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应遵守哪些工作纪律
人民调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自愿原则;即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合法合理原则;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3、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即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哪些要求
您好
一般来说没有具体的要求,但需要有耐心,能够灵活行事。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工作流程如下:(一)申请。
由民间纠纷当事人自愿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可以书面提出也可口头提出。
(二)受理。
调解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情况告知当事人。
(三)调查。
调解委员会对所受理的纠纷事实进行必要的调查。
调查工作主要采取的方式有,第一,听取当事人各方对纠纷情况的陈述;第二,走访知情人和周围群众;第三,现场调查取证,必要时告知纠纷关系当事人申请专门机关对有关情况做出鉴定证明;第四,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核实。
(四)调解。
由高低委员会召集纠纷当事人,主持对纠纷事项依法进行调解,调解纠纷按前述程序进行。
(五)结案。
经一次或数次调解,调解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一般在1个月内宣告调解终结。
依据调解结果做如下处理:第一, 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该纠纷事项可申请其它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 经调解,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除较简单的和能及时履行协议以外的,对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协议书、调解人员认为需要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抽调调解协议书,并由当事人、调解主持人签名或者盖章。
同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六)履行。
纠纷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如对方当事人有履行难度的,引导当事人在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确认。
经法院确认有效后,经当事人申请可能进入执行程序。
(七)回访。
调解人员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做出记录。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调解名言警句
朋友,是王伦之外的一种关系,交朋友贵在眼慈,横看成岭侧成峰,总是个自己喜爱的.小庇人人有,这个有,那个不是也有,自己难道没有? 夜晚有了星星才变得美丽,人间有了友谊才值得回忆,朋友越多我们的路就越好走. 友谊是踏实无私的誓约,友谊既无条件,亦无动机. 两个都不原谅对方过错的人不可能成为老朋友. 只有去当一个朋友,才能够得到一个朋友. 友情的价值在于互不伤害,各自的独创性,双方为了掩饰自己而保持一团和气,这样的友情对双方都是有害的,“合而不同”双方都保持自己的个性,这样才能越发相互信赖,相互尊敬,建立真正的友情. 友情的基础应该是双方都不屈曲自己,照自己确信的方式生活,走自己向往的道路,在前进的道路上保持良好的关系.这才是真正的友情. 你有十分个性,我也有十分个性,双方都努力发挥自己的个性,倘若还能使双方的关系日益亲密,这就是友情的乐趣所在,价值所在了.
关于调解的名言警句有哪些
什么是家庭美德
家庭美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应该是说,能够邻里和睦,帮助别人,不损害别人的利益……
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的原因有哪些
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的原因: 一、宪法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 1、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基础,离开了它就无所谓依法治国。
然而在我国政治实践中,宪法还未能完全树立起应有的权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人宪法意识淡薄,认为宪法与公民的生活没有太多关系。
因此,要树立我国宪法的权威,从宪法宣传教育来说,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使人们树立宪法不仅是政治性规范,也是公民的生活规范的意识。
2、在我国人们对宪法的理解往往仅限于它的政治层面,尤其是宪法的阶级本质上。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还需要进一步理解宪法与公民生活的密切关系,真正认识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因此,既要强调“国家”意义上的宪法,也要强调“公民”意义上的宪法;既要重视政治层面上的宪法,也要重视生活层面上的宪法。
也就是说,要充分认识宪法既是政治性的规范,又是公民的生活规范,它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行为准则等方面。
1、宪法的权威根源于民众的生活,来自于宪法对民众生活的根本关怀,产生于宪法对民众现实生活问题的解决过程。
2、宪法对公民生活的根本关怀是通过各种具体的制度得以实现的。
具体来说主要有三大方面: 第一,宪法通过确认国家政权的归属,授予并且规范国家机关以权力,从而表明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表明国家权力运行的出发点及其归宿与公民意志和利益的关系。
按照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规范国家机关权力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为了充分实现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全面体现人民主权原则。
第二,通过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国策,明确引导与规范公民的生活。
公民的生活是指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的各种活动。
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由于对国家和社会各个方面最根本、最重要的部分作出了明确规定,因而规范了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各项原则。
第三,通过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从而直接、全面地将宪法与公民生活紧密地融为一体。
权利是利益的法律表现形式,而宪法则是人权的根本保障书。
如果说宪法对公民生活影响的前述两方面还具有间接性特点的话,那么这一点则对公民生活产生直接而全面的影响。
三、宪法理所当然地对现代社会公民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与公民生活不可须臾分离。
1、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我们要切实树立宪法权威,就必须让宪法更好地融入公民的生活。
2、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保障制度。
首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建立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重要政治保证和前提条件。
其次,要逐步健全和完善各种部门法,使宪法中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特别是人民主权原则具体化,使宪法的贯彻实施落到实处。
再次,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制度,如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行使宪法监督权,怎样处理违宪事件;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损害,在一般法律没有规定救济措施的情况下,如何得到宪法救济等,都应有一些具体制度和法律规定。
最后,应当在社会公众中倡导宪法既是政治性规范,也是公民的生活规范的观念,以增强全民的宪法观念和意识,这是宪法实施保障制度建立的思想条件。
富兰克林是什么人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资本主义精神最完美的代表,十八世纪美国最伟大的科学家,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
他一生最真实的写照是他自己所说过的一句话“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
” 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科学家和发明家和音乐家。
为了对电进行探索曾经作过著名的“风筝实验”,在电学上成就显著,为了深入探讨电运动的规律,创造的许多专用名词如正电、负电、导电体、电池、充电、放电等成为世界通用的词汇。
他借用了数学上正负的概念,第一个科学地用正电、负电概念表示电荷性质。
并提出了电荷不能创生、也不能消灭的思想,后人在此基础上发现了电荷守恒定律。
他最先提出了避雷针的设想,由此而制造的避雷针,避免了雷击灾难,破除了迷信。
他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老战士。
他参加起草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积极主张废除奴隶制度,深受美国人民的崇敬。
他是美国第一位驻外大使(法国),所以在世界上也享有较高的声誉。
1706年1月17日,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在北美洲的波士顿。
他的父亲原是英国漆匠,当时以制造蜡烛和肥皂为业,生有十个孩子,富兰克林排行第八。
富兰克林八岁入学读书,虽然学习成绩优异,但由于他家中孩子太多,父亲的收入无法负担他读书的费用。
所以,他到十岁时就离开了学校,回家帮父亲做蜡烛。
富兰克林一生只在学校读了这两年书。
十二岁时,他到哥哥詹姆士经营的小印刷所当学徒,自此他当了近十年的印刷工人,但他的学习从未间断过,他从伙食费中省下钱来买书。
同时,利用工作之便,他结识了几家书店的学徒,将书店的书在晚间偷偷地借来,通宵达旦地阅读,第二天清晨便归还。
他阅读的范围很广,从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通俗读物到著名科学家的论文以及名作家的作品。
就是在当学徒的这段时期里,富兰克林把在学校曾两度考试不及格的算术学了一遍,又读了赛勒和舍尔梅的关于航海的书,从这些航海的书里,他接触到了几何学知识。
他还读了洛克的《人类的悟性》和波尔洛亚尔派的作者们写的《思维的艺术》。
富兰克林的学习日渐深入。
1723年富兰克林离开了波士顿,到费城的基未尔印刷所和英国伦敦的帕尔未和瓦茨印刷厂当工人。
1726年秋,富兰克林回到费城,这时他已掌握了精湛的印刷技术,开始独立经营印刷所,印刷和发行《宾夕尼亚报》,并出版了《可怜的理查历书》,当时被译成十二种文字,销行于欧美各国。
1727年秋,在费城他和几个青年创办了“共读社”,组织了小型图书馆,帮助工人、手工业者和小职员进行自学。
每星期五晚上,论讨有关哲学、政治和自然科学等问题。
这时富兰克林还不到三十岁,通过刻苦自修,已经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和启蒙思想家,在北美的声誉日益提高。
在富兰克林的领导下,“共读社”几乎存在了四十年之久,后来发展为美国哲学会,成为美国科学思想的中心。
1736年,富兰克林当选为宾夕尼亚州议会秘书。
1737年,任费城副邮务长。
虽然工作越来越繁重,可是富兰克林每天仍然坚持学习。
为了进一步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他孜孜不倦地学习外国语,先后掌握了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及拉丁文。
他广泛地接受了世界科学文化的先进成果。
为自己的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富兰克不仅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而且还是一位杰出的社会活动家。
他一生用了不少时间去从事社会活动。
富兰克林特别重视教育,他兴办图书馆、组织和创立多个协会都是为了提高各阶层人的文化素质。
1752年7月,他做了一个吸引雷电的风筝实验,轰动了全世界。
从前人们一直认为,天空中出现电闪雷鸣,这是大自然在显示神威。
而富兰克林的实验结果表明,这是大自然的一种放电现象。
本杰明·富兰克林 正当他在科学研究上不断取得新成果的时候,由于英国殖民者的残暴统治,北美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日益高涨。
为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他毅然放下了实验仪器,积极地站在了斗争的最前列。
从1757到1775年他几次作为北美殖民地代表到英国谈判。
独立战争爆发后,他参加了第二届大陆会议和《独立宣言》的起草工作。
1776年,已经七十高龄的富兰克林又远涉重洋出使法国,赢得了法国和欧洲人民对北美独立战争的支援。
1787年,他积极参加了制定美国宪法的工作,并组织了反对奴役黑人的运动。
富兰克林度过的最后一个冬天是在亲人环护中度过的。
1790年4月17日,夜里11点,富兰克林溘然逝去。
那时,他的孙子谭波尔和本杰明正陪在他的身边。
4月21日,费城人民为他举行了葬礼,两万人参加了出殡队伍,为富兰克林的逝世服丧一个月以示哀悼。
本杰明.富兰克林就这样走完了他人生路上的84度春秋,静静地躺在教堂院子里的墓穴中,他的墓碑上只刻着:“印刷工富兰克林”。
[编辑本段]热心公益的出版商 1706年1月17日,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
他是家里的第八个孩子。
23年前他的父亲乔赛亚·富兰克林从英国中部地区迁到马萨诸塞,成为一名印染匠和肥皂、腊烛制造商。
年轻的富兰克林喜爱读书,乔赛亚一直希望儿子能成为牧师。
但是窘迫的家境使富兰克林无法继续接受教育,12岁时他开始跟随父亲学习制造蜡烛,然后又跟随哥哥詹姆斯学习印刷。
印刷业令富兰克林接触到了许多新书和新作家。
不久,詹姆斯开始出版《新英格兰周报》,这引发了富兰克林对新闻的浓厚兴趣。
他经常在晚上把自己用化名写成的短文塞进印刷所的门缝里,当听到专业人士对那些文章的赞赏后,他总是独自窃喜。
他曾写过一篇主祷文,自以为无论从文体,还是从神学理论角度来看,都超过了《圣经》中的主祷文;他重写了公祷文,并且出版了几册;他还编撰了一则有关受宗教迫害的寓言,并告诉朋友们那是《圣经》中他们从来没有读到过的一个章节。
富兰克林在16岁时通过模仿英国文学期刊《旁观者》上的短文,形成了自己的散文风格,并用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笔名“寂寞的行善者”发表了14篇文章。
读者们一直以为作者是位具有道德感的寡妇,55年后富兰克林在自传中首次披露了这段写作经历。
1723年10月,作为学徒的富兰克林由于不满哥哥的严格管理,逃离了波士顿。
在纽约短暂停留后,17岁的富兰克林来到了费城。
不久,他当上了印刷工助理,然后给父母写了封信,说明自己的情况和离家出走的原因。
结果这封信出人意料地被宾夕法尼亚总督基思爵士看到了。
基思对这封信的文体非常赞赏,并亲自打电话给在塞缪尔·凯姆尔印刷所打工的富兰克林,建议他开创自己的印刷业。
然而,基思爵士是个很难守信的人。
当富兰克林专程前往伦敦购置印刷字模、联系业务时,才发现总督并没有向他提供曾经许诺过的信用状和介绍信。
此时进退两难的富兰克林不得不选择留在英国,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他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生活上极其节俭,在工作中勤勉上进,同时还兼职游泳教练以增加收入。
20岁时,富兰克林返回费城。
在船上,他写下了自己的人生计划,决定以“节俭、诚实、勤奋和得体”作为人生的信条。
两年后,富兰克林和另一名学徒一起开始创办自己的印刷所,出版费城第一份报纸《宾夕法尼亚报》,大获成功。
随后印刷所的业务源源不断。
在他们的出版物中包括美国第一本医学专著和第一部小说。
同时他们还负责印刷当地的纸币。
在克服了重重困难之后,富兰克林终于成了真正的企业家。
这时,富兰克林又开始向德博拉·里德展开了追求。
早在他去英国前就追求过德博拉,可遭到拒绝。
他离开后,德博拉嫁给了别人后来被遗弃。
这次德博拉接受了富兰克林。
1730年9月1日,他们正式举行了婚礼,住到了位于市场街的印刷所楼上。
与他们同住的还有富兰克林的私生子威廉。
富兰克林曾经因为他所谓的“很难抑制的那种青年情欲”经常去找“下流女人”,威廉就是这样的成果。
婚后德博拉生了两个孩子,其中女儿萨拉成为他们一生的欢乐,而在6岁时夭折的弗朗西斯则为这对夫妇带去了永远的伤痛。
富兰克林与费城同步发展着。
当费城发展成为美国最重要的城市时,富兰克林在文学和出版业方面也获得了巨大成功。
他发表了《穷理查年鉴》,与18世纪的其他历书一样,这本书中包含了日历表、阴历图、节假日、集市日,还有家用食谱、天气预测、生活格言等等,与众不同的是富兰克林在书中的精彩补白部分。
多年来富兰克林一直在年鉴的每一页空白处记录下自己创作的成语、插图和寓言,这些浅显、朴实的人生智慧使他战胜了所有的竞争对手,《穷理查年鉴》成为13个殖民地区的畅销书。
对许多读者来说,除了《圣经》他们只看富兰克林的年鉴,因为“穷理查”教导人们勤奋工作、诚实守信,同时对事物持有健康的怀疑态度。
当时美国人正在摆脱过去的清规戒律,“穷理查”代表了他们的精神特质,宣告了美国人共同的价值观。
富兰克林创建了“皮围裙俱乐部”。
年轻人经常在这里交流各自的读书乐趣、畅谈理想和个人发展。
此外,俱乐部成员也为城市发展出谋划策。
富兰克林要求组建消防队,并且建议设立付酬的城市看守员,日后这一建议带来了费城的第一批警察。
通过努力,他还为费城建造了第一所医院以及后来发展为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费城学院。
富兰克林的知名度与他的生意一起获得了大众的认可,不久他在东部沿海地区的各个城市都设立了出版分店,从中获取大量的利润。
他目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垄断了费城印刷纸张的市场,进而控制价格。
他还利用邮政局长的职位,来提高自己刊物的发行量,赚取更多的利润。
富兰克林的主要收入当然源自他的出版公司。
同时,他和许多朋友都建立了合作关系,向他们在各个地区的出版公司提供资金以分享利润。
此外,他还通过销售纸张和油墨来增加收入。
如何做好法官助理工作
随着司法改革的纵深发展,法官职业化、精英化建设业已提到议事日程,而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和关键点。
因为,切实解决程序不严、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问题仅仅靠审判方式改革是不够的,必须启动审判管理体制改革。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设立法官助理制度的构想,以此全面推进法官精英化进程,使审判权真正掌握在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具有深厚法学功底、丰富审判经验和广泛社会阅历的法官手中,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为此,大东法院在法官职业化建设改革方式上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在民二庭进行了法官助理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实行审判活动的主辅分离,案件的繁简分流,使主审法官从大量繁杂、琐碎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专司审判,将送达、排期、接收诉讼材料、庭前调解等辅助性工作交由法官助理完成。
经过一年的运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凸现成效,主审法官人均结案409件,最高达440 件,正确裁判率达99.3%,调解率高达51.5%。
大东法院的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全市法院经验交流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受到充分肯定,被誉为“大东模式”,要求在全市法院推广。
\ 一、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1、法官助理制度的历史渊源。
国外法官助理制度历史久远,制度完善,以美国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法官助理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官查阅卷宗,根据起诉书和答辩状中的请求和反驳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给法官提供一份案件基本情况和审理要点的备忘录;为法官草拟法律意见书,编辑、校对判决和裁定;为法官提供学术界有关法律问题上的研究成果和研究动态,是“不享有审判权的法官助手,在法官的指导下,协助法官完成判决以外的法律性任务”,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基于国情和文化差异,各国法官助理虽然承担的工作内容不尽相同,但就其基本性质来说都是法官的助手,承担判决以外的法律事务。
国外法官助理制度成为其司法高效的保证,也为我们的推行提供了可靠论据和可行借鉴。
2、现实的社会要求。
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要维护公平和正义,必须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保障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和权威。
而要实现上述目的,走法官职业化、精英化,使审判权真正掌握在精英法官手中是必由之路。
目前,现行的过于庞杂的法官职责使法官的角色呈现了“政治化、行政化和非职业化”的特点,法官不仅承担着案件的“审”与“判”,还承担着审前准备阶段大量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此外,法官还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进行理论研究和实务探索,从而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法律。
此外,法官还需要担负起法制宣传、指导书记员工作等职责。
这种管理模式显然与现代以分工精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为要求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不相符合。
同时,法官所面临的审判工作形势日益严峻,收案数量大幅增加,疑难案件层出不穷,而法官依然维持着十几年前的数量,审判工作的压力达到极限,在这种状态下,审判效率和质量很难保障。
因此,审判工作应实行主辅分离是审判管理机制改革的必须。
3、推行的内在要求。
基于上述因素,党组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考察,决定在民二庭率先进行法官助理制度的试点工作。
这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该庭主要负责审理房地产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这两个类型的案件涉及法律纷繁复杂,且以往上诉率及上访率高,更审改判率也是居高不下,以该庭作为试点,可以充分检验这项改革的成果;二是鉴于目前人们理念、司法体制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不宜在全院推行,先在一个庭试点更为稳妥。
二、法官助理制度实施的基本思路与发展设想 实行法官助理的基本思路:以主审法官的裁判工作为中心,按照裁判工作以及裁判辅助工作特点和内在规律的要求,合理配置法官助理,建立起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高效协调、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单元运作机制。
因此,改革试点工作我们主要基于以下原则和模式进行的: 1、从人员配置上,突出体现走精英法官之路。
根据民二庭审判工作特点及收、结案情况,为充分调动主审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及内在潜力,把原有的三个合议庭的九名法官减少为三名主审法官,每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
主审法官从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现职优秀审判长中选任或竞聘产生。
法官助理本着自愿原则,由主审法官在具有审判职称的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中选聘。
2、从职责划分上,突出体现“主辅分离”的原则。
使主审法官集中精力专司庭审和案件裁判,重点把握查清事实、证据认证、法律适用;将审判工作中的一些辅助性事务工作剥离出来,交由法官助理具体承担,保证法官专心于“审”和“判”,审判流程将会更加科学、规范,大大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从廉政建设上,突出体现法官中立的原则。
负责案件审理和裁判的法官不与当事人直接接触,同当事人接触的法官助理则不会参与案件的审理与裁判,只是完成大量的程序性工作,这就在主审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形成“隔离带”,减少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有助于维护司法的独立和公正。
4、从业绩考核上看,突出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是一个三位一体的统一体。
主审法官要对所审理的全部案件负全责,对结案率、上诉率、改发率、调解率、信访率、督办率等审判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实行进行量化考核,完不成既定任务的,年终自动辞职。
法官助理工作的好坏、主审法官与助理之间配合是否默契,直接影响主审法官的工作业绩,使主审法官与助理之间形成一个荣辱共同体,拧成一股绳,有利于调动二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互动性。
5、从主审法官司法理念上看,突出强化调解意识。
不拘一格开展调解,建立庭前、庭中、庭后三维立体调解制度,让调解不再是“一次性工作”。
转变服务理念,变当事人请求调解为法官主动调解,力争庭审前息诉止争。
大力推行主管院长、庭长参与案件调解制,对某些影响面广、难于调成的案件,主管院长或庭长亲自出面协调化解。
积极寻求帮助,对某些特殊案件争取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力量的支持,以加大调解力度。
注重判后释明工作,强化说服疏导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三、法官助理制度显著成效 由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诉讼的公正性与效率性均因法官助理制度的推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审判效率大幅提高。
民二庭实行法官助理制以来,在法官数量减少三分之二,受理案件同比上升50%的情况下,审结案件973件,比上年上升47.6%,主审法官人均结案409件,最高达440 件。
2、审判质量更有保证。
由于法官助理的积极工作,使主审法官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主审法官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案件审判,学习业务知识,庭审及法律文书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更审改判率由去年同期的2.7%下降到0.7%,正确裁判率达到99.3%的崭新高度。
3、审判程序更加规范。
按照法官助理与主审法官的职责分工,助理具体负责案件的程序审查,实践证明由具有相当法律专业水准的法官助理来专门负责案件的程序管理,无论是案件的送达,排期开庭还是宣判、归档都更加及时规范,案件的审限也得到了有效的管理,主审法官的开庭排期更加科学有序。
三名主审法官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5%,卷宗归档也达到了100%。
前不久,市法院法官绩效考评小组来院检查时,对民二庭的案件质量,特别是案件审理周期、卷宗装订质量等给予了高度评价。
4、法官助理制度的设立大大提高审判的公正性。
法官助理的设立使主审法官在庭前不接触当事人,也不接触案件具体材料,一切案情必须通过庭审查明,排除了主审法官庭前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避免其庭前先入为主的弊端。
保证了主审法官中立、超然地行使审判权,公正裁判。
5、审判社会效果更加突出。
民二庭坚持从维护稳定和促进和谐出发,本着应调尽调的原则,把法官助理的庭前调解、主审法官的当庭调解、主管院长和庭长的协调解决以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协调处理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地开展调解工作,妥善调解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拖欠职工工资、物业管理纠纷等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件、集团性案件。
某有机玻璃厂由于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及医疗、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引起职工积怨,多次聚众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我们摒弃过去“一判了之”的简单做法,采取多方调解、软化矛盾的办案原则,分别找到80位原告和被诉企业,站在公正中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明法律,多次从中调解,终于促使职工和企业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一起涉案人数达百人之多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该庭调解率由上年的19.7%上升到51.5%。
为我院开创调解工作的新局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系统予以转发,特别是在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及房地产纠纷案件中积累了宝贵经验,人民法院报以《为劳动者营造和谐的环境》为题,对民二庭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重视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做法予以报道。
6、法官助理制度将推动法官精英化的进程。
推行法官助理制度,裁判权不再掌握在大多数法官手中,而是由少数精英法官掌握,必然导致主审法官地位的上升。
用发展的眼光看,实现精英化后的法官阶层必然在社会上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政治待遇与经济待遇,成为无数法律精英向往的地方。
正如当代美国的主审法官,由于具有崇高的地位,无数家资百万的律师均将成为法官视为自身登上事业巅峰之标志。
四、法官助理工作制度的再思考 目前,虽然法官助理试点工作运行态势良好。
但是,依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我们总结、探讨和反思。
1、法官助理的选拔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受诸多原因的局限,审判队伍中一些法官无论从法律学识、审判经验以及年龄状况等多方面都不具备精英法官的条件,而让这些同志从事法官助理工作还存在人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长远来看有可能造成法官助理的人员缺乏。
2、法官助理的精英化亟待解决。
审判辅助性事务尽管不像裁判工作那样属于审判工作的核心,但却是裁判权行使的基础,当事人的法律主张需要从审判辅助性工作的法官助理的过滤,他们的工作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主审法官的裁判质量。
因此,我们在倡导法官精英化的同时也不能忽略法官助理的精英化,加大强化法官助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求, 3、法官助理的考核缺乏量化的标准。
法官助理的工作往往是由主审法官根据需要安排,即法官助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对主审法官负责,法官助理时常感觉不到自己的独立存在,加之从办案责任上,对法官助理无明确具体工作的量化考核标准,就算完成得好,也只能在主审法官的工作上体现,法官助理更多在扮演着“无名英雄”角色,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法官助理工作主动性不强,责任意识淡薄的不良后果。
4、要明确法官助理的工作待遇和奖惩。
在设定主审法官时,一般来说对主审法官的待遇都会给出明确交待,而对法官助理的待遇则考虑得较少或考虑滞后。
从主审法官落选成为法官助理者,虽感觉有些失落却也感到轻松,既然技不如人,待遇不如人,工作就不必那么投入了,这种心理的存在是必然的。
所以,法官助理的待遇和奖惩需要明确,要让法官助理充分感觉到独立人格的存在和本职工作的神圣,从而充满自信地去做好每一项“台下”的工作,真正当好主审法官的助手,如果做不到尽职尽责必然受到相应的处罚。
5、法官助理制下的如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主审法官既然是精英法官,必然数量相对较少,为了缓解主审法官的工作压力,同时,促使审判公正、公开、透明,如何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更加合理科学高效的使用人民陪审员是我们今后要积极思考的问题。
法官助理制度的设置,是我国在审判管理机制改革与完善进程中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关于法官助理制度的任何思考都应围绕如何促进法官职业化、精英化来进行,都要围绕“以人为本”的人本管理模式开展。
我们相信,随着我院法官助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法官助理管理的日益科学,必将有力地推动司法公正性与效率性,推动审判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