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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单位座右铭

时间:2014-08-08 14:16

行政执法局是个什么部门 主要管理什么的

是一个政府部门,以前的城管大队更名的. 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它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它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九)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统一调度、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应诉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执法的工作职务和内容是什么

是一个政府部门,的城队更名的. 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 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它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 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 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它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九)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统一调度、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应诉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执法的两个人执法的规定

实际上这个没有详细规定,能不能执法,答案是能。

不管上级是否允许都可以执法。

但是实际规定,一般情况下,执法需要两个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人进行。

同一个单位至少两个。

如果是综合执法,两个民警,两个城管。

不过有的时候不参与执法,只是压阵,或者引路,或者说明情况一个人就够了。

比如一群城管被打了,另一个城管带着两个警察来抓捕打人的人。

城管就是引路。

假设城管执法,必须通过公安局允许,公安局可以指派一个人看着协助就行。

行政执法到底是什么单位

行政执法的涵义、特征是什么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的基本职能就是执法。

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执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执法是执行法律、法规的行为;(3)行政执法是单方意志的行为。

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行政执法可分为:行政监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四类。

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它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

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旨在对商品条码实施规范管理,这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如,县对某企业生产的假冒服装依法检查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就属于狭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必须是特定的具体对象或案件。

根据我国行政法的要求,无论是广义的行政执法,还是狭义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主体、

行政执法单位上班的人是什么身份

有公务员,参公的,工勤的,事业编制的,协管员临时工。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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