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考级,像少儿美育机构可以组织吗
关于考级这些地方都是可以的。
他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组织。
而且也会。
因为这些事情。
吸引更多的学员。
三毛游的少儿美育线上课程有谁听过,感觉如何
有听过,我两个小孩现在在家听的就是三毛游陪你看世界的系列课程,讲解内容比较详细,知识点解释也比较到位,小孩子对这个课程还是蛮感兴趣的。
美育教育对孩子的未来的发展有何影响
什么是美育
培养少儿认识美、爱好创造美的的教育,也称美感教育或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通过美育可以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的发展。
进而提高少儿思想,它可以丰富学生知识,发展智力。
近年来,美育和艺术教育的关注度普遍提升。
全国学校美育工作会议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美育教师达67.15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1%。
然而,越是对美育的重视,对于美育基础本就薄弱的家长而言,愈加凸显其对美育的焦虑。
很多家长疑虑不断:我的孩子是否应该学艺术
什么时候开始学艺术
孩子有没有艺术天分、能不能学好
美育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效果应如何衡量
“美育不是艺术专业教育,而是艺术普及教育,所有的学生都能接受。
”这也使得很多家长产生了焦虑,焦虑的原因来自家长对孩子艺术技能的过分关注,如把画画得“好不好”作为评价标准。
“艺术崇尚个性,每个人对艺术的感受不同,艺术表现也千差万别。
互相比较是产生焦虑的主要来源,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误导和伤害。
”美育不是答疑解惑,是添惑,要让孩子有困惑,提出问题,再努力解决问题。
”“兴趣比目的重要,兴趣是每个人生命的起点,教育不是磨灭、扼杀每个人的兴趣,应该是包容、鼓励、表扬、肯定所有人的兴趣,包括习惯,都要千方百计去爱护它。
”美育,正是全面平衡人的知性、感受、直觉、想象力、创造力的重要方式,它协调了左右脑的思维,使得学生得以全面的发展。
以美术学科为例。
当年幼的孩子开始画画时,他们一定在想着“某样东西”。
对孩子来说,这通常意味着与其自身和自身体验之间的一种直接对话。
当他们“思考”时,他们的思绪都集中在所描绘的这种体验上。
他们的思维过程——思考并专注于某事的能力——被激活了,这是艺术创作最重要的第一步。
例如,孩子A想起了她与其他孩子在院子里起玩的事情,她想画出这个事件,毫无疑问,孩子A在画时她只会画一些她知道并且她认为重要的事物。
对她而言,院子里的苹果树可能有很大的花蕾,因为她是看着它们长大的,而这个细节对同样在院子里玩的孩子B而言,树是用来攀爬的,花蕾对他而言毫无意义,所以不会出现在他画面里。
而他感兴趣的就是那棵树,所以他很可能将这棵树画的巨大无比,其他都没有涉及。
正如我们看到的,作品表达了不同孩子的个人好恶,以及他们与内心世界和周围环境的情感关系。
这包括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他们对事物的认知,以及他们与这些事物之间建立起来的个体关系。
所以,我们应该要通过艺术培养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和自身的表达能力。
我们孩子的画,应该对自身和周围的环境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而不是因为画出出来具体的事物后感到的压抑(这种压抑常常来自于家长、教师的“好意”指导与干预)。
只有形成一种完善的人格后,他们才能很好地平衡自己的所思、所想和所感,只有学会换位思考并尝试理解他人的需求时,他们才能成长为一个懂得合作且乐于助人的公民,才能独立自主地享受发现和探索周围世界的乐题。
很多家长还没有意识到少儿美育对孩子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他们理解的只是表层的含义。
甚至于很多家长觉得这并没有学习来得重要。
就以美术宝1对1为例,它们在前段时间推出了公益美育课,但能意识到美育课重要的家长却屈指可数。
大多是人认为在这段时间让孩子学习成绩提升比一切来的都要重要,这本身就似一种错误的想法。
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自身意识到,再去教导孩子。
其实最好的教育方式,不外乎让孩子自己探索世界,让孩子自己发现美、自我体验这世界带给他们的好奇。
如何实施幼儿园的美育
美育教育简单地说就是培养孩子审美观和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
幼儿时期是是进行美育教育的最好阶段。
学前儿童美育教育的任务是:教给儿童关于音乐、舞蹈、美术、文学等方面的粗浅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对艺术的兴趣。
初步培养儿童对周围生活、大自然、文学艺术美的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
幼儿美育有其独特之处,它是以声音、颜色、线条、动作、表情等生动具体的形象来感染幼儿,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陶冶,接受教育。
幼儿阶段对他们进行审美教育能够提高孩子的道德品质和智商、情商。
一个人一生的成长离不开美的熏陶。
因此,我们应该利用幼儿这一宝贵启蒙阶段,启发幼儿学会用发现美的眼睛观察生活,培养幼儿对自然界、社会生活和艺术作品中美好事物的理解能力及欣赏能力,使他们在长期美的熏陶中养成良好的审美情趣。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幼儿进行美育教育呢
一、美育教育在环境布置中的应用 《幼儿园教育指导刚要》明确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
”。
环境是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幼儿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对幼儿具有特殊的意义,幼儿在优美环境的熏陶和感染中,能够唤起幼儿对美好事物的情感和兴趣,因此,我们在创设环境时,无论是幼儿园的整体环境布置还是班级环境布置、活动区的设计都要有非常明确的目的性和目标性,动手之前要弄清楚,我们要建立怎样的环境,达到怎样的目的,布置的环境对幼儿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于幼儿我们要设法让他们参与到创设美的环境活动中来,比如:在冬季创设《天冷我不怕》班级布置,我们就是让幼儿自己设计手套、围巾、帽子样式和花纹。
幼儿园是孩子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为他们创造优美的学习环境,让孩子在自己参与创设的优美环境中接受美的教育,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环境包括室内环境与室外环境,清洁整齐是美的标志,同时需要有鲜明的色彩和活泼的形式幼儿园的环境应做到整洁化、绿化、艺术化、儿童化,成为花园式的儿童乐园。
环境中的用品以及设备应该大方、美观、简洁,这会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审美习惯。
二、应用绘画歌舞等艺术形式以及游戏对幼儿进行美育教育 幼儿的身心发育具有情绪性波动大、以象形思维为主的心理特点。
因此,唱歌、跳舞、画画、听音乐、讲故事等对孩子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能够引发幼儿浓厚的兴趣,所以,幼儿园里可以选择一些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儿歌、幼儿歌曲、幼儿舞蹈、儿童绘画、甚至诗歌等让孩子学习,并通过学习帮助幼儿认识到其中蕴含的道理、发现其中的美。
我们有很多儿歌,如:《小花狗赶集》、《大骆驼》等,少儿歌曲,如:《小乌鸦》、《我的好妈妈》、《不再麻烦好妈妈》等。
通过这些起伏押韵的韵律、通过这些朗朗上口的旋律,可以让孩子受到声律美的熏陶,联想到一幅幅优美的民俗画,很自然地接受到美育教育。
对幼儿进行审美教育,游戏也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
活泼好动是孩子的天性,游戏往往是现实生活的再现,幼儿很容易记住现实生活中美的事物,并通过游戏再现,比如:扮演“商场”里热心的营业员、做“时尚屋”的小小发型师、办“娃娃家”游戏、扮演小医生、小护士去关心病人等等。
游戏还能够推动幼儿创造力的发展,幼儿在快乐的游戏中可以充分发挥想象并创造美。
比如:手工,
幼儿通过把材料进行分类、裁剪、粘贴等完成一件作品后,可以充分品尝成功的喜悦,这种自己设计、自己表达、自己创造的活动,将促进幼儿对美的感受与追求。
因此放手让幼儿在游戏中自由创作,是培养幼儿的审美趣味,促进幼儿通过思考和实践把自己对美的理解付诸行动的好方法。
三、走进自然走进生活,让幼儿感受自然的美、生活的美 大自然赋予孩子原生态的美,城市生活同样充满了美好的事物,只要我们善于细心观察,选择其中能为孩子理解的事物加以引导,同样可以提高幼儿认识生活、培养美感和审美能力,比如:壮观的立体交叉桥、变幻的霓虹灯、宽广的大马路、雄伟的高楼大厦等。
,让幼儿通过观赏现代文明成果,自己设计未来城市等活动,促进了幼儿对周围生活的理解和认同,从而懂得学习、创造的重要意义并更加热爱生活。
我们还要不断地培养幼儿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使幼儿热爱生活,活泼、开朗、乐观、自信。
在帮助幼儿欣赏美、表现美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让幼儿用眼睛看、用耳朵仔细地倾听,要让孩子通过动手、动脑表现出他的感受,表现出他的想象和思考。
这样的美育方式不仅可以开阔孩子的眼界,丰富他们的知识面,还可以促进他们智力的发展,提高他们的情商。
幼儿对任何事物都感到好奇,常常被自然景物的各种色彩、声响、,形态所吸引。
因此,我们教师要善于发现并揭示自然景物中的美。
在组织教学活动时,应该适当选择一些让幼儿观赏自然现象的课程或者活动。
比如:带幼儿去郊游,看花展、逛公园等,教师可以选择适当的、孩子们能够理解的艺术语言,讲解大自然中的美,提高幼儿对美的感悟能力和审美水平,从而激发幼儿热爱大自然的感情。
比如:蓝蓝的天空、清清的小河、温暖的阳光、嫩绿的小草、挺拔的大树、美丽的小花、等等,让幼儿感受到,只有我们爱护环境,我们周围的世界才能更美,让幼儿观察小蜜蜂采蜜忙,感受到只有像小蜜蜂辛勤劳动,不做懒惰虫,才能创造甜蜜生活。
让这些美好的事物感染孩子幼小的心灵,让他们从美育中学会尊重大自然并从美好的自然现象中受到启迪,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信念。
四、通过美育教育对幼儿进行德育思想的培育 美育与德育密不可分,德育给美育提供了丰富充实的内容,保证了美育的正确方向,美育为德育提供了富有感染力、吸引了的手段,通过每并利用美对幼儿进行教育,使德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当然美育与德育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培养幼儿的审美欣赏能力必不可少。
教育者必须具有丰富的学识和经验,懂得美、理解美以符合幼儿心理特点的方授给他们。
生活中美和丑是相对的,在对幼儿进行审美教育时,还可以比对丑进行教育。
让幼儿在对比中进一步感受美好事物到底美在何处。
比如:故事《白雪公主》,我们可以让幼儿感受到,什么人坏,什么人行为美。
提高幼儿分辨是非能力。
对幼儿进行审美教育,还要注意因人而异。
幼儿在对美的感悟和审美能力上、在艺术表现能力上存在着个体的差异。
因此,在提高大多数幼儿美育质量的基础上,注意发现个别幼儿的艺术才能,为他们进一步发展的创造条件;对艺术能力较弱的孩子,应该更多地给予适当的启发和引导,不能歧视他们,也许他们不会演奏某一种乐器的,也许他们画出的东西是四不像,但这些都不会妨碍他们拥有一颗善良的。
美是无处不在的,我们应该把审美教育的目标融入孩子日常的生活中,,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全方位地对幼儿实施审美教育,这样才能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地发展,培养他们成为具备良好的审美素质的人才,从而提高未来社会的公民的整体素质。
中国人民儿童保护法
中华共和国未成年人法 (1991年9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4日主席令第50号公布) (相关资料: 法律2篇 行政法规11篇 部门规章35篇 司法解释8篇 其他规范性文件7篇 地方法规173篇 裁判文书20篇 相关论文6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相关资料: 法律1篇 部门规章1篇 裁判文书1篇 相关论文4篇)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1篇)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相关论文6篇)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1篇)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相关论文1篇)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3篇 相关论文1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2篇 相关论文1篇)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2篇)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相关论文1篇)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裁判文书2篇) 第二十九条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5篇)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相关论文2篇)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 相关论文3篇)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 相关论文1篇)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年成人的资料。
(相关资料: 相关论文1篇)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相关资料: 法律1篇 司法解释1篇)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2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 裁判文书1篇) 第四十七条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3篇)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五十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6篇)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2篇)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刑法有关条文 第二十六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八十二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一百八十三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八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实行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儿童美术教育的核心理念是什么
儿童美术与美育社会蔡元培先生在1917年提出“美育代宗教”说,经过多少世代的努力,我们一直还在探索,在儿童美术教学长期实践中,通过和家长广泛的讨论,与不同年龄段孩子的接触,发现和孩子交流时,可以将美从一张画纸里跳出来,以更广泛的视野来向孩子们解释美,美也就变的从狭义的理解扩展到广义的范畴,这对孩子的思维发散、想象力都有很大的助益,为了说明的更加清楚,我们来举个范例:当孩子拿着一张画兴高采烈的找我们家长看画时,我们可以这样引导:“孩子,你这张画里学到的构图,非常的美,妈妈觉得可能把这种构图学习,将来用在城市规划当中,你想,一张纸不就是一个城市吗
你在纸上画画,就像在城市中规划,说不定你将来是一个伟大的城市设计大师,也或许我们将来变成地球村,你可以规划整个地球让它变的更美,我们将来没准移民到火星,你可以规划星际城市,整个宇宙就是你的画纸,每个星球就是画中的元素,你觉得呢
”同样的还有:在画面中学到的点线面的关系,可能会像乔布斯一样将这种美用在手机电路板的设计当中,在画面中孩子的色彩学习可能用在一条爱马仕围巾的色彩艺术里,在画面中学到的造型可能会让孩子将来对产品设计情有独钟等等,所谓美育,难道不是有关一切美的教育吗
而非仅仅局限于美术范畴,按“美育代宗教”中所说,还包括文学、音乐、舞蹈、雕塑等等。
这样,画画就从一张在纸上涂满颜料的画(狭义的美,或是艺术教育,培养孩子对艺术的审美能力与创造能力等)进行无限的拓宽(广义的美,或者是实质美育,它强调将对美的欣赏、创造渗入到学习与生活的各个方面中来,或者是职业当中来),进而从狭义和广义两个维度培养孩子对美的认识、体验、感受、欣赏以致创造创新的能力,从而使孩子们具有高尚的情操、美好的品格、优秀的素养。
那么我们的孩子将来长大,所处社会定是充满美的,充满想象力的,充满爱的,杨帅把那个未来的社会称之为“美育社会”,那个社会可能有点遥远,但是我相信它是会可以实现的,马英九先生曾在2012新年致辞说:我深深体认一己的微小,短暂,只愿更谦卑地面对下一个百年。
在历史的长河里,每个人,每一代都是沧海一粟,都是感念的后辈,都是谦虚的学生”,我想通过世代的努力,美育社会终究会实现。
为什么国家重视少儿美育
育角度来讲是以美术教育的媒介,通过美术教育,追求一儿教育的价值。
具体地说,就是通过学前儿童美术教育,顺应儿童的自然发展,保证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培养儿童的道德感、审美情趣、认知能力、意志品质以及创造性。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人们交往日益频繁,语言交际能力的重要性显著增加。
未来的社会不仅要求人人都会说普通话,而且要具备相当水平的说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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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iPad的AR整合到一个类中可提供以下好处。
怎样做才能算的上是优雅,端庄
在生活中,做一个优雅的女人应该是女人一生中的崇高境界。
优雅的女人首先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但是美丽并不等于漂亮。
漂亮是一种天生丽质,它属于先天性的特质,所以它是有时间性的:漂亮属于年青人,没有漂亮的老人
然而美丽是没有年龄限制的,美丽在于后天的培养:少儿有少儿的美丽,老人也有老人的风采。
美丽的内涵是:心灵纯净,身体健康,气质高雅,谈吐不俗。
所以,优雅暗含着一种对世俗的抗争,抗争着不做一个低俗的人。
而要具有这种抗争能力,女人必须不断地努力提升自己:在生活中尽显女性的温柔与妩媚,在工作中帼国不让须眉,在任何场合都要将自己最优雅的一面展示出来。
同时,优雅一定要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上的。
弱不禁风的女人无法优雅起来,林黛玉型的美,只可远远的欣赏。
强健的体魄不仅是男人的本钱,也应该是优雅的女人的优雅的本钱。
做优雅的女人不仅要有健康的身体,还必须要有健康的心理。
保持一种宽容、平和的心态,这是优雅的女人优雅的基础。
优雅的女人还应该像一口井,深不可测,并不是男人看一眼就能一目了然的,她会给男人留下无穷的想象空间。
肤浅的人是算不是优雅的,即使打扮得花枝招展,表现得温柔可爱,让人一眼看穿,那就没有优雅可谈了。
所以,女人要学会深藏不露,让别人只能看到冰山一角
张扬的女性是算不上优雅的。
优雅的女人还必须要有一种足够多的亲和力。
如果一个女人身强力壮,工作起来雷厉风行,但永远是一副女强人的形象,那也决不是优雅。
优雅的女人是那种能和大家亲密地交流,能永远保持着微笑的人。
微笑是一个人永恒的魅力,它是优雅的一种外在表现
要做一个优雅的女人,首先必得增长自己的知识,将优雅之树的根深扎在文化的沃土之中,这样才能使它枝繁叶茂。
因为优雅的女人,必定是心灵纯净的人,净化心灵的最好办法是吸取智慧,吸取智慧的最好办法是阅读。
“书中自有好风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破万巻书的人,心中不会存有一池污水。
知识能够改变命运,同样,知识可以培养女人的优雅。
所以,要想做一个优雅的女人,就要多读一些书,尤其是一些励志的书,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
读书,大有裨于个人的谈吐;读书可以提升一个人的品味;读书可以使人从自我的境界进入到另一个世界。
喜欢读书的人,永远都是不俗的人,只有不俗的人才有资格做优雅的人
优雅的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
优雅的女人不是依附的小鸟,不是攀岩的凌屑花。
优雅的女人就是一只展翅高飞的昆鹏,就是一棵参天的大树,而事业则是这一切的基础。
所以,要做一个优雅的女人,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因为只有热爱自己的工作,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
从事自己所热爱的工作是一种幸运,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一种幸福。
幸运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的,幸福却是大家都可以追求的。
优雅的女人一定是幸福女人,追求幸福就是追求优雅。
优雅的女人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得注意保持自己优雅的形象,尤其要注意在家庭中保持优雅。
成了家的女人,每天都是有做不完的家务,总是里里外外地收拾房间、打扫卫生、洗衣煮饭,所以,在家庭这种环境中,女人应该特别注重自己的形象,不要将自己装扮成一个洗衣婆的形象,克服说话大大咧咧,动作随随便便的作法,和先生朝夕相处,更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否则这个女人是与优雅沾不上边。
当优雅成为一种自然的气质时,这位女性一定显得成熟、温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