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白狐的句子
1.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
那年、那月、那日,雕鞍顾盼的你,不经意间的一个凝视,便注定我前世今生的哀愁。
2.狐狸妈妈白狸是一只稀有的白狐,一身洁白的皮毛让它显得更高贵华丽,狐狸爸爸是一位至高无上的王者。
关于狐狸的唯美的句子。
1.【红颜乱】作者朵舞【简介】: 她抽中一支将命为凤凰的运签——“帝王燕却在几日后宰相之妻;她有倾国倾城的貌与温顺贤良的德,夫君却深爱着皇帝的宠妃。
洞房花烛夜,他满脸愧疚地对她说:除却爱,什么我都能给你…… 侯门虽深,她的生活倒不单调,于皇宫内捡来新科状元,于后巷中解救弩族王子,更与当朝年轻将军共坠山崖,与皇帝斗智在内殿之上…… 众多男子无不被她的美貌与智慧征服,可他们在博取美人芳心之时,却也不放过对权欲的掠夺。
朝堂之中暗流汹涌的争锋,沙场之上金戈铁马的杀戮……美人娇娆,权欲熏心,何者才是英雄冢
乱世战起,他们于这纷争中求存,争的是权倾天下,夺的是倾国红颜…… 天下因这红颜,乱了;这红颜又会因谁而妩媚一笑呢
【评价】: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设计都不错,女主充满柔情,更不乏豪情,而男主也是人中之龙,风华绝代
那句“吾妻归晚”至今仍记忆犹新~~~2. 【犹记惊鸿照影】作者:风凝雪舞【简介】: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妹妹出人意料的逃婚,让她无从选择的嫁入天家。
从大婚之夜的独守空闺,到知晓夫婿刻骨铭心的曾经,她一直淡然处之。
嫁与皇子,本就注定了与爱无关。
她所在意的,不过是护得家人安宁。
她伴着他,一步一步,问鼎天下。
她看着他,越是微笑就越是冷漠的眼睛。
从未想到会有一天,自己所信仰的一切,被他亲手,毁灭得支离破【评价】:这里面的男配挺有爱的,喜欢苏休缅
这文过程还是挺曲折纠结的,女主一开始以为男主有喜欢的人,是死了的,搞了半天那人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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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知该怎么介绍了3. 【兰陵缭乱】作者:Vivibear【简介】:一个美男盛出的王朝,一个最温情的女子。
属于她的宿命,在出生那天起已经开始改变。
她是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他们是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
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
看世事缭乱,她笑,她哭,她喜,她悲,她乐,她怒……唯一不变的,是她的心底那抹与生俱来的温情与善良,犀利地刺破黑暗,呈现着最美丽的性灵。
合上那张狰狞的面具,从这一刻起,她就是——绝世惊人的兰陵王。
【评价】:一开始挺喜欢Vivibear的文的,什么寻找前世之旅,寻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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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找来看过
不过后来她的一些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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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管怎样,觉得这篇《兰陵缭乱》还是不错的4.【飞花青离传之刺客传奇】作者:月裹鸿声【简介】:想得到“天下第一刺客”的称号,需要些什么
倾国倾城的容色
冠绝盖世的武功
欺莺赛燕的歌艺
曼妙勾魂的舞姿
前两样,柳青离都还不够,后两样,柳青离提都不提,她只是用一双三白眼凛冽地环顾,如利剑般游刃有余地割开人心的缝隙,向天下发出灵验过那北地巫蛊、南疆神婆的保证:姓名被封在黑色信封之内,连同五千两银票一起交到她手上的人,三个月内必定会从这世上消失…… ` 然而,即使聪敏如她,也想不到,有一天阴差阳错,这把利剑会用在完全相反的一个方面吧
【评价】:推理加言情,一直很喜欢,就是不怎么出名。
女主是我很喜欢的类型,聪明理智。
作者应该是博览群书,从书中就可以看出来,感觉很有底蕴,不小白,不做作,很多情感描写得很到位。
影响最深的是女主和男主一起过年那一段,很有意境,也很伤感5.【扶摇皇后】作者:天下归元【简介】:考古界“红发魔女”挖墓挖得动静太大,墓室坍塌光荣做了烈士。
十七年后,穿越到五洲大陆、在底层挣扎的混混人士孟扶摇,一刀撩开即将另娶他人的心上人的五指。
“相信我,她会是个十全十美的夫人,你带着她,就像贵妇牵着贵宾犬,到哪里都身价百倍,相得益彰。
” 不忠所爱,弃如狗屎。
从此后海阔天空,跋涉万里,夺七国令,争天下先,为了心底回归的信念,与七国权谋皇室悍然碰撞,同天下英才逸士际会风云。
而这一路相逢的爱情,是苍山之巅温暖的篝火、是刀光剑影清冷的回眸、是秋日金风飞掠的衣袖,还是冷月深林如箭的长奔
当爱情与抉择狭路相逢,谁胜
她说,我能献给你,不过这一身热血,你若不要,我只好放你的血。
她说,我一生的所有努力,都在与真爱背道而驰,天意弄人是么
那我就只好弄天吧。
裂帛三尺,溅血一丈,扩疆千里,横尸万计。
鸾凤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自述抒情版文案】 孟扶摇:代价这东西,在漠视爱情的人面前,泰山般重;在珍视爱情的人面前,什么都不是。
长孙无极:我要她像这朵生于我血肉体肤之中的莲花一般,永远伴随我身侧,无论四海之远,五洲之阔,无论刀锋之利,血火之烈,直到跨越生死和时间,照见我和她同时湮灭成灰的末日之终。
皇天后土,永不离弃。
战北野: 看着我的剑,那剑柄上雕着天煞皇族苍龙在野的图腾,我握剑时,中指指腹按着的是苍龙的金晶石双眼,那是无上尊贵的剑神之目,整个天煞皇族,只有我能按在那个位置,现在我将剑交给你,我允许你,触碰天煞皇族最为神圣的剑神之目,以及…我的一切。
燕惊尘: 你说过,有些错误,就像快刀划过的伤口,一开始什么都发现不了,时间久了,便要疼痛流血。
” 那么,让我去痛,胜于被你擦肩而过,漠然相忘。
燕惊痕: 拉住我,噩运在左,我带你向右。
宗越: 过最复杂的人生,做最简单的人,扶摇,我只想最简单的爱你,哪怕你给我,最简单的拒绝。
长孙无极: 和你在一起,需要下地狱么
那么,我去。
【骨感恶搞版文案】 一个长期处在蹂躏美男与被美男蹂躏临界状态、向着“没有最彪悍只有更彪悍”境界不断进军的女子的传奇人生。
【评价】:作者很恶搞,女主很强大。
知道天下归元是从这本书开始的,感觉作者也是一博览群书的人。
6.【锦云遮,陌上霜】作者:梅子黄时雨【简介】:他是掌权天下的帝王,唯独操控不了自己的心。
没有她,万里江山皆如尘土。
他这一生坐拥天下,也只得她一人而已。
阮无双是当朝宰相之女,生性淡然,无心权谋,但命运还是将她拉入皇宫,卷入宫廷之争。
百里皓哲:他是当朝二皇子,文韬武略,满腹经纶。
他迎娶阮无双,借助阮家的势力顺利登基,一步步登上权力的顶峰。
她很清醒,她只是他的一枚棋子,却沦陷于他亦幻亦真的温柔冢。
他提醒自己,她是仇人的后代,不能对她动真情,却沉迷于她的似水柔情,渐渐忘却自己的初衷…… 缱绻缠绵,帝王情深,抵不过前尘旧事,两代人的恩怨纠葛。
他逐步实施复仇计划,千算万算,唯独料不到将自己给算了进去。
若非失去她那一刻的蚀骨心痛,他还不知道,原来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间对她情根深种…… 当前仇旧恨皆泯灭火海,他们能否放下心结,白头偕老呢
【评价】:这篇文更短,没看多久就看完了~~很古色古香的一篇文,感觉剧情稍微有那么点俗套,不过闲时拿来看看还是不错滴~7.【废后将军】作者:一度君华【简介】:一个狼孩,一个被废的皇后,一个最失败的替身。
这世间每个人的爱情都是一张限期支票,在这个期限里面,它可以值百万千万甚至数亿,但过了这个期限,不过是一张废纸。
寄语多情人,莫为多情戏。
寄语多情人,花开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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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人抽烟喝酒很堕落的句子有哪些
刘半农等所著《赛金花本事》:对清末民初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夫人、名妓赛金花是这样描述的——“就说我吧,除去时头上戴一根大簪,三排小簪,每排是四根,全都是翡翠的。
梳着五套头——当时最时兴的样式——颈上挂金链,戴着珐琅银表。
冬天穿狐裘都是按着颜色深浅替换。
我耳朵上戴的那副牛奶珠坠子就值几千两。
“上海《时报》:“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
女衫手臂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一尺有余,乃至暑天,内则穿一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一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此等妖服,始行于妓女,妓女以色事人,本不足责,乃上海之各大家闺秀,均效学妓女之时下流行恶习。
妖服冶容诲淫,女教沦亡,至斯已极。
”张爱玲对服装的描述:“黄的宽袍大袖,嘈切的云朵盘头;黑色绸底上装嵌着桃红的边,青灰长裙,淡黄玳瑁眼镜;如意镶边的宝蓝配着苹果绿色的绣花袄裤”;“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的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漂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推荐《更衣记》: 《更衣记》是传奇作家张爱玲女士的一篇美文。
作者用她从容淡然的笔墨在短短的千字文中将辛亥革命前后的百年服饰演变娓娓道来,字里行间巧妙地讲述着她对服饰的独特见解。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
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的甬道。
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
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
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
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着的明代遗风。
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
领圈很低,有等于无。
穿在外面的“大袄”,在并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
“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
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
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
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
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
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
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度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
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
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
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
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
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
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
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
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
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
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
“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
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
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
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檐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份的注意。
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
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
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
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
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样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
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
惟有世界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
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
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
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
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
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
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
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
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草边”,又称“线香滚”。
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
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榫处非得开缝不可。
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
“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
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
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
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
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
男人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
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
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
年青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
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
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
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
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
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
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
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
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
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会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
“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
短袄腰部极为紧小。
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份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
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
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
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
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
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
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地千变万化。
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
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
恰巧相反。
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
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
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
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
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是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
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
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
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
”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
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
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
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
时装开始紧缩。
喇叭管袖子收小了。
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
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颔,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
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
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肉身。
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
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
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
(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
)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揿钮。
总之,这笔账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
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
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重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
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
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
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
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
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由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
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
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
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入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
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
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是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
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
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
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
)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
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
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
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
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
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
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
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
但是预言家威尔斯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
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青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
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去吮,面上颇有得色。
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
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
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
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