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大四马上毕业了,想在培训机构教书,请问一下前景如何?
培训机构现在市场不错。
前景也很好。
不过,好像应该不是你想教就能教的了吧。
得看你的专业、你的经验啊。
换句话说,如果你要进的这家培训机构,不管你是什么大学的,读什么专业的,有没有经验等,就让你去教课了,那这个培训机构前景一定渺茫。
培训机构当老师需要什么条件?
至少你的技一定要,还有就是有5年行业内开发经验够全面且的掌握学科内的知识体当然啦,那只是一部分的职业需求,既然想当老师,也要热爱教学,乐于奉献,关心学生,改进教学方法,这样才会有优秀技术讲师的根基与潜力哦
高级职称班主任教书育人证明怎么写
第一条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教育技巧,在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情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追踪教育科研信息,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试验的能力,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有成效,是学校的骨于教师。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成人中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井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第三条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严于律己,言行堪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良好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中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教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三)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四)确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除符合免试条件的外,均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参考条件。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一、教学质量要求。
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二、教学工作量要求。
平均周课时数: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2节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或市级70天,或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学科小循环教学或从事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3年以上;德育教师须从事德育工作5年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须指导和参与一个实习场所的建设或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实验项目;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承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工作一次以上。
四、每年都进行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的教学;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每年承担三次公开课,并主讲培训课或组织经验交流会(附有关证明材料)。
五、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包括教改实验、教学法实验研究。
下同);或主持完成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项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须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2项以上。
六、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第五条业绩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显著,在所在县(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或获县(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市级以上奖励;或获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主的省级各科教研会三等以上奖励。
三、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参加评选)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
乡镇(不含城关镇)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可提交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以上(每篇四千字以上)。
第七条破格条件一、业绩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教研)成绩显著,在所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学(教研)成果突出,获省级奖励;或获由省教育主管部门主的省级各科教研会一等奖。
二、论文、论著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教育教学论文4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有去过培训机构工作过的人吗,去培训机构教书好吗
1.精心培育穿技能,受益终身感恩师2.育人之沃土,成人之秀地3.春风化雨,桃李满门4.热情服务,尽职尽责5.精心辅导,恩泽永留
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需要教师资格证吗
答案是肯定的。
是在教育机构担任都应取得国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不过如果是应聘教育机构担任一般职员,如教务处工作人员、财务部门的会计、出纳、保卫部门的安保人员以及后勤人员,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 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3. 各级各类学校的涵盖范围 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怎样在教学活动中落实师德规范提出的教书育人的要求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
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立德树人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国运昌盛和民族未来。
要立足科教兴皖、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师德建设是强化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要求。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教师在思想教育和德育工作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神圣的使命。
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
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高尚的师德。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地中小学要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从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出发,把师德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师德建设是新时期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迫切需求。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一流的教育需要一流的教师。
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长期以来,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信赖和尊重。
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在新形势下,师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在教育发展的新起点上,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加强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准确把握贯彻落实《规范》的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规范》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及教书育人能力为核心,以建立师德工作长效机制为保证,与教师队伍管理、教师继续教育、绩效工资实施、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良好、人民满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在师德建设中要树立“尊重教师,依靠教师,服务教师”的理念,把引导教师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义务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把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与改善教师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与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结合起来,引导教师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以人民满意、学生满意为基本价值追求,深入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的成长规律,立足学生需求,切实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2.注重实效的原则。
要从我省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出发,紧密联系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实际,依据不同岗位、不同专业和不同类型教师的工作特点,尤其要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提出具体的师德要求。
要在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选择师德建设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使师德建设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学生,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知行统一的原则。
学习贯彻《规范》贵在自律,重在行动。
要把提高教师职业道德认识和积极践行师德规范结合起来,在重视师德宣传教育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教师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在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的相互作用中提升师德素养。
三、认真落实《规范》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本着指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以下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规范要求。
一要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二要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并积极承担教科研任务。
做到未备课、无教案不上课,不旷课,不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要关爱学生。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同时坚持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
不偏袒、歧视、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要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考场。
严禁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五要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具有良好的仪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不在上课前饮酒;不在课堂上吸烟、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参与赌博活动。
不得透露各类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
六要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要把“修身、敬业、爱生”作为自觉行为,通过教育叙事、师德反思、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方式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四、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优化师德教育培训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突出师德教育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首要位置,在新一轮“五好专题”全员培训中,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培训内容的“第一模块”,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采取教师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培训方式,注重问题解决,提高培训质量。
要着力抓好班主任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健全分层次、多形式的有效培训机制。
各地中小学要在校本培训中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师德教育活动,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典型培养、师德反思等方式,联系教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探讨师德建设的难点、热点问题,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规范化、经常化。
每学年要做好一次个人师德总结,组织教师开展师德交流,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各地各校每年要开展一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有计划地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中小学教师深入学习和践行《规范》。
要以“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讨论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要改进创新学习方式,密切联系中小学实际和教师需求,注重解决师德建设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促使对新《规范》的学习入耳、入脑、入心,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改、学有所变,切实树立起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师德责任追究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对辖区内师德建设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校长为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
各地各校要因地因校制宜,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对师德建设工作推动不力的地区和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诫勉;对师德总体评价不合格的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同时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校长应引咎辞职或予以撤职,并追究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人和事,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师德考核奖惩机制 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建立师德档案。
采取领导考核与教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个人自评、学生评议、教师互评、学校总评,对教师师德进行鉴定,并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把师德建设工作业绩作为校长任用、教师晋级、先进评定、绩效工资发放以及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把师德表现作为班主任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师德素质考核,把师德作为新进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评选和教师职务评聘以及教师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四)健全师德监督制约机制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检查评估工作。
要发挥督导职能,制定师德建设督导评估细则,把师德建设作为考核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到督导评估范畴。
评估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估各市、县(区)和各中小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凡是师德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一律不得参评先进学校、文明学校、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并责令限期整改,经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单位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建议相应部门调整其领导班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工作的培训、学习、督查、报告、评议、考评、奖惩等规章制度,实现师德建设工作常规化、制度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箱、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向家长发放师德评议卡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建设的监督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齐抓共管与社会舆论监督和谐统一的工作格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进行一次师德状况专项调查,及时掌握师德动态,有针对性地改进师德建设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其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各中小学校是师德建设的主阵地,要把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
学校校长要发挥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师要在师德建设中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
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育工会、共青团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合力机制。
要把师德建设与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绩效工资及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
各地和各校要依法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要努力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让全社会广泛了解、理解、支持教师工作。
在每年教师节期间以师德教育宣传周的形式,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模范事迹,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展示我省教师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要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师德报告团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作用。
要探索师德建设的新机制和新方法,通过举办师德论坛、师德征文等活动,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全体教师,要通过不懈努力,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规范》,把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成公民道德的楷模。
要以优良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从而把教育系统建设成风气正、形象好、文明程度高的示范行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订出既有具体目标又有落实措施的实施意见或工作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