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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者座右铭

时间:2019-06-11 01:56

导游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在我国,从事导游职业的公民须具备相应条件才能进行导游活动,经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是从事导游职业的前提条件;依法取得导游证是进行导游活动的必备条件,没有取得导游证,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导游活动;陪同旅游者旅行、游览,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和其他旅游服务是导游人员职业的具体内容。

  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相分离,是经过我国管理导游队伍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是颁布导游法的国家一般采用的做法。

  其意义表现为:第一,实践证明,实行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与导游证相分离的制度,可以为导游人员队伍的发展储备一大批具有导游人员资格、但未具体从事导游业务的人才,有利于鼓励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也有利于我国旅游业的发展。

  第二,导游人员资格与导游证是可以分离的,导游资格是每一个有志于成为导游员的公民从事导游职业的前提条件,是衡量一个公民是否具备导游业务所应当具备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观念等基本素质、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导游人员除需具备上述资格件外,还需具备一定的导游实践经验和技巧,独立工作的能力、热心为旅游者服务的态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导游人员资格与导游证相分离制度,是世界上一些颁布导游法国家的成功经验。

  三、从事导游职业应遵循的原则(务必记住)  从事导游职业应遵循的原则,是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导游人员职业的标准和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从事导游职业的保障。

  (一)导游人员依法进行导游活动受法律保护原则  导游人员在工作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其人身权和其他权利应受国家保护。

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这是充分发挥导游人员作用的关键。

没有取得导游证的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导游活动,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二)导游人员应依法进行导游活动,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遵循职业道德原则。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

其行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珍惜国家荣誉,维护国家尊严,树立崇高的爱国主义思想,既热情友好、谦虚谨慎、宾客至上,又保持中华民族的气节,做到自尊、自爱、端庄、稳重、不卑不亢、一视同仁。

  (三)从事导游职业不受地域限制原则  每一位符合从事导游职业的导游人员都是中国的导游人员,其活动范围限定在中国境内,在境内不受身份、户籍、省份的限制,只要在旅行社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就可以在当地从事导游职业。

  四、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一)导游人员资格  资格,是指从事某种职业所具备的条件、身份等。

  导游人员资格,是指从事导游职业,在导游活动中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身份等。

导游人员资格是一个导游员从事导游工作生涯的起点,是从事导游职业的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取得导游人员资格的人,才能申请导游证,并以导游人员的身份进行导游活动。

  我国对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明确规定 。

1987年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确立了导游考试制度,之后又不断完善。

高薪寻一房产,土地(地契)专长的律师

这位朋友: 1.1955年的地契,4000多平的土地,关键要看目前该土地的现状使用情况,房屋和耕种都属于使用,是谁在占有使用,该土地使用权就属于谁。

2.1982年就已经建成房屋了,应当是事实(合法)用房,由于没有相关权证,现又拆迁,对你们来说肯定是比较被动的。

3.确定营业用房:一是看产权证上的登记情况;若没有登记发证,则就以现状情况确定房屋性质。

4.房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双方对被拆迁房屋的安置和补偿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是很正常的。

建议:一是看一下相关法规;二是心平气和地与拆迁部门协商,提出自己合理的想法和要求。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写学雷锋的报告怎么写啊

1940年12月18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贫苦农民家庭 ,解放前,他一家亲人相继含恨死去. 1956年,雷锋高小毕业,先后在乡政府、县委会担任通讯员和公务员 1957年,雷锋在团山湖农场开拖拉机时,加入了,在根治沩水河中,被评为工地模范 1958年,雷锋来到鞍钢参加工业建设,三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五次被评为红旗手,十八次被评为标兵 1958年,雷锋参加,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团、营嘉奖多次,被誉为“毛主席的好战土” 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年仅二十二岁 雷锋同志生前是沈阳部队工程兵某部运输连四班班长 ,在部队两年零八个月中,雷锋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团、营嘉奖嘉奖多次,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员”,被誉为“毛主席的好战土”,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编辑本段]关于雷锋的日记 一开始,雷锋的日记只是作为反映雷锋先进思想的辅助品,其直接了当的抒发方式通俗易懂,有助于更生动、具体地了解作为学习榜样的雷锋。

到了后来,《雷锋日记》逐渐承载着太多政治教育与宣传的任务,从学习《选集》到爱党爱国到集体主义到好人好事……《雷锋日记》的出版也是越来越谨慎,从一位收藏了《雷锋日记》各种版本的爱好者的藏品中可以看出,内容均有不同,有一些日记篇章到后来不是被删掉,就是做了修改。

于是在改革开放之后,《雷锋日记》的真伪甚至成为知识界曾经讨论的话题。

细节真伪可以商榷,但不可怀疑的却是雷锋笔下的那种任何政治气候也掩盖不住的青春激情。

这是一本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理想共产主义者的日记。

《雷锋日记》里弥漫的政治激情,让人再也看不到他更多的日常生活,但他依然记录下了他从伙房里偷吃锅巴、被冤枉谈恋爱后所受到的委屈…… 雷锋是在县委机关当公务员时,即1957年的秋天开始学着写日记的。

当时雷锋在的同事彭正元还记得雷锋特地向自己请教怎么样才能写好日记。

1958年4月,原团山湖农场办公室干部方湘林应该是最早看过雷锋写的日记的人。

那次,是雷锋主动递给他看,据方湘林回忆,“(我)希望真有爱情日记,可仔细一看,写的全是政治与技术方面的内容,如下放干部总结评比大会记录,自己在大会上的发言提纲,拖拉机性能、拖拉机驾驶规则等等”。

《雷锋日记》被发现并得到宣传,也有一段机缘巧合。

1960年10月底,工程兵政治部把雷锋暂时借调到沈阳,到军区工程兵所属各单位做“忆苦”报告。

在雷锋出发前,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王寄语为了能进一步了解雷锋的成长过程,就打电话给工程兵10团政委韩万金,让他转告雷锋把自己的日记带上。

雷锋就带了四五本日记来到军区第一招待所。

王寄语被日记的内容所打动,安排摘抄分发给党委常委们阅读。

不久,《前进报》总编辑嵇炳前协同新华社佟希文和李健羽前往军区机关了解雷锋的事迹,他们在雷锋作报告临时住的办公室里,偶然从雷锋的床上发现了雷锋写的日记,看了几段觉得很好,就请示王寄语能否借去看看,王寄语当即表示赞成。

就是这次偶然,促成了《雷锋日记》于1960年12月1日在机关报《前进报》上首次以一个版的篇幅摘录发表。

当时的标题是“听党的话,把青春献给祖国——雷锋同志日记摘抄”。

这次共摘发了雷锋从1959年8月30日至1960年11月15日的日记15篇。

当时只是作为辅助学习雷锋的一个形式,在部队里流传。

雷锋去世五个月后,雷锋的日记再次被要求整理出来。

《前进报》原社长冯荆育参与了《雷锋日记》的编选工作。

他有专文记录当时的情景:1963年1月18日,政治部要求《前进报》社编选《雷锋日记》,由党政组组长董祖修负责。

当月下旬,董祖修从军区借来十人,将雷锋遗留的九本日记、笔记,全部抄录下来,准备仔细核对后进行选编。

对雷锋遗留下的日记,工作组都是按照时间顺序,一天一天地核实、鉴别。

其中雷锋记录生活、工作、学习的日记,很容易认定;但部分日记记录了一些富有深刻寓意的精辟论断、等,就必须仔细分析,因为里面有的是雷锋写的,有些似乎不是。

对照雷锋的笔记本可以看出,雷锋平时看了很多书,做了不少摘记,有的注明了出处,有的却并未注明。

雷锋日记里引用最多的是。

例如日记里有一段话这样写道:“一个人出生在世界上以后,除了早夭的以外,总要活上几十年。

每个人从成年一直到停止呼吸的几十年的生活,就构成个人自己的历史。

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写自己的历史。

每个共产党员和每个员都应该想一想,怎样来写自己的历史——我要永远保持自己历史鲜红的颜色。

”当时工作组以为是雷锋自己的话,收录进最早的《雷锋日记选》版本中,列为第一篇。

过了几年,才发现这段话原来摘自中央党校杨献珍的一篇文章。

于是在《雷锋日记》再版时便删去了这段摘记。

这段话当时还曾被误为雷锋的话成为了《人民日报》组织的报道雷锋的文章的引语。

工作组对雷锋日记中有关事实过程、人名、职务、单位、番号、地名、时间、数字等,都一一核对过,不允许出现半点误差。

但在发表时还是做了一些技术处理。

为了保密,将雷锋日记中的部队番号一律改成××部队;将不便透露姓名的人名,改成×××。

经过反复研究,还将部分语义重复、过时的话语、用词等,做了删节。

最后一共选辑了其中的121篇,约4.5万字编辑成书。

1963年4月,《雷锋日记》由出版,在全国发行,这也是第一本正式出版的《雷锋日记》。

这本日记的出版,满足了当时人们学习雷锋的需要。

根据一个公开的数字表明,《雷锋日记》光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前就印刷了160万册。

可谓风行神州大地。

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虽然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他留下了几百篇闪耀着共产主义思想光辉,充满着理性思考的日记;而且,平实朴素而简练生动的语言,信手拈来却恰到好处的修辞,也很值得学习。

下面作点简略粗浅的分析。

巧用比喻。

“骄傲的人,其实是无知的人。

他不知道自己能吃几碗干饭,他不懂自己只是沧海之一粟……这些人好比一个瓶子装的水,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可是还是荡不出来。

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呢?”(1962年3月12日)这则日记旨在批评那些狂妄自大者,当然也是自警。

“吃干饭”、“沧海一粟”、“一瓶子”、“半瓶子”是信手拈来的比喻,而“可是还晃荡不出来”却是创意。

这则日记脍炙人口:“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

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钻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硬钻进去的。

由此看来,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

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

”(1961年10月19日)钉子钉进木头,人所共见人所共晓,但拈来比喻学习也当挤和钻,是匠心独运。

比喻、对比套用。

“我懂得一朵花打扮不出春天来,只有百花齐放才能春色满园的道理。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1959年×月×日)通俗的比喻,鲜明的对比,形象地说明先进人物要带领大家一道进步的深刻道理。

“雷锋同志:愿你作暴雨中的松柏,不愿你作温室中的弱苗。

”(1960年1月18日)这则“自题”,用比喻和对比,表明自己誓做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的决心。

“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能永远不干,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有力量。

”(1960年×月×日)用“滴水”与“大海”喻个人和集体,揭示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关系的重要。

对比、排比连用。

“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1959年10月25日)日记先用“青春”与“真正的青春”作对比,接着加用三个排比句,热情地讴歌了拥有真正青春的人的美好情操和宽广胸襟……语句自然酣畅,意境恢弘高远,可作一切有志青年的座右铭

如何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保障

她承载着最大民意,她根植于法律源头,她有形又无形,她和我们关系万缕千丝,却又少为人们适用。

原本这可以是一个元宵节灯会上的普通谜面,但她的至高无上,让人们敬而远之,以至于忽略了她几经风雨的修正,始终只为人民二字。

这个谜面就是宪法,尊贵而平实的宪法,属于我们的宪法。

    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

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

    宙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天神,他的盾在天阻剑,触地成墙。

我们国家的宙斯就是人民,包括每一名普通合法公民在内的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权力,人民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文体明星、洗脚妹等等,她承载的是最广大的民意,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有权对宪法做出修改,只有这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宪法做出解释。

    说到宪法的制订,我们可以放眼认识一下其他国家。

如美国的宪法,它制订之初经由大小诸州116 天的激烈讨论产生,但是其制宪会议的55 位代表,有9 人是种植园主,有15 人是奴隶主,有14 人曾任法官,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律师,有29 名代表受过高等教育,是一场小部分新旧阶级领导者为主的势力较量的结果。

最终,资产阶级作为统治阶级,旧贵新宠的意愿在宪法之中得到充分表达。

然而,资产之列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依然是没有资产的。

而我们的宪法,其人民的范畴却覆盖了绝大多数有和没有资产的。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宪法更有代表性,更值得尊敬。

    我们宪法的至高无上,不仅在于出身,还在于这副久经打造的盾牌上呈现出的时代智慧。

她记载了四次与时俱进的自我完善,犹如镌刻其上历史剑痕;她记载着1840 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变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犹如烙印其上的民族图腾。

中华民族在曲折中前进,宪法也在曲折中不断完善。

正因为如此,这样的宪法更值得信任,也更有未来。

    这副信仰的盾牌,释放的是自由的力量,铸就的是权力的牢笼,看不到却又无处不在。

    宪法赋予我们权利,正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我们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点滴,都与宪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比如,网上曝光某人在公交上不给老人让座的视频,有网友就对其进行人肉搜索,导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自然信息公之于众,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宪法第三十八条保护着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这个定义,但是未经任何合法授权,公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已然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这把本来指向不给老年人让座不良现象的利剑,在不经意间,伸得太远触到了宙斯之盾了,其本身演变成了一起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如果我们能在心中常树一面行为边界之盾,也许很多违法的行为在酝酿之初便被自行遏止了,因为她是令人生畏、默然止恶的。

    不仅之于私权,之于公权亦如此。

虽然未能如其他的法律法规那般被频繁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实践中,但是没有一条法律条文,一个审判案例或一项政府举措可以违背宪法的基本条款。

她时刻提醒着我们无论是从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是以人民的权力始终制约着国家机器的运转。

情系于民,利谋于民,权用于民应是一切公权使用者的座右铭。

正如,镌刻在南通市政务中心的入口处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它时刻告知着办事群众这里服务行政的理念,也时刻警示着工作人员这里以人为本的归宿。

面对蛮不讲理的顾客该怎么面对

看领导和公司是怎样要求的。

没有“客品”的顾客太多了。

年轻顾客还算好,大多年轻人素质比较高。

老年人嘛,呵呵,你懂的。

面对老年顾客,你敢有一句话说错,敢表现出来一丝不耐烦,敢不搭理她,你试试,她会让你变成”公众人物“。

【本人亲身经历血的教训】。

有位超市售货员前辈,男,没入行以前脾气很爆,入行以后,经历过多次“血的教训”以后,现在已经学会了忍气吞声。

面对蛮不讲理的顾客该怎样应对

——这是一个行业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道德问题。

呼吁所有服务行业,抵制“没品”顾客,提高全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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