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剧本和小说的区别
小说:表现手法以叙述为主 剧本:表现手法以对白为主 表现手法截然不同,这是小说和电视文学剧本写作的最大也是最根本的区别。
写小说,自然离不开刻画人物、讲述故事、描写人物肖像和心理、描绘社会和自然环境、交代相关人物和历史背景等等,表现手法是以叙述为主;写电视文学剧本,同样也要刻画人物、讲述故事、剖析人物心理,但表现手法恰恰不能使用叙述,而是以人物对白为主。
近年来,许多小说使用间接引语,说白一点,就是人物对话不加冒号和引号。
这种文本的效果,淡化了对话,增强了叙述感,突出了整体性,但往往也给阅读造成一些障碍,人称容易混淆。
对于小说的叙述,老舍先生曾说过类似的话,这是小说所有表现手法中最难掌握的,需要大量的训练和琢磨方可入道,搞不好就会索然无味、就会干了吧唧、就会不知所云。
如何把叙述做得地道?老舍先生给我们指出一条明路,开出一剂药方,他说,在叙述中融进感情色彩,加入和生活细节。
本人照方抓药,医治顽疾,写起小说来,果真获益匪浅,并将此运用到所从事的职业新闻报道的写作中,同样效果甚佳,屡试不爽。
小说作为叙述性文体,自然要以叙述为主,但并不是涵盖所有的小说,有些刻意追求的小说除外。
如林斤澜的,通篇没有一句叙述,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醉鬼在絮絮叨叨、颠三倒四地说醉话(尽管也可以理解这是借用一个人的口吻进行叙述)。
这种风格样式一般限于短篇小说,作为中篇或长篇,如果通篇用一个人物的说话来结构,作者不被逼疯了才怪。
写电视文学剧本,除了少量的旁白,小说式的叙述几乎一丁点儿也用不上了。
如果将小说改编成供拍摄用的电视文学剧本,必须要把小说通过叙述表现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心理活动,想办法变为人物对白。
结合小说和剧本试举一例,一看便知。
小说叙述: 几十年来,王一斗重复地做着同样的梦,有时清晰,有时朦胧,内容大同小异,几乎一成不变,结局都是被金条烫醒,每次醒来,手掌都感到火辣辣地疼。
王一斗请过不少睁眼的瞎眼的睁一只眼的瞎一只眼的,但都无法解析这个梦,也说不清这些年为啥总做同样一个梦。
只好认同满囤妈的话:“都怪你不开眼的爷爷给你起了个一斗的名儿,你这辈子顶多就是一斗粮食的命,穷疯了就做发财梦呗。
” 剧本人物对白: 王一斗大叫一声,醒了:啊——— 满囤妈:又做你那发财梦了吧? 王一斗伸开手:那金条就像是刚刚浇铸的,烫得我手火辣辣地疼。
满囤妈:同样一个梦,做了几十年,你哪次不是让金条烫醒呀?有本事,拿回一根真的金条来,哪怕让我过过眼瘾也行啊……我算看透了,你这一辈子,就是一斗粮食的穷命!想发财?做梦吧! 王一斗:要说这梦,也真邪门了!自从住进这院子,几十年了,为啥总是做同一个梦?每次还都不走样儿,有时清楚,有时模糊,有时像是在梦里,有时又像是真的。
既然电视文学剧本表现手法是以人物对白为主,那么人物对白越生动、越口语越好。
对此,作为和等非常有影响的电视剧编剧、著名作家刘恒一语中的,他说,作为电视剧的编剧,第一能力是复原口语的能力。
复原绝对不是照搬,而是经过艺术的加工、提炼和升华。
有些编剧总也摆脱不掉书面语言,根本原因就是复原口语能力低。
电视剧里的人物对白是否口语化,是编剧最重要的基本功,是考验编剧、衡量编剧、决定编剧作品好坏和作品多少的试金石! 如何把人物对白写得生动、写得口语化?捷径只有一条,刻苦地向生活学习、向人民学习、向书本学习。
听来,这似乎像吃了大蒜的嘴里发出的味道。
但以我的体会,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途径可言。
这里需要申明的是,人物对白口语化,并不是日常生活的大白话,而是经过精心提炼、反复琢磨、逐字逐句、冥思苦想推敲后,才可落在纸面上。
刘恒说,剧本对人物对白的要求非常严格,要从台词中焕发出生动性,用台词来刻画人物、推动故事发展。
写有《倾城之恋》等电视剧的著名编剧邹静之说,写好对白特别重要,不要流俗地写对白,要有生命。
何为对白的生命?我理解,一个字,活!要想让对白活起来、有生命,这很熬人、很要功力,需要长期练习、潜心钻研,再加上天赋,才可修成正果。
苦啊! 小说表现手法以叙述为主,电视文学剧本表现手法以人物对白为主,是两种文体所决定的。
以本人的体会,在面对两种文体时,创作的思维状态和微妙感觉也完全不一样。
写小说时,感觉似乎自己在与自己心灵交流,作者犹如当事者;而写电视文学剧本时,感觉似乎剧中人物与人物直面对话,作者仿佛是旁观者。
相信有过两种文体实践的朋友,都会有相近的细微的感受。
小说:塑造人物可以调动一切手段 剧本:塑造人物只有靠台词和动作 无论传统小说还是电视文学剧本,塑造人物是作家和编剧的首要任务。
如何塑造人物,两种文体采写小说,塑造人物、刻画人物性格可以调动叙述、白描、对话、动作、心理描写、肖像描写等一切文学手段,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十八般武艺,尽显神通;而写剧本,塑造人物、刻画人物性格只有台词和动作这两种外化的基本手段,同时还得要肩负推动情节、讲述故事,甚至搭建结构的重任。
小说塑造的人物形象,最终根植于读者心中,一百个人心中可能有一百个林黛玉,一千个人心中可能有一千个贾宝玉。
电视剧就不一样了,剧本塑造的人物形象通过演员二度创作,最终活生生地映入观众的眼睛,一百个人眼里往往只有一个林黛玉,一千个人眼里往往只有一个贾宝玉。
用的手段区别很大。
于小说如何塑造人物、刻画人物性格,由于篇幅关系,这里只谈一小点,即不要停下你的故事进行静止的人物肖像描写(而静止的肖像描写在我们看到的小说里比比皆是)。
对此,老舍先生早有教导。
写一个姑娘出场,不要急于静止地介绍她“梳着一条大辫子,长着一对儿浅浅的酒窝和两扇长长的眼睫毛”,而是让她先言语起来、动作起来,将她的肖像通过她的言行不经意间一点点地传递、渗透、熏染给读者。
比如,她生气了,“把大辫子往后一甩”;她哭了,“泪水打湿了长长的眼睫毛”;她又笑了,“露出一对儿浅浅的酒窝”。
鉴于此,本人曾向书法家求了一幅草书,“让你的故事流动起来”,挂在书房,以作自勉。
小说在言行中完成肖像描写,起到刻画人物作用,这一点与电视文学剧本可谓异曲同工。
邹静之说,所有人物在电视剧里出场都应该带着事,一定要给他一件事情,这个人就一下子出来了,他的面目(性格)也出来了。
剧本里,人物是否“梳着一条大辫子,长着一对儿浅浅的酒窝和两扇长长的眼睫毛”,根本不用你编剧瞎操心,编剧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这个“刀刃”就是人物台词和动作(事件)。
而一个人物在剧中说什么台词、做什么动作,归根结底是人物性格决定的。
一个人,阅历如何,身世怎样,学识深浅,心眼好坏,从事什么职业,身体是否健康,有什么爱好和习惯以及家庭环境的影响……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性格形成、行为准则和道德取向。
对一部电视剧而言,主要人物性格,决定剧本风格,决定故事走向,决定戏剧冲突,决定起承转合……决定剧本的一切!邹静之说,写电视剧,我的心得是认认真真做好梗概和分集梗概,还要做好特别细致的人物梗概(小传)。
当你计划原创或把小说改编成一部电视文学剧本时,不妨先把剧中确定的人物写一个小传,主要人物可以写一两千字,次要人物可以写七八百字。
不要以为这样会耽误工夫。
磨刀不误砍柴工。
当你后来进入剧本创作时,以至在整个写作过程中,你会感到当初写人物小传有多么重要!这不是故弄玄虚,而是掏心窝子的真实感受。
电影文学与小说戏剧有哪些区别
一般的都是先出小说。
故事人物比较丰满;电影剧本写的话,还要人去演绎才有内涵,剧本在拍摄中加台词,修改都很正常的。
写之前多准备点书吧,有你看的
电影语言,戏剧语言和小说语言三者的区别
电影语言:口语化,接近生活。
戏剧语言:1 、戏曲语言:讲究韵律,要适合曲调要求。
对白要符合剧种要求。
2 、话剧语言:韵脚要适合发声时把声音送出去,使观众听得清楚。
小说语言:对话和电影语言相同,
电影闪灵和原著小说有什么区别
大多数人都觉得小说比改编电影好为小说描述的更细致而且结局影版更有人情可我明显感到电影已经超越了小说,在短短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把整个故事的主线情节穿得天衣无缝,不过由于时间限制,电影不可能把所有的细节和盘托出,这给不少观众留下了许多疑惑,比如217房间为什么会有女鬼在浴缸里,为什么杰克和温帝没有闪灵也可以看到饭店里的幽灵,有些人甚至理解为杰克人格分裂,一切离奇事件都是他幻想的,尤其是那个耐人寻味的结局让许多人找不到头绪。
其实如果电影后面结合原著,一切的一切都可以找到圆满的答案,原著的优点在于它着重解释主人公的心理现状以及许多诡异的细节,比如为什么杰克明知道217房间有鬼但却不肯向妻子承认,书中着重描述了他纠结的情绪,读者也更多的去理解他。
除此原著中多了一些灵异事件,比较经典的是会动的树篱,在寂静广阔的饭店前,兔子,狗,狮子,水牛树篱在后面悄悄的跟踪着你;在半夜自己运行的电梯,午夜十二点,死寂中巨大的饭店回响着老旧电梯各种零件轰鸣的巨响。
这些都是电影里来不及提及的经典恐怖场面。
虽然说电影不得不舍弃许多精彩场面,可有一处我十分喜欢的就是当温帝看到整日埋头写作的杰克打出的一沓沓一箱箱的稿子上写满了all work,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导演巧用一句谚语把男主人公错乱的精神表达的淋漓尽致。
这句话也成了闪灵的一句经典台词,而书中并没有这个绝妙的情节。
再说说结尾,大家普遍的想法是看不懂电影的结尾,觉得原著结尾在冰冷的谋杀里带了一丝温馨,可我看了书中的结局总感觉莫名奇妙傻乎乎的,当杰克把小丹尼逼到绝境时,丹尼向爸爸大喊让他恢复理智,不要被饭店利用,而这几句你“被骗了,你想要的饭店不会满足你的”居然换回了杰克的理智,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杰克就是双重人格, 他真正的自己在和饭店的灵魂做着激烈的斗争,最终为了挽救丹尼,将血淋淋的球棒挥向了自己,最后饭店即将爆炸,被控制的杰克冲去挽回饭店无法挽救的命运和饭店一起灰飞烟灭。
我总无法控制的觉得失望,因为没有想到最后的对决这样草草结束,而强大的眺望饭店居然这样不堪一击。
电影中杰克追丹尼进了树篱迷宫,聪明的小丹尼将杰克困在里面,最终逃出魔爪。
而最后一幕也是我觉得最经典的就是在饭店的一幅老照片中,杰克在人群中灿烂的笑着。
着预示着杰克也成为了饭店的一份子,就好像死在217的女人以及所有曾经丧命饭店在的鬼魂一样,他将壮大邪恶的队伍,继续引诱未来新来的客人和看管员。
许多人抱怨觉得闪灵不够恐怖。
的确,闪灵中没有许多直接的血肉和鬼怪场面,但巨大空旷的饭店以及隐约的鬼影本身就是一种恐怖,把它和一些低级靠惊叫和恶心场面纯吓人的鬼片一起比未免不公。
综上原著和电影都各有优点和缺点,如果能结合在一起,相互补充,相信会对整个故事有更深更清楚的了解和享受。
为什么有些人说要抵制看电影鼓励看书
看电影和看书的区别是什么
读书比电影优越在什么地方
首先这个问题应该是从快餐文化的理念兴盛起来后产生的。
现今比起传统书籍,电影更适合被转型成为快餐,比如所谓的特效大片或肥皂剧。
个人理解上,这应该是对内涵匮乏的一种抵制。
毕竟作为电影,在短短的百十来分钟内想要表达更多的内涵给观众,就需要通过一两句台词去暗示表达,比起书籍的篇幅,更加晦涩难明,这也是很多内涵丰富或文艺倾向强的影片被普通观众所抵触的缘故。
并且电影作为一种功利性较强的载体,它需要更多的去迎合大众,就像上述所言,小众影片因为影视剧的成本会逐渐减少,所以现如今会更多的出现偶像\\\/肥皂\\\/屎尿屁类型的片子,所以反过来可以说,大众电影是一种与低俗需求相互呼应的存在。
因为需求低俗,所以降低门槛,又因为降低门槛,所以被更多的低俗所淹没。
(或者有人会说纪录片,但纪录片也有很多种,传统的而今已然越来越少。
) 电影和文学的显著区别在于,如果用积木举例,那么电影就是一个成品的飞机\\\/航母,零件就那么多。
而书,则更像是无穷尽的散件,乍看之下或如黄沙般枯燥,但却因为个体理解方式或程度的不同而能完成更多的形状。
因而从思维拓展性去看的话,就如同古人所言的:“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一样。
影视更容易受到其画面表现内容的诱导,而书籍需要自身不断地去拓展思考。
不过这也非必然,毕竟还有些尽信书的反面教材。
剧本的特点是什么,剧本与小说的差别在哪里
剧本的特点是:1、有集中尖锐的矛盾冲突;2、对话性格化;3、适于舞台演出小说的特点:1 视角独到,以小见大 2 人物形象,个性鲜明 3 心灵刻画,入木三分 4 情节安排,匠心独运 5 环境描写,烘云托月 其实我觉得小说更侧重于环境,心里,神态之类的描写,使之更细腻,突出作者的文化底蕴,而剧本通过人来表演更侧重于一个演员的能力,并没有太多描写,只是对话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