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结果有几种
刑罚有 ,死刑 ,有期徒刑 (判多长时间 ,得看你犯的罪有多大了),无期徒刑 。
能否缓刑得看法院的判决了。
注意 缓刑 不是刑罚。
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被称之为 主刑。
罚金 ,拘留,赔款 ,没收个人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 属于 附加刑。
判决结果的执行问题。
1,退款后对方还能上诉。
对方不服一审判决的话,15天内有权上诉;和你退款无关系。
2,对方提交上诉状给一审法院后,法院会通知你答辩。
至于对方是否准备上诉,接不接受退款,直接问对方不方便的话,通过法院案件承办人来沟通了解。
3,退款还是通过法院。
判决结果
不管一审的结果如何,法院都应当依法给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
如果是判决书,则应当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有上诉的权利。
如果是原告撤诉,则法院应当送达撤诉裁定书。
以便被告知道案件已经撤诉。
但是,如果是法院适用的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院中,已经交代了在开庭结束后多长时间内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的,法院不再专门送达,超过该规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所以,还是抓紧时间到法院去,看看有什么审理结果和法律文书吧。
这样心里踏实%D%A追问:%D%A嗯,是打算去看,那一般如果原告撤诉的话,也应该会给我一份告知撤诉的通知的对吧
那么我去法院,法院人员会给我看判决结果吗
万一他说已经送交到上一级的部门去了还可以看吗
%D%A回答:%D%A只要你到法院去,法院应当给你送达法律文书的。
如果是撤诉,就应当给你,如果是判决,就应当给你。
不是会不会给你看判决结果的问题,而是必须让你知道审判结果,而且必须是书面的结果。
%D%A追问:%D%A嗯好的,谢谢啦
%D%A
法律判决结果
这首先要看事故责任的认定了,如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则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主次责任为三、七开;如司机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则不负刑事责任,只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龙中祥 判决结果
2014年以后的生效判决可以在最高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2014年以前的判决需要到做出判决的法院查询。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
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
判决结果及精神伤害
1、营养费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构成伤残、又没有医疗机构的证明,不会支持。
2、二次手术费用: (1)有医疗机构明确证明的,一般法院可以依据医院的证明判决。
(2)但不判决对你也没什么坏处,因为医院的证明只能证明手术费用多少,至于你二次手术时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现在都无法索要,可以等二次手术后再起诉。
3、“8月9日收到判决书,赔偿的钱拿到很难,当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是十五日之后申请强制执行还是现在申请
”: (1)既然保全了财产,怎么还会“拿到钱很难”
直接拍卖保全的财产就能拿到钱了吧
(2)申请强制执行,不是一定就等15日后:如果判决书中确定了对方支付的期限,应待判决书中确定的期限到期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书中没有确定对方的赔偿期限:可以待判决书生效后就申请执行,但应是双方的上诉期限都经过后判决才能生效,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比你晚,你应待对方收到判决书后过15日才能申请执行;如果对方收到判决书比你早或是与你同时:你可以在自己由到判决收过15日后申请执行了,但还要看看判决书中是否确定了赔偿期限。
4、“所述情况可有上诉必要
”:我认为没有必要了,仅是二次手术的证明问题,不如将来再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二次手术出院后立即起诉、起诉前15天就可以申请保全。
5、“强制执行可需要另外付费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不会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
”: (1)申请强制执行不用你再交执行费了,被申请人承担、从执行到的财产中扣除。
(2)你的财产已经保全,执行起来应该不会有大太的困难,法院不执行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保全的财产不足赔偿,你可以现在提供对方的其他财产线索。
(3)如果法院拖延执行:超过6个月不采取执行措施的,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6、“被告说没钱,但可以从他们那店里拿东西,几万元几年也拿不完”:法院不会听他的,他没钱有货,可以拍卖他的货物,千万不要和对方达成什么“可以从他店里拿货”的和解协议,那是一个陷阱。
怎么样可以查到法院的判决结果
你好,齐玉苓案件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1)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被告陈晓琪在其父陈克政策划下盗用、假冒齐玉苓姓名上学,是侵害姓名权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2)原告齐玉苓主张的受教育权,属于公民一般人格权范畴。
它是公民丰富和发展自身人格的自由权利。
但是,本案证据表明,齐玉苓已实际放弃了这一权利,即放弃了上委培的机会。
其主张侵犯受教育权的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齐玉苓基于这一主张请求赔偿的各项物质损失,均与被告陈晓琪的侵权行为无因果关系,故不予支持。
(3)原告齐玉苓的姓名权被侵犯,除被告陈晓琪、陈克政应承担主要责任外,被告济宁商校明知陈晓琪冒用齐玉苓的姓名上学仍予接受,故意维护侵权行为的存续,应承担重要责任;被告滕州八中与滕州教委分别在事后为陈晓琪、陈克政掩饰冒名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亦有重大过失,均应承担一定责任。
基于上述主要的事实认定,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作出判决:(1)被告陈晓琪停止对原告齐玉苓姓名权的侵害;(2)被告陈晓琪、陈克政、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向原告齐玉苓赔礼道歉;(3)原告齐玉苓支付的律师代理费825元,由被告陈晓琪负担,被告陈克政、济宁商校、滕州八中、滕州教委对此负连带责任;(4)原告齐玉苓的精神损失费35,000元,由被告陈晓琪、陈克政各负担5,000元,济宁商校负担15,000元,滕州八中负担6,000元,滕州教委负担4,000元;(5)驳回齐玉苓的其他诉讼请求。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法庭上法官询问我的内容多,是不是判决结果对我不利
不是,这个只能说明法官想要从你这边了解更多的事实,以形成他对案件的判断。
一般有这么几种情况法官会询问当事人,一是案件细节没查清,二是有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法官就会询问对方,三是只有一方当事人知道真实情况,法官就会一直询问该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