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圈夜景说说
一个人欣赏夜景的说说【篇一:一个人欣赏夜景的说说】原来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幻想以后可以买一套房子在高层,可以看见有水有桥有过往的车辆欣赏到夜景,一个人傻傻的抱着笔电发呆的地方,那是飘窗。
今天就让瓜泽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欣赏一下一个人欣赏夜景的句子吧,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一个人欣赏夜景的句子(一)今天选择坐最后一班校车,所以欣赏到了美丽的夜景。
窗外灯火通明,恍若日漫片尾曲响起时呈现的画面。
靠在窗边,每一个人都以为自己是主角,仿佛下一秒就可以变身拯救世界。
(二)我喜欢这样的夜景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陪我去欣赏(三)很久很久没有这样一个人开着车听着音乐欣赏着夜景了,有一种单身小年轻的感觉,好轻松
(四)不辣么愉快的周六一个人在解放碑游荡准备独自去撸串竟然在大街上偶遇了阿雪一家三口为甚么这么巧难道是命运的安排
一起小小欣赏下夜景心情瞬间好到飞起生活中一点点小确幸感恩(五)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大街上,一个人的漫步,一个人欣赏夜景,在这寒冷的夜晚,一个人吃冰激凌,一个人喝咖啡,一个人的时光,没有他人打扰的时光,这样的平淡,离开了霓虹灯的你,心里藏了多少的秘密,希望有个人能真正的懂你,聆听你心底的秘密(六)如果今天不冷,如果没有感冒
如果没有吃胖穿的衣服还可以拉住拉链
我想一个人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带着耳机欣赏着夜景是最美的事咯(七)预审兄弟多年未见,太热情了,非要和我一起住。
我呢有严重的失
如何提高语文成绩??
语文考试试卷可分为三大部分 1。
语音、改错等基本语法的知识 要想有所提高,拿到那10多分死分 你最好把老师发给你的那本高三总复习的关于语音、改错、成语等仔细的看完 据我分析高考考到我们复习资料上的高考的题目 基本上考书本上的一些看你看不的仔细和认真了 还有老师讲的也要认真的记下来 2、第二部分需要语感你要没有语感上课多听吧 3、作文是占很大的比例,你可以借一本往年的高考优秀学生写的作文书,最好全是高考作文的作文书 你可以从中汲取很多别的好的思路和写作方法
青铜葵花第三章 老槐树精彩片段摘抄
干校的人,千里迢迢来到这片大芦苇荡,是要劳动,并且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
祖祖辈辈都从事劳动的大麦地人,怎么也搞不明白这些城里人的心事:为什么不好好的、舒舒服服地待在城里,却跑到这荒凉地界上来找苦吃?劳动有什么好呢?大麦地人,祖祖辈辈都劳动,可还祖祖辈辈做梦都不想劳动,只是无奈,才把一生缚在这土地上的。
这些城里人倒好,专门劳动来了,实在是奇怪得很。
许多时候,大麦地人看到,大麦地的庄稼人都收工了,干校那边的人却还在劳作。
不止一次,大麦地人都已在梦乡里了,却被干校那边干夜活的人的歌声与号子声惊醒。
“这些人疯了呢
”醒来的人,在嘴里叽咕着,又翻身睡去。
这些疯了的人,越是刮风下雨,就越干得起劲。
大麦地人常常干干净净的,而干校那边的人倒常常泥迹斑斑的像从泥坑里爬上来的一般。
干校那边的人必须劳动。
那么,总是要往那片葵花田跑的葵花怎么办?总不能抽出一两个人来专门照料她吧?她父母又都是孤儿,这天底下竟没有一个亲戚可以托付的。
就这样过了半个多月,干校方面就来与地方上联系,看看大麦地有哪位老乡家愿意领养这个女孩。
地方上觉得,人家干校对大麦地实在不错,人家的拖拉机无偿地帮助大麦地耕过地,人家还出钱给大麦地搭了一座桥,还派人到大麦地人家的墙上画画儿,现在人家有了难处,应该帮人家分忧,便说:可以试试看。
干校方面怕大麦地人觉得责任太重大,说:也可以说是寄养。
干校有人曾建议将葵花送进城里,然后交由谁家抚养。
他爸爸生前的几个朋友不赞成:“还不如交由大麦地人抚养,一河之隔,那边万一有个什么事情,我们也好照应这孩子。
” 在干校方面将葵花送过来的头天晚上,大麦地方面的高音喇叭在黑暗中响了,村长很郑重地向大麦地人宣布了这件事情。
后来,他一连重复了三遍:明天上午八点半,人家将小闺女送来,地点在村前的老槐树下。
村长恳切地希望,大麦地人家,都来看一看。
最后一句话是: 那小闺女,长得俊着呢! 哑巴青铜,耳朵却很灵。
虽然是在屋里,外面高音喇叭里所说的,却一字一句,都真真切切地听到了。
晚饭吃了一半,他不吃了,出了门,牵了牛,朝外走去。
爸爸问:“晚上牵牛出去干什么?” 青铜没有回头。
哑巴青铜在大麦地人眼里,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哑巴,也是一个行为十分古怪的哑巴。
他与所有孩子一样,都有喜怒哀乐,但他的表达方式却是另样。
早几年,他遇到伤心的事,常常独自一人钻到芦荡深处,无论怎么呼唤他,他也不会走出来。
最长的一次,他居然在芦荡里一连待了三天才走出来——那时他已瘦得跟猴一般。
奶奶的眼泪都快流尽了。
遇到高兴的事,他会爬到风车顶上,朝着天空,独自大笑。
放在十岁之前,假如这件事情,特别让他兴奋,他会脱光了衣服,赤条条地,满世界奔跑。
大麦地的人至今还记得他九岁那年的冬天,不知是一件什么事情让他兴奋了(一般来说,大麦地人很难知道究竟是什么事情会使他兴奋),将自己脱得只剩下一件小裤衩,跑出了家门。
当时,地上的积雪足有一尺厚,而天空还正在飘着大雪。
几乎全体大麦地人都跑出来观望。
见有那么多人观望,他跑动得更欢。
爸爸、妈妈和奶奶,一边叫着,一边跟在他屁股后头追他。
他根本不听。
跑了一阵,他居然将小裤衩也脱掉了,扔在雪上,朝远处跑去。
雪花飘飘,他的跑动像一匹小马驹。
几个大汉猛追上去,好不容易才将他捉住。
妈妈在给他穿衣服时,一边穿一边哭,而他却还一个劲地要挣出去。
那些使青铜感到高兴、兴奋的事,也许在大麦地人看来微不足道。
比如,他放牛时,在一棵桑树上,发现了一窝绿莹莹的鸟蛋,他就天天藏在芦苇丛后面去看两只羽毛好看的鸟轮流着孵蛋,这一天,他再去看时,发现两只鸟都不在了,心里一阵担忧,就去看鸟窝,只见那一窝蛋,已经变成了一窝一丝不挂的小鸟,他这就高兴了,兴奋了。
再比如,河边上有棵柳树死了——死了好几年了,而这一天,他在河边割草,抬头一看,见那棵柳树的一根枝条上居然长出了两片小小的绿叶,那绿叶在寒风中怯生生地飘动着,他这就高兴了,兴奋了。
所以,大麦地人永远也不能知道他究竟因什么事而高兴,而兴奋。
每天,他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他的世界,与大麦地孩子们的世界似乎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他会用半天的时间看着清澈的水底:那里,一只河蚌在用令人觉察不出的速度向前爬行着。
他会一下子折叠出数十只芦叶小船,然后将它们一一放入大河,看它们在风中争先恐后地漂向前方。
其中,若有几只被风浪打翻,他会在心里为它们好一阵难过。
他甚至有点儿神秘,使人不可想像。
有人看见他在一口别人看来根本不可能有鱼的水塘中摸鱼,但却硬是捉住了好几条大鱼。
有人看见他常常钻进芦苇荡,在一汪水泊边拍手,拍着拍着,就会有十几只鸟从芦苇丛里飞起,在他头上盘旋了一阵之后,落在水泊中。
那些鸟,是大麦地人从未看到过的鸟,一只只都十分的好看。
他似乎不太喜欢与大麦地的孩子们玩耍,也不特别在意大麦地的孩子们愿不愿与他玩耍。
他有河流,有芦苇,有牛,有数也数不清的、不知道名字的花草与虫鸟相伴。
大麦地的一个孩子说,他曾经看见过青铜张开手,掌心朝下,来来回回地在一片蔫头耷脑的草上抚摸了几下,那些草一根根地直立了起来。
大人们不相信,孩子们也不相信,那个孩子说:“我可以发誓!”然后,他真的发了誓。
发了誓,人们也不相信。
那孩子说:“不相信拉倒!”但当大麦地的人总看见青铜独自一人在田野上走来走去——走来走去的,手上就会有一串用柳条穿起的鱼时,也觉得这个哑巴有点儿不同寻常。
现在是晚上,青铜骑着牛出现在了长长的村巷里。
“这哑巴心里有什么事了。
”看见他的人说。
牛蹄叩击着青砖,发出踢踏踢踏的声音。
青铜的心思被什么牵引着,骑在牛背上居然没有觉得骑在牛背上,更没有注意到那一张张从门里探出来向他好奇地张望着的脸。
牛慢条斯理地走着,他的身体随着牛的晃动而晃动,像船在水波上。
他的目光,省略了大麦地村,看到的是夏末秋初的夜空:那是一片深蓝的天空,浩瀚的星河里,成千上万颗星星在沉浮,在闪烁。
这孩子显得有点儿迷迷瞪瞪的。
踢踏、踢踏…… 牛蹄声在空洞的村巷里响着。
没有人知道哑巴青铜要骑着他的牛到什么地方去。
青铜自己也不知道。
他听牛的。
牛愿意将他驮到什么地方,就驮到什么地方。
他只想在夜空下游走,不想待在家里。
牛走过村庄,走过田野。
青铜看到了大河。
夜晚的大河,显得比白天的大河要大,既宽,又十分的遥远。
他看到了大河那边的干校,一片灯光在芦荡中闪烁。
大河那边有个女孩,明天早上,她要从那边过来,到老槐树下。
月光似水,泻满一河一地。
草丛里,秋虫在鸣叫。
芦苇丛里,有鸟受了什么惊动,突然飞起来,在天空里叫了几声,不知飞向了哪里。
天空离大地远了许多。
天气已经凉爽。
一切,都是秋天的景象。
青铜从牛背上跳下来,赤脚站在被秋露打湿的草丛中。
牛昂着头,在看月亮。
它的目光黑晶晶的,像两颗黑宝石。
青铜也去看月亮,今晚的月亮是个白月亮,特别的柔和。
牛低下头去吃草时,青铜双膝跪在了草丛里,望着它,用手比划着。
他相信牛一定能听懂他的话。
他总是与牛说话,用眼神与手势。
他问道:“你喜欢葵花吗?” 牛嚼着草。
但青铜却听到了牛的回答:“喜欢。
” “我们把她接到家,好吗?” 牛抬起头来。
青铜又听到了牛的回答:“好。
” 他用手拍了拍它的脑袋,他很想抱住它的头。
它不是一头牛,青铜从来不将它看做是一头牛。
在青铜家,所有的人都将它看成是家里的一员。
不光是青铜常跟它说话,奶奶、爸爸与妈妈也常跟它说话。
他们有时会责怪它,或者是骂它,但就像是责怪或是骂一个孩子。
牛总是用温顺的目光,看着这一家子人。
“我们就这样说好了。
”青铜又拍了拍它的脑袋,然后再次爬到它的背上。
它驮着他,走进村子。
在村头的老槐树下,它停住了。
老槐树下,是石碾。
明天上午,葵花将坐在这石碾上等大麦地的一户人家将她领走。
青铜好像看见了她——她坐在石碾上,身边放了一个包袱。
她低着头,一直低着头。
月亮移到老槐树的上空,一切变得朦胧起来。
第二天上午八点半钟,葵花准时被干校的人领到了老槐树下。
干校的几个阿姨很精心地打扮了这个小姑娘。
一个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小姑娘。
这小姑娘的头发被梳得一丝不苟,小辫上扎着鲜艳的红头绳。
脸很清瘦,眼睛显得有点儿大,细细的但却又很深的双眼皮下,是一双黑得没有一丝杂色的眼睛。
目光怯生生的。
她一动不动地坐在石碾上,身旁是一个包袱。
干校的叔叔阿姨们,这些日子一直在做她的工作,一切都已经向她说清楚了。
她没有哭。
她对自己说:“葵花不哭。
” 几个阿姨就一直守候在她身旁。
她们或是用手轻轻掸去她衣服上刚沾的灰尘,或是用手抚摸着她的头。
有个阿姨发现她的耳根旁有道淡淡的泪痕,就去河边,用手帕蘸了点儿清水回来,细心地将那道泪痕擦掉了。
面对着大麦地人,几个阿姨用目光诉说着:“多么好的一个女孩啊!” 老槐树下,早聚集了很多人。
“在哪儿呢?在哪儿呢?……”很多人还在往这边走。
他们一边走,一边嚷嚷着。
但他们一旦走到老槐树下,看到葵花这小小人儿时,像被什么东西镇住了一般,立即鸦雀无声。
人越聚越多,男女老少,站了满满一场地,仿佛赶集似的。
与赶集不一样的是,这里没有喧哗,最多只有小声的嘀咕。
望着这么多人,望着这么多厚道而善良的面孔,葵花会一时忘记自己的处境,觉得今天很热闹。
她抬起头来,羞涩地看着这些人。
一时间倒变成她看别人了。
但,不一会儿,她就会突然地记起她今天坐在这石碾上,是干什么来了。
那时,她就会将头低下去,用眼睛看着自己的脚——脚上穿着新鞋新袜,是阿姨们买的。
老槐树的叶子,已被秋风吹黄。
风大些时,就会有几片落叶飘下来。
有片落叶掉在了葵花的头发上,站在她身旁的阿姨,就低头用嘴去吹这片落叶。
她的头发在那股小小的气流下,就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
葵花不知道有什么东西落在了她头上,当阿姨用嘴去吹时,她缩起了脖子。
这一小小的动作,被在场的人看到了,更生了怜爱之心。
坐在石碾上,有时,她会忘记了周围有这么多人,当自己就是一个人坐着。
她会想起爸爸。
她又看到了葵花田。
她看到爸爸就站在葵花田里。
这时,她的眼睛眯着,仿佛是在阳光下。
人们谁也不说话。
太阳越升越高,秋天的太阳又大又亮。
谁家也没有表示希望领养葵花。
大麦地的大部分人家,都不缺孩子。
新鲜的空气,明亮的阳光,新鲜的鱼虾和高质量的稻谷,使这里的女人都特别能生养孩子。
一生就是一串,若按高矮走出来,看上去就像一列火车。
“朱国有结婚好几年了,还没有孩子,他家应当领养这小闺女。
” “谁说啦?他老婆已怀上了,肚子都挺老高了。
” “还有谁家只有儿子没有闺女的?” 于是,他们就一户一户地分析着。
其中有一户,是嘎鱼家。
嘎鱼家就嘎鱼一个小子,看样子,他妈妈也不会再生了。
而且嘎鱼家是大麦地最富的人家。
他家祖祖辈辈都养鸭,他家具有大麦地任何一户人家都不具备的财富。
然而,嘎鱼家的人并没有出现在老槐树下。
人们看到了青铜一家人。
青铜家就青铜一个男孩,而且还是一个哑巴。
但,谁也没有去想他家能否领养葵花。
因为青铜家太穷。
青铜一家人都看到了葵花。
一头银发的奶奶,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人挤来挤去的,很难站得住,但奶奶拄着拐棍,却就是站在那儿不动。
葵花看到了奶奶。
以前,她没有见过青铜的奶奶,现在是第一次见到,但却觉得她像在哪儿见过了。
奶奶看着她,她也看着奶奶。
她觉得奶奶的头发非常非常好看。
她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头发,一根一根的,都像是银丝。
风吹来时,这些银丝在颤动,闪着亮光。
奶奶慈祥和蔼的目光,在她的脸颊上抚摸着。
她仿佛听到了奶奶颤抖的声音:“别怕,孩子!”奶奶的目光,无声地牵引着她。
不知是什么时候,奶奶转身走了。
她要在人群里找到儿子、媳妇与孙子。
她好像有话要对他们说。
已近中午,也没有一户人家出来表示愿意领养葵花。
村长有点儿急了,在人群里走来走去,一边走,一边说:“多好的一个闺女!” 后来他才知道,正是因为大麦地的人觉得这闺女太好了,才忧虑起来。
很想领养一个孩子的人家,看过葵花,就走到人群背后叹息:“没有这个福分呢!”他们觉得,这么好的一个闺女,得对得起她。
而大麦地是个穷地方,家家日子都不富裕。
谁都喜欢这个闺女,太喜欢了!正因为如此,大麦地人倒没有一户人家敢领养她了,他们怕日后委屈了她。
陪着葵花的几个阿姨,一直眼巴巴地等着有人家走出来。
看看太阳已到头顶,她们几个转过身去,一边流泪一边说:“我们走,我们轮流养着,它大麦地谁家要,我们也不给了。
”但却没有走。
她们要再等一等。
葵花的头,垂得更低了。
村长看到了青铜一家人,走过来说了一句:“你们一家人倒都是好人,这孩子到你们家最合适不过了,可你们家就是……”他没有将“太穷”两个字说出口,摇了摇头走了。
走过青铜身边,他用大手在青铜的头上,非常惋惜地抚摸了几下。
一直蹲在地上的爸爸,过了一会儿,站起身来说:“回去吧。
” 一家人都不说话。
奶奶记着村长的话,没有回头再去看一眼葵花。
除了青铜,一家人都想早点离开老槐树。
爸爸见青铜站着不动,过来拉了他一把。
一旁吃草的牛哞地一声长鸣。
老槐树下,所有的人都停止了说话。
他们掉过头来时,看到青铜一家正在离去。
这正午阳光下的一幕,留给大麦地人一个深刻的印象:奶奶颤颤巍巍地走在前头,接下来是妈妈,再接下来是爸爸——爸爸用力抓着显然不愿离开老槐树的青铜的一只胳膊,走在最后的青铜牵着牛,那牛不肯走,常用前蹄抵着路面,将身子向后倾着。
葵花看着青铜一家渐渐远去,泪水顺鼻梁而下…… 人渐渐散去时,嘎鱼一家出现在了老槐树下。
整个上午,嘎鱼父子俩都在远处放鸭。
一家人在离石碾丈把远的地方站着。
晒得黑不溜秋的嘎鱼,不时地瞟一眼父母的眼神与脸色。
他觉得,父母对葵花似乎挺喜欢,一副动了心的样子。
他心里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兴奋,朝葵花笑嘻嘻的。
嘎鱼的爸爸抬头看了看太阳,对嘎鱼耳语了几句,嘎鱼转身跑了。
不一会儿,他又跑了回来,一手抓着一只煮熟了的鸭蛋。
妈妈示意嘎鱼把这两只鸭蛋送到葵花的手上,但嘎鱼不好意思,把两只鸭蛋放到了妈妈的手上。
妈妈走过去,弯腰对葵花说:“闺女,都中午了,肚子饿了吧?快把这两只鸭蛋吃了。
” 葵花不肯接下,将手放到身后,并摇了摇头。
妈妈就将鸭蛋分别放到葵花衣服上的两只口袋里。
嘎鱼一家人,后来就一直站在老槐树下。
偶尔走过几个人,嘎鱼的父母就会与来人嘀咕一阵。
嘀咕一阵之后,就又会再度站在那里去观看葵花。
不知不觉之间,他们离葵花越来越近了。
原来站着的几个阿姨,也在石碾上坐了下来。
她们想再等一等。
青铜一家人回到家,都默不作声。
妈妈将饭菜端上桌后,没有一个坐到桌前的,妈妈叹息了一声,也走开了。
转眼间,青铜不见了。
妈妈就出门去找他,路上遇到一个孩子,问:“看见青铜了吗?” 那孩子一指青铜家东边的一条河:“那不是青铜吗!” 妈妈掉头一看,只见青铜坐在河中心的一根水泥桩上。
几年前,这里本打算造一座桥的,刚打了一根水泥桩,因为资金的问题,就又把这计划撤消了。
打下的一根,也没有拔,就孤零零地留在了水中。
一些水鸟飞累了,常在上面歇脚,因此这水泥桩都是白色的鸟粪。
青铜驾一只小船靠近水泥桩,然后就抱着它爬了上去。
他故意没有将小船拴在水泥桩上,等他爬到水泥桩的顶端,小船也早就漂远了。
四周是水,高高的一根水泥桩。
青铜坐在上面,就像一只大鸟。
妈妈看罢,就回去叫爸爸。
爸爸上了已经漂到岸边的小船,将它撑到水泥桩下,仰起脸来叫着:“下来!” 青铜动也不动。
“下来!”爸爸提高了嗓门。
青铜看都没有看爸爸一眼。
他以一个固定不变的姿态坐在面积极其有限的水泥桩的顶端,目光呆呆地望着河水。
不一会儿,就聚来不少围观的人。
那时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围观的人,不少手中还端着饭碗。
这是大麦地初秋时节的一道风景,一道奇特的风景。
青铜经常给大麦地制造这样的风景。
河水晃动着,青铜投在水面上的影子,梦幻一般,一会儿大一会儿小。
爸爸火了,举起竹篙威胁着:“你再不下来,我就用竹篙揍你了!” 青铜根本就不理会爸爸。
妈妈在岸上喊着:“青铜,下来吧!” 爸爸见三番五次地呼喊他下来而他就是固执着不肯下来,便急了,用竹篙去推他的屁股,想将他掀到河里。
青铜早有了准备,一边用双手死死抱住水泥桩,一边又用双腿死死夹住水泥桩,人就如同长在了水泥桩上一般。
形容溪水的句子
亲,这一个历史之谜~不过,我查到了: 马可波罗游方对东方引起兴趣的一本书,是马可波罗在监狱中口述完成的。
但是,许多人怀疑他只是在说谎,在马可死前,他气愤的说:「我敢对天发誓,我看到的比我说出来的还多的多
」尽管后来西方人大多承认马可波罗游记对文化交流来说,是一本重要的书,但是,马可波罗是否来过中国仍然有著很大的争议。
仔细说起来,马可波罗是否来过中国确实是一大悬案。
认为他没有来过的人大致上用了这几个理由证明他说谎: 1. 马可波罗自称他深受忽必烈的喜爱,年仅23岁就当了扬州的行政官。
但是,中国从来没有义大利人在扬州当行政官的纪录。
马可波罗自称是1275年来华的,那时马可波罗也才来华两年而已,怎麼可能当得上扬州那种大都市的大官
如果他真的当了行政官,洋人当官这麼稀有的事中国一定会有记载的。
事实上,中国的史料根本就没有出现过马可波罗这个名字。
2. 马可波罗又说他曾经教导蒙古人制作回回炮攻陷了襄阳。
襄阳献炮一事,元史也提了。
但是提供者并非马可,而是一个波斯人。
难道是元史记错了吗
不可能
因为襄阳献炮的时间是1273年,马可波罗自称到中国的时间是1275年;献炮的波斯人是1274年死的,那时马可还在路上呢
有人说,那个波斯人的儿子名字和马可音近,他们会不会是同一人呢
也不可能
因为那个波斯人的儿子在1330年死於中国,而马可波罗是在1324年死在欧洲的。
3. 对西方来说,中国最有特色的茶、汉字、长城,马可波罗根本只字未提。
4. 马可波罗游记里描述的中国地名,采纳了不少波斯、蒙古叫法。
5. 马可波罗对中国南方的描写错误多,且非常公式化。
因此,有人认为,马可波罗并没有真的到过中国。
他可能只到了波斯之类的国家,听那些波斯商人讲起中国的事情、看了些导览手册、又道听涂说,加上了自己的想像和编造,凑成了马可波罗游记。
亦有人相信马可波罗确实到过中国。
理由如下: 1. 中国的史书虽然没出现过马可波罗这个名字,但有间接证据。
在永乐大典‧站赤的史料,有著忽必烈派三位使者去办事的史料(1291年),马可波罗游记也有写,三位使者的姓名完全相同。
证明马可波罗在1291年确实在中国。
2. 马可波罗不识汉字、也不习惯喝茶,所以游记才没提到。
3. 马可波罗描述的中国地名采纳波斯、蒙古叫法,说明马可波罗在中国大多接触的是蒙古人、波斯人,很少接触汉人。
4. 他是一个洋人,对中国要有确实的了解是很困难的。
虽然游记中错误不少,但不能因此证明他没来过中国。
5. 马可波罗对许多中国古迹、建筑的描述细微且正确,如果不是亲眼见过,不会这麼清楚。
虽然这些似乎可以对马可波罗没来过中国的观点提出一些反驳,但很明显的,还是没有什麼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他确实来过。
把双方的说法统一一下,有了第三种观点,我也比较支持。
那就是马可波罗的确到过中国,但可能只到过中国北方,南方的事大多是他道听涂说或随便说的(这也能解释未何他对北方的描述较正确,南方描写错误多且公式化)。
他不是什麼高官,他可能只是个小官、说故事的人,又或者只是个商人。
他回到欧洲后为了出名捏造了扬州当官、襄阳献炮的事。
如果真是这样,他不辞辛苦来华,的确是个努力不懈的旅行者;但由於他的虚荣心和片面而捏造事实,大为降低了他的历史地位。
红米移动版发不出短信,短信旁边显示带感叹号的黄色三角形,但可收短信打电话上网,可收发网络短信。
没有
《鲁滨孙漂流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代广场的蟋蟀》《桥下一家人》《巧克力味的暑假》请采纳谢谢
描写重庆火锅的好段
代表重庆饮食文化特色的以其独特的风味和吃法,正宗川味的辣香味浓、烫菜的鲜香嫩脆、味美可口而闻名遐迩,香飘四方。
来重庆旅游观光的游客,只要走上街头,就可以看到各类铺面、各色招牌的火锅馆遍及大街小巷。
仅方圆不足9公里的渝中区,就有火锅馆近3000家之多,重庆被誉为“火锅之城”,实在是名不虚传。
(一) 的起源 火锅是中国的传统饮食方式,起源于民间,历史悠久。
今日火锅的容器、制法和调味等,虽然已经历了上千年的演变,但一个共同点未变,就是用火烧锅,以水(汤)导热,煮(涮)食物。
这种烹调方法早在商周时期已经出现,可以说它是火锅的雏形。
中记载,古代祭祀或庆典,要“击钟列鼎”而食,即众人围在鼎的周边,将牛羊肉等食物放入鼎中煮熟分食,这就是火锅的萌芽。
历经秦、汉、唐代的演变,直到宋代才真正有了火锅的记载。
宋人林洪在其中提到吃火锅之事,即其所称的“拨霞供”,谈到他游五夷山,访师道,在雪地里得一兔子,无厨师烹制。
“师云,山间只用薄批,酒、酱、椒料沃之。
以风炉安桌上,用水半铫(半吊子),候汤响一杯后(等汤开后),各分以箸,令自夹入汤摆(涮)熟,啖(吃)之,乃随意各以汁供(各人)随意沾食。
”从吃法上看,它类似现在的“涮兔肉火锅”。
直到明清,火锅才真正兴盛起来。
清乾隆四十八年正月初十,乾隆皇帝办了530桌宫廷火锅,其盛况可谓是当时中国火锅之最。
清登基时,曾摆“千叟宴”,所用火锅达到1550个,其规模堪称登峰造极,令人惊叹。
发源于重庆。
大约是在清道光年间,重庆的筵席上才开始有了毛肚火锅。
毛肚火锅的起源和由来,说法不一,它的由来和渊源,值得探讨。
据老街坊说:毛肚火锅起源于清末民初,重庆码头和街边下力人吃的廉价实惠的街头大众饮食摊上的“水八块”。
水八块全是牛的下杂(毛肚、肝腰和牛血旺),生切成薄片摆在几个菜品不同的碟子里,食摊泥炉上砂锅里煮起麻辣牛油的卤汁,食者自备酒,自选一格,站在摊前,拈起碟里的生片,且烫且吃。
吃后按空碟子计价。
价格低廉,经济实惠,吃得方便热烙,所以受到码头力夫、贩夫走卒和城市贫民的欢迎。
至于纯粹地道的毛肚火锅,据老重庆们回忆,出现于民国十五年前后,发源地不是江北而是下半城南纪门的宰房街(现长江大桥桥坎下)。
当年牛贩子多从川黔大路赶运菜牛来渝,在南岸过夜,翌日早过江,将牛赶到宰房街宰杀。
有马氏兄弟廉价收购不易售出的牛毛肚和血旺,在下宰房街开了一家以毛肚为主要菜品仿市井“水八块”的制作和吃法的红汤毛肚火锅馆。
将毛肚漂白洗净,去梗,外加一碟只是芝麻酱和蒜泥的调和。
据说,这就是的起源和得名。
直到抗战时期,较场口街边仍有一马姓老妪开一家专供应毛肚的正宗毛肚火锅,碟中的牛毛肚按匹论价(每匹二分钱)。
正宗的麻辣毛肚火锅,毛肚的鲜嫩脆香,味道比其他牛猪的下杂远胜一筹,赢得食客赞扬。
(二) 著名作家李劼人的考证 四川著名作家李(吉加力)人1947年在成都出版的上发表文章,对做了可信的考证。
文中说:“吃水牛的毛肚火锅,发源于重庆对岸的江北。
最初一般挑担子零卖贩子将水牛内脏买得,洗净煮一煮,而后将肝子、肚子等切成小块,于担头置泥炉一具,炉上置分格的大洋铁盆一只,盆内翻倒滚着一种又辣又麻又咸的卤汁。
于是河边、桥头的一般劳力朋友,便围着担子受用起来。
各人认定一格,且烫且吃,吃若干块,算若干钱,既经济,又能增加热量……直到民国二十三年重庆城内才有一家小饭店把它高尚化了,从担头移至桌上,泥炉依然,只是将分格铁盆换成了赤铜小锅,卤汁、蘸汁,也改由食客自行配合,以求干净而适合各人的口味。
”由此可见,重庆火锅发源于长江之滨,最初为船工所用,继而发展开来是毫无疑问的了。
(三)重庆火锅的特色 1、菜品多样 传统的毛肚火锅以牛的毛肚为主。
正宗的毛肚火锅的菜品用的几乎都是牛身上的肝、心、舌、背柳肉片、血旺和莲白、蒜苗、葱节、豌豆尖等素菜。
如今的菜品已扩大到家禽、水产、海鲜、野味、动物内脏、各类蔬菜和干鲜菌果等。
在毛肚火锅的基础上,发展到、、、狗肉火锅、肥牛火锅、辣子鸡火锅等等,品种不下百余种,还有为外国人准备的西洋火锅。
2、调料独特 在制作配料上,最能代表川味中麻辣烫的典型性格,正宗的毛肚火锅以厚味重油著称,传统汤汁的配制是选用郫县辣豆瓣、永川豆豉、甘孜的牛油、汉源花椒为原料。
先将牛油放入旺火的锅中熬化,在把豆瓣剁碎倒入,待熬成酱红油后,加速炒香花椒,然后掺牛肉原汤,加进舂茸的豆豉和拍碎的冰糖、老姜,加川盐、醪糟和小辣椒熬制。
近年来,又出现了啤酒风味、酸菜风味以及海鲜风味等味型,不同的火锅品种,有不同的火锅汤汁和不同的调味料,数量可达30多种。
此外,附属重庆火锅的味碟也很多,可用麻油、蚝油、熟菜油、汤汁和味精、蒜泥、蛋清等调制而成,将烫好的菜品蘸着吃,既调和滋味,又降火生津。
3、吃法豪放 重庆火锅在吃法上独树一帜。
昔日的老火锅馆内,特制高大的桌凳,铁铜质的锅下,炭火熊熊,锅里汤汁翻滚,食客居高临下,虎视眈眈盯着锅中的菜品,举杯挥箸。
尤其盛夏临锅,在炉火熏烤中汗流浃背,吃得起劲时脱掉上衣赤膊上阵。
重庆人吃火锅的豪放与气吞山河之势是其他地区无法相比的,这正是巴渝饮食文化的体现,是古老巴民族勇武豪放性格和饮食文化心理的表现。
如今的重庆火锅已现代化了,在火锅的设备和燃料上都有了很大的改进,吃重庆火锅的乐趣和豪放气派,只有身临其境,亲口品尝才能体会。
(四)重庆火锅香飘四方 由于重庆火锅的影响,四川各地的火锅逐渐兴盛起来,使得四川火锅的源流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充实。
四川火锅以重庆火锅为主流,各地火锅为支流一起汇合成一条美食之河。
随着岁月的推移,重庆火锅逐渐风靡全国名扬四方。
在北京,大大小小的火锅店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在上海,重庆火锅猛烈冲击上海滩;在南京,重庆火锅扎根大小饭店、百姓家;在深圳,“山城火锅”随处可见;在天津、昆明、贵阳、拉萨、西安……重庆火锅已流传全国,香飘四方。
远渡重洋 落户海外 山城火锅,不仅香飘国内大中城市、边陲小镇,而且作为川菜烹饪文化远渡重洋,在日本和南洋落户。
在港台,重庆火锅十分走红,在国外,如日本、美国、俄罗斯等,重庆火锅也有一定影响。
我国专门派重庆火锅特级厨师许远明到日本献艺,日本朋友十分推崇,赞不绝口,认为毛肚火锅是“中国美食第一”,并称许远明为“毛肚火锅先生”。
足见重庆火锅的诱人魅力和影响。
目前,在日本东京、美国纽约、俄罗斯莫斯科等地,已有重庆火锅营业,生意兴隆。
沈从文结过几次婚姻
一、张:情书里的爱情我行过许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致张兆和的情书在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中,这是最动人心魄的一个美丽句子。
因为这句深婉有风致的情话,我曾相信了爱情的纯美,誓言的忠贞,水会流走云会散去,而所爱是唯一的。
1931年的夏天,在中国公学教书的沈从文,跌入了那场无药可救的暗恋。
张吉友家的三小姐张兆和,名门才女,聪慧美 一、张兆和:情书里的爱情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致张兆和的情书 在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情书中,这是最动人心魄的一个美丽句子。
因为这句深婉有风致的情话,我曾相信了爱情的纯美,誓言的忠贞,水会流走云会散去,而所爱是唯一的。
1931年的夏天,在中国公学教书的沈从文,跌入了那场无药可救的暗恋。
张吉友家的三小姐张兆和,名门才女,聪慧美丽,演话剧,跳芭蕾,有如一只姣好傲然的“黑凤”,飞入了沈从文多情的相思梦中。
沈从文疯狂地给自己的女学生张兆和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我不知怎么忽然爱上了你!”“你是我的月亮……”情思如月华痴惘,言辞如流水唯美。
张兆和对这个腼腆乡土的老师心生不耐烦,终于告到校长胡适那里去了。
胡适看了信笑笑说:“沈从文先生固执地爱你!”张兆和回答说:“我固执地不爱他!” 张兆和在日记里抒写了自己的爱情观:“胡先生只知道爱是可贵的,以为只要是诚意的,就应当接受,他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
他没有知道如果被爱者不爱这献上爱的人,而光只因他爱的诚挚,就勉强接受了它,这人为的非由两心互应的有恒结合,不单不是幸福的设计,终会酿成更大的麻烦与苦恼。
” 在这场爱情追逐的最初,显然,张兆和是骄傲的,高高在上的,带着名门淑女的矜持与优越感;而沈从文是谦卑的,俯首并仰视的,是一个“乡下人”的自卑的多情。
两人的位置处于女神与奴仆的倾斜角度,沈从文的爱充满了一种求之不得梦寐思服的美与哀愁。
“每次见到你,我心里就发生一种哀愁,在感觉上总不免有全部生命奉献而无所取偿的奴性自觉,人格完全失去,自尊也消失无余,明明白白从中得到是一种痛若,却极珍视这痛苦来源。
” “我把你当作我的神。
许我在梦里,用嘴吻你的脚,我的自卑处,是觉得一个奴隶蹲到地下用嘴接近你的脚,也近于十分亵渎了你。
” “望到北平高空明蓝的天,使人只想下跪,你给我的影响恰如这天空,距离得那么远,我日里望着,晚上做梦,总梦到生着翅膀,向上飞举。
向上飞去,便看到许多星子,都成为你的眼睛了。
” 沈从文痴迷的情书一封封不停地写去,一直写出自己的灵魂之美,真情之挚,赤子之心。
沈从文的忧伤感染了张兆和,他终于渐渐打动了少女那颗矜持的心,“我虽不能爱他,但他这不顾一切的爱,却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因拒绝他而难过。
” 对于一个女子来说,感动即是接受爱的开始。
不过,与其说是张兆和因被爱而产生了主动的爱,不如说,她一点点的不自觉地跌入了沈从文温柔的文字陷阱。
是情书之美与情书之幻带来的催情作用,让一个少女的情怀开始微醺,讶异爱情的滋味,可能是她从未碰及唇舌的一杯甜酒。
她蠢蠢欲饮。
在古典而纯真的年代,文人追求爱情的杀手锏便是情书。
如同佐罗用剑与迷人的吻征服了无数贵妇的芳心,文人用他天生擅长的利器——文字,编织美丽的谎言,催开了一座座玫瑰园。
文字制造的想象之美,最容易惹出一场爱情的祸。
看看我们的祖先,红叶题诗,必定会引出一场以身相许的相思;西厢的张生托红娘夜递几首情书,矜持而犹豫的莺莺小姐就与他“小楼一夜春风”。
《爱眉小札》亲啊爱啊浓得化不开;连最讽刺恋爱的鲁迅,写起《两地书》也有几分温柔。
难怪乎最骄傲的张兆和,在沈从文谦卑而深情的情书攻势下,终于投下了她感动的一瞥。
1933年的初夏,沈从文在青岛大学一隅的海边捡起一枚螺蚌,轻轻拭去金色的细砂,把它装入信封,寄给了千里之外的爱人(螺蚌有女性生殖器官的隐喻意义):“我不仅爱你的灵魂,而且要你的肉体。
”这只拾来的螺蚌“无意中寄到南方时所得的结果”,是“一种幸福的婚姻”。
那年暑假,阳光炽烈而清白,苏州寿宁巷的骄阳下,千里迢迢赶来见三妹的乡下人沈从文,脑门上冒着晶莹的汗水,脸上写着赤诚,不安,又有幸福将至的兴奋。
一向拒人千里之外的三妹,终于回信给他,叫他暑假来她苏州的家。
这是一个柳暗花明的答复,幸福此刻就在扣响门扉的那一端。
但等门打开,站着的是二姐允和,三妹兆和还是回避了他。
这个赤诚的乡下人惴惴地回去了。
幸好,热心人二姐给他拍来了一语双关的电报:“允。
”而不放心的三妹又补拍了一封:“乡下人喝杯甜酒吧。
”这是*史上第一封白话文电报,也是沈从文的爱情福音。
1933年9月,沈从文和张兆和在北京结婚。
沈从文拒绝了岳父张吉友的钱财馈赠,新房里几乎家徒四壁,除了梁思成、林徽因夫妇送的两床百子图床单。
院子里有一棵槐树、一棵枣树,沈从文把他的家称为“一槐一枣庐”。
从此,张兆和成了沈从文生命里亲爱的“三三”。
沈从文是个居住在纯美世界里的有情人,他以对妻子之爱,创作了《龙朱》、《月下小景》等如梦如幻的化境小说。
他们的两个儿子,分别如他的小说人物取名为龙朱与虎雏。
张兆和则是他小说里黑而俊的“黑凤”。
二、高青子:幻想里的“偶然” “我想,那是一个庇护在爱神与美神羽翼下的家。
沈从文为人忠实纯洁,又少与世结交,除了沉醉于小说世界,收集坛坛罐罐花花朵朵,他对妻子的爱,如月之皎皎,纵使渐渐归于平淡,却始终至深而唯一。
张兆和融为了沈氏温柔世界里静美生存的一员,直至沈去世。
” 后来发现,这是我的一种误读。
至少是对沈氏情感世界的认知狭隘而造成的片面化误读。
一个朋友指出一个事实:沈从文的生命中,隐约地划过好几次“偶然”的星子,并分明有过一段闪亮天际的婚外恋情! 忙翻阅沈从文记录“偶然”的那篇《水云:我怎么创造了故事,故事怎么创造了我》,惊讶地走进了沈氏纷繁复杂的情感世界:他在情感与理智之间的挣扎,他对婚姻的审美疲劳与他的“婚外情感发炎史”。
情书里的爱情与现实里的婚姻,毕竟有着天上与人间的落差。
在情书与恋爱的罗曼史里,“女子是一个诗人想象的上帝”。
张兆和在婚前,是在天上的,需要沈从文做梦向上飞才可以抵达;在婚后,张兆和却成了堕落到凡尘掌管柴米油盐的主妇。
早年顽劣高傲好扮男装的张兆和,自从跟随了沈从文,越发地朴素而家常起来,她曾写信给沈从文:“不许你逼我穿高跟鞋烫头发了,不许你因怕我把一双手弄粗糙为理由而不叫我洗东西做事了,吃的东西无所谓好坏,穿的用的无所谓讲究不讲究,能够活下去已是造化。
”——张家小姐的妇德真是了得,当沈从文一味沉醉在创作中连生活都不能自理时,“家务全靠妈妈打理”(沈虎雏语)。
从当初的被爱的荣耀到进入妻子角色后的情感反哺,张兆和步入了每个女人那样的嫁夫随夫的宿命。
而在惯于做梦耽于幻想的沈从文这里,却是另一种落差。
在得到爱情之前,他把张兆和奉为女神,圣洁美丽,望之叹息;在得到爱情后,当这个女神实实在在地来到他的生活中,为他生子、操持家务,他反而发现女神的光环褪去了,先前因距离产生的“惊讶”和“美”也逐渐消失。
沈从文的人生,始终是需要审美的,他的一生,是用美来装饰理想的一生。
而婚姻的种种现实,往往是与审美相悖的。
1936年,在他们结婚3年后,沈从文创作了小说《主妇》,分别剖析了男人与女人在婚姻中的不同心理:“作主妇的始终保留着那幸福的幻影,并从其他方式上去证明它。
”而对于男人,“家庭生活并不能完全中和与调整我的生命,我需要一点传奇,创造一点纯粹的诗,与生活不相粘附的诗。
” 因此每天大清早,在“一槐一枣”掩映下的院落,细碎阳光洒在红木方桌上的一叠白纸,沈从文一面觉着一种“闷热中的寂寞”,将他受压抑的梦写在纸上,一面用身边新妇作范本,取得性格上的素朴式样,于是有了《边城》与翠翠。
刘洪涛说:“《边城》是沈从文在现实中受到婚外感情引诱而逃避的结果。
” 沈从文也自述:“这是一个胆小而知足且善逃避现实者最大的成就。
”除了一种湘西理想的构筑即社会意义上的逃避,沈从文还在逃避谁?——“在这时候,情感抬了头,一群‘偶然’听其自由侵入我生命中。
”“岁暮年末,偶然中之某一个,重新有机会给了我一点更离奇的印象。
” 在写《边城》之前与之后,已然有一个“偶然”的星子萦绕在沈从文的情感隐秘天空,让他陷入一种幻想。
甚至可以揣摩,《边城》里那个望着黄昏中的汩汩长河,怀着心事叹息的女孩,她之所以被取名为“翠翠”,是不是也与沈从文默想中的这个“偶然”名字相应——高青子。
青者,翠也。
沈从文与高青子的初遇,是在他大名鼎鼎的凤凰同乡熊希龄家的客厅。
“主人不曾出来,从客厅一角却出来个‘偶然’。
问问才知是这人家的家庭教师。
” 据张兆和晚年时回忆,高青子长得很美。
一张白白的小脸,一堆黑而光柔的头发,一点陌生羞怯的笑,给人一个幽雅而脆弱的印象。
高青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学女青年,更是沈从文忠实的读者,熟谙他的每部作品及作品里的人物。
初次见面,就有很默契的谈资,谈沈从文作品里的故事,谈青岛的海与樱花。
于是,当两人告别时,高青子躬身下去寻找她丢落在地上的发簪时,那个优美的身姿,完全符合了沈从文一贯以来对美的孜孜追求与细腻体验,刹那间,沈从文情感微妙,“仿佛看到一条素色的虹霓”,挂在了他的天空。
沈从文与高青子的再遇,是一个月以后。
见面后,高青子说自己一个钟头以前还正看着沈从文写的故事《八骏图》,并为这个故事难过,“譬如说,一个人刚好订婚,又凑巧……”说时眼中带点羞怯,与一点不便启齿的探询(在小说《八骏图》中,达士先生有了未婚妻瑷瑷,又在青岛海边被黄裙子姑娘吸引。
达士先生有沈从文自己的影子,而高青子未免把自己也想成了是那个“凑巧”)。
再次相遇的高青子,又以一种美的密语启开了沈从文的心扉。
那一天,高青子特意穿了一件绿底小黄花绸子夹衫,衣角袖口缘了一点紫。
沈从文看着而心会,这衣着,显然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明投暗合,“‘偶然’穿的那件夹衫,颜色花朵如何与我故事上景物巧合!”在沈从文小说《第四》中,“我”与一个女子邂逅于车站并相爱,那女子,“优美的在浅紫色绸衣包裹下面画出的苗条柔软的曲线”。
高青子以沈从文笔中人的衣着形象走进了沈的内心。
当这点秘密被发现时,高青子有轻微的不安,而沈从文的心则跳得颇有些不正常了。
此时,沈从文审视了自己的婚姻。
“一种幸福的婚姻,或幸福婚姻的幻影……你以为你很幸福,为的是尊重过去,当前是照你过去理性或计划安排成功的。
但你何尝真正能够在自足中得到幸福?” 而环境中,到处是年青生命,到处是“偶然”,“偶然能破坏你幸福的幻影”。
“岁暮年末时”,沈从文与高青子有了一次电光火石的相对。
冬日阳光稀薄,寒风冷冽,房中的炉火照得人温暖而暧昧。
火光催生了一种叫爱情或情欲的菌,“一年余以来努力的退避,在十分钟内即证明等于白费”。
两人为刹那间的交会感到惊喜。
这个在火炉旁理智决堤、情感放任的情景,后来被沈从文写进他的“艳情小说”《看虹录》。
在小说中,沈从文释放出被压抑的热情,极写被冬日炉火煽动的男女情欲,细绘两人为彼此献出的身体。
这场肉体上的交往,是沈从文与高青子的真实写照还是沈从文的笔下幻想?不得而知。
浪漫派幻想家沈从文,惯于在艺术世界里完成他在现实世界里未敢做的。
“世界上不可能用任何人力材料建筑的宫殿和城堡,原可以用文字作成功的。
”而因这篇《看虹录》,沈从文被郭沫若贴上了“桃色作家”的标签,解放前夕,沈从文被贴大字报批判,曾一度精神惶惶,选择过自杀,这是后话。
沈从文的婚外恋终于引起了一场家庭风波。
彼时,张兆和正躺在医院产完子不久。
曾发誓过自己是易折的芦苇,被张兆和的风吹过就“永远不做再立起的希望”的沈从文,却在妻子怀孕生子身心虚弱的时候,给了她一记重创。
张兆和一时难以接受沈从文的别恋,气愤之下,回到了苏州老家。
而执迷天真的沈从文,偏偏日日写信给张兆和,抒发自己对高青子的爱慕,并坦白自己有“横溢的情感”,“天生血液里多铁质因而多幻想的成分”——唉,做一个视生活如小说、混淆了现实与虚构,并极需情感抒发的文学家的妻子,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啊。
抗日战争爆发后,许多作家离开北京。
1938年4月,沈从文经贵阳到达昆明,任教于西南联大。
11月,张兆和携二子来昆明与沈从文团聚。
1939年5月,为躲避昆明空袭,沈一家搬到呈贡乡下。
就在此时,高青子也到了昆明,在西南联大图书馆任职。
到职时间为1939年6月,离职时间为1941年2月。
这条“偶然”的“虹霓”,落花随着流水,于乱世迁徙中,又挂在了云南的同一片天空中。
两人在一处共事,来往自然频繁亲密了,沈从文此时“放弃了一切可由常识来应付的种种,一任自己沉陷到一种情感漩涡里去”。
沈从文后来把它称之为“情感发炎”,而联大校园内一时流言四起。
在本质上,沈从文是个温雅而优柔的人,幻想多于行动。
“有些年青温柔的心在等待着你,收容你的幻想。
为的是你怕事,你于是名字叫做好人。
” 那几年,张兆和在呈贡乡下的一所难童小学教书,并含辛茹苦操持家务。
而沈从文每周在西南联大上完课,急匆匆挤上一小时的火车,再跨上一匹秀气的云南小马颠簸十里,回到呈贡与家人团聚。
事实上,张兆和对沈从文的交游与创作一直有一种宽容的态度。
甚至,出于一种恋爱时即产生的惯性,她也一直在与沈从文之间制造一种距离与空间。
《沈从文家书》那么篇幅浩繁,尺素情长,便也是这个原因。
在家庭与理智面前,在一个好太太和两个生龙活虎的儿子面前,沈从文终于如一只“云雀,经常向碧空飞得很高很远,到一定程度,终于还是直向下坠,归还旧窠”。
而那个“偶然”,思索及一个人应得的种种名分与事实时,当然有了痛苦。
想来想去,又明白了自己终究是个人,并非沈幻想世界里的神,承担不起艺术家想象中的完美角色,于是在梅花飘落的季节,给沈从文一个苦笑,带着一点悲伤,终结了这场情恋,到别的地方去了。
沈从文曾写过一篇散文《云南看云》,当高青子如霓虹散去,他说:“自从‘偶然’离开了我后,云南就只有云可看了。
” 三、两种对立的人格:生命之静美,内心之野马 “沈从文是一个居住在纯美世界里的有情人,生命之静美,人世之温柔,在他汩汩流水般静谧的文字里得到极致的阐释。
他构筑的湘西理想国里,自然与生命,人情与人性,都达到了一种消解了力量的纯美境界。
沈从文以其静的内心世界,缔造了静的人生,静的文学。
后来发现,这也是我的一种误读。
至少是对沈氏内心世界与人性的认知狭隘而造成的片面化误读。
我们惯于从边城的月梦如水,从天保、傩送们谦让的爱,从少女翠翠的静默秀丽,来给沈从文的生命贴上“静美”的标签;却忽略了这个在土匪出没于山林的凤凰出生、自小闹学逃课好玩耍、在行伍中目睹过血腥与暴力的湘西人,他的内心里,其实还有一匹“无从驯服的斑马”。
沈从文自述:“谁也想象不到我的生命是在一种什么形式下燃烧的。
”他是水,也是火。
在《水云》中,沈便是设想了自己的两种对立人格在进行一场情感与理智的对话。
这个湘西人—— 心情骄傲;性格孤僻。
受得住人的冷漠糟蹋;也载得起忘我的狂欢。
他写信给张兆和:“我很安静,我似乎为爱你而活着。
”但他又觉得那场爱情的体验充满着痛苦的挣扎,灵魂下压着一个受压抑无可安排的乡下人。
他摘星一样摘到他梦寐中的爱情,却在名誉与爱情都得到之后,说:“这件事,我却认为是意志和理性做成的,内容虽近于传奇,由我个人看来,却产生于一种计划之中。
” 他说过“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但又任凭“偶然”闯入,说过“什么人能在我生命中如一条虹,一粒星子,在记忆中永远忘不了?……这些人的名字都叫‘偶然’”。
他终生怀着对妻子的深爱;但他又另外追求过几个女人。
他是纯情的;又是多情的。
(看小说《八骏图》) 他是清澈的;又是暧昧的。
(看小说《灯》) 他是节制的;又是放纵的。
(看小说《看虹录》) 他是安静的;又是狂想气质的。
(看《水云》) 他到老了还抿着嘴笑,一生腼腆羞涩,内心单纯如婴儿;他又是雄性气血、佻*的,说“打猎要打狮子,摘要摘天上的星子,追求要追漂亮的女人”(贝多芬也说过类似的话:恋爱就要跟漂亮的女人谈,女人不漂亮,还不如爱自己。
呜呼哈哈)。
他的情书写得真挚如赤子;但他又曾对作家孙陵说过:“女子都喜欢虚情假意,不能说真话。
” 当他执拗地认为自己“是一个乡下人,走到任何地方便都带了一把尺,一把秤”,于是,他的整个人生便和普遍社会不合,进行着他固执的价值对抗。
都市充斥着声色犬马,他也曾为声色诱惑;而他用一支笔保留着最后一个浪漫派在20世纪吟唱最后一首牧歌的生命形式。
老C说:一个好的作家,都是分裂的!诚然如此。
人性是一瓶水里滴入一股血,水是澄澈的,而血溶入水后,就血水交融,复合难辨了。
一个作家或者一个艺术家,他的灵魂注定要迷踪在纷繁复杂的人*叉路口,并苦苦探索出路;他的血液里天生充满了野马式幻想;他的荷尔蒙由于过分旺盛,往往倾注在两种事物上:不停地创作,不停地爱上不同的女人。
如此,便不难理解沈从文在摘到张兆和这朵深爱的白玫瑰之后,又撷取高青子这朵红玫瑰。
作为一个永远需要偶然因素的小说家,沈从文顺从了人性的迷航,幻想的野马。
更何况,高青子处处细心思地模拟沈从文的小说人物,以一种有预谋有寓意的笔中人形象,巧妙地进入了沈的艺术世界,从而深深地赢得了他的心。
再看看张兆和,在情书里,居于被爱的高度;在婚姻里,居于具体生活的中心;在两人的情感生活中,她更多的是被动。
作为一个文学家的妻子,在一定程度上,她一直坐在了沈从文的内心世界之外。
张兆和在沈从文去世后整理《从文家书》时说:“从文同我相处,这一生,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答。
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
后来逐渐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压,是在整理编选他遗稿的现在。
过去不知道的,现在知道了;过去不明白的,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在他有生之年,不能发掘他,从各方面去帮助他,反而有那么多的矛盾得不到解决!悔之晚矣。
” 这当然也是一个未亡人的忏情之话。
做一个艺术家难,而做一个艺术家的妻子,又何岂容易!张兆和、高青子之于沈从文的生命,让我想起王菲唱的那首歌:“等到风景都看过,我依然和你细水长流。
”那么,那点路上划过天际的风景,又何足道。
沈从文被“下放”前,一个人生活,孤苦伶仃,当张允和来看他,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封从红卫兵手下劫后余生的信,攥得紧紧的,像哭又像笑地说:“二姐,你看!这是三姐给我的第一封信。
”他把信举起来,快70岁的老头,面色还羞涩而温柔。
接着又吸溜吸溜哭起来,伤心又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