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委委员如何产生
一、当前纪委委员发挥职能作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职责不清楚,工作不主动。
有的纪委委员不明确自己的职责是什么,以为担任纪委委员只是开开会、举举手。
工作不主动,除参加一年一次的纪委全会外,对纪委的日常工作很少过问,提不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缺失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存在只任职、不履责的现象。
这种现象不仅削弱了纪委委员的职能,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业务不熟悉,时间难保证。
纪委委员分布在各个领域,有一部分是兼职纪委委员,平时接触更多的是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对党内法规、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不是很熟悉,无法真正开展监督工作。
兼职纪委委员身兼数职现象比较普遍,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特别是乡镇纪委委员承担的工作太多,无暇顾及纪委委员职责,更谈不上对相关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
三是积极性不高,沟通联系少。
纪委委员平时都是各自为阵,以做好本部门工作为主,业务工作繁忙,缺乏主动参与意识,平时很少与县纪委沟通和联系,更谈不上对纪委常委会安排的工作实行经常性的监督。
致使纪委委员的功能仅局限于在纪委全会上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四是制度不健全,考核不完善。
纪委机关在发挥纪委委员职能方面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障,目前我县还没有激励纪委委员履职的监督考核机制,缺乏一套健全完善纪委委员履行职能职责目标责任考核的制度,还未健全纪委委员监督和评议等制度。
因此,无法有效考核评价纪委委员年度工作情况,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现象。
二、强化纪委委员履职尽责的对策和建议纪委委员是党代会选举出来的,在平时的工作中,不但要加强监督,发现和反映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还要带头落实纪委全会的决议和决定,对纪委工作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那么,如何用好纪委委员,不让他们“只戴帽、不履职”呢
笔者认为,应该从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搭建履职平台、完善制度管理等四个方面着手,着力解决“做什么、怎样做”等问题,从而使纪委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
对纪委委员的人选配备,要本着对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单位推荐、纪委考察等程序,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干部到纪委委员队伍中。
强化日常管理,及时掌握纪委委员的工作情况,对履职不到位,或者违纪违法、影响纪检队伍形象的,坚决调整出纪委委员队伍。
二是强化履职能力。
纪委委员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强化纪委委员的监督意识,树立起“担任纪委委员不是待遇而是责任”的观念,杜绝职责不明、履职虚化的现象;要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参加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业务培训,把纪委委员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
三是搭建履职平台。
要通过工作文件、纪检监察信息、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向纪委委员通报反腐倡廉重点工作、重大决策以及一些重大案件等,保障纪委委员的知情权。
要坚持重大决策征求纪委委员意见,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惩防体系建设规划等。
组织纪委委员参与纪委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如纪律审查、执法监察等。
组织纪委委员以专项巡查的形式开展询问和质询活动,对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让纪委委员充分参与到纪委的工作中来,努力实现纪委委员由“听政”向“参政”转变,把履职当作“分内事”,真正成为纪委的“家里人”。
四是完善制度管理。
建立民主评议制度、纪委委员述职制度、履职考评制度、询问质询制度等,健全完善纪委委员履行职能职责情况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定纪委委员完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等次,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使纪委委员主动发挥职能优势,自觉参与党风廉政建设。
另一方面,参照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对兼职纪委委员给予适当的补贴,充分调动兼职纪委委员的工作积极性。
纪委委员必须是党代表吗
不一定是党代表,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暂行办法里都没有规定。
所以,纪委委员、包括纪委常委可以不是党代表。
如何发挥好自己的纪委委员的职能职责
纪委委员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定准方向,摆正位置,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是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笔者认为,关键要创新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扩大权威,激发活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理纪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制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纪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 学习是纪委委员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履行职责、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基础。
建立中心学习组制度,把纪委委员作为中心学习组成员,每月组织纪委委员集体学习一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党政纪法规,不断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用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战略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纪委委员科学判断形势、正确把握大局、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疑难问题、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提高纪委委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与所承担的职责相适应。
(二)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全委会决定制度 丰富县级纪委委员履职方式,关系纪检监察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部署、长远性的重要大事项决策、纪检干部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可组织纪委委员参与讨论;纪委的重要工作特别是一些重大案件,可及时向纪委委员进行通报;组织纪委委员参与纪委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如执法监察、案件检查、审理工作、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和调研等。
通过纪委委员的积极参与,使纪委常委会的决策更加科学,工作部署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三)要建立健全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制度 询问和质询是一项全新的党内监督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
”《条例》明确了纪委委员有权就全委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纪委全委会、纪委常委会、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和执行单位提出询问和质询。
询问是指纪委委员对全委会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纪委或有关部门进行了解、过问,并要求说明的行为。
质询是指询问人对纪委或有关部门作出的询问说明提出质疑,并要求解释和答复的行为。
询问和质询有具体的回复时限和要求。
对于拒不说明、解释、答复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说明、解释、答复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说明、解释、答复的,同级党委、纪委要视具体情况对被询问和质询单位主要领导或有关领导给予批评教育、警示训诫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责任。
通过开展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制度,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拓宽党内监督渠道,更好的发挥纪委委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
(四)要建立健全纪委委员基层调研督查制度 建立基层调研督查制度,是纪委委员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转变纪委委员工作作风、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要动员和组织纪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村,开展下基层调研督查活动。
每年对联系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村“两委会”负责人、纪检委员等村组干部和党员、党风廉政监督员进行一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法规知识培训。
向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宣讲一次中央1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和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
听取一次基层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检查一项以上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解决一件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
帮助建设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阵地,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开展纪委委员下基层调研督查活动,能够有效克服和解决纪委委员对基层了解不多、服务基层不够的问题。
只有发扬优良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才能树立纪委委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五)要建立健全纪委委员自身建设制度 打铁先要自身硬。
纪委委员责任重大,岗位光荣,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树立责任意识,克服私心杂念,增强党性观念和群众观念。
教育和引导纪委委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勤奋学习的良好形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思想解放的良好形象;坚持认真履行职责,树立严惩腐败的良好形象;坚持依法依纪秉公用权,树立廉洁执纪的良好形象;坚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树立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团结和谐的良好形象。
纪委委员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精神境界,讲操守,重品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作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
要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思想道德防线,严守党纪国法红线,严守做人做官底线,永葆清廉本色,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树立起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要健全完善纪委委员履行职能职责情况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按照考核量化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价,确定纪委委员完成年度目标的等次,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在纪委委员中形成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各负其责创一流的工作局面。
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为纪委委员充分履行职责搭建实实在在的平台,使他们主动发挥职能优势,自觉参与廉政建设。
通过制度实施,使纪委委员真正把纪委当成“娘家”,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力军,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学的校长,党委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大小排序
1.标准来说,党委书记校长(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2.政府标准来说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校长党委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