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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厦说啥家庭台词

时间:2016-10-07 13:54

阿夏是什么摩梭人家庭结构

摩梭人走婚有两种方式:一种叫“阿注”定居婚;一种叫“阿夏”异居婚。

不管那种婚俗都得举行一个古老的仪式,叫“藏巴啦”,意思是:敬灶神菩萨和拜祖宗。

在女方家举行这个仪式  时间一般在半晚,不请客、不送礼,朋友们也不参加。

  这个礼仪是由男方家请一证人把求婚者领到女方家,当然是男女青年早已有了感情了,不存在媒妁之言,母舅之命。

他(她)们的母亲及舅舅人也了解和默认后才举行,男方家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把带来的礼品按规矩放在火塘上方锅桩的平台上及经堂里的神台上,向祖宗行礼,向锅桩行礼,再向长辈及妈妈、舅舅、姐姐行礼,然后接受长辈们及姐妹们的祝福。

送去的礼品按尊长、老少各有一份。

你的心上人“阿夏”必须按摩梭人装饰,从头到脚精心打扮。

  男方会得到女方精心用摩梭麻布亲手织成有摩梭特色的花腰带。

女方家决不会向男方家摊派钱物。

她们认为男女相爱是平等的,比什么都重要,感情是摩梭人“走婚”的重要因素。

当证人向“阿夏”的母亲、舅舅们交待完后,从此男女双方就公开化了,“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检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阿注”定居婚  摩梭男女青年通过“走婚”仪式后或从男女双方家搬出居住在一起,或男方到女方家居住,也有女方到男家家居住的,但后两者并不多见,他们长年相守、生活在一起,抚养着下一代。

这种定居婚为“阿注”定居婚。

  “阿夏走婚”:每当夜幕悄悄降临后,这个家庭中成年男人们就出去了,他们当中有各位舅舅、哥哥、弟弟,各奔东西南北,去自己的“阿夏”家。

对方的姐妹们在家中等候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到来。

她们晚间特别忙,当家长的母亲更是双肩重担,既要打点舅舅和兄弟出门又要照料家中老母和姐妹与小孩们,还要接待自己的“阿注”(丈夫)来幽会。

  摩梭人“母系”大家庭的夜间生活,你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规矩。

对于那些外面敲门的男人,或者客人,年老的舅舅们是决不会去开门的,也不问是谁,主妇也不予理睬。

除非你在门外吆喝几声,说明你是外来的客人,家中老人或小孩才会给你开门。

  家中成年姐妹众多,但来幽会的“阿注”也多,各有各的幽会暗号和传情方式,如果不是自己的“阿注”就不会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姑娘的闺门一定要对好暗号她才会轻轻打开,大木摞平房母屋里住着年老妇女与儿童,她们一概不管院中之事。

    在这里不存在“第三者”  也不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规矩,更不存在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

男人、女人各住各的家,你不靠我养,我不靠你活,天下男子到处有,东方“女儿国”的女子任我求。

  在性事方面女方占主要地位,有了这些实感人们恍然大悟,为什么摩梭人根本不存在离婚、寡妇、子女无人抚养、财产继承、流浪儿等等社会问题,他们有自己的性爱观念与道德标准,与我们完全是两码事。

  在他们这个氏族中,大多数“阿夏”、“阿注”们都是相敬如宾、相互负责,只是没有其他民族那样明确而已。

  在某些村寨和某种宗教的家庭结构及婚姻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这种现象,男性们既不是名正言顺的丈夫,又不是名副其实的父亲,对妻子负责任,对儿女尽义务的事,男人们一古脑丢进泸沽湖里去了。

一生中男人想去想就去,想回就回,落个两袖清风。

一旦他的女朋友关门拒绝,或者男人们喜新厌旧,往日情意便烟消云散,只留下一场春梦,这也是一个迷。

  男女性爱关系与经济关系牵连不大  他们结合是自由的,两厢情愿的,离异更是无瓜无葛,不会发生任何纠纷。

男女双方都有主动权,社会、家庭不干预,即使发生纠纷,双方母亲、舅舅们也会妥善处理。

结合并不是以谋生为目的;离异也不会危及谁的生存,经济再富裕也不会为彼此结合稳固构筑可靠的基础。

摩梭“阿夏”走婚的相互结合、离散,其原因是感情为前导。

因此,有的摩梭人成年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在无孩子前更换“阿夏”、“阿注”是常的事,而有了孩子后,就不可轻易更换了。

  在夜幕降临之下,在黄昏时分,芳龄女子按奈不住激动的心情,许多夜晚使者,暮来晨去。

在他们性爱天地里,也不是我们常人所想象的那样每个女子都可以去爱,每个男子你都可以去求,他们求爱方式是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走村串户、走亲访友、经商与其他活动中进行的,相互了解,具有一定感情基础之后,相互交换一些礼物,如手镯、项链、戒指、手表及衣物等等为定情的信物,这些东西只有他俩和母亲才知道。

  随着男女之间的感情逐步加深,“走婚”幽会相聚的次数就越多,有的情侣关系就稳定下来直到终生。

如果你花言巧语,不诚实,无本事,游手好闲,时间一长,你就得扫兴回娘家了。

“走婚”在摩梭人家庭结构中的事实,是当代人无法想象的,实行自由“走婚”其奥秘在于母子们无后顾之忧。

纳西族的风俗习惯

纳西族的风惯:  一、日常礼仪  纳西族热情好每当猎获归来,遇的行人都可分得一份猎物。

贵客临门,主人要做六样或八样菜进行款待。

  忌讳有:骑马到寨前必须下马,也不能把马拴在祭天堂的地方;不能登踏三脚架,也不能翻弄灶里的灰;祭天堂、祖先、战神时、忌外人观看。

忌在门槛上坐和用刀斧在门槛上砍东西。

有的地方还忌在家里唱山歌;不许杀耕牛、驮马和报晓的雄鸡;忌食狗肉。

  二、饮食  1、饮食习惯  纳西族一日三餐。

早餐一般吃馒头或水焖粑粑,中餐和晚餐较为丰富,一般都有一两样炒菜和咸菜、汤等,特别喜食当也回族的牛肉汤锅和干巴。

不论平坝或山区,蔬菜品种较多,四时应市,山区广种洋芋、蔓菁和瓜豆,并以当地的土特产做成各种风味名菜。

如:清蒸虫草鸭、贝母鸡、天麻鸡等。

其中纳西族传统名菜“酿松茸”是用松茸菌帽,酿入肉泥,蒸熟后做为祭祀、特别是祭祖的一道专用菜肴。

  肉食以猪肉为主,大部分猪肉都做成腌肉,尤以丽江和永宁的琵琶猪最为有名,可以保存数年至十余年不变质。

外出劳动携带麦面粑粑或糌粑寺。

就餐时围桌而坐,冬天喜移至向阳地方就餐。

  2、特色饮食  丽江粑粑:做工精细、选料考究,采用当地上等麦面,用化油、香油鸡蛋揉成面筋,再行破酥、夹馅,之后文火油炸,烤烙成外酥内泡、色香味俱佳的饼点。

  纳西米灌肠:是纳西人风味小吃中的一道名菜。

  鸡豆凉粉:取自丽江地产的一种鸡豆(又名鸡豌豆)磨面滤浆做成的一种凉粉小吃。

因鸡豆富含黑色素,做成的凉粉外表呈现黑色,所以人们又称做“黑凉粉”。

  三、住屋形式  纳西族民居大多为土木结构,比较常见的形式有以下几种: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前后院、一进两院等几种形式。

其中,三坊一照壁是丽江纳西民居中最基本、最常见的民居形式。

  四、婚俗  纳西族主要聚居区结婚一般都要经过订亲、请新娘、举行婚礼的程序。

过去有少数“抢婚”和“兄亡纳嫂”的“转房”婚俗,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但同一“崇窝”(宗族)之间禁止通婚;姑舅表和姨表优先婚是过去比较流行的习俗。

  纳西族的传统婚礼称为“素字”,意为“迎接生命神”,纳西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神“素”,新娘是外来的新的家庭成员,因此要把她的生命神迎进新郎的家庭,与新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命神结为一个集合体。

  新郎家请东巴择吉日准备生命神之箭、桩、竹篓、塔、桥、梯、石、线等物;接新娘;新娘告别祖灵、娘家亲人及火塘灶;新娘进新郎家后行洗头礼;进母房(祖房)拜火塘灶边的祖灵和神灵;东巴主持举行祭生命神,拴生命线的仪式,是婚礼的核心内容。

届时在新郎面前放一把木杆秤,新娘前放一把铜锁和木升,有的则是新郎手持生命神之木桩,新娘手持生命神之木塔。

东巴边咏诵经书,边在新郎新娘的额头抹酥油祝吉,继而一一抹酥油于母房的擎天柱、神龛、火塘中的铁三角架、火塘边的男女床、弓、箭、砍刀、粮柜、铜锁、木升等上并咏诵相应的祈福语。

其整个过程与东巴教密不可分。

  清代“改土归流”后,流官在丽江纳西族地区“以夏变夷”,大力推行汉族婚俗,订婚按周礼的六礼:问名,纳采,会亲(在丽江称之为亲家会),过门(丽江称请媳妇),送礼柬,迎亲。

在接亲,宴客,分大小,回门等婚礼程序上也大量融进了汉式习俗。

  泸沽湖地区的纳人(摩梭人)中同时存在着母系家庭、母系父系并存家庭和父系家庭 3种形式,其中母系家庭是主要的家庭形式。

母系家庭所有成员的世系皆从母,男女成员系由一个或几个始祖母的后裔组成,母系血缘是维系家庭的基础,财产按母系继承,由母亲传给子女,舅传给甥和甥女。

男子在家中的身份是舅祖、舅舅、兄弟、母亲的儿子或舅舅的外甥。

每个母系家庭有一个家长,通常由年长或能干的妇女担任。

舅掌礼仪、母掌财产是家庭权利和分工的形式。

母系家庭的传统观念认为:女子是根种,缺了就断根。

如果某个家庭一旦没有女继承人,便要过继养女。

一个母系家庭的成员一般都在10人以上,多的达30--40多人。

由于这种家庭的全部成员都是母系血亲关系,属于一个亲族,不存在父子、婆媳、翁婿、姑嫂、妯娌等关系,没有外姓,关系单纯,财产属于大家庭所有,很少发生闹财产、闹分家的纠纷。

  与母系家庭相应的婚姻形式是“阿夏”婚,“阿夏”是摩梭男子称呼女情人的称谓;而女子称呼男情人是“阿都”。

现在一般用“阿夏婚”来指称这种“走婚”形式,并不十分妥贴。

“阿夏”婚的基本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相恋钟情者互送信物订情。

情侣双方都终身生活在母亲家里,男子在夜间到情侣家过偶居生活,次日黎明即返回自己的母亲家里。

男女缔结“阿夏”关系要遵守传统习俗, 只有不属于同一母系血缘的成年男女才能建立这种关系,“阿夏”所生的子女随母,血统也依母系计算。

  五、传统节日  1、祭天,是纳西族东巴教最大的仪式之一,也是纳西族民间最大的传统节日,在正月间举行。

  2、新年,农历正月的过年在纳西语中叫“由本吉正”,又叫“库市”,意为“新年”。

过节期间,纳西民间要举行一系列传统的辞旧迎新活动。

  3、棒棒会, 农历正月十五,是纳西族传统节日,民间称之为“棒棒会”。

纳西族节日“棒棒会”标志着春节节庆的结束,春耕生产的开始。

  4、三朵节,“三朵”是纳西全民族信仰的民族保护神,又称为“阿普三朵”,意为“祖先(或爷爷)三朵”。

相传他属羊,是个战神。

每年农历二月八日和八月羊日,四乡民众到三朵阁来烧香拜神;纳西人凡出远门都要到三朵阁祭拜,求三朵神保佑。

出征的战士更是要祭拜三朵神;各地纳西人在每年大年初一祭祀三朵神。

从1987年起,每年农历2月8日的“三朵节”成为法定的纳西族民族节日。

  5、火把节,农历6月24至26日,是纳西族传统的火把节。

最初起源于借助火抵制各种天灾。

纳西语称此节为“川美生恩”。

  6、七月骡马会,是丽江纳西族的节庆活动,在农历七月中下旬举办,为期一至二周,以骡马、牛等大牲畜为主,因此又叫“七月骡马会”。

  7、“烧包”节,农历七月初一至初十四,古城人过“烧包”节(即中元节),纳西语称这节日为“三美波计”  8、纳西族还有诸多节庆习俗,诸如香格里拉三坝乡的“白水台会”;永宁纳人(摩梭)的祭干木女神山等。

阿夏是什么意思

中国摩梭人,意思为:“情人”,是摩梭人社会中的婚姻关系,当地人有母系家庭对偶婚的残余,子女从母居,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男不娶,女不嫁

阿夏婚是什么原因

居住在沪沽湖边的摩梭人至今仍沿袭着一种“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习俗。

摩梭人称这种婚姻为“阿夏婚”(“ 阿夏”意为亲密的情侣)。

成年男女经恋爱,双方建立“阿夏”婚姻关系后,男子夜间到女子家中偶居,次日黎明前返回,生产生活各从其家。

“阿夏”关系长短视为双方感情而定。

妇女在生产、生儿育女中居于家庭支配地位,子女从母姓,血缘按母亲计算。

这种地球上至今仍然存活着“母系家庭”和“阿夏婚”遗俗,被称作人类早期婚姻的活化石。

对于阿夏们来说,维系双方关系的纽带只有感情,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受政治、经济、宗教等因素的影响,一旦双方感情破裂,女阿夏晚上闭门拒绝;男阿夏喜新厌旧,便可以自动解除“阿夏”关系。

双方没有怨恨,没有财产等经济纠纷,双方家庭也没有太多矛盾。

生下的孩子由女方的大家庭抚养,永远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母系大家庭就是他们一生的庇护所。

在这里从未发生过情杀、情斗及家庭的婚姻纷争。

摩梭人的阿夏婚姻及母系大家庭

问一直就挺好奇的,

难道是男生可以不负责

是不个男人可以有几个

回答: 群山之间有一处浩渺宽阔的水域,那就是沪沽湖。

居住在泸沽湖周围的一共有五万人左右的摩梭族居民,他们最奇特的习俗就是走婚。

简单的说,摩梭人不结婚,孩子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摩梭人在十三岁进行成年仪式之后就可以走婚,女孩儿住在花楼,男孩子中意女孩子之后就会在晚上的篝火晚会上向女孩子暗暗属意,也就是在舞蹈的时候轻轻扣女孩子的手心三下,如果女孩也有意,就会回扣三下。

然后在午夜,男孩子就会带上信物悄悄爬过女孩子家的院墙,来和女孩幽会,再等到天不亮的时候离开。

这样,白天男女各自为自己的家庭劳作,晚上走婚,并不住在一起。

如果有了孩子,则由女方抚养,女方的长辈会摆上一桌酒席,叫做认亲。

男方并不承担抚养的责任,不过,他可以赠送礼物给孩子,也可以去看望他们。

这一对的情侣就互称为――阿夏。

这是一个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家族由最年长最能干的外婆当家,家庭的收入统一由她来分派,没有不公平的地方。

其实,摩梭族是重女并不轻男,在家庭中除了老祖母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就是舅舅。

舅舅其实就承担了父亲的角色,他是家中所有姐妹所生子女的父亲,承担教育、抚养孩子的责任,他还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

在家里,每次用餐,第一碗饭并不是端给祖母,而是端给舅舅。

1、阿夏异居婚 “阿夏”是摩梭语,意为亲密的情侣。

所谓阿夏异居婚,就是男不娶妻、女不嫁人,男女双方各居母家,男子只是夜晚到女阿夏家居住,清晨返回母亲家里参加生产生活,这叫走婚。

阿夏异用好所生子女,属于女方家庭成员,姓氏随母,由女方家庭共同承担抚养义务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男方没有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但生父可去看望和关心子女的生活及教育。

男女双方一生可以结交多个阿夏,但不可同时结交两个,只有跟一个终止了阿夏关系后,才能结交另一个。

阿夏双方结合自愿,离异自由,一旦感情破裂,一方不再登门,或一方不再开门,甚至托人捎个口信,便可自己解除阿夏关系,另找自己的意中人,双方没有相互的怨恨和嫉妒,他人也无非议。

因为男女双方建立阿夏关系,完全以情爱作基础,不受家财、地位的影响,不带政治宗教的背景,所以从未产生过情杀、自杀,更不会牵涉到家庭和社会的纷争。

2、阿夏同居婚 这种婚姻形态是在阿夏异居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男女双方不再是各居母家,而是同居一家,或者女到男家,或者男到女家,共同生产生活,养育子女。

这种阿夏同居婚,是在男女双方经过长期的异居走婚,感情较为牢靠,且年纪已近中年后组合的。

无论是女到男家,还是男到女家,都是根据双方家庭人口及劳力的多少来定,不带任何钱财及门第意图。

“阿夏走婚”不请客,不操办,这种古老的风俗又俭朴、又省事,整个仪式一个小时即可完成。

所以,进行阿夏同居婚不必花费聘娶和人赘的钱财,结合和离异都由双方协商。

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感情破裂而发生离异,也不会引起财产及子女归属的纠纷,因为这些同居的阿夏无论到哪家,仍是母系大家庭,不是他们另立门户,财产仍属大家庭所有,无论孩子靠哪边,都属大家庭成员。

阿夏婚虽然结合自由,但母系血统近亲禁止结交阿夏。

摩梭男女在生产生活中相识后,一般由男子主动求爱,送给女子戒指或围巾等礼物,若女子接受了,并回赠腰带或其他装饰品,就算是建立了阿夏关系,男子就可以走访了,具有一定感情基础之后,相互交换一些礼物,如手镯、项链、戒指、手表及衣物等等为定情的信物,这些东西只有他俩和母亲才知道。

随着男女之间的感情逐步加深,“走婚”幽会相聚的次数就越多,有的情侣关系就稳定下来直到终生。

但是,男子初次到女阿夏家,决不会悄无声息地进去,而要带点烟酒茶之类的“锅庄礼”,征得女方家庭的同意,才可以公开出入女阿夏的家门。

社会上的人也就承认了他们的阿夏关系。

3、一夫一妻婚 除了上述“阿夏”婚的两种形式以外,在摩梭村落也有大约20%的人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

由于忽必烈率军南下进入泸沽湖之后,在当地置答蓝管民宫,后又更置永宁州(府)土司,加之喇嘛教传人,在永宁、泸沽湖等地实行带有政教合一色彩的统治,宫吏沿习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婚。

还有金沙江边的拉伯、加泽、托甸摩梭和宁菠县城附近的堪口坝、瓦开等地摩梭,由于历史上很早以前就与其他民族杂居,渐渐走上了一夫一妻的婚姻之路。

配偶双方都是经过邀媒说合,重礼聘娶,长辈主婚,举行仪式,并宴请村邻,被社会公认的夫妻。

正式结婚后,解除婚姻关系不像阿夏婚自由,必须取得双方家庭的同意和社会的认可,办理必要的手续。

目前随着物质生活改善,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宁菠摩梭人中正式结婚的人数逐渐增多。

走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将要过三关,一是翻过院墙,并不困难;二是想办法让狗不叫不咬,在摩梭人家几乎家家都养狗,而首次走婚是不可以被女方亲属发现的,如若被发现男子就将会受到惩罚,所以必须防止狗叫和咬。

一般只要带些狗爱吃东西就可过关;三是爬上花楼开门闩,女子所住花楼木屋的门闩又长粗,男子需用随身戴的长刀砍断那门闩方可进门。

所以,摩梭男子在成丁仪式后,都会随身佩刀。

在天不亮的时候男子就必须离开,这时可由正门离开。

若于天亮或女方家长辈起床后才离开,会被视为无礼。

说到过三关,大家就不得不了解“走婚三宝”了。

“走婚三宝”是指摩梭男子在走婚时必备的三样东西:一是猪瞟肉,这主要是为了让狗不叫不咬;二是刀,这主要是为了砍断花楼木屋的门闩;三是毡帽,要知道一个摩梭人家可不止一个女子,也就注定不止一个花房了,为了保证走婚顺利完成,在找到自己阿夏的花房后,男子会将带来的毡帽挂在门上,以起到“请勿打扰”的作用。

因此摩梭十怪中其中有一怪提到“情郎爬上花楼来,看到毡帽回头拐”除此之外,在过去摩梭人走婚中,阿夏与阿注之间会设定暗号,以保证阿注能顺利找准花房。

而如今,在中国移动与联通的帮助下,这一习俗已被摒弃,短信电话轻松搞定这一难题

很多人都会好奇,摩梭人走婚要是感情破裂了怎么办,其实摩梭人的分手方式很简单,远没有泸沽湖以外的世界那么复杂和纠结。

经过一段时间相处,男女双方如果觉得性格不合,感情淡漠或破裂,无论男方或女方,任何一方要结束这种关系都可以。

一般情况是假若男方不愿再维持“阿肖”关系只要给女方说一声“我以后不来了”就行了;或者长期不走访女方,婚约自行解除。

如果是女方不愿意.就可以当面告诉男方“你不要来了”,或者在男方走访,面带难色或拒绝进入花房,男方自觉没趣,就该理智地退出。

在结交“阿肖”期间男女双方无论任何一方,如果知道对方另找“阿肖”时、通常要给其送一个用麻布包着火炭、辣椒、鸡毛的小包,以示警告或绝交。

如果对方愿意改悔,就该向送包者赔礼道歉,这样就可以言归于好。

摩梭走婚的相互结合、离散,其原因是感情为前导。

因此,有的摩梭人成年后,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在无孩子前更换恋人是常的事,而有了孩子后,就不可轻易更换了。

我的家庭条件一般,问能去上厦大吗

只要你足够优秀,成绩够,没什么不可能,如果实在没钱,你又考上了,国家会帮助你的,

走婚是什么意思

序聘娶。

另外,在丽江纳西人中还有姑舅表婚(舅父的儿子有娶姑妈女儿为妻的优先权,纳西语称为“阿具则美该”)和兄终弟及的“转房”婚。

而世居滇、川交界处泸沽湖畔的摩梭人,主要实行着一种“阿夏”婚。

“阿夏”即“朋友”之意,建立这种婚姻关系的男女,彼此间不称夫妻而叫“阿夏”。

阿夏婚的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

男子夜晚到女子家中访宿。

第二天清晨又返回自己家中生产和生活,配偶双方不组织共同家庭。

这种暮往朝离的阿夏关系的缔结,以母系血统近亲不婚为原则,除此外一般不再受年龄、金钱、辈分、等级以及民族等限制。

据调查1956年以前,泸沽湖地区实行阿夏婚的男女约占成年男女的70%。

目前,实行“阿夏婚”的男女,大都有固定的长期阿夏。

但仍过着暮合晨分的访宿生活。

个别不愿稳定阿夏的人,已遭到人们的批评。

  (二)婚前社交  纳西人不论实行何种婚姻制度。

昔日青年男女在婚前,均有交往的自由。

丽江纳西族的各种节日和大小庙会都是男女交往的好机会。

依据传统习俗。

姑娘们相约同去游玩,小伙子也结队出门,手执柳枝在路旁等候。

这时姑娘要带些米花糖、糕饼之类在身边,以分赠给向自己讨吃的小伙子。

男青年在姑娘们路过时,向自己看中的姑娘讨东西吃,借此达到交住的目的。

节日夜晚,男女青年相约至河畔、箐边相会,并通过弹口弦、唱调子表示情意。

但男女不能面对面或肩靠肩地坐在一起,一般需隔一道水沟或一簇茨篷,至少也要相距二、三公尺才能交谈或唱和。

情投意合的男女,常常私订婚约。

但由于有父母包办婚姻、姑舅表优先婚配等制度,使婚恋相分离致使历史上丽江纳西人青年男女婚恋中殉情自杀的现象十分突出,甚至有人称丽江为“殉情之都”。

居住在泸沽湖畔的纳西人,女孩和男孩到13岁就分别举行“穿裙子”与“穿裤子”的仪式,标志着已经成人,可以开始参加男女社交活动。

一般女子从16岁起,男子从17岁起,便可开始结交“阿夏”。

他们主要是通过劳动生活、节日或庙会等社交活动,来建立阿注关系的。

常见的结交方式为:一对成年男女相遇,若一方对另一方有好感时,可按传统习惯,拿走对方一件东西,假如对方含笑相待,是表示同意交阿注;如果态度严肃,并要求归还抢走的东西,就意味着拒绝。

活泼的青年男女,往往喜欢通过对歌的形式,用含蓄的语言试探对方的态度。

如男子唱:“前世姻缘,过河一船”。

女子答:“今世相遇,鸳鸯一对”。

男唱:“金色的花,银色的花,一起盛开吧

”女子对:“金色的鸟儿,银色的鸟儿,我们一起飞到河边去喝水吧

”这表示女子同意交阿注。

男子唱:“你是水,我是桥,桥和水要在一起。

”女子答:“你是桥,我是水,水低桥高怎能在一起。

”这意味着女子拒绝对方。

在结交阿注过程中,男女都有平等的主动权与拒绝权。

人们对于阿注的选择,是有一定条件的。

男子选择女阿注时,首先重视貌美、年轻,其次考虑是否能干,对自己是否有热情。

女子选择男阿注时,则优先考虑对方的经济是否富裕,其次再考虑人品与才貌。

因此,聪明美貌的女子,男子往访者很多。

而容貌欠佳,有病或体残的妇女,只得终生过独身生活。

  (三)家庭形态  由于纳西族存在多元的婚姻制度,因而也有不同的家庭形态,即纳西族同时并存着父系、母系、父系与母系并行3种家庭形态。

丽江纳西族的父系家庭。

父亲在社会上和家庭中的权力很大,对外以家长身份拜官、迎宾、处理诉讼、买卖田地、借放债款、出席家族及村的会议;对内负责管理全家的生产和生活,对婚姻、丧葬、修建房屋等大事都有决定权。

母亲只有当父亲不在的情况下,才代行父亲的部分权力。

丽江纳西族的父权家庭,大多由三、四代人组成,五世同堂的不多。

子女从父姓,财产由父亲传给儿子,实行父系继承制。

长子是父亲的助手,父亲年迈或逝世,他便成为家长,或协助母亲管事,掌握家中大权。

他还负有教育弟弟和姐妹的义务。

母系家庭。

主要存在于泸沽湖畔的纳西人中。

据1956年统计,这种家庭占当地总户数的40~50%。

这里按汉族的亲属称谓来介绍母系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母系家庭包括外祖母及其兄弟姐妹、母亲及其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及姨兄弟姐妹、姐妹们的子女等,一般是二至四代,平均约7—8人。

少数家庭多至20—30人。

这类家庭的特征是;家庭成员普遍过阿注婚姻生活;始祖母都是一个,母系血缘是维系家庭的基础;财产按母系继承,由母传给子女、舅传给甥和甥女。

男子在家里的身份是舅祖、舅舅、兄弟、母亲的儿子或舅舅的外甥。

每个母系家庭有一个家长,通常由年长或能干的妇女担任。

诸如安排生活、管理仓库、接待客人、均由她掌管。

妇女又是某些祭祀活动的主持者。

男子常称赞妇女:“庄稼做得好,生意做得起,人前敢讲话,屋里会当家”。

母系家庭的财产实行平均分配的原则,具有较多原始共产的色彩。

在家庭内,一般按性别、年龄进行自然分工。

母系家庭的传统观念认为:“女子是根种,缺了就断根。

”当某家一旦无女继承人时,总要过继养女;少数家庭因无合适的养女人选,才过继养子。

养子要改从养母的家名,延续养母家的世系。

据1980年3月对永宁公社忠实大队184户纳西族家庭的调查,有母系家庭65户,占总户数的35.3%。

母系,父系并存家庭,据1958年对泸沽湖畔纳西族的调查这种家庭约占总户数的35—45%。

它是随着女阿夏到男家同居和男娶女嫁的正式结婚而形成的。

传统习惯是女阿夏到男家同居和正式娶妻所生的子女,以及男子过继(收养)女阿夏所生的子女,均属男方的家庭成员,血统一律按父系计算。

这些父系成员和女子未嫁所生的母系成员共住一家,便构成了两种血统成员并存的家庭。

这种家庭的特征是:家庭世系是按母系与父系双系分开计算的;双系成员均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

母系父系并存家庭是由母系家庭演变为父系家庭的过渡形式。

但在演变过程中,有些并存家庭会出现反复,一旦其后裔又过起男不娶妻,女不嫁夫的阿夏婚生活,它就倒退为母系家庭。

  1949年以后丽江纳西族废除了包办婚和买卖姻,实行男女婚姻自主。

而泸沽湖地区的纳西族人民,则摆脱了土司的统治,废除了领主阶级剥削制度,发展社会经济,从而为改变妨碍生产发展的婚姻制度创造了条件,泸沽湖畔纳西族的婚姻与家庭有了明显进步。

  (四)离婚与招赘  丽江纳西族离婚的情况较少出现。

因为认为这是极不光彩的事情。

不到万不得已时一般不跨出这一步。

离婚时女方返回其娘即可,彩礼一般不退,也勿须办理任何手续。

离婚后女方再嫁的情况较少见。

但男方却往往可以再娶。

按照习惯,寡妇无论其有无子女均可再嫁,并不受社会舆论的轻视,但年轻守寡者往往受人敬重。

泸沽湖地区纳西人“阿夏”婚阿夏关系的解除非常简单,只要女子闭门不纳,男子不再登门访宿,或者托人捎个口信给对方,阿夏关系就结束了。

由于阿夏婚易合易离的特点,男女双方很少会产生强烈的独占欲与嫉妒心理,对解除阿夏关系多持无所谓的态度,极少为此而发生纠纷。

昔日,在纳西族社会里入赘男子一般不能与妻子处于平等地位,本人要改原来的家庭名为妻方的家名。

因而只有穷汉或孤儿才到女家入赘,富裕人家的儿子是很少入赘的。

也有少数能干的赘婿,取代妻子成为家长,担负起处理家务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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