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昆仑玉阅读答案
① 2008 年北京奥运会3000多枚奥运会奖牌全部使用青海昆仑玉。
② 青海昆仑玉出产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境内昆仑山脉的道教发源地玉虚峰。
我国古代自然、社会科学典籍中多有“玉出昆岗”的记载。
昆仑玉主要成分是由“透山石”和“阳起石”组成的纤维状微晶结合体,有“白玉”、“青玉”、“青白玉”、“黄玉”、“墨玉”、“翠绿色玉”等,丰富的色泽便于区分金、银、铜奖牌的等级。
③ 北京奥运会的金牌、银牌、铜牌分别由“白玉”、“青白玉”、“青玉”制作。
玉环的内环周长为31.9 毫米,外环周长为57.7 毫米,厚为3 毫米。
④ 昆仑玉体积大于新疆和田玉,最大块体超过10吨,质地细密 (柔嫩?筑柔润),加工处理后光莹温润、洁透高雅、美观坚固,是国际珠宝界认定的优质级别玉石种类。
此外,青海昆仑玉储量大,大块材料多,可满足同等奖牌使用相同质地成色材料的需要,能为北京奥运会奖牌的制作提供充足的原料。
青海昆仑玉与新疆和田玉处于昆仑山脉同一条成矿带上,由于新疆和田玉资源储量已十分稀少,近年来青海昆仑玉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了较大的 (份额?筑 分量)。
⑤ 数千年来,玉文化一直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古代文化历来崇尚以玉比德、以玉表情、以玉明志。
玉含有美好、尊敬、相爱、相助的内涵,也凝聚着团结友谊的奥林匹克精神。
绵延于青海高原、享有万山之宗美誉的昆仑山,不仅出产了品质优良的青海昆仑玉,也孕育了中华各民族相互融合交汇发展、博大精深的昆仑文化,凝结着中华文化中“和谐、和平、和睦”,“和为贵”, “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
将昆仑玉作为制作北京奥运会奖牌的材料,既充分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精髓,也完美体现了北京奥运会“绿色、人文、科技”的主题,对于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构建和谐世界具有积极的作用。
【阅读训练】 1.从第④段的两处括号中选择恰当的词语填在文中的横线上。
2.第④段中画线的句子采用了 的说明方法。
3.第②段画曲线句“我国古代自然、社会科学典籍中多有‘玉出昆岗’的记载”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4.将昆仑玉作为制作北京奥运会奖牌的材料,体现了中华文化中哪些思想
5.玉文化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古人以玉比德,以玉表情,以玉明志。
你知道带有“玉”字的成语有哪些
请写在下面的横线上。
(至少写两个)1.柔润 份额2.作比较3.说明玉文化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有丰富的史籍资料。
与下文“玉文化”的阐述相呼应。
4.体现了中华文化中“和谐、和平、和睦”, “和为贵”, “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
5.示例:冰清玉洁 守身如玉 玉石俱焚
请问央广台的频号
五月的山城,矿区周边,公路两旁,山沟遍野,洁白的槐花,如串串风铃,挂在槐树布满小绿叶和带刺的树杈上,叶摇花摆,老远都能闻到槐花沁入心扉的芳香,深吸一口,透心的让人甜美,这漫山的槐花伴着香味迎来蜜蜂在树丛中嗡嗡作响,起起落落采蜜忙。
吴田山的吴田山矿区的发展
文森特·威廉·梵高(Vincent Willem van Gogh,1853-1890),荷兰后印象派画家。
他是表现主义的先驱,并深深影响了二十世纪艺术,尤其是野兽派与德国表现主义。
梵高的作品,如《星夜》、《向日葵》与《有乌鸦的麦田》等,现已跻身于全球最具名、广为人知与昂贵的艺术作品的行列。
1890年7月29日,梵高终因精神疾病的困扰,在美丽的法国瓦兹河畔结束了其年轻的生命,是年他才37岁。
1853年 3月30日生于荷兰南部布拉邦特的格鲁特·曾 《鸢尾花》 德特,是荷兰新教牧师泰奥多勒斯·梵·高(1822-1885)和安娜·科妮莉娅·卡本特斯(1819-1907)的长子。
1855年 2月17日,文森特的妹妹安娜·科莉妮娅·梵·高诞生。
1857年 5月1日,梵·高一生的知己、他的弟弟提奥诞生。
1859年3月16日,妹妹伊丽莎白·梵·高诞生。
1861年 梵·高画了人生第一幅素描——《猫》,但在母亲的夸奖中顺手撕毁了。
1862年 3月16日,妹妹威廉敏娜·梵·高诞生。
1866年 于泽芬伯根寄宿学校作最早的图画。
1866年 从曾德特的乡村泽文伯根的寄宿,梵·高进入蒂尔勃格的文法学校。
1867年 5月17日,弟弟科尼利斯·梵·高诞生。
1868年 3月离开蒂尔勃格文法学校。
1869年 3月进古皮尔艺术公司海牙分店当店员,后又去布鲁塞尔分店工作。
1871年 举家迁往赫尔瓦尔特。
1872年 开始与提奥通信,后者在上学。
1873年 5月,文森特迁往伦敦分店,爱上了房东女儿厄休拉·洛耶,6月,提奥进入古皮尔公司布鲁赛尔分店工作。
1874年 向厄休拉求婚失败,回荷兰;10月至12月在巴黎古皮尔总公司,后返伦敦。
1875年 5月,被调往巴黎古皮尔公司,热衷于神秘主义和宗教。
10月,其父母迁往埃顿。
1876年 3月被古皮尔公司解雇;得到根据米勒《晚祷》刻制的版画。
4月在英国拉姆斯盖特当教师,后又在艾尔沃思当助理牧师。
12月返埃顿。
1877年 1月至四月在多德雷赫特书店任职,5月赴阿姆斯特丹,和叔叔扬同住,为投考神学院积极攻读。
1878年 7月,放弃在阿姆斯特丹的学习,在埃顿作短期逗留后,于8月入布鲁赛尔为期三个月的福音传道学校,但未能取得牧师的任命,赴蒙斯附近博里纳日矿区,作非正式传教。
1879年 由于工作过于热情,被教会解雇,这段悲惨的经历给他打下了印记;后开始的流浪生活;阅读狄更斯、斯托、雨果、莎士比亚和米什莱的著作;推崇夏尔·德·格鲁、伦勃朗、吕斯代尔、巴比松画派和海牙画派的艺术;由于贫困失望,对生活失去信心;开始画素描。
1880年 与家庭日益疏远的时期。
春游奎姆,住在矿工家,开始创作的道路;临摹米勒作品。
10月,赴布鲁赛尔,学习透视学和解剖学。
与布鲁赛尔之荷兰籍画家凡·拉帕德来往;提奥给予经济支持。
1881年 埃顿时期(1881年4月12日-1881年12月30日),4月,离布鲁赛尔,去埃顿与父母同住;向新寡表姊凯·沃斯求婚不成。
12月与家庭发生龃龉,离家赴海牙。
1882年 海牙时期(1881年12月31日-1883年9月12日),跟表姊夫安东·莫夫学画;开始与怀孕的、被遗弃的克拉西娜(“西恩”)·玛丽亚·霍尔尼克同居中,并因此与莫夫决裂。
8月,凡·高一家迁至埃因霍温附近纽南;搜集英国报刊插图,画了许多素描和水彩。
1883年 德伦特及纽南时期(1883年9月-1885年11月27日),9月,与西恩,赴荷兰北部之德伦特作画。
开始画油画。
12月回到荷兰南部之纽南,起初与父母同住,后来离家独住。
1884年 画水彩和“织工”习作;与父亲关系紧张;与凡·拉凰德甚为相得;6月研读欧仁·德拉克洛瓦的色彩理论;与本村姑娘玛戈特恋爱,以不幸结局告终。
1885年 安特卫普时期(1885年11月28日—1886年2月28日),为《吃土豆的人》绘制了约五十幅农民头像;3月26日父亲骤然去世,为埃米尔·左拉之《萌芽》及其他现实主义作家之作品深深打动;10月赴安特卫普,参观博物馆;鲁本斯的光与色彩,日本浮世绘的大胆构图,使他陶醉;得到一些日本版画,心胸开阔了,画板色调明亮起来。
1886年 巴黎时期(1886年3月—1888年2月20日),从1月起在安特卫普美术学院学画;2月底去巴黎,与提奥同住;在乎尔芒工作室习画数月;在德拉克洛瓦和蒙蒂塞利的影响下描绘花卉;特雷克、埃米尔·贝尔纳、西涅克和高更及其他印象派画家;发现了“光明的绘画”;第八次也是最后一次印象派美展举行,会上展出修拉的《大碗岛的星期日》;凡·高采用了新的点彩技法。
1887年 由于与不断发展的当代法国艺术运动接近,调色板变得愈来愈明亮;惧和展览日本版画;两次在劳工阶级的咖啡馆和饱的墙上展出自己的作品;同毕沙罗、德加、修拉、塞尚相识并交往;成与埃米尔·贝尔纳过从甚密;深受印象派技法和后期印象派理论的影响;厌倦巴黎的生活,向往阳光更为明亮灼热、色彩更加强烈瑰丽的法兰西南部,创作《唐吉老爹》,开始绘制向日葵连作。
1888年 阿尔时期(1888年2月21日—1889年5月3日),2月赴普罗旺斯阿尔,住在阿尔加萨咖啡馆,5月迁入拉马丁广场上的“黄房子”;10月20日高更来与他同住;12月23日因精神失常,割下一只耳朵;高更返巴黎。
由于提奥的帮助,梵·高的三幅油画和几幅素描得以在独立沙龙展出。
1889年 圣雷米时期(1889年5月3日-1890年5月16日),4月17日,泰奥和若阿娜·邦格(1862-1925)结婚;5月,梵·高自愿进圣雷米之精神病院;西涅克来访;画了许多画,主要是,景;开始绘制丝柏树连作。
在住院后一个月,创作了他最著名的画之一,《星空》幅画现存于纽约现代艺术馆.梵·高更在马称举办印象派和综合派的画展。
梵·高在巴黎见到蒙克。
1890年 奥弗时期(1890年5月21日—1890年7月29日),临摹德拉克洛瓦、米勒、伦勃朗和居斯塔夫·多雷的作品;1月31日,提奥得子;阿尔贝·奥里埃发表评文森特绘画的文章;在布鲁赛尔的“二十人展览会”上, 凡·高的《红色的葡萄园》得以出售,这是他在世时得以出售的唯一的一幅作品,5月出院,途经巴黎,稍事休息,适居奥弗,接受保罗·加歇监护;6月创作《加歇医生像》;7月,去巴黎探望提奥一家,会见洛特雷克及阿尔贝·奥里埃;回奥弗后,创作《奥维尔市政厅》。
他最后的一幅油画《麦田群鸦》。
7月27日旧病复发,开枪自杀,于29日清晨一时许,在提奥和加歇医生的守护下停止呼吸。
越界采矿类指什么
有哪些
越界采矿,是指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公司、企业及个体采矿者超越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矿区范围(立体空间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无证采矿行为。
对越界采矿,依法应当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越界采矿 法不容情——四川省宜宾市底洞煤矿越界采矿案 宜宾市底洞煤矿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准,2004年取得煤炭采矿许可证。
后经办理采矿权延续,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6月。
该矿在开采过程中,擅自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
2009年5月,在井巷掘进中与临近煤矿巷道揭穿,造成井下人员受伤。
经调查并勘测,底洞煤矿超出本矿区边界的巷道652米,越界开采煤矿1825.47吨,销售获利14.58万元。
2009年5月,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没收违法所得14.58万元,并处罚款2万元。
同时,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安监部门,对越界开采区域实施了永久性封闭。
评析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越界采矿案件。
宜宾市底洞煤矿未经批准扩大矿区范围,擅自越界开采煤炭资源。
该煤矿在井巷掘进中,与临近煤矿巷道揭穿,造成井下人员受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由行政机关给予没收越界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下罚款。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在对本案的处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罚是到位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安监部门、基层政府对越界开采区域实施了永久性封闭,是非常必要的,值得借鉴的。
申报未批先越界,拒不停采受处罚——广东省河源市华达集团有限公司越界开采稀土矿案 2007年5月,广东省河源市华达集团有限公司取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批准开采矿种为稀土矿,矿区面积为0.1382平方千米,有效期至2012年5月。
2009年6月,华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请扩大矿区范围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开始在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古云村原批准矿区范围之外进行生产设施建设,钻孔和铺设生产管道。
东源县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6月、9月和2010年1月,先后三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派人到现场予以制止。
但该公司借已申报扩大矿区范围为由继续开工建设。
2010年4月8日,河源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现场勘查并责令该矿整改,该矿于4月底停止了违法开采行为。
经实地测量,该公司超越批准的矿区面积为648亩。
其中铺好生产管道并已投入生产的面积为160亩(属越界开采行为),正在铺设管道尚未开工的面积为488亩。
8月12日,东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华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处10万元罚款。
评析本案是一起露天越界采矿案件。
稀土属国家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按规定需由采矿权人直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扩大矿区范围。
虽然河源市华达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国土资源部提交了古云稀土矿(矿山名称)扩大矿区范围的申请,但在审批手续正在办理,尚未批准的情况下,即在申请扩大的矿区范围实施了生产建设和采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构成越界采矿。
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在对本案的处理中,责令华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虽然符合法定程序,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采出的矿产品;二是华达集团有限公司经责令停止未停止违法采矿,已涉嫌违法采矿罪,但东源县国土局未对破坏矿产资源价值数额依法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该案的处理尚不到位。
越界采矿受处罚——安徽省马鞍山市南山开发公司南山坳铁矿越界采矿案安徽省马鞍山市南山开发公司南山坳铁矿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落星村,2003年2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面积0.0391平方公里,经办理采矿权延续,有效期至2012年4月。
自2009年7月开始,该矿擅自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越界开采铁矿资源,已构成违法采矿行为。
至2010年1月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制止该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时,越界采矿面积为71497.18米2,违法开采铁矿8.36万吨,违法所得376.2万元。
2011年4月,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对该案立案查处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南山开发公司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376.2万元,并处75.24万元罚款。
评析本案案情并不复杂,是一起比较典型的越界采矿案件。
南山开发公司南山坳铁矿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未经批准扩大矿区范围,擅自越界开采铁矿资源,已构成越界采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由行政机关给予没收越界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在对本案的处理中,责令南山开发公司南山坳铁矿立即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没收违法所得376.2万元,并处75.24万元罚款,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违法采矿,经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之后,拒不停止且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本案违法者不存在上述情节,故不存在以违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问题。
因此,对该案的处理是完全到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