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社会事业局里一名城管,今天局里别的部门一个同事说借用下我们城管办公室电脑,我一上午在外面干活
我的东西如果我不用,可以暂时借给你用,但是如果我用你就离远点,别跟我说那些没用的话,谁的地盘谁做主。
城管执法大队都有什么部门
我来回答你吧,各地城管部大一样,但一般都是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
1.办公室(主要负责大队的文书工作,装备管理,档案管理等)2.建管中队(主要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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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城管大队最容易犯受贿罪的部门)3.渣土中队(有时是建管中队的下属分队。
主要负责对运输渣土车辆的管理。
)4.市容中队(最累,工作最多的部门。
主要负责,清理占道经营,清理门面延伸占道,清理野广告,等等等等)5.景区中队(有的地方有,对风景区的管理)6.外派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中队(负责该片区所有有关城管的工作)7.燃气中队(对燃气的管理,也是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8.其他中队(各地因自己的需要所建立的中队)9.指挥中心,数字化平台(主要负责联系各中队,通过视频监控街面等)一般主要部门是大队办公室,建管中队,市容中队,外派中队。
城管工作吸引人地方
例如考官问为何选择城管工作
我们是法制国家 一切政府机关都是依法建立依法行事。
目前全国各地如大潮涌现的“城管部门”又是依据什么法律建立 是依据什么法律来行使行政管理权利的呢
带着这个问号我翻阅目前由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暂时并没有发现任何关于城管部门成立的国家性法律依据和城管执法的国家性法律。
如果有那位网友发现了请告知一二,也好增加知识。
经过个人多方搜素调查,我发现城管的存在并没有切实站得住脚的法律依据。
根据“维基百科”城管条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隶属于市容管理办公室的一个下属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
其职责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整顿治理。
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城管办公室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后可以领回被扣物品,城管没有没收物品的权力。
” 既然城管属于事业单位,那么城管就不应具备执法权。
那么所谓的城管执法权根本就存在,而城管执法就更无从谈起。
“城管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再让我们看看城管的“执法”范围 下面是某地区 城管局颁布的执法范围: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明显属于环保局、卫生局的管理范畴。
重复执法还是环保局、卫生局失职无法进行有效管理
) 二、市政工程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含城镇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公路段、交通局、交警大队的人都死绝了
或者根本这个地方就没有这三个部门?) 三、绿化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除古树名木和绿化建设外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事业单位何来行政处罚权
环保局又去吃闲饭了。
) 四、水务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河道管理的下列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倾倒工业、农业、建筑等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粪便; (二)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三)擅自搭建房屋、棚舍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这一条,水利局、交通局、土地局、房产局又再次失职。
你们这些单位成立的所谓稽查大队是做什么的
) 五、环境保护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下列不需要经过仪器测试即可判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在非指定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道路运输、堆场作业等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三)任意倾倒或者在装载、运输过程中散落工业废渣或者其他固体废物; (四)违反安装空调器、冷却设施的有关规定,影响环境和他人生活; (五)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要求从事夜间建筑施工,造成噪声污染; (六)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等规定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环保局已经被完全架空,是谁给城管这么权利的
环保局的稽查队应该解散了。
) 六、公安交通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擅自设摊、堆物占用道路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这本应该是工商局和交通局以及交警队的管理范畴) 七、工商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占用道路无照经营或者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这本是工商局的管理范畴) 八、建设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城建局的管理范畴) 九、房地产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在公共绿化、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破坏房屋外貌。
(再见环保局、房产局) 十、城市规划管理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公安局、土地局、房产局、环保局、工商局再次出现。
) 说来说去,城管所管的没有一条是真正归他们管理的内容。
而是把各个机关单位的职能管理范畴七拼八凑“武装”而武装起来的怪胎。
一般来说城管执法内容通常是依地方性法规和条例为依据,职权和管辖内容因地不同范围也不同,一般分五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规划还公用设施。
我们既然已经有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房产局、环保局、卫生局。
对这些领域进行管理和监督了 。
为什么还要成立一个在法律上没有真正依据只凭各个地方文件而成立的“城管”来干预这些领域呢
是不是我们这些法定单位已经失去了他们的行政管理能力
城管真的必要的存在
还是我们原有的法定单位无法正常执法应该予以取缔了
我是城管内勤,由于城管工作的特殊性,我们团队办公室基本上每天只有我一个人。
隔壁办公室的同事,
他们的行为有点肆意妄为告诉他们这是上班时间要低调至于空调内外差过大容易感冒这是常识调回正常温度即可你是主角有情有理
城管文员具体干嘛的,还有城管局文员还需要加班吗,一般文员都是很正常的上班时间,为什么去应聘时说工作
城管文员是城管局办公室管理城市管理的资料的基本上不用加班晚上值班比最少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