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国杀王基薛综
建上昶水城,以逼夏口
曹操是什么出身
真是阉人后代
《三国志》开篇《武帝纪》陈寿说到曹操之父曹嵩,就一句:“莫能审其生出本末。
”同样享有如此规格待遇的还有废帝曹芳,《三少帝纪》云:“宫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来者。
”可是曹芳是因为“宫省事秘”,曹嵩那年头其只是曹腾养子,当初宦官家门虽然权势能比皇家,但陈寿著述之时,去汉未远。
魏国公子遗臣在洛阳街头随处可一抓上个一大把,可是竟然说出“莫能审其生出本末”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对于此事,裴松之在为《三国志》作注: 吴人作《曹瞒传》及《郭颁世语》并云: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敦之叔父。
太祖於敦为从父兄弟。
对此,不少史家认为《曹瞒传》和《郭颁世语》并不正确,理由是夏侯敦和夏侯渊之子和曹操女儿联姻,以汉时同姓不得联姻论证夏侯氏之子说为虚妄。
但是在东汉末年,战乱四起、纲常废弛,象曹魏的陈矫本是刘姓,过继给舅家又娶了刘氏的女子为妻。
对此当时社会上舆论不少持攻击态度,可是最后被曹操当和事老以一句“建安五年已前,一切勿论。
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敉平了。
查陈矫所婚本族刘氏,为汉广陵厉王胥之后也。
世为名族。
同郡有雷、蒋、谷、鲁四姓,皆出其下,时人为之语曰:“雷、蒋、谷、鲁,刘最为祖。
”后来其乡里中正刘友对刘氏中的刘颂嘲讽此事。
刘颂竟然说“舜后姚虞、陈田本同根系,而世皆为婚,礼律不禁。
今与此同义,为婚可也。
”竟然如此理直气壮,可见当时风教礼仪是什么形式。
曹操虽然说:“自建安五年已前,一切勿论。
”其实就是建安五年后的,在魏国也是一切勿论,因为号称当世大儒,著德立勋、治身清素的司空王基,在为儿子娶亲时,就找的同姓王沈的女儿。
一刘一王,一前一后,一宗室一名族,个个都流行同族同姓通姻,可见当时风俗了。
所以曹氏和夏侯氏联姻也不是什么怪事了。
又《三国志,文帝纪》云:延康元年,夏四月丁巳,饶安县言白雉见。
庚午,大将军夏侯敦薨。
同书注《魏书》曰:王素服幸邺东城门发哀。
孙盛曰:在礼,天子哭同姓於宗庙门之外。
哭於城门,失其所也。
孙盛在此处明指夏侯敦和曹丕是“同姓”,毫无疑问是因为曹嵩本夏侯氏之子,夏侯敦之叔父的缘故。
如果说孙盛是晋人弄错了,那再看一位同时代人的话,那是孙权在给曹丕的信里提到的: 又曰:“今子当入侍,而未有妃耦,昔君念之,以为可上连缀宗室若夏侯氏,虽中间自弃,常奉戢在心。
当垂宿念,为之先后,使获攀龙附骥,永自固定。
其为分惠,岂有量哉
(《三国志,孙权传》注引《魏略》) 从上文可以看出,夏侯氏在曹魏是“宗室”地位,而同族才能成为宗室,所以曹嵩为夏侯氏过继给曹氏一说是可信的。
沛国夏侯氏是西汉开国名臣夏侯婴的后人,在当时也是名门望族,曹嵩既然出自夏侯家,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为何陈寿会在《三国志》里却扭扭捏捏的一句“莫能审其生出本末”来掩盖那
其实另有原因,当时风气就是出自名家也有三六九等分别,如果是正室所生嫡子,自然是身价百倍。
要是你是那号侧室姬妾生的,也还有个名分,最怕是摊上生母只是婢仆使女,春秋之义,子以母贵,那就是生在望族、也属微贱,是忝污爵位,损辱宗门的。
如公孙瓒家族世为两千石,可公孙瓒因为母亲出身微贱,只能在郡里当个小吏。
曹嵩出身也正好和公孙瓒一路,因为在陈琳的《为袁绍檄豫州文》对曹嵩、曹操的家世如此描述: 父嵩,乞匄携养,因赃假位,舆金辇璧,输货权门,窃盗鼎司,倾覆重器。
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
僄狡锋协,好乱乐祸。
“赘阉遗丑”里的“阉”自然是骂曹操是宦官门第,而那“赘”字有收养之意,故有的注疏也解释意为曹嵩乃曹腾养子。
可是当时午后过继乃是常事,就连诸葛亮、司马师也因无子曾过继过兄弟的儿子。
拿这来和阉宦并列就大有矛盾了。
其实在汉代“赘”字还有奴婢的意思。
在《汉书,严助传》如淳注赘子云: 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