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依法对哪些人员进行监察
监察机关对下列(①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②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④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⑥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人员进行监察。
供参考。
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有哪些职称,希望详细列出。
谢谢
现行专业经济资格职称评审中没有为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设置的专门系列,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各自的工作岗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经济资格职称评审。
法官、检察官本身并不是技术经济职务和岗位,没有相应的技术经济资格职称。
法官、检察官的从业资格,是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即通常所说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相应的资格,而不是技术经济职称。
不过,根据《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法官和检察官是分等级的,《法官法》 第十八条规定,“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检察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二至十二级检察官分为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
另外,法院、检察院作为组织机构,除了法官和检察官外,还有行政、后勤及其他工作岗位和人员,这些工作岗位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对其从业人员也有资格要求,其中属于技术经济资格的,会有职称方面的要求。
比如,财务人员需要有会计系列的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职称;政工人员需要政工系列的政工师、高级政工师等职称;经济工作人员需要经济系列的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称。
如果法官、检察官兼任这些岗位的工作,除了法律职业资格外,也需要相应的技术经济资格。
检察院工作人员能到党政机关工作吗
1、检察院内部交流机会多于外部交流机会,并不是说不能去党政机关,但是机会较少。
如果跟党委一级关系好的话,调出检察机关去党政部门工作的机会较大。
另外,检察院工作人员有一般违法违纪现象的也可能会调离检察机关,到别的党政部门工作,但是这种也没什么前途了,而且往往是调去无权无存在感的部门。
2、检察人员交流的机会大小如下:本单位内部调动>检察系统内调动>司法系统内调动(一般是调动至法院)>调动至政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