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始皇每天要批阅一百二十斤的奏章相当于今天多少字
据《史记》记载始皇三十五年,年将五旬的始皇帝依然精力旺盛,“日理万机”,事无巨细,都要亲自处理,每天竟“以衡石量书”——即每天都要批阅文书120斤。
乍看这个骇人的数字,简人难以相信。
文书以斤计,而且每天120斤,几乎可以塞满一个大书橱了。
秦皇即使一目十行,日夜24个小时伏案不起,又能批得几何
其实,司马迁的记载大抵有据,绝非子虚乌有。
须知,一则,秦之一斤,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半斤,120斤只有今天的60多斤。
再则,秦始皇时代的书与今天的书截然不同,那时纸还没有发明,秦始皇批阅的书是竹书(即竹简),比后世的纸书笨重得多了。
那么,竹书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根据文献史料及当代出土文物,我国早在先秦、西汉时代,通常文章都使用竹简书写(偶而也有用帛书写的)。
竹简以竹片制成,长短规格因时代不同而异。
据说,秦汉的竹简大略有以下三种,较长的2尺4寸,中长的1尺2寸,短的8寸。
每枚竹简只写字一行,字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细心的读者会想到,用这样一枚枚的竹简抄写一篇文章,岂不要搞乱顺序吗?是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也为了便于保存,因此在抄写之前。
便首先要把竹简用细绳分上、中、下三道编排起来,既可以展开,也可以卷起。
“册”是竹书展开来的象形字。
一篇文章写完了,便卷起来妥加保存,后来的一卷、二卷书便由此得名。
竹书盛行子先秦至西汉。
秦皇的文书,司马迁的《史记》,无不以竹简抄写。
近数十年来,我国各地屡有竹简出土。
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山的一座秦墓中,就曾出土竹简1000多枚,内容为秦代的法律条文,也有文书之类。
可惜年深日久,水土腐蚀,损坏十分严重,幸而有相当部分尚可辨识其内容。
类似的出土是举不胜举的。
遗憾的是,今天我们还没有发现过秦皇亲手批阅过的竹简文书,难以确切计算出他每天批阅文书的字数。
不过倘若大略估计,还是可以的。
据说,奏代的文书,多以中长度的竹简抄写。
如果每枚抄写30余字,60斤竹简,至少可以抄三、四万四、五万字了。
秦皇是一位名贯古今的奇人,脑瓜自然是异常灵敏的。
每天要批阅三、五万字的文书(请注意并非看小说解闷),的确也够辛苦的了。
况且,这只是他“日理万机”的一个部分。
因此,说句公道话,如果单就他的工作态度和效率而言,那正值得我们后人敬仰了。
皇帝批阅奏章的地方叫啥
批红。
明代往往由宦官代明初内臣不许读字。
宣宗以后,渐通文墨,凡每日文书,除皇帝亲批数本外,皆由司礼监掌印、秉笔、随堂太监分批。
初时规定,批红须遵内阁票拟字样,只是字迹有偶误者,方得改正。
明制,群臣奏进文书,由皇帝亲批数本,其馀由司礼监官按阁票所拟字样照录,或奉旨更改,用朱笔批之,称“批红”。
清代,内阁进本拟签,经皇帝定后,学士照签以朱笔批于本面。
流程明朝为例,奏折先送到内阁,内阁大臣的建议是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奏章上面,这叫做“票拟”。
而皇帝用红字做批示,称为“批红”。
按照规定,皇帝仅仅批写几本,大多数的“批红”由司礼监的太监按照皇帝的意思代笔。
明朝张居正《明制体以重王言疏》:“凡官员应给诰勅,该部题奉钦依手本到阁,撰述官先具稿,送臣等看详改定,誊写进呈,候批红发下,撰述官用关防挂号,然后发中书舍人写轴用宝,此定制也。
” 明中叶以后,皇帝多深居后宫,荒嬉享乐,不理国政,常常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行“批红”大权,明朝人往往认为宦官势力由此而攫取了宰相之权。
“然内阁之拟票,不得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
“批红”就其权力性质而言,属于最高决策权,是实现皇权的一种方式。
故司礼太监代皇帝“批红”,是在代行皇权,而不是攫取了相权。
由此可见明代皇帝授权司礼监代行“批红”,与其说是要太监代为处理国政,还不如说是利用宦官势力牵制内阁,代表皇权监督和控制政府机构的施政活动,以确保皇权的利益不受损害和侵犯,并防止任何违背皇帝意图的行为出现。
至武宗时刘瑾、熹宗时魏忠贤,大权独擅。
古代皇帝批阅奏章时盖的印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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