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llo 树先生》演的是什么意思
影片开黎耀辉先生(摄影指导)用一个同期声的长镜头干净利落就完成了影片的,随着宣传房地产开发的敞亮喇叭声,我们的目光落在尘土飞扬的某个东北小镇上,同样,我们的目光落在尘土飞扬的今日中国身上。
中国内地在新世纪开始,开始了一轮举世瞩目的现代化进程,也是城市化的进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长株潭、大武汉……城市都在大兴土木,狂歌飚进,似乎一夜之间都想一跃成为国际化大都市,东北当然也不会甘为人后,尤其在政府推行“复兴东北”计划之后,曾经辉煌过的东北人,雄心勃勃,在商品经济的催化下,国营企业改组的改组,重建的重建,剩下的残羹剩水也足让兴起的众多地方势力趋之如骛,中小型的矿产、中小型的房产开放商,遍地开花,从市县到乡镇,只要手中执掌了一丝权力的人都会疯狂撕咬这一块肥肉,至于公平、正义、秩序、道德,通通抛之脑后,这就是《HELLO 树先生》的时代注脚,树先生悲惨的宿命是以与在时代抗争中展开。
树先生只是一个普通的东北青年,他勤劳、善良、正直、爱讲义气,对生活充满希望,唯一生活中的一丝阴霾就是:在他童年时期,亲眼目睹了父亲把生活作风开放而犯流氓罪的大哥失手吊死在树上,父亲因而郁郁而终。
他的潜意识里一直对这个事件保留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大哥根本犯不着白白送死,只是整个时代的环境使然。
1980年代,中国上下充满了严刑峻法的气息,一个今日看来两情相悦的“上床事件”就能演化成流氓罪,不是枪毙就是劳教,遵循古老传统的东北人又好面子,断不能容忍这等败坏门风的行径。
大哥的死,让树先生心里种下了对自由的向往,对威权的痛恨与鄙视的种子,也酿成了后来他的悲惨遭遇。
树先生长期从事电焊工作,辛苦的劳作使他视力日渐低下,一次意外事件中,树先生灼坏了眼睛,包扎后基本只能辨清事物轮廓,曾经的东家便将他一脚踢开,树先生只好在接过象征性的工伤赔偿——2000元,又在弟弟鄙视的眼光中接下了施与性的1000元,这就是他忙碌多年以后唯一一点的经济依靠。
流离失所的树先生四处揽活无着,在从小相处大的伙伴圈里显得更为卑微,喝酒被强灌,好友结婚席上被羞辱,只因对方是村长的亲戚,执掌着村里所办的集体经济的人事大权,就要被迫跪下为曾经说过的实话道歉。
“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不就是仗着是村长的亲戚得瑟么
”(台词大意),树先生心直口快,骨子里流淌着和死去的大哥一样自由奔放的血液,在村长和他周围的利益群体蚕食着村里的权益,强行帮一个矿业集团征用村子的土地的时候,树先生一语中的,道出了乡亲们久藏于心的大实话,但在经济利益和威权之下,树先生不但没有人响应,反而被羞辱后还要赔礼,曾经想找个村里所办工厂的活儿干干,这下也只能不了了之,被迫出走长春,去投靠童年最相好的朋友。
这是影片交代的第一个撕裂:树先生与集体的撕裂,也是跟权贵们及其附从在之后庸众们的撕裂。
树先生到省城长春之前,在好友的面包车上偶遇一聋哑女孩,女孩的美丽让他心颤不已,平时矜持的他也顾不得面子,乞脸尾随着去县城,一路神魂颠倒,这一段是整个影片中让我为之沉迷的一抹亮色,东北那些口水歌曲在这段里不可思议的应景,树先生的恋爱让观众同喜同欢,为之揪心不已。
在这段故事里,王宝强开始发挥自己蕴藏已久的演技,把一个强烈自卑的、同时又心里跳动着欢快的恋爱火焰的东北农村大龄青年心路展现得淋漓尽致。
树先生一厢情愿去第一次相亲时,因为彼此的残障造成沟通的不便,女孩婉约的拒绝了树先生。
失意之下,树先生决定去长春谋个生路,同时攒一笔钱预备结婚。
来到童年好友开设的学校,树先生发现都市的生活也没有他想象中美好,好友嫌弃他没文化,爱到处转悠,同时又摆谱,让树先生干着下等的杂活,同时,在树先生心目中能干上进的好友私下里居然也有沾花惹草的毛病,偶像的倒塌和一个个现实的破灭让树先生灰心丧气,同时,他开始出现幻觉,那个严峻的老爸又出现了,童年的心魔和现实的反差,让他孤独寂寞,在大都市里倍加想念聋哑女孩,在一次次短信传情的过程中,同样孤独寂寞的聋哑女孩敞开了心怀,接纳了树先生。
他决定返乡求婚,告别都市生涯,只是影片给予观众暗示的第二个撕裂,树先生和梦想及友情、都市生活的撕裂。
在这段影片里,中国人传递情愫的短信段子情结让现场观影观众大笑不已,编剧用雅俗共赏的手法交代了两颗纯朴的相爱之心,是影片中台词调动观众兴奋点最优秀的段落。
初尝恋爱甜蜜的树先生急于成婚,找着已经在县城上班的弟弟求助,希望能够找一辆皇冠车当做婚车,婚礼时好充充面子。
可惜,从小不怎么搭调的弟弟早就成了陌路人,这个青年,因为在县城里给有钱的企业主开车,眼界里早就容不下哥哥这个憨憨厚厚的农村人,他一心想摆脱农村,接着母亲去村子开发的新城过日子,做一个有头脸的城里人,他反对哥哥树先生在农村结婚,因为结婚后,老哥就在农村扎根了,母亲肯定要跟着树先生一起过活,这势必影响到他想卖农村老宅,搬去新城的计划。
于是他表面应诺,在结婚前一晚却只借了一个帕萨特给哥哥。
树先生在激怒和虚荣的驱动之下,和弟弟打作一团,可惜,他不是年富力壮弟弟的对手,在结婚前夕,他的脸被打肿,他的尊严完全被抛掷在地,他的心在巨痛,失落的树先生开始想念哥哥那种自由自在和舍我其谁的彪悍气息,这是影片暗喻的第三个撕裂,树先生和亲情的撕裂,死去的哥哥和活着的弟弟是如此的不同,让树先生开始陷入崩溃的边缘,半痴半呆,这段影片,在观众以为树先生从此过上幸福生活的时刻,急转直下,埋下了阴霾的伏笔,让观众久久揪心。
婚礼当天,树先生已经陷入半疯状态,他怀抱着新娘想逃避这个世俗的世界,可惜,漭漭大地,已经无他插足的余地,在东北农村荒野的狂漠中,他和新娘被众多好友围拥嬉戏,但树先生的茫然则展现了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周围的嬉笑声更呈现了树先生与世俗背离而去的戏剧张力,影片这段仿佛在向十年前陈果导演的《榴莲飘飘》致敬,同是被时代压抑的人,在世间已无一片净土的境况中,他们只能退居内心,坚守自己的最后立场。
新娘在众人的调戏中,羞而既愤,在洞房夜把所受的屈辱感加倍奉还给了树先生,女上男下的体位,新娘的嘶叫,把这个社会残留给树先生的最后一丝温暖也给带走。
树先生,这个可怜的普通东北青年,因为善良和老实,连爱情都守不住,他只能撕裂自己的内心,他只能变疯,他只能用谎言和谶言对抗命运,最后,完全的疯了。
王宝强在这里用茫然和疯癫的演技生动诠释了树先生这一内心的转变,堪可比拟黄渤在《斗牛》里的单人秀。
中国历史上大凡道德沦丧、礼崩乐坏、人心不古的时代,就会出现智者和先知,古如屈原、孔子、近如魏源、胡适。
于是树先生也就成了这样一个寓言式的人物,他无力抵抗时代,只得用东北民众信奉的古老民间迷信来劝归乡亲,用玉帝和狐仙吓唬着权贵们和帮闲们,曾经让他跪过的村长亲戚也得跪还给他。
绝妙的讽刺,中国人不畏生前作孽,只怕玉帝和狐仙索命,只怕阴间地狱里的小鬼阎王,所有的信仰到了这里,也只能在利益和现实面前望之却步,只能用死来吓唬自作孽不可活的各类人物。
但即使成为“半仙”,树先生依旧无力挽回好友小庄的生命,正如他在影片里独白说的;“小庄就像当年的我哥”,可惜,这等自由奔放,善良可爱的灵魂都沦为中国激进现代进程化中的殉葬品,只有在幻觉和美梦中,他们才会唱起歌,跳起舞,为生命的奔放嘹亮放唱。
震撼我的一幕是人人奔向矿山,天空和整个背景变成红色,每个人的面上的狂躁之色令人心悸,树先生依靠在天地之间唯一的一棵枯树上,目光里透露出的何止是冷漠,简直是绝望,影片在这里达到高潮,其中的寓意不言而明。
人类的贪婪,对自然的好不敬畏,在这里得到了原始的还原。
最嘲讽的是树先生在小庄死后,心无寄托,也逐渐沦为了众多权贵依赖的工具,什么时候矿山开业,也得来行贿这位“半仙”面对日渐挖空的矿山,“半仙”口出狂言,要用煤矸石造原子弹,从“先知”到“半仙”,树先生原来也经不过权和利的捧场,何其荒谬。
至于树先生可爱的聋哑妻子,怀着大肚子走在东北的平原一隅上,蒙太奇闪过,原来也只是树先生新的幻想,他已经没有“父亲”和“兄弟”了,只有妻子归来、延续后代的白日梦支撑他在这个被黑暗笼盖的大地上行走,逐渐老去。
比利·怀尔德的电影特色
《感动生命》电视剧《感命》讲述家医院的心胸外科医生博铭、海归主治医生韩以及几位性格各异的实习医生的医疗与人生经历。
该剧由曾经执导过《人生几度秋凉》、《人虫》、《宽恕》等热播剧的著名导演陈燕民担纲执导。
王志文、霍建华、李成儒、张铁林、颜丙燕、张浩天、刘思言、徐囡楠等明星联袂主演。
其中,王志文在剧中出演该医院最出色的外科主治医师司马博铭,霍建华则饰演刚刚从海外学成归来的外科医生韩子航。
剧情简介 富家女关姗不顾父亲关明海的竭力劝阻,坚持到阳光医院实习,与刚从美国深造归来的心外科主治医生韩子航不打不成交。
同时,在学校因学绩突出而被戏称为“机器人”的巩凡和从县级医院来代培的医生、“凤凰男”任丘也与关珊一起在心外科的招牌医生司马博铭的带领下,开始了学习生活。
一位怀有身孕的女犯人郝琳住进了医院,韩子航会同妇产科医师,及时挽救了郝琳的生命,并帮助她顺利分娩。
关姗被指派看护郝琳,郝琳却突然消失了。
关珊了解到郝琳并非杀害丈夫的凶手,设计引郝琳现身,郝琳却在情急之下挟持了刚出生的婴儿。
韩子航和关姗配合,说服郝琳自首,解决了危机。
韩子航因此对关珊刮目相看,两人的距离一下拉近了。
一位近乎植物人的特殊病人,在叶明辉院长的亲自接护下住进了医院,此人叫傅洪波,是叶明辉院长早年一起插队的老同学,也是阳光医院里阳光基金的创始人。
叶明辉宣布,这个病人的医治由韩子航负责,韩子航希望和司马博铭联手医治这位病人。
巩凡被指派负责性情顽劣的老病号陈佳子,细心的巩凡了解到陈佳子因为父母瞒着她离异的事情,表面上极其强势,内心却极度自卑。
巩凡说服陈佳子父母配合医生,首先要治好陈佳子的心病,司马博铭表示支持,他告诉实习医生们,能够治好患者心病的医生,一定是好医生。
陈佳子的手术约定时间就要到了,巩凡面对陈佳子,把她的心病一语道破。
与此同时,陈佳子的父母也在孩子面前吐露心声,并向佳子保证,等佳子的手术完成时,他们一定会为女儿重新建立起一个令她心驰神往的美满家庭。
陈佳子手术成功了,司马名博名声大振,他从内心深处深深感谢巩凡。
而此时巩凡却因家族内部的遗传疾病昏倒在手术台旁边。
韩子航从姥姥口中得知,自己的母亲是被一个叫傅占元的人害死的,嘱咐他一定要在姥姥的有生之年找到傅占元,让他到韩子航妈妈的墓前去向她赎罪。
关珊与父亲关明海之间的关系濒临破裂。
母亲过早地离去,也使她有了双重人格。
为了不回那个冷清的家,关珊在外面租房子,关明海暗中操作,使关珊顺利租到房子。
关姗路遇孕妇魏晓枫,二人十分投机,却不想魏晓枫是自己的继母。
韩子航和关姗越来越情投意合,两人去看姥姥,关珊了解到害死韩子航妈妈的那个傅占元正是韩子航的父亲。
关姗把事情告诉了韩子航,韩子航立感振聋发聩。
一起恶性交通事故,把三个人送进了阳光医院。
两个人都已奄奄一息,而装修公司老板于大力却显得安然无恙。
当他听说关姗就是房地产大鳄关明海的女儿时,对关姗开始死缠烂打,关姗虽对此厌恶之极,但还是帮忙联系了关明海。
小赵因抢救无效,濒临辞世,他在弥留之际,向韩子航和司马博铭表示,愿意将自己的肝脏移植给没钱作移植手术的父亲,以谢父亲的养育之恩。
老人悲恸不已,并告诉二位医生,小赵的生身父母是老人的好朋友,在一次火灾中过世,老人和妻子收养了小赵,以慰老朋友的在天之灵。
在场的医生们都唏嘘不已。
巩凡的母亲把司马博铭看作成龙快婿,司马博铭告诉巩凡,自己与巩凡不合适,巩凡表面上并不经意,但心里却非常纠结。
韩子航把姥姥接到了阳光医院,叶明辉告诉姥姥,多年来资助韩子航的不是他,而是傅洪波。
姥姥认出傅洪波就是改了名字的傅占元,大怒之中昏厥过去。
姥姥醒了,她要求韩子航不能用他的手去救傅洪波,韩子航答应了老人的要求。
姥姥辞世而去,韩子决定遵守对姥姥的承诺,放弃对傅洪波的手术。
而傅洪波听说后,告诉叶明辉,如果不是韩子航来给他手术,他宁愿追随韩子航姥姥而去。
关珊说服了韩子航,韩子航终于同意重新拿起手术刀,完成对他人、对自己的救赎。
任丘母亲病重住院,任丘三个兄弟眼见任丘娘因为付不起医疗费把病耽误了,铤而走险偷盗工地的设备材料而使狗剩受伤。
任丘不知如何是好。
得知情况的关姗悄悄卖掉了自己的小跑车,把任丘娘的治疗费、狗剩的手术费以及赔偿工地的损失费全都付清了,帮任丘解了燃眉之急。
任丘发誓一定要报答施恩于己的所有人。
司马博铭负责农村孩子赵强的手术,手术进行顺利,成功在即。
就在这一时刻,他的儿子司马小超在一场意外车祸中胸腔积血也需要他进行手术。
司马博铭选择了坚持把赵强的手术做完,保住了赵强的命,而司马小超的生命却夭折了。
前妻袁卓表示今生今世永远不会原谅司马博铭。
司马博铭在内心深处,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面临崩溃。
巩凡对司马博铭的遭遇深表同情,她默默地爱护和照顾着司马博铭。
司马博铭严厉地拒绝了巩凡,他就要一个人独处。
前妻袁卓不告诉司马博铭儿子安葬在什么地方,司马博铭几乎抓狂。
巩凡想尽办法打听到了司马博铭儿子的墓地地址,司马博铭被巩凡感动,二人紧紧相拥。
魏晓枫分娩,关姗发现孩子的父亲竟然是关明海。
接受不了事实的关珊暴躁离去。
韩子航劝慰关姗,关姗从魏晓枫口中,发现自己并不真正了解父亲。
关明海面临破产,他承受不住巨大的意外打击,倒下了。
关珊回到了家,担起了照顾关明海的担子。
四名同学一起探险,三个人为保命竟然割断了最后一人与他们之间的绳索,造成最后一人坠崖。
任丘报了警,而此时奄奄一息的第四个人也被送进了阳光医院,他对那三个同行者的行为毫不责怪。
任丘恳求司马博铭为他那位豁达的朋友作手术,司马博铭在手术中突然想到了儿子,结果伤了自己的手,这几乎等于宣判了他事业上的死刑。
司马博铭几乎绝望。
韩子航关姗在叶明辉指点下,找到有效方法,挽救了司马博铭的手。
巩凡因为家族遗传病彻底倒下了,司马博铭带巩凡出去旅行结婚,要通过自己的爱心和努力,在巩凡身上创造出一个奇迹来。
傅洪波帮助关明海渡过难关。
关姗悄悄取了韩子航的血样,结果出来,韩子航竟然不是傅洪波的亲生儿子。
韩子航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傅洪波告诉韩子航,他早就知道韩子航并不是自己的骨血,但出于对韩小萌的感情,一直默默承担着对韩子航的养育之责,还承担着出卖韩小萌导致她绝望寻短的罪名。
他一直在等韩子航彻底原谅自己。
韩子航终于明白了生命的意义,他向傅洪波保证,自己不会辜负父辈的期望。
司马博铭传来了消息,奇迹在巩凡身上出现了,他们不久就会回到自己的岗位上。
关明海苏醒过来了,他看到了回到自己身边的女儿,还有陪伴着女儿的韩子航,他告诉关姗和韩子航,此刻在他的生命中,亲情比任何时候都有意义。
[1]
如何正确认识现实的医患关系
一、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生执业环境十分险恶。
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和医疗体制上的原因,也有患方素质上的原因;有医德医风滑坡的原因,也有媒体对此刻意放大和炒作的原因……但归纳起来,我认为最为主要的原因有3个:一是法学界对医疗行为,或者说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没弄明白,即定位不准;二是医疗资源配置不公,使人们对政府不满情绪转移到了医院或医生的头上;三是医疗风险的保险机制缺失,进一步引起人们对政府的不满和对医学的误解。
三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首先,最为主要的原因还是第1点:即法学界对医疗行为,或者说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没弄明白,对医-患关系或者说医事法的定性与定位不准。
我国法学界连医事法、医患关系是什么,它的属性是什么都未弄懂弄明白,当然就不可能有公正的处理。
其次,在新世纪初,世界卫生组织对世界202个国家和地区的卫生资源分配的公正性排名,中国被排到了第199位,居世界倒数第4。
医疗改革的结果不是减轻了病人的负担,而是减少了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增加了群众的负担。
由此造看病难、看病贵,引起群众的不满。
广大病人的这种不满情绪直接地或通过传媒均有意无意地转嫁和发泄到了医院和医生的头上。
其三,世界多数国家都实行医疗风险强制性保险制度,这就是说不是医疗事故,像医疗意外引起的不良后果,患者也是可以得到救济的。
而中国则没有这种保障机制。
这样,就把中国的医生推到了矛盾的风头浪尖上。
二、医患关系是求助与救助的关系,不适用《合同法》和《消法》调整医师的维权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话题。
由于医事法学是一门很复杂的新型边缘学科,多数法学专家和媒体对医学科学多不甚了了,认为医生看病也就像生产厂家修复一台家电那样简单,更由于他们对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缺乏了解和研究,往往偏面地强调患者是“弱势群体”,把医生的充分注意义务强调到了一个现代医学科学都无法达到的程度,并十分错误地认为医患关系就是什么“合同”关系或者“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这样,就使建立在信赖基础之上的医患关系变得恐怖而不可信赖。
其实,医患关系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关系,不是用一两句话,或用现存的法律模式就可以解决,或者用传统的法学理论能够解释的。
可以讲,在传统的法学理的构架中,尚没有将医事法律关系和医事法这一部门法纳入到法学的基础研究范围,独立的医事法理论体系,尚未确立。
不可否认,在医患之间确有一定的消费关系(如药品、器械的使用或买卖),也存在有委托与代理关系(这有点类似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既有行政法律关系(如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接种、妇女保健等),也有指导(主导)与配合的关系(或是师生)关系;但以上这些关系,都只是医患关系中的一种很次要的关系,其地位就像存款的“利息”和“本金”一样,是处于一种十分次要的地位,并不能体现医患关系的本质特征。
医患关系的本质是一种“求助者”与“救助者”之间的关系;所谓“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我国古代医家提倡的“医乃仁术”、“悬壶济世”指的就是这种关系。
从这种关系上讲,尽管患者属于弱者,但医-患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因此,他们之间不应当是对立关系。
而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他们面对的共同“敌人”是疾病。
同时,在“求助者”与“救助者”之间(即医患之间)还必须有一种很好的互动关系。
任何医疗行为必须经医患双方的互动才能完成并达到预期的疗效。
一讲到互动,人们往往只理解为患者及其家属有意识的主动配合治疗,如遵守医嘱,交纳医疗费用等。
但只是一种主动的、作为的、积极的、有意识的、精神的、外在的、自愿的、显性的一种配合与互动的关系;此外,还有一种互动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就是患者肌体本身所存在的抗病能力,这是一种内在的、无意识的和潜意识的、隐性的互动关系。
这是一种更为重要的互动关系。
如有的老年、晚期衰竭病人虽经全力医治仍不能起死回生;现代医学不能对艾滋病有所作为,就是因为肌体本身已丧失了抗病能力或免疫能力低下所致。
这是因为艾滋病侵害的是肌体的免疫系统,而现代医学又未能找到一种能恢复其免疫功能的有效方法,故再高明的医生,对于年迈、晚期衰竭病人、艾滋病病人往往无能为力。
这就像教师用同样方法,同时为100个学生授课,但所教出来的学生成绩却各有不同一样,如有的大学生整天沉溺于电脑,从来不听课,不看书,再高级的学校、教师对他又有何用呢
其实,医生对于病人也有类似情形,如果患者不予以配合(互动),那么,再高明的医生也必将一事无成。
现在,一旦出现治疗失败或疗效不满意时,患者及其家属往往迁怒于医方,认为是医方医术水平低下或者是犯有医疗过错所造成,这是很不客观、很不公平的。
有无医疗过错,必须经法定鉴定机构的鉴定或经法庭的辩论质证才能认定。
目前,世界上尚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有适用《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来调整医患关系的。
对于医患关系并不适用合同法调整,笔者曾在贵报2006年2月10日《医院周刋》第2版已有专门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在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既然医患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同样也不应当受《消法》调整。
不能否认患者看病也是一种消费行为,但医患之间的消费行为是不可用“消法”来调整的。
这是因为《消费者权益者保护法》适用的主要是市场经济中(即一般的)的经营与消费关系,并不涵盖所有的消费行为。
对此,“消法”第二条及第三条已有明确规定。
尤为重要的是,我国法律对“消法”的基本要求并不适用于医患关系,如我国“消法”对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的基本要求是“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其中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所谓“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就是你给钱,我就为你服务;你给的钱多,我就服务得更好。
若对于医疗服务仅仅要求做到商业道德中的“诚实信用”标准,这将是十分危险和十分可怕的,是对医师执业道德的一种倒退
所谓“等价有偿”,其实就是一种交易,而人的生命与健康是不可用作“交易”的。
若将医疗行为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这无疑是将生命和健康作为交易,人们就会将商业服务中的“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商业道德准则,套用到医-患关系中。
这样,就意味着医-患关系就是一般的市场经济杠杆下的经营者、服务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按照这种认识,一方面,对于“经营者、服务者”的医方来说,它必然要以追求高利润和高经济效益为目的,这与医疗卫生事业的“救死扶伤”的天职是背道而驰的,同时,也与《职业医师法》第24条:医师不得拒绝抢救;第28条:在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时,医师应当服从调遣的基本执业道德规范和要求是相悖的。
用民法或消法调整医患关系,它给社会带来最直接的负面效应是医院和医生也要一切“向钱看”;既然一般的商业服务和医疗服务都同属民法、消法或合同法调整,那么,服务员小姐可以收取小费,医生收取红包当然也就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了。
这样,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天职的“白衣天使”,在人们的眼中便成了唯利是图的商人,这就像开棺材铺的老板那样:希望人死得越多,其生意就越兴旺发达。
那么,医院也会在“病人越多,医院就越能赚钱”的潜意识的驱使下,放弃“预防为主”的原则,由此医-患关系将变得恐怖而不可信赖。
从而使有很高职业道德要求的公益性事业,降低到了只须有一般职业道德要求的商业性服务的水准上。
这实在是一种倒退
是造成当今医德医风大滑坡、医-患关系急剧恶化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对于用“商业消费”的眼光来看待医疗服务的患方来说,无疑会像商业服务那样,求医方实行“三包”:即“既然我按你的要求支付了医疗费用,‘合同就成立了’,那么,你也理应按照我的要求,将我的病进行彻底的根除。
”只要治疗失败了,或者未能达到病人所期望的效果,便认为是“违约”或“违法”,“我便有权起诉你,要求你承担违约及违法责任。
”这种认识,由于违背了“科学是允许失败的”、医学是把“双刃剑”及医疗消费的“不等价有偿”等基本特征,这无疑会造成大量冤假错案的发生,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讼累,从而激化医-患矛盾,毒化医-患关系,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损害。
例如:在“5.1”和“10.1”黄金周和春运高峰期间,铁路、民航、交通运输部门都可以趁机涨价,美名其曰:“用价格来调控客运高峰。
”那么,在2003年SARS这个瘟疫来临时,因病房紧张,医院也趁机涨价行吗
八十年代,上海甲肝大流行,板蓝根成了奇缺物资,当时也确有一些医院和药店趁机对板兰根制剂进行涨价,结果都受到了惩罚。
为什么前者在资源希缺和紧张时,可以趁机涨价大捞一把;而后者却不能呢
这正说明了医患关系及医疗消费,它是不受“消法”或“合同法”调整的。
因此,医疗行业它有着比商业服务行业更高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要求;同时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医生也理应享有一定的豁免权和较高的社会和经济地位。
正因为医患关系不具备“消法”或“合同法”的基本特征,这样,若硬性适用“消法”或“合同法”来调整医患关系的话,必然造成人们同时用双重标准,即要求医生在从事医疗服务时,适用的是一种比行政法对公务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然而,在适用医疗赔偿时适用的却不是行政法所惯用的“国家赔偿法”的标准,而是适用民事赔偿标准。
使医生们受到双重不公和处于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
若用同一标准——消法关系来要求医生的话,则只能是一种倒退,是极不道德的。
因为它降低了医疗服务的道德要求,违背了医疗事业的救死扶伤和预防为主的宗旨。
这样,最终受到损害的是我国的卫生事业和广大患者的利益。
三、医生,患者谁是弱势群体对于这一问题的提出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难道这还用问吗
全世界都公认“患者是弱势群体”,“医生是强势群体”;从未有人认为“医生是弱势群体”的。
“医生是弱势群体”,而且是非常弱小的群体
这不是信口开河,是有充分事实依据的:在医-患这对矛盾中,医生是弱势群体,患者的强势群体,而且强得不得了
医生和患者,若从对医学知识的掌握和职业的角度看,前面已经讲过,医患关系主要是“求助者”与“救助者”的关系。
所以,从“个人对个人”角度而言,医生确实是强者,患者是弱者,这是毫无疑问的。
若从“群体”来讲,尤其是一但发生了医患纠纷,患者就是强势群体,而医方却成了弱势群体。
这是因为:一方面,这时已经产生了医疗失败(医学回天乏术)或者医疗过失。
首先,从心态上来讲,医方就处于一种遗憾、自责、谢罪,以及因遭受攻击而处于防守的心态;而患方则是处于一种不满、愤慨、指责、怪罪与进攻的心态。
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我们每个人“只要活着就要生病”。
所以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时,600万医务人员所面对的是13亿病人
600万相对于13亿是十分渺小的
说“患者是弱势群体”,从逻辑学讲是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将医学知识上的“弱势个体”,偷换成了医疗官司中的“弱势群体”。
况且,支配着舆论导向的媒体,握有司法生杀予夺大权的法官、检察官、公按人员,握有立法重权的行政长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以及对法律有解释权的法学家们,他们都是“病人”。
这些人一般都只有做病人的经验,而没有做医生的经验;从知识结构来讲,所有的人(除了专业医生外)也同医疗官司的原告人(病人)一样,也是不懂医的或者对医学科学知之甚少,而容易对医学产生误解的人。
所以,一旦让这些人介入医疗纠纷,一般都会自觉或不自觉的从“病人”的立场观点上来看问题,而很难会站在科学或公正的立场上来看问题。
这对医生是十分不利的
举个例子:当发生医疗纠纷后,在进行协商解决时,每当病人提出很高的赔偿要求,而医方表示不能接受或难以接受时,患方往往都会给医方丢下一句话:“你不答应
那好吧,我就找媒体曝光
”明显这是一种威胁。
其潜台词是:“媒体一曝光,弄得你医院声誉扫地,不仅你院长可能当不成,而且病人也会明显减少,就个损失就大了,就不是10万、20万的问题,可能就是几百万的损失问题。
我现在只要求赔偿十几万,你好好掂量掂量吧
”这就怪了:本来媒体也是应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予以实事求是的报道。
但这时患方还没有向媒反映情况,媒体还没有来得及向双方当事人调查,还没有了解事实真相,你患者怎么知道媒体就一定会为你患方讲话,而不会为医生讲话呢
这是因为医患双方的心理都清楚:记者也是“病人”,一般来讲(当然不是绝对),一旦有媒体介入医疗纠纷,媒体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患方的角度、立场上来看问题,都会为患者讲话的。
所以“媒体曝光”就成了患方对医方的一个“杀手锏”。
面对患方使出的这个“杀手锏”,医方只好作出让步,患方是屡屡得手。
媒体的立场是如此,那么,医疗案件到了法官、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政长官的手里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所以医疗官司总是患方胜诉,医方败诉。
《人民司法》出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篇报道:患方胜诉率为80%-83%。
患方几乎一告一个准,医方几乎每诉必败,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仗着有13亿对600万的优势,有些患者对待医院和医生是到了无所不用其极和无所顾忌的地步。
什么在医院设灵堂停尸闹丧、砸打医院、殴打侮辱医务人员,甚至杀害医生的事也屡有发生
其实,在法院不是也常有被错判或错杀事件发生吗
发生在公 安部门和羁押所里的因刑讯逼供所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事件也时有所闻。
但为什么没有发生将尸体抬到法院或公按局去停尸闹丧的
这是因为中国的弱者,总是向比他更弱势的群体下手的,“丑陋”中国人的劣根性向来如此。
四、对医院和医务人员应有专门立法予以保护无数事实证明,医生明显处于弱势。
在这种情形下,医院和医生要靠配保镖或练武以求自卫,实在是无奈之举。
这不仅仅是医生的悲哀,更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一大悲哀。
因为这样做必然会增加医疗成本,从而加重病人负担;或者加大医院开支,从而减少医生个人的收入。
但“两害相权取其轻”,正是因为我国法律适用的是极为不公的“双重标准”处理医患关系,对医院和医生的合法的权益保护极为不力,加上媒体的喧染与炒作,才产生了患者及其家属砸打医院、殴打医生的情形愈演愈烈,甚至杀害医生、爆炸医院的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
这样医院和医生连宪法赋予的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的情形下,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为医生配保镖;为防止医生被打,以至于让医生练武以求自卫,也就成为必然事情。
医患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损害医方的利益,使医院和医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其实也是对病人利益的侵犯。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场所,不少病人是经不起骚挠和惊吓的,“人命关天”,因此医院是个比其他机关,诸如行政机关、科研重地都更为重要,更需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更需要受到特别保护的场所。
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生执业环境十分险恶,而又得不到法律有效保护的情形下,医生练武以求自卫是无可非义的。
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当公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有自卫的权利;真正需要检讨的是我国的医疗制度和司法体制。
鉴于医院和医生的弱势地位和其合法权益屡遭侵害,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的现实。
说明只有一般法律,如用《治安处罚法》、《刑法》中的“扰乱公共秩序罪”、“伤害罪”、“侮辱罪”、“打砸抢罪”等罪名,已不能使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因此,必须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要有专门立法予以保护,即像保护公务的履行,设立有“妨害公务罪”;为维护司法的严肃性而专门设有“煸动暴力抗法罪”、“妨害司法罪”那样,在修改刑法时,专门设立一项或几项“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罪”、“暴力妨害医疗工作罪”、“殴打医务人员罪”、“侮辱医务人员罪”等罪名,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说,徐文医生,我希望你早点恢复健康,能够实现你重新上手术台的梦想
凶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什么一个特别老实的男人会出轨
老实男人的率之所以高,于他的老实,让人无法窥他的内心所想。
人们常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特别是在婚姻的生活中,有这么一种男人很顾家,不是那种随便之人,做事大多中规中矩,不与人争高斗低,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好好先生,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老实人”。
他们大多上班下班两点一线,很少参加别人组织的活动,即便参加也大多不合群,就更不要说单独在外“花天酒地”了。
而这样的男人要是自己的妻子不理解,觉得他好“欺负”,那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出轨一旦发生在他们的身上,那一定是非常不幸,想让他回头简直比登天还难。
男人出轨有三种状态。
一般来说,男人婚后出轨有三种状态:第一种是“有贼心没贼胆”的精神出轨;第二种是“外面彩旗飘飘”的肉体出轨;第三种就是“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出轨。
老实说,大多数人的婚姻出轨是第一种和第二种状态,要么是让出轨在脑子里打转,要么是让出轨付诸行动。
老实说,这两种出轨是在挽救范围之内,一阵冷战过后,婚姻还将继续。
而最后一种“精神和肉体”的出轨就有点可怕了,而是男人对婚姻彻底的背叛。
因为太多的事实证明,男人出轨一旦到了这种状态,这个家早晚有一天会解体。
而老实的男人出轨往往就符合第三种出轨的状态。
这是因为老实男人与其他性格的男人一样,都有“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贼心,只是由于性格的原因,表面上看他没有出轨,实际则是源于良心的谴责,以及无法预知出轨后能否得到妻子的原谅,给人的感觉是这个男人“贼心”依在,只是“没有贼胆”而已。
通常状态下,老实男人一般在家里大多是被妻子“压迫”的居多,心里的怨气只能被强压。
有时面对妻子的“高压执政”,为维护家庭和谐,老实男人大多会表现得“俯首称臣”。
作为老实男人的妻子,假如在平时生活的细节上,在婚姻的相处中不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对他的工作和生活没有悉心照顾,对他的“俯首称臣”觉得是“老实人好欺负”。
哈哈,毫不客气的说,这样的婚姻迟早要出问题。
你要知道,老实男人也是男人,也有在未知的领域“探险”的精神,也渴望男女之间的那份“新鲜”,也会有骨子里遗传下来“三妻四妾”的男权观念作怪。
只是由于性格的原因,他会把一切强压在心底不爆发。
一旦遇到一个他认为很合适的女人,一定会溜之大吉,就别说回头了。
怎奈,压抑很久的情感有时如火山蓄势待发,一旦找到“宣泄”的出口,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加之,老实人做事的风格,循规蹈矩、脚踏实地。
对“出轨”就不是跃跃欲试,玩玩而已,结果是对婚姻彻底的背叛。
这到让人想到《离婚律师》中的一句台词:“有的外遇就像小感冒,吃吃药,发发汗,过去就过去了。
有的外遇就像恶性肿瘤,无药可救,要动大手术。
”由此,笔者想说,作为身居“围城”里的女人,特别是那些原本很恩爱的夫妻应该知道,婚姻是一门学问,需要用心来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