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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术会议主持人台词

时间:2013-08-08 06:25

医学会议开场白和结束语

如何开展:首先明确这次学术会议的主要方向或者主题,如造口护理、picc护理还是就护理管理的一些学术讨论;再次根据主题邀请参加学术会议的代表,是中会护理学会的代表,科室护士长,医院护理部主任、护理专家等等,当然还应邀请医院的院领导书记来参加或者主持。

应策划学术会议的规模,区域性还是全国性还是国际性,适当的在中国护理网或者医院网站发表通知或者邀请,让信息更加广泛化。

制作邀请函、发邮件等等通知邀请的嘉宾。

参加护理学会是需要一定的职称和经验的,您可以登录中华护理学会官网。

最后一问题就比较麻烦,这就要看开展学会的规模和宣传力度了。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不知道能不能帮到您。

最新护理中的“三查”,“八对”,“两看”指的是什么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执行《河南省三级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豫卫医[2005]118号),二级医院参照执行。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

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术前讨论制度  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 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三、 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

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 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 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

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

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

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

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

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

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 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

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

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

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 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

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

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

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护理部干事是什么职位

1、在分管护理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业务和行政工作。

2、制订全院护理管理标准和护理工作发展规划、护士培训计划,包括护理工作计划、质量标准、工作制度和检查考评标准等。

3、制订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护理文书书写标准(护理记录、各种记录单、交班 报告等)。

根据医院管理标准,达到护理质量评价指标,做好护理资料统计工作。

4、加强对护士长的领导与培养,提高她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对危重、疑 难病人的护理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5、协调和处理与科主任、医技、后勤等部门的关系,合理调配。

协同 人事部门做好各级的任免、考核、奖惩、晋升等工作。

对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 协同相关科室解决处理。

6、组织领导护理教学、科研工作,建立护理技术档案。

组织全院护理业务活动 安排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开展,引进护理新理念、新业务、新技术,不断提 高护理科研水平,提高护理质量。

7、负责拟定在职护士培训计划,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

定期进行业务 技术考核。

8、负责全院护理人员工作,并督促、检察各科活动落实情况。

负责护理人员的医疗安全管理和思想教育。

9、关心护理人员生活,提请后勤安排护士生活上的有关问题。

10、负责贯彻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

负责进修护士的管理工作。

11、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夜查房,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培养合格的护理人才。

护理岗位管理制度

人员岗位职责 一、 护理部主任职责 1院长的领导下,领导全院的护理工作,组织制定全院各科室护理人员配置方案,批准后组织实施与协调,适时调整;是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根据医院的计划负责拟订全院的护理工作计划及目标,批准后组织实施。

定期考核,按期总结汇报。

3、深入科室了解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教育护理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

督促检查护理制度、常规的执行和完成护理任务的情况,检查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组织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学习业务技术,定期进行技术考核,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指导各科护士长搞好病房和门诊的科学管理、消毒隔离和物资保管工作。

6、组织检查护生、进修生的实习工指导各级护理人员严格要求学生,做好传、帮、带。

7、确定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分配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对全院护士做院内或临时调配。

8、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具使用情况的意见,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同解决问题。

9、主持和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全院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全院护士长到科室交叉检查,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0、提出对护理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任免以及调动的意见。

11、教育全院各级护理人员热爱护理专业,培养良好的作风,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护理人员的积极性。

12、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主要成员,承担相关工作。

13、护理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主任外出期间代理主任主持日常护理工作。

二、主任(副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及科护士长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护理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实施,护理会诊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3、了解国内外护理发展动态,根据医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全院或本科护理大查房,指导下级护理人员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院内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士的业务学习和护士规范化培训,拟定教学计划和内容,编写教材并负责讲课。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负责组织全院或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临床实践写出有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不断总结护理工作经验。

10、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成果以及新业务、新技术成果。

11、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的晋升、考核及评审工作,承担对下级护理人员的培养工作。

12、参与全院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护理部主任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13、参与全院护理质量督察工作,指导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三、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护士长领导下及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对病房护理工作质量负有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定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护理进修生和护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考核和评定成绩。

8、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护理论文及科研文章。

9、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四、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承担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业务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并担任讲课。

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学习。

8、协助护士长制定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9、对病房出现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五、门诊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门诊部、科护士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门诊部、科护士长负责。

2、制定门诊工作计划,明确护理人员的分工,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与门诊医师组长取得密切联系。

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防差错事故,认真执行登记及上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

4、负责组织护士做好协诊工作和实施等待服务。

5、负责组织专科业务和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门诊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6、负责对新调进的医生、护士和实习生、进修人员,介绍门诊工作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习、进修护士的教学工作。

7、负责计划组织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抢救用物、毒麻药品和仪器管理工作。

9、认真执行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保证门诊清洁及工作有序。

10、督促检查诊疗登记和治疗统计工作。

11、负责家俱被服保管,物品请领、验收维修工作。

12、负责考勤、考核,奖优罚劣,促进门诊文明建设。

六、门诊护士工作职责 1、在门诊护士长或护士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生完成有关工作,按医嘱给患者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患者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置。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等待服务。

6、实施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7、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9、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

10、认真学习业务,提高理论水平,向患者做耐心、科学的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七、急诊科护士长职责 1、在急诊科主任和护理部领导下,负责领导急诊室和观察室的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科主任、护理部负责。

2、组织安排急诊抢救工作,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生诊治情况。

经常了解留观危重患者的病情,指导护士严格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

做好各种记录和交 接班的工作。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各项护理工作执行情况,保证护理质量,负责护理人员的排班工作。

5、负责检查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被服及室内所需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做到计划请领,及时维修和报损。

6、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负责组织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工作。

8、督促护士、护理员、清洁员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安静,做好消毒隔离,预防交叉感染。

9、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按要求定期上报各种统计表。

10、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管理 八、急诊室护士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做好急诊患者的检诊工作,根据患者情况决定优先就诊,必要时请示医生决定。

3、急诊患者来就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在医生未到之前,遇到特殊危急病人,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4、在急救过程中,备好各种抢救物品、药品,迅速、准确地执行医嘱,协助医生进行抢救。

5、负责危重患者的巡视、观察,及时完成治疗与护理工作,严密观察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6、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7、严格执行各项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8、负责准备各种急救所需药品、敷料、仪器等,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九、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属科室的临床护理、教学、科研及在职教育的管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主任负责。

2、根据护理部、科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室的护理工作计划,按期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并总结。

3、负责督促本科各病室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4、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室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质量关,并有记录。

5、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6、有计划地组织科内护理查房,及时总结本室护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

7、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全科业务学习。

负责全科护士的三基三严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

8、负责组织本科护理科研、护理革新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本科护士及时总结护理经验及撰写护理文章。

9、对科内发生的护理问题和差错,应及时了解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护理部。

10、科学管理病房,做好文字记录及教学各项统计工作,每月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11、每月听取进修护士意见,检查护生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

十、病房护士长职责 1、在科护士长和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病室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科护士长、科主任负责。

2、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认真做好护理质量检查,记录和统计工作,并定期总结。

3、负责本病房护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密切医护配合。

4、合理安排和检查本病房的护理工作,落实质量控制方案,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患者的护理及抢救工作。

5、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对本病区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及时查明手因报告护理部,并组织整改。

6、定期参加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7、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会诊,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和护理经验总结。

8、组织领导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实施三基三严培训工作。

9、定期督促检查表格用品、护理用具、仪器设备、被服、药品的请领及保管。

10、负责护生、进修护士的实习安排及检查护士的带教工作。

11、督促检查护理员、配膳员、卫生员的工作质量,搞好病房的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工作。

12、定期召开工休人员座谈会,组织安排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听取病人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意见,不断改进病室管理工作。

十一、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保管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经常巡视病人,密切观察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7、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工作,工作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写出论文,以提高护理水平。

8、指导护生、护理员、配膳员、卫生员工作。

9、负责做好患者的入院介绍、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导。

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采取改进措施。

定期组织患者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采取改进措施,在出院前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10、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有关文件的登记工作。

11、认真做好病室物资、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并注意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十二、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及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和护理业务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主任负责。

2、根据手术室工作任务和护理人员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总结。

3、严格要求各级人员遵守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抽查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

4、负责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三基三严培训,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工作。

5、检查核对各交接班程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6、督促检查有关人员做好消毒工作,定期进行室内空气及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培养,以鉴定消毒效果。

7、随时检查毒、麻、限剧药物及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及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破损仪器送检维修。

8、负责手术室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保管、请领、报损工作。

9、定期征求各科室对手术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和改进工作 10、负责指导和检查手术器械的清洁、消毒及保养等工作。

十三、手术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洗手、供应、巡回护士等工作,负责手术前准备、手术中配合和手术后整理工作。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其它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手术后病人的包扎、保暖、护送及手术标本的保管、送检工作。

4、负责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及药品、仪器设备的保管工作。

5、指导进修、实习护士的工作。

6、负责分管手术患者的术前访视和术后随访。

7、做好手术期间患者的心理护理。

8、严格执行对患者的识别制度,做到正确的患者、正确的部位与体位、施行正确的术中配合、正确核对手术器材敷料、正确交接手术患者。

十四、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科护士长领导下,根据全院工作计划制定本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总结。

负责组织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灭菌、储存、供应和 行政管理工作;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护士长负责。

2、负责本科室护理人员的素质培养,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观念。

3、负责本室各岗位值班人员的工作安排,保证每日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工作质量。

4、督促检查无菌物品的灭菌及物品供应情况。

5、严格监测高压蒸汽灭菌器的灭菌效果。

6、领导本室工作人员共同遵守医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7、负责抽查供应室各种物品及使用单位的物品保管情况。

8、负责请领、报损本室器材、被服及其它物品。

9、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及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

10、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和协调,以改进物资供应工作。

十五、供应室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遵守院内、室内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医疗器械的清洁、包装及各种敷料的裁剪、制备工作。

3、负责院内一切无菌医疗器械、敷料、溶液及有传染性被服用品的高压消毒工作,保证消毒物品的绝对无菌及安全使用。

4、负责与病房及有关单位的无菌物品交换工作,坚持下收下送,做到态度和蔼、坚持原则。

5、做好院内临时任务或急救工作的物品消毒及供应工作。

6、指导消毒员进行医疗器材、敷料的制备、消毒工作。

7、组织、领导院内临时任务及急救工作所需物品的供应。

8、组织本室工作人员做好下收下送工作,深入临床第一线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十六、重症监护室(科)护士长工作职责 1、在护理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病室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主任负责。

2、根据患者病情及护士工作能力,妥善安排患者的责任护士。

3、每日主持晨会交班及床头交接班,组织并参与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4、督促检查各项护理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5、定期检查仪器、急救物品及药品的使用及保管情况,保证抢救药品、仪器性能完好,及时登记使用情况。

6、定期检查各项护理表格的记录情况,保证其完整性与准确性。

7、定期检查各种消毒物品尤其介入性物品的消毒情况。

8、有计划组织护士业务学习,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负责新入室护士的培训带教工作,使护士掌握新技术、新仪器的操作使用、安装、消毒处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9、其它同病房护士长工作。

十七、重症监护室(科)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科主任领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2、交接班前要认真阅读病室报告本、医嘱本、治疗本,详细了解科室内病人诊断、治疗和病情。

认真做好护理记录(如:病情、用药、24 小时出入量、手术情况、治疗方案等),并按要求进行护理。

3、认真进行床头交接班(检查皮肤、卧位、了解各种管道用途,检查是否通畅,明确输液的用药、剂量、浓度、速度等)。

4、全面掌握患者的 T、P、R、BP、PR、RR、EKG、CVP、血液动力学监测、呼吸监测等情况,检查各种仪器(呼吸机、心输出量仪、输液泵等)的运转情况。

5、每日消毒更换创伤部位敷料(如:气管切开、静脉插管等)。

6、其它与病房护士职责相同。

十八、血液净化室(科)护士长职责 1、 在护理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行政管理和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主任负责。

2、 根据病房的情况和护士的能力及要求,合理安排班次。

3、 实施全面质量控制,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 督促检查各项护理工作,及时帮助解决护理工作中的问题。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 负责监督所属人员做好本科室内感染控制,按规定做好相应检测(空气、透析液、反渗水)。

6、 经常检查各仪器的使用情况,有问题及时告知技师。

7、 经常检查护理表格的纪录情况,保证其完整性与准确性。

8、 定时听取医生及技术员对护理工作的建议,促进医、护、技的合作。

9、 定期了解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10、有计划组织护士业务学习、三基三严,技术培训,及时掌握新仪器、新技术的操作,并定期组织考核。

11、做好本科室各类物品的管理。

包括各类物品的请领、保管、检查和维修。

12、定期总结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共同研究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十九、血液净化室(科)护士职责 1、血液净化室护士应在专科医师指导及护士长领导下工作,负责血液净化室患者日常透析期间的护理及患者的管理 。

2、认真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及技术操作。

3、正确执行医嘱,遵循医师的诊治计划并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协助医生作好各种诊疗工作。

4、透析过程中,经常巡视患者,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应及时记录,有问题及时处理。

5、了解患者病情、饮食、生活等情况,为患者进行相关指导,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作好患者的饮食管理和生活指导。

6、保持血液净化室秩序,为患者创造清洁、舒适、整齐、安静的治疗环境。

7、做好血液净化室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遵守国家透析器材的有关使用管理规定。

8、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认真学习新技术,不断丰富血液净化方面的理论及实践知识,为患者接受高品质的透析创造良好条件。

二十、介入导管室(科)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及科主任、科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介入导管室(科)日常行政管理和护理业务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护士长负责。

2、有计划地安排工作。

根据手术和护理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必要时进行具体指导或亲自参加手术。

3、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负责本科室护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密切医护配合。

4、督促检查各级护理人员及卫生员的工作,并予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5、定期检查急救物品备用情况、毒麻药品及贵重器械仪器使用与管理情况。

6、负责监督护士做好院内感染监测,做好导管室无菌技术监测(空气 无菌物品 手等)及护士对一次性医疗用品按照规定进行毁型处理。

7、负责指导各类物资的管理,包括各种介入耗材、器械、药品、敷料、被服、表格等领取保管工作,出入账目要清楚。

8、定期召开全科护理会,定期总结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共同研究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寻求上级支持和帮助。

9、督促护士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解决或反映其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发挥积极性,调动主观能动性,注意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二十一、介入导管室(科)护士工作职责 1、在护理部、科主任及护士长的直接领导下,配合手术医师,负责介入治疗术前的准备、介入术中的配合和介入治疗后的导管室整理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常规,并监督上台医师的无菌操作。

负责导管室的保洁、消毒及感染监控工作,防止感染和交叉感染。

3、负责各种介入耗材及有关器械、药品、敷料的清领、保管、保养工作,放置应定点定位有序,出入帐目要清楚。

4、认真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并做好患者心理护理;返回病房时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逐项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及签字确认。

5、协助医师掌握手术适应症,术前建立静脉通道、协助医师对患者进行导尿、备皮和消毒铺巾等,术中配合,用药前要严格三查七对,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报告医师。

6、负责供氧、吸引器及心电监护仪、除颤器等应急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并熟悉使用方法,正确使用。

同时负责急救药品的清点,随时做好急救准备。

7、术后负责对一次性医疗用品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二十二、护理员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担任病人生活护理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不得从事临床护理技术操作。

3、随时巡视病房,应接病人呼唤,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进食、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等。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铺位的整理以及终末消毒工作。

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具的管理。

5、及时收集送出临时化验标本和其它外送病人工作。

二十三、病房卫生员职责 1、在总务科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担任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2、担任病房的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的清洁工作,并保持经常整洁。

3、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4、及时做好病房和病员的饮用水供应,协助配餐员做好配膳工作。

5、根据需要协助护送病人,领送物品,送病理、检验标本及其它外勤工作。

二十四、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难产的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3、经常了解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及妇婴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4、经常保持产房的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5、为产妇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婴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管理产房和婴儿室的药品器材。

7、可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外出接产和产后随访工作。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护士职业的职称有哪几个级别,每个级别的评定有什么要求?

护士职称评定共分五级别,分别是: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士、主管护师、护师、护士主任护师晋升及评定标准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晋升为主任护师:1.精通本科(本专业,下同)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医药专业须精通中医药理论,对经典医著有所研究);2.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

能熟练地掌握一门以上外国语,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著作;3.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材;各级卫生技术人员晋升时,其考核(或考试)的内容和办法,可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实际情况由卫生局自行规定。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任护师须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重大(要)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高,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现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护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1.获博士学位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5周以上,独立承担专科护理查房工作,每年进行专科查房10次以上;(二)有丰富的护理实践经验,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有处理突发事件的护理抢救工作能力;(三)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开展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病房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四)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并主持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实践1项以上;(五)熟练正确地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培养专门人才,承担大、中专护理教学工作,并进行学术报告或讲座3次以上。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二)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3.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聚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2篇以上)。

第九条破格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卓著,学术和护理技术上有重大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护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护师职务3年以上。

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奖励证书为准);3.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奖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奖励证书为准);4.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国家级期刊3篇以上)。

请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确定。

副主任护师职称晋升及评定条件评定标准: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备种疾病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护理实践;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临床护理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均应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己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2年以上;(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1.获博士学位;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能承担专科查房工作,在临床一线值夜班每年30次以上;(二)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三)参与护理、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的工作,开展整体护理模式病房的工作,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操作技术;(四)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将新技术应用于实践1项以上;(五)参与大、中专护理教学,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二)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4.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1项以上,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认可。

(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

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五)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本款只适用于县或多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

第九条:破格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卓著,学术和临床护理技术上有较大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3年以上。

并具备下列条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一)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期刊2篇以上)。

第十条:附则(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或九)、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副主任护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二)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表格样式等见附录主管护师晋升及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二)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4年以上;(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五)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基本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1.获硕士以上学位;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任现职期间,按照《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一)每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44周以上,每年临床一线值夜班60次以上;(二)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较好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三)熟练掌握并独立完成25项基础护理操作及常用急救技术,参加技术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四)参与科研工作,承担带教的任务,对下一级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带教;(五)按规定参加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并完成规定任务(由单位提交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二)取得下列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2.市(厅)级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4.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2项以上,提交有理论分析的实例材料,并经所在单位组织鉴定。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专业文章1篇以上;(三)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四)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五)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

(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第九条破格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学术和护理技术上有一定的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上。

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第十条附则(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或九)、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主管护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二)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表格样式等见附录。

护师晋升及评定标准这个护师不是晋升的。

是和护士考试一样,要参加卫生资格考试才可以取得的职称证。

参加护师资格考试条件: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慢慢看,这个相当的长,毕竟是国家部委级部门的发文要求,里面写得很详细。

来源:正保医学教育网

副主任医师评审条件该如何满足

一、副主任药,护,技)师1,具有硕士学位任5年主治医(药,护,技)师职务;获得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硕士学位,担任主治医(药,护,技)师6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7年以上主治医(药,护,技)师职务.2,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和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3,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二、晋升副主任医师,每年需要的申报材料都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申报所需的材料为:1、学历或学位证书、中级职称证书(满五年)。

2、执业医师证书。

3、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聘书。

4、职称外语合格证书(高级)。

职称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高级)。

5、业绩成果: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任中级职称以来的不同年度的三份病案)。

6、在ISSN、CN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7、要通过副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组织考核)。

8、继续教育证书。

9、年度考核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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