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主要人物性格分析,中文的哦
弗·特威斯特: 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
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奥利弗之后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和苦难,被当做小偷送到法庭,被布朗洛先生收留,后又被费金叫人抓回去,重入贼穴,被强迫去参加偷盗,受伤后被收养。
可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却想方设法害他。
不过邪不胜正,最后所有的坏人都被绳之以法。
在费金上绞刑架之前,奥利弗去探视,此时,奥利弗又一次表现出了他的善良,他诚心的向上帝祈祷,让上帝原谅这个作恶多端的人。
善良的小奥利弗历经重重困难后,终于雨后见彩虹,和梅利姨妈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费金: 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成功塑造了费金这个形象。
人物一出场,作者就通过惟妙惟肖的形象描写让一个枯瘦如柴、手拿烤叉、长着一大团乱蓬蓬红头发的犹太老头形象跃然纸上。
“油光可鉴的长衫”、“龇牙咧嘴的怪笑”这显然不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者,而是典型的恶人形象,一脸凶像,肮脏龌龊。
接下来费金就开始给小奥利弗传授偷盗技巧,想要把他培养成出色的小偷。
费金还教唆手下的一些孩子,让他们去行窃,犯罪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老犹太还用幽闭让孤独忧郁去熏陶一个天真纯洁的心灵,“将毒汁一滴一滴注入奥利弗的灵魂,要把它染黑,让它永远不再回复原色”。
显然费金的行径是邪恶的、无人道的。
即使在盗贼团伙中费金也是十足的恶人,当孩子在街上出事奥利弗被抓时,费金大发雷霆、气势汹汹、甚至拳脚相加。
直到最后被抓,他还幻想着让前去探视的奥利弗救他出去,丝毫没有回过的意思。
作为小说中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可以说是最龌龊、最令人厌恶和仇恨的,作者对他的描写从外貌到内心,从居住环境到营生方式无一不充满了罪恶与肮脏。
身为贼首的他是小窃贼的教唆犯,是贪婪的守财奴,是阴险狡诈的无耻小人。
反观之,费金也是贼窝里的温情老翁。
虽然他的笑容下隐藏着阴谋,但也不能否认他照顾这些流浪儿的生活起居,贼窝里甚至充满了欢声笑语。
一点点温情的善意让费金这个人物形象变得立体而丰富,成为小说中最值得玩味的角色。
[2] 南希: 南希是《雾都孤儿》中最悲惨可怜,让人敬畏的人物角色。
在南希小的时候,南希也是个失去双亲的可怜孩子,被扒手团伙收留后从此走上了无奈的扒手之路。
时间的流逝,在南希长大成人后,一个野蛮粗俗的强盗赛克斯把南希买下做了情妇。
南希的一生,都被赛克斯牢牢地攥在自己手中。
南希在这部作品中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人物,但她却是关键的人物。
南希有着迷一样的身世、悲惨的命运,但却有着清水般的品质。
南希在善恶之间徘徊,却因其人性一直都未泯灭。
和南希有着同样遭遇的主人公小英雄——奥利佛的命运息息相关。
最终获救的奥利佛都要归功于南希的行动:送信给主人公罗斯并且与主人公罗斯和主人公布朗洛会面。
另一方面,南希也是扒手团伙当中的一员,并忠于扒手团伙的组织。
南希是一个心地善良、勇敢机智、敢爱敢恨的女子。
当奥利弗在盗贼团伙受到百般折磨的时候,南希勇敢的站出来,用自己的行动保护了奥利弗,并大声地扬言:这里的人谁敢再欺负折磨奥利弗 , 我就和谁拼命;当费金和蒙克斯密谋怎样对付受尽折磨的奥利弗的时候,南希刻意假装喝醉了酒,倒在一旁认真地偷听他们的秘密。
找到机会,悄悄地从护壁板上过去,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消息送出去;南希还是个神圣的爱情看得比未来、名誉、甚至生命都还重要的人,虽然他的情人赛克斯对他很残暴无情,根本不把她当回事。
然而南希无论需要忍受多大的痛苦与虐待,即使是生命的凋零,她都希望自己可以回到赛克斯的身边。
后来,为了救奥利弗,她选择了背叛,也许在她内心深处还是有那么一丝侥幸,希望赛克斯能够看在他们往日的感情上给她一条生路。
可是塞克斯却因为她的背叛,而将深爱着他的南希无情地杀害了。
南希作为作品中的关键人物,她渴望回到光明的生活,但却被现实所困。
南希的矛盾心理是小说的一大重要亮点,这样的矛盾交织的心理也是成就她性格的另一原因,也是她逃脱不了悲惨命运的重要原因。
简介: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 Twist),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
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本书曾多次改编为电影、电视及舞台剧。
世界知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于2005年也曾将此书拍成电影。
作者简介: 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也是一位以反映现实生活见长的作家,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以高超的艺术手法,描绘了包罗万象的社会图景,作品一贯表现出揭露和批判的锋芒,贯彻惩恶扬善的人道主义精神,塑造出众多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
主要作品有《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 、《老古玩店》、《艰难时世》、《我们共同的朋友》等。
一百多年来他的代表作《双城记》在全世界盛行不衰,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
1870年6月9日狄更斯因脑溢血与世长辞。
分析雾都孤儿里蒙克斯这个人物 50到100字 谢谢
不久前看了《雾儿》的电影,接着又看说来惭愧,这本是儿时该一读的作品,不过现在读来,或许体味的东西要深远一点。
电影对小说的改动还是相当大的,好几个我认为很重要的人物都没有出现,而且基本的人物关系也都作了变动。
毕竟要把一本著作完完全全照搬进银幕不大现实,对于导演来说,更坏的是对他创造力的漠视。
就小说来言,读后我最大的惊讶是我远没有自己想象的悲伤,原因却不仅仅在于故事的喜剧结尾以及作者幽默的语言风格。
而在于作者所揭露的所谓资产阶级的伪善面目(至于作者是否有这个想法则很难说)远没我想象的可恨。
而我们真善而又语重心长的教育者之所以称之为伪善,至少说明了有一点是确实无疑的,那就是表面上的善。
《雾都孤儿》1838年出版,背景是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
小说里出现的济贫院、习艺所便是《济贫法》(《poor law》)的直接产物。
马克思将这种《济贫法》下设置的“习艺所”称为“无产者的巴士底狱” (《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
这和我们一向认为资产阶级伪善真是一脉相传啊,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活学活用。
小说里生动的描写了济贫院的苛刻和对贫民的压榨,但却没有激起我太多的共鸣。
一者像小说里的教区干事班布尔一样贪婪冷酷的小官吏中国遍地都是;二者如果没有这些济贫机构,只怕奥利弗根本就来不到这个世上。
小说里面那些令人讨厌的人物无疑是作者想要讽刺的,但是即便如此,我常能从这些人物的言行中感觉的已成习惯的人道主义,或者干脆叫善。
如果我们非要指责这是资产阶级的伪善,不如说因为当时资产阶级的文明让他们变善了,至少需要伪善,而赤裸裸的恶即便在那些下作人物身上都是难以存在或者让他们自觉羞愧。
如果非要说这本小说能引起我的一点共鸣,那不是感慨奥利弗的不幸而是我们国人的不幸。
在我接触到的国内反映人性丑恶的作品中,“恶”多数都是以赤裸裸的形式出现,令人不寒而栗。
因此奥利弗的遭遇在我看来,相对于当时《雾都孤儿》的作者是出生在一八一二年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而《雾都孤儿》是继《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二部长篇小说。
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可怜的他在济贫院里面长大。
却又被坏人拐骗,不信误入贼窟,成为了小偷。
有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一位绅士布朗洛救了他。
后来,奥利弗被接到一座大宅院实行偷窃,后来被小偷抛弃。
但是,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而奥利弗则度过了一段短暂的幸福时光。
不久以后,他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来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弟弟奥利弗变成一个犯罪,从而霸占父亲的遗产。
女贼南希看不下去了,于是她找到了罗斯,揭发了这一切,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罗斯小姐。
费金知道后,派人杀死了南希。
案发后,费金被处以绞刑,绅士布朗洛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从此大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觉就是,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坏人,他们隐藏在一切黑暗的地方,随时随地都回向你出手,但是,这世界上还有爱,还有善良,它可以改变一个人
本文主人公之所以最后可以摆脱悲惨的命运,那是因为有好心的布朗洛、善良的罗斯和虽然是女贼但是骨子里仍然正义的南希帮助他,他才有之后的幸福生活的。
所以,整个故事告诉人们: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
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
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
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
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
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
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
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
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
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
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
而恶人的代表 ——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中一百句优美句子
1、我们像是表面上的针停的转动,一面转,一面时间匆匆离去,却无力 2、或许,最美的事不是留住时光,而是留住记忆,如最初相识的感觉一样,哪怕一个不经意的笑容,便是我们最怀念的故事。
但愿,时光,如初见。
3、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我左手过目不忘的的萤火,右手里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
4、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
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5、我忘了哪年哪月的哪一日我在哪面墙上刻下一张脸一张微笑着忧伤着凝望我的脸。
6、如果难过,就努力抬头望天空吧,望着望着就忘了……它那么大,一定可以包容你的所有委屈。
7、我哒哒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只是过客,不是归人。
8、要理想不要幻想,要激情不要矫情。
凡事知足常乐。
9、我的眼泪留了下来,灌溉了下面柔软的小草,不知道来年,会不会开出一地的记忆和忧愁。
10、在一起久了,两个人的性格会逐渐互补,爱得多的那个脾气会越来越好、越来越迁就;被爱的那个则会越来越霸道。
总有一个人会改变自己,放下底线来迎合纵容你。
不是天生好脾气,只是怕失去你,才宁愿把你越宠越坏,困在怀里。
所谓性格不合,只是不爱的借口。
11、很多时候,心里明明不是那样想的,却控制不了自己而说出相反的话。
12、恋人是会在一起吃饭聊天,讲故事和吵架的人。
会在一起到头发变白,天气好的时候牵着手一起出去走走的人。
13、牵着我的手,闭着眼睛走你也不会迷路。
14、生活就是做出选择,一旦你做出了你的选择,你就必须活在你的决定中。
15、如果可以和你在一起,我宁愿让天空所有的星光全部损落,因为你的眼睛,是我生命里最亮的光芒。
16、真正的失败不是你没有做成事,而是你甘心于失败。
17、原来有些你自以为很重要的人,你不联系他,他就真的永远不会联系你。
18、听好了,人都会有讨厌的、烦恼的、在意的事,不要去想它们。
这种事只要一思考,就会变得更严重。
如果只是放在心上,就不会那么沉重,用脑袋去想的话就完了。
19、如果有一天, 让你心动的再也感动不了你,让你愤怒的再也激怒不了你,让你悲伤的再也不能让你流泪,你便知道这时光,这生活给了你什么,你为了成长,付出了什么。
20、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即使不是在今天,总有一天会的。
21、人累了,就休息;心累了,就淡定。
长大了,成熟了,这个社会就看透了。
累了,难过了,就蹲下来,给自己一个拥抱。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同情你,怜悯你。
你哭了,眼泪是你自己的;你痛了,没有人能体会到。
那么你只有流着泪去微笑。
雾都孤儿电影中的好词好句摘录(英文)
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狄更斯 《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人物简介
阅读《雾都孤儿》时,有两个异常明显的感受:一是每当出现邪恶势力的典型场景时,犹太人往往是其中的主谋或活动在其中的主角。
如那个隐藏在阴暗、潮湿、肮脏街道的“匪窝”的窝主费金是犹太人;小说中反复出现的另一个盗贼窝点,“三瘸子酒店”中正面出现的侍者巴尼也是一个犹太人。
简言之,小说每当要集中表现犯罪团伙的糜烂、肮脏生活时,最不可缺少的就是犹太人;二是犹太人在小说中可能不是最残暴、凶狠的,但他们却是最龌龊的,最令人厌恶和仇恨的。
就小说中的费金与赛克斯这两个盗贼相比,前者在性格上显然不如不怕上绞刑架,连深爱自己的情人南希都敢杀死的赛克斯胆大、凶残。
费金最凶残的举止不过是当其徒儿溜得快和查里.贝茨空手而归时,他一拳把两人打下了楼梯。
用费金自己的话说:“人们都叫我吝啬鬼,只是一个吝啬鬼,仅此而已”(狄更斯63) 。
“吝啬鬼”和杀人凶手自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狄更斯在描写、刻画他们时却显得有些一反常规。
对费金,他几乎用尽了刻薄、嘲弄、鄙夷的笔墨,甚至不惜将其脸谱化。
光是费金的那张犹太面孔和笑容,就令狄更斯煞费苦心,像什么“魔鬼般凶恶的脸完全皱成一团”(狄更斯148) ,“无牙的牙床上显露出两、三颗更像狗牙或鼠牙的牙齿”(狄更斯375) 以及“眼歪嘴斜的奸笑”(狄更斯62) 、咬着苍白的嘴唇发出的“一阵罪恶的冷笑”(狄更斯94) 等等描写比比皆是。
对赛克斯却显得客气得多了,起码在外貌上没有刻意地丑化他。
除此之外,狄更斯在小说中还让盗贼赛克斯时时刻刻都远胜费金一筹:为了金钱与财富,赛克斯虽然与费金经常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但是他却一直没有缘由地从内心深处鄙视费金。
每当两人见面时,赛克斯总是表现得气势压人,感觉良好,并时随地都可破口大骂费金是“一个该死的、有钱的、到处抢劫的、大喊大叫的老犹太”,“贪婪的、贪心的、贪得无厌的老窝主”(狄更斯93) 。
面对一次次突如其来、暴跳如雷的指责与痛骂,费金每每只能用胆怯、忍让,甚至讨好、巴结的语气说:“轻一点儿! 轻一点儿! 赛克斯先生”(狄更斯94) 。
如果说贼也分三六九等的话,无疑,费金远远低于赛克斯。
赛克斯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感,一方面来自他高大、雄壮的体魄,譬如作者说他是一个声音深沉,有着“一双鼓出腿肚儿的粗壮的腿”的“身体魁梧的家伙”(狄更斯93) ,是体格上的优势让他在“年老的干瘦”的费金面前充满着骄傲的情绪。
另一方面更深层的原因还和他非犹太的种族血统有关系。
换句话说,“种族”或者说“人种”观念,是引导着狄更斯为什么要这样,而不是那样塑造人物的重要依据之一,即赛克斯在体能上的高大和性格上的威猛都是源自他那与费金不同的血统。
其实,根据血统来塑造人物并不是狄更斯个人所独有的创作特点,相反,是对流行于那个时代的一种艺术观念的折射。
和狄更斯同时代的法国文艺理论家泰纳( Hi ppolyte A dol phe Taine , 1828 —1893) 在《英国文学史》序言中论述到决定“内部的人”,即人物灵魂的主导要素时说:“有助于产生这个基本的道德状态的,是三个不同的根源———‘种族’、‘环境’和‘时代’。
??人和牛马一样,存在着不同的天性,某些人勇敢而聪明,某些人胆小而存依赖心, 某些人能有高级的概念和创造, 某些人只有初步的观念和设计,正如我们遇见这一类的狗优于另一类的狗”(236 —237) 。
在决定“人”的三种要素中,“种族”占据了首位,也就是说一个人是勇敢还是卑劣是由他们的“种族”天性决定的。
当我们明白了这一点后,就不难理解狄更斯在小说中把费金说成是“论勇气不及半条杂种狗的人”(狄更斯111) 和“看着他那把老骨头,像刚从坟墓里钻出来的难看的鬼魂一样”(狄更斯146) 的逻辑依据了。
事实上,在《雾都孤儿》中,“犹太人”并不单纯是指对费金和巴尼等人的个体身份以及种族的界定,而是借他们的个体符号对社会中的某一类人,用狄更斯的话说是对“犹太人一类的生灵”(狄更斯145) 的指称。
所以,在小说中,狄更斯首先将费金的头发、眉毛及胡须都描写成红色。
这样做,除了有意识地将费金与魔鬼联系到一起外,更深的意图是通过对外在印记的强调,来突出、放大犹太民族所特有的种族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除了在个别直接引语中使用了费金这个名字外,在其他地方一直都称他为“犹太人”。
这个微妙的转换看似语不惊人,实则意味深长———旨在表明作者所讨厌的不只是费金一个人,而是对整个犹太民族的鄙视! 在小说中,狄更斯总是习惯用一种讽刺、鄙夷的语气来谈及或描述犹太人,“他比费金年轻,但他的邪恶可厌的外表却几乎和费金不相上下”(狄更斯112) 。
狄更斯写到的这个年轻犹太人,在小说中只出现过一次,既没有前文的铺垫,又没有后面的展开,就凭其犹太身份,作者就断定他和费金一样“邪恶可厌”。
在狄更斯看来,不但比费金年轻的犹太人是“邪恶可厌”的,就连费金的父辈也是如此,“世上再没有一个人长着像你这样难看的一张脸,只除了你的爹,而他我猜想现在也正被地狱之火烧着他的蜷曲的红胡子,除非你没有什么爹而是直接从你妈的肚子里爬出来的”(狄更斯356) 。
作者借赛克斯之口想传达的意思无非是:只有“邪恶可厌”的犹太爹才能生出“邪恶可厌”的犹太儿子费金;而“邪恶可厌”的费金后代(用“年轻的犹太人”替代) 自然也像费金一样“邪恶可厌”。
南希是作品中唯一的一个良心还没有完全泯灭的犹太女子,但是狄更斯在表现她的善良一面和对偷盗生涯的厌恶时,还是反复强调她“所属的那一特殊人种的脾性和习惯”(狄更斯123) :外貌缺乏应有的清洁感;她的脾气异常暴躁以及她的屋子充满酒气、烟雾等等。
这和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喜欢用最好的词汇、最善良的心思来揣摩、表达他欣赏的人物很不一样。
狄更斯之所以在对南希作一定程度上的正面描述的同时,还持有保留态度,就是因为他认为身为犹太人的南希必须要拥有这些与生俱来的缺点,否则人物就失真、虚假了。
总之,在狄更斯看来,因为生物遗传的缘故,每一个犹太人都毋庸置疑地不同程度地继承了其先辈卑鄙、可憎的品质,其相貌和本性都不可救药地无法改变,这是犹太人不可避免的生物归宿。
他觉着自己在小说中说出这一点来,并不是歧视犹太人,不过是道出了某种事实而已。
这也是狄更斯在反驳戴维斯夫人时,为什么要说出下面一番话的缘由:“如果我在一部故事中把法国人或西班牙人写成‘罗马天主教徒’, 那么, 我做了件很不光彩和无理的事;但我称费金为犹太人是因为他是犹太民族中的一员,还因为这样称呼转达了属于他那类人的概念,也就像我介绍支那人给我的读者时, 我称他为中国人。
”⑤狄更斯认为:如果把基督教徒说成是“罗马天主教徒”,无疑是一个天大的错误,但把费金称为“犹太人”却是于情于理都不悖的:首先,费金就是犹太种族的人,所以,不直接称呼他的名字,而笼统叫他“犹太人”并没有什么不妥;其次,用费金这个人物符号来指称“他那类人”的概念,即表明“犹太人”的属性是恰如其分的,与他的“种族”是相匹配的。
自然,存在于狄更斯艺术思想中的反犹主义倾向并不是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出笼后才有的,而是由来已久,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牵涉到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一些恩怨纷争。
犹太人所信奉的犹太教本是基督教的“母体”,二者有着前后承继的关系。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基督教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又对犹太教进行了若干的变异性改造,所以它很快就背离了犹太教并独立成一种新的宗教。
自此,两大对峙宗教为了谁才是上帝的选民等问题争执不休。
为了吸引更多信徒加入自己的阵营,双方展开了一场互相指责、嘲讽与诽谤的激烈“嘴战”,基督教徒还对犹太人进行了兵戎相见的讨伐。
在这场战争中,基督教徒对犹太教最富有攻击性和成效性的打击是,他们指控犹太人是杀害上帝耶稣的凶手。
这样一来,犹太人的形象大受损伤,在非犹太人的眼中竟变成了魔鬼撒旦的化身。
犹太教在争斗中所处的劣势地位,使变成弱势群体的犹太人不得不“任凭基督教庞大势力的蹂躏”⑥。
而这一切又都直接影响到了欧洲文学作品的写作模式:早在欧洲民间文学和故事传奇兴起之时,犹太人的形象就开始遭到贬斥。
特别是到了中世纪,犹太人在传说、民谣中几乎沦落成“坏人”的代名词。
诚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在这些兴起并流行于中世纪的文学样式中,只要提及犹太人或有犹太人出现的,几乎毫无例外地将犹太人形容或描绘成专干坏事、不干好事的魔鬼式的人物”(徐新75) 。
即使到了文艺复兴时期,犹太人的命运也没有好转。
乔叟根据12 世纪在英国诺威奇镇(1144 年) 曾发生过犹太人用基督教儿童的血做无酵饼的传说,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把犹太人描绘成是残害基督教儿童的凶手。
尤其是14 世纪40 —50 年代发生在欧洲的“黑死病”让本来就生存艰难的犹太人再次衔屈含冤,他们被诬陷为是“瘟疫”的制造者,因而惨遭杀戮。
与此同时,犹太人还背上了“高利贷者”的骂名。
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一剧中更是“入木三分”地刻画了一个自私、贪婪而又狠毒的犹太高利贷者形象。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欧洲文学史上,犹太人的形象总是习惯与那些负面价值联系在一起, 这几乎成为一种固定的表达模式。
我们从现代反犹主义的口号,“Wasder J ude glaubt ist einerlei , in der Rasse liegt die Schweinerei (犹太人信仰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们这个人种是肮脏的) ”(开普兰81) 中也能感受到欧洲人对犹太人根深蒂固的厌恶之情。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布朗洛给你的形象是
《孤儿》是英国作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
以雾都伦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
本书在环境、人物衣着、肖像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细节描写,如描写费金时:“一团乱七八糟的红头发遮住脸”、“裹着油腻的法兰绒长大衣”、“龇牙咧嘴的怪笑”等,这些细致的描写让一个邪恶、肮脏龌龊、凶残狡诈的犹太老头的恶人形象跃然纸上。
《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
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
《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
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
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
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
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
《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雾都孤儿人物简介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社会批判小说。
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
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
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 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
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本书曾多次改编为电影、电视及舞台剧。
世界知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于2005年也曾将此书拍成电影。
《雾都孤儿》中有哪些优美的句子
奥列弗有生活在英国社会最底层的不幸,瘦小的奥列弗在无名小城的孤儿院被”转让“,被逼跟着小偷上街掏人家腰包、跟着盗贼去偷东西;也有他自身的幸运,好心露丝小姐和那位太太(不好意思,名字忘了),还有那不幸的姑娘——南希…… 我永远还记得小奥列弗冲着厨师说那句“对不起,先生,我还要一点。
”时的场景, 窃以为狄更斯在这里的刻画达到了极致。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写出了当时英国底层社会最真实的一面。
记得教科书里讲狄更斯是英国文学史上批判现实主义的最杰出的代表,还不如说狄更斯更具有现实浪漫主义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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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起一个,那个教区干事的名字(还是想不起来)在英语中已成了某些小官吏的代名词。
还有就是狄更斯的人物刻画之深刻,语言运用之幽默,也是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