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
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 (二)违反规定决定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借贷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办、销售、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相关法律手续,用企业资产以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七)偷逃国家税费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家税费,隐瞒、截留国有资本收益或者故意拖延应缴国有资本收益; (八)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九)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
不得有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私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从事证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入股; (二)接受或者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不正当利益; (三)违反规定兼任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者其他报酬; (四)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捐赠、赞助事项; (九)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以国家和企业利益为重,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对本人及亲属有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应当主动回避,防止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与本企业有关联、依托关系的私营和外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在企业发生非正常经济业务往来; (五)按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单位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七)其他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不得有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谋取私利; (二)按照规定应当公开、公示的事项而未公开、公示; (三)在职工利益分配中,不依据企业章程和有关规定,暗箱操作、有失公平; (四)为谋求业绩,违反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忽视职工安全卫生保护,危害职工生命、健康; (五)其他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等; (二)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 (四)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五)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并以适当方式向职工群众公开。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定期报告兼任职务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以及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及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的管理,并结合本规定建立领导人员的从业承诺抵押制度。
第十四条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本规定的贯彻落实,应当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五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并将其廉洁从业情况作为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及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据职责权限,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应当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依照及企业纪律追究责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本规定的,除依照前款处理外,依照给予相应的党纪处理。
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还可以由有任免权的机构给予组织处理。
组织处理措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纪律处分合并使用。
第十九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在依据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追究责任的同时,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退还;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拒不履行从业承诺抵押、拒不退还或者拒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国有企业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违反本规定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包括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尚未实行政资分开代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以及授权经营的母公司。
第二十三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有参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已经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据本规定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
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廉洁格言警句 300句
清正在廉洁在志 身有正气,不言。
有公德乃大,无私品自高。
官多一分廉,民增一。
劲松立险处,正气显人格。
名节重于泰山,利欲轻于鸿毛。
多植荷花塘自清,勤反腐败政自明。
莫怨清廉淡滋味,应愁贪婪铁窗泪。
清丝要知廉洁早,莫待进牢愁白头。
反腐莫论事大小,倡廉不在位高低。
廉如清风常拂面,贪似毒药蚀灵魂。
为官应立公仆志,从政最贵爱民心。
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
天天洗脸净在其外,日日反省明在内心。
勤政从一言一行做起,廉政从一分一厘拒之。
布勤,无以成就事业;不廉,难以凝聚人心。
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勤者不贫,廉者不腐。
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静以修身。
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常思百姓冷暖。
一心为公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
德如深山幽兰,不言自芳;欲似长堤蝼蚁,无孔不入。
戒贪,贪则无品;戒骄,骄则无知;戒情,情则无进。
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 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腐败,只能获取片刻的享乐; 清廉,却能换来永久的幸福。
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 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
淡泊名利好比清茶一杯静心正身, 务实为民好比功积如山德载千秋。
智者,以别人惨痛的教训警示自己; 愚者,用自己沉重的代价唤醒别人。
为官当自律,甘心清贫,不触“高压线”; 做人须正己,诚信守法,勿打“擦边球”。
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终成灭顶之灾; 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方能攀上巅峰。
1、病从口入,腐从贪起。
2、事业重如山,名利淡如水。
3、妻贤夫祸少,官廉民益多。
4、廉洁吃亏一阵子,自律安全一辈子; 5、为官者必先为德,从政者必定从民。
6、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
7、眼别花,花必乱;嘴别贪,贪必失;手别伸,伸必捉。
8、鱼为诱饵而吞钩,人为贪婪而落网。
9、警钟长鸣筑防线,防微杜渐保晚节。
10、贪一分,百姓恶十分;廉百分,百姓喜万分。
11、贪一滴,占一点,点点滴滴是深渊;留份白,留份清,清清白白在人间。
12、为了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请你廉洁自爱,远离腐败…… 13、鱼为诱饵而吞钩,人为贪婪而落网。
14、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
15、戒酒戒色戒贪欲,律己律妻律子女。
16、廉洁从政三大忌:揽功、贪色、争名利。
17、廉洁自律三个我: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
18、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
19、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
20、识时务清廉政务,通人情不徇私情。
21、心无私欲,自然会刚;人无邪念,自然会正。
22、名位利禄皆为身外之物;品格事业才是立身之本。
23、功在勤政,威在律己。
24、贤内助兴夫兴国荫及后代; 25、正直坦荡,表里如一。
26、 心贪心必黑,心廉心自在。
27、有官贫过无官日,去任荣于到任时。
28、 才能济世何须位,学不宜民枉为官。
29、 天上鸟死于贪食,水中鱼死于诱饵。
30、 生前博得万民爱,不唤清风自然来。
31、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
32、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
33、以史为鉴知兴衰,以人为镜明得失。
34、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35、须应富而兼有德,不该穷得只存钱。
36、甘守清廉报家国,不为贪赃羞儿孙。
37、俭以廉之本,奢为贪之源。
戒之慎之。
38、作风要朴实,工作要扎实,任务要落实。
39、草生峰巅不显伟岸,松长谷底不失高洁。
40、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41、为政一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42、欺人如欺天勿自欺也,负民即负我何忍负之。
43、源洁流清不难成素节,形端影直最易见丹忱。
44、以势相交者势倾则绝,以利相交者利穷则散。
45、一丝一粟,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
46、贪似火,无制则燎原; 欲如水,不遏必滔天。
47、是非明于学习,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
48、人心如秤称量谁轻谁重,民意似镜照出孰贪孰廉。
49、理事若作真书绵密无间;爱民如保赤子体会入微。
50、保初节易,保晚节难。
百年养德难,一日丧德易。
从政 1、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 ——孙中山 2、为人民服务 —— 3、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应当牺牲自己的利益 —— 4、为民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 5、只有代表群众才能教育群众,只有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 —— 6、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林则徐 7、为国者以民为基 ——《三国志》 8、廉而自忘其廉,则人高其行而服其德 ——明·格言 9、改善社会风气要从教育入手 —— 10、我们国家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和群众同甘苦,共命运 ——周恩来 11、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 12、正以处心,廉经律已 ——《薛文清公公政录》 13、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尊其所闻,行其所知 ——格言对联 14、勤能补拙,俭以养廉 ——清·金缨 15、我们不要资本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贫穷的社会主义 —— 16、德惟善政,政在养民 ——《尚书》 17、在世一日,要做一日好人;为官一日,要行一日好事 ——清·金兰生 18、什么叫领导
领导就是服务 —— 19、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 ——《资治通鉴》 20、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论语》 21、公则生明,廉则生威 ——清·朱舜水 22、吏不廉平,则治道衰 ——《资治通鉴》 23、廉耻事大,死生事小 ——《宋史》 24、执法如山,守身如玉 ——《格言》 25、流水不腐,户枢不蝼 ——《吕氏春秋》 26、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 ——《左传》 27、公生明,偏生暗,端悫生道,诈伪生塞 ——《苟子》 28、令在必信,法在必行 ——宋·欧阳修 29、威与信并行,德与法相济 ——宋·苏轼 30、政通人口,百废俱兴 ——宋·范仲淹 31、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管子》 32、九州生气持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清·龚自珍 33、人既尽其才,则百事俱举;百事举矣,则家强不足谋也 ——孙中山 34、称其任,则政立,枉其能,则事乖 ——白居易 35、无故无新,惟贤是亲 ——汉·刘安 36、兴邦在人材 ——宋·陆游 37、珍视劳动,珍视人才,人才难得呀
—— 38、尊贤育才,以彰有德 ——孟子 39、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 ——唐·李世民 40、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资治通鉴》 41、集众思,广忠益 ——《沿书》 42、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 ——汉·毛亨 43、简能而任之,择善而从之 ——唐·魏徵 44、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唐·刘禹锡 45、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 46、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 47、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 ——汉·刘安 48、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 —— 49、多难可以兴邦 ——孙中山 50、不革新,是生存也为难的 ——鲁迅 51、什么是路
就是从没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 ——鲁迅 52、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 53、变法则民智,变法则民强,变法则民生 ——清·谭嗣同 54、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办法在实践中,点子在群众中 ——胡锦涛 55、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斯于利民 ——清·魏源 56、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 ——唐·刘禹锡 57、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宋史》 58、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 ——清·梁启超 59、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 ——唐·杜甫 60、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 ——汉·杨雄 001.勿延誉归己,勿诿过于人;勿徇私废公,勿贪渎纵欲。
002.与声色犬马零距离难免失足,同清正廉洁相坚守方可成材。
003.得志时贵在清醒,失意时重在平衡。
004.识时务清廉政务,通人情不徇私情。
005.领导者的角色:在人民面前是公仆,在工作面前是表率,在腐败面前是利剑。
006.动摇理想信念,必然迷失方向;追求骄奢浮华,终将逸豫亡身。
007.立德行善勤为先,富民安邦心所系。
008.法到严时生廉政,官到清时更爱民。
009.失去监督的权力,就像无舵的航船;失去节制的私欲,就像决堤的洪水。
010.为官应立“公仆志”,从政最贵“爱民心”。
011.廉洁奉公公平公正方显公仆本色;执政为民民情民生应是为政所系。
012.执政为民,民心所向;掌权为己,自取灭亡。
013.在官唯明,理事唯平;处世唯清,待人唯诚。
014.管涌如不堵,能决防洪之长堤;贪欲如不除,可毁为官之大志。
015.勤政廉政政通人和,亲民爱民民康物阜。
016.为官禁权力与金钱握手,做人倡正直与廉洁相拥。
017.惩治腐败为民心之所向,敢于执法乃兴国之关键。
018.秉公执法威自显,善听民言政更廉。
019.浮华虚荣是堕落的序言,廉政敬业为成功的宝典。
020.用好手中的权力靠的是责任,带好身边的人员靠的是品行。
021.谁对腐败者同情,就是对老百姓绝情。
022.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学习,清清白白为官。
023.维护公平得人心,伸张正义顺民意。
024.任劳任怨,献身事业无悔;诚心诚意,服务群众有情。
025.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同事,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
026.拒腐蚀永不沾,牢记“两个务必”;除私心为民众,甘当人民公仆。
027.维护公平得人心,伸张正义顺民意。
028.任劳任怨,献身事业无悔;诚心诚意,服务群众有情。
029.清正廉洁无所畏惧,坚持原则人心凝聚。
030.视事业重如山,看名利淡如水。
031.官为轻,民为重;权为轻,责为重;名为轻,德为重;利为轻,义为重。
032.位不必尊显,期于无负国家;功无须丰伟,要在全意为民;才毋望八斗,重乎勤勉力行;德勿求皆碑,惟有不懈修身。
033.做事当于世有益,为人应求心所安。
034.从政,应德厚才高身正;治国,当吏清法严政明。
035.好学近乎智,知耻近乎勇;清廉近乎威,公平近乎明;勤勉近乎才,为民近乎忠。
036.立党为公贵在公平公正,执政为民旨在民富民安。
037.戒贪,贪则无品;戒骄,骄则无知;戒惰,惰则无进。
038.与民同乐乃万乐之本,为民办事乃万事之先。
039.矜持规矩,慎作方圆。
040.党心是旗,民心是尺。
041.心诚不在酒宴盛,事实何须文墨多。
042.官以廉生威,人以德立身。
043.宁做清官甘苦一生,莫当贪官遗臭万年。
044.是真公仆当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好党员切莫忘民族兴衰乃大端。
045.立党为公树公心修浩然正气,执政为民听民声养鱼水情怀。
046.心里装着群众,民声托起你;心里只有自己,民怨湮没你。
047.社会不会无缘无故地厚待一个人,除非他自己向社会证明,他是值得社会对他厚待的。
048.读书是修身之道,守廉乃为官之德。
049.德不善则弊显,行不俭则祸生;品不端则怨长,言不实则信失。
050.正党风要靠铁面倡廉,合民意更须无私执政。
051.党员依照“准则”行,不越雷池一步;领导牢记“宗旨”干,莫离民众半分。
052.官大品高,心系百姓安危冷暖;位尊情浓,体察民众酸甜苦辣。
053.惧法朝朝乐,欺公日日忧。
054.行政为公莫怕吃亏,为民造福莫怕吃苦。
055.人无骨气五尺肉,心不染尘千秋魂。
056.民有公论,身闲性懒莫从政;法无私情,品劣心贪休做官。
057.当记苍生苦,不忘鱼水情。
058.高山流水洁有情,清风明月廉无价。
059.立德是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之基,有德是领导干部立身为官之本,修德是领导干部洁身自好之源,守德是领导干部建功立业之方。
060.笋生瘠土仍怀节,竹揽长空更虚心。
061.为人谦和智则广,为官廉洁威自高。
062.贪婪,是走向腐败的通行证;自律,是坚持廉洁的安全阀。
063.功高不泯忠贞志,位尊更坚公仆心。
064.知取舍,求同存异,志可行也;知明暗,弃恶扬善,品可标也;知偏正,秉公废私,名可昭也;知清浊,拒腐守德,心可安也。
065.做人一生,道德是根本,为官一任,廉洁是根本。
066.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静以修身。
067.民心似海,应珍惜点滴之水;权重如山,勿滥用半捧之土。
068.贪心由微而起,贪不遏则害人害己;嗜欲因纵而虐,欲不止则迷心毁身。
069.做官如航行——当以公正为船,廉政为舵,勤政为帆。
070.执政莫忘本,得志莫骄纵。
071.正气是人的形象,骨气是人的脊梁,朝气是人的希望,勇气是人的力量。
072.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勤者不贫,廉者不腐。
073.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静以修身。
074.出于公心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
075.源清流自洁,身直行始正。
076.做事最怕生贪欲,为官最难秉公心。
077.多闻己过,广达民情。
078.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得人之要,贵在用人;为官之要,贵在清廉;清廉之要,贵在砺人。
079.太阳在选择中上升,流星在选择中下沉,人生的辉煌和沉沦,常常取决于一念之间。
080.为官莫贪婪,贪婪如飞蛾赴火;处世勿侥幸,侥幸是以身试法。
081.赤胆忠心为党,廉洁奉公行政,呕心沥血为民,鞠躬尽瘁奉献。
082.眼睛一旦盯住金钱,心灵便会失去光芒。
083.一双铁肩,一颗义胆,一身正气,任劳任怨替国肃贪;一副柔肠,一腔热血,一片真情,全心全意为民谋利。
084.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085.人以德为本,官以民为基。
086.谋事之基要实,方成大业。
成事之道要正,才能远行。
087.做“公仆”情系百姓,当“清官”勤廉为本。
088.铜臭铸就镣铐,清廉闪亮人生。
089.公生明,廉生威。
090.不折不扣的反腐倡廉,实实在在的勤政为民。
091.常闻贪欲丢性命,但能守廉得民心。
092.正心为本,修身为基,秉公执法,勤政为民。
093.心似秤办事公平平似水,人如镜自律廉洁洁如玉。
094.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095.诚实不虚伪,敬业不图名,坦言不奉承,廉洁不贪利。
096.一身正气人品如山,克勤克俭两袖清风,胸怀似水任劳任怨。
097.财欲、物欲、人欲、贪欲是腐败之源;公开、公正、公平、公心乃廉政之基。
098.刚正不阿,如墨线过木曲也正;清正廉洁,似明矾入水浊亦清。
099.一身正气,求真求实求真理;两袖清风,为党为国为人民。
100.做人不失德,从政不失勤,为官不失廉,为首不失严。
101.在职一阵子,做人一辈子。
102.为官一生不求名,从政一世不图利。
103.呕心沥血万次少,贪赃枉法半回多。
104.廉贪一念之间,荣辱两个世界。
105.贪念莫起,贪手莫伸。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
106.生命无价,自由无价,为国家、为人民、为自己、为家人当一个清官、当一名好官。
107.领导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们只是人民中的一员,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用来为个人谋私。
108.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是天职,用在立党为公上是尽职,用在碌碌无为上是失职,用在谋取私利上是渎职。
109.为官一时要保持“四个距离”:对待名利,要保持远距离;对待人民要保持近距离;对待领导,要保持等距离;对待工作,要保持零距离。
110.从公仆到贪官只是一念之差,从功臣到罪犯只有一步之遥。
111.贪婪是一剂慢性毒药,它会侵蚀你的情感、思想和前程。
去掉贪婪,你便战胜了自我,即使身处逆境,也能找到幸福与成功。
112.领导干部是否廉洁,四个时期很关键:一是过年过节时收不收人情礼;政警句 志不可无,傲不可有,财不可贪,欲不可纵。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程刚)廉政警句 纳谏求贤,有容乃大;激浊扬清,无欲则刚。
(区委书记寿永年)廉政警句 做人要自醒,从政要自警。
(区政协主席朱禹宝)廉政警句 上不愧党,下不愧民,磊落从政,正步人生。
(区人大副主任唐军)廉政警句大事一定要清清楚楚,小事也不可马马虎虎。
(区委副书记陈明志)廉政警句立身以诚为本,处事以公为先。
(区委副书记张南芬)廉政警句事权财权人权,贪权是滋生腐败之源;公开公正公平,公心乃建设廉政之基。
(区委常委、副区长王海国)廉政警句 清水肥水,拿薪水都要廉洁从政;大官小官,凡做官理应清白为民。
(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沈月根)廉政警句念由心生,止念当先炼其心志;廉在欲止,倡廉当先去其贪欲。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王国定)廉政警句朝省夕省朝夕自省,上廉下廉上下齐廉。
(区人大副主任蒋瑞金)廉政警句于官于民于情于理于己于人全容不得一个贪字。
(区人大副主任胡世昌)廉政警句位不在高廉政则名,权不在大为民则灵。
(副区长陈振国)廉政警句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诚诚恳恳待人。
(副区长崔秀玲)廉政警句 廉则威,公则明,严则正;思则变,勤则精,学则进。
(副区长吴胜武)廉政警句团结形成力量,民主带来智慧,廉洁养成正气。
(区政协副主席王飞龙)廉政警句一身正气才能放手从政,两袖清风方保安逸太平。
(区政协副主席张嘉俊)廉政警句坦然看世界,磊落度人生。
(原区人大副主任江顺仁)廉政警句 诚信修身,严谨治学;清正为官,廉洁做人。
(原区政协副主席陈东白)廉政警句忠于党,诚于民,严于己,尽于职。
(原区政协副主席邱幼华)廉政警句廉政准则牢记心,拒腐篱笆扎得牢。
廉政警句权是双刃剑,荣辱两边沾。
廉政警句工作上争先创优,永无止境;享受上不贪不占,知足常乐。
廉政警句事有千变万化惟求无愧于心,人无十全十美但祈有口皆碑。
廉政警句爱心不可无,贪心不可有。
得意莫忘形,失意莫失态。
廉政警句枕边常吹廉政风,一生廉洁保太平。
廉政警句门后拉屎天要亮,受贿贪污总要破。
廉政警句做官要为民,为钱莫做官。
廉政警句身后有余莫伸手,枷锁架身难回首。
廉政警句酒肉朋友交不得,花钱要你办事办不得,拉不下面子的事做不得。
廉政警句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不可能有金钱上的廉洁;丧失金钱上的廉洁,会导致道德上的堕落。
廉政警句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
廉政警句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廉政警句穷奢极欲是通向毁灭的捷径;贪婪到头只能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廉政警句言则必果踏实办事,为国为民赤胆忠心;言而无信浮而不实,害人害已祸国殃民。
廉政警句清白之心不可无,贪欲之念不可有。
廉政警句吃喝嫖赌财,请君莫贪恋:酒是穿肠之箭,色是削骨钢刀,赌是万恶之源,财是迷魂毒药。
廉政警句不做官时想做官,做了官后不象官;要么一生莫做官,做官要做清白官。
廉政警句营私舞弊百姓痛恨,清正廉洁大众称颂。
廉政警句无私的人心胸坦荡,贪婪的人心惊胆虚。
廉政警句待人接物重在真诚自然,乐善好施贵在心胸宽广。
廉政警句秉公办事为政以德,为官清廉不严而治。
廉政警句好官为国为民以己任,群众利益铭记心;贪官为名为利以追求,夜朗自大傲视人。
如何加强监狱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大钊《青春》大学生是当代社会的文化青年,学生进行廉洁修身教育,让大学生在将来为国家和人民承担属于自己的使命。
大学生处于迅速成长,成才的人生阶段,承担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历史重任,在大学生中开展廉洁修身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也是民族振兴的希望所在。
廉洁是与腐败相对的一种高尚的道德品格,在今天,廉洁就是一个道德高尚,公正清明的人应该具备的品德,具备这种品德的人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党组织的规定和社会道德的要求,不利用自身的权利和职务谋求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
具体的说,一个廉洁的人要具备以下行为规范:不贪污,不行贿受贿,不奢侈浪费,不利用权力为亲友谋取私利,不做其他损公肥私的事情。
修身是指个人对自己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进行主动,自觉的锻炼和修正,按照社会道德标准的要求,不断的消除,克制自己内心的各种非道德的欲望,努力将自己的品德修养提高到尽善尽美的境界。
在大学生身上,祖国和人民寄托了许多的期望,廉洁修身便是社会对大学生的殷切期望之一。
致力于中华民族崛起和复兴是当代大学生的首要使命;科学技术创新是当代大学生的职业使命;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弘扬是当代大学生的文化使命;大学生的崇高使命内在地包含了对大学生廉洁修身的要求;大学生的崇高使命还要求大学生通过修身树立起高度责任担当精神。
树立以社会主义集体为核心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为人民服务,发扬对国家和人民的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养成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努力做到:诚实可信,勤劳谨慎,言行一致,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廉洁奉公,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务,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努力学习新知识,树立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全面进步相适应的开拓进取,进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等观念。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里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大学生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思想道德与科学文化素质,拥有巨大的人才资源潜力,而要担当起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战略的重任还要有廉洁修身的个人品质,报效祖国和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为发展科学技术刻苦拼搏的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大学生是知识的传播,运用和创造者,这是大学生知识分子的身份定位。
知识分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担当着传播,运用和创造知识的重任。
首先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担负着“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历史任务。
其次,知识分子是先进科学的技术的运用者,“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先进生产力要求知识分子始终保持知识的先进性,也预示了知识分子承担社会职责的持久性。
专家们预测,随着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全面开通,科技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可以提高到百分之九十,科学技术从“间接的生产力”到“直接的生产力”的值将得到更加全面的展示。
再次,知识分子是先进的文化知识的创造者。
社会的进步需要先进文化知识的不断创造,需要知识分子的不断创新。
可以说,文化知识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知识分子的文化知识创新需要丰富的知识积累和历史文化传承,需要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更新,更需要知识分子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有不为名利所累,孜孜以求真理的心境。
大学生知识分子的身份定位,明确了大学生的角色责任,要求大学生在走出校园之前就具备相应的角色担当意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复杂的社会,既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当社会上的权力腐败盛行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时,容易给大学生造成观念上的误导,同时,腐败分子特别是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利用自己的组织身份在合法的外衣的包裹和伪装下,台上讲廉洁奉公,台下搞腐败堕落,其双重道德人格制造的道德虚伪具有极大的社会负面效应,容易让一些大学生对整个干部队伍产生不良联想,将正直廉洁的政府官府官员也纳入腐败之列,从而丧失对党和政府的信心,进而丧失对国家和民族的信心。
社会上的道德失范现象入弱化集体主义价值观,个人主义价值观,极端主义价值观,功利主义思潮,还有伦理关怀的缺乏等现象加上自我行为的失当,消费主义倾向无节制的,无计划的,不合理消费,攀比,奢侈消费,恋爱支出过度;享乐主义,金钱放大主义,诚信迷失主义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对大学生造成了严重的道德伤害,廉洁修身是大学生采纳阳光,驱避阴暗的道德所向,也是大学生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保持道德人格关键。
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大学校园的特殊环境以及当代大学生的所处的特殊时代,铸就了大学生廉洁修身的特点。
大学生目前尚处于无权状态,也没有相应的社会职务,故大学生的廉洁修身更多的是为将来正确使用权力做准备。
廉洁修身的预制性对大学生将来的反腐倡廉具有不可替代的效用价值。
因为人的道德品质形成过程是一个渐进积累,无形修养的过程,一个廉洁的人民公仆总是在成为公仆之前就有了良好的道德修养,有了廉洁的自律意识;一个腐败分子,则在其经济与生活腐败之前,已经陷入道德上的腐败。
所以,大学生的廉洁修身具有更多的未来意义,是为中国未来的社会廉洁进行人才上的道德储备。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历史使命内涵着廉洁修身的人格要求,随着大学生的不断成长,成才,大学生廉洁修身的社会价值将不断得到充分体现。
当今天的大学生在未来社会担当其社会重任时,其廉洁修身的美德就会成为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必将为国家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大学生人生旅途的长远性也决定了廉洁修身的预制性。
大学生活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关键一站,走出大学校园,大学生就要真实面对社会复杂性和挑战性,大学生漫漫的人生旅途将不断接受重重的道德考验,只有在大学阶段习惯人廉洁修身,才能在社会的风浪中经受洗礼,并用强大的意志力坚守自己的道德精神。
有人认为,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是非观念已经基本定型,对大学生进行廉洁修身教育已经失去了时间机遇;也有人认为,即使大学生接受了学校的廉洁修身教育,但由于社会腐败现象的影响,也存在被同化的可能。
两者的共同结论是,对大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徒劳无功,大学生的廉洁修身不具有可塑性。
这种说法既缺乏科学依据,也不符合客观事实。
青年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青年人格尚处于未定型期,青年人心理能力的发展与身体的发展并不完全同步。
而且在大学生身上我们能够发现的道德优势是大于其在道德上的不足,大学生对国家的责任感、对同类的同情、对父母的义务等这些美德为大学生的廉洁修身提供了伦理资本,使大学生廉洁修身的可塑性成为可能。
大学生廉洁修身蕴含着青年的特有激情,是青年朝气真实反映。
活力与朝气是青年大学生的天然资本,青年的活力使发生在大学生身上的每一个主意、每一个行为都有生机,它铸就了大学生对社会正义的理想化追求,对自身责任能力的强烈自信,对社会未来图景的阳光憧憬。
对大学生而言,廉洁修身与对祖国和人民的强烈责任感紧密相连,它不仅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手段,而且是振兴国家的精神支撑。
大学生只要接受了廉洁修身的社会公义,就必然会用自己的激情甚至热血去信守,并让其表现出卓越一般社会成员的坚定性。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五个必须”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必须信念坚定 必须服务人民 必须率先垂范 必须廉洁从政 必须作风优良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
A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
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编辑本段 第三章 附则第十五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关于清正廉洁的口号
【名言警句】 1、 端正行风,服务经济,一心为民。
2、 反腐倡廉,发展经济,文明和谐,振兴承德。
3、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4、 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5、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6、 加强廉政建设,塑造政府形象。
7、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8、 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
9、 反腐倡廉,执政为民,端正行风,以民为本。
1 0、强化民主监督,推行政务公开。
1 1、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1 2、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严明纪律,严明责任。
1 3、克勤克俭,戒骄戒躁,勤政廉政。
1 4、为民、务实、勤奋、清廉。
1 5、心里装着老百姓,永远先进性。
1 6、反腐倡廉预防为主,群众监督警钟长鸣。
1 7、正世界观,正人生观,正权力观,正政绩观。
1 8、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服务人民;人民监督权力,人民评议权力。
l 9、讲理想、讲道德、讲纪律、讲奉献。
2 0、敬廉崇俭,反腐治奢。
【运用思路】 腐败问题一直是困扰全世界各国的头疼的问题,在我们国家,不断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我们需要的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贪污腐化堕落的高高在上的领导者,可以说,这个话题应该一直是热点。
作文: 一: 宽一分则民多受一分赐,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
——题记 时下,国家一直在反腐倡廉,只有廉政才能取信于老百姓。
有首歌唱道:“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
”同时廉政必须严格立法。
只有廉政才能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公平竞争。
腐败只能给国家带来损失,给自己带来伤害,给家人带来痛苦。
和谐的社会风气就应该从你我做起,明白它的危害,揭开它的面纱。
如果你是一位正直的领导,那么你应该杜绝这种不良行为。
如果你是一位平民老百姓,就从自身做起。
要明白,贿赂,会把你推进一个永远出不来的房子——监狱。
也许,你会在那儿,含着泪,抱着悔恨,过着下半生。
但是有些干部们还执迷不悟,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自古刑场无大夫”的话—— 王怀忠是公然索取巨额贿赂的反面典型。
以往查处的腐败分子大都因为抵御不住诱惑而收礼、受贿。
王怀忠则不仅先后16次非法收受贿赂达人民币230万元、澳币1万元,而且4次主动寻找“糖弹”吞吃,成为利用权力去“拦路抢劫”的“江洋大盗”,仅一次就高达200万元。
更令人惊异和愤慨的是,他最大的一笔索贿,竟然是为了“摆平”、干扰中央有关机关对其问题的查处,手段之卑鄙,性质之恶劣,影响之极坏,堪称空前。
王怀忠是一个孤儿,贫苦的乡亲们把他拉扯大,gcd把他培养成人,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
王怀忠志蜕化,不能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忘记了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王怀忠是披着共之所以违纪违法极其恶劣,之所以落得今天的下场,主要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思想扭曲,意产党员的外衣,挂着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招牌的腐败分子。
这种人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平党愤,不严惩不利于维护党的形象。
事实表明,腐败破坏生产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战斗力;腐败不除,改革难行,发展难促,稳定难求。
面对又一位倒下的副省级高官,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为什么
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
将来身后应该留下什么
王怀忠案再一次警示我们,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决不能成为停留在口头上的空洞口号。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遏制受贿,惩治腐败,弘扬清廉。
——后记 二: 清正廉洁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被视为“国之四维”之一,又被视为“仕者之德”。
所谓清正廉洁,指的是为官要清白正直,不贪财货。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不少仁人志士都曾探索过从政为官之道,清正廉洁为大家所公认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要想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即其身要正,心存百姓,清廉自守。
子路曰:“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意思是正人要先正己。
子路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
”意思是治理国家的人,如果自己言行正当,那么不下命令,百姓也会听从;如果自己言行不当,那么即使下了命令,百姓也不会听从的。
《大学》上讲:“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就是强调为官者要以身作则。
中国历史上不附权贵、执法如山的清官屡见不鲜,他们以身作则,以不同的方式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使国家机器得以正常运转。
宋代的包拯说“秀才终成栋,精钢不作构”,体现了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崇高气节。
他不但严格要求自己,还严格要求后代,他临死前嘱咐子女:“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大茔之中。
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春秋时鲁国典狱官李离因判错案,冤杀了人而自杀。
诸葛亮因用人不当而使街亭失守,他不询私情挥泪斩了马谡,并自请降职三级。
从而实现了他的诺言;“进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 中国古代一些著名的王侯将相和一些杰出人物都很注意修身立德,心存百姓,从而达到国家治,天下平。
唐太宗李世民就把自己比作舟,百姓比作水,他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可见他非常重视百姓。
他曾对群臣说:“为君之道,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
”意思是说作为国君,首先要心存百姓,如果靠损害百姓的利益去满足自身,就如同割自己腿上的肉去填肚子,肚子饱了,自己也死掉了。
正是由于唐太宗能正身、心存百姓,所以在他统治时期出现了“贞观之治”的盛世。
张伯行为民请命,控告顶头上司,被康熙皇帝誉为“天下第一清官”。
记得有一句台词是“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白薯”。
也说明了只要当官,就必须心存百姓,为百姓作主。
为官清廉是从政者必须具备的又一品质。
清则无私,廉则生威,为官做到清白廉洁,定能做到鞭梢所指,从者如流;登高一呼,万民响应。
虽说在封建时代十官九贪。
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但也不乏清白廉洁之人。
姚崇是唐玄宗的丞相,虽位极人臣,但守身如玉,他说“与其浊富,宁比清贫”。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明代于谦,调任后只携得“清风两袖朝天去”,从而“免得闾阎话短长”。
清代军机大臣王鼎去世那天,“家无余资”。
清代于成龙为官数十年,却一生清贫,康熙皇帝称之为“天下廉吏第一”。
此外还有“却玉”的子罕、“辞鱼”的宋相和三任苏州府的况钟等等。
尽管由于历史的、时代的、阶级的局限,清正廉政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民族的、地域的、阶级的狭隘性,刻上历史与时代的烙印,但它仍不失为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
到了近现代,这种美德得以继承和发扬,并被赋予了时代的、新的内容。
那就是率先垂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并涌现出了一批英雄模范人物。
如书中提到的坚持原则,不询私情的恽代英;身先士卒的抗日民族英雄杨靖宇;腰缠万金不动心的陈毅元帅;甘于淡泊的陆寅初教授;依法办事,铁面无私的模范检察长刘金才等等,这样的优秀人物不胜枚举,他们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清正廉洁的颂歌。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是21世纪中国的主人。
要想当好这个主人,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正直,光明磊落,襟怀坦白。
坚持真理,嫉恶如仇,见义勇为,敢于向一切不良倾向做斗争。
三: 祖国像一束美丽的鲜花,她用那甜美的乳汁哺育了我们。
可是,在那美丽的花朵上,却有一些“小蛀虫”。
现在是祖国繁荣昌盛的年代,可是社会还是存在一些腐败的现象——有些人贿赂别人,有些人为钱财而奋斗。
这些人多么可耻呀。
大家一定都听说过两袖清风的故事吧,于谦是多么廉洁奉公啊,那些下人提醒于谦带一些礼物给朝野上下,他笑了笑,说:“我可没时间去巴结那些上司,我只有两袖清风。
”宋朝的包拯当时,包拯在端州任职,那儿盛产端砚。
一方端砚要经过千锤万凿才能生产出来。
而当地一些官员不顾百姓死活,大量生产,上贡朝庭,以取悦权贵和中饱私囊。
包拯自己也说:“能持端州方砚,可谓死南昌无憾。
”可是,直到他离任,也未取一件。
古代有无数的清官,他们是那样的克己奉公。
而我们生活在21世纪,更应该廉洁做自我,给社会给国家增光添彩才对啊
廉洁,是一个人高尚品质与情操的表现。
我相信,廉洁可以改变世风,消除社会上的恶习。
廉洁也是一个人的内在修养的体现。
如果说,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从现在起,都做廉洁的公民,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我试问:大家一定听说过“出淤泥而不染”这个词语吧。
荷花,多么平凡的一种花,可是它与梅花的品质一样——“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而且,它扎根于湖底的淤泥中,可是,它时时刻刻都保持自己高雅芬芳、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
它的品格实在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发扬。
我们是21世纪的小主人,未来需要我们,我们理应同腐败现象做斗争,争做人民的忠实小公仆,做廉洁的小公民。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不要贪赃枉法,让廉洁走进校园,走向世界。
大家同心协力为社会多做一些好事吧,多添一把色彩,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四: 古代大思想家孟子提出仁政学说和一系列民本思想时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把“以民为本”的思想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个时期以来,个别为官者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
贪污腐败,吃喝玩乐者有之;搞关系,找门子,升官发财者有之;违法违纪,公款赌博,大肆敛财者有之;不惜出卖国家利益,授受贿赂者有之;贪图享乐,生活糜烂者有之……着实让老百姓深恶痛绝。
也正是这些不良现象的存在一度令一些正直和善良的人们对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担忧。
大思想家荀子也说过:“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
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可见,“以民为本”是何等重要。
当前,举国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一项重中之中的任务来抓。
明确指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党和国家提出和正在实施“以民为本”的思想,大快人心,深得民意。
作为领导干部就是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己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发展一方,真正把“以民为本”的思想落到实处。
在党的光辉历程中,有着一大批为民请命,鞠躬尽瘁的优秀儿女。
党的好干部焦裕禄带领群众治风沙,斗盐碱,为使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累死在工作岗位上,是勤政为民的典型。
人民公仆郑培民一身汗,两脚泥,实践党的宗旨,“万事民为先”,是勤政为民的楷模。
人民的好儿子孔繁森两次进藏,为阿里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留下精神后人赞,是勤政为民的典范。
我们每一名干部都应该学习他们视人民群众如亲人的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为民官,想民事,知民意,解民忧。
彻底消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浑浑噩噩,混天了日”、“精神萎靡,不在状态”、“被动应付,当撞钟和尚”的错误思想,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常修为政之德”就要抓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质,以为民、务实、清廉、勤政为核心内容,常修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政之德。
“ 常修”,不在于有多少豪言壮语,也不在于有多么惊天动地的举动,关键在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潜移默化,在于为人民服务的一言一行,在于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
“常思贪欲之害”就要明确贪欲害党、害民、害人、害己的坏处,自觉接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常思”,就是要思人在宇宙中的渺小,人生在时间长河中的短暂。
要努力实现这又“小”又“短”的人生价值,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淡泊明志,远离贪欲。
“常怀律己之心”就要时时处处克己奉公,严以律己,遵纪守法,一事当前,明辨是非。
“常怀”,就是要时时刻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政策法规约束自己,用道德规范衡量自己,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让腐朽思想退避三舍。
领导干部做到了“以民为本”,就能就能赢得党和国家的信任和褒奖,就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五: 廉政 前些年,我们常常可以在报端看到关于“拒贿”的报道,其大意不外乎某干部廉洁奉公铁面无私,多次拒贿,被称为“铁包公”之类的话,再详细一点的甚至将拒贿次数、金额也一一列出, 以令人信服。
然而我看完以后,往往是既不信又不服。
首先,我不知道拒贿和廉洁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
其实,时拒时受的人还是有的,拒轻受重的人也是有的,看人来头大小决定受与不受的人同样是有的。
因此,由拒贿推断出廉洁正如由成绩好推断出是好学生一样,并不是完全成立的。
而我们往往可以看到某些人因受贿而被捕的时候,头上还戴满了“拒贿英雄”的花环。
再者,由拒贿次数来判断人的廉洁毫无道理的。
有的人拒贿次数虽多,但却也不时收取贿赂,而历史上真正的包公,我想他拒贿次数一定是很少的,因为谁敢对包公行贿呢
而包公显然比前一种人廉洁得多。
其次,公布的拒贿次数往往几十上百,于是我便有了疑问:为何行贿者如此络绎不绝呢
我们知道:事物的发生是有内因和外因的。
受贿事件的发生固然有受贿者本身思想不过硬的原因,但外因也是不可忽视的。
因为即使是久经考验的干部,在行贿者上百次的攻势面前,也不免有懈怠的时刻。
而我们在受贿事件发生后,往往只对受贿者进行处罚,而对行贿者不加追究,只是把贿赂品上交国库了事,于是行贿事件老是没完没了,从而受贿事件也是频频发生。
由此看来抓受贿,只抓一头是不行的,只有双管齐下,才会有大的实效。
最后,把是否拒贿或拒贿多少当做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标准,不免显得有点荒谬。
须知对于一些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干部来说,不受贿只是一个基本要求,或者说是他应尽的义务,倘若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还谈什么为人民服务呢
而我们大力宣扬的是不受贿的干部,这不恰恰是把党对干部的要求降了一个大档次吗
这样下去以后是不是要表扬某干部不损公肥私,不嫖不赌,不纳小妾呢
而我们社会需要的干部是应远远优于这类人的,他们应该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心为公的品德,是能够切切实实为人民办实事的干部,这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大力宣传的人物,才是真正的楷模。
因此,拒贿次数多的人并不是那么值得宣传的。
我们只有积极宣传那种真正有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物,才能令人既信又服。
六: 考生例文1 各行各业各贪官污吏: 改革开放20年,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由于巨大的利益驱动、价值观念的转变、体制的漏洞,时势造英雄,我们广大的贪官污吏利用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干部调动、资源设置、工程承包、金融贷款、卖官鬻爵等工作中,人人得以发家致富,脱颖而出,有了车子、票子和位子。
我们辉煌过(中科院统计我行年收入在9875亿~12500亿元之间),悠闲自在地观光港、澳、台,走访新、马、泰,考察法兰西,友好往来英、美、意,携情人,领二奶,吃喝玩乐,潇洒风流,好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