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英光原型
据悉,王英光人物原型。
1959年,中国发生过一件大事,33名战犯12082名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被特赦。
《特赦1959》就是根据这一真实事件改编的。
剧中,杜聿明、王耀武、宋希濂、邱行湘、黄维等角色都能找到人物原型。
不过,在网上搜王英光的名字,查不到太多资料,他应该是没有人物原型。
特赦1959梁冬芳后来还活着吗
特赦1959梁冬芳还,她机智勇敢,在广西剿匪过程中梁冬芳失终了,被匪徒浮落了,徒剩下的残余人员,其中有一个他们的领头的受伤了,这些匪徒看到梁冬芳身背药箱,就没有杀,梁冬芳看到伤者,出于人道主义把伤者伤口包抓好,等他伤口控制住后,让他医院治疗,感动了他们,梁冬芳还给这伙匪徒讲了好多共产党的大道理后梁冬芳带领这二十多个惨匪弃匪投奔共产,梁冬芳又回到了功德林
功德林战犯管理所第一任所长有没有军衔啊
幕后制作创作背景《特赦1959》由于涉及历史事件、牵扯历史人物众多,仅剧本创作就长达一年之久,先后修改数个版本,最真实地还原了历史[6] 。
拍摄过程2018年11月,《特赦1959》在安徽芜湖正式开机,2019年2月全剧杀青,整个拍摄过程历时4个多月。
在这4个月的拍摄时间内,剧组横跨北京,芜湖两地取景。
除此之外,该剧还动用了上百名专业演员和上万多人群众演员[6] 。
1959年特赦战犯名单有曹仲霖?
1959年特犯名单有曹钟鳞(天津市民政局局长 )第一批获赦人员共33名,国民党人员共30人,伪满洲国人员3名.五九年特赦战犯名单(1959年12月4日)明 王耀武 曾扩情 郑庭芨 宋希濂 杨伯涛 陈长捷 邱行湘 周振强 卢浚泉 白孟昭楹 廖缉清 徐以智 甄肇麟 刘化南 罗祖良 李宝善 陈启銮 理 王中安 蔡射受 赵金鹏 周 杜聚政 业杰强 唐曦 贺敏 杨怀丰 曹钟鳞爱新觉罗;溥仪 郭文林 雄努敦都布
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当了三次皇帝的是谁
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
当三次皇帝的经历如下:光绪皇帝后继任为宣统皇帝,武昌起义后退位,清朝灭亡。
1917年7月1日张勋复辟,再度登基,在位仅十二天。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扶持前清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在中国东北建立的傀儡政权,称号为“执政”,年号“大同”,后称皇帝,年号“康德”。
他是中国唯一当过三次皇帝的人。
爱新觉罗·溥仪(1906年2月7日—1967年10月17日),字耀之,号浩然。
清朝末代皇帝,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皇帝。
也称清废帝或宣统帝。
醇亲王奕譞之孙, 载沣长子,母亲苏完瓜尔佳·幼兰。
] 1909年到1912年、1917年7月1日到1917年7月12日两次在位。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2月12日被迫退位,清朝统治结束。
九·一八事变之后在日本人控制下做了满洲国的傀儡皇帝,年号康德(1934年—1945年),所以又称“康德皇帝”。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
8月17日,溥仪在沈阳准备逃亡时被苏联红军俘虏,被带到苏联。
1950年8月初被押解回国,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学习、改造。
1959年12月4日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特赦令并成为全国政协委员。
溥仪一生四次结婚,娶过五个女人,最后一次婚姻是在1962年与李淑贤结婚。
溥仪著有自传《我的前半生》,于1964年4月由群众出版社出版。
其独特的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多次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其中电影《末代皇帝》,曾荣获1987年奥斯卡金像奖等众多奖项。
1967年10月17日,溥仪因肾癌在北京逝世,享年61岁。
先葬于八宝山,后迁于清西陵内崇陵(光绪陵)附近的华龙皇家陵园。
新中国成立后是否有过大赦的案例
具体大赦了几次,大赦了什么人什么事件
新中国曾有过大赦的立法,但是却没有大赦过的案例。
中国曾经特赦过10批战犯。
一、大赦和特赦的定义和区别大赦: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某一范围内的罪犯一律予以赦免的制度,是全国性的、大范围赦免。
一般在国家有重大事项发生时有大赦。
与此相关的是特赦:指针对特定范围、特定对象的赦免。
大赦和特赦的区别是: (1)对象范围不同:大赦涉及的犯罪人的人数一般要比特赦所涉及的人数多。
(2)效果不同:大赦既赦犯罪人之罪,也赦免其刑罚;而特赦则只赦犯罪人之刑罚,而不赦犯罪人之罪。
二、新中国的大赦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规定过大赦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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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决定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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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75年下一部《宪法》时,已经没有上述规定。
再之后的78宪法与82年颁布的现行宪法,也都没有关于大赦的规定。
所以中国的大赦制度,只存在于1954年到1975年之间。
而这段历史时期,总的说来始终在进行革命斗争与阶级斗争,本人表示过,可以特赦,不要大赦。
就是针对革命中遗留的战争犯和政治犯,针对特定的人,体现新政权新制度的争取群众,进行特赦。
特赦与大赦相比,针对的人是特定的,而大赦,如你所言,等于是否定了之前判处的内容,在一个政权稳定、政党固定的时期,基本是不可能出现的。
事实上,新中国也的确没有出现过大赦——这才是正常的。
在新中国的宪法史上,1949年9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就明确规定:“颁布国家的大赦令和特赦令。
”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上第一次正式规定国家实行大赦。
随后的1954年宪法规定了大赦,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实行大赦的先河。
但大赦法规从诞生之日起就只停留在字面上,从1956年至1975年先后对在押的日本战犯、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战争罪犯,以及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实行多次特赦,但在全国范围内从未实行过大赦。
在1975年宪法中,由于种种原因既没有规定大赦,也没有规定特赦,此后于1978年和1982年都只规定了特赦而没有规定大赦。
三、中国的七次特赦建国以来,对经过教育改造改恶从善的犯罪分子和被关押在国内的日本战犯,我国先后共实行过10次特赦。
其中针对日本战犯的特赦有3次,针对内战的战犯有7次。
(1)1956年 特赦日本战犯(共三次)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战争罪犯的改造和教育,从一开始就奉行“给出路”的政策。
1956年,中国第一次释放的是日本战犯,共有355名战犯从天津乘客轮返回日本。
中国政府主动释放日本战争罪犯的决定,激起世界各国人民的强烈反应。
中国政府能在新中国成立七周年之际释放这些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日本战犯,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改造战争罪犯方面采取的是开明政策。
接下来,又释放了第二批和第三批。
到1964年底,在押的1062名日本战犯全部释放回国。
(2)1959年 特赦首批国内战犯(共七次)这一次特赦的对象是在押多年的国内战争罪犯。
对于这些战犯,中国政府采取分批审理,视其改造情况,分批进行特赦。
1959年适逢新中国成立十周年,中国政府鉴于大批在押的国民党战争罪犯和其他战争罪犯十年间改造的现状,决定在十年大庆之际对一批确实改过自新的在押战犯实施特赦。
1959年9月17日,经批示同意,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特赦战争罪犯的指示》。
在这份内部文件中,中央正式向全党阐明释放一批国内战犯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作出《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战争罪犯的决定》。
从此,开始了对国内战犯的审理和释放的准备工作。
1959年12月4日首批特赦释放33人,包括杜聿明、王耀武、溥仪、宋希濂、曾扩情等人。
上图为陈赓陪周恩来和部分特赦人员、原国民党将领杜聿明、王耀武等黄埔师生在北京颐和园介寿堂合影留念。
1960年对第二批50名战犯实施特赦,其中国民党战犯45名,伪满战犯4名,伪蒙战犯1名。
在45名获准特赦的国民党战犯名单中,出现了范汉杰、李仙洲这些战场上的强硬人物。
1961年第三批特赦战犯68名,其中国民党战犯61名,伪满战犯7名。
第三批名单中出现了廖耀湘、杜建时等战犯的名字。
1963年第四批特赦战犯35名,其中国民党战犯30名,伪满战犯4名,伪蒙战犯1名。
从1964年12月第五批特赦战犯53人,其中国民党战犯45名,伪满战犯7名,伪蒙战犯1名。
1966年4月第六批特赦57人,其中国民党战犯52名,伪满战犯4名,伪蒙战犯1名。
1975年2月25日,公安部向中央提交了《关于第七批特赦问题的报告》。
2月27日,作了长篇批示:“一个不杀”,“都放了算了,强迫人家改造也不好”。
1975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特赦释放全部在押的战犯。
纪念抗战70周年全国特赦 细数新中国以来的历次特赦-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