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有《《西方法律思想史》》里面全部名著名言及其作者的资料啊
建议你去看看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对写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论文很有帮助。
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法律不强人所难即不能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
选项A说法错误,“人能够做到的”中的人,可能是“圣人”,也可能是“小人”,不能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所有人,也不能以“小人”的标准去。
另外,法律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道德调整的范围不一定都要有法律来规范。
选项B说法错误,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明确规定“天灾”是不可抗力,是法律调整的事项
关于法律的格言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终是对自由的毁灭。
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
何从
何喜
何忧
难了
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
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
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西方法律史论文,高分求
有关法学与爱的三个话题17060119 陈建请允许我在开头就突兀地提出自己新近的一个小想法:我坚信,法学的内在,正是一代又一代法律人对人类所怀有的巨大的爱。
是的,这个念头有一些乌托邦的味道,并且掺有太多因温情脉脉而显得模糊不清的暧昧,使其更像是歌德诗作中拙劣的一行,而不应出现在一篇西方法律思想史论文的开头。
但,我希望自己这不成熟的观点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同与肯定,并付之身体力行,成为法学研究的信条、法学教育的目标。
或者,其实在我做出自己的论述之前,当下的大多数法律人早已或清晰或模糊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队法学进行深刻的探究正是出于对全人类的爱、对人类命运的关怀,而不是——争名逐利。
这,更能让我欣喜。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论述让自己切实地明白真相是否如此,倘若在其中我发现了自己是错误的,或者由他人指出,我也是同样深感庆幸的。
虽然,在论述之前,甚至可以追溯到在接受正规法学教育之前,我就早已坚信,正如冉阿让所说,除了相互关爱之外,世人别无他事可做。
1, 关于我与法学这个之于我——一个法学本科生——来说不啻为哥伦布的新大陆的大发现其实起源于一次读书经历,它并不能算是多么奇特,但却绝不普通。
就像瓦格纳在半梦半醒之间脑中迸出冥思已久的序曲间调一样,“这一切,都是偶然的顿悟”。
何勤华老师在《战争与和平法》的“中译者序”中写了这样一句话: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中心思想,凝聚到一点,就是对人类和平的执著追求,就是对人类的爱。
读到这句话时,我正坐在敬文图书馆三楼广阔的中央大厅里。
午后的阳光通过天顶大块的玻璃直射下来,一种暖洋洋的温馨在我周身洋溢起来,如同一片墨迹的淡淡晕染。
我看着那些空无一物的明亮,心中突然爆出意种惊恐的木然和碎裂的声响,铁马冰河,天崩地裂。
这种莫名的错愕,源于我从少年时代起就对法律所怀有的不友好的印象。
造就这种印象的原因不外乎是每个男孩子在少年时期都会具有的那种如同犀牛般的反叛脾性,对执政者的天然的抵触。
在我高二高三那段最精彩的文科班生涯中,周围所有的朋友几乎都是自然而然地信奉无政府主义,虽然事实上没有一个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那时,我们每个人都牢记着雨果在1862年元旦为其著作《悲惨世界》写就的序言:只要因法律和习俗所造就的社会压迫还存在一天,在文明的鼎盛时期人为地把人间变成地狱并且使人类与生俱来的幸运遭受不可避免的磨难;只要本世纪的三个问题——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还得不到解决;只要在某些地区还可能发生社会的毒害,换句话说,同时也是从更广的意义来说,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愚昧和痛苦,那么,和本书同一性质的作品都不会使无用的。
在重新回味这段话的过程中,我仍然有着抑制不住的激动,脑海中依旧会泛起那些恶毒的法律与刑罚对冉阿让所做出的迫害,而想到更多的,是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那些因法律的不公而带来的悲剧。
最有代表意义的,就是最近的“许霆案”,这个闹剧所反映出的,也许不仅仅是司法者的愚蠢,而更是法律本身的某些特质吧。
当我们班——一群“新生的法律人”在对此案进行课堂讨论时,竟然有更多的同学说,也许法律错了,但,法律就是法律,无论我的内心如何,我只能认定其是盗窃金融机构。
我当时顺应着她们悲哀地感受着这种无奈。
这就是我在接到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时所遇见的场景,我将投身给这样一个矛盾的事业——彪炳正义,本身却正是正义最大的破坏者。
是的,正义,在法律人的脑海中,这似乎是一个被遗忘的词汇中。
在我所已经接受过的将近其一半的本科法律教育中,似乎从来没有人教过我们要如何正义。
没错,很多老师跟我们说过正义的概念,种类繁多,有广义的,有狭义的,有古代的,有近代的,咬文嚼字,引经据典。
但是,却从来没有老师告诉过我,我是否应该为我心中的愤怒而奋不顾身,提携玉龙为君死,我以我血荐轩辕。
也从来没有一个老师跟我说过如马英九主席一样对法科学生的要求:“法律学子应立誓秉心公正、为民谋福、担当正义守护,否则即不配学法
”反倒是我的母亲,给了我一些启迪。
寒假时,我陪母亲看央视热播剧集《闯关东》,其中有一个片段:在日军的炮火轰炸下,法庭被震得微微颤动,中国法官冒着生命危险,也顶着亲日政府的压力,依然裁决了作为被告的日本人败诉。
母亲连头也没回、淡淡地跟我说,你以后也要做这样的法官。
母亲的这种她认为理所应当的期许让我倍感羞愧,我深知这一切有多么难,在一个司法并不独立的国家。
我相信,在我之前,就已有很多的法律学子为没法实现母亲对自己所提出的这个最起码的盼望而内疚。
可我并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有;或者,什么时候才会没有。
我也只能痛苦地相信,或者无力地辩解,这不怪我们,我们尽力了。
然而,无论如何,我不能接受对不正义的妥协。
为此,我始终在寻找,法律这个领域里,“正义”这个支点究竟在何处。
哪怕,只是为了面对母亲时,能拥有一份坦然。
2, 关于战争所以,我要毫不犹豫地说,也许,何勤华老师的那句话让我找到答案了,而且答案竟然如此简单——爱。
原来真相也许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结论:法学的目的在于设计一种使全人类或者其中一部分人的生活更和谐的秩序,正如博丹提出国家的主权、洛克倡导权利的合理分配、卢梭呼吁良好的民主政治。
也就是说,这些伟大的天才,他们在进行法学研究时,心里充斥着的,正是对全人类的无私的爱。
而我眼前的这本书——《战争与和平法》,无疑也是格劳秀斯先生基于这种天才的爱而完成的“世界性的著作”。
在《战争与和平法》这本书中,格劳秀斯先生依次探讨了战争发生的原因、财产权与人身权的本质以及其所依据的理由、所有权的义务、王室继承权的规则、受契约保护的权利、条约的效力和解释、以及国际法上的主体等等在战争中至关重要的问题,而凡此种种,起目的都在于设计一种战争的规则。
“设计一种战争的规则”,这句简单的概括有些冷冰冰的工业世界特色,它的背后所隐藏似乎是更大批量的战争。
因为,由工业社会所约束的思维往往有一个:一个事物的规范化必然导致批量化。
所有的大规模产业无一不有自己的“规则”。
若战争也应验此规律,那是不可设想的。
然而,天才的荷兰人当然不会是战神的侍从,他的理论也自然不会是爱因斯坦最终早就了原子弹的相对论;他为战争所设计的规则,旨在从对战争三个重要环节的规定从而达到对战争的全面限制、对非正义战争的彻底根除,这三个环节分别是:挑起战争的原因,战争中的具体行为,结束战争的机制。
这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成果之一,却正是“荷兰的囚徒”所身经的那个苦难时代的产品。
本书出版在1625年,17世纪刚过去四分之一的时候。
整个欧洲处在一种看似平静的氛围之中:宗教改革已进入尾声,资产阶级尚未剑拔弩张,王室贵族与教会还在享受残存的荣耀。
但在后来,这种平静很快就被证明是各方势力暗中彼此消长而表现出的一段僵持:宗教改革的思想已深入人心,资产阶级正蓄势待发,王室贵族与教会已无可救药却仍希冀苟延残喘。
打破寒潭,在海峡对岸,是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号角——光荣革命;而在欧洲大陆,则是最终拖垮了哈布斯堡王朝的“三十年战争”。
处在这样一个瓶颈般的年代,荷兰的天才已经预感到一场新的利益分配即将开始,战争这“伟大的清洁剂”必将涂炭生灵。
他深知,战争对于执政者来说只是谈判桌上的筹码,对于天下苍生来说却是最深重的苦难。
正如荷马所哀叹的:“阿瑞斯的光荣的巨盾上满是勇者的鲜血
”我猜想,天才每思至此,必当泪如泉涌,情难自禁。
他明白,他无法阻止战争的到来,那么,也许,他就只能尽一己之力使人类受的伤害尽量减少。
这正是格劳秀斯先生最可爱的地方,也许他的理论毫无作用,也许这个世界上的战争该杀伤多少人依旧杀伤多少人,但是他做了,他尽了自己的力量。
他,表达了自己的那份伟大的爱。
他在临睡前、临死前都不会遗憾了。
(他让我莫名地想起许三多。
)然而,他做到了,在他之后,战争是有了一套详细的规则,从宣战到停战,一切都必须有模有样、有板有眼地进行。
固然,这不是单凭他的一本书就做到的。
但,正是他率先发出了和平的呼喊,后世大家云集响应,经过了一代又一代的卓绝努力,才最终创造了当今世界这样一个国际秩序相对稳定的大环境。
谁能说,这不是法律人献给全人类的最广博无私的爱
3, 关于死刑这是《论犯罪与刑罚》第二十八章的章节名称。
在看贝卡利亚的这本书之前,我是坚持死刑存置论的。
我相信读过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的人都会坚持死刑的正义性。
我可以列举很多,《ABC谋杀案》、《人性记录》、《斯太尔斯庄园奇案》等等,波洛可不愿意像福尔摩斯那样去找一个化妆成乞丐的男人,除了伤亡惨重的恶性犯罪,可没有什么值得这个生活品味颇高的矮个子比利时人为之动用他那“灰色的小细胞”。
从而,他所挖掘出的犯人,无一不是令人欲杀之而后快的。
其中,《东方快车谋杀案》无疑是最著名的,而它也因众所周知所以引用起来相当方便,它唯一不同的地方倒不在于其复杂而精致的犯罪手段,而是那个罪大恶极的人不是杀人的人而是被杀的人:小阿姆斯特朗被一个罪犯绑架并谋杀,这个罪犯通过行贿等不法手段逃脱刑罚,但多年后,小阿姆斯特朗的家人们在一列火车里谋杀了他。
我相信没有会认为波洛对这一干杀人犯不予追究是不正义的,反而,我们只会抱怨法庭的无能、法官的腐败。
在法学范围内,它可以扯出很多相关的话题,自然正义啦,同态复仇的正义性啦,但是,我在那时只愤慨地想到,若在现在,那个罪犯无论如何也是不会死的,那么多无可救药的杀人犯都会在英美舒适的监狱里度过余生,这简直是对法律的嘲笑。
这种想法,后来看女王的很多小说时都会泛起来。
请注意,我上面说到了“无可救药”,这是我所有这些自以为正义的愤怒的一个错误的基础。
当然,这是贝卡利亚告诉我的。
在贝氏关于死刑废止的论述中,我认为他最重要的是两个论点: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别人的生命,包括执法者;死刑并不比终身苦役刑更具有改善力。
“关于死刑”这一章并不长,但小贝(他写这书的时候好像只比我大五六岁)始终在傲气十足地围绕着这两个论点在进行对死刑的讨伐,但是他的论点在说明什么
前者是在竭力保证犯罪人的生命权,这是后者的基础;而后者,却是在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每个人都是可以改好的。
这是一个天真得如同诗人一般的论点,像顾城一样说:“我眼睛看到的地方都盛开着花。
”他让我记起一个小孩子,他说,谁说动物就想到大自然里去呀,小老虎找不吃的会饿死,小鹿会被大老虎咬死,还是动物园里最好。
天才的通病是太单纯。
世人都这么说。
小贝希望每一个人皆能如他一样明白:无论多么罪大恶极的人都是有改过自新的可能的,只要这个社会施予其足够的爱心,而不是将社会在那些恶性犯罪中所应承担的责任都推卸到罪犯一个人身上,让他一死了之。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怀有天才的如此傲岸的爱的,他的博大无边的爱促使他不能放弃对任何一个灵魂的关怀。
其实,对“全人类”这个虚泛的概念的爱并不是很难去怀有的,它只需一种悲悯之心,这是可以由文学、宗教等培养而成的;而将爱无分高低地施予每一个个体身上,这是很难做到的。
嫉恶如仇,是正义;关怀包括正义在内的每一个人,这是接近于神性的高尚。
在后世,有众多的法学大家也正是基于他们对人类所怀有的巨大的爱而“为废除死刑而战”(其中最为杰出的无疑是罗贝尔·巴丹戴尔)。
他们也应该受到与小贝相同的尊敬。
结语第一次毫无限制地些论文,于是就真的把自己想写的写出来了。
谢谢老师的自由题目,也谢谢老师的费神批改。
(很幸运能上老师的课)法学是爱,请相信我。
爱是经久忍耐,慈悲为怀。
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吹,爱是不狂妄,爱是不乖张,爱是不自私,爱是不轻易动怒,爱是鄙视不义,爱是喜欢真理。
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语出《圣保罗至哥林多书》参考资料1, 关于第一个话题,除雨果的《悲惨世界》外,还有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巴尔扎克的《邦斯舅舅》。
法律的不正义在这三部小说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虽然巴尔扎克的稍温婉一点。
向这三位十九世纪的法国小说家致以同样的敬意。
2, 关于第二个话题,以电影为主,奥黛丽·塔图主演的《漫长的婚约》,梅尔·吉布森主演的《爱国者》,布拉德·皮特主演的《特洛伊》,刘德华主演的《投名状》。
战争毁灭一切,阿瑞斯与黑帝斯的双手始终紧紧相连。
和父亲一起看的《爱国者》,父亲哭了。
3, 关于第三个话题,除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外,还有罗贝尔·巴丹戴尔的《为废除死刑而战》。
对死刑的论述同样深刻,前者在理论,后者在亲历。
还有两部小说,莫言的《檀香刑》和潘军的《死刑报告》,前者写了一个刽子手的生涯,后者写了许多死刑的冤案。
前者远比后者精彩。
4, 还有什么。
《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陈长文、罗智强著,法律出版社2007版。
《刑法格言的展开》,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2005版。
《先知》之第十三篇:论律法,【黎巴嫩】纪伯伦著,王立译,北京出版社2006版。
引用到了这几本书的词语和造句方式。
梁启超政治法律思想上的主张是什么
关于文化的名言 1、文化不能从上向下压,因为它应该是从下面高涨起来的。
——里德 2、文化的进步乃是历史的规律。
——约翰·赫尔达 3、文化的视野超越机械,文化仇恨着仇恨;文化有一个伟大的激情,追求和美与光明的激情。
——马大·安诺德 4、文化开启了对美的感知。
——爱默生 5、文化是,或者说应该是,对完美的研究和追求;而文化所追求的完美以美与智为主要品质。
——阿诺德 6、文化虽然不像文明那样具有地区的广泛性,但是,它相应地和各个国家的每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具有更深刻的联系。
——森谷正规 7、我们必须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
—— 8、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经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垢政治和经济。
—— 9、有如语言之于批评家,望远镜之于天文学家,文化就是指一切给精神以力量的东西。
——爱献生 10、在这富有历史背景、富有高度私人秘密性的社会,人类的文化应是多彩多姿的。
——黑塞 11、智慧是知识凝结的宝石,文化是智慧放出的异彩。
——印度 12、中国的长斯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
—— 13、所谓文化,比起文明开化往往不过是掩蔽蒙昧无知的最后一层裱糊板。
——马洛利 14、任何一个文化的轮廓,在不同的人的眼里看来都可能是一幅不同的图景。
——雅各布。
布克哈特 15、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宗旨。
——高尔基 16、人生来本是一个蛮物,惟有文化才使他高出于禽兽。
——《世俗智慧的艺术》 17、克服民族性是文化的胜利。
——爱献生 18、道德文化有可能达到的最高境界是认识到我们应该控制自己的思想。
——Charles Darwin 19、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
—— 20、不伴随力量的文化,到明天将成为灭绝的文化。
——邱吉尔西方文化根源和希腊有一定联系,推荐一下这些名言。
关于文化所指的是哪些文化——教育——风俗——饮食,有点模糊。
可以在其他地方查询一下。
亚里士多德(希腊)即使上帝也无法改变过去。
苏格拉底(希腊)最有希望的成功者,并不是才干出众的人而是那些最善于利用每一时机去发掘开拓的人。
苏格拉底(希腊)当许多人在一条路上徘徊不前时,他们不得不让开一条大路,让那珍惜时间的人赶到他们的前面去。
苏格拉底(希腊)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
哲学家告诉我们,“为善至乐”的乐,乃是从道德中产生出来的。
为理想而奋斗的人,必能获得这种快乐,因为理想的本质就含有道德的价值。
苏格拉底(希腊)自愿的人在忍受苦楚的时候,受到美好希望的鼓舞,就如打猎的人能欢欣愉快地忍受劳累,因为他有猎获野兽的希望。
柏拉图(希腊)我们若凭信仰而战斗,就有双重的武装。
苏格拉底(希腊)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
哲学家告诉我们,“为善至乐”的乐,乃是从道德中产生出来的。
为理想而奋斗的人,必能获得这种快乐,因为理想的本质就含有道德的价值。
苏格拉底(希腊)自愿的人在忍受苦楚的时候,受到美好希望的鼓舞,就如打猎的人能欢欣愉快地忍受劳累,因为他有猎获野兽的希望。
柏拉图(希腊)我们若凭信仰而战斗,就有双重的武装。
苏格拉底(希腊)逆境是磨练人的最高学府。
苏格拉底(希腊)假使把所有的人的灾难都堆积到一起,然后重新分配,那么我相信大部分的人一定都会很满意地取走他自己原有的一份。
苏格拉底(希腊)许多赛跑的失败,都是失败在最后的几步。
跑“应跑的路”已经不容易,“跑到尽头”当然更困难。
德谟克里特(希腊)勇气减轻了命运的打击。
德谟克里特(希腊)能使愚蠢的人学会一点东西的,并不是言辞,而是厄运。
柏拉图(希腊)无论如何困难,不可求人怜悯
柏拉图(希腊)耐心是一切聪明才智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希腊)吠犬之用,胜于睡狮。
亚里士多德(希腊)勇敢乃是自信与害怕中间之道。
苏格拉底(希腊)一个人能否有成就,只看他是否具备自尊心与自信心两个条件。
德谟克里特(希腊)大的快乐来自对美的作品的瞻仰。
德谟克里特(希腊)不应该追求一切种类的快乐,应该只追求高尚的快乐。
赫拉克利特(希腊)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
苏格拉底(希腊)只期盼少许,才能接近最高的幸福。
苏格拉底(希腊)世界上最快乐的事,就是为真理而奋斗。
柏拉图(希腊)尊重人不应胜于尊重真理。
德谟克里特(希腊)不要企图无所不知,否则你将一无所知。
阿基米德(希腊)即使对于君主,研究学问的道路也是没有捷径的。
亚里士多德(希腊)学问是富贵者的装饰,贫困者的避难所,老年人的粮食。
亚里士多德(希腊)求知是人类的本性。
柏拉图(希腊)我一息尚存而力所能及,总不会放弃爱智之学。
亚里士多德(希腊)有人问:写一首好诗,是靠天才呢,还是靠艺术
我的看法是:苦学而没有丰富的天才,有天才而没有训练 ,都归无用;两者应该相互为用,相互结合。
亚里士多德(希腊)教育并不能改变人性,只能改良人性。
亚里士多德(希腊)教育是廉价的国防。
亚里士多德(希腊)教育在顺境中是装饰品,在逆境中是避难所。
苏格拉底(希腊)不懂得工作真义的人,视工作为苦役。
柏拉图(希腊)开始是工作的最重要部分。
亚里士多德(希腊)长期的无所事事最能使人衰竭和毁灭。
亚里士多德(希腊)劳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闲暇。
柏拉图(希腊)意志不纯正,则学识足以为害。
柏拉图(希腊)技艺没有知识,他对于那种技艺的语言和作为,就不能作正确的判断了。
柏拉图(希腊)不知道自己的无知,乃是双倍的无知。
柏拉图(希腊)如果一个人的激情,无论在快乐还是苦恼中,都保持不忘理智所教给的关于什么应当恐惧,什么不应当惧怕的信条,那么我们就因他的激情部分而称每个这样的人为勇敢的人。
柏拉图(希腊)许多胜利都会为胜利者带来杀身之祸,过去如此,将来也一定如此。
苏格拉底(希腊)许多赛跑的失败,都是失败在最后的几步。
路“应跑的路”已经不容易,“跑到尽头”当然更困难。
亚里士多德(希腊)在教育上,实践必先于理论,而身体的训练须在智力训练之先。
(希腊)亚里士多德教育是廉价的国防 。
(希腊)柏拉图子女教育是社会的基础。
(希腊)柏拉图未出生比未受教育好,因为愚昧是灾患的根源。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教育应由法律规定,并且应是国家的事务 。
(古希腊)柏拉图除非男女受着一样的教育,否则就不能使妇人有同男人一样的责任。
苏格拉底(希腊)谦逊是藏于土中甜美的根,所有崇高的美德由此发芽滋长。
苏格拉底(希腊)我比别知道得多的,不过是我知道自己的无知。
柏拉图(希腊)不知道自己的无知,乃是双倍的无知。
亚里士多德(希腊)对上级谦恭是本分;对平辈谦逊是和善;对下级谦逊是高贵;对所有的人谦逊是安全。
亚里士多德(希腊)人以为我最聪明,但是我自己知道我是什么都不知。
柏拉图(希腊)舍善而趋恶不是人类的本性。
亚里士多德(希腊)善性是难能可贵的,也是高尚和值得称赞的。
亚里士多德(希腊)如果恶完全变成不堪忍受的,它也将自灭。
亚里士多德(希腊)邪恶事件起因于邪恶。
亚里士多德(希腊)人们为善的道路只有一条,作恶的道路可以有许多条。
德谟克利特(希腊)寻求善的人只有费尽千辛万苦才能找到,而恶则不用找就来了。
苏格拉底(希腊)真正高明的人,就是能够借助别人的智慧,来使自己不受蒙蔽的人。
德谟克里特(希腊)坚定不移的智慧是最宝贵的东西,胜过其余的一切。
德谟克里特(希腊)智慧有三果:一是思虑周到,二是语言得当,三是行为公正。
---德谟克里特(希腊)身体的有力和美是青年的好处,至于智慧的美则是老年所特有的财产。
柏拉图(希腊)好人之所以好是因为他是有智慧的,坏人之所以坏是因为人是愚蠢的。
柏拉图(希腊)智者说话,是因为他们有话要说;愚者说话,则是因为他们想说。
亚里士多德(希腊)聪明人总是与另外的聪明人意见相符;傻瓜常常既不赞同聪明人,也不赞同笨蛋。
与此相似,直线总能与直线相吻合;而曲线既不彼此吻合,更不会同直线相一致。
赫拉克利特(希腊)教养是有教养的人的第二个太阳。
苏格拉底(希腊)想左右天下的人,须先能左右自己。
苏格拉底(希腊)知足是天赋的财富,奢侈是人为的贫穷。
苏格拉底(希腊)好习惯是一个人在社交场中所能穿着的最佳服饰。
苏格拉底(希腊)在你发怒的时候,要紧闭你的嘴,免得增加你的怒气。
德谟克里特(希腊)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
德谟克里特(希腊)要留心,即使当你独自一个人时,也不要说坏话或做坏事,而要学得在你自己面前比在别人面前更知耻。
柏拉图(希腊)拖延时间是压制恼怒的最好方式。
德谟克里特(希腊)身体的美若不与聪明的才智相结合,是某种动物性的东西。
柏拉图(希腊)语言的美、乐调的美以及节奏的美,都表现好性情。
所谓“好性情”并不是人们通常用来恭维愚笨的人的那个意思,而是心灵真正尽善尽美。
柏拉图(希腊)先从人世间个别的美的事物开始,逐渐提升到最高境界的美,好像升梯,逐步上进,从一个美形体到两个美形体,从两个美形体到全体的美形体;瑞从美的形体到美的行为制度,从美的行为制度到美的学问知识,最后再从美的学问知识一直到只有以美本身为对象的那种学问,彻悟美的本身。
柏拉图(希腊)美是真的光辉。
柏拉图(希腊)当美的灵魂与美的外表和谐地融为一体,人们就会看到,这是世上最完善的美。
亚里士多德(希腊)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善。
苏格拉底(希腊)纵使富有的人以其财富自傲,但在他还不知道如何使用他的财富以前,别去夸赞他。
苏格拉底(希腊)知足是天然的财富,奢侈是人为的贫穷。
德谟克里特(希腊)希望获得无义之财是遭受祸害的开始。
苏格拉底(希腊)谦逊是藏于土中甜美的根,所有崇高的美德由此发芽滋长。
亚里士多德(希腊)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智慧的德,另一种是行为的德。
前者是从学习中得来的,后者是从实践中得来的。
柏拉图(希腊)最有道德的人,是那些有道德却不须由外表表现出来而仍感满足的人。
亚里士多德(希腊)一个纵情恣乐、毫无节制的人,会变成放荡的人;一个像乡下人一样、忌避一切快乐的人,会变为麻木不仁的人。
柏拉图(希腊)人心可分为二,一部较善,一部较恶。
善多而能制止恶,斯即足以云自主,而为所誉美;设受不良之教育,或经恶人之熏染,致恶这一部较大,而善这一部日益侵削,斯为己之奴隶,而众皆唾弃其人矣。
亚里士多德(古希腊)记忆为智慧之母。
希腊知足是天然的财富,奢侈是人为的贫困希腊如果没有正义,勇气不是美德
关于法律的名人名言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在一个国家中, 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有哪法律格言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
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法】卢梭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紧急时无法律(紧急避险)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贝卡利亚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边沁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谚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不强人所难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Nemocogitationis poenam patitur ; Cogitationis poenamnemo patitur)。
——罗马法法谚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即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
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
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in dubio prereo)。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 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德国谚语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西方法谚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美]爱德华·S·考文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意]贝卡里亚 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
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塞尔兹尼克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法]孟德斯鸠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
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马克·吐温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克莱门凯 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
——昆体利安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卡多索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伯克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普通,越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柯南·道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