功爵制度,发布重农抑商的政令。
他还“废分封,行县制”,并制定什伍连坐法,统一度量衡制。
商鞅变法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符合秦国国情,因而成效显著。
变法之后,秦国确立了新型的地主阶级政权,实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地提升了国力,并开始向东扩张。
秦孝公死后,惠王即位,有人诬告商鞅“欲反”,商鞅被处以车裂之刑。
周显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
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刑其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
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
变法日久,秦民大悦。
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
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河西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卫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赞美商鞅的诗词
《商鞅》年代:宋 作者: 王安石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典故】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新法公布以后,为使人们相信新法一定要执行,商鞅命人在国都南门处立了一根三丈多高的木柱,声明谁搬动到北门就赏五十金.有一个胆大而力大的人果然得到五十金,人们认为商鞅言出必行就按新法行事.
商鞅变法和屈原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
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
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
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
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
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杀。
带回都城遭惠王车裂,并灭其族。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
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著有《商君书》传世。
屈原(前340年-前278年),战国时期楚国人,芈姓,屈氏,名平,字原,以字行;又在《离骚》中自云:“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出生于楚国丹阳(今河南西峡或湖北秭归),是中国最早的浪漫主义诗人,是楚武王熊通之子屈瑕的后代,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位留下姓名的伟大的爱国诗人。
他的出现,标志着中国诗歌进入了一个由集体歌唱到个人独唱的新时代。
屈原的身世记载屈原身世的材料,以《史记·屈原列传》较早而具体。
司马迁之前,贾谊在贬谪长沙途经湘水时,曾作赋以吊屈原。
文中引用了屈原《离骚》及《九章》中的一些篇章,转述屈原的思想和遭遇,与《史记》所载完全契合。
和司马迁同时代而年辈稍早的有东方朔作《七谏》,庄(东汉人避讳作严)忌作《哀时命》,都是摹仿屈原的作品,文中所述屈原的思想和遭遇,也与《史记》所述相接近,所以《史记》所载屈原事迹是基本可信的。
当然,传中也有偶然失叙或史实错记之处。
公元前340年诞生于秭归三闾乡乐平里,屈原自幼勤奋好学,胸怀大志。
早年受楚怀王信任,任左徒、三闾大夫,常与怀王商议国事,参与法律的制定,主张章明法度,举贤任能,改革政治,联齐抗秦,提倡“美政”。
在屈原努力下,楚国国力有所增强。
但是,由于自身性格耿直,在修订法规的时候不愿听从上官大夫的话与之同流合污。
再加上楚怀王的令尹子兰、上官大夫靳尚和他的宠妃郑袖等人,受了秦国使者张仪的贿赂,不但阻止怀王接受屈原的意见,并且使怀王疏远了屈原。
公元前305年,屈原反对楚怀王与秦国订立黄棘之盟,但是楚国还是彻底投入了秦国的怀抱。
使得屈原亦被楚怀王逐出郢都,开始了流放生涯。
结果楚怀王在其幼子子兰等人的极力怂恿下被秦国诱去,囚死于秦国。
楚襄王即位后,屈原继续受到迫害,并被放逐到江南。
公元前278年,秦国大将白起带兵南下,攻破了楚国国都,屈原的政治理想破灭,对前途感到绝望,虽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只得以死明志,就在同年五月怀恨投汨罗江自杀。
现在定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以此纪念屈原。
“朝发枉渚兮,夕宿辰阳……”;“入溆浦儃徊兮,迷不知吾所如……”,在流放期间,屈原为后世留下了许多不朽名篇。
其作品文字华丽,想象奇特,比喻新奇,内涵深刻,成为中国文学的起源之一。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屈原被放逐后,在和渔父的一次对话中,渔父劝他“与世推移”,不要“深思高举”,自找苦吃。
屈原表示宁可投江而死,也不能使清白之身,蒙受世俗之尘埃。
在渔父看来,处世不必过于清高。
世道清廉,可以出来为官;世道浑浊,可以与世沉浮。
至于“深思高举”,落得个被放逐,则是大可不必。
屈原和渔父的谈话,表现出了两种处世哲学。
公元前278年,秦国攻破了楚国国都郢都。
当年五月五日,屈原在绝望和悲愤之下怀抱大石投汨罗江而死。
端午节,据说就是因此而来的。
商鞅变法的过程以及商鞅为什么来到秦国
商鞅,本姓卫,因是卫国皇室之后,又称公孙鞅。
后因变法有功被秦孝公封在“商”地,才被称为“商鞅”、“商君”。
商鞅自幼研读法家刑名之学,学成之后,来到当时的强国魏国,试图大展雄才。
魏国丞相公叔痤很赏识他,任命他为自己的家臣。
但还没有来得及向魏惠王荐举商鞅,公叔痤就一病不起。
这时,魏惠王来探病,问:你一旦过世,谁可以当丞相?公叔痤就说:“我的门客公孙鞅虽然年少,却是一个奇才,我死之后,大王可以让他担任丞相,魏国必然大治。
”魏惠王听后不以为然,所以含糊其词。
公叔痤看出魏惠王决不会重用商鞅,于是屏退左右说:“如果大王不用公孙鞅,就杀了他,不要让他被别国所用,以威胁魏国。
”这大概算是战国时代的“人才观”——要么重用你,要么杀了你。
魏王许诺而去,一出门就说:“公叔看来是病糊涂了,竟让我把国政委任给一个年轻小子,太荒谬了。
”魏王走后,公叔痤招来商鞅,实情以告,劝他赶快逃命。
商鞅胆识确实不寻常,他沉着地说:“大王不能听你之言重用我,又怎么会听你之言杀我呢?”事实证明,商鞅是正确的,魏惠王既不用他,也没有杀他——他根本没有把商鞅当成一个人物。
此时,地处西部边陲的秦国,国势日衰,民生紧迫,士无斗志。
刚刚继位、年仅21岁的秦孝公,面对咄咄逼人的六国,愤然说道:“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他张榜招贤,“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强秦的决心溢于言表。
壮志未酬的商鞅,终于见到了求贤若渴的秦孝公。
第一次,商鞅对秦孝公大讲“帝道”,劝他要“顺天而成”,秦孝公几度瞌睡,责备景监竟推荐这样的“妄人”;五天后,商鞅又向孝公推销“王道”,类似儒家一派的治国理论,他依然不感兴趣。
有了前两次的试探,商鞅第三次极力宣扬“霸道”,终于合了秦孝公急于富国强民的心意。
殊不知,在中国变法谈何容易,因为祖宗之法不可变,变法就是跟列祖列宗过不去。
于是孝公安排了世族代表甘龙、杜挚与商鞅当场辩论。
商鞅面对责难,慷慨陈词:礼制、法度都是因时而定,政令要符合实际需要。
要想富国强兵,就必须打破古人的条条框框。
既然历史已经证明了,不法古的汤武能成就大业,而不改变礼法的夏商却灭亡了,那么变法也就没条件可讲了。
在论辩中大获全胜的商鞅被任命为左庶长,一场壮怀激烈的变法就此展开。
劓太傅动用酷刑,行新法秦国大治商鞅拿出了最现实又最速效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农战”二字,并以国家意志来强力推行,手段之强硬、态度之坚决,亘古未见。
司马迁将商鞅变法的内容概括为:“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
”具体如下:废除井田制,准许买卖土地,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取消贵族特权,废除“刑不上大夫”;奖励军功,即使是奴隶也可以因军功恢复自由身,而贵族没有军功者不授爵位;厚赏重刑,建立连坐制度,对耕织、作战、告奸有功者施以厚赏,对那些私相斗殴者、不积极外战者、懒惰贫穷者、隐匿犯罪者加以重刑。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富国强兵、称霸天下。
但如何让新法得以推行呢?为了表示变法的决心,商鞅“徙木立信”,用五十金来试探老百姓,也向老百姓传递了一个信号:推行新政,赏必重赏,罚必重罚,态度不容置疑。
新法一经颁布,就遭到了保守派的顽固抵制,为了推行新法,商鞅不得不用血腥来树立威严。
太子触犯新法后,因是国家储君,不能用刑,商鞅就让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代为受过,一个处以刖刑(砍脚),一个处以黥刑(在脸上刻字涂墨)。
新法实行四年后,公子虔再次犯法,商鞅竟然割掉了他的鼻子(劓刑)。
于是“秦人皆趋令”,再也不敢批评新法。
新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一些原来批评变法的人,又改口说变法的好话,这等于是向商鞅认错了。
不料,心狠手辣的商鞅将这些人全部发配远方,从此以后,秦国再没人敢批评政令。
刑太酷人人自危,遭车裂作法自毙商鞅的变法使秦国从一个贫弱偏僻的二流国家,一跃成为强国,却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他重新确立的等级制度,使大量靠世袭、资历、行贿等途径成为贵族的人失去特权。
而新法中最让人争议的就是“连坐法”。
这种制度是建立户籍制,把百姓置于国家的严密监视之下,并使他们互相监视、监督。
告发奸人,予以重赏;隐情不报,予以重罚;藏匿奸人,刑罚更重。
在同一个社会组织里,一人有罪,则人人受刑,甚至株连三族。
至于酷刑,什么腰斩、凿顶、抽肋、锅烹,哪一样都让人心惊胆战。
商鞅实际上把“告密”行为制度化、法律化了,人人都是密探,处处都有监视的眼睛,结果是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
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很大的原因是秦孝公的无条件支持。
秦孝公英年早逝之后,已经酝酿了20年的风暴骤然来临。
对商鞅恨之入骨的贵族们乘机告发商鞅谋反,失去后台老板的商鞅逃到了函谷关,想住客店却没有证件,店主不敢收留他,因为按照商君制定的法律,留宿没有证件的客人,要受连坐之罪!商鞅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他走投无路,只好回到封地,仓促地组织了一支人马,起兵造反。
战败后,秦惠文王对他实行了严酷的车裂之刑,告诫世人“莫如商君反者”。
数英雄论成败,古今谁能说明白变法是使秦国富国强民的良药,也是商鞅给自己酿的苦酒,他的悲剧充满了历史的宿命。
商鞅执掌秦国朝政19年,才有了繁华富庶、气势如虹的强秦;才有了始皇帝“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的统一大业;才有了历代王朝沿用的秦汉制度、霸道王道并存的治国传统。
而他死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下,也是以生命维护了变法的尊严。
后人对商鞅的评价,褒贬不一,争论不休。
司马迁在《史记》中将商鞅的严刑峻法归结为他的“天资刻薄”,这也成为后世评价商鞅是“酷吏”的主要依据。
即便国富民强,试问又有谁愿意生活在那样的制度中呢?但也有人认为,商鞅之法,实为战争时期的非常之法。
当时的秦国,民风强悍尚武,私斗滥刑,不知畏惧,欲使民畏法,轻罪重罚是必要的手段。
而为了让被剥夺利益的老氏族做出让步,严刑峻法更是必不可少。
1000多年后,又一位力排众议、走在时代风口浪尖的改革家王安石,在月色朦胧、清风拂面的夜晚,在隐隐半山掩映的书斋中,面对商君一生事迹,泪湿衣衫,挥笔写下诗句: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在电视剧《大秦帝国》中,商鞅被塑造成一个因主持改革而使帝国日益强大的英雄,一位主张以法治国的先驱,一位最终以身殉国的伟人。
他的酷刑只因乱世之中,惟有重典;他的愚民政策,只为强秦政策得以实施;甚至最后,编剧为了成就商鞅的完美形象,选择了让他与恋人双双饮毒酒自尽,而非逃亡后被车裂的悲惨下场。
这自然是影视作品的艺术加工,但也不难看出创作者对商鞅的厚爱。
眼下,《大秦帝国》即将掀起第二轮的收视狂潮。
有人读史,有人看戏,喜欢也好,争议也罢,在大量“戏说”和勾心斗角的后宫“秘史”的泛滥下,中国没有出现如此气势磅礴的历史正剧,久矣!(本文转自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