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西窗法雨》有感(1):这本书为什么好
现在很多学生不喜欢做学术著作的阅读,因为他们会觉得很难对这些产生兴趣,即便这里的思想再深邃,但我们还不是必要不可;即便这颗星星再亮,但是离太阳系太远,我们目前也探索不到。
这就和罗志田教授在他的《学术的“对手方”》一文中提到的“排他性”无异了。
这些专业学术著作,充满着晦涩难懂的专业性术语,对一个入门者或是门外汉来说有一种严重的“排他性”,被西方新学家指责为“学科的霸权”。
钱穆先生在半个世纪之前也对这一现象表现出极度不满,他认为:“以专家绝业自负,以窄而深之研究自弃欺,以考据明确自诩,壁垒清严,门墙峻峭,自成风气”,其实导致了“学术与时代脱节”。
因此,在之前,很难有人把文学和法学这种听上去就觉得枯燥晦涩的学科联系在一起,看完刘星教授写的《西窗法雨》之后,才发现其实只是没有碰到高手罢了,原来文学和法学是可以联姻的,并且效果远远大于“1+1>2”。
这本书中,专业性术语少主又少,但是个人认为比那些流传的所谓的法学性著作要好的太多,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它易读易接受,文学性不言而喻,更是因为其对于思维的启发性。
刘星教授在这本书中收录了西方法学界各个经典案例与故事,在故事的背后揭露出法的真正意义与内涵。
程文超教授也对这本由“多篇好文章”汇成的好书大加赞赏。
在此书汇成之前,书中的故事在《南方周末》上以故事的形式作为专栏出现,或许一开始只是想借由这场由刘星教授从西方引进来的雨,达到一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意料之外的,它不仅潜入了“夜”,更潜入了“心”。
看此书引发的思考,不得不谈,不得不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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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 一篇篇短小精悍的文章,犹如一道道美味佳肴,组成了《西窗法雨》这一份可口的法学大餐。
本书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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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摘抄读书笔记1 当苏格拉底为捍卫雅典的法律慎重的选择饮毒自尽时,两千多年来,这位哲人的抉择,带给人们无尽的议论和探讨,这是否为一种迂腐,一种理性的败走 当纽伦堡的判决一锤定音,法学家奥斯丁所宣扬的“恶法亦法”在德国纳粹分子的狡辩中被“善恶价值”的尺子狠狠地裁量为“恶法非法”时,一切都在引发世人的思考,法律是否就是正义 当180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亲自审理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充分彰显法院的审查权利时,西方国家的法官手执宪法,左右审视各种法律,找到违宪的便取消其“家族”资格的力量的做法引发了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人的无尽思考 是的,就是这样一个个的小故事,告别了用晦涩的语言表达深刻意蕴的方式,却带给人们无尽的思索。
同时,《西窗法雨》将法律与文学完美的结合,使那“雨”不仅“潜入”了“夜”,也潜入了人们的“心”。
而这几点雨恰恰又是下得及时的雨,有点启蒙的思想,可贵的是这些思想,往往不是硬塞给你一些法律道理,而是带给
西窗法雨,讲的什么
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法律现象材料点拨评说,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西窗法雨怎么样
法官要裁判,必然会对法律适用进行必要的解释,如果说这是法官造法的话,那法官没办法办案了。
书本上的概念,都是学理解释,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