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主教如何才能封为圣人的
要求详细的解释
圣人的列品canonization of saints是指圣人在教会内被列入圣人名单中而受到公开敬礼(参法典1186~1187条)的整个过程。
但将canonization of saints翻译为“封圣”在中文中多少有些歧义,好像在说天主教会在“册封”圣人,本来“册封”也没有什么不对,不过,经过了2000年的“封圣事件”,“册封”这个词多少发生了一些变化,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封圣就是把那些没有资格的人说成圣人。
早期教会只是各自在主教认可之下敬礼当地的“殉道者”(参 343)。
到中世纪初期,圣人是以公开欢呼决定或主教文告的方式宣布的。
1234年,教宗额我略九世(Gregory IX, 1227-1241)更严格地把列品的权利保留给教宗本人。
1588年,教宗西斯笃五世(Sixtus V, 1585-1590)将此权力托圣礼部管辖。
1642年,教宗乌尔班八世(Urban VIII, 1623-1644)增添了列品新规则。
1734-1738年,郎博蒂尼(P. Lambertini,以后成为教宗本笃十四世Benedict XIV, 1740-1758)着书确立了圣人列品程序,由圣礼部沿用至今。
1969年3月19日教宗保禄六世(Paul VI, 1963-1978)以自动诏书颁宗座公函(Sanctitas clarior)宣布简化整个列入真福与列入圣品案件的程序。
同年5月8日宣告成立两个宗座部门(册封圣人部、礼仪及圣事部)以代替圣礼部,并修订了圣人列品程序。
简化过的列品程序大约如下:第一阶段是“真福品”(参 151),可分为三个步骤:1)搜证与申请:由推动人依法任命的列品案件申请人,对已亡的列品候选人的生平做详细的搜证后向主教提出申请。
2)调查与审断:主教应先调查德行或殉道之事实,将其著作交付神学审查人审查,并调查列举的奇迹,才将结果呈册封圣人部。
3)复审与裁决:册封圣人部在常会中报告主教调查结果后,经由专案小组(如医生)研究、神学家会议之审查与各部会的研判,最后由教宗做裁决,被列入真福品者,允许此人受到某修会、教区或国家等区域性的敬礼。
然后才可进入第二阶段“圣品”(参 152);此时教会团体需要向被列入真福品的候选人祈求转祷,祈求他(她)行的奇迹,才可宣布为“圣人”而成为教会的楷模。
同时教会硬性规定已列品的圣人应受到普世教会的敬礼。
列入圣品与列入真福的过程大同小异;但是,在列入真福之后,至少必须有两个真实的奇迹在经由呼求之后发生,才可以提出列入圣品的申请。
一方面教会法典(1186,1187条)把所谓的成为“圣人”的条件规定更严,但另一方面,在教会生活中还有许多未列品的圣人;他们洞悉世人共同的渴望,他们结合深邃的灵修与对当代社会正义的关怀。
最后,附带说一点,在系统神学中要探讨圣人敬礼的地位,须说明它在教会生活中的功能,才可避免陷入歧途。
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教会》宪章第七章(LG 48-51)更从末世的角度来看圣人在旅途教会与天上教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并指出圣人的敬礼应以基督为终向,才可达于天父(LG50)。
最后教会宪章劝告牧灵人员对所发生的弊病、过度或缺点应立即制止或矫正(LG 51)。
此外,为使基督宗教人士瞭解圣人的敬礼,神学似乎应更深入反省天主的爱与近人的爱之统一,以及主耶稣基督人性的永远的救恩功效。
首先要学会互相尊重,信仰不同没有关系,重要的是尊重对方的信仰,不歧视,也不要强迫对方加入自己的宗教信仰。
其次,尊重对方的信仰并不抹杀向对方传教的责任。
那么,这么传呢
您可以毫无偏见的陈述自己信仰的观点,对方在述说自己的信仰时要注意听,不可以打断对方的陈述,也不要立马否认对方的观点。
要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强迫对方接受,这就是在做传教的工作,至于对方什么时候能够皈依这就不是我们人的工作了,圣保禄宗徒说,我播种,阿波罗浇灌,但使之生长的确实天主。
传教就是这样,我们做了我们应该做的工作以后就可以了,不要总看效果,看效果能让人骄傲或气馁,要信靠天主,要不断的为对方祈祷,祈求天主的光照和恩宠,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在天主面前没有任何事情是不可能的。
第一、人有追求信仰的自由,有信仰这个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宗教的自由;第二、人人都该追求真理,特别应该追求有关天主及其教会的事情,既寻获之后,则必须服膺而遵循之。
关于第一点,我们引述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义《信仰自由宣言》的话说:“公教会主要道理中的一端,也是包含在天主圣言内的,并由教父们所常讲的,就是人该自愿地以信从答覆天主,所以不能强迫任何不自愿的人去接受信德 。
原来信德的行为,由于其本身的性质,该是自愿的,因为人受了救主基督的救赎,被耶稣基督召叫为天主的义子,却还不能向启示的天主皈依,除非圣父吸引他,而他也献给天主有理性的和自由的信德的服从。
所以在宗教事务上,不应有任何从人方面而来的强迫,这是完全相合于信德的特性的。
因此,信仰自由的原则颇有助于造成一个环境,在这环境中人们能无阻无碍地被邀接受基督的信仰,自主地皈依它,并在生活的各方面主动地承认它(10号)。
”教会不可以强迫他人接受一个他自己不愿意的信仰和人生观,人应该本着自由和心甘情愿去回应信仰的召叫。
在初期教会历史中,宗徒们受了基督的教训和榜样的感化,追随了同样的道路。
自教会的开始,基督的门徒既努力劝化人们悔改,承认基督为主,但不用强迫行为,也不用不合福音的手段,惟凭天主言语的德能,他们毅然向众人宣布天主救世的计划,“他愿意人人得救,并能认识真理”(弟前:二,4);同时他们尊重软弱的人,虽然他们在错误中,只向他们表明“我们每人都要向天主交代自己的账目”(罗:十四,12),并应服从自己的良心。
关于第二点,《信仰自由宣言》说:“人人因其各有人格,依其自有的尊严,既有理智与自由意志,所以应为人格负责,受其天性的驱使,负有道德责任去追求真理,尤其是有关宗教的真理。
每人并且有责任依附已认识的真理,遵循真理的要求而处理其全部生活。
人们除非享有心理自由,及不受外来的强制,便不能在适合其天性的方式下,完成这一责任。
信仰自由的权利不是奠基于人的主观倾向,而是奠基于人的固有天性(2号)。
”人从天性便有责任去追求真理,特别是有关宗教的真理,这个追求与甘心的追随紧紧相连。
就是说,信仰不应该只是一个理性的分析,也是一个意愿的抉择问题,就是依从自己的良心来做抉择。
因此,《信仰自由宣扬》对此说的非常清楚:“追求真理,应用适合人格尊严,及其合群天性特有的方式,即自由探究,借助于教导或讲授,传播与交谈,把已获得或自以为已获得的真理彼此陈述,藉以在追求真理上互相辅助;既获得真理之后,则当以个人的同意坚决服膺之。
人是通过自己的良心而领会、认识天主法律的指示;人必须在一切的活动上忠实地随从良心,俾能达到自己的归宿-天主。
所以不应强令人违反良心行事,也不应阻止人依照良心行事,尤其在宗教事务上是如此。
因为宗教的实践,由于其本来的性质,全在乎内在的、自愿的、自由的行动,人这样才能使自己直接归向天主:这样的行为不是由纯属人的权力所能命令或禁止的(三)。
人的合群天性,要求人藉外在形式表达内在的信仰行为,在宗教信仰上与他人相通,并以团体方式宣示自己的宗教(3号)。
”我们需要追求真理,但是这个真理不是“我们自己认为是真理的真理”,这样的真理是一个主观的真理,带有不确定性,我们所追求的真理应该是一个客观的、带有确定性的真理,也只有这样的真理才值得我们用自己宝贵的自由做出一个一辈子的抉择。
至于您最后提及的是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了,就是其他教派的人士是否也可以得救,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在这里不拟展开这个话题,我们只简单的告诉您,圣神的风随意向哪里吹,但却没有人知道,得救不是一个模子,而是有多少人就有多少条得救之路。
天主教四大圣人
Saint Augustine, Pope Gregory I, Saint Jerome, and Saint Ambrose圣奥古斯丁,格里高利一世,圣哲罗姆,圣安布鲁斯
请各位好心人帮忙起一个天主教圣人的名字,不是带个圣字哦
是“圣名”
楼主懂什么叫圣名吗
圣名是主保圣人的名字,意思就是说让自己(或孩子)一生以这位圣人的所作所为为榜样,学习这位圣人的精神。
一般选自己最为崇拜的圣人。
要是连圣人的所作所为都不知道就随便起一个那不是胡闹吗
天主教圣人故事
??? TELL ME THE ANSWER
天主教对一个人的封圣有什麼条件 ?
天主教对一个人的封圣有什麼条件 ? 一个人要被天主教封圣, 条件是能够确定他已在天堂, 与天主同在..需要什麼手续 ?要在确实在天堂的证明, 最简单, 亦是最不可能的就是要有奇迹因此人而发生..有些圣人是死了几百年之後才被封圣的, 有些是死了几十年, 有没有人是未去世被封圣的 ? 当然没有在世的人被封圣, 因为在世的人不可能在天堂. 所谓善行及伟大的事, 有些人在生时已经为别的天主教徒熟知.於是, 在此些人死了之後, 很多信徒在有病患(主要是这方面)时, 会向此些已经死去的人, 请代为祈求天主协助, 即是转祷.而当有足够的证明指有奇迹出现了, 是科学上无法解释, 而能直接指向是因神的原因获得病患的突然好转, 又经地方教会转往罗马教庭, 认为有助信仰天主的才进行了解及调查. 因此, 有时是经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之後, 在没有可能是迷信或误导之下, 才确认一个奇迹的出现.再者, 一个奇迹可以把一个死人定为真福, 但还需要第二个神迹才可以被确认为圣人.确认为圣人, 也有在信仰上是有示范作用的. 没有好的善行导人归向神, 没有封圣的理由.因为教会已有不少圣人(在天上的善人), 所谓多一个不多, 少一个不少, 没有必要时, 自初期教会开始也是不易封人为圣的. 也对已死的人没有什麼好处, 不同国家的追封..中国的圣人是指大圣大贤的人, 和教会是指那些人已在天堂的圣人慨念完全不同.
天主教圣名大全
天主教圣女St. Agnes一般译作圣依搦斯。
圣女的名字,在希腊文中有「纯洁」之意;在拉丁文中则让人想起「羔羊-Agnus」。
对於这位圣女,除了知道她在第三世纪末,以约12、13岁的稚龄殉道致命之外,其他几乎一无所知,仅有一些传说流传下来。
传说中,圣女致命的方式有数种说词:有斩首、焚烧或是绞刑等说法,莫衷一是。
根据传说,圣女是罗马贵族的後裔,在13岁时因坚持信仰而殉道致命。
依搦斯年幼之时,曾向天主誓许永保童贞,她爱主至深,痛恶罪恶甚於死亡
由於圣女容貌甚美,因此许多年轻人皆想娶依搦斯为妻,但圣女的回覆总是:「耶稣基督是我唯一的夫君。
」 一位罗马官长的的儿子名叫Procop,因圣女的拒绝而恼羞成怒,他曾试图以丰厚的礼物与许诺为条件,欲说服圣女成为他的妻子。
但是,这位美丽的女孩还是说:「我已向万有之主许下承诺。
他的光辉胜过太阳与星辰,且绝不离弃我。
」Procop在盛怒下控告她是一位基督徒,并且将圣女带到官长他父亲那里去。
这位官长怂恿圣女说,若她愿意背弃上主,将可获得许多珍贵的礼物。
但是,圣女还是予以回绝。
之後,这位罗马官长欲以困绑胁迫的方式,试图改变圣女的心意,但她可爱的脸庞却流溢著喜乐,连外教民众都不忍见此美丽的女孩受死而偷偷哭泣著。
然而,圣女的表情却有如待嫁般地喜乐。
她并未留意那些求她留住自己性命者的呼求,只回答说:「若取悦你们,我就冒犯了我的净配;他选我在先,所以应先拥有我。
他以恩宠与美德来妆点我的灵魂,因此我只属於这位天使们所服事的天主。
」说完,圣女即低头等候致命的大刀了。
据载,圣女被囚禁的期间,曾有一位男子带著情欲的眼目注视著圣女,结果瞬间双目失了明,赖圣女代求,才又使该名男子恢复视力。
又有一种传说这样描述:由於罗马法律不许处决贞女,所以在执刑前,罗马官长命人先将圣女予以玷污。
然而,圣女贞洁的荣冠却奇迹地被保留了下来。
之後,当士兵将圣女拖至外头,准备施以火刑时,乾柴却无法点燃。
无奈之下,官长只好命兵士拔出剑来,砍击圣女的头部,依搦斯遂光荣致命了。
圣女致命後被葬在罗马附近的地下墓穴之中。
君士坦丁大帝的女儿为她盖了一座大殿,以尊崇这位圣女。
按欧洲部份地区的习俗,据闻只要在圣女庆日的前夕举行特定的仪式,少女们就能看见自己未来夫婿的相貌。
这种迷信的行为,在若望基德(John Keat)的诗中「The Eve of Saint Agnes」曾被提及。
圣女是贞洁、园丁、小女孩、订婚男女、遭玷污者与贞女的主保。
圣女的主要庆日是在1月21日,但在罗马教会的礼仪里,也常在1月28日纪念这位圣女。
在圣像中,圣女常被描绘成手持棕榈树枝,脚旁则伴有一只羔羊,或怀中抱著羔羊的一位少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