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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侦监科格言

时间:2017-09-11 10:12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检侦查监督科负责对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工作。

  主要工作职权是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检察院监督公安局立案的案子,检察院侦监科的侦查意见,应该给检察院的控申科

还是给公安局

还是控告人

当事人属于举报公安机关,所以应该由控申部门受理。

检察院控申科的职责范围是: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二)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四)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五)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由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监察部门的权限第十七条 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案件材料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的行为。

第十八条 监察部门在调查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一)暂予扣留、封存检察机关案件涉嫌部门、单位和涉嫌人员可以证明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案件材料及其他有关的材料;(二)责令检察机关案件涉嫌部门、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三)责令被调查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被调查事项做出说明;(四)建议暂停有严重违纪违法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十九条 监察部门在调查违反纪律、法律行为时,可以要求本院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监察人员可以列席被监察部门、单位的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第五章 执法监察第二十一条 监察部门执法监察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检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决议、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规定的由监察部门履行的职责;(三)对检察机关及其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进行内部审计。

第二十二条 执法监察的主要方式:(一)参加或列席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二)调阅文件资料、审查案件卷宗;(三)对有关监察事项进行调查;(四)根据检察长或者上级监察部门的决定,或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项检查;(五)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发案单位和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遵纪守法情况;(六)走访当地党委、人大及有关部门,了解检察机关的作风纪律情况;(七)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专项检查应当填写立项报告,报本院主管副检察长或者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专项检查,可以由监察部门单独进行,也可以与其他部门共同进行,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参加。

第二十四条 专项检查结束后,应当制作专项检查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检查的具体事项、过程、存在问题及原因、处理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五条 通过检查、调查发现存在问题或有违纪违法事实的,应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纠正、限期改进;(二)通报批评或者责令写出检讨;(三)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上述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根据情况合并使用。

急求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实习内容简述

提纲,供参考:1、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主要职责: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主要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包括本检察院自侦部门的侦查活动。

2、日常工作:审查逮捕、立案监督、违法纠正、青少年维权、综合治理、调研……3、侧重点:审查逮捕(受案、阅卷、提讯、复核证据、出具意见和建议、讨论案件、审批)。

——适当结合具体案例。

4、实习的经验:为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找到结合司法实践的平台,拓宽了视野,增强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丰富了动手能力、提高了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评个“优”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检察院侦监科的职能和执法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检察院的侦监科干什么的

负责侦查监督,也就是之前的批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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