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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纯真年代优美句子

时间:2020-02-28 03:13

纯真年代书虫法好词好句摘抄

推荐读书虫系列。

有2300词汇量,可以选择读第五级和第六级了。

“书虫”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和牛津大学出版社共同奉献给广大英语学习者的一大精品。

如今这只“书虫”漂洋过海,奇迹般的降落到了中国英语学习者的掌中。

“书虫”首先将给你自信,即使你只有几百的词汇量,也可以不太费劲地阅览世界名作了。

书虫还会用它细细的鸣叫声不停地提醒你:要坚持不懈地读下去,要广泛而丰富地读下去。

待到读完丛书系列中的最后一本,你也许会突然发现:你已经如蛹化蝶,振翅欲翔了

“书虫”系列丛书主要用于英语阅读的启蒙和提高。

中英双语对照阅读,提高阅读量,扩增单词量。

建议初学者能熟练的掌握3-5本,通读100本左右。

对英语的提高很有好处。

第五级第五级:2000生词量,适合高二、高三学生,共8本,附赠2张MP3光盘。

1、《大卫·科波菲尔》2、《远离尘嚣》3、《远大前程》4、《呼啸山庄》5、《园会》6、《理智与情感》7、《纯真年代》8、《沙洲之谜》[15] 第六级第六级:2300生词量,适合高三、大学低年级学生,共8本,附赠2张MP3光盘。

1、《简·爱》2、《雾都孤儿》3、《傲慢与偏见》4、《苔丝》5、《白衣女人》6、《巴彻斯特教堂尖塔》7、《名利场》8、《印度之行》

哪里能找到英文小说《纯真年代》的英文读后感

一个新的时代已在不知不觉中到来。

不知从哪一天起,发现自己已不能也没有时间在某个午后细细翻看经典的莎士比亚抑或是《红楼梦》。

通常只是在平庸的享乐中呆呆地坐着,无所事事,来一片薯片,那味道却让我反胃,听听周杰伦,那歌词却是我从来都听不懂的,屋里呆久了,上街竟有种眩晕的感觉。

突然发现很少有打动人的文章了,过多滥情又华而不实的文字早已在我心灵深处扯开一道口子,没有共鸣,只剩下大片大片的空虚。

不经意间,我看见了《巨人的花园》。

五元一本的彩页书,还很新,却便宜得惊人。

不属于时流行的书榜,只属于曾经流光的记忆。

——书的扉页上如是写 巨人把自己封闭在高高的围墙之中,他不明白为什么春天不肯光临他的花园,寒风和冰雪在花园中肆虐,任意穿梭……直到有一天,他在鸟语花声中醒来,发现整个花园都活了起来。

而每一棵树上都坐着一个小孩,原本在玩耍的他们见到巨人都吓得跑开了去,花园顿时回到冬天。

只有一个小男孩没有走,矮小的他没法爬上树正低声啜泣着,巨人将他抱到了树上,忽然这棵树焕发出春天的光彩,小男孩含着泪感激地亲吻了巨人,恍然大悟之余,巨人推倒了花园的围墙,孰不知他的心墙也已瓦解。

从此花园中都是孩子们的笑语,巨人看着他们心里暖和极了,但那个小男孩却再也没来过,所有孩子中巨人最喜欢他了,因为只有他曾吻过自己,可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下落,孩子换了一批又一批,巨人也渐渐老去。

又是一个冬天的早晨,巨人终于见到了那个孩子,他来邀请巨人去他的花园。

第二天,孩子们发现巨人睡在了花园中,身上盖满了花瓣,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王尔德安静地来到我面前,讲述着巨人花园的故事,讲述着寓言和童话,欢笑和泪水,娓娓不绝。

那时候的爱与美是清澈见底的,是缓慢的,缺少舞曲和RAP节奏。

然而这些曾经陪伴我童年记忆的美纶美奂的童话已随着年代的更替而渐渐湮没,脑海里零星的碎片再也组不成完整的故事。

很多事情经历过,却忘却;感动过,却又抛弃。

而我们正在经历的,是梦想的消散与平庸化,是虚荣心和欲望的互相攀比。

文化娱乐化,历史虚无化,语言失范化,艺术消费化……正在消解着我们的心灵。

在一些城市,栉比鳞次的摩天大楼,趾高气昂的推土机切断了我们和那个纯真年代的联系。

今天的小孩在肯德基,指环王,名侦探柯南……的影响下成长。

他们几乎与这些美丽的童话无缘。

现代人不但对陌生人疏离冷漠,甚至也忘记了自己的心灵。

不知道,在这个冷漠的水泥丛林里,有谁还会想起那巨人花园里的小男孩——那个开启巨人寂寞心窗的天使

我想我也许是幸运的,毕竟这些美好的故事曾陪伴我的童年,如今的失而复得成为了我意外的珍宝。

旧的时代总要被新的时代所取代,只是在这其中,我们的心是否依然鲜活

哪些英文版书籍适合我这种英语基础比较差的人

学习语言首先要了解该国文化 而阅读文学作品是最好的方式 你能想到通过阅读来提高英语 这一点非常好 因为有很多其他人一门心思只想通过培训和考试 却不知道语言的本质是什么 提高的根本方法是什么 所以从这一点来讲你是很有语言感知力的 欧美文学作品很多 必读的百部经典建议一部也不要放过 阅览他人作品就好比自己经历了另外一段人生 而人生的意义不就在于经历和体验吗

根据你的情况 建议从小书虫系列开始 以中英对照的方式学习 然后再读中书虫 再到大书虫 达到能够通览大书虫的水平 你基本可以可尝试作翻译了至于书目 我推荐可以先读几本必读的经典 比如《简爱》《傲慢与偏见》《基督山伯爵》《绿山墙的安妮》《鲁宾逊漂流记》《福尔摩斯》《红与黑》《巴黎圣母院》等等等等 近百部经典当你水平提高到可以读完整的原著时 就可以读一下离我时代近一点的名作 比如《哈利波特》以及前不久比较火爆的《火星任务》的英文原著 刺激而又硬科幻以上是我过去十几年来语言学习的心得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求好看的清穿四四文

《换一种方式去爱》:出身书香门第,接受现代精英教育的女性,爱得矜持,爱得被动,难以心动。

  出身帝王家,接受大清精英教育的阿哥,不得父喜,难得母爱,被兄弟算计   重生的她,想放开心来爱,千方百计,教他懂爱,只为保全他冰山下掩埋的那一点对爱的渴望。

  不能后退的他,只有一往直前,阴谋阳谋,登上权利的巅峰,只为无论何时都站在他身旁的她。

  这是辛诺和胤禛的爱情,没有冰山撞火山的轰轰烈烈,没有要容不下沙子得争做彼此的唯一。

  换一种方式,在容不得爱情的皇宫的墙里墙外,真正的让心相依相靠,彼此取暖,丝丝与心扣。

  《步步惊心》:晋江清宫文三座大山之一,出现的时间大约与梦回同时,在文风上与梦回却迥然不同,作者桐华想要还原一个真实的历史,看这篇文时,我是真心疼里面的若曦,宁可她愚笨点,却偏偏是这么一个灵秀的人,终篇看完之后,我脑子历史中回荡着仓央嘉措的诗:“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桐华姐姐应该也是一个四爷党吧。

  《四爷党》:新兴的清穿越文,形式新颖(采取多次穿越法,甚至穿越成过德妃,小狐狸等),文笔清新,实乃清穿文中不可多得的佳作,大家都看到这个题目了,自然,作者悠悠晴天可是一个地道的四爷党。

  《清·梦缘》:女主是钮钴禄氏,穿过去的时候就在生小四四。

文笔很流畅。

而且有一种压抑着的悲伤。

本人不才,在看此文时,哭了很多次。

里面的四四有些冷漠,也有些不懂得言语表达,以至于和女主误会重重,但是其实双方都是由爱生恨。

或者说是因为爱所以恨。

Anyway,此文很好,不看会后悔【其实有些的悲情嗯,微虐。

番外也很好看。

】   《勿忘》:作者因爱大人选择了一个正史上并没记载的人物穿越而去,更是直接成为了四四府中的格格,这篇文呢,在阅读的过程中总给人一种悲伤的感觉,这里的四四其实挺不招人喜爱,太冷酷,太薄情,也许这便是那历史上真正的四四,一个心怀天下,而无暇顾及周边一切的男人。

因爱大人应该是四爷党吧。

  《瑾禛缘》:一看题目,就知道有咱家的四四了。

与众不同的清穿文,女主是四四的杀手噢

值得一看

已经更完了。

  《情倾天下》(三生三世系列第二部):说过如此沉重的步步过后,再说点轻松的吧,情倾是我看过的清宫文中比较恶搞的,明珠大人几乎在每一章节中都会有些经典的语录,不过,文章自面世以来,也存在的种种非议,不喜欢的人几乎和喜欢的人一样,这样的口水战也是屡屡发生,面对这个,我这个情倾粉也很无奈,只能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四四,我们要尊重每一位作者的辛勤劳动。

明珠大人,如此厚爱四四,四爷党无疑   有的人说情倾天下有太多H的部分,并把有些角色丑化,但是每个人对这几位阿哥的认识都是不同的,在这本书里就有这样的认识。

情倾天下作者的文笔极好,把整段历史和情节联系起来,唯一的败笔就是后面的时候加入了玄幻的部分。

白小千和胤禛的爱情是深入骨髓的那种相随,这个在正在连载的第三部里也有提到。

总之是清穿文中的佼佼者,值得一看。

  《惊情三百年修改版》:作者飞飞粒粒在写文过程中真得很认真,曾把本文推翻重写,而且屡次修改,对于此文ELAINE不是太喜欢,因为,我总觉得这篇文里的四有些琼瑶剧的感觉,像福临,不太符合四在我心中的印象,反而非常同情这里的四福晋,这里的女主是众多清宫文中我最希望GAME OVER 的女主,有点祸水的感觉作者大人是个大大的四爷党,写文的精神更值得众多坑王学习啊   《殇魂》:作者梵天姐姐不仅仅是个死忠四爷党,又是个大女子主义者,将这两者融合在一起,一篇文字俏皮可爱,行文似散文一样清新的佳作便出现了,女主不再是什么福晋,格格,名门闺秀,而是一个抗日小兵,爱国战士与封建帝王的邂逅,又会有怎样一段故事发生呢

相信每一个读过的人都会给出一个很好的答案   《四儿曲》则是一篇影射清文,描写的是清宫文中极少提及的耿氏。

步步的同人《回来》已连载完毕,写的是若曦归来的一段生活历程,感觉跟梵天姐姐的那些中篇小说感觉类似。

梵天姐姐扎实的历史功底,叙事能力都在前两篇文中展露无疑,如果你已对烂熟的清宫文失去信心,那么不妨再读一读梵天姐姐的文章,一定不虚此“读”。

  《清宫歪史》:在这里,我先诚挚的像炫荷未央道歉,其实以前一直追文,后来因为文修改一次,有些情节忘了,就好长时间不读了,曾经答应过荷花姐姐在暑假时好好读一遍,奈何,成天追文太多,歪史字数太多,一直心有畏惧,至今,还未屡诺,我一定找时间再认真读一遍,再次向荷姐姐鞠躬道歉。

荷姐姐最近还新开一坑,《回来的日子》,很特别,一开篇,便是女主在四四身边生活绝望,自杀的场景,后又重返清朝,期待啊,期待。

炫荷大人——死忠四爷党。

  《清梦无痕》:这部非常经典

穿越回去的是一对好朋友,一个和四,穿过去的时候刚嫁胤禛(熹妃,乾隆娘),和十四有纠缠。

一个和十三,佟家的格格,我觉得她和十三有点可怜,爱得太用心了,但有时事事就是不那么容易的。

我挺喜欢胤禛和女的说的那句“放不开就不要放。

”   《清宫虐爱(恶搞四四十三)》作者是一个炕王,不过文文真的很好笑,很雷人的说。

尤其是四四的内心独白啊,恶搞,恶搞,绝对够恶搞。

  《书呆子清游记》:KLOYE是四爷党,绝对的,不过,在文中,并没有很花痴四四,而是很理智的描写了四四这一形象,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清朝的贵族生活画卷,一个理智清醒,又富有人情味的四四出现了,我很喜欢的说。

  《清云泪》:是从四四的养母孝懿仁皇后写起,可谓是写尽四四的前世今生,我们有望在此文中破解四四闷骚性格之谜。

作者莲真,盖戳,四爷党。

  《踏花志》:很老的文了,作者妖龙子疑似四四党,有关复仇的一个故事。

  《尘世羁》:作者沧海月明,疑似四爷党,因为作者写文之初就表示以后要把女主给邬思道。

看文时感觉作者受二月河影响太深了,而且这个女主,是个典型的万能女主,能政治呢,太强了。

  《穿越1703》:作者四党,文好久没看,不好评论   《人生若只如初见》:《时空穿越公司》的一个番外,四爷党妹妹客串穿越,有意思,大家可以看看。

作者凝欣大人。

  《清清子衿》:新文,更新也可以,内容也不错。

  《玉石俱焚》:一个被伤害的女孩回到清朝的故事。

刚开始的时候还追,后来弃了,其实,还可以,只不过不合我的口味。

  《紫禁心经》:新文,四福晋乌拉那拉写起,作者四四党无疑。

  《最禛心》:44的,很搞笑,但也很温情.   《熔情旋律》:看过一点,倒是特别,是YY四四的女儿,李氏生的和硕怀恪公主。

  《清梦·繁华冢》:生命也许就是这样,一个坏了,就在另一空间重启一个备用,好去继续那未完的爱恨纠缠。

泪阑干绿窗雨洒梨花绽,锦斑斓香闺春老杏花残。

  《三世缘》:文里的四四,对女主温柔且专情,偶尔还会有些孩子气;可他的爱,他的温柔,只对女主一人展示。

此文不虐,以轻松甜蜜为主,与夺嫡无关。

  《当初聚散》:那拉福晋和四爷的故事   《清越瑶音》:中了神秘老和尚的魔咒后,纯真善良、可爱迷糊的高中女生欧阳依依穿越到了清朝康熙年间,灵魂依附在一个身世成迷的女孩身上,在“魔咒”的神奇作用下,发生在她身上的“狗血事件”接二连三的上演。

她不过是一个无依无靠,身世成迷的孤女,却因为命运的安排,纠缠在两个卓越非凡的皇子之间…   《与你三生》:血癌晚期的患者希佳钰穿成钮祜禄·玉珈。

  《月照雍和宫》:不是伟大的万能女主和万人迷女主,这里的四四爱事业,不是传说中的情种。

故事很小白,比较搞笑。

  《梦转纱窗晓》:她叫关采薇,采薇是古语里野豌豆花的意思,人如其名。

她就像生命力顽强的野花,坚强洒脱。

她是21世纪的新女性,在空虚浮躁、物欲横流的年代,倔强的坚持自我。

一口古井、一幅油画,因缘际会,她穿越时空,跨越300年,来到清朝。

她与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份与地位,不同的文化与信念,他们如此殊途,他们能同归么

  《心心相胤》:据说作者定的男主是四四。

  《绝恋大清》;穿越康雍乾三朝的故事 很好看   《权倾天下》;很不错,讲女主穿成那个年妃,和44,13,14,都有些牵扯。

最后离开皇宫,照顾福沛。

女主真的很坚强,睿智

  《书虫在清朝的米虫生活》;女主醒来就是四爷府的格格,身份尴尬,经过一件大事引起四四的注意,和十六那些小孩子们很合得来,也和康熙聊得来,适当的时候会用现代的方法帮帮四四,女主爱书,所以书是主要线索,情爱的描写感觉没多少,不经意的搞笑一下,看着很舒服,结局出人意料但非常不错

  《四爷,我爱宅》;很搞笑,有点小白。

里面没有其他清穿文的大量爱情描写,始终以女主的生活为中心,在那个充满争斗的地方她活的潇洒张扬,女主貌似有点脱线,实则大智若愚。

  《皇后舒兰》:女主是四爷的嫡福晋乌拉那拉氏,是个灵透精明的女主,起初装作哑巴,后被康熙识破,康熙想把她只给自己儿子,舒兰说谁愿意娶个哑巴她就嫁给谁,八八等人都怯弱了,我们的四四英勇的站出来了(实际上,四四已经知道她不是哑巴了,不过四四是真爱她),故事挺曲折。

就是更新太慢了   《爱君如梦》一看女主是年懿君,毫无疑问,必是四四的侧福晋莫属了,作者小小曾经还写过《胤禛,我就是这么拽》和一篇对四四的评论,可以看出,作者死忠四爷党无疑。

  《举案齐眉》穿越到侧福晋李氏上,不错的文,最后弘时当了皇帝   《齐人之福》穿越到侧福晋李氏李福雅上,力荐,最后弘昀当了皇帝   《珍妃》在晋江上的文,早已完结   《清·旧梦》力荐,前十后四五爷党

求经典都市重生小说

都市小说,总得来说分为两种形式,一是流水账形式,二是套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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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书真有意思

我与读书 人这一辈子其实最看不完的就是书了。

我不是那种特别喜欢读书的人,只是平时闲来无事,就随手拿起一本来读读罢了,没有目的,没有音乐,只有静静的双目和遐想的思绪。

记得上小学的日子,妈妈不准晚上看电视,于是我只能捧着旧书,坐在小椅子上看。

说到旧书,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都是一些别人看过的杂书---真是什么种类的都有啊,《宝葫芦里的秘密》类似于动画片《没头脑,不高兴》,《高玉宝》讲少年智斗财主的事,连《铁道游击队》都有,书的风面几乎都是发黄发霉的了。

现在想来,当时的情况下,我还觉得特别有趣。

在无压力的状态下,思想特别容易集中,而我爱幻想的毛病也是那会儿培养出来的。

那个年纪觉得学语文真是极其享受的事,我喜欢抄古诗(类似于碧玉妆成一树高等句子),抄文章甚至抄故事,然后把故事中的用得精彩的句子和段落拷贝到自己的作文里,当作业交给了老师。

其实我心里也是特别的害怕,生怕被人看出是抄的。

可是我这么做并不是偷懒,而是觉得这些文字实在是写的太妙了,太有共鸣了。

很快上了中学,我几乎就不再看除课本以外的书籍了。

成天就为了分数而发愁,苦闷的心情可想而知,哪里有闲情逸致地坐下看几本书呢。

我与心爱的书就这样分别了若干年直至大学。

这几个月,我与书,突然又有了久别重逢的感觉,捧起抽屉里那本席慕容《透明的哀伤》,似乎有太多的话要和它诉说,而我发现我的生活里,也骤然地重新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就像从前那样,是书给了我力量。

书籍是这样一种东西,你越是沉醉其中无可救药,越是能体会出它的美。

这种美,说不清,道不明,是情感的酝酿,还是接受上帝的洗礼。

在这个多媒体泛滥的时代里,人们花大量的时间看电视、上网、聊天,书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了。

我也差点把它抛弃了,不过,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是我错了,我不该忽视了它。

通常年轻人都喜欢看偶像剧,我发现读完一本书和看完电视剧的感觉非常不同。

书中的人物往往是没有确定的相貌,只有作者大概的描写,因此我们更注重主人公的性格和语言,而对于电视剧,终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过是演员的容貌以及他们富有磁性的声音,其他的时间一长就再也回想不起来了。

我要说,看书太好了,特别是现在这个躁动的年代,我们急需的是安静的读书,思索书中内容给我们的启示,把感动藏于心底,让其然后慢慢散发开来直至充满整个心灵。

我与读书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理。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拉杂的事情上。

而这些琐碎拉杂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

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的时候,言语就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

没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

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啃书本。

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事。

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

说话像得了口吃样,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

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

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买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

有那么一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

不知觉中,产生了对书本的浓厚兴趣。

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及《西游记》等名著。

现在,我已上小学六年级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

每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

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知识是精神粮食。

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 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

我就是最后那种人。

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享读书的乐趣吧

我与读书 --――读书的“苦”与“乐” 读书,对于一个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高兴、快乐的事情。

可是对于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伤心、难过的事情。

我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读书期间,体会到了读书的苦恼与快乐。

苦 “星儿啊

把电视关了,看一会儿书吧

”爸爸说道。

我心想读书有什么好的,不仅仅没有意思,而且夺去了我看电视的时间。

“武艺星走啊

去打羽毛球,我一定把你打个落花流水。

”只听我的同学李诗琪说道。

我听了急忙放下刚看了一半的书,想和李诗琪去打羽毛球。

“咳

”爸爸突然咳嗽了起来,我看了看爸爸,爸爸用严厉的目光瞪了我一眼。

我忙对李诗琪说:“你先玩会儿去吧

我这个故事还没看完呢

”李诗琪走后,爸爸对我满意的点点头,可是我心里气愤极了,不是爸爸让我看书,而是生气书赶走了我玩游戏的时间。

如果我对一本书产生兴趣,爸爸会让我给他讲一遍,然后再熟记,别说这招还真管用,我把我看过的书都记下来了,可记下这么多故事,费了我多少脑细胞呀

乐 读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知识。

比如说《世界奇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活的时间最长的夫妇是谁,他们活了多少岁;《小鹿班比》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自己长大应该独立;《快乐星球》带我走进了奇妙世界…… 读书让我感到快乐,比如我看了一个逗人的故事,就会笑的前俯后仰合不拢嘴。

是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书让我知道了快乐与悲伤,是书给了我力量,是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书,你的名字怎能让我忘记

每一个人读书都会有快乐和悲伤,就像一首歌所唱:“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妈妈告诉我,那些写书的人,是没有经过磨练就成功了吗

我觉得,我如果不读书,我就会没有知识,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考大学,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能成为有用的人呢

所以我要读书。

我酷爱读书,我读书会坚持到永远。

读书——我的最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

有人喜爱运动,有人酷爱旅游------性格不一,兴趣爱好不同。

我呢,就喜欢拿一本书,找个僻静之处,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

时而被书里幽默有趣的故事逗得开怀大笑;时而被书里凄楚伤感的故事引得潸然泪下;时而也为书中的英雄人物顽强不息的精神感动不已。

我喜欢看书,那是绝对的偶然。

从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父母为我买的大堆的书,只能老老实实地躺在书橱里睡大觉。

妈妈还是三天两头把书往家带,更令我反感不已。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妈妈把我一个人丢在了图书馆,对我说:“盈颖,妈妈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就在这儿等我。

”说完,转身就急匆匆地走了。

没办法,只好乖乖地等喽。

我东瞧瞧,西看看,这地方除了书,还是书。

环顾四周,大人、小孩有的伏在书桌上看书,有的倚在高高的书架旁翻书。

似乎闲着的,就只有我了。

百无聊赖之下,我只好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安徒生童话》翻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入了迷。

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伤心,为聪明的汉斯高兴,为美人鱼深深地叹息,为拇指姑娘暗暗地叫好。

真没想到,一本不起眼的书里有这么精彩的故事。

我贪婪地读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简直与“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没有区别。

当妈妈来接我时,我才发现时间已接近中午。

妈妈笑眯眯地说:“回来啦

”我依依不舍的了得离开了图书馆。

(后来才知道妈妈是考验我。

) 打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看书,不,应该是热爱看书了。

满橱的书,再也不能满足我求知的欲望。

我开始向别人借书,也自己买书了。

书店、图书馆更是我假日必去的地方。

书开阔了我的视野。

《诗经》使我听到先民的歌唱;《左传》使我见到诸侯的争盟;《山海经》带我游历神仙的故乡;《颜氏家训》让我感受到一个父亲的叮咛------ 书不仅使我学到知识,还教给我做人的道理。

当我读完老舍先生的《养花》之后,我知道要勤劳;当我读完冰心的《斯人独憔悴》之后,我知道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是寒冷中的一缕阳光;书,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读书,我的最爱

享受读书的乐趣 幼年时代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 交上了朋友。

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光。

在那个现实与想像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我去爱他人,爱世界。

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想像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成长的渴望。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到:向前冲

少年时代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巴金选集》《上下五千年》闯进了我的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

“读一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

对生活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

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

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去完成,不容变更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读书带给我的。

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

其实,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苦与乐 苦,不是好滋味。

人尝胆汁、黄连,其味即苦也。

然而,偏就有卧薪尝胆者,明知味苦,定要尝之。

何故

用以励志也。

苦行、苦斗、苦恋、苦苦地折磨自已,坚忍、执著,心甘情愿、锲而不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苦,至此便成为一种镜界。

为追求一种目的,达到一种镜界,虽苦犹乐,甘之如饴。

苦之极,亦乐之极也。

读书之苦乐亦如此也。

就本人自身而言我看过很多书,所以我也爱书,自然知道读书的苦与乐. 我喜欢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太多太多,但是它同时也给我带来了不少的痛苦和烦恼。

成天的1、2、3、A、B、C,把我的头脑都弄破了,生活好枯燥,好不容易等到了周末,本来想好好地来个读书大战,结果苦苦等来的却都是些做也做不完的作业,时间全部被占用了,此刻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困在笼子里的小鸟一样,失去了自己的蓝天,此刻读书成了让我牵心痛苦的事情。

再者说到读书的苦,关于我的光荣事迹不得不说。

我小学的时候,父母允许我去看各种健康有益的书,我毫不犹豫地开始了我的读书经历.上初中了,学习压力加大,学习负担也越来越重了,所以读书的时间和机会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珍惜读书的时间。

我把课余不用复习的时间都花在读书上,很快我完成了自己指定的读书目标。

这个时候我喜欢的作家蔡骏又出了他的另外一本书《旋转门》,这本书从开头就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止不住看下去的欲望,但是平时又没有时间去看啊

于是我靠着我还不算太笨的头脑,想了一个方法,自己买了一只手电筒,到了晚上拉灯睡觉的时候我便偷偷拿出了手电筒,小心翼翼地拿出书来,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看起来,还不时地轻轻地探出头来,打望周围是不是有人来了。

半个小时过去,我已经热得满头大汗,哎只好半途而废了。

最后落个又没看好又累得满头大汗的地步。

那么读书就没有快乐了吗?非也!读书给我的快乐远远超过了苦, 书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是对经过人生的沉思后精心筛滤过的自我陈述,所以经常的读书是一种走捷径的完成思想成熟的方式。

当我阅读时,我抛开一切的烦恼,悄然的被作者带入到一个全新的文化境界里自由漫步。

在无数个夜晚里,我好像在与一位长者展开了平静深远的交谈,驰骋古今、横跨时空与地域。

长者充满智慧且言语坦诚,他的思想会慢慢溶入到我的心灵深处,字字扣击着我那曾经幼稚的灵魂。

我对世界万物的着眼角度开始发生变化,我学会用心去体会人生的真正含义,能够快乐积极的对待生活,学会欣赏美并去创造美。

一生不爱读书的人就像是一个个囚徒,他们囚禁在自我和无知的牢笼里,他们会经常的抱怨:“生活淡而无味,工作周而复始。

”他们一定无法感到快乐,因为他们把自己套在一成不变的生活程序里,更多的关注于利益和得失,不仅对于外界的精彩无知无觉,而且忽视了生活中的点滴快乐,这种损失是非常可怕的。

古人曾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语言无味。

”我想这就是真实的写照吧。

巴罗曾经说过:一个爱读书的人,他毕定不致于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良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温情的安慰者。

只要有书陪伴,就有无穷的欢乐。

在读书的道路上要去不断地寻找快乐,必然会遇到很多的苦,但是若达到了一个境界,就会真正体会到此苦亦为甜,此甜藏苦中。

从小我爱书,,所以“买书”这个词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

小时候,睡觉前我正在缠着妈妈讲故事。

突然,爸爸推门走进来,把一套《西游记》的连环画举到我面前。

那套《西游记》是崭新的,散发着一股清新的油墨味儿

不用说,我央求妈妈等一会儿再睡觉,屏住呼吸翻动起书页。

实际,那一夜我都没怎么睡好,因为,这是归我自己所有的第一套书

爱书之心给我快乐。

小时候爸爸、妈妈替我买书,虽然带给我的欢乐是巨大的,可唯一遗憾就是爸爸、妈妈买什么,我就得看什么,自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直到小学四年级之后,情况才发生了变 四年级放暑假的一天晚上,爸爸和妈妈好像在商量什么和我有关的事情,我仔细一听,原来爸爸星期天要去书市。

“妈,你让我爸带我去吧

”我赶紧对妈妈大声地喊。

妈妈想了想,然后对爸爸说:“要不,星期天你就带孩子去吧

”从那晚之后,我就天天盼着快点到星期天。

可谁知星期六我却开始发烧,而且夜里还吐了三次,难受得我就象到了地狱一样,一夜睡不好。

第二天一早,我隐约听见妈妈在门口跟爸爸说:“趁着孩子没醒呢,你赶紧走吧

”我赶紧溜了床,跑到门口:“爸爸,你带我去吧,我没事。

”爸爸十分的反对,妈妈也反对我去书市,妈妈说:“你今天不能去,等下次没有病的时候再去。

”“不,我就想这次去,爸,你带我去吧,你带我去吧。

”也许是我的死磨硬泡起了作用,爸爸只好说:“行行行,带你去带你去,不过你得先把药吃了。

” 路上,我不停地想像着书市上的情景,也许那有许多许多的书,可以随便看,我要能拥有世界上所有的书该多好呀。

大约一个小时,我们就来到了书市,啊

里面的书摊可真多呀。

爸爸给了我20块钱,让我自己去买我自己喜欢的书。

我头一次可以自己买书了,我在这个书摊前看看,又在那个书摊前翻翻。

可总是拿起这本也想要,瞧瞧那本也不错。

总拿不定主意。

虽然我第一次自己买书一分钱没花,一本书没买,可是我的病却奇迹般地好了。

爱书之心能够治病

从那次去书市以后,我便开始注意每一次书市,只要有书市,就一定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去。

慢慢地也能够自己挑书、买书了。

在书市上,我不仅可以买到比平时便宜的书,也能够了解到图书发展的新动向。

我第一次一个人买书是2001年书市。

早在书市开始前一个月,我就知道这届书市将是历年来就大的一次书市,爸爸、妈妈那段时间很忙,答应我可以一个人去买书。

我以为这个书市还在工体停车场,便打算骑车去转一转。

谁知,今年由于种种原因,本届书市将改在地坛公园。

这下我可麻烦了,我家住南城,离地坛太远,我骑车的技术爸爸认定属于不及格之列,而且地坛那边的路面交通也确实拥挤,骑车去看来不可能,只能坐车,这对别人可能算不了什么,可对我却极不幸。

我这人严重晕车。

骑车带人违反交通规则,妈妈就买了一辆带兜的小三轮。

学校活动我特爱参加,可最怵的就是学校春游。

学校春游没有让家长用小三轮带的,必须坐汽车,可我上汽车如同上刑场一般。

恨不得能把五脏六腹一块吐出来。

大家为我晕车出谋划策。

晕车灵我吃过,还天旋地转。

太阳穴的蜂油精、清凉油我涂过,但我仍旧头重脚轻。

表弟告诉我,用橡皮膏捂住肚脐眼儿能治晕车。

我到商店买来橡皮膏,上车前跑进厕所把橡皮膏贴好,可车一动我还得马上找塑料袋。

特别让我为难的,去地坛书市不光坐汽车,如果坐地铁更方便,可我坐地铁背不住就会死掉

朋友,你们猜,我这回到底去没去书市。

对,有的朋友看到猜对了,我当然要去了。

我是走去的

爱书之心绝对能锻炼人的毅力。

我爱书,义无反顾

我与读书的故事 我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小书虫”,说起读书来,我的话就多了。

小时候,爸爸总在睡前给我念故事。

可是,他常常到了他觉得困了时,就把一整页密密麻麻的故事“浓缩”成一句或者两句。

我十分不高兴,就让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

可妈妈经常干家务干到夜深,她还没讲故事,我已经呼呼地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读一些注音读物,如果在没有注音的读物里,我遇到了不懂的字我就读它的一半或者它的形近字。

有一次,我觉得一个叫“玫瑰小姐”的故事很好听,就读给爸爸听,我读起来:“‘什么’‘鬼’小姐。

从前,……“我刚读完题目,爸爸就笑得前仰后合。

我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大概到了一二年级吧,我渐渐学会了查字典。

一口气读完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

一次,我在吃烤面包时,说:“今天我烤面包,明天我做酒,后天王后孩子到我手,我姓卢萨卡江东多幅锣鼓里根,这样的姓最少有

” 到了三四年级,我已经在语文课本中读了不少科幻故事,如:《院子里的悄悄话》、《纸奶奶过生日》、《万能胶水发明记》等。

我不再仅仅向往童话世界,我渐渐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等科普书籍,成了现代科技课上的活跃分子。

现在,我又喜欢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

我从书中学到了许多道理,比如说人不能有妒忌心,对每一个生命都要赋予爱,人不能记仇等。

我喜欢读书,我心中始终铭记着冰心奶奶说过的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与书的故事 中关村三小 王淅白 早晨,阳光洒进屋里,温暖的抚摸我书房的一方天地。

不经意地一看,一本陈旧的《格林童话》却唤醒了我一年级时那陈旧的回忆…… 那时,我与同龄人一样,喜欢每天听故事入睡,殊不知,我与书籍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寒假的一天中午,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好奇地翻著书中厚厚的一摞东西。

突然,我眼睛一亮,找到了一件珍宝——《格林童话》。

我十分爱看,竟捧着它半个多钟头! 突然,钥匙打开锁的声音使我一惊,啊

妈妈回来了

我急中生智,连忙把书往被子底下一塞。

妈妈进了卧室,让我睡午觉。

我不情愿地躺进被子里,脑子中却酝酿出了一个秘密计划。

我蒙头便“睡”但耳朵却仔细地听着妈妈的动静。

不一会儿,妈妈见我似乎已经睡着了,就蹑手蹑脚地走出卧室。

我的窃读活动正式开始。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虽沉浸在书里,可仍十分担心的四处张望,突然,门口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有人

我一惊,乱了方寸。

我把书往枕头底下一塞,可是太引人注意。

怎么办,怎么办……随着门一点点打开我心里也越来越没底。

我急忙把书放在被子里,灵机一动,伸一个懒腰,好像刚刚醒。

然后装模作样的打了一个哈欠,径直走出门,直奔厕所。

我把门一甩,松了一大口气。

有惊无险

我假装放了放水,走出门时不忘提醒妈妈:“不能打扰我,我真的‘累了’

”说罢,我便继续看我的书。

故事中的惊险情节时时刻刻吸引着我,而那亲人的离别又让我黯然神伤。

我时而欢喜,时而担忧。

不经意间,竟笑出声来

“啊!”我连忙捂住自己的嘴。

怎么办

怎么办

我手脚不停的哆嗦,上下牙也打起架来。

此时,似乎有千万只眼睛盯着我,摇摇头,隐隐约约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这个王淅白,做梦都这么开心

”我大喜,又逃过了一难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一个半小时了。

我也真的累了,躺在床上甜甜蜜蜜的进入了梦乡。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

它使人类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不断充实我的头脑,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望。

窃读的紧张令我难忘,窃读的快乐令我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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