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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女子的嫁妆的诗句

时间:2014-12-13 12:28

古代描写女子嫁妆的句子

郢州城热闹非凡  大街之人早就得知今日是灜国第将---战川亦轩成亲的大,若是错过了这场热闹,作为郢州城内的百姓,也着实说不过去。

  据说战川将军娶得那是当今朝廷一品左相周硕回之女,虽不曾见过,但对其倾城姿色,在江湖上也早有耳闻。

只可惜未能亲眼见识那究竟是怎样的花容月貌。

  早早的,市井便开出一条无人通行的大道,静静等待远处的迎亲队伍。

有的外乡人路过见识热闹便也凑了上来,来不及吃饭便在包子铺门口买了两个包子一面吃,一面张望着。

  不谙世事的天真孩童手里拿着风车在人群中穿梭,不停的奔跑着,口中还不时传来如银铃般的笑声。

母亲在后面追赶着,还不断嘱咐着“慢一些,别摔着”  话音刚落,那孩子便被路人的脚给绊了一跤,趴在了地上,风车摔了出去,吓得母亲噔噔噔几步,上前扶了起来。

那孩子不记得哭反而伸手要去捡地上的风车。

  正要拾起的时候却见人群涌动,开始聒噪不安。

只听远处,不知何人传来一声“来了来了,迎亲队伍来了!街上的人快闪开些!”  那母亲立即将孩童抱在怀中,颠了颠,企图让即将到来的热烈场面取代捡风车的念想。

  远远地,一整队火红的人影渐渐清晰,像是天边的朝霞,一点点晕开,不断扩大,再靠近,照的人脸上眼睛里都是一派喜庆之色。

  队伍里的乐队,手里持着喇叭唢呐,铜钹皮鼓。

吹吹打打,一声比一声响亮。

  一曲《龙凤呈祥》让周边的少女面浮桃花,多多少少幻想着自己成亲的日子,让相扶相持的金年白发夫妻回忆起某年某月某日,与身边之人共结连理的情形。

  百姓翘首踮足,簇拥观望着这场仅次于皇家的盛大婚礼。

  更让万千女子欣喜若狂的是队伍前方正中,那骑着一匹头戴红花的高壮白驹的英俊男子。

  他一袭红袍加身,头戴红锦玉冠,金钗端端正正的将男子乌发束在里面,整整齐齐。

  棱角分明的五官,迷人的麦色皮肤让他将军的身份更加显而易见。

一双朗星寒光眼一面叫人不敢直视一面叫人忍不住窥视。

  只是大喜之日,却不见新郎脸上该有的笑意。

  随着队伍徐徐前行,便见到由八人齐抬、四角缀着雪白珍珠的火红凤锦流苏轿。

两侧各跟随浓妆艳抹的喜娘,后面紧跟着本府闺中的贴身丫鬟。

  百姓见了瞠目结舌,这顶轿子是要花多少钱啊,恐怕在上面扯块布角就足够自己吃几个月了,更不用说那四角珍珠和轿顶那半透明的红宝石了。

  紧跟着轿子后面的还有护送嫁妆的家丁和保护队伍的士兵。

  有恰巧碰见这场面的外乡人忍不住咋舌“啧啧,真不愧是大户人家娶亲啊。

”  “看你这样子肯定是外来的吧?这哪里只是大户人家那么简单啊”旁边的人见他不明所以,激动的解释道“这可是将军和丞相之间联姻!”  “哦?那可真是门当户对啊,这年轻的新郎官长得倒是极为刚毅俊俏,就不知道那么华丽的轿子里坐的新娘子怎么样。

”外乡人咬着手里的包子,不窜眼珠的盯着迎亲队伍里,刚刚走近的凤娇。

  “这女子长得可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

而且据说皇上带她跟公主一样,喏,看见没”说话的人指着不远处一长排的嫁妆队伍道“那嫁妆,可都是皇上钦赐的,珍贵着呢。

”  “哇____”外乡人吃惊额张开嘴巴,露出满口残碎的包子馅,接着又恢复正常,白了身边人一眼,不屑道“说那么多,你亲眼见过啊”  “我倒是没那福气......”方才的气焰灭了不少。

“不过,若说能配得上灜国第一少将的女子,也就非她莫属了。

”  一阵风吹来,轿窗方帘微微卷起,方才的话飘进轿中女子的耳朵里,女子明媚的俏唇弯起笑靥,嘴角边的脸上荡出一层涟漪。

  没错,配得上战川亦轩的人,只能是我周子涵。

其他人,想都不要想。

  过了半天,这才从熙熙攘攘的大街脱离,到了披红挂彩的府前。

   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响了起来,清晰的传到陌桑园。

  灵珂闻声怔怔不语。

这是我的小说,写的不是很好,不过可以多少借鉴一下

女家嫁女好女子好嫁妆 对下联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

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送的嫁妆也会不同。

一般为结婚的时候娘家人给女方带丈夫家自用的小私房。

古时殷实人家嫁女儿准备的嫁妆,小到马桶、床柜、妆匣,大到棺材都会准备好,让女儿哪怕不花夫家一分一毫也可以过很好,这样在夫家才有底气不用看当家人脸色。

中国古代女人被休后能否带走嫁妆

能,原因如下 女儿出嫁时由父母陪送嫁妆,在中国古已有之。

嫁妆也成为女家给男家婚帖中的必列内容,嫁妆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婚姻的缔结,厚嫁成为宋代特有的社会现象。

嫁妆还是娘家为新成立的家庭更容易发展而提供诸如种子钱一类的资助金,用于帮助男方更好的养活和保护自己的家庭,如北宋名宦杜衍,其少时“贫甚,佣书以自资,尝至济源,富民相里氏奇之,妻以女,由是资用稍给,举进士,殿试第四”。

还可以用来买祭田抚育幼孤,如卷四百三十七记载南宋孝宗时,程祥死后,其寡妻“度氏犹质卖奁具以抚育孤子”。

或是赈济灾荒或修建寺庙,更长远的目的是,如果男方不幸去世,可以为女方和后代留下部分财产以度日。

此外嫁妆还对在新家庭中确立地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决定着未来在婆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

俗话说的好:有经济权就有话语权

古今不变之道理。

三、嫁妆的归属 (一)在室女嫁妆的归属 在室女,即还未出嫁的女子。

北宋袭唐制,在家无男性后代而“绝户”时,在室女可继承全部遗产作为嫁妆。

但到了南宋在室女的制度开始发生变化。

“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从法律上明确了在室女享有将来出嫁的期待嫁妆数量为自己兄弟聘财的一半。

这是对妇女嫁妆所有权的最早规定。

这些都表明,不管父母是否健在,都确立了在室女对嫁妆的不可动摇的地位。

(二)已婚女子嫁妆的归属 儒家思想主张女子三从四德,所以女子出嫁后把嫁妆带到夫家,就成为了夫妻共有财产,丈夫拥有占有和支配的权利,于南宋卷五《户婚门·争业下·妻财置业不系分》中法官翁浩堂的判词: 即“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

但在宋代的实际生活中,妻子对其嫁妆是有绝对的支配权与所有权,女子出嫁时得到的嫁妆,与继承家业,祭祀祖先无关。

妻子可以自用,可以拿来补贴丈夫叔嫂,也可让子女继承。

丈夫在使用妻子的嫁妆的时候还是要问一下妻子的意见。

对此宋代的法律对妻子的私财是有所保护的:“不逞之民强娶妻,给付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

”这是对盗取妻财行为的一种谴责,这也暗示妻子对私财的支配权和所有权。

此外,这里的夫妻共有财产并非笼统意义上的家庭共有财产。

妻财对于丈夫的兄弟而言就是外财,不属于析家之财。

规定:诸应分田宅者,及财务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

(三)离异女子嫁妆的归属 古代离婚制度包括“休妻”“和离”。

休妻是指因妻子触犯了而解除夫妻关系,和离是指按的原则,需由丈夫签“放妻书”,夫妻双方和议离婚,而不是单纯的丈夫的一纸休书。

1、和离女子嫁妆的归属 宋代,感情不好和离,可以协商,一般是可以拿回嫁妆的。

如(宋)洪迈:丙志卷十四:唐州比阳有一富人王八郎与一娼妓纠缠不清,回家就给妻子脸色看,其妻就告至衙门,希望离婚,依照官府的判决,以宠妾灭妻为依据,她成功解除了婚姻,拿回了自己的随嫁资产。

2、被休女子嫁妆的归属 古代女子被休预也分“七出”和“义绝”,如果妻子是被休弃就不能带走嫁妆财产。

只有因为丈夫的长辈殴打妻子导致重伤的,在这种情况下“义绝”离异的,妻子可以带走嫁妆,并且还可以向夫家要赔偿。

被七出之条休回的,无权拿回嫁妆。

(四)寡妇嫁妆的归属 1、寡妇守节无再嫁的嫁妆的归属 宋代,如果夫死后有子,宋律沿用唐制,规定子孙是父祖财产的法定继承人,“诸应分田宅者,及财物兄弟均分,妻家财产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

兄弟俱亡,则诸子均分。

”这种继承方式称为“代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又规定寡妇“有男者不别得分”,即寡妇有儿子时候,儿子继承她没有继承的权利。

当儿子年幼时,寡妻可以暂时管理家产,相当于现在的法定监护人,等儿子长大成人后再将家产移交给儿子。

而对于丈夫去世后,夫妻没有儿子,丈夫生前没有收养子,死时又没有遗嘱立嗣的情况。

宋承唐制,以律令的形式确定寡妇承夫分产的权利。

“寡妻妾无男者,承夫分。

若夫兄弟皆亡,同一子之分。

” 这些规定说明在法律上,无子的寡妻可以继承丈夫的那份财产,但条件是“谓在夫家守志者,若改适,其见在部曲,奴隶,因宅不得费用,皆应分人均分。

”所以,寡妇实际上只是代应继承人承受夫产或暂据其业而已,不能随便变卖。

2、寡妇再嫁的嫁妆的归属 宋代虽然产生了朱明理学,限制妇女再嫁,但是由于思想渗透缓慢,其倡导的道德说教并没有内化为人们普遍观念,恰如《宋史》卷四百二十七《道学传序》所言: 虽然“道学盛于宋”,但“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厉禁焉”。

实际上,理学关于重视妇女贞节的观念经历了元朝的崇尚,直至明清才真正固化、浓缩到人们心灵深处,故而理学虽兴起于宋,但其流弊在明清。

宋代妇女自由改嫁之风较为盛行,在实际生活中改嫁是十分频繁的。

宋代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夫亡有子的情况下,寡妇是否有权自行取嫁妆资财归宗或改嫁的权利,南宋范公偁在《过庭录》中说道:“ 绍圣年间,韩康公身后留巨万家资,爱妾蟾奴尽携,欲后他适”,而韩缜之子宗武文叔知道后不与庶母计较。

文叔的行为其实暗含着当时社会宋人对妇女带走嫁妆行为的默认。

故这类案例所多见因官员因案情而定,并无一致的司法实践,当时一般的社会,大抵容许她们在此情况下取回嫁妆,但如果有子女则不能带走而要留下来给子女继承。

(五)婚姻存续期间死亡的女子的嫁妆的归属 宋代法律就已经规定了妻子死后嫁妆问题,明清随例。

《宋刑统·户婚律》中规定:“妻虽亡没,所有资财及奴婢,妻家不得追理。

”这是说妻子死后,妻子的嫁妆和带来的奴婢全归夫家所有,妻子家无权过问。

但是,在妻子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妻子有选择嗣子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夫族也不能干涉的,家财都要由嗣子继承,由嗣子为其妻养老送终。

由于魏晋时期的“门阀制”受到冲击瓦解,宋代的商品经济又快速发展,婚姻财产论,厚嫁之风,自由再嫁,对嫁妆的所有权等都是受其影响。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受商品经济的影响,宋代的法律更加保障自由。

妇女对嫁妆的支配权和所有权是空前的,所有权受保护不被侵害,离开夫家时可以带走,这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为数不多的妇女解放,使妇女在家庭社会中都有一定的地位。

由于受到朱明理学的影响,妇女的这种权利逐渐被侵害甚至被剥夺,直到民国时妇女才开始得到真正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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