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的心得体会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
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
这个小女孩是谁呢
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
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
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
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
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
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
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
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
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
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
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
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
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
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作序推荐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现在的书太多太多了,而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比较发现,真正的好书又太少太少了,的确是这样。
女儿的学校在这个暑假留了一个作业,就是亲子共读——父母和孩子共读一本书,要读的书目也确定了,就是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
为了完成孩子留给我的作业,也为了让孩子看到我如何去完成她留的作业,同时孩子也要完成她自己的作业,所以,我选择了带孩子去书店读(而不是买回来读),去时带上笔记本,边读边记,这样读过的内容不至于忘掉,而且读时的感受和印象深的地方可以先简单记录一下,以便回来整理。
事实证明,这样的读书效果不错,在书店的会员阅读区读书氛围好,容易读进脑子去,收获也大,而买回来读就不一定多长时间能读完了,效率不高,我也想借此告诉孩子“书非借不能读”的道理。
离题了,回头来说说读这本书的感受。
我前面说这是一本适合少儿阅读的好书,起码是适合我女儿(小学中年级)这个年纪阅读的好书,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我觉得,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孩子刚开始接触写作文不久,最重要的是“插上想象的翅膀”——拓展想象力,而这本书(以第一章节《掉进兔子洞》为例)最出色的地方就是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作者创造了一段神奇的故事,让爱丽丝这个小姑娘,经历了曲折离奇的过程,每一个过程都是展开想象的结果,比如说小姑娘一会儿变得很大,大到整个屋子都盛不下,一会儿又变得很小,小到像一根小姆指,无论如何也无法攀上一张桌子;同时这本书里在丰富的想象之下又不乏现实的细节,很贴近生活,比如在爱丽丝为了找到从四面锁闭的大厅里出去的方法再次回到桌前找钥匙却发现桌上多了一个瓶子且标签上写着“喝我”时,感到很意外却又不乏思索,想到“什么奇怪的事都可能发生,今天已发生这么多奇怪的事了,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但在她决定喝里面的东西时还是很慎重,先是看了看上面没有写着“毒药”一类的字,后又“尝”了一小口,确信没什么问题时,才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
作者这段关于心理和行为的描写很贴近现实生活,与小朋友们目前现实生活中接受的教育和所作所为的情形差不多,这种在展开想象的翅膀时却又不忘翅膀是羽毛做的的写法使我们读起文章来既感到思绪的飞扬又感到情感的踏实,让小朋友们在新鲜的阅读中受到教育;还有这本书的第三个亮点就是:离奇的故事。
故事很离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兔子会说话、穿衣服、带怀表,而这是人才能做的事情,还因为兔子洞很深很深居然爱丽丝睡了一觉才掉到底,又因为爱丽丝居然迷失在一个锁闭的大厅里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又变小就是变不合适出不去,故事因为离奇才吸引人往下看,才牵动读者的心,这本书的作者正是打好了这张牌,值得小朋友们好好想想,以后怎么让自己的作文也吸引人。
爱丽丝花、丁香、风信子、满天星选一种花写作文,题目:我喜欢的一种花(不少于200字)暑假作业,急,急
的茎是棕色的,那碧绿的叶,犹如块块透明的碧玉雕琢而,绿得可爱,诱人.在那浓密的绿叶丛中,盛一簇簇娇小的丁香花.它们互相偎依,竞相开放,细嫩的柄托着五六片浅绿色的花瓣,片片都小巧纤细,尽力向外舒展,里面露出了星星点点的花蕊.从远处看,这些小花就像在碧空中的一颗颗星,它们都挨挨挤挤,闪烁着亮光.如果你站在远处看,丁香的花五颜六色,一丛丛,一簇簇,好像一位高明的画家用各种颜色画出来的漂亮的画.丁香的芳香,不像蝴蝶花那样浓郁刺鼻,也不像喇叭花那样清淡无味,而是香中带有甜味.它的花不大,花瓣细致,纤秀娇嫩,纯洁轻柔,花色雅致清丽,高贵,很惹人怜.那馥香四溢,幽香悠悠,插上一支沁人心脾;飘溢到人们的肺腑里.每当我看到丁香,就会感到精神振奋,心情舒畅.丁香真惹人喜爱. 又是丁香花开的日子,我来到清静的趵突泉的公园内,整个泉城弥漫在淡淡的花香中,在悠然的早上,散发出的优雅的香气,清新而又高贵典雅.驻足在开满丁香花的小石径上,轻风徐徐的吹来,几片花瓣在风中飞舞着,优雅的飘摇在湛蓝的天空下.在这风舞丁香的时刻,追寻我梦中曾经与你牵手的瞬间,此刻清晰的浮现在脑海里,不曾有一丝淡忘.轻轻的叹息一声,轻叹着爱的美丽,也在叹息中品味梦的温馨,淡淡的,有一缕笑意不经意挂在了我的唇边. 传说中,七瓣丁香花是爱情永恒的象征,我用心祈祷着,祈祷可以找到那七瓣丁香,为梦中的你送去永恒的承诺.一瓣,两瓣,三瓣......几乎都是五瓣或是六瓣的丁香花,悄然之间,天已经大亮了起来.我依然是用心祈祷着,依然是细细的查找……蓦然间,我找到了,我找到那朵七瓣丁香了!七瓣丁香,似开非开,摇曳在晨风中,就在这个瞬间,甜蜜的温馨,把我整个的包围在其中.此时,你可否知道,我把永恒许给了梦中的你. 晨光下的公园,淡霞如虹,依然是丁香的气息,静静的把自己融入到花香中.曾经无数次在梦中,轻轻牵着你的手,走在漫天花飞的小石径上,在花香中,共赏月色朦胧;曾经无数次在梦中,轻轻牵着你的手,为你插一朵娇艳的花儿,彼此深情的注视着,找寻爱的眼神;曾经无数次在梦中,轻轻牵着你的手,虔诚的焚起一柱香,为你弹得瑶琴声声慢,低吟江月朦胧人.今天,七瓣丁香前,我真想牵你的手,为你抚动一生丝,一曲箜篌,唱尽江山情满天. 我真想从梦醒来 牵着你的手,陪伴着你,为你许下爱的永恒.在清晨的阳光中,你可看见,我为你采集的七瓣丁香,在晨曦中,轻轻的攀爬在你门前的篱笆上,绽放在你的窗前……
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一百字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和姐姐在河边看书时睡着了,梦中她追逐一只穿着背心的兔子而掉进了兔子洞,从而来到一个奇妙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以至于有一次竟掉进了由自己的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的柴郡猫、神话中的格里芬和假海龟、总是叫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女王和一群扑克士兵,参加了一个疯狂茶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直到最后与女王发生冲突时才醒来,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河边,姐姐正温柔地拂去落在她脸上的几片树叶——在梦里她把那几片树叶当成了扑克牌。
爱丽丝漫游奇迹境记第二章读后感20字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据说1865年出版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1871年出版的《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起风靡了整个世界,成为继莎士比亚之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最多的英国作品.这一切是这部童话故事在历经一百多年后依然在儿童文学中绽放异彩的原因.而那个善良可爱的小主人公更是其中的一颗明珠.她也许并不是很聪明,但是她有一颗纯净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加上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个生动的女孩形象跃然纸上.我相信在将来的一百年后,这部书依然会畅销全世界.
以书信的形式写一篇关于阅读伴我成长的作文写给亲人的
亲爱的爸爸、妈妈: 古人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
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的字还不多,但已经开始了阅读。
那时读的都是一些简短的注音童话故事,故事虽然很短,却让我很着迷,小心眼里装的都是那些童话小人物,像小黄狗、小花猫、骗人的狐狸、凶恶的大灰狼等等。
到了二年级我就开始读整本的童话故事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是我最喜欢的童话书,书里那一个个充满想象力的动人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浮想联翩,书中一个个人物的喜怒哀乐常常使我牵肠挂肚,与他们同悲同喜。
书中一个个故事也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皇帝的新装》让我明白了爱听好话是多么害人的一件事,《丑小鸭》让我明白了只有不放弃才能证明自己,《白雪公主》使我懂得善良才是最重要的。
看完了短篇看长篇,经过爸爸地推荐,我开始看长篇童话。
《绿野仙踪》《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木偶奇遇记》……一个个主人公带着我上天下地,游历于各种境界里,精彩的故事看得我如醉如痴,常常是爸爸妈妈催了很多遍吃饭了,我还是钻在书里出不来,被爸妈一顿臭骂
当然最让我喜欢的人物还是郑渊洁笔下的皮皮鲁,他善良、聪明、仗义,什么有趣的事都被他碰到了。
渐渐的,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我看的书也越来越杂,什么方面的都看,有介绍百科知识图文并茂的《少儿百科全书》,有介绍历史的《上下五千年》,有我国著名的四大名著,有世界上比较著名的儿童小说,像《夏洛的网》《窗边的小豆豆》《爱德华岛的安妮》《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
这些书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同时也培养了我的爱心。
大量的阅读对我的写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那些优秀的童话作品丰富了我的想象力,我的大脑里常常也会迸出灵感的火花,编织出属于自己的童话,爸爸就鼓励我把它们写下来,于是我有了自己的童话作品,虽然它们还很稚嫩,但它们记录着我思想飞翔的痕迹。
那些科普类历史类的书籍增长了我的知识,让我在写作时少犯常识性的错误。
阅读让我接触并且积累到了许多课本上还没出现的词语,这些词语让我在表达上更加得心应手,下笔如有神。
寒来暑往,转眼间书籍陪伴我已经四个年头了,阅读让我受益匪浅。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在以后的成长岁月里,书籍依然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和老师,她将始终伴随着我的人生
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记得很久以前在儿童文学看过一个小说不记得题目了
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该小说是顾抒的《致爱丽丝》,发表于《儿童文学》2010年7.8月经典版。
【主要内容】上女主角“爱丽丝”和“我”在深夜通话,并与我讲述她的故事——她是一个普通家庭出身,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在班上不显眼的女生。
可是,最近,她总是收到一些没有署名的礼物,并且礼物盒底都插着一张小卡片:FOR ALICE,沉默的ALICE。
她一直以为礼物是送给另一个“爱丽丝”的,也就格外珍惜,生怕真正的“爱丽丝”来索要的时候无法偿还。
她最后收到一本相册,底面用烫金字体写着:FOR ALICE,沉默的ALICE。
并且,相册中的相片主角都是她。
她这才知道,没有另一个“爱丽丝”,自己才是那个真正的“爱丽丝”。
令她惊喜的是,她发现在照片中的橱窗玻璃上发现了一个模糊的倒影,她请人把照片放大,“湖滨路32号”。
陌生的地名。
让她感到恐惧。
我,离你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危险。
下她来到湖滨路32号。
门打开了。
里面漆黑一片。
走出来一个男生,他装作吸血鬼来逗她笑,但是,她却感到了莫名的恐惧。
后来,她知道了他叫乔乔。
班上的女生称他为“爱丽丝的朋友”。
乔乔逼迫她做完一张又一张的心理问卷,并给她变了一个魔术,巧克力魔术。
不久,乔乔失踪又出现,来去神秘。
后来,她才知道,乔乔在欺骗她,从她收到礼物时,欺骗就开始了。
他学的是心理学本科,他只为了做一次临床实验,欺骗了她,而她,就是那个实验品。
那个魔术、心理问卷和那些礼物,都是实验道具。
之后,她再也没有看见过他,传闻他放弃了心理学,上了一所偏僻的大学。
她再也没有用过“爱丽丝”这个名字。
“故事结束了
”“我”问道。
“结束了。
”她说,“每个人心里都有光,是真的,他看见了。
”【部分文字】我主持这个无聊的电台夜间节目已经五年之久,每天都有无数睡不着的听众打电话进来,毫无保留地对我诉说他们心底最为隐秘的故事。
但在现实中,我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一个亲密的朋友也没有,与家人冷战也已经好些日子了。
人们的故事令我感到乏味,房产、男女、日常生活琐事,林林总总。
大部分时候,我仅仅是以“哦、噢、嗯”回答,但听众并不在意,他们并不寻求安慰,仅仅是需要电波另一头有一个愿意听他们倾诉的陌生人。
而我的乐趣,基本在于根据电波想象对面那个人的样子,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戴着拖到地面的银灰色假发还是一粒粒幼小的花骨朵似的彩色耳钉。
最有趣之处,莫过于我永远也不会见到他们。
她打进电话是在一个漆黑的雨夜。
漆黑的雨夜里,电话总是平常日子的一倍。
因为那些寂寞的人不得不待在家里,窗户上不断垂下的雨线就像止不住的眼泪,而他们就要抵抗不住冰冷黑夜的侵袭,将心里的秘密向我和盘托出。
她说话的声音非常轻,如同春天原野上一株隐没在草丛中悄悄绽放的紫罗兰,不知为什么,我却觉得,那声音简直充满了我的整个耳鼓,整个播音室,乃至整个电台。
“你觉得,一个人什么时候,最容易处于极端的危险之中
”没想到,女子突然向我发问。
“呃……让我想想,”我一只手下意识地按紧耳机,“小时候
”“我想,是做梦的时候。
”“做梦的时候
”我机械地重复道。
有很多年,没有人和我谈论做梦这回事了。
“是的,那梦境太过美丽,你不仅注意不到危险,甚至连自己的存在都忘记了——”她的声音不疾不徐,像是自一卷磁带上“沙沙”地播出。
“故事开始的时候,我刚满十六岁,在某校念高中。
”十六岁的我,是一个平凡、平淡、平庸的女孩子,平凡得出奇。
在我长大的十年间,有许多东西从无到有,乃至过剩,也有许多东西从有到无。
也许每一个时代都是如此,然而这十年,一切又大大地加速了。
身处这个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读书不出色本身就是一项弥天大罪,何况我既不会弹钢琴,也不能用英语流利地演讲,就更加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废物了。
父母早就放弃了对我的希望,我的失败让他们在外人面前丢尽了脸。
不,他们没有虐待我,照样管我一日三餐,吃饱穿暖,这就更让我抬不起头来。
学校的生活对我来说,也像是车厢外的风景,总有一种隔雾观花般的漠然,我早就厌倦了从老师的只言片语中获取温暖和希望。
在同龄人之中,我显得分外瘦削、刻板,不起眼,校服领子从不敞开,也不会像班上的女生,把裙边别到膝盖以上。
有时候一整天,我都说不出一句话。
放学后,我总是独自在教学楼背后的台阶上坐着发呆,一直到天黑。
晚上,则写作业到深夜,然后躲进被子,在黑暗中睁着眼睛,一天就结束了。
我常常强烈地感到,自己也是这从无到有,又从有到无中的一分子。
这样的我,根本看不到任何未来,什么形式的未来都没有。
我也有朋友,但交往止于借还上课笔记,大概他们也觉得我很无趣吧。
所以,当那件事发生的时候,全班都轰动了。
那是一个周五的放学时间,班里喧闹异常,大家都在讨论去哪里玩。
但对我这种人来说,周末的到来无非意味着补习或是在家发呆。
我慢吞吞地收拾着书包,把笔一支支丢进笔袋。
“WOW
”一个靠窗坐的男生忽然发出一声惊叹,以他那难听的豆沙喉咙扯直嗓子叫道,“大熊
大熊
诸位,熊出没注意
” 所有人都骚动起来,我也抬起头。
一只巨大的泰迪熊如幽灵般从教室靠走廊那边的窗户上升起,紧贴着窗户玻璃移动着,仿佛在朝里窥视。
我隔着全教室攒动的人头,盯住了它两只棕色的玻璃珠般的眼睛。
仿佛总有一层白色的薄膜隔在我和同学之间,和那些热闹的事件之间。
有人打开了窗户,把大熊拖了进来。
而之前在窗外托着大熊的同学满脸兴奋地也从门口跑进来,嚷道:“快递来的,你们猜猜是谁送给谁的
”大家一下子安静了,屏息等待。
但这些事情总没有意外,张三送给李四,以前也有过很多次,银色锡纸包裹的巧克力,绣着某人英文名的毛线手套,甚至一包当季的新鲜草莓,这些都和我没关系。
不过,这只熊,比之前的那些礼物都更大,也更引人注目。
“FOR ALICE……沉默的ALICE。
”那个把熊带回班上的女生夸张地念着,“沉默的,ALICE
”泰迪熊棕色的身体上,挂着纸带,写着这样一句话。
大家又议论纷纷起来,当那女生读出“ALICE”的时候,我的心“咚”地一跳,但并没有确切地意识到她口中的ALICE会是谁。
是的,我的英文名是ALICE,老师上课时随意起的。
我一点也不喜欢叫ALICE,我配不上这个名字,不可能遇见揣着怀表的兔子先生,或是变大变小去到全是门的大厅。
我的世界一扇门都没有。
但那个女生正朝我走来,满面疑惑。
“ALICE
”她问道,“是谁
是你吗
”我从未有过这样被全班同学集体注视的体验,本能地低下头,身体向后缩去,双手交握在校服裙的褶皱上,几乎要吐出一个“不”字。
“我们班就一个叫ALICE的。
”有人说,“应该是她吧。
”我不敢应声,我生怕这时候突然有一个漂亮女生跳出来说“不,ALICE是我的网名”,那我将会在一瞬间沦为所有人的笑柄,万劫不复。
但这件事没有发生,没有任何一个女生前来认领,戴宽边发卡的女生,穿蕾丝短袜的女生,胸口别着水钻桃心的女生,小指套着蓝宝尾戒的女生,所有和我不是一类的高高在上的女生,一个也没来认领。
只是有人窃窃私语,仿佛在说,为什么是她,谁会送礼物给她。
于是那只巨大的泰迪熊,被塞在了我的手中。
我环抱着它,觉得喘不过气来,同时感到一阵又一阵强有力的心跳,“咚——咚”,像打鼓一样,仿佛手中的熊忽然有了生命。
FOR ALICE……沉默的ALICE。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的,我甚至没有地方去放那只熊。
爸妈照例回来得很晚。
妈妈注意到熊,问我:“谁送的
”“同学寄放在我这儿的。
”我撒了谎,脸红了,但灯光下,妈妈没有注意到。
“男生还是女生
”“女生。
”我小声说。
“有时间忙这些,不如把心思放在功课上。
”她严厉地看了我一眼。
爸爸甚至没有问我什么,看得出来他很疲劳。
这一晚,我听音乐入睡的时候,总觉得有一个人站在黑暗处,凝视着我。
第二天上学,我走神了,自行车冲到了人行道上才发现,吓出一身冷汗。
“你疯了,”我摸着自己擦破的膝盖,“不可能有人送你礼物,一定是搞错了。
礼物是给另一个ALICE的。
”尽管如此,我的心里还是升起一簇隐隐约约的、燃烧不足的小火焰,而就连这一点儿期待,也是此前从未有过的。
然而,整整一周如流水一般过去,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我掐灭了希望,又如气泡陷入泥沼一般陷入了往日的生活,黑白底片一样的十六岁,一个人。
周一。
一只鸽子飞进了教室,男生们妄图捉住它,以失败告终。
周二。
我收到一封信,信封是牛皮纸的,很大,但只是广告。
周三。
学校开始拆旧房子,为了扩建。
我觉得旧房子很漂亮,冬季,灰色的瓦上积了皑皑白雪,抵得上一百个新教室。
周四。
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周五。
周五。
周五。
中午,我从食堂回到教室,慢慢蹭进门,忽然感到班上三三两两吃零食或是正在八卦的女生陡然安静了下来,有些人假装不看我,眼角的余光却落在我的身上。
我快步回到自己的座位,伸手进抽屉去拿纸巾,却触到一个盒子,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猛地缩回了手,看了看周围。
他们连忙掉转视线。
我再次伸手,把那只不算特别大的盒子取了出来,捧在怀里,匆匆跑出教室,一口气跑到操场边那片小树林里,靠在一棵银杏树上,扇形的金叶子铺天盖地,被风卷了起来。
这时,我才敢仔细端详手中的盒子。
它是暗哑的黑色,手感柔软细腻,中间一个银搭扣,十分简洁。
我指尖发抖,轻轻开启搭扣。
只听“嗒”的一声,盒子打开了。
并没有跳出一只怪物,或是炸得我满脸黑灰——盒子里垫着厚厚的一层黑色丝绒,上面卧着一条细细的银链,吊着一只小巧的挂表。
我用拇指和食指拈起它,好像拈起下午茶碟子里的一块点心。
“啪”,它在我手中弹开了,好像一朵玫瑰刹那间绽放了似的,阳光穿透了凸起的玻璃表壳,照亮了整点上的罗马数字,我的眼睛无法承受那样的晶光灿烂,自然而然地闭上了。
我呆住了。
对于从小就极少从他人手中得到礼物的我来说,这样一件礼物,哪怕是地摊货,也已经远远超越了我对礼物的可怜的一丁点儿理解。
这时,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伸手揭开垫在盒子里的丝绒。
果然,盒底插着一张小卡片,上面还是那句话——“FOR ALICE……沉默的ALICE。
”这时,我做了一件以前的我绝对不可能去做的事。
我蹲下身,把盒子放在地上,用双手取出那只挂表,把它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上课铃声刺耳地响起,打破了林子里薄雾般的静谧,我明知应该马上离开这里,回到教室,却像是被什么深深吸引住了一样,跪在那里,不断地用手摩挲着颈部垂下的表链,不能挪动分毫。
我把那只表挂在身上,回家就藏到抽屉深处,生怕弄丢了,真正的ALICE来索要的时候无法偿还。
在内心深处,某种程度上,我确实在隐隐地期待着。
“你好,陌生人。
”每天早晨醒来,我都对看不见的那个人说,“你是谁
你在哪里
”老师找我谈话,说我的性格似乎比以前活泼了一点儿:“这是好事,你应该常常这样笑。
”“嗯。
”我点点头,一向僵硬的嘴角竟然自然牵出一丝笑容。
我这是怎么了
大约又是两周的沉寂之后,第三件礼物如期而至,一只扁平的包裹。
我非常小心谨慎,没有在班上拆开。
大家看见大泰迪熊已经那么兴奋,如果是一件更夺目的东西,不知道别人作何感想。
送礼物给ALICE的那个人不像我,那人行事如此随意,似乎是不怎么在意别人眼光的。
晚上,在灯光下,我用一把美工刀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裹。
出乎意料,这次的礼物既不显眼,也谈不上贵重。
那是一本黑色缎面的相册。
我的心狂跳不止,翻开第一页,却几乎将手中的美工刀落在了身上——里面不是别人的,全部都是我的照片。
我捂住嘴,手指如痉挛般一页页翻过去,有我早晨骑车的照片,中午吃饭的照片,傍晚回家的照片,甚至我坐在教学楼背后的台阶上发呆的照片,每一个侧面,每一个瞬间。
我的生活向来如一潭死水,从未遇到过这种刺激,更从未受过别人如此程度的关注,不,甚至连百分之一都没有。
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的反应究竟该是惊奇、恐惧,还是喜悦。
但稍后的一张被放大的照片已经告诉了我。
那是我跪在学校的小树林里,在金黄的银杏叶包围之中,握着胸口那只表。
照片上,我的嘴角带着微笑,面孔笼罩在一层暖融融的光里,心醉神迷。
我不知道自己也可以这样,那表情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好看的。
我的手指渐渐放松,翻到最后一页。
黑色的相册底页,赫然烫着金色的大字——“FOR ALICE……沉默的ALICE。
”这一次,我终于肯定,没有另一个ALICE。
我就是唯一的ALICE,沉默的ALICE。
然而,接下来的两周,没有任何消息。
我感到不安。
又等待了两周,依然如此。
我开始每天都去校门口查看,询问有没有我的信件或快递,无论上学放学,都近乎神经质地四处张望是否有人在跟踪我,偷拍我的照片。
随着时间的递推,这种查看的频率如鼓点般愈来愈快,从每天一次变成每天几次,甚至每节下课都去,我有一种透不过气的感觉。
我终于感到了恐惧,并非来自他人,而是自己对这件事的依赖。
你,陌生人,是出了什么意外吗
还是本来就是一种无聊的游戏
在连续一个月的魂不守舍之后,我想,我应该找到那个人,揭出谜底,把之前收到的礼物悉数归还,结束这种莫名的煎熬。
也了结我的希望。
话虽如此,要找到礼物的送出者,几乎没有任何头绪可寻,对方像是刻意让我找不到他似的,掐断了所有的线索。
我查看了泰迪熊的标签,询问了几家玩具店,又给钟表公司打了几次电话,一无所获之际,却在又一次翻看那本相册时,有了一个意料之外的重要发现。
当我将照片从相袋里抽出,一一仔细端详时,发现在放学回家经过街头的一张上,旁边的玻璃橱窗里有一个人手持相机模糊的倒影。
因为构图中心是自己的背影,第一次没能注意到。
难以抑制心中的兴奋,我来不及换鞋,匆匆穿着拖鞋就跑去附近一家小冲印社,请他们把照片放大,加急件。
大约十分钟后,放大了的照片递到我的手里。
玻璃橱窗上的倒影依然那么模糊,一团光影中除却基本轮廓,连五官也看不清。
“还能再清楚一些吗
”我失望地问道。
“抱歉,我们家机器就这样了,或者你试试去原来冲这张照片的店。
”店主说。
“原来冲这张照片的店
”“是啊,”他说了一个名字,“你原来不是在他们家冲的吗
”“你怎么知道
”我十分惊讶。
“他们家的LOGO啊。
”店主说,“在机器下才能看出来。
”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正要回家,店主又补了一句:“你朋友拍得不错。
”我的,朋友
第二天,我去到那家冲印社。
他们说,冲洗照片的人没有亲自来店里,照片传送、付费,一切都在网路上完成,快捷而隐秘,冲好的照片寄到如下地址。
“看,我就是照片里的人,”连讲话都会脸红的我竟然流利地撒着谎,“我和父母去外地时,朋友搬了家,现在我得去找他。
”那个地址是完全陌生的,湖滨路18号。
我,离你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危险。
写生活中快乐的作文不少于520字
写500个520呗
我暗恋的男生对我不理不睬,我想他是不喜欢我吧。
嗯,。
你无能为力吧
是的,何况是自己的好朋友啊,你或许可以放弃那男的,成全他们不是更好,与其让自己难过,不如好好的爱自己,不要为情爱所牵绊, 你可以拥有更好的生活,有一段更难忘的情感经历,这只是迟早的事而已,何况为了这么个不喜欢你的男的,放弃了前途,不值得啊。
,你可以找他的缺点,你就会发现你并不是那么喜欢他,青春期的懵懂罢了, 只有陪你一生的那个人,才值得你付出,如果你实在看不惯他和你朋友一起打闹。
那眼不见为净。
视而不见,做到忽略,不是更好么
祝你早日忘了他,时间,,会让你忘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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