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内容
A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
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编辑本段 第三章 附则第十五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廉洁从政标语
1、做人一身正气,为官一尘不染。
2、执政以廉为本,为官以勤为先。
3、贪婪的欲看使人堕落,廉政的品质使人奋进。
4、唯德唯廉唯实,尽心尽职尽力。
5、名位利禄皆为身外之物,品格事业才是立身之本。
6、鱼贪饵,轻易上钩;人贪利,终落陷阱。
7、对知识的追求是学习的动力,对金钱的贪婪是***的起因。
8、奋起廉政双刃剑,外拒腐蚀,内防蜕变,上忠国家,下慰妻儿。
9、戒贪,求心安理得;慎行,为正派人物。
10、心底无私天地宽,一生一世不翻船。
11、清正在德,廉洁在志。
12、党的事业重如山,个人名利淡如水。
13、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勤勤恳恳工作,默默无闻奉献。
14、有公德乃大,无私品自高。
15、宁以正气清贫谈笑,勿以名利金钱折腰。
16、公以至仁,正以尽义,廉以树威,明以立信。
17、牢记宗旨,永葆本色。
18、慎独慎微,慎始慎终。
19、人才是压出来的,高效率是严出来的。
20、坚持把真理的气力和人格的气力同一起来。
21、牢记政治责任,保持好的作风,把握理论武器,深进扎实工作。
22、根本是理想信念题目,而总开关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3、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
24、不给别人一点送礼的由头,不给自己半点***的动机。
25、作风要朴实,工作要扎实,任务要落实。
26、克己奉公,干净干事。
27、歪风不止,正气难树;正气不树,事业难成。
为那些想事和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壮胆,排忧解难。
28、知难而进的决心,锲而不舍的精神,攻坚破难的魄力,切实可行的办法,组织协调的本领。
29、用“钢班子”带“铁队伍”。
30、名节重泰山,正道是清廉。
31、一文虽微,能污清白人格,万金价昂,难收公道人心。
32、为政清廉从古至今人称颂,公仆亮节承前启后胜先哲。
33、草骑墙头因风势而倒,官无正气因德殇而亡。
34、酬薄酬厚皆为百姓血汗,位卑位尊同是人民公仆。
35、蚁***失察必崩大坝,小贿不拒定成巨贪。
36、为官惟廉,从政惟勤,处事惟公,做人惟实。
37、勤补拙苦作身永学毋惰,严律己廉为政常涤细非。
38、家庭应该是廉政的港湾,而不应该成为***的漩涡。
39、以德修身,多做好事积德,以才立命,多读好书益智。
40、不贪不占,以品行得声誉,全心全意,当公仆赢人心。
关于廉洁的名言警句
淡泊名利,克己制欲。
在位奉廉,应当;退位守节,尤重。
为人正,为政勤,为官廉,为民实。
勿唯小贻大,勿唯私损公;勿唯利害己,勿唯权伤民。
清廉做官方敢怒 公正办事才敢言 人人廉政,腐败灭亡;人人自律,党风自强。
上不愧党,勤政之根;下不愧民,廉政之源。
名为锢身锁,利是焚身火。
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
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党存于廉,廉乃大兴。
为政戒贪,贪利贪,贪名亦贪,勿骛声华忘政事; 养廉惟俭,俭己俭,俭人非俭,还从宽大保廉隅。
勤廉者平安一世,贪婪者自毁一生。
政清则社稷兴,腐败则国家亡。
根深,狂风拔不起;心正,邪恶攻不破。
民不容贪,党不容腐。
正气一身官气扫,清风两袖腐风离。
载舟覆舟,民意难违,从来当官须勤谨 前车后车,殷鉴不远,自古为政要清廉 为官常想,官是公仆,恃官傲物人不齿 用权当思,权本民赋,弄权谋私法难容 为官一时,做人一世。
廉乃正本,贪为堕源。
为官清正廉洁,当视名利淡如水; 执政勤奋为民,应看事业重如山。
品德端正,以身正求公正,以公正换人心; 处事公正,不为权势丧志,不为钱财动心 反腐换来一方净土,倡廉营造八方富足。
学苏琼,置瓜梁上,誉声传万代; 效王翱,封珠宛然,美名照千年。
宁做清官甘苦一生,莫当贪官遗臭万年。
做人德为本,做官清为上。
用权当如履薄冰,不慎乃殃; 纵欲似饮鸩止渴,无节则殇。
风正一帆顺,清廉得民心。
廉洁,从政之基;腐败,从政之忌。
为人自私私尽名衰,做官贪财财多身亡。
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
无私者勇,忘我者清。
养一身正气,去半点私心。
慎权慎欲慎独慎微 自警自省自重自爱 正人先要正己,无私才能无畏。
做人、做官、不做秀, 自警、自励、不自私。
处事公平平似水, 为官廉洁洁如冰。
人非善不交,物非义不取。
心自清,行自廉,倡廉奉公; 居其位,谋其政,勤政为民。
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 ——孙中山 为民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 廉而自忘其廉,则人高其行而服其德 明•格言 我们国家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和群众同甘苦,共命运 —周恩来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 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尊其所闻,行其所知 —格言对联 勤能补拙,俭以养廉 ——清•金缨 德惟善政,政在养民 《尚书》 公则生明,廉则生威 清•朱舜水 吏不廉平,则治道衰 《资治通鉴》 廉耻事大,死生事小 —《宋史》 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 ——《左传》 公生明,偏生暗,端悫生道,诈伪生塞 ——《苟子》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 —宋•欧阳修 威与信并行,德相济 —宋•苏轼 无故无新,惟贤是亲 —汉•刘安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对党员干部的侵蚀不可低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这对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五个必须”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必须信念坚定 必须服务人民 必须率先垂范 必须廉洁从政 必须作风优良
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
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做到廉洁从政,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为促进巴中科技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一、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市科技局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发了市科技局《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下属事业单位,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上下联动机制,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执行《廉政准则》,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我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淡泊名利,甘于清贫,恪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严格要求自己,筑牢了拒腐防变防线。
认真加强学习。
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
我深刻认识到中央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总结出的十几年来我党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教训,又依据近些年来社会发展与
如何做到廉洁从政
(一)要正确认识权力,有一个好的心态权力是什么
《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有两条:一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二是指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
这两个解释都实质性地点出了权力就是一种支配力量,只不过支配的范围和力度有大小罢了。
那么,这种“支配力量”意味着什么呢
权力就是责任。
权力与责任成正比关系,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平时常说的权责统一就是这个道理。
领导干部既要“对上”负责,做到政治上时刻清醒,决策上坚决执行,全局上得力谋划;更要“对下”负责,承担起“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的责任。
为什么要担责任,就是因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因而就必须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权力意味着奉献。
拥有一定的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创出应有的业绩,这里特别需要的就是奉献精神。
这不是一名空话大话,而是一句实话。
首先,领导干部需要深思熟虑、深谋远虑,比一般人要想得更多。
既要精心谋划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使工作不出纰漏、更富成效;同时,又要有审视全局的意识,为整体发展提建议、出点子。
如果没有一种奉献精神,很难做到守得住寂寞、静得下心思、动得好脑筋。
其次,领导干部需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比一般人干得更多。
除了平时八小时之外要多干,休息日要多干之外,在遇到急难险重的工作、突发性的事件时,还要冲锋陷阵奔赴一线。
尤其是一些外地交流干部,常常是舍小家、为大家,付出的心血和劳动往往更要多一些。
再次,领导干部需要无微不至、刚柔相济,比一般人管得更多。
经济发展的大事,社会稳定的要事,群众的冷暖、百姓的疾苦等都要放在心上。
碰到坏人坏事,看到歪风邪气还需刚正不阿,坚决斗争,不怕丢选票,不怕掉乌纱。
这更需要奉献精神。
权力是双刃剑。
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器,也可以变为谋取一己私利的私产;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
正因为如此,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再次强调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一个很现实的考验。
”面对各种诱惑,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目前所处环境带来的挑战和行使权力时的风险,时时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
如果在权力面前不能正确把握自己,“权令智昏”就很有可能祸国殃民。
重庆市有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忠县的黄金镇政府,竟然修成了“天安门”城楼的样式,耗资400余万元。
安徽省亳州市(县级市)原市委书记李兴民,为了炫耀其荣登市委书记宝座,举行了一次亳州市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阅兵式,在阅兵仪式上,亳州市各行各业,只要有统一服装,公检法司、土地、工商、税务等执法单位一律统一制服,武警组织方队在前,中小学放假参加阅兵,整个阅兵闹剧持续了三个小时,全市耗费200多万元。
无怪乎有人在事后感叹,有权者如果不把权力用在正道上,一个劲想着用炫耀权力的方式来享受权力,就有可能引发某些官员的权力痴呆症。
再比如有一些行业已经成为“高危”行业,例如交通部门。
有数据显示,自1997年以来,交通厅长“落马”的黑名单上,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河南以及江苏、安徽等九个省份,这已经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厅长现象”,河南更是创下了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纪录。
这些厅长的“一支笔”往往掌管着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的资金,权力不可谓不大,但正因为权大,才使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权大者”趋之若骛,最终使“权大者”中糖弹(钱弹)而倒下。
这足以说明权力双刃剑的秉性。
如果能对权力有正确的认识,就会有一个好心态。
而有些问题往往是由心态失衡造成的。
如果能深知权力是责任,是奉献,是双刃剑,那么就大可不必为权小位低而心态失衡。
因为,在你接受、增大权力的同时,就意味着责任的加重,要求的提高,风险的增大。
一个不想以权谋私的人,就不会去谋权。
事实证明,那些不择手段跑官要官者,无不是以私利为目的,或想名气好听,或想条件变好,或想钞票增多等等。
如果领会了权力的真谛,又不想亵渎权力,那么在权力面前,就应该保持知足常乐的良好心态。
(二)要科学制衡权力,有一套好的制度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权力制衡”要求,强调“从决策和执行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实事求是地说,当前我国政治体制中科学制衡权力的制度并不健全,刚性的操作性强的科学合理的制衡体系还远未形成,尚需方方面面花大力气继续进行探索。
第一点,要进一步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权力架构。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来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是有效规范部门职能,合理配置权力资源,科学制衡公共权力的必然要求。
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教训,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推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核心,就是要推进政府系统决策、执行相分离的改革,像英国首相梅杰上任施政以后,首先就是成立专门的执行局,来承担政府服务性的职能,目的就是要改革政府自己决策、自己执行,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管理模式,有关数据显示,英国政府有75%的公共服务是由执行局来完成的。
再举一个例子,有一篇国内记者到外国考察的报道,说那位记者被邀请参加某发达国家一座城市议会的周例会旁听,他发现市长在会上向议员们汇报的9项工作中,有的仅涉及1000美元的开支,而如果议会不批准,市长连花这1000美元的权力都没有。
这跟我们那些腐败分子动辄挪用挥霍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公款的案例相比,构成了多么大的反差。
问题的核心在哪里呢
关键在于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衡。
从我们国内来看,已经有不少地区迈出了改革探索的步子,有的成立了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局、建筑二局等,其目的就是要把一些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的执行权集中起来,实现“办、管”分离,解决自定规矩、自己执法的问题。
如我国深圳特区就是探索得比较早、比较多的。
第二点,要切实探索关于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具体规则。
在执政实践中应进一步探索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有效途径,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对哪些可列入重大事项的事权议题、人事议题和财权议题进行明确界定;应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明确规范,比如,是否可规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集体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成员必须到会;不搞临时动议,凡只有议案,没有科学论证材料的,视为上会材料不全,不得进入集体决策程序;又如,研究重大事项的会议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集体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再如,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后,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将决策结果进行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
只有这样,才能使某些单位已经存在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切切实实地做到按制度用权、照规矩办事。
第三点,要大力推行“一把手”“四不直接管”制度。
“四不直接管”也就是:“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不直接管人事、不直接管购物、不直接管工程,而是由副职分工负责,“一把手”只进行监督把关。
实施“一把手”“四不直接管”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对重要权力进行适度分解,科学制衡,从程序上保证权力在透明、公正的框架内运行。
至于在管人方面,更要注意权力制衡,以预防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现在,民主推荐、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制在许多地方已普遍实行,但这项制度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为有时的民主推荐简直就跟指定差不多,而票决时几乎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党建研究内参》杂志曾刊登过某地《关于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的探索》一文,文中说:问卷调查发现,造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误的原因,制度机制方面的占59.04%,心里偏向等主观原因占40.96%。
进一步分析制度机制,属于制度缺陷的占47.85%,执行不严的占27.32%,监督不到位的占17.37%,管理幅度过宽的占7.46%。
上述数据表明,制度缺陷是用人不当甚至用人腐败的主要因素。
在这制度缺陷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缺陷就是初始提名制度缺失。
干部工作实践表明,初始提名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首要环节,也是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和作用于其他环节。
干部一旦被提名,基本上就意味着被任用。
问卷调查分析,选拔任用程序成分因子中,提名指向因子权重为89.04%,决定机构意见因子权重为10.96%。
再进一步分析,推荐提名对干部任用的重要性为51.96%,考核考察为23.5%,讨论决定为16.64%,任前公示为7.9%。
所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要从规范提名程序入手。
因而,十分有必要实行“提名程序规范化、民主化改革”,加强对初始提名程序的规范,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加强对用人权的制衡。
这里除了程序问题,还有一个规则问题,对权力的制衡也很重要。
据一篇叫《当权力监督民主》的文章披露,说的是黑龙江省的“政坛地震”,继韩桂芝之后又有5个副省级和一批地市、厅局级干部纷纷落马。
有人质问,这些人当时何以能够被选上、且能高票通过
其中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即当时的选举方法竟然是同意的不划任何标记,不同意的划“×”,弃权的划“O”。
以致许多代表根本就不带笔,有的竟干脆不穿外套以表明未带笔。
如此“民主监督”竟成了“监督民主”,“民”其实很难作“主”了。
通常说“只有民主监督,才不会人亡”,其实更本质的是“只有权力制衡才不会政息”。
没有完善的权力制衡制度,其结果是“监督”几近虚设,“民主”几成儿戏。
(三)要大力加强监督,有一个好的环境“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大家普遍认同的哲理,监督有多种途径、形式,如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这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
那么,如何才能使监督真正有序、有力、有效,这才是一个难办的事。
这里的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环境:即被监督者欢迎监督,接受监督;监督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社会各界也要支持监督、配合监督。
首先,是被监督者要有“畏惧”两字,诚心诚意地欢迎、接受监督。
陈毅有一首诗,大家都知道。
诗中有这样的句子:“手莫伸,汝言惧捉手不伸,伸手必被捉。
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
汝言惧捉手不伸,人民咫尺手自缩。
”在《共产党员要接受监督》一文中说:“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行廉政,慎腐败,心中应该有个“畏”字。
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慎初”,牢记“一着不慎,全盘皆输,一失足成千古恨”;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慎微”,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1%的错误会导致100%的失败,也就是100-1=0”;只有心存畏惧,才能“慎独”,牢记“要使人不知,除非己不为”,还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等。
否则,虽然可一时痛快,然而等着他的必将是波涛覆舟、灭顶之灾。
如果被监督者真正心存“畏惧”了,那就一定会欢迎监督,接受监督,因为这时候他已经认同对自己的监督是对自己的爱护、保护,已经觉悟到监督既可以防患于末然。
李真在忏悔书中有这样几句话,他说,组织上对我的查处,如果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如此严重,但若发生在5年后,肯定会比现在更严重。
这很能说明问题。
其次,是监督者在实际中需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现实中有一种情况常常遇到,这就是作为承担监督职责的监督者,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往往会受这样那样的牵制。
其中固然有一个监督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但越是在这种时候,就越需要监督者要不计个人得失,大胆实施监督、善于开展监督。
再次,是社会各界对监督者要有“理解”两字,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监督。
现在,社会上有一些不太正确的认识,如认为严格监督是“小题大作”、不是与人为善、影响经济建设、影响发展环境等等,有的甚至说情、放风,人为制造障碍。
其实对怎样才是“与人为善”,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对一名党员干部来说,如果在“风起于青萍之末时”,就由监督者加以指出纠正,说不定就会使他迷途知返、悬崖勒马,避免最终酿成人更严重后果;如果放任一名党员干部由一般错误发展成违纪,违纪发展成犯罪,一直到进入牢房,那还是与人为善吗,那是与人为恶。
至于说严格监督会不会影响经济建设和发展环境,那要看怎么理解了,或许一时有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整体来看,恰恰为发展营造了一个公正清廉的和谐环境;如果放任一个地方歪风邪气上升,贪污贿赂成风,必然会导致那个地方的干群矛盾激化,行政效率低下,那样才是真正地影响经济建设和发展环境。
如何更好的廉洁从政,做好本职工作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律,是由我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党民对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
实践告诉我们,要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使我们的党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鱼水关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廉洁自律。
一、领导干部要做 廉洁自律的表率,必须切实做到“四自” 古人说:“政者,正也。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群众对领导干部是要听其言、察其行的,如果你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台上讲反腐败,台下带头搞不正之风,就不可能取得群众的信任与拥护。
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就必须用“四自”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自重。
就是要注重自己的人格,严肃自己的言行,尊重自己的名声,珍惜自己的形象,沉浮不躁,荣辱不惊,诚诚恳恳待人,清清白白处世,认认真真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领导干部既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者,又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对待权力和使用权力,要时刻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是一名领导干部,不能在金钱美色面前丧失意志,不能沉湎于那些酒绿灯红的场所,不能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要时刻维护领导干部形象。
要自省。
就是要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良好习惯。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缺点,如果向来“自我感觉良好”,总是觉得“一贯正确”,自以为是,刚愎自用,那是极其危险的,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领导干部要经常对照工作职责,反思自己的行为,检查自己的作风,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自省自律、自我调控、自我约束,尽力做到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
要自警。
就是要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行为。
领导干部时时刻刻用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己,经常警示和告诫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还要时时对照已经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反面典型,警告自己不要犯类似的错误,要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种腐蚀和诱惑的免疫力。
要自励。
就是要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振奋的精神状态。
一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的道路上,无论是一帆风顺,还是坎坷不平,都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
领导干部要树立远大的政治理想和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的精神,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经受住考验和锻炼,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骄傲,失败面前不气馁,不断创造出优异的成绩,以此激励和鞭策自己。
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这三个关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幸福不懈奋斗。
二、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必须努力树立“四气” 党员领导干部处在特殊的工作岗位,其道德情操、价值取向和精神面貌,对社会道德风尚起着重要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
这就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必须不断锤炼党性,加强品德修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努力树立“四气”。
要有朝气。
朝气是指精神振作,力求进取的气概。
领导干部要保持蓬勃朝气,首先要有执著的事业追求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对事业极端负责、兢兢业业,对工作热情饱满、精神振奋。
其次要有敬业、勤业、精业精神,时刻牢记肩上的重任,以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精神状态做好工作。
再次要正确处理好名利得失和党的事业的关系,做到以宁静之心观察社会,以平常之心看待名利,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
要倡导一个“创”字,推崇一个“新”字,克服一个“怕”字,摒弃一个“等”字,工作中做到敢为人先,不因循守旧;敢于自信,不人云亦云;敢于进取,不得过且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