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检察官到四高检察官如何晋升
检察院民行科的全称为“民事行政检察科”,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及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对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可能有错误的进行立案审查。
其中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提请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建议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二)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终止审查,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 对于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存有错误,可以向青州市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通过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四)对青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接受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出庭履行职务。
(五)对审判人员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依法享有侦查权。
(六)公诉案件中,对涉及到国有、集体财产损失的,可以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七)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严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督促相关部门起诉或支持起诉,必要时可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
(八)对执行裁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实施法律监督。
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招录体检依据什么标准
首先,检察院没有法官,出庭的是公诉科的检察工作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文件执行(一般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考察标准与规定程序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一级检察官到四高检察官如何晋升?
市检察院一般包公室、政、宣传教育处、干部处、人民监督工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处、控申处、研究室、技术处、行政装备处、监所处、民事行政检察处、警务处、侦查指挥中心、监察处、检委办等部门。
县级检察院一般包括办公室、政治处、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控申科、监所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法警大队、监察室等部门。
书记员不具有独立办案资格,其职责主要包括: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2、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3、完成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等。
助检员全称为助理检察员,其职责与检察员基本相同,区别是二者任命主体不同,检察员必须经过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助检员只需检察院的检察长任命,但是二者均需通过司法考试,都有独立的办案资格。
检察员在检察长领导下依法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职责,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助理检察员受检察长委托或指派,可以依法行使检察员的一切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