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资治通鉴原文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中,周青臣,淳于越,李斯间关于推行郡县制的辩论
重点
1、《通鉴》卷七, 始皇帝下二十六年。
丞相绾等言:“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无以镇之。
请立诸子。
”始皇下其议。
廷尉斯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周天子弗能禁止。
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置诸侯不便。
”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
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廷尉议是。
” 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2、 周青臣,淳于越之言于《通鉴》不载,载于《史记》卷六始皇帝本记: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
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
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始皇悦。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始皇下其议。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
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
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
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髃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制曰:“可。
”
淳于越是齐国博士,为什么后来又和秦始皇有关系
秦始皇时期没有年号。
年号:中国封建王朝用来纪年的一种名号(亦可以作为表示年份)。
先秦至汉初无年号,汉武帝继位后首创年号。
秦始皇(前259年—前210年),嬴姓,赵氏,名政。
秦庄襄王之子。
出生于赵国都城邯郸,十三岁继承王位,三十九岁称皇帝,在位三十七年。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战略家、改革家,首位完成华夏大一统的铁腕政治人物。
建立首个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曾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是古今中外第一个称皇帝的封建王朝君主。
秦始皇在中央创建皇帝制度,实行三公九卿,管理国家大事。
地方上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同时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
对外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修筑灵渠,沟通水系。
还把中国推向大一统时代,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开创新局面。
对中国和世界历史产生深远影响,奠定中国两千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为什么说秦始皇下令焚书坑儒不对?我觉得很对
一、周、淳之争与焚书事件的历史过程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咸阳宴群臣,仆射(博士长官) 周青机捧场称赞秦始皇:“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
”秦始皇听后喜形于色。
博士齐人淳于越当即加以驳斥:“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 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
秦始皇将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去议论。
时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扩大事态,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诸生”及私学。
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言论,称述“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
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
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
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私学,焚《诗》、《书》,实行文化专制的政策。
于是在秦代首都咸阳纵起了焚书的烈火,接着这样的烈火在全国各郡或先或后被点燃了,而且在一个月内没有熄灭过。
在这遍及全国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国古典文献,除自然科学(医药、种树) 及神学(卜筮文献) 以外,几乎全都变成了黑炭。
焚书事件发生后,对政府不信任与离心者越来越明显表现出来。
公元前212 年,有两个替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由于明知仙药是根本没有的,他们无非是借此骗取富贵,时间长了骗局终归要暴露,按照秦朝所献秦始皇验方不灵就要被处死的规定,两位方士恐怕逃不脱一死。
于是他们散布了秦始皇一系列专制独裁的过失,借口不能给这样的人求仙药而溜之大吉。
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极为恼怒,因为他为求仙药给了这些方士巨万资财,不但没有人为他寻到仙药,而且还说他的坏话,又加上首都咸阳的儒生也有人散布妖言迷惑民众,于是秦始皇派人普遍严加审问,儒生们相互告发,牵连到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被抓去活埋。
历史上把这一事件与焚书事件连起来统称为“焚书坑儒”事件。
秦政府曾经从六国的宫廷和民间搜集了几乎全部古典文献,设立了一个大规模的皇家图书馆。
同时又征聘了70 位老学者,授以博士之官,此外又召集了至少两千以上的知识分子置于70 位博士的领导之下而命之曰诸生。
秦政府交给这70 位博士和两千以上诸生的任务是要他们在皇家图书馆里进行古典文献的审查工作。
新政府希望这些博士和诸生能够对古典的文化思想作一次甄别和清算工作,指出哪些文献是不利于新政府的,哪些文献是于新政府有帮助的,然后以政府的力量禁止那些不利于新政府的书籍流行,奖励那些有利于新政府的书籍使之广播民间。
诚如秦始皇自己所云:“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士甚众,欲以兴太平”。
可以看到这时对过去的文化思想作一次彻底的清算,结果六国时期的儒家文化大部被去掉了。
六国时期的思想文化被禁,必然会引起六国贵族知识分子对旧时的留恋及对秦政的不满。
急需有关秦始皇的故事,100字左右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
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此即为“焚书”。
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
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焚书坑”及“坑儒谷”遗址坑杀。
此即为“坑儒”。
两件事合称“焚书坑儒”。
史记秦始皇本纪淳于越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
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
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
」始皇悦。
博士齐人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始皇下其议。
丞相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
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
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
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
”制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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