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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王的经典格言

时间:2017-11-07 18:41

求几句欧洲的名言(文学,历史,人文都可以)

国王称呼王子公主和王后一般就叫名字或者爱称或者小名都可以,正式场合的话第二人称就用queen,prince,princess,lady,也可以用your grace,第三人称就用his\\\/her majesty, his\\\/her (royal) highness.另外中世纪王室实行一夫一妻制,没有正式意义上的妃子,但是国王可能会有很多情妇,她们如果被封爵的话可以使用相应的尊称,这要视各人情况而定。

称呼国王第二人称一般是your majesty\\\/your royal highness第三人称就是his\\\/her majesty,his\\\/her royal highness(一般当国王到场时侍卫会喊his majesty the king\\\/her majesty the queen, 这就相当于我们的皇上驾到)。

称呼王子和公主也可以用his\\\/her royal higness, 但是由于王子和公主在即位前一般都会先被封爵,所以也可以用your grace。

另外,对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拜占庭帝国皇帝的称呼使用your\\\/his imperial highness的比较多。

皇的称呼一般是用your\\\/his holiness 或者 the holy father 最后一个问题道理同前面一样,由于中世纪国王没有妃子只有情妇,如何称呼情妇就要看她本人的地位了。

一般来说叫她lady,如果她是贵族的话可以使用your grace. 但是一般不用your royal highness, 因为情妇一般不被视为正式的王室成员(当然也有例外) 对于同父异母的孩子也是一样,就看他本人是什么身份。

如果是正式王室成员或者贵族的话参见前两问的用法。

关于中世纪的欧洲国王

你看到的书有些可能是虚构的,我给你一些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和文化帮你从侧面了解一下真实的历史,中世纪的欧洲国王很多是体弱多病的可能是存在的,中国历史上的很多皇帝也是如此.中世纪(约395年—1500年),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时代(主要是西欧),由西罗马帝国灭亡开始计算,直到文艺复兴之后,极权主义抬头的时期为止。

“中世纪”一词是从15世纪后期的人文主义者开始使用的。

这个时期的欧洲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统治。

封建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造成科技和生产力发展停滞,人民生活在毫无希望的痛苦中,所以中世纪或者中世纪的早期在欧美普遍称作“黑暗时代”,传统上认为这是欧洲文明史上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一直到公元9世纪,绝大多数的近古(Late Antiquity)学者都按照圣奥古斯丁的观点,认为人类是处于历史的第六个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即《圣经》在“启示录”里预言的“末日”,故而有黑暗之意;一个被历史学家普遍接受的说法是,“中世纪黑暗时代”这个词,是由十四世意大利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学者彼特拉克所发明的。

他周游欧洲重新发掘和出版经典的拉丁和希腊著作,志在重新恢复源本罗马古典的拉丁语言,艺术和文化,对自公元四一零年罗马沦陷以来的变化与所发生的,认为不值得研究。

人文主义者看历史并不按奥古斯丁的宗教术语,而是按社会(学)的术语,即通过古典文化,文学和艺术来看待历史;所以人文主义者把这900年古典文化上发展的停滞时期称为“黑暗的时期”。

彼特拉克把欧洲历史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古罗马与古希腊时期;二是“黑暗时期”。

人文主义者们也相信,总有一天罗马帝国会再次兴起,重新恢复古典文化的纯洁性。

14世纪末与15世纪初,人文主义者们认为一个现代时期(Modern Age)已经开始了,所以从逻辑上来讲,一个“中世纪”已经形成了。

因此,自起人文主义者起,历史学家们对“黑暗的时期”和“中世纪”也多持负面观点。

在16世纪与17世纪时基督教新教徒的宗教改革中,新教徒们也把天主教的腐败写进这段历史中。

针对新教徒的指责,天主教的改革者们也给出了一幅与“黑暗的时期”相反的图画:一个社会与宗教和谐的时期,一点也不黑暗。

而对“黑暗时期”许多现代的负面观念是来自于,17、18世纪启蒙运动中的康德和伏尔泰的作品中。

19世纪初, 浪漫主义运动转变了这种对“黑暗的时期”负面一边倒的趋势。

它给出了一幅祥和的图画:社会和环境的和谐,扎根于大自然的生活;同时也回应启蒙运动中的理性主义以理性完全超越感性的作法,以及由正在兴起的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环境破坏与污染。

浪漫主义者对待“黑暗时期”的观点,仍可以在今天的一些庆祝那个时期文化活动与节日中,通过所展示出来的风俗与发生的历史事件中看到。

浪漫主义运动后的19世纪下半叶,考古学取的了很大的进展,许多不为以前的学者所知的历史文献与文物被挖掘和整理出来。

而1939年发现的公元625年左右的萨顿骺(Sutton Hoo)宝窟,以及中世纪研究的著名学者查理哈斯金(Charles H. Haskins)的研究发现,使得“黑暗时期”看上去不再是一个合适的词汇。

20世纪中叶以后,在英语国家中的专业学者文献里,“黑暗时期”这个词渐渐地消失。

查理哈斯金写道:“历史的连续性排除了中世纪与文艺复兴这两个紧接着的历史时期之间有巨大差别的可能性,现代研究表明,中世纪不是曾经被认为的那么黑,也不是那么停滞;文艺复兴不是那么亮丽,也不是那么突然。

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之前,有一个类似的运动,即便它不是那么广传。

所以,原来的“中世纪黑暗时期”现被改为专指公元410年(或455年)到公元754年(或800年)这段欧洲历史。

历史 随着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所灭,相继出现了一批蛮族国家。

先后有法兰克、伦巴德、奥多亚克、勃艮第、汪达尔-阿兰、东哥特、西哥特、盎格鲁.萨可逊等王国建立。

王国之间战争不断,其中盎格鲁.萨可逊、法兰克王国存在的时间比较长。

作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兰克人,在486年打败高卢军队,由克洛维建立起墨洛温王朝的统治。

克洛维通过和罗马教廷的联合,占领了罗马帝国在高卢的全部领土。

随着法兰克王国不断的扩张,到了6世纪中叶,征服了勃艮第、图林根、巴伐利亚和萨可逊的一些部落,成为当时西欧最强大的国家,并建立了封建采邑制。

751年,宫相矮子丕平成为法兰克国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

在查理大帝统治期间国力达到最盛,吞并了伦巴德王国,夺取西班牙边区,占领东巴伐利亚,征服阿瓦尔汗国,西欧的大部分土地都成为了法兰克王国的领土。

查理大帝死后,法兰克王国发生兄弟战争而分裂,在843年8月签订《凡尔登条约》经国家分为西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和意大利王国,现代的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疆域就是以这个条约为基础的。

日耳曼人的另外一支盎格鲁人、萨克逊人、朱特人在5世纪中叶进入大不列颠群岛,在6世纪末,7世纪初,形成了7个王国,英国历史上称为七国时代。

829年,威塞克斯王国吞并了其他6个王国,从此诞生了英格兰(England)。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以亲属关系要求继承王位,遭到拒绝后,以武力夺取了英王之位,称为“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建立了诺曼底王朝,但是这也造成了日后百年战争的根源。

在亨利一世(1100年 - 1135年)统治时期,随着王权的加强,社会矛盾激化。

1215年约翰(无地王)被迫签署《自由大宪章》。

1264年的内战期间,亨利三世被西门.德.孟福尔俘虏。

1265年孟福尔召集国会,成为英国议会的开端。

从1343年起,国会分成了由贵族组成的上院和代表骑士、市民的下院,确立了议会君主制。

与此同时,西法兰克王国演变成了法兰西王国,并加强了王权,罗马教廷被迫迁往法国南部的阿维农,并自上而下召开三级会议(一级为高级教士,二级为贵族,三级为富裕的市民),也形成了议会君主制。

德国的前身东法兰克王国地方政权很强大。

911年加洛林王朝结束后,国王由地方权贵选出,但更多是名誉,国王的权利和地方诸侯平等。

这个特点被历史学家认为是其热衷于对外扩张的原因。

951年,奥托一世率军占领了伦巴德地区,其后的奥托二世进军罗马。

1155年腓特烈一世攻占米兰,教皇为其加冕,成为神圣罗马帝国,全盛时领土包括了德意志全境,意大利中、北部,西西里岛,捷克、瑞士、爱沙尼亚、普鲁士。

在腓特烈一世遭到15个城市联合抵抗(即伦巴第联盟),并被打败。

腓特烈一世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时溺水而死,占领区也纷纷独立。

文化 意大利一直不能统一,罗马教皇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地位,建立了教皇国,并且伪造了《君士坦丁赠礼》文件,声称当年君士坦丁大帝把罗马城,拉特兰宫等地交给了教皇。

教会统治非常严厉,并且控制了西欧的文化教育。

教士不能结婚,主张禁欲,要求人们将一切献给上帝才能死后上天堂,另一方面圣职买卖现象又很严重。

宣扬三位一体、原罪说等经院哲学,严格控制科学思想的传播,并设立宗教裁判所惩罚异端,学校教育也都是为了服务于神学。

在教皇格高列里一世(590年 - 604年)时期,古罗马图书馆也被付之一炬。

在德国宗教改革后,意大利产生了文艺复兴运动,并扩展到欧洲很多国家。

这是涌现出了许多哲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和科学家,像但丁、薄伽丘、列奥纳多.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拉斐尔、马基雅维利、莎士比亚、塞万提斯、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开普勒、哈维、弗兰西斯.培根等等。

经济 中世纪时的经济主要是封建制的庄园式自然经济。

出现了一批商业城市:巴黎、里昂、都尔奈、马赛、科隆、特里尔、斯特拉斯堡、汉堡、威尼斯、热那亚等等,形成了一个以地中海为中心的贸易区。

16世纪以后,兴起了工场手工业,最初是佛罗伦萨,随后是佛兰德尔,而圈地运动使英国迅速发展。

这种经济模式加速了贸易,从而发生了地理大发现,发现了美洲新大陆。

工场手工业也使进行战争的武器产生了飞跃,火炮和毛瑟枪逐渐代替了骑士的刀剑,也使旧式的城堡丧失了防御能力。

而工场手工业业催生了资本主义经济。

到中世纪中后期,各种手工行业由个别经营,渐渐演变为成立工会,“专业”这个概念在这时期萌生。

中世纪欧洲的领主为什么不听国王的话他们是按什么分封的

皇帝”(Empror)和“国王”(King)两个词,在欧洲历史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定义。

“国王”从一开始就指世袭专制君主,而“皇帝”在拉丁文中最早是“将军”“军事统帅”的意思。

因此,罗马帝国的君主可以自称“皇帝”,但绝不能自称“国王”--因为从理论上,罗马皇帝的权威来自人民和元老院,是元老院授权的首席元老、执政官、军事统帅、护民官和大祭司,并不是“世袭专制君主”。

事实上,早期罗马帝国很少使用“皇帝”一词来称呼君主,而一般称之为“恺撒”或“奥古斯都”(到了哈德良时期,“恺撒”又被用来称呼皇帝的继承人),直到现在,德语、俄语中的“皇帝”和“恺撒”还是一个词根(“沙皇”就是“恺撒”的意思)。

到了戴克里先执政之后,拉丁文的“皇帝”一词才普及起来,成为罗马君主比较常用的称呼。

欧洲的第一个皇帝是罗马元老院“第一公民”屋大维(虽然当时“皇帝”的称呼并不普及),理论上讲,此后的欧洲各国的所有皇帝,继承的都是屋大维传下的罗马皇冠,否则就是不合法。

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从屋大维开始的帝国皇冠,后来究竟传给了谁?有多少个家族、多少个帝国,曾经有幸拥有“皇帝”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 从屋大维到戴克里先,虽然帝国的中心向东转移,但罗马在名义上还是帝国的首都。

戴克里先即位后,实行“四帝共治”,帝国的四个首都中根本不包括罗马,这标志着罗马帝国开始丧失向心力、丧失统一的政治基础。

公元4世纪末,罗马帝国正式分裂为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和西罗马帝国(狭义的罗马帝国),象征分裂的“双头鹰”从此成为帝国徽章。

这样,欧洲就有了两个合法的皇帝系统。

其中西罗马帝国很快于公元5世纪灭亡,皇冠无人继承;而东罗马的皇帝系统则一直维持下去,直到1453年被土耳其人灭亡。

西罗马帝国覆灭后,西欧经历了一段“没有皇冠的”时代。

虽然法兰克王国的势力非常强大,也诞生了克洛维、丕平这样的强大君主,但他们毕竟是“国王”,是继承蛮族法统的地方君主,不是继承罗马法统的“欧洲共主”。

直到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在罗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教皇宣布他为“罗马人皇帝”“奥古斯都”,这才结束了西欧300多年没有皇帝的历史。

“罗马人皇帝”可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它意味着查理是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人,罗马帝国的权利和义务都转移到了查理及其继承人的身上,早已灭亡的西罗马皇帝系统,现在由查理重新接续。

但是查理的帝国很快分裂,皇帝头衔由查理的孙子、中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继承。

中法兰克王国继续分裂,帝国皇冠落到了意大利北部的一群小王公手中,丧失了它的神圣性。

直到公元11世纪,出身东法兰克(今天的德意志)贵族的奥托从罗马教皇手中再次接过了皇冠,宣布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此直到19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一直是名义上的欧洲共主,一切其他国家君主都没有资格称帝,在名义上都必须服从神圣罗马帝国管辖。

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土,包括今天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意大利北部和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等地区,但这个帝国是由许多封建领地构成的,很不稳定,皇帝根本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到了13世纪以后,皇帝不再世袭,而是由波希米亚(捷克)国王、科隆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地侯等“七大选侯”选举产生。

从16世纪开始,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又逐渐把持了皇帝位置,“选举”成为走过场。

由于东罗马帝国已经于1453年灭亡,因此欧洲只剩下一个合法的皇帝,那就是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东罗马帝国的灭亡,给了同为东正教的俄罗斯以可趁之机。

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在东正教教士的强烈建议下,决定以“东罗马帝国继承人”的姿态出现,将莫斯科称为“第三罗马”,自称“沙皇”(恺撒),到了彼得大帝时期又改为“皇帝”(但一般习惯上仍称“沙皇”),这也是欧洲历史上诞生的第四个帝国(前三个分别是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俄罗斯帝国。

俄罗斯帝国虽然在名字上与“罗马”没有什么关系,但历代沙皇都称莫斯科为“第三罗马”,并声称自己继承的是东罗马的东正教传统,因此从法统上来说,沙皇的皇冠仍然是来自罗马帝国。

从以上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直到18世纪,“皇帝”这个称号都是与罗马帝国分不开的,只有罗马帝国精神的继承人,才有资格称为“皇帝”。

18世纪欧洲最强大的君主是“太阳王”路易十四,但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称“皇帝”,因为法国王位与罗马帝国并没有什么联系,而且西欧当时还存在唯一合法的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但是到了19世纪初拿破仑掌权时,形势就大不一样了。

拿破仑将教皇召到巴黎,要求其为自己加冕,称自己为“法兰西人的皇帝”--这也是近2000年来,皇帝的称号第一次脱离“罗马”二字。

但是,拿破仑此后又迅速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取消了哈布斯堡家的“皇帝”称号,事实上也是想造成一种“法兰西皇帝是欧洲正统”的印象,而这个“正统”与罗马也是分不开的,否则拿破仑又何苦一定要罗马教皇为自己加冕,且封自己的儿子为“罗马王”呢? 拿破仑帝国只存在了短暂的十多年,但拿破仑却开辟了一个称帝的先例,那些和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的君主也都蠢蠢欲动,准备称帝。

拿破仑覆灭后,哈布斯堡家族迫不及待地再次自称“皇帝”,但这时神圣罗马帝国已经灭亡,哈布斯堡家族只好改称“奥地利皇帝”。

英国本来与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英国的民主传统也不允许其君主自称“皇帝”,但既然印度已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君主也就改称“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和哈布斯堡、罗曼诺夫家族平起平坐。

1849年,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波拿巴篡夺了法国政权,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自称继承拿破仑帝国的法统。

这样,在欧洲就同时存在三个半皇帝--奥地利皇帝,法兰西皇帝,俄罗斯皇帝和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算半个),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

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帝国,是欧洲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帝国。

普鲁士王国连续战胜了丹麦、奥地利和法国,成为欧洲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威廉一世在巴黎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

虽然德意志帝国是在奥地利、法兰西两个帝国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但普鲁士人并不认为自己的皇位是从奥地利或法兰西“夺取”的,而是高傲地宣称自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因此这个帝国也被称为“第二帝国”,与后来希特勒的“第三帝国”遥相呼应。

虽然德意志帝国认为自己才是正宗的罗马帝国继承人,但他们也并没有取消奥地利人的皇位,只是法兰西帝国被革命推翻而已,欧洲仍然维持“三个半皇帝”的状态,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三个帝国纷纷被推翻。

(注:国内翻译往往称阿拉伯、奥斯曼乃至英国为“帝国”,这是不太准确的。

阿拉伯的君主自称“哈里发”,即“先知的继承人”;奥斯曼的君主自称“苏丹”,即“军事长官”;英国虽然也偶尔自称“帝国”,但英国国王只担任印度皇帝,而不担任整个大不列颠的皇帝,他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皇帝”)

求欧洲古代人口和政治,爵位制度还有国王

1.欧洲古代人口的介绍  文明国家的状态——现在欧洲的人口也许比凯撒时代多得多——估算人口的最好尺度——休谟所提出的一个估算人口的尺度很可能是错误的——大多数欧洲国家当前的人口增长都很缓慢——对人口增长的两种主要抑制——结合英国的情况考察第一种抑制、即预防性抑制。

  接下来人类进入了畜牧和耕种混合的状态,现今大多数文明国家仍处于这一状态,虽然两者相互混合的比例各国有所不同。

因而考察这种状态时,我们可以得助于日常所见、实际经验和每个人所能观察到的事实。

  凡是有思想的人都毫不怀疑,法国、英国、德国、俄国、波兰、瑞典以及丹麦等主要欧洲国家的人口现在要比过去多得多。

某些古代历史学家的夸张是不足信的。

他们予以夸张的原因显然是,即便是人口稀少的国家,当其人口聚集起来一块迁移寻找新地盘时,也会显得很庞大可怕。

除了这种庞大可怕的外表外,类似的迁移还每隔一段时间就发生一次,所以无怪乎南方弱小的国家认为北方有非常稠密的人口。

通过现今较为直接和正确地考察这一问题,我们知道,这种推论是荒唐可笑的,就如同我国的某个人在路上经常看到有人从威尔士和北方把牲畜赶到南方来,便立即断言这些地方是我国最富庶的地区那样荒唐可笑。

  现今欧洲大多数国家的人口之所以比过去多,其原因是这些国家的人民辛勤劳作,生产出了更多的生活资料。

因为我认为,一个不容争辩的命题是,若一国的领土足够大,无需输出和输入产品,则即便奢侈与节俭的习惯并非一成不变,该国的人口也会与土地生产出的食物保持不变的比例。

在争论古代和现代国家的人口孰多孰少时,假如能明确断言,有关国家的平均产量总起来说现在要多于凯撒时代,那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我们能肯定,中国的土地是世界上最肥沃的,几乎全部土地部已被耕种,大部分土地每年收获两次,人民生活得很节俭,则我们就可以十分有把握地推断说,中国的人口肯定非常多,而用不着再费心去考察中国下层阶级的风俗习惯和早婚所受到的鼓励。

不过,这种考察是极其重要的,详尽了解中国下层阶级的风俗习惯,非常有助于我们弄清抑制性因素是如何阻止人口进一步增长的,究竟是哪些罪恶、哪些苦难阻止了人口的增长超过土地的供养能力。

  休谟曾撰文讨论古代国家和现代国家人口的多寡。

虽然在研究这一问题的人中,他最不可能被表面现象所欺骗,但我却要怀着深深的疑虑发表与他不同的观点。

正如休谟所说,他在文章中把有关原因的研究与有关事实的研究结合在了一起,可他却似乎没有表现出他通常所具有的那种洞察力,未认识到他所列举的原因中有些并不能使他对古代国家的实际人口作出任何判断,即使能从中作出任何推论,恐怕也会得出与休谟正好相反的结论。

如果我们发现古代历史上的某一时期,鼓励成家的风气很盛,因而早婚风行,独身的人很少,则可以十分有把握地推论说,当时人口正在迅速增加,但决不能推论说,当时人口实际上已经很庞大;相反,而应推论说,人口很稀少,尚有多余的地盘和食物可用来供养更多的人口。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发现该时期养家糊口很困难,因而很少有人早婚,很多男女独身,则可以十分有把握地推论说,当时人口处于停滞状态,也许实际人口相对于土地肥力来说已很庞大,几乎没有多余的地盘和食物来供养更多的人口。

现代国家有许多男仆、女仆和其他人不结婚,休漠认为这证明这些国家的人口很稀少。

我却由此而得出了相反的推论,认为这证明这些国家的人口已很稠密。

不过,我的推论也不刁靠,因为有些人口稀少的国家,人口却处于停滞状态。

所以,正确的说法也许是,同一国家或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独身人口与总人口之比,可以告诉我们人口在这些时期是在增加,还是在减少,还是处于停滞状态,但我们却不能据此来断定实际有多少人口。

  不过,大多数有关中国的书籍所记载的一件事情,却似乎很难与上述推理协调一致。

据说,中国各个阶层的人都普遍盛行早婚。

可是,亚当.斯密博士却认为中国的人口处于停滞状态。

这两件事情似乎是不可调和的。

中国的人口确实不可能在迅速增加。

中国的每亩土地都已被耕种了很长很长时间,很难想象土地的平均产量每年还能有很大增长。

盛行早婚的事也许并不那么确切。

如果早婚确实很盛行,则就我们现在对这一问题的了解而言,似乎只能这样来解释上述矛盾,即:盛行早婚必然造成的人口过剩,肯定受到了不时发生的饥荒和弃婴习惯的抑制,弃婴现象在荒年也许是很普遍的,是欧洲人所无法想象的。

关于这种野蛮的习惯,我们不能不说,要证明食物匮乏给人类带来的苦难,最有力的证明莫过于,连这种最违反人类自然感情的习惯竟然也能在人间见到。

这种习惯在古代似乎很盛行,似乎确实颇有助于减少人口。

  看一下现代欧洲各主要国家的情况,就会发现,虽然这些国家自成为畜牧国家以来人口已有很大增长,但当前人口的增长却较为缓慢,要使人口增长一倍,25年的时间已经不够,现在要三、四百年以上的时间人口才能增长一倍。

实际上,有些国家的人口处于绝对停滞状态,而另一些国家的人口甚至在减少。

人口增长缓慢的原因,不能归结为两性间情欲的衰退。

我们有充足理由认为,这种自然倾向同以前一样强烈。

那么它为什么没有使人口迅速增加呢

仔细看一下欧洲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状况(随便哪一国都可以代表所有国家),就可以回答这一问题了。

答案是,预防性的抑制和积极的抑制;阻止了人口的自然增长。

所谓预防性的抑制,是指人们对养家糊口的忧虑,所谓积极的抑制,是指一些下层阶级实际所处的困难境地,使他们不能给予子女以应有的食物和照料。

  英国是欧洲最繁荣兴旺的国家之一,可以拿它作为例子。

对它的评论,只需稍加修改,便适用于任何一个人口增长缓慢的国家。

  预防性抑制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影响着英国的所有社会阶层。

甚至一些社会地位很高的人,想到成家后须节俭度日,须放弃自己喜爱的快乐生活,也会因此而不娶妻。

当然,在上层阶级中,这种考虑是微不足道的,但我们所考察的社会阶层愈低下,这种对未来生活的忧虑也就愈大。

  一个受过普通教育而收入仅足以使其列入绅士阶层的男子,肯定会感到,如果结婚成家,则他出入社交界时,将不得不与中等农场主和下等商人为伍。

受过教育的男子自然会选择与自己有相同的旨趣和感情、有共同熟悉的社交圈子的女子为妻,可婚后由于社会地位下降,妻子却不得不出入和以前完全不同的社交圈子。

一个男人忍心让自己心爱的人过与她的旨趣性情迥然不同的生活吗

他正好处在社会阶梯的转弯处,再往下退两三步,便从知识阶层降到了愚昧无知的人当中,在大多数人看来,这并非虚构出来的苦难,而是实实在在的灭顶之灾。

要想使社会交往令人满意,人与人的交往就必须是自由的、平等的、互利的,即相互间有来有往,而不是象食客与主人或富人与穷人那样的关系。

  毫无疑问,这种种考虑使该阶层的许多人不能遵从早恋的自然倾向。

另一些人则由于情欲较强或判断力较弱,而冲破了这些限制。

这也许是确实无疑的,如果从象纯洁的爱情这样甜蜜的情欲中获得的乐趣大于随之而来的痛苦的话。

不过有时并非如此。

但我认为必须承认,这种婚姻带来的较为一般的结果,不是抑制了谨慎者的远见,而是证明了谨慎者的远见是有道理的。

  商人子弟和农家子弟常被劝告不要急于结婚,当他们在商业或农业上未谋到能养家糊口的固定职业前,他们也往往觉得有必要遵从这一劝告。

要做到自立,非得达到一定岁数不可。

在英国,人们普遍抱怨缺少农场,各行各业的竞争也极为激烈,因而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可能获得成功。

  每天挣18便士的劳动者,独自一人生活也许还很舒服,若要把这点仅够一人用的钱分给四、五个人用,他就不免会有所踌躇了。

为了和自己所爱的人共同生活,他得过苦日子,得更卖力地干活,而且只要他稍稍动一下脑子,他肯定还会意识到,假如他生育很多儿女或随便遭到什么不幸,则他无论怎样节俭,无论怎样卖力干活,也将难免不心疼地看到孩子们挨饿,或不得不丧失自立地位,靠教区的救济为生。

每个男子无疑都喜欢自立,害怕丧失自立能力,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感情。

但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英国的教区法比其他任何国家的教区法都更有损于这种感情,共目的是逐渐削弱这种感情,以致最后完全磨灭这种感情。

  生活在绅士家里的仆役,会遇到更坚固、更难以冲破的对贸然结婚的限制。

他们几乎享有和主人同样充裕的生活必需品和舒适安逸的生活。

与劳动阶级相比,他们的工作轻松,食物精美。

他们觉得不称心时,可以调换人家,因而依附感并不那么强烈。

生活过得这么舒服,结婚以后的情景又会怎样呢

他们没有经营商业或农业的知识和资本,也不习惯于从事经营活动,因而无法靠日常劳动为生,唯一的避难所似乎就是破烂肮脏的小酒馆,这对未来的生活来说,肯定不是十分诱人的前景。

所以,这种黯淡的生活前景会使很多仆人畏缩不前,满足于继续过独身生活。

  如果以上有关英国社会状况的简要描述基本上是真实的(我认为我并未作什么夸张人那就得承认,在这个国家中,对人口的这种预防性抑制,以不同的程度影响着所有社会阶级。

一切古老国家的情况都是如此。

  2.欧洲古代政治体制  首先要界定古代这个词,在这里就把它定位成前工业革命时期,大致是17、18世纪以前的这段历史。

  第一阶段,可以说成是希腊、罗马时期,主要是奴隶城邦制,到罗马强盛时期是采用的帝国行省制度。

  第二阶段,中世纪时期,主要还是封建制度。

当时有句名言:我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就是当时欧洲封邦建国的反映。

  3.欧洲的爵位制度  中世纪欧洲实行的是分封制度,而中国当时已经是郡县制了,简单的说,欧洲的土地归封建领主所有,他就是这一地区的地方官员。

而在中央的官员,我们一般也把它翻译成中国的古代官名,比如说“宫相”  封建主的“官阶”  爵位是欧洲封建君主国内分封贵族的等级制度。

它最早出现于中世纪,在近代的一些国家中仍然继续沿用。

一般以占有土地的多少来确定分封爵衔之高低,主要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这五等。

  公爵: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

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

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

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

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

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

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上之上。

  伯爵: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

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

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

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

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

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

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

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

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

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

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的封号授予分成七级,分为贵族(peerage)与平民两大部分。

而除了英国王室以外,贵族分为五等;因为中国周朝的诸侯亦分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对应翻译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Baronet)与骑士(Knight),他们属於平民,而非贵族    4.欧洲古代国王  参考资料:欧洲国王的绰号  读欧洲史,我最感兴趣的是中世纪史,各国纷争,很有点象我国的春秋战国时代,这其中的合纵连横,看点非常多。

国王的绰号就是其中之一,我简单的罗列了一下,以博一笑,也可以增加读史的乐趣。

  欧洲的国王不象中国的帝王那么神圣和神密,许多国王还有各种各样的绰号,这在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不过欧洲的国王之所以会被人们起绰号,与他们名字的重复率太高有关。

记得前些年有人高呼中国的重名现象,仿佛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其实与欧洲人比起来,中国人的重名现象简直不值得一提。

  欧洲人的名字受到传统(很多民族都喜欢拿名人或祖先的名字给孩子命名)和宗教(欧洲人喜欢用圣徒的名字给孩子命名)的影响,叫来叫去,也就在享利、查理、腓力、路易这些非常有限的名字中打转转,比如法国就有18个叫路易的国王。

  如何区别这么多重名的国王呢

正式的称法是按先后顺序命名为“**世”,如查理一世、路易十八等。

中国古代也有这种叫法,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就下诏说“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

所不同的是,按秦始皇的叫法,三世一定是二世的儿子。

但在欧洲却完全不是这样,五世也许与四世是祖孙关系,也可能是兄弟关系,甚至是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因为他们完全有可能是两个朝代的国王,只要前朝有一个腓力一世,后面朝代的腓力就只能叫腓力二世了。

  除了这种很正规的区分外,起绰号也是解决重名现象的一个很好的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绰号都是被历史学家所承认,写入正史的,而且成了他们名字的一部分。

比如查理·马特,初看上去以为这位国王姓马特,名查理,其实马特并非他的姓,而是他的绰号,意为“铁锤”,其实更应该译为“铁锤查理”,他得到这个绰号是因为他在领导法国人民打败阿拉伯人对入侵法国的战斗中,一只铁锤出神入画,才获得了这个光荣的绰号。

  有些绰号是取自国王的生理缺陷,但这些欧洲的君主似乎还都比较幽默,并不以忤。

如法国国家和民族的奠基者查理,因为是秃子,遂得了个“秃头查理”的绰号,法王丕平的绰号叫“矮子”,波兰国王波列斯拉夫三世叫“歪嘴”,而法国国王腓力四世,因长相英俊,绰号就叫“美男子”,挪威国王米哈拉尔德叫“黄毛”。

  还有些绰号是对这些国王一生行为业绩的评价,有点儿象我国古代的谥号,以文治著称的叫文宗,以武功盖世的叫武宗。

不过相比之下,欧洲人就直白的多,比如法王查理五世叫“明智者”,约翰二世叫“好人”,那瓦尔(今属法国)国王查理叫“恶人”,波兰国王波列斯拉夫一世叫“勇敢者”、二世叫“大胆者”,卡西米尔三世叫“伟大者”。

  其实,这些国王的绰号都是有来历或称典故的。

德国国王享利一世,绰号叫“捕鸟者”,为什么得到这个绰号呢

那时候德国的国王还是在一些有选举权的王侯中选举产生的,据说当送信的使者把他当选为萨克森公爵的喜报送到他手里时,他正在领着一帮手下放鹰捕鸟,所以才被人称之为“捕鸟者”。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一生中曾六次入侵意大利,有一次他在进攻意大利克里马城时,用50名克里马人俘虏在前面替德军开路,事后意大利人悲忿地说他的胡子是意大利人的鲜血染成的,所以仇恨称之为“芭芭罗莎”,也就是“红胡子”的意思,大约八百年后,希特勒把进攻苏联的计划就取名为“芭芭罗莎计划”。

  天主教的势力在中世纪的西欧是可以用一手庶天来形容的,教权与王权的斗争始终非常激烈,这在国王们的绰号中也有所反映。

英王爱德华,法王路易因笃信宗教,分别得了个“忏悔者”和“虔诚者”的绰号,伦敦著名的威斯敏斯特教堂就是忏悔者爱德华修建的。

不过挪威国王奥拉夫二世得了个“圣徒”的绰号就很有讽刺的意味了,他在未继承王位前是个无恶不作的海盗,肆虐于英国、荷兰、比利时等车的沿海地区,但他继承王位后,却强迫挪威人信奉天主教,从而被视为“圣徒”,颇有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味道。

欧洲历史上,为什么很多国王会有绰号

因为他们的名字看上去都差不多,一大堆路易、查理什么的,不好分辨,绰号更容易分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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