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法律与正义名言一句
手执干戈,心向莲花。
……形而上下
有关正义的名人名言
1、正义是苦难者的希望和犯罪者的畏惧之所在。
——惠蒂尔 2、哪里有正义,哪里就是圣地。
——培根 3、与正义为友的人,在哪儿都是安全的。
——伊壁鸠鲁 4、就是因为有了正义感,人才成为人,而不成为狼。
——培根 5、正义是第一美德。
如果没有正义做后盾,勇气又有何裨益
如果人人都正义在握,勇气也就没有了。
——阿格西劳斯二世 6、只要提着正义之剑攻击,再柔弱的手臂也会力大无穷。
——韦伯斯特 7、伸张正义,胜于责骂邪恶。
——德国 8、在正义的事业中,弱者也能战胜强者。
——希腊 9、声张正义和扶植自由,是革除时弊的关键。
——享乔治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是谁的名言
所谓“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是英国的一句法律格言,它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司法裁判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司法裁判的结论必须是公正的,而司法裁判的程序性也必须是公正的。
在程序公正的问题上,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及时做出司法裁判并将这个裁判告知当事人。
过迟做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都是不公正的,因此也是非正义的。
如何实现程序正义
收藏推荐 衡量司法行为的标准,除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
人们不仅要求实体公正,更要求程序公正。
能否实现程序正义已经成为中国能否走向法制国家的关键所在。
一、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实质我国目前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程序问题虽有所重视,但在实践中却经常被视为一个装饰,其处境和地位非常尴尬:一是程序规则的缺陷。
我国程序规则的最大缺陷是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不完善。
所谓实体性规则不完善是指该有的规则没有制定;而程序性规则不完善,则是指实体性规则有些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性程序,导致了程序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二是程序被等同于技术性手段。
许多人认为程序仅仅是技术性手段,只是用来保证实体法得以实现的,除此以外,不具有任何价值。
违了什么法,犯了什么罪,该怎样处罚,应如何判刑,应遵守哪些程序却不甚明了。
甚至有人认为遵守程序是在浪费时间,捆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
三是程序被虚置。
程序的实施要求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但在程序缺乏刚性规定的情况下,由于破案的巨大压力超越了程序的规定,也由于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鄙视和痛恨,往往使司法人员忽略了自己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