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必须审理吗
红十字那个郭美美和唱《不怕不怕》的那个郭美美不是同一个人。
1、红十字郭美美红十字郭美美的真名是郭美玲,小名洋洋,1991年6月15日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
2011年6月,郭美美曾在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而受关注。
2、唱《不怕不怕》的郭美美郭美美(Jocie Kok),1982年03月21日出生于新加坡城,新加坡流行乐女歌手。
2005年,郭美美因参加新加坡偶像选拔节目《全民偶像星登场》获得冠军而出道歌坛。
2006年,郭美美凭借首张个人专辑《不怕不怕》获得全球华语歌曲排行榜最受欢迎女新人奖。
2007年,郭美美发行第二张专辑《我的答铃》。
2010年,郭美美发行第三张专辑《我是郭美美》。
2013年,郭美美加盟乐海盛世并发行单曲《对的事》。
2014年,郭美美为电影《下一站再爱你》配唱了同名主题曲;并于同年发行迷你专辑《郭美美的-完美世界》。
一个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开庭中间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案件办理流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公安预审)--提请检察院批捕(或者决定取保直诉)--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不批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此期间可以取保候审)--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决定不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排期(检察院移交刑事案件卷宗)--具体业务庭开庭--审理--判决--执行(拘役、管制交公安机关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交监狱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后交监狱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交原判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有人说尹相杰死了是真的吗
肯定没死啊,不是刚被放出来久吗
以下是他最近的信息, 54尹相杰中国 北京山区 1969年2月15日中国大陆歌手、主持人、演员更多义项音乐作品参演电影参演电视剧尹相杰,男,1969年2月15日出生于北京市房山区,中国大陆歌手、主持人、演员。
1990年开始参与电视录像活动,在众多晚会和专题节目或栏目中担任嘉宾及主持人。
1993年,北京电视台元宵晚会上与于文华构成组合演唱《纤夫的爱》情歌而出名。
1995年下半年开始涉足影视表演,参演《雨天有故事》等电视连续剧。
2008年5月,为歌曲《中国骨气》作词。
2015年2月12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提起公诉。
2015年2月28日,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最终,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
尹相杰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截止2015年3月13日,尹相杰和公诉机关皆未提出抗诉,尹相杰案的一审判决生效。
根据该判决,尹相杰于2015年7月24日释放。
2015年11月12日,尹相杰因吸毒再次被抓获,尿检呈苯丙胺类阳性,并且供述有十多年的吸毒史。
中文名尹相杰国籍中国民族汉族星座水瓶座血型AB出生地北京市房山区出生日期1969年2月15日职业演员,歌手毕业院校北京育英学校代表作品纤夫的爱、天不刮风天不下雨天上有太阳主要成就1994年和于文华共同推出《纤夫的爱》一曲红遍大江南北祖籍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后村镇演出代理华纳音悦(北京)国际文化传媒婚姻状况未婚早年经历尹相杰,1969年2月15日生北京市房山区,祖籍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后村镇12张尹相杰。
1987年7月毕业于北京育英学校高中。
1988年3月至1989年11月,在北京广告艺术团做独唱演员。
1988年10月,获全国“红马杯”大奖赛三等奖。
演艺经历1989年11月,开始担任中国广播艺术团电声乐团独唱演员。
19张生活中的尹相杰1990年,开始词曲创作。
1992年,创作了自己的第一首歌曲《我们》。
同年,开始参与电视录像活动,1990年至1996年,连续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等的春节晚会、元旦晚会等,并在众多晚会和专题节目或栏目中担任嘉宾及主持人。
1994年,与搭档于文华共同推出歌曲《纤夫的爱》在北京电视台元宵晚会演唱走红;同年,出版了个人RAP专集《让我闯闯》。
1995年,参演了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歌曲《天不下雨天不刮风天上有太阳》,该曲获得中央电视台95MTV--音乐电视大赛银奖。
1995年下半年开始涉足影视表演,在电视连续剧《雨天有格式》、《大魔方》、《大商场》中担任角色。
1996年,推出歌曲《偷一颗月亮照亮天》获得中央电视台1996MTV--中国音乐电视大赛铜奖。
4张尹相杰参与文艺演出同年,演唱内地古装武侠电视剧《甘十九妹》主题曲《侠客梦》(又名《成人童话》),掀起一股武侠热。
1999年,参演了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音乐剧《新龟兔赛跑》。
2008年5月,为歌曲《中国骨气》作词,在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联合主办的名为“两岸同心重建家园”中华情抗震救灾大型主题晚会播出。
2009年,尹相杰和于文华就被邀请参加了“2009巴东·中国三峡纤夫节”。
2010年6月25日,与罗大佑、孙燕姿等参加慈善中华行走进银川暨“北方之夜”大型公益演唱会。
2012年1月,携新歌《新春龙抬头》登2012天津卫视春节联欢晚会。
2014年12月22日,应邀亮相河北台《中华好民歌》的录制。
个人生活恋爱2013年尹相杰做客北京卫视《影视风云》节目,2张尹相杰 悠闲时刻爆料成功收获爱情,与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肖洋恋爱。
分手2014年,因种种原因,尹相杰与女友肖洋年初低调分手。
主要作品音乐作品音乐专辑共3张20世纪中华歌坛名人百集珍藏版国语 歌曲13首发布于 2004-01-01展开尹相杰于文华演唱歌曲精选国语 歌曲15首发布于 1995-01-01展开某某人国语 歌曲10首发布于 1993-01-01展开单曲歌曲名称(歌曲说明)发行时间侠客梦(电视剧《甘十九妹》主题曲)苦太阳(电视剧《太阳泪》主题曲)龙抬头(单曲)2012-01-01为他人创作歌曲名称(歌曲说明)演唱者所属专辑发行时间中国骨气 (作词)群星参演电影上映时间剧名导演合作演员1997-04-17减肥旅行团刘国权侯耀华参演电视剧首播时间剧名扮演角色导演合作演员2011舞动的K线金满仓李琦----2004谁都有秘密----于进舟姜武2004马大姐新传----英达蔡明综艺节目播出时间节目名称简介2014-06-07寻找刘三姐嘉宾获奖记录所获奖项获奖时间奖项名称获奖作品备注2011-12-24环球华商艺术奖尹相杰获奖社会活动2008年5月,尹相杰在中央电视台承办的《爱的奉献》——2008抗震救灾大型募捐活动中捐助10万善款。
人物评价他平时都挺好的,对朋友也特别好,人也特别热情。
于文华希望他好好悔改自己的错误。
(李年评价)明明前车之鉴接二连三,为何非要‘前仆后继’自断前程
归根结底:有名有钱太任性。
从艺当知感恩,做人当知敬畏,名气伴随担当。
别因自我放纵,一朝失足,终生余恨。
(人民日报微博评价)在演艺圈里摸爬滚打,活得有声有色,有喜有福;他,又演电视剧,又当主持人,还唱音乐剧。
(搜狐网评)人物争议2014年12月25日晚,歌手尹相杰因涉毒被警方抓获16张舞台上的尹相杰,现场起获冰毒10余克。
2015年1月7日,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批准逮捕。
2015年2月12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尹相杰提起公诉。
2015年2月28日,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最终,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
尹相杰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截止2015年3月13日,尹相杰和公诉机关皆未提出抗诉,尹相杰案的一审判决生效。
根据该判决,尹相杰于2015年7月24日释放。
2015年11月12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局禁毒总队会同朝阳分局在朝阳某小区内,将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的嫌疑人尹某抓获,现场起获少量毒品及吸毒工具。
经检测,尹某某尿检呈苯丙胺类阳性,初步审查,他对其吸食毒品及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随后证实,该歌手为尹相杰。
这已是尹相杰第二次涉毒被查。
如何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心得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成份、利益主体、社会组织以及人们的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时间和空间逐渐扩大,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也趋多元化。
面对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带来的种种考验,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权力、金钱、灯红酒绿的种种诱惑,干出一些有悖于社会道德、有悖于组织原则、有悖于党纪法规的事来,从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近三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相继查处了14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就占了13名,占科级干部违纪案的93%。
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如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等违法违纪案)都一再说明:“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时段”,是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
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一、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表现。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来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一是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
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吃请;有的下乡检查指导工作时吃,同城谈工作也吃;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的宴请、赠送或提供的高消费娱乐。
酒桌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中游的、山珍海味、名酒名烟,应有尽有,一顿吃掉上千元。
酒足饭饱之后又是跑歌厅、游舞池、洗头泡脚、桑拿按摩,甚至接受********。
有的在单位有钱时挥霍着吃,单位无钱时赊账吃。
无休止的吃喝,既吃坏了身体、吃穷了单位、吃垮了酒店,又败坏了党风、带坏了民风。
二是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
有的领导干部把公车当私车,本单位的干部下乡或出差办公事只能搭班车,而领导干部的家属办私事或子女上学却动用单位小车接送;有的则借开会、学习之际公款旅游;有的在节假日利用公款、公车携家眷或情人外出旅游;有的则接受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游遍名胜古迹、走遍名山大川、周游“诸侯列国”。
三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韩桂芝、刘方仁、丁鑫发就是其中的代表。
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钱敛财。
如黑龙江省贪官——原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有一次因病住院,在医院里一星期就收受下级“慰问金”240万元。
五是染赌近黄。
有的领导干部嗜赌如命,每天赌得昏天黑地、通宵达旦,以至于第二天上班时总是昏昏欲睡,不能正常工作;有的挪用或贪污公款去弥补赌资“黑洞”;有的则从境内赌到境外。
近两年,**县纪委监察局就查处了4名在“八小时以外”参与赌博的科级干部。
六是乱搞两性关系。
有的在外拈花惹草、金屋藏娇、养情妇、包二奶,有的则嫖娼奸宿,伤风败俗。
七是傍大款傍黑道。
有的交朋友时嫌贫爱富,下基层时只访富家,不访穷家。
有的与黑道人物称兄道弟,被大款和黑道人物牵着鼻子走,充当其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
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在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再加上搞腐败的人大都用隐蔽的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很难发觉。
因此,“八小时以外”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监督难度大。
二是家族化趋势日益明显。
有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受贿索贿,家属也参与其中,对其蜕化变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有的妻子担当“受贿财政部长”;有的子女“借父权生财”。
如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单独或伙同其妻章某、其子丁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儿子经商办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
三是节假日与喜庆日呈多发性。
一是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
这些节日是民间走亲访友、请客送礼的高峰期。
一些瞄准领导干部权力、想得到领导干部“关照”的人,也以正常的人情往来为掩护,借机向领导干部送去厚礼,进行“感情投资”,而一些爱财的领导干部也会心安理得接受。
二是现代假日,如五一、国庆、元旦等。
这些节日是都市上班族休闲或外出旅游的高峰期,一些心怀不轨者则利用这些假日,以邀请领导干部外出旅游的方式变相行贿。
二是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日。
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的婚丧嫁娶、生病住院、生日寿辰等都是行贿者送钱和受贿者收钱的最好理由。
三是调动升迁日。
领导干部提拔或调动时,往往是迎来送往最频繁的时期,一些“用心者”也借机送上厚礼“恭贺”,为日后关系奠定基础。
因此,“八小时以外”是领导干部腐败的“多发时段”,而节假日与家庭喜庆日则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黄金时间”。
三、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主要原因:1、市场经济的不完善和不平等竞争的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仍处在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够完善,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加剧了生存竞争的激烈性。
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投机者通过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达到规避公平竞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而一些心理失衡和私欲膨胀的领导干部则趁机进行“权力寻租”,干起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勾当。
2、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一些领导干部对资产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盲目崇拜,逐渐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整天往返于灯红酒绿、乐池歌榭,沉湎于赌场情场,在不知不觉中被金钱、美色所击倒。
3、一些领导干部自身不良心理的驱使。
一是名利心理。
信奉“提升靠活动,关系靠走动”的庸俗“关系学”,为图个人名利跑门路、拉关系、套近乎,有的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有的则借机卖官;二是放纵心理。
认为上班紧张忙碌,下班后理应“放松”、“潇洒”一番,于是不该吃的照吃、不该做的照做,不该玩的照玩、不该拿的照拿、不该收的照收;三是侥幸心理。
认为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属于个人隐私,别人无权干涉,即使做了不该做的,玩了不该玩的,得了不该得的,只要做得天衣无缝,就不会有人知道。
熟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腐败者总有一天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四、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对策。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八小时以外”管不住自己而犯错误,原因虽多,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是不良心理,不健康的思想起了作用。
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教育。
一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加强“四自”教育,使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做到生活上寡欲,行动上慎独;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使领导干部自觉消除浮躁、享乐、懒惰、侥幸等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诱惑,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
一些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犯错误,除其自身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组织上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缺少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范,对其八小时以外的言行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部门也存在监督执行难的问题,因此要适应形势的需要,抓紧制订一套系统的、有权威性的、操作性较强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以及违反规范的处理规定。
在制定行为规范时应将领导干部的政治信念、道德情操、廉洁自律、人际交往等内容纳入其中,明确规定什么可为,什么不能为以及违反了该受什么处罚等。
当前应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八不许”(不许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许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不许公款进行非公务性的相互吃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许从事侵害性钓鱼;不准利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出资安排的观光、旅游;不许参加***组织)等纳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同时要明确规定违反这规定将受何处罚等问题。
3、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针对性。
由于领导干部“八小以外”远离单位和组织,其生活圈、社交圈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时间空间上跨度大,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凭借现有的人力、物力和监督手段,很难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因此,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必须实出重点,加强对重点人物、重要时期、重要地点的监督。
第一、加强对重点人物的监督。
一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以及掌管人、财、物和工程发包、监理、验收等有一定实权的副职和中层干部,这些人最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二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作风上已出现问题征兆的干部,如平时工作敷衍了事,上班萎靡不振,下班后精神抖擞,热衷于吃喝穿戴,与一些大款打得火热,与黑道人物交往密切的人。
第二,要加强对重点时期的监督。
一是本地或本单位干部人事调整期,提拔任用干部期;二是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发包、监理、竣工验收期;三是领导干部职务升迁、岗位变动及家庭中的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本人及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生日寿辰期;四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
这些时期多是拉拢感情、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收敛钱财等行为的高发期,强化对这段时期的监督,就抑制了“权力腐败”最重要的发生期。
第三,加强对重要地点的监督。
宾馆、饭店、美容按摩厅、歌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娱乐场所及领导干部的住宅,这些场所,往往是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吃喝嫖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的重要场所,强化对这些场所的监督,就等到端掉了腐败分子的“交易市场”。
4、强化监督合力,增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实效性。
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和一段时间的突出监督显然是不够的,必须发挥方方面面的作用,构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才能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
第一,要强化班子内部监督,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
一是要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都应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防止个人独断专行。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人事选调、干部提拔、工程招投标、土地批租、产权交易、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等重要环节的决策与监管制度,阻断权力向“八小时以外”转移,从源头预防权力在八小时以外“寻租”。
三是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要把“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从而在班子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
第二,强化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监督。
提拔干部时,应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考察干部时,既要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也要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既要考察其工作圈,也要考察其生活圈、社交圈。
对“八小时以外”有违纪违法情况反映的,应暂缓提拔;经调查问题较轻的,应及时进行提醒教育;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取消提拔资格,并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第三,强化执法部门监督。
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美容按摩厅、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发现经营不规范、藏污纳垢的,要予以取缔;发现领导干部从事嫖娼、赌博等活动的要从严查处,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等部门。
第四,强化群众监督。
领导干部来源于群众之中、生活于群众之中。
生活在领导干部周边的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情况最熟悉。
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监督网站等,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二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知名人士以及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特邀监督员,请他们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情况,立即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汇报。
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与领导干部居住地群众联系制度。
定期走访领导干部的左邻右舍,了解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社会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在更广阔的社会空间“透视”监督对象。
第五,要强化新闻舆论监督。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要多加宣传,对少数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德、违纪、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从而警示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经常自警、自省,切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