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事物的发展是有规律的”
幻想 哲学
认识事物的量的意义在于
1它是认识事物的开始和认识事物的前提2是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3对事物做出数量分析,使人们做到胸中有数4能把同质的事物区分开来
什么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一、要认识事物的性质,就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
每一个事物都有的特殊本质和特殊的运式,从而把一事物同他事物区别开来。
只有透过事物现象抓住其本才能达到对事物的真正把握。
而每一事物的本质都是由它所包含的特殊矛盾决定的。
因此我们要认识事物的特殊本质,就要对它自身内部的特殊矛盾进行分析。
同时,在把握决定事物本质的特殊矛盾时,还要进一步对这个矛盾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因为更确切地讲,事物的性质和基本特征主要地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任何事物内部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必有一方是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而另一方则是处于被支配的、服从地位的次要方面。
认识事物的性质就是要通过对矛盾双方各自的特点和地位及其相互联结的分析,找出其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辩大体,识大局,抓本质,看主流”。
这是达到对事物性质的正确认识之关键。
二、要认识事物的发展过程,就必须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表现为一个运动发展的过程。
认识事物的过程,首先就要了解推动这个过程发展变化的原因和内在动力。
事物的发展过程是事物内部必然的自我的运动过程,即内部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过程。
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
因此,要把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就必须深入到事物内部分析考察它的内在矛盾,找出其变化发展的根据和原因。
例如,众所周知的“方仲永故事”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仲永五岁就能“指物作诗立就”,而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到了十二三岁虽然还能作诗,但已“不能称前时之闻”;到了20岁就变成了平庸无奇之人。
就其从神童到庸者变化过程看,固然与其父“日板仲永还谒于邑人,不使学”有极大的关系,但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放弃了自己的主观努力。
三、要认识事物的存在条件和发展趋势,就必须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
事物的存在条件和发展趋势规定了事物的特征和面貌。
然而,事物的存在条件和发展趋势,正是事物本身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的结果。
一切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一定的统一体中存在和运动的。
它们必须相互依存,共居一个统一体中,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
这种同一性就是事物或矛盾存在的条件。
一切矛盾的对立双方在统一体中又不是和平共处的,而是永远处于相互排斥、互相斗争之中的。
斗争的结果,必然造成双方力量的此消彼长,双方的地位和特征发生变化,于是逐步显示出事物新的发展趋势。
由此可见,认识事物存在条件和发展趋势,实际上就是具体分析事物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以及它们的相互联结。
四、要认识一事物同他事物的关系,就必须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任何事物都要受到周围其他事物的影响和作用,事物的属性往往就是在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
因此,要认识某一事物,就必须同时考察它同其他事物的各种关系。
而事物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和转化的矛盾关系。
因此,要全面地认识一个事物,就要认识它同周围其他事物的各种复杂的矛盾关系,认识事物间由于各自内部矛盾斗争的推动而互相转化的各种趋势和可能。
总之,要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事物的性质、过程、条件、趋势和关系。
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认识事物。
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坚持矛盾分析法。
对事物认识深化的程度正是取决于对诸种矛盾及其双方分析的程度。
如果离开了矛盾分析法,人们就无法观察事物、理解事物、把握事物。
因此,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一切事物所必须遵循的根本方法。
大家好,人对事物发展的认识是前进,的无限的,上升的,会因时间,地点等条件而改变,人的感情也是这样吗
人是最复杂的动物,复杂不只在于一些身体精密的构造方面,更在于那些大脑皮层上看似毫无规则的沟沟回回之中。
人的思想是一本读不透的书,人的一生最了解自己的永远是他自己,想深入了解一个人很难,何况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其他人就更不知道了。
两个这么复杂的人能走到一起,产生了一些奇妙的共振和联系,这其中需要多么多的偶然啊
所以请珍惜
如何理解自在事物与人为事物的联系
一、自在事物人类诞生之前或人类践活动尚未涉及的领域存在着纯粹自在的客观,例如海水,金属离子等事物。
这类事物之间固有的联系都是天生的,即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但其之间的联系可能也会受到人类实践的影响,以下面的港珠澳大桥为例)二、人为事物:人类通过“实践”而创造的事物。
例如天眼,港珠澳大桥。
其中大桥接通的城市间的联系是人为事物的联系,【桥身钢材中的金属离子与海水中的氯化钠等离子发生的腐蚀作用是自在事物的联系。
】【此处自在事物的联系受到人类实践的影响了】三、自在事物和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人为事物的联系可能也包含着自在事物的联系,关键是看这个联系是否是人通过实践而建立或创造的“新”的联系。
【高中政治教材:根据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其中自在事物的联系应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的真子集,人为事物中也存在固有的联系,规律也是一种联系。
】以上是我的见解,不足之处欢迎评论指正。
(坚持辩证法,所以要把一个复杂的主体绝对化是不可能的。
)
辨析:认识是一个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过程
1)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或通过实践对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
(2)对认识的本质的规定的理解: 首先,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认识既不是“生而知之”、主观自生,也不是直接来源于客体,而是通过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中获得。
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
其次,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识是对客体的反映或摹写,即认识是以客体为原型的,认识一定含有反映或摹写客体的内容。
第三,认识对客体的反映是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包括一定的选择性、重构性,而不是简单的、直接的摹写。
(1)认识过程的多次反复性。
人们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一般说来仅仅经过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一次循环,是不能达到的,往往需要从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原因在于人的认识总要受到主客观条件的种种限制。
其一,受到客观事物发展程度的限制。
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并处在运动变化之中,它的本质和特性的充分暴露有一个过程,因而人们对它的认识也就有一个过程。
其二,受到生产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
例如,在显微镜发明之前,人们不可能观察到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在射电望远镜发明之前,天文观察不可能突破可见光的界限;在宇航事业开创之前,人们只能看到月球向着地球的一面,不可能看到月球背面的情况。
其三,人们的立场、观点、方法、性格特征等主体因素,也影响和限制着人们正确全面地认识事物。
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每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阶级立场和观点的局限性,对人们的认识有重大的影响。
(2)认识过程的无限性。
人们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达到了主观与客观的符合,认识运动就基本完成了。
然而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言,人的认识又没有完成。
客观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在空间上,客观世界存在的事物是无限多样的,层次和联系是没有穷尽的;在时间上,事物发展的这一过程向另一过程的推移转变也是无限的,旧过程结束了,又开始新过程,新事物层出不穷。
因此,人们需要不断地扩展和深化认识。
人类认识运动是永无止境的。
哲学把人认识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自运用到实践生活中去,叫做什么
应该是“实事求是”。
意思是指从实际对象出发,探求事物的内部联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事物的本质。
通常指按照事物的实际情况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