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众人物的定义
公物亦称公共人物,是指一定范围内们所广泛和关注,并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的人物。
其以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性为构成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共同体现了公众人物的特性。
从理论上公众人物可以有多种分类:以行为人主观意愿为标准,可区分为自愿性公众人物和非自愿性公众人物。
自愿性公众人物是指在主观上追求或放任自己成为公众人物并在客观上成为公众人物的人。
[2]例如体育明星、影视明星、高级官员等人物,在主观上具有希望或放任自己被一般社会公众所熟知,在客观上已经为公众熟知,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所谓非自愿性公众人物,是指往往没有追求或放任出名或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结果的主观意图,而是由于具有新闻价值的重大事件的发生,经过新闻媒介的传播而成为公众熟知的与这件事件有联系或牵连的人。
非自愿公众人物还可以具体划分为附属性公众人物、偶然性公众人物和转化性公众人物。
[3]该种分类的意义在于,为自愿性公众人物和非自愿性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保护的区别对待提供依据。
这种区分也已成为法制健全国家处理名誉权、隐私权与新闻舆论监督权、公众知情权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
另外,还可以把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这是从公法的角度,以对公共官员的特殊要求为标准而做的划分。
此外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还把公众人物分为完全的公众人物和有限的公众人物,从而从时间属性上判别公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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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中国2006颁奖词及人物事迹 1.丁晓兵 颁奖词:一条臂膀,也能撑起血染的军旗,他是真的勇士。
事迹:丁晓兵,男,1965年9月出生,现任武警某部团政治委员。
丁晓兵在二十多年前的一次重大军事行动中失去右臂,战后,他拒绝了许多单位提供的要职和优厚待遇,选择留在了部队。
武警8722部队政治委员,入伍20多年,曾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武警部队“拥政爱民先进个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干部标兵,被国家人事部和中国残联授予“全国自强模范”荣誉称号。
他曾经感动中国。
在一次重大军事行动中,身为侦察大队“第一捕俘手”的丁晓兵,在敌人阵地生擒一俘虏回撤途中,为掩护战友和俘虏,抓起敌人投来的手雷向外扔的刹那间,手雷突然爆炸,右臂被炸得只存一点皮肉。
为了把任务完成到底,他以惊人的毅力用匕首割下残臂,扛着俘虏,冒着炮火翻山越岭4个多小时才与接应分队碰上头。
而就在此时,他一头栽倒在地,战友们以为他牺牲了,含泪为他化妆,紧紧抱着迟迟不忍就此让他而去。
路过的前线医疗分队被这个场面深深感动,切开腿部动脉血管强行压进2600CC血浆。
死神就这样与这位独臂英雄擦肩而过。
以“中国兵”为题宣扬他的英雄事迹强烈地震撼着“中国心”。
他因此荣立一等功,荣获为他特设的第101枚“全国边陲优秀儿女”金质奖章。
他是独臂英雄,更是一位常人;他是一名党员干部,更是一名党的形象代言人。
2003年,部队在淮河流域抗洪抢险,丁晓兵一只胳膊不能挖土,就扛包运土;不能打桩,就潜到水里垒围堰。
其身如令,其势似锋,18天时间,他就是这样在抗洪一线表现他的人格官品。
二十多年来,他把对党的忠诚、对国家的热爱、对部队的责任,全部倾注于他军人生涯中的每一个细节,付诸于部队生活中的每一个举动。
284面奖牌证书见证了他以残缺之躯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不平凡历程。
二十多年来,丁晓兵先后任连指导员、干事、营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团政治委员。
虽然失去了右臂,但经过刻苦训练,他的射击、单杠、越野等军事训练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打背包的速度全连第一。
2003年,部队在淮河流域抗洪抢险,丁晓兵一只胳膊不能挖土,就扛包运土;不能打桩,就潜到水里垒围堰。
此外,他结合工作实践创造的鲜活经验,有105条被上级肯定和推广,在部队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5年7月,他作为“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接见。
200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授予丁晓兵同志“保持英雄本色的忠诚卫士”荣誉称号。
2.林秀贞 颁奖词:善良在村庄流淌,她用30年的热心,去温暖世道。
事迹:林秀贞,女,1946年出生,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林秀贞同志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好家庭”、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感动河北十大人物”、衡水市优秀共产党员、衡水市“双十佳”文明市民标兵、衡水市十星级文明家庭“标兵户”等荣誉称号。
? 三十年如一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农妇林秀贞克服了各种困难,像女儿一样赡养了6位孤寡老人。
她给智障老人喂饭;给大小便失禁的老人换洗尿布;为去世的老人送终……被她赡养悉心照料的孤寡老人,度过了幸福的晚年,享年都超过了八十岁。
林秀贞在当地带头创办个体企业,她先后向8位残疾人传授了玻璃钢和橡胶生产技术,并在自己的企业为他们安排就业岗位,还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林秀贞热心乡村教育事业,先后出资4万多元帮助乡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
还资助本村和邻村14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救治并收养了一名出生仅40天的患病弃婴。
她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村里修路、打机井、文化娱乐队伍建设等公益事业捐资出力。
王常乡党委书记陈国强评价说:“林秀贞聪明能干,性格刚强,诚实守信,她要是光顾自己,早就发大财了。
3.王百姓 颁奖词:王百姓时时命悬一线,老百姓才能天天平安。
事迹:王百姓,1951年出生,现任河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调研员,三级警监,高级工程师。
1985年从部队转业到河南省公安厅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排爆治爆工作的第一线,多次临危受命,冒着生命危险,亲手排除战争时期遗留的各类炸弹1.5万多枚;从事排爆工作35年来,先后“摆平”各类炸弹1、5万多枚,排除爆破装置和哑炮1100多个,处置大小爆炸现场无数,是公安系统唯一没有伤残、排爆没出过一次差错的全国劳模。
他创立的有关爆破理论和爆破方法填补了国内空白,为侦破案件及处理事故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他参与的“爆破治黄”等重点工程业务指导工作,有力地服务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001年,王百姓奉公安部之命,赶赴内蒙古,对该地7000余枚炮弹排除销毁。
这些炮弹分别埋在居民区,如有一颗发生爆炸,将会全部引爆。
他与当地公安机关研究了排除方案,疏散了群众,向参战人员讲述作业方法,并与他们一起排弹。
每遇危险的场所他都亲自作业,顺利安全地完成了任务。
2001年,石家庄市发生了一起建国以来最大的爆炸案,死108人,伤54人。
王百姓接到公安部通知后火速赶赴现场,经过紧张勘察和分析,确定了案件的性质,划定了正确的侦查范围,为案件的顺利侦破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7天后,凶手在广西落入法网。
2004年大年初二,郑州火车站售票处发生爆炸。
王百姓放弃春节休假,全力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中,为破案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两天后,该案件便胜利侦破。
作为全国公安爆破专家,他先后参与了陕西榆林市爆炸案、山西繁峙县金矿爆炸案等全国各地数十起爆炸事件的侦破指导工作。
他一次又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二十年如一日,穿越在生死线上。
2006年6月6日,他作为全国公安系统唯一的爆破专家参加了三峡围堰“天下第一爆”的专业指导工作。
他作为一名中国爆破专家,参加中美防爆技术访问团,代表中方在美国提出了“猛炸药爆炸瞬间不能引燃汽油等易燃品”的论断,使世界同行对中国防爆界刮目相看。
多年来,王百姓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多次立功受奖,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好卫士”称号,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
他感到对得起的是工作,感到内疚的是对妻子儿女、对父母欠下的许多情、许多债。
女儿曾这样说:“有时候真希望我爸病两天,只有这样,我才感觉他是家中的一员。
”而最让他感到愧疚的是,由于他经常紧急奉命出差,全家人只要一看到电视里报道发生了特大爆炸事故或即将进行重大爆破工程,就要给他打电话。
有时,他怕家人担心,都不敢告诉家人自己在哪里。
他最为珍视的,是一直随身携带的那张全家福,也只有他自己才能真正理解那张普通照片对他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王百姓常说:“我虽然是一名普通的公安战士,但也要承担起国家昌盛和社会治安稳定的义务和责任。
” 王百姓创立的有关爆破理论和爆破方法填补了国内空白,在国际交流中,王百姓以其独到见解令世界同行对中国防爆界刮目相看。
2006年6月6日,他作为中国的爆破专家,在美国提出了“猛炸药\\\\爆炸瞬间不能引燃汽油等易燃品”的论断,使世界同行对中国防爆界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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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存瑞 董存瑞,1929年生,河北省怀来县人。
于贫苦农民家庭过儿童团长,13岁时,智地掩 护区委书记躲过侵华日军的追捕,被誉为“抗日小英雄”。
1945年7月参加八路军。
后任某部六班班长。
194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军事技术过硬,作战机智勇敢,在一次战斗中只身俘敌10余人。
先后立大功3次、小功4次,获3枚“勇敢奖章”、1枚“奖章”。
他所领导的班获“董存瑞练兵模范班”称号。
1948年5月25日,我军攻打隆化城的战斗打响。
董存瑞所在连队担负攻击国民党守军防御重点隆化中学的任务。
他任爆破组组长,带领战友接连炸毁4座炮楼、5座碉堡,胜利完成了规定的任务。
连队随即发起冲锋,突然遭敌一隐蔽的桥型暗堡猛烈火力的封锁。
部队受阻于开阔地带,二班、四班接连两次对暗堡爆破均未成功。
董存瑞挺身而出,向连长请战:“我是共产党员,请准许我去
”毅然抱起炸药包,冲向暗堡,前进中左腿负伤,顽强坚持冲至桥下。
由于桥型暗堡距地面超过身高,两头桥台又无法放置炸药包。
危急关头,他毫不犹豫地用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燃导火索,高喊:“为了新中国,冲啊
”碉堡被炸毁,董存瑞以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年仅19岁。
参考资料:
哪十个人被评为十大法制人物??!!!!
模范检察长 ——姜德志 姜德志是吉林省反贪局局长,而他在这个特殊职业中又显特殊,因为他猎捕的腐败官员大都身处要职。
2000年,他参与查办了成克杰腐败案,这是迄今为止涉案官员级别最高的案件。
2002年,他又参与查办了轰动一时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案,并荣立一等功。
姜德志检察官以自己的恪尽职守,向一个又一个貌似强大的对手提出质疑;以自己的智与勇,去揭示一个又一个堂皇假面背后的真相;他是社会肌体健康运转的医者,既铁面无私又饱含深情,他对正义和良心的坚守,源自于一个优秀的检察官对法律坚定的信仰。
勇于承担责任的肇事者妻子——梁群兰 四川妇女梁群兰,在一次车祸之后她的丈夫肇事逃逸,她独自承担起了照顾伤者、筹集治疗费用的重任,并且力劝丈夫自首。
其间,母亲去世,两个双胞胎女儿少人照顾,来自伤者家属的责难声不绝于耳;已经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但是这些都没有阻止梁群兰为了承担责任的努力。
有了自觉的基础,法律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
梁群兰用一个女人的果敢与承担,响亮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基础和精神动力。
英模监区长——黄俭 黄俭是黑龙江省鸡西监狱的一名监区长,由于长期从事教改工作,获得了无数的荣誉,同时也由于他的真诚感动了无数的服刑人员,工作33年,改造了数千犯人,据对统计目前没有一名犯人重新犯罪,改好率达100%。
今年元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一级英模的称号。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监狱警察是实现监管安全的执行者,是确保监狱整体全面和谐的决定因素。
黄俭监区长工作了33年,改造了数千犯人,据对统计目前没有一名犯人重新犯罪,改好率达100%。
他不仅仅是完成一项工作,更是一项功在千秋的伟绩。
和谐群英——中国律师协会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负有特殊责任。
中国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群体的代表做了大量的积极有效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独特的力量。
打拐英雄——施华山 施华山是江西省贵溪市公安局流口派出所的政治教导员。
他13年解救145名妇女,平均一个月解救一个。
与此同时,13年的解救生涯给施华山也留下了满身的伤痕。
而这些,都不曾让施华山有过一丝的退却。
是什么支撑着施华山舍生忘死一次次地奔波在解救途中?施华山说,一是警察的天职,再有是乡亲们把最后的希望都寄托在警察的身上,这是无法拒绝的。
他用执著与智慧安慰了千百个曾经痛苦的心灵;以努力和真情捍卫着人的尊严。
他用行动告诉百姓什么是一个基层民警所理解的幸福,更凭借着自己的行动成为和谐社会坚定的维护者。
中华反酒第一人——王英 8年前,河南女教师王英的丈夫因酗酒引发胰腺炎死亡。
她开始了长达八年的诉讼。
先是针对酒厂,再是针对工商部门中的商标管理机构。
她的要求是在所有的酒的商标上明示“饮酒有害健康”。
八年间,一场又一场的公益诉讼,她从简单的一己之愤的宣泄变成满腔热血地为公众利益代言;从单纯地一己之力的鼓与呼到拿起法律武器对法制进程有所推动。
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便是对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地保护,王英用自己不懈的努力成为和谐社会坚定地维护者。
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黄学军 黄学军同志系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自1988年加入法官队伍以来,黄学军同志共办结了2000多件案件,她灵活运用“审、裁、调、判”等各种司法技巧,妥善调处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了公正与效率的高度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
自2000年以来,她先后荣获佛山中院的办案能手,广东高院的“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佛山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广东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人民法官是创造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黄学军用她的努力与智慧让老百姓深刻地体会到,法律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定基石。
守望和谐——女子护村队 云南瑞丽的有一个边陲小寨,名叫坎南村,就是这样的一个普通村寨却曾经被泛滥的毒品侵害和主宰将近20年。
终于在2002年的一天,这些被毒品害得家破人亡的女人们站了出来,她们在当地政府和公安边防部队的支持下,成立了坎南村缉毒女子护村队。
一群柔弱的女子亲情的语言挽救着一个个被毒害的生命,坚强的臂膀支撑起一个美丽的村庄。
奔走在边境线上的女子护村队用爱与关怀,有效解决毒品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成为和谐社会中最为美丽的守望者。
司法好干部——汤群芳 汤群芳,女,中共党员,1963年9月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武胜县司法局飞龙司法所所长。
她长期扎根基层,忘我工作,积劳成疾,于今年5月确诊为中晚期肾衰竭尿毒症,病倒在工作岗位上。
汤群芳同志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无限热爱,20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誉为“和谐天使”,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
汤群芳二十年如一日,为百姓的和睦无适无莫地止讼息争,为社会的和谐无怨无悔地排难解纷;她以公正心和责任感,践行着“把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的誓言,以滴水穿石的精神和无微不至的关爱,创造了无一调解事件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奇迹。
她向世人展示了我国509万人民调解员的辉煌业绩和时代风采。
法学的耕耘者————应松年 应松年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教学、研究,是我国第一批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是最早的行政诉讼专业博士生导师之一。
参与编写我国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行政法概要》,主编法学统编教材《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为行政法学教材建设、为行政法学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促成在中国确立了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这必将推进我国行政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推进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整个进程。
满园桃李的应松年教授,在法学的建设,法律的实务,法治的宣传教育诸个方面,都取得了杰出的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