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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座位之争台词

时间:2020-03-15 20:07

<<东京审判>>中梅博士坚持争取中国法官的座次有什么意义?

中国虽然是日本侵略战争的最大受害国,也是抗日战争的主要战胜国,但由于国力弱小,审判开始时并未受到他国的重视。

最后,经过梅汝王敖等人的努力抗争,才在这一场审判中为中国争得了一份尊严。

在此过程中,“法官坐席之争”尤其显得苍凉悲壮。

  1946年4月,11国法官齐集东京,正式开庭审判的日子就要到了。

但是,各位法官在法庭上的座位将按什么样的顺序来排列

梅汝王敖对助手说:“任何国际场合,争座次在所难免,这并非个人名利,而是关系国家、民族地位和荣誉的大事,故应有的位置必须当仁不让,力争得到之。

”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没有明文规定法官席位的次序,但法官座位的排列次序却极其敏感,卫勃庭长提议法官席次应该按照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惯例来安排,即以美、英、苏、中、法为序。

但是,有的法官当即指出,按照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是以中、法、苏、英、美(按照国名字母先后)为序的。

这样一来,中国和法国法官将坐卫勃的两旁,而卫勃所倚重的英国和美国法官便不能居于中央席次。

于是卫勃庭长又提议:我们不是联合国的组织,不必按五强居中的惯例来安排,可以适用按国名字母先后为序的办法。

但是,这样事情就更乱了,因为居中央的将是中、加两国的法官,而他所希望接近的英、美法官反而离他更远了。

大家争来争去,莫衷一是。

  微笑倾听良久的梅汝王敖终于开口:“个人的座次,我本人并不介意,只因与各位同仁一样,是代表了各自的国家来的,所以我还须请示本国政府。

”这一军“将”得厉害。

开庭日期将至,法官们如果都要请示国内而后定,必拖延时日。

卫勃忙说:“为确保准时开庭,座次问题必须尽快排定,希望梅先生从大局出发。

”  梅汝王敖收敛笑容:“同意庭长尽快排定的意见,但中国代表应排在第二位。

中国受日本侵略最深,抗日时间最长,付出牺牲最大,审判的又是日本战犯。

因此,中国理应排在第二。

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

故我提议,各位都不用争了,法官的座次,按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实属顺理成章。

”他接着报了受降典礼上各签字国的顺序: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澳大利亚……尽管当时的中国是受侵略之害最深的国家,可国力较弱,俗话说“弱国无外交”,因此对于梅汝王敖的提议,几个西方国家代表根本不愿接受,会场气氛紧张起来。

  梅汝王敖有意以调侃的口吻缓和一下空气:“如果庭长和大家不赞成这个办法,那我们就以体重为标准吧,各自过磅,看看各人的体重是多少,重者在前,轻者居后。

这样,我们便可以有一个最公平、最客观的标准。

”  话音刚落,法官们哄堂大笑。

卫勃庭长对梅汝王敖笑道:“梅先生真会讲话,是法官,更是个幽默大师。

你的办法很好,但是它只适用于拳击比赛。

我们是国际法庭而不是拳击比赛场。

”  梅汝王敖以笑对笑,绵里藏针:“若不以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列,还是按体重排列为好,我即使被排在最末一位,也毫无怨言,对本国政府也算有了交代。

政府如果认为我坐在后边有辱使命,可另派体重者取而代之,再来较量。

”显然,梅汝王敖早已意识到庭长是在千方百计地排挤他,不让他占据法官第二席。

  这个问题就这样半认真、半玩笑地在正式开庭前的法官会议上被谈论来谈论去。

卫勃庭长既不做出决定,又不愿付诸表决,一任其混乱、僵持着。

  审判“彩排”前的冲突  直到1946年5月2日,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的前一天,卫勃庭长的真实意图才暴露出来。

5月2日上午,法庭书记官紧急通知各国法官,下午4点举行开庭仪式预演,到时候要拍照,要穿上正式的法袍。

这是法庭做的最后一次隆重的“彩排”。

但就在这次“彩排”中,一场尖锐的冲突几乎差点儿毁掉即将开始的东京审判。

  造成这场冲突的原因正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们的座次安排。

下午4时,法官们都按要求做好了准备,在法官休息室集合。

这时,卫勃庭长突然宣布:法官坐席的次序是美、英、中、苏、法、加、荷、新、印、菲,并说这是经过盟军最高统帅同意了的安排。

很明显,英美居中,排挤中国,同时以压制加拿大作为陪衬(按照受降签字次序加拿大应排在法国之前)。

  卫勃庭长这样一宣布,大家不禁愕然。

中国法官梅汝王敖和加拿大法官麦克杜哥最为愤慨。

梅汝王敖当即指出:“这个安排是荒谬的,我绝不接受这种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安排

”说完,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欲退出预演,以示抗议。

加拿大麦克杜哥法官此时也向卫勃提出了强烈反对。

  卫勃看见事情不妙,便亲自来到梅汝王敖的办公室,他婉转地对梅汝王敖讲:“最高统帅要英美法居中的意思无非是因为他们对英美法程序熟识一些,并无歧视中国的意思。

中国的席位仍然在苏、法之上,是五强的中坚。

”梅汝王敖说:“这是国际法庭,不是英美法庭,我看没有英美派居中的必要

假使有这种必要的话,何以加拿大、新西兰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又被挤在两旁

”庭长又说:“照现在的安排,你的近邻将是美国法官和法国法官,不是那位俄国将军,这会让你很愉快的。

”  梅汝王敖答道:“我不是为了要愉快而来到东京的。

中国遭受日本战犯们的侵略荼害达50余年,对中国人来说,审判日本战犯将是一件沉重严肃的任务,绝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工作。

”  争论至此,庭长的话全都碰了壁,于是他向梅汝王敖发出了威胁:“这是最高统帅的意思。

如果因为你拒绝尊重这个安排而使中美关系陷入不愉快的境地,那将是非常遗憾的。

你的政府未必同意你的这种行为。

”梅汝王敖有些激动:“政府同意不同意是另外一件事,但是我绝不接受这种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安排。

我不相信中国政府会同意这个安排。

同时,我也怀疑这个安排是否真正是最高统帅做出的。

”  卫勃听了十分尴尬,但他看出梅汝王敖态度坚决,于是他说:“我去同其他兄弟们商量一下,看看大家的意见如何。

请你千万别走,至多10分钟我就回来。

”  不到10分钟,庭长回到了梅汝王敖的办公室。

他面带笑容地说:“我已经同其他兄弟们商量过,他们一致认为今天的预演只是临时性的,非正式的,我们不妨照原定的安排,不必变更。

至于明天正式开庭时的安排如何,我们今晚可以开会再讨论。

”  梅汝王敖觉察出这很可能是庭长的又一个诡计———先造成既成事实,然后借故取消晚上的会议,或者到明天又说最高统帅不同意做任何改变,遵照昨天“行之有效”的办法。

这样一来,法官的座次就没有办法改变了,只能听从卫勃的摆布。

  梅汝王敖当即答道:“预演固然是临时性的和非正式的,但是许多摄影和新闻记者都等候在审判大厅里,他们必定要摄取许多照片,甚至刊登在报纸上。

这些照片很可能传到中国人民的眼里,他们看到这种于法无据且与中国荣誉地位不相称的安排,必然会感到惊讶和愤恨,甚至会责难我软弱无能。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宪章上虽没有规定法官坐席的顺序,但是我们这个法庭之所以能够设立,之所以有权审判日本战犯,是根据日本投降书而来的,按照受降国家签字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法官的席位是唯一合法合理的办法。

这个意见我已经在法官会议上讲过多次,多数同事并无异议,也没有人提出过更好的办法。

但是,你始终不愿将这个问题付诸表决。

我看再开法官会议也是没有必要的,唯一的办法是预演时就依照受降签字次序排列。

如果最高统帅不同意,我们明天再开法官会议不迟。

倘不如此,我绝不参加。

至于我个人,我还得慎重考虑一下。

我可以向政府请示,看是否支持我;也可以向政府辞职,另派一个人来接替。

这完全是我个人的事情。

”说完,梅汝王敖再次做出马上要离去的姿态。

  卫勃自认为毫无破绽的计谋又成了泡影。

他焦躁地对梅汝王敖说:“请你务必再等一等,我同其他兄弟们再商量一下就来。

”  “小胡子法官”令世人刮目相看  开庭预演仪式已经推迟了约半个小时,审判大厅里的人们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此时此刻,没有人能承担得起推迟明天正式开庭的严重后果,因为这个日期已经向全世界宣布了。

  曾经由于苏联法官的姗姗来迟,法庭等了很长时间才正常运转,而且总部和庭长一再宣称“非候全体法官到齐不拟开庭”。

现在虽然苏联法官到了,但如果中国法官拒绝出席,那么按期开庭仍将成为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真的发生了不能按期开庭的情况,那必定会引来日本乃至全世界的惊疑和非难,这个责任无论是庭长还是最高统帅都不愿意承担,也承担不了。

基于有这样的把握,梅汝王敖认为现在是向庭长摊牌的最好时机,因此,他的态度就更加强硬了。

  那是令人窒息的10分钟。

当卫勃第三次来到中国法官办公室的时候,他盯着梅汝王敖一字一句地说:“兄弟们同意你的意见,预演就按受降签字国次序进行。

今晚我把情况报告最高统帅,看他是否同意。

”说完便悻悻而去。

梅汝王敖于是又脱去大衣,换上法袍,走出自己的办公室。

他一回到法官们中间,预演仪式立即开始。

这时已经是下午5时了。

  第二天上午9时30分,卫勃庭长在开庭前几分钟来到会议室,对等待在那里的10名法官宣布:“最高统帅已经同意,我们今后的行列和坐席顺序就按照昨天预演时的顺序来安排。

”一个争论多日、僵持很久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在参与审判工作的11国法官中,只有1人比42岁的中国法官年轻。

司法界一贯比较注重年资和外表,梅汝王敖因此而留起了上唇胡须,并因此被各国记者称作“小胡子法官”。

通过座次争议这件事,大家对梅汝王敖另眼相待。

  中国国旗首次插在第一位  目睹中国法官席位之争的各盟国记者,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仪式预演场内,窃窃耳语。

在场的上海《申报》记者以自豪的神色告诉外国同行:“中国抗战长达8年,战胜日本功劳最大,应当占有这光荣的一席。

”  可见,当时外界对法官座次之争是非常关注的,但法官之间因国旗位置而发生的争执却少有人知。

梅汝王敖在日记中记下了这个故事:当11位对日参战国的法官穿着崭新的法袍庄严地坐在审判席上等待预演开始时,大家都看到在审判席后面插着的参战国国旗,美国国旗插在第一位,中国国旗插在第二位。

中国的法律顾问吴学义一看中国国旗插在第二位,立刻向梅法官打手势,伸出了右手食指,意思是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

梅汝王敖看见吴学义的手势后,马上心领神会,立即向庭长卫勃提出:“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

”  美国法官克莱墨十分傲慢地说:“为什么

”梅法官当即用流利的英语慷慨激昂地阐述了中国军民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直到1945年8月15日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所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代价。

随即,中美双方展开激烈的争论。

美方理屈辞穷,最终做出让步,中国国旗插在了第一位,美国国旗则移至第二位。

这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有史以来国旗插在首位的第一次

所以,当中国国旗刚刚插在第一位,国内新闻媒介就立即刊发了这一重大新闻,有的报纸还及时刊出“号外”。

  审判期间,梅汝王敖法官不喝酒,不打高尔夫,却每天坚持练“国粹”———太极掌。

有一次,法官们出席某个宴会,女主人轮流给11位法官敬酒,转到梅汝王敖面前时被他婉言谢绝了。

女主人笑着向大家说:“我发现,东京的国际法庭总算有一个始终保持清醒的法官,他,就是中国的梅法官。

”  摘自《把东条英机送上绞刑架的中国人》梅朝荣编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

在《东京审判》中我国法官梅汝璈为什么争夺第二席位。

这有什么讲究吗

刚柔并济争得一席  梅汝璈中国虽然是同盟国中受侵略最惨的战胜国之一,但审判长由澳大利亚韦伯法官担任,美、中、英、苏、加、法、新、荷、印、菲十国法官的座次问题,开庭前预演时就发生了争议,因为庭长韦伯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英、中、苏、加、法、新、荷、印、 菲,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国之后。

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

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

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

”接着,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

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大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

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

”由于他的据理力争,庭长当即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

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进行,梅汝璈终于为我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关于东京审判的一些问题

【东京】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日本首要战犯际审判。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根据1945年12月16—26的莫斯科会议规定,发表了特别通告,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颁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内容与英、美、苏、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本相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英、美、苏、法、澳、荷、加、新(西兰)、印(度)、菲各1名法官组成,共11名;11国又各派检察官1人。

澳大利亚法官 W. F. 韦布任庭长,美国律师J.基南任检察长。

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

由11国检察官组成的委员会于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起拆书。

被告28人,除松冈洋右等3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外,实际受审25人。

起诉书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

审讯自1946年5月3日开始。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徒刑 ,重光葵判处7年徒刑 。

7人绞刑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

绞刑于1948年12月22日执行。

自1950年起美国不顾世界舆论的反对,将判刑的首要战犯陆续释放出狱。

这次审判并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国家人民的意志。

但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列为甲级战犯,是对国际法战犯概念的重大发展。

【电影版】中文名称:东京审判英文名称:The Tokyo Trial发行时间:2006年电影导演:高群书 Qunshu Gao电影演员:曾志伟 Eric Tsang 曾江 Kenneth Tsang 林熙蕾 Kelly Lin 谢君豪 Kwan-Ho Tse 刘松仁 Damian Lau 朱孝天 Ken Zhu 英达 Da Ying 小池幸次 星野晃 小池荣 名取幸政 大岛宇三郎地区:大陆语言:普通话◇ 剧情简介: 1946年3月20日,受中国国民政府的委任,作为远东国际大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飞抵东京。

东京的中国同仁及朋友为梅汝璈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席间,顾毓秀郑重地赠送了一把宝剑给梅汝璈。

《大公报》记者肖南负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全程跟踪报道。

在宴会上,他目睹了梅汝璈的激动和欢欣,但他却预感到梅汝璈此行必定艰难…… 大审判终于开庭了,中国的审判团遭受了种种挑战和挫折,面对各国法官们的偏见与刁难,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与他们斗智斗勇,克服了对美国法律不了解的种种不利因素,在庭审辩论中取得了上风。

日本右翼势力派刺客行刺梅汝璈,肖南得知后,立即赶往告知,最终挫败了刺杀计划。

最后的审判到来了。

远东国际大法庭做出判决,以东条英机为首的七名战犯被处以绞刑…… 《东京审判》表现的是在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的情况,是中国人在国际舞台上第一次成功地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尊严的故事。

当时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整个法庭不赞成死刑的人居然占多数。

以梅汝璈(刘松仁饰)为首的中国法官,最终是怎么样将东条英机等战争罪犯送上绞刑架的呢

影片创作者经过大量的历史调查,为观众揭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因为该片故事全部发生在1946年的东京,片中扮演梅汝璈的刘松仁,扮演向哲浚的曾江,扮演倪征燠的英达均一口流利的英语;扮演中国记者肖南和日本恋人和田芳子的林熙蕾操一口流利的日语汉语;而凭《南海十三郎》成为金马影帝的谢君豪和曾志伟的对白是日语;再加上由日本演员扮演的律师广濑一郎、战犯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由美国百老汇著名演员扮演的盟国检察官季南、法庭庭长卫勃,无论叙述风格还是制作气势均强烈透出导演高群书深受好莱坞主流商业片的影响,是国产片中少有的具有好莱坞气象的大片。

该片获得第12届华表奖优秀故事片奖与2007年第16届金鸡百花奖优秀故事片奖与最佳导演奖提名。

票房收入:2030万【中国一代法学大家梅汝璈简介】:梅汝璈(1904~1973)中国法学家。

字亚轩 。

江西南昌人 。

20年代在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学习。

在清华学习期间,梅先生在《清华周刊》发表多篇文章,如第286期的《清华学生之新觉悟》、第295期的《辟妄说》和第308期的《学生政治之危机及吾人今后应取之态度》等,表达出其年轻时代的忧国忧民之心。

1924 年自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

1926年在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并被选入怀·白塔·卡帕荣誉学会。

1926年夏~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在此期间,梅汝璈曾与同学施滉、冀朝鼎等组织了中山主义研究会,以响应国内发生的北伐革命行动。

1929年春,他游历了英、法、德、苏等国后回国。

先后任教于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讲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还担任过当时内政部参事兼行政诉愿委员会委员、立法院委员及立法院涉外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外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国防最高委员会专门委员、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译部主任及《时事类编》半月刊主编,同时在复旦大学、中央政治学校等院校兼职讲授英美法课程。

1946~1948年,梅汝璈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审判对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大规模侵略战争负有主要责任的日本战争罪犯的工作,同某些庇护日本战犯的势力进行了坚决而卓有成效的斗争。

在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的漫长过程中,梅先生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出色完成了任务,赢得了周恩来总理的高度评价:“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当感谢他。

”时任教育次长兼国立政治大学校长顾毓琇先生曾赠剑与梅先生,并称他为壮士。

1948年底,国民党政府又任命他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部长,他拒绝到任,并于一年后辗转到达北京,担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兼条约委员会委员。

1954年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委员。

他是第三、四届政协委员。

此后,历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案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60年代开始撰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

1973年逝世,享年69岁。

梅先生著有《中国人民走向宪治》、《中国战时立法》、《告日本人民书》、《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制定侵略定义的历史问题》、《世界人民坚决反对美国对日本的和约》等著作,遗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由其后人梅小璈先生于1988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据山西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校友、徐特立教育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尉迟华回忆,梅汝璈回国后因山西大学与清华有使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会通”这一办学宗旨相近的特点,欣然应聘法律系。

在执教期间,他不仅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而且经常以“耻不如人”的清华精神谆谆告诫莘莘学子。

抗日战争之始,南开迁往昆明与北大、清华合并成立“西南联大”,他途经重庆,应当时担任教育部次长的清华校友顾毓琇的邀聘,担任该校的法律系教授。

梅先生因为是我国法学界权威,翌年被任命为我国参加“远东军事法庭”的首席审判官。

然而,中国虽然是同盟国中受侵略最惨的战胜国之一,但审判长由澳大利亚韦伯法官担任,美、中、英、苏、加、法、新、荷、印、菲十国法官的座次问题,开庭前预演时就发生了争议,因为庭长韦伯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英、中、苏、加、法、新、荷、印、 菲,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国之后。

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

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

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

”接着,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

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大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

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

”由于他的据理力争,庭长当即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

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进行,梅汝璈终于为我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在对战犯量刑方面,再次发生激烈的争辩。

一些来自未遭到日军过多侵略践踏的国家的法官们不赞成处以死刑。

为了伸张正义,梅汝璈根据审判过程中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例如在南京大屠杀中就用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单纯用毒气杀人残酷百倍,主张对首恶必须处以死刑。

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七名首犯送上了绞刑架。

虽然从1946年5月开庭历时两年半的时间里他享受着丰厚的待遇,但是由于他从报上看到国内“讥饿”、“内战”的坏消息,对国民党政府彻底失望。

所以当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公布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时,他拒绝去南京赴任履新。

1949年6月南京、上海相继解放后,他由东京设法抵香港与中共驻港代表清华校友乔冠华取得联系,秘密由港赴京。

抵京第三天,便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成立大会,周恩来在会上介绍:“今天参加这个会的,还有刚从香港回来的梅汝璈先生,他为人民办了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该感谢他。

” 1950年,梅汝璈担任外交部顾问。

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

此后,历任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7年“反右运动”时,梅汝璈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在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到了更严重的批判。

外交部的“造反派”在抄家时搜出那件他曾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如获至宝,以为抓住了梅汝璈有反动历史问题的确切证据,并试图将其烧毁。

但梅汝璈对此有理有节地应对抗争,并进行了巧妙的周旋,从而保存下了这件历史的珍品。

1973年,梅汝璈在饱受摧残之后,怀着对亲友的眷恋,对“文革”的不满和厌恶,对未能写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这本巨著的遗憾,在北京与世长辞,默默地离开了人间,终年69岁。

1976年底,他的家人遵嘱将厚达尺余的东京审判判决书中文原稿和他在东京大审判时穿过的法袍,无偿捐献给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希望能作为历史的见证警示后人永远不要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

【梅汝璈与东京审判】当梅汝璈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时,他才42岁。

在当时的中国法学界和司法部门,资望深、年龄大的人士比比皆是。

可是,执法东京的重任却偏偏落到了刚刚步入中年的梅汝璈身上——这无不得益于梅汝璈多年来在法学研究、教学和司法实践方面的出色表现。

舆论对他的评价是:精通法学理论,善于雄辩而又头脑冷静。

飞赴东京 1946年3月20日,上海华懋公寓1层的大厅里,受命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今天就要肩负祖国重托,飞赴东京。

临行前,梅汝璈向新闻界慷慨陈词:“审判日本战犯是人道正义的胜利,我有幸受国人之托,作为庄严的国际法庭法官,决勉力依法行事,不负政府与国人嘱望。

” 当日,《中央日报》、上海的《申报》《大公报》《新闻报》等中国最权威的媒体,纷纷在显著位置刊出消息:清算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今飞东京。

梅汝璈到达东京后,作为战胜国派出的法官,下榻于东京“帝国饭店”,出门有专车,餐厅有专席。

优厚的待遇并不能使梅汝璈减轻对祖国命运的牵挂。

他每天翻阅侍者送来的英文报纸,看到的是满目的凄凉:“饥饿的中国人在吃树皮、鼠肉和泥土”,“满洲大规模内战爆发,中国殷切期待马歇尔特使返华调停”。

国破山河在,国家尊严何在

梅汝璈因此不愿去餐厅,只有按铃请侍者把早饭送到房间里来。

在盟军最高统帅部中国联络官为梅法官举办接风宴会。

宴会上,时任国民政府教育次长兼国立中央大学校长的顾毓琇,将一柄装饰华贵的宝剑赠予梅汝。

梅汝璈深深鞠躬,双手过顶接剑。

他说:“‘红粉送佳人,宝剑赠壮士’。

可惜我非壮士,受之有愧。

”顾毓琇说:“你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和千百万死难同胞,到这侵略国的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

天下之壮烈事,以此为最。

君不为壮士谁为壮士

” 听罢,梅汝璈拔剑出鞘,动情地表示:“戏文中常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

如今系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

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雪我心头之恨。

……对这些战犯必予严惩,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万冤死的同胞。

我既受国人之托,定将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

” 一番话,令在座者无不击掌称快。

《大公报》记者肖南负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全程跟踪报道。

在宴会上,他目睹了梅汝璈“天降大任于斯人”的激动和欢欣。

他不无担忧。

他以一个记者的敏感以及对社会现实、国际利益的透彻了解,预感梅汝璈此行必定艰难。

毕竟,梅汝璈是一个留学美国,回国后又多年从事教学和法院工作的学者型专家。

回到饭店后,梅汝璈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他想起了一位老朋友在得知自己将执法东京后吟诵出来的诗句: 法界推巨擘,中外早知名。

时也春正月,快哉此一行。

同仇增敌忾,官谳律长城。

我有拳拳意,非君孰与倾

东京审判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撰写起诉书。

但撰写起诉书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控诉这些被告犯罪行为的时候,从什么时间算起

国际检查局内部对此发生了严重分歧。

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41年12月7日,日军偷袭珍珠港事件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

另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卢沟桥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

中国代表团的提出应以1928年1月1日日本制造“皇姑屯事件”为对日本战犯起诉的起始日。

国际检查局内部经过郑重的讨论,赞成中国代表团的主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指控被告的犯罪行为从1928年开始到1945年为止,总共约18年。

用尊严维护尊严 1946年4月,11国法官齐集东京,正式开庭审判的日子就要到了。

但是,各位法官在法庭上的座位将按什么样的顺序来排列

这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前各国法官最为关注的问题。

梅汝璈也不例外,他对助手说:“任何国际场合,争坐次在所难免,这是关系国家、民族地位和荣誉的大事,故应有的位置必须力争得到之。

” 虽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没有明文规定法官席位的次序,但法官座位的排列次序却极其敏感,由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定的庭长——澳大利亚的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卫勃,想使两位与他亲近的英美法官坐在他的左右手。

卫勃提议,法官席次应该按照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惯例来安排,即以美、英、苏、中、法为序。

但有的法官当即指出,按照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是以中、法、苏、英、美(按照国名字母先后)为序的。

微笑着倾听良久的梅汝璈终于说话道:“个人的坐次,本人并不介意,只因与各位同仁一样,是代表了各自的国家来的,所以我还须请示本国政府。

” 这一军“将”得厉害。

因预定的开庭日期将至,法官们如果都要请示国内而后定,必拖延时日。

卫勃认定不能开这危险“先例”,忙说:“为确保准时开庭,坐次问题必须尽快排定,希望梅先生从大局出发。

” 梅汝璈收敛笑容道:“同意庭长的意见,但中国代表应排在第二位。

众所周知,中国受日本侵略最深,抗日时间最长,付出牺牲最大,审判的又是日本战犯。

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

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

故我提议,各位都不用争了,法官的坐次,按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实属顺理成章。

”他接着报了各签字国的顺序: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澳大利亚……俗话说“弱国无外交”,因此对于梅汝璈的提议,几个西方国家代表心里根本不愿接受。

直到5月2日,即正式开庭的前一天,卫勃的真实意图才暴露出来。

下午4时,法官们都按要求做好了准备,在法官休息室集合。

这时,卫勃突然宣布:法官座席的次序是美、英、中、苏、法、加、荷、新、印、菲,这是经过盟军最高统帅同意了的安排。

按照这个安排,庭长右边是美、中法官,左边将是英、苏法官。

很明显,英美居中,排挤中国,同时以压制加拿大作为陪衬(按照受降签字次序加拿大应排在法国之前)。

大家不禁愕然。

中国法官梅汝璈和加拿大法官麦克杜哥最为愤慨。

梅汝璈当即指出:“这个安排是荒谬的,我绝不接受这种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安排

”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欲退出预演,以示抗议。

开庭预演仪式已经推迟了约半个小时,审判大厅里的人们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此时此刻,没有人能承担得起推迟明天正式开庭的严重后果,因为这个日期已经向全世界宣布了。

那是令人窒息的10分钟。

当卫勃第三次来到中国法官办公室的时候,他盯着梅汝璈一字一句地说:“兄弟们同意你的意见,预演就按受降签字国次序进行。

” 这时已经是下午5时了。

一个争论多日、僵持很久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

在场的上海《申报》记者以自豪的神色告诉外国同行:“中国抗战长达8年,战胜日本功劳最大,应当占有这光荣的一席。

” 舌战美国法官 当11位对日参战国的法官穿着法袍庄严地坐在审判席上等待预演开始时,法官之间又因国旗位置而发生的争执。

这时候,审判席后面插着的参战国国旗,美国国旗插在第一位,中国国旗插在第二位,中国的法律顾问吴学义一看,立刻向梅汝璈打手势。

梅汝璈马上心领神会,向庭长卫勃提出:“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

” 美国法官克莱墨十分傲慢地说:“为什么

”梅汝璈当即用流利的英语慷慨激昂地阐述了中国军民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直到1945年8月15日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所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代价。

他说:“残暴的日本法西斯分子在侵略战争中犯下了滔天罪行,深受其害的中国人民伤痕累累,几千万亡灵沉冤九泉。

17年间,为抗击日本侵略者,我国军民伤亡逾3500万人,击毙击伤日军达130多万,占日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伤亡总数的70%。

事实充分证明,中国正是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主力。

” 随即,中美双方展开激烈的争论。

几番唇枪舌剑,美方理屈词穷,最终做出让步,中国国旗插在了第一位,美国国旗则移至第二位。

这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有史以来国旗插在首位的第一次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是一个国家主权和尊严的标志。

所以,当中国国旗刚刚插在第一位,国内新闻媒介就立即刊发了这一重大新闻,有的报纸还及时刊出“号外”。

中国代表团从抵达东京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的40余天时间里,凭着对正义事业的高度责任感,进行着这场为千百万受害者伸冤报仇的艰苦斗争。

他们没有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28名甲级战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东条英机等7名主要甲级战犯被判死刑。

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主要成员,梅汝璈凭着他丰富的经验和渊博的法律知识,全程参加了这次审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审判进行到后期,围绕对战犯的量刑问题,法官们发生了激烈的争辩。

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中,一些人所在的国家在二次大战中没有过多遭到日军的侵略践踏,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缺乏切肤之痛,他们因此主张对战犯从宽处理,有的法官则由于国内刑法废除了死刑而不赞同对战犯处以死刑,还有的则以人道主义为由,反对处死罪大恶极的战犯。

梅汝璈用充分的证据证实了日军的暴行,例如,光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就使用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四肢、割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的办法残酷百倍。

鉴于此,梅汝璈主张对日军首恶必须处以死刑。

在梅先生的慷慨陈词和据理力争下,11名法官就死刑问题进行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土肥原贤二等7个日本主要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其凛然正气和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

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中国人最明白自己的痛苦,中国人最有发言权,因此,这一部分理当由中国人自己书写。

经过他的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对于那场如同硝烟一般逝去的历史审判,日本国内也许有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梅汝璈先生的一段话,或许能让人更深刻地理解什么是战争和历史: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

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东京审判 内容简介

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 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根据1945年12月16—26的莫斯科会议规定,发表了特别通告,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颁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内容与英、美、苏、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本相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英、美、苏、法、澳、荷、加、新(西兰)、印(度)、菲各1名法官组成,共11名;11国又各派检察官1人。

澳大利亚法官 W. F. 韦布任庭长,美国律师J.基南任检察长。

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

由11国检察官组成的委员会于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起拆书。

被告28人,除松冈洋右等3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外,实际受审25人。

起诉书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

审讯自1946年5月3日开始。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徒刑 ,重光葵判处7年徒刑 。

7人绞刑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

绞刑于1948年12月22日执行。

自1950年起美国不顾世界舆论的反对,将判刑的首要战犯陆续释放出狱。

这次审判并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国家人民的意志。

但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列为甲级战犯,是对国际法战犯概念的重大发展。

  电影版  中文名称:东京审判  英文名称:The Tokyo Trial  发行时间:2006年  电影导演:高群书 Qunshu Gao  电影演员:曾志伟 Eric Tsang  曾江 Kenneth Tsang  林熙蕾 Kelly Lin  谢君豪 Kwan-Ho Tse  刘松仁 Damian Lau  朱孝天 Ken Zhu  英达 Da Ying  小池幸次  星野晃  小池荣  名取幸政  大岛宇三郎  地区:大陆  语言:普通话  ◇ 剧情简介:  1946年3月20日,受中国国民政府的委任,作为远东国际大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飞抵东京。

东京的中国同仁及朋友为梅汝璈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席间,顾毓秀郑重地赠送了一把宝剑给梅汝璈。

《大公报》记者肖南负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全程跟踪报道。

在宴会上,他目睹了梅汝璈的激动和欢欣,但他却预感到梅汝璈此行必定艰难……  大审判终于开庭了,中国的审判团遭受了种种挑战和挫折,面对各国法官们的偏见与刁难,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与他们斗智斗勇,克服了对美国法律不了解的种种不利因素,在庭审辩论中取得了上风。

日本右翼势力派刺客行刺梅汝璈,肖南得知后,立即赶往告知,最终挫败了刺杀计划。

最后的审判到来了。

远东国际大法庭做出判决,以东条英机为首的七名战犯被处以绞刑……  《东京审判》表现的是在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的情况,是中国人在国际舞台上第一次成功地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尊严的故事。

  当时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整个法庭不赞成死刑的人居然占多数。

以梅汝璈(刘松仁饰)为首的中国法官,最终是怎么样将东条英机等战争罪犯送上绞刑架的呢

影片创作者经过大量的历史调查,为观众揭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因为该片故事全部发生在1946年的东京,片中扮演梅汝璈的刘松仁,扮演向哲浚的曾江,扮演倪征燠的英达均一口流利的英语;扮演中国记者肖南和日本恋人和田芳子的林熙蕾操一口流利的日语汉语;而凭《南海十三郎》成为金马影帝的谢君豪和曾志伟白是日语;再加上由日本演员扮演的律师广濑一郎、战犯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由美国百老汇著名演员扮演的盟国检察官季南、法庭庭长卫勃,无论叙述风格还是制作气势均强烈透出导演高群书深受好莱坞主流商业片的影响,是国产片中少有的具有好莱坞气象的大片。

东京审判的审判经过

适值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进行的东京审判60周年之际,电影《东京审判》正在全国热映。

人们在回顾历史、热评现实的同时,也对其中参与东京审判的几位中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影片中中国法官梅汝璈艰难斗争的历史场面,勾起了人们对60年前那段无法湮没岁月的怅然回忆……  内外夹击,梅汝璈艰难赴命  出任国际法庭的法官,在一般人眼中,是神圣而光荣的使命,而对于1946年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中国籍法官和检察官来说,则更多地意味着艰难和挑战。

  这种艰难和挑战具体表现在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从内部因素而言,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正忙于内战,对这场国际审判并不重视,缺乏对东京审判的正确认识和估计。

他们以为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事实昭彰,审判不过是个形式,走走过场而已,哪里还需要什么精心准备,因而在庭审准备、证据提供、国际沟通和交流等很多方面表现并不积极;从外部因素而言,由于美苏冷战的对峙局面已经形成,东京审判中国际力量的对抗形势异常复杂,到了后期,美国为了扶持日本成为其在远东地区对抗苏联的势力,已经开始尽力为日本人开脱和辩解,东京审判后期的审判形势受到了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在内外双重压力夹击下的中国法官和中国检察官,如果想将这些日本战犯绳之以法,其工作的艰难和面临的挑战是可想而知的。

  当时中国的法学界和司法部门里,有名望、资历深、有留洋经历的人虽不少,然而,真正能够同时精通国际法、英美法及英语的人却不多。

而这屈指可数的人群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愿意出头的:如果审判顺利,日本战犯无论受到多么严厉的处罚,都不会出乎中国人民的意料,那是他们应有的下场;而如果审判进展不顺利,日本战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则参与审判的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自己就将成为国家和民族的罪人,接受现实和历史的“审判”。

显然,出任国际法庭的法官实在是一块“烫手的山芋”。

42岁的梅汝璈在历史的重要关口没有选择退缩,他是这样来理解自己肩负的职责的:“今天我能高居审判台惩罚这些元凶巨憝,都是我千百万同胞的血肉换来的。

”  法官坐席之争  在任何国际场合,争席次、争座位的斗争总是难免的,国际法庭也不例外。

梅汝璈回忆起这一段经历说:“这不仅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有关国家地位和荣誉的问题。

”  由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中没有明文规定法官席位的次序,因此在开庭前好几天法官们就在此问题上有过热烈的讨论和争执。

按理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法官是由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的受降各国所派遣,法官们的座席应以受降签字的先后为序,依次是美、中、英、苏等,这是最合情合理的安排。

但是,澳大利亚法官、庭长威勃却不喜欢这个安排,因为庭长坐中间,依次出现的美国、中国法官将坐在他的右边和左边,而他则希望与他亲近的英、美两位法官坐在他的旁边,于是便千方百计地反对和变更这一安排。

  法官会议并没有就座位的次序进行表决。

正式开庭前一天,法官出庭“预演”,威勃终于拿出了蓄谋已久的安排,声称这是经盟军最高统帅同意的,他安排的法官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加……梅汝璈意识到,庭长这样做是在千方百计地设法排挤他,不让他占据法官第二席。

他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这个安排是荒谬的,它既非按照受降签字的次序,又非按照联合国安理会五强排列的次序,亦非按照一般国际会议以国名字母先后排列的次序,用意何在,殊属费解。

我不能接受这种安排,并不宜参加今天的预演仪式。

”说毕,梅汝璈愤然离开会议室,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脱下法袍,以示决心。

  梅汝璈说:“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

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的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

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

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

”  由于梅汝璈的据理力争,庭长无奈之下只有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均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

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才得以进行,但中国法官梅汝璈终于为自己的国家争得了应有的地位,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事后,梅汝璈回忆说,法官坐席之争的意义在于吸取经验教训和得出正确认识。

在任何国际场合,争席位、争排场的明争暗斗是经常发生而且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斗争常常关系到国家的地位、荣誉和尊严,不能把它当做细枝末节,以为无关宏旨而淡然置之。

此事表明,中国当时虽然跻身五大国之列,但却依然处处遭受压制和歧视。

作为中国人,在国际舞台上,我们必须学会合理合法地进行抗争,维护中国的正当权益。

  力主书写判决书,坚持死刑处罚  1948年4月16日,历时31个月的审理终于结束了。

经商议,判决书由11章构成,审判法官中有人主张“判决书应统一书写”,但是梅汝璈坚持认为,中国人受害最深,最有发言权,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理当由中国人来写。

法庭再次接受了他的提议,由他负责判决书第五章“日本对华侵略”的起草。

  法庭的另一起波澜是围绕量刑问题展开的。

由于存在着不同法律体系的影响,加上各国受日本侵害程度不同,来自不同国家的法官们在对战犯是否该被判处死刑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争执,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也没有提供量刑依据。

当时,庭长威勃主张将战犯全部流放到一个远离陆地的荒岛上,像当年的拿破仑那样;印度法官坚持认为,国家行为不应追究个人责任,应判战犯们无罪;美英法官支持死刑判决,但他们的注意力都在那些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过美英战俘的战犯身上,而对于荼毒中国甚深的土肥原贤二等甲级战犯,态度却比较暧昧。

中国法官梅汝璈则坚决要求严惩这些侵华战争的罪魁祸首。

  为了说服其他法官,梅汝璈根据审判过程中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例如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使用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将它们与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进行比较,得出日军比德军更惨绝人寰的结论,主张必须对他们处以死刑。

梅汝璈曾说:“戏文中常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之说,如今系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雪我心头之恨。

我中华民族素来主张宽恕以待人,但为防止将来再有战争狂人出现,对这些战犯必予严惩。

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万冤死的同胞;非如此,不能求得远东及世界和平。

我既受国人之托,决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

”最终,东京审判以六票对五票的微弱优势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等战犯死刑。

这是梅汝璈最艰难的一段日子。

在接受上海《申报》采访时,梅先生告诉记者,在最后表决前的一个星期里,他几乎睡不着觉。

他说:“要是那些罪孽深重、残害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战犯不被判处死刑,我还有什么脸面回去见江东父老

”  庭审结束后,证据堆积如山,为了尽快完成工作,梅汝璈和他的两个助手夜以继日地工作了一个月,向法庭提交了近 300页、总计10万多字的判决书的第五章。

这也是全部判决书中撰写得最快的部分。

“那些日子,我们就像钻进成千上万件证据和国际法典的虫子,每天在里面爬来爬去,生怕遗漏了重要的东西。

”审判结束后,梅先生在日本《朝日新闻》上发表了《告日本人民书》,他写道:“经过这次审判,日本军界首脑的暴虐行为和虚假宣传已昭然天下。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最后宣判,清除了中日两国间和睦相处的这些绊脚石,对于今后中日间和平合作,相信必有贡献。

”  遗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长达两年半的东京审判不仅程序冗长,而且庭审过程异常惊心动魄,作为历史见证人的梅汝璈,很希望将东京审判如实地描述下来,并结合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进行评述。

在这种责任感的驱使下,1962年,梅汝璈开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撰写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该书完成了拟定七章中的四章。

1973年梅汝璈先生去世。

从此,梅先生再也没有机会继续他后几个章节的写作,《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留下了永久的遗憾,法庭判决阶段的种种内幕连同其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永远地沉睡于梅汝璈先生的心中。

  梅汝璈曾说:“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

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  1998年底,梅汝璈先生的家人遵嘱将厚达尺余的东京审判判决书中文原稿和他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捐献给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希望这些遗物能作为历史的见证警示后人,永远不要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

  责任编辑:刘家昌  庭审结束后,证据堆积如山,为了尽快完成工作,梅汝璈和他的两个助手夜以继日地工作了一个月,向法庭提交了近 300页、总计10万多字的判决书的第五章。

这也是全部判决书中撰写得最快的部分。

梅汝璈有着强烈的法治意识,这在文中有哪些体现

有这个人啊梅汝璈(1904-1973),著名法学家。

1926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1928年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

1929年回国,历任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教授。

新中国成立后任外交部法律顾问。

梅汝璈以代表中国参与“东京大审判”,并为中国赢得荣誉和尊严而闻名于世,但他为参加审判而向复旦告假一事却鲜为人知。

1945年12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决定对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

当时的中国接到驻日盟军统帅总部的通知,便指示外交部和部遴选派往东京的外交、人员。

经过慎重选择,决定指派42岁的复旦大学教授梅汝璈博士为中国法官,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向哲浚为检察官,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吴学义任顾问。

1946年1月9日晚7时,复旦政治学会借大礼堂欢送梅教授。

1月31日,梅汝璈致信章益校长: “弟因奉派参加审判远东战犯,即将赴日一行,短期内恐不能返校。

所任政治系教授职务,拟请自二月份起准予辞卸。

事非得已,至希俯允并宥谅,是幸。

专此敬请。

大安。

”章校长批签作为告假,冀其回国后仍回复旦。

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从复旦大学附近的江湾军用机场出发,乘坐一架美国军用飞机飞往日本东京。

当天,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上海的《申报》、《大公报》、《新闻报》纷纷在显著位置以醒目标题刊登这条重要新闻:“清算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今飞东京”。

此后直到1948年底,梅汝璈和来自其他国家的同行们一起尽心竭力地工作,出色地完成了这一注定被载入史册的国际审判任务。

在长达两年半的审判过程中,梅汝璈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智慧、勇气和学识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

当时,由中、美、苏、英、法、印、澳等11国指派的法官到齐后,大家最关注的是法庭上的座位排序。

正如梅汝璈后来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书稿中所言:“在任何国际场合,争席次、争座位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地位和荣誉的大事。

”在当时的法庭上,经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定,由澳大利亚法官韦伯任庭长,庭长右边的第一座位属美国法官。

至于其余座次如何排列,特别是庭长左边的第一把交椅该属于谁,法官们各执一词。

同盟国诸国中,中国是受侵略之害最惨的国家,但国力最弱,俗话说“弱国无外交”,因此英国、荷兰都试图将座次排在中国前面。

对此,梅汝璈义正词严地说:“我认为,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

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战时间最久,牺牲最大。

因此,有8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位。

”尽管梅汝璈的建议合情合理,但并未被庭长韦伯。

等到开庭前一天预演时,韦伯突然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决定表示坚决抗议,毅然脱去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

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多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

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辞职。

”由于他的据理力争,法官们进行了最后表决,终于使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合理排定,中国国旗还插在了第一位。

法庭审判进行到后期,围绕对战犯的量刑问题,法官之间产生了激烈争辩。

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中,有些人所在的国家在二战中没有过多地遭受日军的侵略践踏,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缺乏切肤之痛,因此他们主张对战犯从宽处理;有的则由于其所在国刑法废除了死刑而不赞同对战犯处以死刑;还有的则以人道主义为由,反对处死罪大恶极的战犯。

梅汝璈用充分的证据证实了日军的暴行,如仅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就犯下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四肢、割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的办法残酷百倍。

梅汝璈说:“如不能依法严厉制裁日本战犯,既有悖于本法庭的宗旨,也违背《波茨坦公告》之精神。

”鉴于此,梅汝璈主张对日军首恶必须处以死刑。

未及最后投票,梅汝璈预见到力主死刑的法官只占少数,便来到韦伯庭长的办公室,就法庭严惩日本战犯之事与其磋商。

见韦伯不改初衷,梅汝璈激动地说:“审判长先生,我和我的同伴都是受四万万五千万国人的委托,来此惩罚元凶祸首的。

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我等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惟有集体蹈海一死,方能谢国人

”“什么

”韦伯庭长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当然,个人之颜面、生死均是小事。

千百万同胞的血债必须讨还。

请审判长考虑我们这一最后请求

”韦伯庭长被梅汝璈真挚的情感深深打动了:“我个人的意见可以收回,只是其他法官……”梅汝璈表示,将与其他各国同仁商谈。

由于梅汝璈的慷慨陈词和据理力争,11名法官就死刑问题进行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决定对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武藤章和广田弘毅等7名主要日本战犯判处绞刑。

这当中梅汝璈起了决定性作用。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其凛然正气和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

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最明白其痛苦,最有发言权,因此,这部分理当由中国人来书写。

经其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中,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宣告结束。

国民党随即明令公布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部长,但梅汝璈因对国民党失望而在东京公开声明拒绝回国赴任。

1949年6月,南京、上海相继解放,梅汝璈由东京设法抵港,与中共驻港代表乔冠华取得联系,秘密由港赴京。

从1950年起,梅汝璈长期担任新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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