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座右铭 > 当代法官座右铭

当代法官座右铭

时间:2018-07-05 11:23

如何做好一个党员法官

一要修“心”。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其一,应当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其著作《宗教与法律》中曾经这样表述。

法律信仰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作为最接近法律,最应当守护法律的群体之一,法官必须怀有对法律的虔诚信仰,并将这种信仰当做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支点,时刻保持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让内心对法律的纯正信仰成为指引自身工作、生活的最高准则;其二,应当保持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

作为预备法官,应当尽快实现思维转变,认识到法官职业的神圣与伟大,培养对法官职业的赤诚热爱,树立身为人民法官荣誉感、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其三,应当怀有对人民群众的感恩之心。

人民法官具有人民性,每一名法官必然来自人民,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践行法官职责,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做到时刻怀有感恩之心,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行为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方设法为群众解难,以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的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回报人民、回报社会,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要修“德”。

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是人民平安、国家稳定的守护神,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

要成为合格的法官,必须恪守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法官职业道德。

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公正、廉洁、为民”,是法院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稳定、最本质的部分,它高度浓缩了当代中国法官的行为理念和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价值层面的本质规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法官履行神圣职责的共同思想基础。

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的司法理念。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法官的公信力。

人民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公正,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其二,要牢记清正廉洁的司法要求。

“公生明,廉生威”,坚守廉洁司法,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法官的威严。

法官的清正廉洁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官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和基本品质。

“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良知,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审判纪律和廉政规定,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关系所扰,不为权势所迫,堂堂正正办案,干干净净做人,以清正廉洁取信于民。

其三,要谨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思想。

要确实树立为民司法的价值观,并通过具体工作中的言行将这一原则认真体现和落实。

作为法官,应当有一颗爱民之心,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三要修“知”。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常存好学之心,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扩展自身知识层面。

首先,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研习,及时掌握最新法律规定及法学研究成果,不断充实自身专业知识,提升自身法律素质,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法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

其次,要注重对其他各学科知识的学习,了解。

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总是会遇到形形色色的纠纷,往往涉及各种学科的知识,法官注重对其他学科的延伸学习,掌握各种基础学科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经验,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有助于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从而更有效地做出正确裁判。

此外,我们的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官在司法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纠纷的特点同样不是一成不变的。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法官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水平,以应对社会发展对法官带来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新期望。

     四要修“能”。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注重学习各种实用技能。

首先,要培养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

如果仅有严守公平正义的信念和决心,却没有娴熟的法律应用能力,结果往往是纸上谈兵,,最后处理的案件往往既违背了法律的本意,也与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作为一名法官,首要就是正确把握这种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技能,为通过自身工作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奠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要把握行之有效的审判艺术。

在司法工作中,要讲究案件的审理方法,经常性的就审判实践中有价值、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研、探讨,从而实现办案艺术的不断提升。

同时,更要加强调解艺术的研究,提高调解的能力,要保持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掌握和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并从中切入来实现当事人双方各自利益的归属,真正做到定纷止争。

再次,要提升自己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实质能力。

法官是矛盾的最终裁决者,是公平和正义的化身。

担当着裁判是非曲直、调处社会矛盾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具有妥善应对各种突发性案件状况,综合掌控全局,控制案件节奏的能力。

这样,才能形成过硬的业务素质,切实办理好各类案件,处理好各种问题,得到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评价法官优秀品质的诗句

《水调歌头 沉冤待雪》  公正何时有

洒泪问苍天。

不知今朝衙役,究竟有多贪。

我欲驾鹤西去,惟恐仇敌对手,笑我太没胆。

百姓要维权,何故如此难

  翻律书,问法官,夜无眠。

世仇家恨,岂是一时能说完

事有来龙去脉,理有是非曲直,谁人帮呐喊

但愿神开眼,早日雪沉冤。

假如法律欺骗了你——写给有良知的人们            假如专业术语忽悠了你    不要质疑,也不要申辩

    不顺心时暂且克制自己,    相信吧,学术之春就会到来。

        我们的心儿巴望着条文,    解释总是令人失望:    点面都是相对的,转瞬既变,    而那客观的将会是真相。

        我们的心儿巴望着条文,    解释总是令人失望:    开放封闭都是相对的,转瞬既变,    而那客观的将会是真相。

        我们的心儿巴望着条文,    解释总是令人失望:    多数少数都是相对的,转瞬既变,    而那客观的将会是真相。

        假如法律欺骗了你    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

    不顺心时暂且克制自己,    相信吧,公正之日就会到来。

    ??    我们的心儿憧憬着正义,    现实总是令人悲哀:    一切都是暂时的,转瞬既逝,    而那未来的将会是可爱。

如果想给法院一个法官送锦旗,写什么好,

1、送法官锦旗主要法官的公正、无私、、清廉。

  2、以下推荐几种锦旗的写法:  1)公正执法、清正廉洁;  2)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3)公正执法、公道人心;   4)秉公办事,执法如山。

法官判错案该怎么处罚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法官马玉萍1994年大学毕业进入法院系统工作至今,从事民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先后被评为“绵州女杰”、绵阳中院“人民满意好法官”、江油市政法委“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绵阳中院“庭审标兵”、绵阳中院“优秀裁判文书制作一等奖”、“江油市十佳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尽管得到了上级法院及市委市府的多次嘉奖,但是马玉萍同志仍然兢兢业业工作,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心系群众”。

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办理了大量高质量的案件。

成绩的背后,记载着她立足平凡岗位,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的足迹;记载着她用良知和辛勤传承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用忠诚和实干谱写的一曲当代女法官的青春之歌。

她在刑庭工作多年来,审结大量的刑事案件,每一件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被告人认罪伏法,检察院也予以认可,上级法院予以肯定。

与她同事多年,在我看来,她是在行动践行着“群众利益重千钧”的理念。

2010年,在她审理的被告人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件中,由于死者包括一对年轻夫妻(仅剩的女儿才刚刚两岁)以及一名骑两轮摩托车的无责任男士(家中包括两名未成年子女以及年老的母亲);而被告人李某某家在广元市青川县,属于地震后的极重灾区,并且其妻已经身怀六甲,马玉萍考虑到如果判决,则附带民事原告人可能仅能得到部分经济赔偿,而被告人也会因此被判处实刑,而使其孩子出生即见不到爸爸。

马玉萍从早上八点半还未上班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直到晚上八点,双方总算握手言和,由被告人亲属借债40余万元向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即向本院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向被告人李某某出具了谅解书。

虽然近九点才吃了晚饭,但是马玉萍仍然很高兴,她说:“你看,这样虽然多费点时间、精力,但是受害者家属能够拿到现钱,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而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缓刑,与家人团聚,看着自己的孩子出生。

相当于挽救了三个家庭。

”她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其承办的杨某犯故意伤人罪一案中,被告人杨某因怀疑其妻子有外遇而将其妻谷某砍成重伤,其妻谷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而被告人杨某的父母亲拒绝替被告人向谷某进行赔偿,马玉萍在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后,从保护被害人谷某的权益出发,既向被告人反复做工作,又向其父母反复做工作,说得口干舌燥仍不放弃,最终马玉萍同志的耐心感动了其父母,同意代杨某向谷某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款,从而使被害人谷某的病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最大程度保护了被害者的合法权益。

她深知判决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不能仅仅是一判了之。

在其承办的被告人林某某故意杀人案件中,被告人林某某由于家庭矛盾在留下遗书后到其前妻家中企图故意杀害其前妻的男友,也是其以前的挚友,后未遂。

考虑到事发原因,以及被告人林某某独自抚养其读高一的女儿,在向其以前工作单位所在地领导及居住地所在村委了解其平时表现以后,分别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林某某的前妻及其前挚友向林某某出具谅解书,最后判处被告人林某某缓刑。

在判决以后,又与林某某以前工作所在领导沟通,对方同意继续聘请林某某为其工作;单独又对林某某进行了开导,鼓励其认真工作、疏导心情、开心生活,对父母尽孝,对子女负责。

之后,在对林某某工作所在地领导及居住地所在的村委进行回访时,对方均对林某某进行了较高评价。

林某某工作所在的领导、居住所在的村委领导都由衷地对她说:“您真不愧是为民办事的好法官啊

”马玉萍处处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对当事人满腔热情。

在当事人中,有的情绪激动,有的脏话连篇,有的哭哭啼啼。

然而,面对各种各样的当事人,她都认真倾听当事人诉说心中的怨气,认真作解答,常常使当事人满腔怨气而来,带着满意的笑容而去。

马玉萍始终以 “公公正正办案,堂堂正正做人”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她从不为之所动,经受住了一次次的考验,体现了一名法官高尚的道德情操。

对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朋友送钱送物、设法宴请,她总是婉言谢绝,切实做到“嘴不馋、手不沾、心不贪”。

马玉萍以廉洁从政的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深得民心

简述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敬爱的党组  我在党的关怀与悉心下,我是于2009年8月28日被批为一名非常光荣的预备。

经过在铁路公司这段预备期的自身认识学习和实践报告锻炼,特别是在党组织和同志们和党领导的热情、耐心地帮助和指导下,我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与提高。

为了使党组织对我进一步的考察,现将自己进入铁路公司的这段时间来的情况向党组织做个汇报:  一、努力掌握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入党这段时间里,在组织的关怀、培养、帮助和教育下,我努力学习政治理论。

我进一步认识到必须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就要继续深入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理论、***同志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我还从网络、电视、报纸中了解国际政治形势,社会动态及党中央的方针政策等。

我深刻认识到***理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

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意义。

时刻关注党中央对我们党员的要求,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大连港货运员是火车检查的最后关口,在工作种做到认真进行出港货车的商务检查,确认空重车辆,正确编制出港列车顺序表,坚持四对照,及时与路方正确办理交接。

  三、积极组织、参与、配合公司党、工、团各种活动。

  作为铁路公司的一名员工公司,我尽职尽心,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之余,成功地参与、

法官为什么说职业打假人是当代最可爱的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开发布对“食品安全司法解释”进行修订信号的同时,紧接着就发布上述“不知假购买”获赔、“知假后又购买”不赔的案例,再联想到之前通过回复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大代表对“知假买假索赔”是否予以法律支持的《答复意见》所明确表示出的否定观点,似乎有理由相信,在本次的“食品安全司法解释”修订中,“职业打假”的命运似乎并不令人乐观。

如何做好法官助理工作

随着司法改革的纵深发展,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建设业已提到议事日程,而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和关键点。

因为,切实解决程序不严、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仅仅靠审判方式改革是不够的,必须启动审判管理体制改革。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设立法官助理制度的构想,以此全面推进法官精英化进程,使审判权真正掌握在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具有深厚法学功底、丰富审判经验和广泛社会阅历的法官手中,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为此,大东法院在法官职业化建设改革方式上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在民二庭进行了法官助理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实行审判活动的主辅分离,案件的繁简分流,使主审法官从大量繁杂、琐碎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专司审判,将送达、排期、接收诉讼材料、庭前调解等辅助性工作交由法官助理完成。

经过一年的运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凸现成效,主审法官人均结案409件,最高达440 件,正确裁判率达99.3%,调解率高达51.5%。

大东法院的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全市法院经验交流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受到充分肯定,被誉为“大东模式”,要求在全市法院推广。

\ 一、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1、法官助理制度的历史渊源。

国外法官助理制度历史久远,制度完善,以美国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法官助理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官查阅卷宗,根据起诉书和答辩状中的请求和反驳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给法官提供一份案件基本情况和审理要点的备忘录;为法官草拟法律意见书,编辑、校对判决和裁定;为法官提供学术界有关法律问题上的研究成果和研究动态,是“不享有审判权的法官助手,在法官的指导下,协助法官完成判决以外的法律性任务”,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基于国情和文化差异,各国法官助理虽然承担的工作内容不尽相同,但就其基本性质来说都是法官的助手,承担判决以外的法律事务。

国外法官助理制度成为其司法高效的保证,也为我们的推行提供了可靠论据和可行借鉴。

2、现实的社会要求。

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要维护公平和正义,必须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保障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和权威。

而要实现上述目的,走法官职业化、精英化,使审判权真正掌握在精英法官手中是必由之路。

目前,现行的过于庞杂的法官职责使法官的角色呈现了“政治化、行政化和非职业化”的特点,法官不仅承担着案件的“审”与“判”,还承担着审前准备阶段大量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此外,法官还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进行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从而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法律。

此外,法官还需要担负起法制宣传、指导书记员工作等职责。

这种管理模式显然与现代以分工精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为要求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不相符合。

同时,法官所面临的审判工作形势日益严峻,收案数量大幅增加,疑难案件层出不穷,而法官依然维持着十几年前的数量,审判工作的压力达到极限,在这种状态下,审判效率和质量很难保障。

因此,审判工作应实行主辅分离是审判管理机制改革的必须。

3、推行的内在要求。

基于上述因素,党组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考察,决定在民二庭率先进行法官助理制度的试点工作。

这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该庭主要负责审理房地产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这两个类型的案件涉及法律纷繁复杂,且以往上诉率及上访率高,更审改判率也是居高不下,以该庭作为试点,可以充分检验这项改革的成果;二是鉴于目前人们理念、司法体制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不宜在全院推行,先在一个庭试点更为稳妥。

二、法官助理制度实施的基本思路与发展设想 实行法官助理的基本思路:以主审法官的裁判工作为中心,按照裁判工作以及裁判辅助工作特点和内在规律的要求,合理配置法官助理,建立起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高效协调、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单元运作机制。

因此,改革试点工作我们主要基于以下原则和模式进行的: 1、从人员配置上,突出体现走精英法官之路。

根据民二庭审判工作特点及收、结案情况,为充分调动主审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及内在潜力,把原有的三个合议庭的九名法官减少为三名主审法官,每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

主审法官从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现职优秀审判长中选任或竞聘产生。

法官助理本着自愿原则,由主审法官在具有审判职称的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中选聘。

2、从职责划分上,突出体现“主辅分离”的原则。

使主审法官集中精力专司庭审和案件裁判,重点把握查清事实、证据认证、法律适用;将审判工作中的一些辅助性事务工作剥离出来,交由法官助理具体承担,保证法官专心于“审”和“判”,审判流程将会更加科学、规范,大大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从廉政建设上,突出体现法官中立的原则。

负责案件审理和裁判的法官不与当事人直接接触,同当事人接触的法官助理则不会参与案件的审理与裁判,只是完成大量的程序性工作,这就在主审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形成“隔离带”,减少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有助于维护司法的独立和公正。

4、从业绩考核上看,突出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是一个三位一体的统一体。

主审法官要对所审理的全部案件负全责,对结案率、上诉率、改发率、调解率、信访率、督办率等审判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实行进行量化考核,完不成既定任务的,年终自动辞职。

法官助理工作的好坏、主审法官与助理之间配合是否默契,直接影响主审法官的工作业绩,使主审法官与助理之间形成一个荣辱共同体,拧成一股绳,有利于调动二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互动性。

5、从主审法官司法理念上看,突出强化调解意识。

不拘一格开展调解,建立庭前、庭中、庭后三维立体调解制度,让调解不再是“一次性工作”。

转变服务理念,变当事人请求调解为法官主动调解,力争庭审前息诉止争。

大力推行主管院长、庭长参与案件调解制,对某些影响面广、难于调成的案件,主管院长或庭长亲自出面协调化解。

积极寻求帮助,对某些特殊案件争取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力量的支持,以加大调解力度。

注重判后释明工作,强化说服疏导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三、法官助理制度显著成效 由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诉讼的公正性与效率性均因法官助理制度的推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审判效率大幅提高。

民二庭实行法官助理制以来,在法官数量减少三分之二,受理案件同比上升50%的情况下,审结案件973件,比上年上升47.6%,主审法官人均结案409件,最高达440 件。

2、审判质量更有保证。

由于法官助理的积极工作,使主审法官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主审法官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案件审判,学习业务知识,庭审及法律文书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更审改判率由去年同期的2.7%下降到0.7%,正确裁判率达到99.3%的崭新高度。

3、审判程序更加规范。

按照法官助理与主审法官的职责分工,助理具体负责案件的程序审查,实践证明由具有相当法律专业水准的法官助理来专门负责案件的程序管理,无论是案件的送达,排期开庭还是宣判、归档都更加及时规范,案件的审限也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主审法官的开庭排期更加科学有序。

三名主审法官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5%,卷宗归档也达到了100%。

前不久,市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小组来院检查时,对民二庭的案件质量,特别是案件审理周期、卷宗装订质量等给予了高度评价。

4、法官助理制度的设立大大提高审判的公正性。

法官助理的设立使主审法官在庭前不接触当事人,也不接触案件具体材料,一切案情必须通过庭审查明,排除了主审法官庭前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避免其庭前先入为主的弊端。

保证了主审法官中立、超然地行使审判权,公正裁判。

5、审判社会效果更加突出。

民二庭坚持从维护稳定和促进和谐出发,本着应调尽调的原则,把法官助理的庭前调解、主审法官的当庭调解、主管院长和庭长的协调解决以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协调处理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地开展调解工作,妥善调解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拖欠职工工资、物业管理纠纷等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件、集团性案件。

某有机玻璃厂由于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及医疗、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引起职工积怨,多次聚众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我们摒弃过去“一判了之”的简单做法,采取多方调解、软化矛盾的办案原则,分别找到80位原告和被诉企业,站在公正中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明法律,多次从中调解,终于促使职工和企业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一起涉案人数达百人之多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该庭调解率由上年的19.7%上升到51.5%。

为我院开创调解工作的新局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予以转发,特别是在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及房地产纠纷案件中积累了宝贵经验,人民法院报以《为劳动者营造和谐的环境》为题,对民二庭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重视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做法予以报道。

6、法官助理制度将推动法官精英化的进程。

推行法官助理制度,裁判权不再掌握在大多数法官手中,而是由少数精英法官掌握,必然导致主审法官地位的上升。

用发展的眼光看,实现精英化后的法官阶层必然在社会上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政治待遇与经济待遇,成为无数法律精英向往的地方。

正如当代美国的主审法官,由于具有崇高的地位,无数家资百万的律师均将成为法官视为自身登上事业巅峰之标志。

四、法官助理工作制度的再思考 目前,虽然法官助理试点工作运行态势良好。

但是,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我们总结、探讨和反思。

1、法官助理的选拔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受诸多原因的局限,审判队伍中一些法官无论从法律学识、审判经验以及年龄状况等多方面都不具备精英法官的条件,而让这些同志从事法官助理工作还存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长远来看有可能造成法官助理的人员缺乏。

2、法官助理的精英化亟待解决。

审判辅助性事务尽管不像裁判工作那样属于审判工作的核心,但却是裁判权行使的基础,当事人的法律主张需要从审判辅助性工作的法官助理的过滤,他们的工作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主审法官的裁判质量。

因此,我们在倡导法官精英化的同时也不能忽略法官助理的精英化,加大强化法官助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求, 3、法官助理的考核缺乏量化的标准。

法官助理的工作往往是由主审法官根据需要安排,即法官助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对主审法官负责,法官助理时常感觉不到自己的独立存在,加之从办案责任上,对法官助理无明确具体工作的量化考核标准,就算完成得好,也只能在主审法官的工作上体现,法官助理更多在扮演着“无名英雄”角色,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法官助理工作主动性不强,责任意识淡薄的不良后果。

4、要明确法官助理的工作待遇和奖惩。

在设定主审法官时,一般来说对主审法官的待遇都会给出明确交待,而对法官助理的待遇则考虑得较少或考虑滞后。

从主审法官落选成为法官助理者,虽感觉有些失落却也感到轻松,既然技不如人,待遇不如人,工作就不必那么投入了,这种心理的存在是必然的。

所以,法官助理的待遇和奖惩需要明确,要让法官助理充分感觉到独立人格的存在和本职工作的神圣,从而充满自信地去做好每一项“台下”的工作,真正当好主审法官的助手,如果做不到尽职尽责必然受到相应的处罚。

5、法官助理制下的如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主审法官既然是精英法官,必然数量相对较少,为了缓解主审法官的工作压力,同时,促使审判公正、公开、透明,如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更加合理科学高效的使用人民陪审员是我们今后要积极思考的问题。

法官助理制度的设置,是我国在审判管理机制改革与完善进程中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关于法官助理制度的任何思考都应围绕如何促进法官职业化、精英化来进行,都要围绕“以人为本”的人本管理模式开展。

我们相信,随着我院法官助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法官助理管理的日益科学,必将有力地推动司法公正性与效率性,推动审判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