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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岗位格言

时间:2014-03-02 07:44

他律的事例 名人名言

他律的事例1、古代最著名的《孟母三迁》典故。

2、古代《孙武练兵》典故。

3、古代《房谋杜断》典故4、学校、老师对孩子们的教育。

5、儿童的启蒙教育。

6、劝阻司机喝酒。

7、法律、法规等的重要性。

……重要的言语:1、孟子:“人无信不立,业信不兴,国无信不宁。

”2、无规矩不成方圆。

3、纸包不住火。

4、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5、溺爱之子不成材,小树不修不成苗。

……他律与自律辩论的相关资料(来源于网络):==================================学生良好习惯养成靠他律。

古人云“不理不破”。

我再次阐述一下我方观点:学生良好习惯养成靠他律。

在我今天的理解来看,这就要求他律施己的措施来保证良好习惯的养成。

集体的文明、和谐需要其中的个体之间的彼此磨合,有时甚至要舍弃一些自我原则与利益。

比如宿舍熄灯,老大觉得九点比较好,老二的原则是九点半比较好,老三认为十点熄灯也不算晚。

三个人都比较自律,但要实现宿舍的和谐,就必须得达成一个共识,这就是他律

一个个独立的文明个体如何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形成文明整体

下面我们从社会角度来探讨一下他律优越于自律

一种制度越是依赖于个人美德,个人美德越是会加速丧失,因为美德已缺少所需要的制度保障:一种制度约不依赖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更多地保存个人美德,因为这时美德尚有制度为之保驾。

如果只靠自律,那我们制定法律的目的何在,如果大学生养成文明习惯靠自律,那我们要学校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干吗,一个完全自律的学校是一个没有秩序的学校,一个完全自律的社会是没有秩序的原始社会,因此他律也是优于自律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需要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理论体系,而且需要通过大量的社会条例,包括政治制度条例,经济条例,司法条例,检察条例等体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检察制度建设,也就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三个基本特点首个就是“法律监督性”。

这里也再次说明:我国的检察制度是作用在我国可以自律的各部门基础之上的他律,体现了他律完全是优于自律的。

下面再次回到我们的校园里。

在我们的校园里,可以经常看到类似于“勿践踏草坪”、等等的标牌,这不是暗示我们你们的自律还不够,时刻需要他律来规范吗

他律的纠错功能伴随我们一生,我们不是一直都在不断的学习、规范自己。

一味的自律是不行的,如果都要等待自律来解决,中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只怕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吧。

(二)古人云“不立不破”。

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他律重于自律。

所谓他律是指依靠外界事物来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自律则指社会中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

无论自律和他律,目的都是为了完善个人与促进社会的生产。

“法者天下之公器”,“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他律在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中起到极重要的作用。

不可否认,自律也在完善个人与发展社会中占有的地位,但相对于他律,自律有不可忽视的局限性。

首先,自律的标准是分散的,不统一的。

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

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个人的内心准则即价值观多元化。

分散的个人如此,社会本身也如此。

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同一行为会有不同的评判结果,因而仅依靠自律,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而他律则遵守社会准则,有一个社会的统一标准,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构建提供了一个平台。

其次,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

再次,自律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是薄弱的。

自律依据的内心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的社会舆论与法律规定在确立,没有他律,就无自律的权威性。

权威性消失,又如何使自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可见,他律相对于自律有很大的优越性。

因而他律重于自律。

反方:一辩主席、对方辩友、各位同学大家好

首先,我认为对方辩友对我方观点的解释并不完整。

何为他律

他律就是他人对自我的培养、教育;外部规章制度,对个体的约束、规范,客观环境对人的影响。

广而言之,人一生中一切外力的作用都可称之为他律。

下面由我来陈述我方观点。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

这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

法律规范着我们每个人的行为。

不可想象,我们这个世界如果没有法律,人类将会怎样

心理学家研究表明:青少年正处于心理和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时期,面对纷纭复杂的社会,会产生不知所措的心理压力,如果得不到及时引导,就会形成心理疾患,导致心理障碍。

青少年自身因素使然。

青少年时期身体发育急剧变化,我们阅历浅,知识和经验不足,认识力,理解力,思维力和亲情力都远远落后于成年人。

这种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的不平衡是我们生活中出现许多困惑,烦恼和躁动不安,产生心理问题。

我们正处在人生特殊时期,更加需要他律。

让我们再来看看当前形势。

中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国家。

对于有着十三亿人口的央央大国,正是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国家繁荣昌盛,社会稳定,这都是他律的成效啊

在平日里,我们的自制力是有限的,面对大千世界的种种诱惑,一位学习成绩优秀的人可能为管好自己而骄傲,他却对别人不闻不问。

老师教导过我们:做人第一,学习第二,对于一个学习优秀者,人做得不好,称其为失败。

一个只能管好的自己,称其为自私。

难道我们在教育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不是一种提高吗

这种来自于他律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它让落后的同学进步,使人拥有理想,目标,更使人走向成功。

对于这样一个好观点,我们又怎能拒之于千里之外呢

所以,我方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应该靠他律。

这是我的辩论稿,希望对你有帮助。

鲁鲁修经典语录

——鲁·VI·不列颠尼亚(鲁鲁修佩路基)——  1.你是魔女只要成为魔王就可以了。

  2.鲁路修·VI·布里塔尼亚在此命令。

  3.只靠理想世界是无法运转的。

  4.不靠谱的梦想会惹祸上身……  5.即使正义站在这边,也要忍耐吗

无力的人们

  6.在处分我之前,先回答我的问题——若无力是罪恶,那力量就是正义吗

复仇就是罪恶,友谊就算是正义吗

如果出现了正义无法打倒的罪恶,是贯彻正义让罪恶放任自流,还是选择另一种罪恶来压制罪恶

  7.我们黑色骑士团,是所有不追求武力的人的同伴,不管是11区人,还是布里塔尼亚人。

  8.我并不否定战斗,但是,单方面的强者杀害弱者这样的事,绝对不允许

  9.人们啊

畏惧我们吧,恳求我们吧

我们的名字是——黑色骑士团

  10.拥有力量之人啊,畏惧我们吧

没有力量之人啊,追求我们吧

世界,将由我们黑色骑士团——仲裁

  11.为了不让已失的血白流,只能撒下更多的血!!为此要先成为修罗

  12..我的名字是ZERO,拥有力量的反叛者

  13.只想凭卒保帅吗

那是不可能的

  14.有资格开枪的,只有那些已经有了被射杀的觉悟的人。

  15.王不走,部下怎么会跟着

  16.错的不是我,而是这个世界。

  17.在遇见你之前,我一直都是死的。

  18.毁灭吧,过时的人啊

  19.强加于人的善意,与恶意有何区别

  20.你必须担负起这个责任,奇迹的责任

  21.我已经和恶魔签订了契约,事到如今已经无法和神成为朋友了。

  22.结果优先于一切

  23.罗洛,你不是鲁鲁修·VI·不列颠尼亚的弟弟,你是鲁鲁修·兰佩路基的弟弟。

  23.幸福是什么? 幸福若有形态,那会是怎样的呢

或许幸福像玻璃一样,因为平时从未察觉,但它确实存在证据就是——稍微改变看的角度,玻璃就会映照出光芒,比任何东西更雄辩地主张自己的存在。

温柔的世界就近在咫尺,即是虚伪的记忆被玷污,却更能显出透明的琉璃色彩,一直会到永远永远……  24.全世界听命

吾乃神圣布里塔尼亚帝国第九十九代皇帝——鲁路修·VI·布里塔尼亚

现在全世界归属吾之名下

黑色骑士团已经不能抵抗了,吾之霸道坦荡无比

鲁路修·VI·布里塔尼亚在此下命——世界臣服于吾

  25.我就是……毁灭世界……重建世界的……

有哪些法官说过的名言

1、法的核心价值是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2、守义持正,巍如泰山。

严肃执法,无愧天平。

3、筷子不重打断腰,酒盅不深淹死人。

为了司法公正,请放下你手中的酒杯。

4、心无私欲,自然会直;心无邪曲,自然会正。

只要我们善养浩然正气,定能办出公正铁案。

5、肩负天平公正为天职,头顶国徽廉洁乃权威。

6、古代包公尚能两袖清风铁面无私,现代法官更应清正廉明刚正不阿。

7、公心在胸,不止一事一案;廉字当头,贵乎贯穿始终。

8、一心为公,莫让先贤专美;两袖清风,堪当今世楷模。

9、人生有三宝,谦虚、勤奋加思考;法官有三宝,公平、公正加自好。

10、亲情、友情、人之情,办案不徇私情;耐心、细心、责任心,执法追求公心。

如何学习法律

一、学习:成为优秀的人现会有一个法律职业群体,称为“法律共同或者“法律人共同体”,包括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法学教授、企业法律顾问,等等。

属于法律人共同体的这些职业,差异很大,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法官是国家公务员、执掌裁判权,为什么把他们归入“法律共同体”当中呢

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共同的职责:实践和维护法治。

他们同是法治的实践者和维护者;二是共同的思维方式,就是法律思维。

法官裁判案件、律师代理案件和法学教授分析案件,采用的是同一个思维模式,即法律思维模式。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所共有的区别于其他职业人的思维模式。

法律思维的特点是什么呢

我们看到,无论法官、律师、检察官、仲裁员或者法学教授,其法律思维的整个过程,都是紧扣着法律规范进行的。

这是与其他职业人的思维模式所不同的。

怎样才算优秀的法律人

分为人格和理性两个方面。

先说法律人的人格:第一,是要有气节、操守、尊严。

法大校长2013届本科生毕业致辞:做有尊严的法律人

7月30日海峡两岸司法研讨会上,谈到法官和法院的气节,不应当是趋炎附势、看风使舵。

不应当是,在上级领导面前,低三下四、点头哈腰、奴颜婢膝,在下级(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张扬跋扈。

第二,要崇尚自由、平等、博爱,平等待人,同情弱者,有悲悯之心,富于同情心、富于正义感。

第三,要信仰法律,信仰法治,才能以法律为业,执行法律,实践法治。

如果自身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法治,却又从事法律职业,必然会对法律和法治造成巨大危害,并且最终也会毁灭自己,给自己的亲人造成巨大伤害,这样的事例很多。

最后,是要格外的勤奋和严谨。

现代社会,法律人是最为勤奋、严谨群体。

我们知道,国内外知名律师,都是按照时间计费的。

拖沓、懒散、不求上进、得过且过,当不了法律人,至少不是优秀的法律人。

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丢三落四,担任诉讼代理人,弄错了程序、引错了条文、遗漏了证据、忘记了抗辩,导致不应该的败诉,给委托人造成巨大损失,自己也须对此承担责任。

须特别注意的是,须从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开始,就注重法律人的人格修养,就以法律人的人格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人格修养,培养自己具有法律人的高尚人格。

再说法律人的理性,通过法学院的学习,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打下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在此基础上掌握法律思维模式,及掌握从事法律实务的各种方法(裁判方法、研究方法、写作方法),不断积累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和法律实务经验,增长法律智慧。

二、学习法律的方法(一)法律的规范性与学习方法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规范性是法律的属性(严格言之,此所谓法律,特指成文法)。

这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也具有规范性。

法学一般不直接研究社会现象、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而是直接研究“法律”。

因研究对象之具有规范性,法学也就具有了规范性。

你看法学者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合法”,与经济学家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有效率”,是全然不同的。

这就是法律和法学的规范性所使然。

每一个法律规范,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等要素。

这就是法律的规范构成。

例如人们熟知的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判双倍赔偿。

这是一个法律规则,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消费者合同,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欺诈行为;其法律效果――双倍赔偿。

因此,学习法律一定要从规范性入手。

法律思维与别的思维如经济学的思维的区别,正在于规范性。

既然进入法学院学习的目的,在于掌握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属于规范性思维,则在学习方法上就要从法律的规范性入手,而不是靠死记硬背。

不是记忆、背诵每一个制度、条文的词句,而是要掌握每一个制度、条文的规范构成。

只有理解、掌握了每一个制度、规范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才算真正理解、掌握了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范。

(二)法律的社会性与学习方法法律以人类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

如刑法,规范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民法,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身份关系;经济法,规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和管理;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权的运行、控制。

简而言之,法律是社会生活规范,使法律具有社会性。

法律的社会性,也就决定了研究法律的科学,即法律学、法学也具有社会性,并因此属于社会科学。

此对于法律学习,关系甚大。

学习法律,要求“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独立”,指不迷信书本、老师、权威;要经过自己的思考,才能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不能靠死记硬背。

“思考”,指不盲目相信,由自己进行一番分析、考察。

对于张三的某种观点,首先要“思考”:他所持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说服力,是否能够自圆其说。

其次要“思考”:张三持这种观点有没有深层次的理由,与历史条件、时代背景以及张三个人的社会地位、学历、师承有什么联系

还要“思考”:张三发表这一观点,是在何种场合

是针对现行法所作的解释(解释论),还是对法律将来的修改所作的建议(立法论)

等等。

因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甚至年龄、性别的不同,而影响其理论观点,可以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和“撞了白撞”的争论为例。

当年修改婚姻法关于是否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争论中,反对规定过错损害赔偿的,大多是男性,而赞成规定过错损害赔偿的,大多是女性;关于“撞了白撞”的争论中,赞成“撞了白撞”的大多是青年、中年而属于白领阶层,大多有车或者正准备购车,而反对“撞了白撞”的大多是老年或者属于蓝领,大多没有汽车或者买不起汽车。

在进行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作出自己的判断:赞成或者不赞成,赞成何种观点。

这就是在“独立思考”基础上的“独立判断”。

“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关键在“独立判断”。

而“独立判断”的关键,又在于:以什么作为判断标准

概而言之,可以作为判断标准的,有两类“知识”:一类是“基本原理”,包括并不限于法律基本原理;另一类是“社会生活经验”,亦即平常所谓“常理、常情、常识”。

以“基本原理”作为判断标准,学术上的论辩大多如此,源于法律学的科学性。

因为每一学科,均有其基本原理,而符合其基本原理的往往正确,违背其基本原理的往往错误。

因此可以用基本原理作为判断标准。

以“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系法律的社会性所使然。

因为,法律既然是社会规范,就应当与社会一般人的生活经验相符。

法律上和法学上的争论和是非,可以“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是我根据自己和前人的学术经验总结出来的。

(三)法律的逻辑性与学习方法法律的规范性,与逻辑性是互为表里的。

法律的规范性,必然要求法律的逻辑性。

制定法律或者法典,要将各种法律规则按照一定顺序编排。

这个编排顺序,以什么为标准

不是也不应该以所谓“重要性”为标准,只能以“逻辑性”为标准。

因为,所谓“重要性”,是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一项制度之是否重要及其重要程度,将因人、因时、因地而有不同认识。

例如,合同法按照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动”、“责任”的顺序,究竟“合同成立”重要,还是“合同生效”重要,还是“违约责任”重要

是很难判断,很难有统一意见的。

制定民法典,哪一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上,哪一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之外,哪一个制度排在前面,哪一个制度排在后面,绝不可能以重要性为标准,只能以逻辑性为标准。

这个逻辑性,就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

民事生活的共同制度、基本制度规定在民法典上;特殊关系、特殊领域、特殊市场的特殊规则和制度,规定在民法典之外。

民法典上的安排顺序,也以逻辑性为标准:“一般”的、“共性”的制度在前,“特殊”的、“个性”的制度在后。

这就使法典形成“总则”(共同的规则)、分则(特殊规则)的结构。

首先,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是分则);其次,债权法分为“债权总则”和“债权分则”(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分则);再其次,合同法也分为“合同总则”和“合同分则”(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是分则);最后,买卖合同也分为“买卖总则”和“买卖分则”(特种买卖是分则)。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一“一般”和“特殊”、“总则”和“分则”的逻辑关系,也正好是法律适用的基本逻辑关系,这就是“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123条)。

制定法律的逻辑是从“一般”到“特殊”,愈是一般的规则愈在前,愈是特殊的规则愈在后;适用法律的逻辑刚好是倒过来,从“特殊”到“一般”,愈是特殊的规则优先适用,愈是一般的规则愈靠后适用。

法律上的逻辑关系非常重要。

如果没有这个逻辑关系,逻辑混乱、支离破碎,法官就没有办法正确适用法律,他不知道应该适用哪一个规则才是正确的,他会无所适从,没法下判,这当然是指公正的法官。

反之,一个不公正的法官、受法律外因素影响的法官,却可以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既然好几个条文都与本案有关,相互间没有严格的逻辑关系,他适用任何一个条文,你都没法指责他,没法批评他,就会使一些枉法裁判合法化。

可见,法律有逻辑性,才能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法律没有逻辑性不仅影响法律的正确适用,还会助长司法腐败。

法律有严格的逻辑性,不仅可以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还可以增加法律的灵活性。

当法官受理现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的案件时,可以适用一般的规则予以裁判。

(四)法律的概念性与学习方法法律是一套规则体系,也是一套概念体系。

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都是通过法律概念来表述的,因此,要正确掌握法律规范,必须先正确掌握这些法律概念。

前述消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双倍赔偿。

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是用“消费者”、“经营者”、“合同”和“消费者合同”这些概念表述的;其构成要件,是用“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概念表述的;其法律效果,是用“赔偿”、“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概念表述的。

因此,你要正确理解和掌握消法第四十九条,你就要先正确理解和掌握“消费者”、“经营者”、“欺诈行为”、“赔偿”等等法律概念。

因此,完整准确地掌握法律概念体系,是正确进行法律思维的基础条件,可以说,法律人进行法律思维,就是运用法律概念进行思维。

我们法学院学习,学什么

简而言之,就是学习法律概念体系,然后在此基础上,运用各种法律概念进行法律思维。

概念是人的发明,是用文字表述的,是科学思维的工具。

因此,概念性是理解和解释法律的根据。

理解、解释任何法律条文,必须先从该条文所采用的法律概念入手。

概念有其内涵、外延。

概念有其模糊边界,即概念具有模糊性。

这就决定了文义解释可能得出多个解释结果。

当采用文义解释,得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结果时,就需要进一步采用其他解释方法。

学习法律的门径,在于掌握完整的概念体系。

法律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整套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法律思维的框架。

经验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学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现失误,往往源于没有掌握好这套概念体系或者发生了概念混淆。

因此,学习法律首先强调记忆这套概念体系。

但法律概念有其专门含义,相互间有其逻辑关系,因此不能单凭死记硬背,在记忆的同时应强调对概念的理解。

特别是初学者,一定要着重记忆和理解这两个环节,边阅读、边记忆、边理解、边运用,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强记忆,在记忆的基础上加深理解。

学习法律,不能不讲究读书方法。

读书的方法,有三种:其一,精读,目的在于掌握概念体系。

法学的每一个学科,都有一套法律概念体系。

当你初学一门法律学科时,就应当选择一本概念体系完整、准确,且简明扼要的好的教材,通过反复精读,把这套概念体系记在脑子里。

所谓有扎实的基础,就是指比较完整准确地掌握了这套概念体系。

须知每一门学科的著作,都可以分为“教材”、“体系书”和“专题研究”三类。

其二,泛读,目的在于加深专业基础、获得广博的知识。

在精读一部、两部好的教材,比较完整准确地掌握该学科的概念体系基础上,再选读一些专题研究论文和著作,补充、完善自己的概念体系,加深专业基础,开阔视野。

其三,研读,目的在于掌握研究方法,培养研究能力。

结合具体的问题研读体系书的有关章节,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反之,在未掌握好概念体系之前,抱着大部头的体系书通读,读到中间忘了前面,读到后面忘了中间,必然是事倍功半。

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维的工具。

法官、律师正是运用物权、债权、法律行为、权利、义务等等法律概念,进行思维,分析案件,裁判案件。

以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案为例,法官运用了“合同”、“婚姻”、“法律行为”等法律概念,并正确地分析了这几个法律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法律行为是上位概念,合同和婚姻是下位概念,当属于下位概念的法律规则不能适用时,运用上位概念的“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则,正确地裁判了本案。

(五)法律的目的性与学习方法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是立法机关制定的,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制定各种法律,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目的。

因此,学习法律、理解法律,需要了解各个法律规则所要实现的目的。

德国学者耶林发表《目的法学》,批评概念法学玩概念游戏,忘记了法律的目的。

耶林将法律目的,比喻为在茫茫大海上指引航船方向的北极星。

我们学习法律和解释、适用法律,犹如在茫茫大海上的驾驶船舶,只要掌握法律的目的,即不致迷失航向。

法律的目的性,在学习方法上的意义在于,我们学习每一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每一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不仅要正确理解和正确解释所使用的概念,还要准确把握这一法律规则、法律制度的目的。

一定要弄清楚:立法者设立这一法律规范的目的何在

在解释、研究每一个规范和制度时,一定不要忘记它的目的。

王泽鉴先生说,任何法律均有其目的,解释法律时必须想到:立法者为何设此规定,其目的何在

可见,掌握每一个规范和制度的目的,是学习、研究、解释、运用这一规范和制度的关键。

因法律的目的性,而有目的解释方法。

所谓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

即当存在不同的理解、解释时,应当以该规范和制度的目的,作为判断标准。

(六)法律的正义性与学习方法所谓法律的正义性,指法律本身须符合于社会正义。

是法律与其他行为规则,如技术规则,的根本区别所在。

正如人有“善、恶”,法律也有“善、恶”,这就是所谓的“良法”与“恶法”。

符合于“社会正义”的法律是“良法”,违背“社会正义”的法律就是“恶法”。

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许多“恶法”,诸如规定对小偷砍手的法律,规定当众将“私通”者乱石砸死的法律,规定对流浪者加以鞭打、监禁甚至处死的法律,规定对同性恋者予以惩罚的法律,随着社会的进步而相继被废止。

我国现已废止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若干地方规定“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政府规章,就属于“恶法”。

当我们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从规范性入手,掌握每一个法律制度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以及正确把握其立法目的之外,还需要进一步用“正义性”标准予以评价、批判。

对于“恶法”、违背社会正义的法律,要通过解释方法回避其适用。

至少是不要为“恶法”辩护,不要制造所谓的“根据”、“理由”,把“恶法”硬说成“良法”。

在法学院学习或者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一定不能忘记法律的正义性,不能忘记维护社会正义是每一个法律人的神圣职责

法律的正义性最终要通过法院的裁判予以体现。

法律、法规所体现的社会正义,是理性的正义;通过法院裁判所实现的正义,才是实践的正义、现实的正义。

因此,法官和律师对于实践法律的正义负有神圣职责。

裁判案件,不仅要考虑裁判是否于法有据,而且一定要考虑所作出的判决结果是否符合于社会正义,即裁判结果的妥当性。

只有合于社会正义的判决,才是正确的判决。

社会正义,有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分。

形式正义,着重于程序公正。

只要所适用的程序规则是公正的,具体案件的当事人之间是否实现了正义,则非所问。

实质正义,则不满足于程序的公正,而是着重于在具体的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实现正义。

按照现代法律思想,强调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形式正义只是手段,而实质正义才是目的,形式正义须服从于实质正义,并最终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

因为法律有正义性,于是决定了,法律科学,既不同于自然科学,也不同于工程技术,与社会科学中的其他学科也有本质的区别,而被称为“善(正义)的艺术”。

真正掌握了这套“善(实践正义)的艺术”,才称得上优秀的法律人。

下面举两个法官提的问题,说明法律科学是“善(实践正义)的艺术”。

一个人选择了法学,选择以法律为业,你就选择了“公平正义”

选择了以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公平、正义作为自己行为、处世的价值目标

你应该有正义感,有是非观

你如果还是学生,你也是弱者,没有力量为人民主持正义,但至少你应该能够判断是非,判断正义与不正义

你如果担任法官,就应当断然拒绝法律外因素的干扰,使你作出的每一个判决都合情合理合法,在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人以实践法治为职业。

这绝不是一般的职业,不是仅仅为了赚钱谋生。

因此不是经营者(商人)。

法律职业的神圣性在于:维护法律,维护正义

你看,西方的法官,被人民当成正义的化身,就像神职人员之被视为上帝的代表

法律人不可能是革命者,但法律人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你是法学院的毕业生,无论你将来从事何种职业,身处社会的上层还是中层,你一定不要忘记法律的正义性,法学是实践正义的艺术。

不要忘记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遭遇不幸的人们。

三、正确认识和对待法学论文写作(一)中文能力是法律人最重要的素质。

此所谓中文能力,非指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文体写作能力。

是指法律文体(法学论文和法律文体)的写作能力。

中国的法律人是用中文进行法律思维,具有相当的中文能力是进行顺畅法律思维的基础条件。

凡是水平高、能力强的法律人,无论法官、律师,其中文能力(口头、书面)都很强。

法官指挥庭审,律师在庭上答辩,应当用词准确,有条有理,逻辑性强,撰写判决书、答辩状,应当文字准确,逻辑严密,富有说服力。

中文能力差,语言拉杂,用词含混,缺乏条理,逻辑混乱,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二)法律文体写作与法学论文写作。

法学论文要求:文字准确、逻辑严密、富有说服力。

同样是一切法律文体的要求,如合同书、起诉状、公诉书、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

因此,法学论文写作能力强,法律文体写作能力就强。

法学院学习中,通过法学论文(学科论文、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训练、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法律文体写作能力,训练、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文能力。

这里单说“文字准确”。

古人有关于“推敲”的故事,贾岛吟诗: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用“敲”还是用“推”

翻来覆去,拿不定主意,撞了贺知章的马头,贺不加责罚,反而共同讨论。

法律文体写作也有类似故事,是“敲”门而入,还是“撬”门而入

“敲门而入”,说明二人认识,女方为男方开门,不过是通奸;“撬门而入”,说明违背女方意愿,采用暴力,就是强奸,可能判死罪。

现今民事裁判实践中,有类似案件,“还欠款5千元”,究竟是“已经归还了5千元欠款”,还是“仍然欠款5千元未还”。

“全部货款已结清”,是全部货款“已经结算并支付完毕”,还是仅仅“结算清楚尚未支付”

说明法律文体写作,特别要求准确,一字不当,可能铸成冤案、错案。

此与文学写作不同,文学写作用词不当,不会造成冤案,而且作者可能故意采用多义词,故意追求模棱两可、语义朦胧的效果。

法律文体写作,特别要求用词准确,避免歧义。

这要通过法学论文的写作来训练。

(三)法律人的论辩能力与法学论文写作。

法律人的职业,特别要求论辩能力(口头论辩、书面论辩)。

你看民事审判的双方代理人在庭上辩论,刑事审判的辩护人与公诉人在庭上辩论,一方主张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辩称不违约,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诉人主张构成犯罪,辩护人辩称不构成犯罪。

双方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唇枪舌剑。

法官在庭上听讼,就看哪一方有理,辩论逻辑性强、有说服力

答辩状、法庭辩论,当然最终靠证据。

我们常说,靠证据说话,但证据自身并不会说话,而是在法庭质证时,由案件双方,辩护人与公诉人、原被告的代理人,替证据说话(辩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证据内容和意义)。

如果辩护律师中文能力很差,说话拉拉杂杂,缺乏逻辑,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用词不当,即使有充分的证据,也未必能够胜诉。

法庭辩论的真正目的是说服法官,必须思路清晰,用词准确,条理性强,逻辑严密,才具有说服力,才能说服法官。

法律人必须有高水平的论辩能力,掌握论辩的艺术、说服的艺术。

法学院除在模拟法庭训练外,主要靠法学论文写作来训练和培养学生的论辩能力。

我们进入法学院学习的目的,在于把自己培养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有人误以为,只要把十几门课程学好了,各门课程都考试合格,成绩优良,就能够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我要告诉同学们,这样的认识并不正确。

刻苦学习各门课程,掌握各个法律学科的概念体系,打下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当然很重要,这只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素质之一,更为重要的素质是,能够运用法律基础知识进行法律思维,从事法律实践,这就要求具有相当的中文能力。

我们在小学、中学阶段主要是通过语文课和作文(主要是文学文体写作),无论高考语文成绩如何,都缺乏法律人的中文能力、法律文体的中文能力。

因此,要重视法学院各科论文写作、学年论文写作,特别是毕业论文写作。

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院学生都认识到论文写作的重要意义。

一些同学不重视论文写作,采取敷衍的态度,甚至从网络找两篇题目相同或类似的论文,加以裁剪拼接,应付了事,只求老师给个及格分数就行了。

这些同学在法学院四年毕业,中文能力没有得到训练和提高,即使各科考试成绩优良,即使真的掌握了各门学科的法律基础知识,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须知将来担任律师写起诉状、答辩状,担任法官撰写结案报告、判决书,担任仲裁员写裁决书,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起草合同书,都是不可能从网络下载进行拼接所能够解决的。

因此,必须在法学院学习期间,重视法学论文写作,按照法学论文写作方法,自觉训练、提高法律文体写作能力。

四、自己造就自己明确学习目标。

明确原告优秀的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素质,人格方面的素质和知识能力方面的素质。

掌握学习方法。

主动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

通过主动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和训练,把自己造就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为什么要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

给你一个超全面的回答别忘了谢谢我

国名加拿大(英语\\\/法语:Canada)。

加拿大立国初期的官方全名是加拿大自治领(英语:The Dominion of Canada 法语:Le Dominion du Canada)。

在20世纪30年代后,联邦政府就停止使用全称。

1967年,英廷正式放弃加拿大自治领的称号。

国旗加拿大国旗为长方形,长宽之比为2:1。

旗面自左至右由红白红色组成,两边的红竖长方形代表太平洋和大西洋,白色正方形象征加拿大的广阔国土。

中央绘有一片11个角的红色枫树叶。

枫树是加拿大的国树,也是加拿大民族的象征。

国徽加拿大国徽为盾徽。

1921年制定,图案中间为盾形,盾面下部为一枝三片枫叶;上部的四组图案分别为:三头金色的狮子,一头直立的红狮,一把竖琴和三朵百合花,分别象征加拿大在历史上与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和法国之间的联系。

盾徽之上有一头狮子举着一片红枫叶,既是加拿大民族的象征,也表示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加拿大的牺牲者的悼念。

狮子之上为一顶金色的王冠,象征英女王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

盾形左侧的狮子举着一面联合王国的国旗,右侧的独角兽举着一面原法国的百合花旗。

底端的绶带上用拉丁文写着“从海洋到海洋”,表示加拿大的地理位置——西濒太平洋,东临大西洋。

格言 A Mari Usque Ad Mare (拉丁语:从海到海)国歌《哦

加拿大》(O Canada)和《天佑女王》(God Save The Queen)。

《哦

加拿大》由卡力沙·拉瓦雷作曲、阿多尔夫·贝西·卢提尔作词,1880年首次被演唱。

国歌的歌词原先只有法文,1908年,罗伯特·斯坦利·维尔写了英文词。

1980年7月1日加拿大政府宣布《哦

加拿大》为正式国歌,并在首都渥太华举行了国歌命名仪式。

因此,加拿大的国歌有英、法两种歌词。

《天佑女王》是英国的国歌及英联邦的皇室颂歌。

首都渥太华(英语:City of Ottawa 法语:Ville d'Ottawa)。

地处安大略省,面积4662平方公里。

人口812,129(2006年,加拿大城市第4名)。

最大城市多伦多(英语:City of Toronto)。

安大略省省会,加拿大第一大城市和金融中心,也是加拿大英语区域的经济、文化中心。

人口2,503,281(2006年)。

主要城市蒙特利尔(Montreal)、魁北克市(Quebec City)、温哥华(Vancouver)、卡尔加里(Calgary)、艾德蒙顿(Edmonton)等。

语言官方语言为英语、法语。

获得认可的地区语言有Inuktitut、lnuinnaqtun、Dëne Sųłiné、Cree、Gwich’in、Hän、Inuvialuktun、Slavey、Tłįchǫ Yatiì。

国家政要国家元首伊丽莎白二世(HM Queen Elizabeth II);总督米歇尔·让(Michaëlle Jean),2005年9月27日宣誓就职;总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2006年1月23日就任。

独立按1867年7月1日的 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 ,各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单一的加拿大自治领(Dominion of Canada),加拿大宪法一直建基于这英国法律;1931年12月11日,英国国会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此法例中订明自治领不再从属于英皇(the Crown),订明加拿大殖民地为自治领,虽然加拿大已是一个国际公认的独立国,此特殊的自治领关系却一直存在;1982年4月17日,加拿大国会通过新宪法,并得到英国国会通过废止旧宪,加拿大把7月1日的自治领日改名为加拿大日(国庆),加拿大才真正完成独立。

最后一个英国自治领也从此在历史中消失。

国庆加拿大日(Canada Day): 7月1日国土面积9,984,670平方公里(世界国家和地区第2名,仅次于俄罗斯)。

水域面积占8.92%。

人口3,316.98万(2008年,世界国家和地区第36名)。

人口密度3.2人\\\/平方公里(世界国家和地区第219名)。

英裔居民占42%,法裔居民约占26.7%,其他欧洲人后裔占13%,土著居民(印第安人、米提人和因纽特人)约占3%,其余为亚洲、拉美、非洲裔等。

其中华裔人口已占加拿大总人口的3.5%,成为加拿大最大的少数族裔,即白种人和原住民以外的最大族裔。

华裔人口中25%的人是在加拿大本土出生的,其余大部分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

居民中信奉天主教的占47.3%,信基督教新教的占41.2%。

国内生产总值(购买力平价)1.165万亿美元(世界国家和地区第11名)。

人均GDP 35,600美元(世界国家和地区第10名)。

国内生产总值(名义)1.089万亿美元(世界国家和地区第8名)。

人均GDP 32,614美元(世界国家和地区第16名)。

人类发展指数 0.961(高,世界国家和地区第4名)货币加拿大元(Canadian dollar,CAD)。

1元=100分。

钞票面额有2、5、10、20、50、100、1000元。

2元纸币目前退出流通市场,市面上少见,为珍贵收藏品。

加拿大元由加拿大银行(Bank of Canada)发行。

时间加拿大共分六个时区,当北京时间(东八区)为24:00时,加拿大时间分别为: 纽芬兰时区(西四区,如圣约翰斯)12:30 大西洋时区(西四区,如哈利法克斯)12:00 东部时区(西五区,如渥太华)11:00 中部时区(西六区,如温尼伯)10:00 山地时区(西七区,如埃德蒙顿)09:00 太平洋时区(西八区,如温哥华)08:00加拿大的6个时区东西时差4.5个小时。

正常情况下,温哥华比北京时间晚16小时;加拿大在4月第1个星期日到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实行夏时制,时间拨快一小时。

行政区划加拿大分成十个省和三个地区。

省拥有从联邦政府中获得的相当大的自治权,而特区则比较少。

每个省和地区都有一个单院议会。

阿尔伯塔省(英语、法语:Alberta,成立年份:1905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英语:British Columbia,法语:Colombie-Britannique,加入年份:1871年)马尼托巴省(英语、法语:Manitoba,加入年份为1870年)纽芬兰与拉布拉多(英语: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法语:Terre-Neuve-et-Labrador,加入年份:1949年)新不伦瑞克省(英语:New Brunswick,法语:Nouveau-Brunswick,加入年份:1867年)西北(英语:Northwest Territories,法语:Territoires du Nord-Ouest,加入年份:1870年)新斯科舍省(英语:Nova Scotia,法语:Nouvelle-Écosse,加入年份:1867年)努纳武特(英语、法语:Nunavut,於1999年从西北地区分割出来)安大略省(英语、法语:Ontario,加入年份:1867年)爱德华王子岛(英语:Prince Edward Island,法语:Île-du-Prince-Édouard,加入年份:1873年)魁北克省(法语:Québec,英语:Quebec,加入年份为1867年)萨斯喀彻温省(英语、法语:Saskatchewan,成立年份:1905年)育空(英语、法语:Yukon,加入年份:1898年)国树枫树。

加拿大素有“枫叶国”的美誉。

新闻出版共有110家日报,日发行量580余万份。

英文报纸主要有《多伦多星报》,发行量52万份;两家全国性日报:《环球邮报》,发行量31万份;《国家邮报》,发行量30万份。

主要法文报纸有《蒙特利尔日报》,发行量31万份。

杂志有1300种,年发行量4.2亿本。

主要杂志有《麦克林斯》,新闻周刊。

通讯社有加拿大通讯社,由110家日报共同拥有,成立于1917年;有300余名记者,分布在加8个城市,在纽约、华盛顿和伦敦设有分社。

此外还有索瑟姆通讯社和加拿大合众社等。

加拿大广播公司是加主要的全国性电台、电视广播公司(国营),1936年建立,用英、法语对国内广播,覆盖率达全国人口的99.4%。

该公司的国际广播电台于1945年建立,用包括华语在内的11种语言播音。

加拿大广播公司电视台拥有由31家电视台组成的英、法语电视网,覆盖率达全国人口的99.2%。

此外,主要私营电视台有:加拿大电视台(系英语播音的全国性电视台)、环球电视台(系地区性英语电视台)和四季电视台(系地区性法语电视台)。

国际域名缩写ca长途电话代码 +1一、地理加拿大位于北美洲北部。

东临大西洋,西濒太平洋,西北部邻美国阿拉斯加州,南界美国本土,北靠北冰洋达北极圈。

海岸线约长24万多公里。

东部气温稍低,南部气候适中,西部气候温和湿润,北部为寒带苔原气候。

中西部最高气温达40℃以上,北部最低气温低至-60℃。

加拿大是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

南部与美国接壤,国境线长达8892公里。

北部隔海与俄罗斯相望。

由于北部的严寒气候,只有12%的土地适合耕种。

因此,加拿大的三千万人口大多居住在气候温和,距离南部边界几百公里以内的狭长领土内,尤其是与美国接壤的湖群和圣劳伦斯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是加拿大人口最稠密、工农业最集中的地区。

加拿大湖泊众多。

如果在夏天飞过曼尼托巴或北安大略,你将看到水面多于陆地,大大小小的湖泊不计其数。

据估测,加拿大拥有全世界七分之一的淡水量。

除了与美国相连的五大湖,加拿大还有众多的河流。

加拿大是一个雨雪量都非常丰富的国家,林木和农作物都能得到充分的水量,因而生长得茂密繁盛。

而变化多端,光彩夺目的雪峰景色,更是举世闻名。

加拿大的森林覆盖面积为占全国总面积的44%,仅次于俄罗斯,居世界第二位。

加拿大有丰富的矿藏,是世界上除美国和俄罗斯以外最大的产矿国之一。

加拿大有五大地理区。

分别是东部大西洋区、中部区、草原区、西海岸地区和北部区。

东部区以渔业、农业、森林、 采矿业等为主;中部的安大略和魁北克省是人口最密集的地区,占加拿大四分之三的制造业都位于这里;草原区包括曼尼托巴、萨斯喀彻温和阿尔伯达省,这里土地平坦肥沃,能源资源丰富。

西海岸区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是著名的山区和森林区,木材、水果、海洋资产等资源丰富;北部区由育空和西北领地组成,盛产石油、天然气、金、铅和锌。

二、历史要想知道加拿大是怎样的名为Canada的我们必须回溯到16世纪。

那时,法国人梦想发现并统治更多的疆域 ,扩展他们的贸易范围,并让世界各国信奉他们的信仰。

1535年,当时的法国国王兰西斯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尔(jacques Cartier)去探寻“新世界”,以求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航道。

卡蒂埃尔首次探险来到了圣劳伦斯海湾。

这时他并不知道会在这里发现什么,但他希望这是大洋的一个分支,并是他通往远东征程的必经之路。

于是他沿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

然而他并没有到达所期盼的亚洲,却来到了魁北克(Quebec),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它Stadacona。

正是这时,Canada一词被写进了国家的历史。

Canada一词源于印第安语的“Kanada”意为“群落”或“村庄”。

卡蒂埃尔在向法王报告时,首次使用了“Canada”,来指他所到达的魁北克。

加拿大原为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居住地。

16 世纪沦为法、英殖民地,后又被法割让给英国。

1867年,英将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诺瓦斯科舍省合并为一个联邦,成为英国最早的自治领。

此后,其它省也陆续加入联邦。

1926年,英国承认加的“平等地位”,加始获外交独立权。

1931年,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议会平等的立法权,但仍无修宪权。

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力三、政治1867年建立联邦以来,基本上由自由党和进步保守党轮流执政。

1993年,自由党在第35届联邦议会大选中获胜,克雷蒂安就任总理。

1997、2000年大选中,自由党连续获胜,克蝉联执政。

2003年11月,保罗·马丁当选自由党新领袖,12月,克雷蒂安宣布退休,马丁继任总理。

马丁政府上台后将医疗保健、教育创新、加强城市建设、提升加经济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等列为施政重点。

2004年3月自由党政府爆出腐败丑闻,支持率一度降至10年来最低点。

6月,加举行大选,自由党再次获胜,马丁总理连任。

2006年,保守党领袖史蒂芬·哈珀在大选中胜出,当选加拿大第22位总理宪法加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宪法,主要由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通过的宪法法案构成,其中包括1867年英国议会通过的《不列颠北美法案》。

宪法规定,加实行联邦议会制,尊英王为加国家元首,总督为英女王在加代表,英、法语均为官方语言。

宪法宗旨:和平、秩序和良政。

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由总督签署后成为法律。

总督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

参议院共105席,名额按各省人口比例和历史惯例分配。

参议员由联邦总理提名,总督任命。

1965年 6月2日前任命的为终身制,此后任命的到 75 岁退休。

参议长丹尼尔·菲利普·海斯(Daniel Philip Hays),2001年1月就任。

众议院共308席,众议员由按各省人口比例划分的联邦选区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5年。

众议长为自由党人彼得·米利肯(Peter Milliken)。

第39届联邦众议院选举于2006年1月举行,议席占有情况为:保守党124席,自由党108席,魁北克集团51席,新民主党29席,独立人士1席。

政府内阁制。

由众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其领袖任总理。

现内阁由自由党于2004年7月组成,除总理外,共有副总理1名,部长32名,驻参议院领袖一名,驻众议院领袖、副领袖各一名,国务部长8名。

主要有:总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外交部长皮Maxiem Bernier,国防部长皮特-麦凯(Peter MacKay),国际贸易部长大卫-艾默逊(David Emerson)。

司法机构加拿大设联邦、省和地方(一般指市)三级法院。

联邦法院一般受理财政、海事和有关经济方面的案件。

最高法院由1名大法官和8名陪审法官组成,主要仲裁联邦和各省上诉的重大政治、法律、有关宪法问题以及重大民事和刑事案件。

最高法院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最高法院的法官均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75岁退休。

首席大法官贝弗利·麦克拉克林女士(Beverley McLachlin)于2000年1月就任。

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于2003年12月就任。

各省设有省高等法院和省法院,主要审理刑事案件及其它与该省有关的重要案件,但也有一些省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地方法院一般审理民事案件。

政党(1)自由党(Liberal Party):现执政党。

1873 年成立。

代表工业垄断资本集团利益并兼顾中、小企业利益。

领袖:保罗·马丁(Paul Martin)。

(2)加拿大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of Canada):议会正式反对党,加右翼政党。

由加拿大改良保守联盟党和进步保守党于2003年12月合并而成,代表银行保险业、铁路运输业、能源工业垄断资本和大农场主利益。

领袖: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

(3)魁北克集团(Block Quebecois):1990年成立。

该集团代表魁北克人的利益,主张魁北克独立。

领袖:吉利斯·杜塞普(Gilles Duceppe)。

(4)新民主党(New Democratic Party):1961年由“平民合作联盟”与“加拿大劳工大会”联合而成。

该党属于社会民主党性质,代表中下劳动阶层利益,主张企业公营,标榜社会主义。

领袖:杰克·莱顿(Jack Layton)。

其他政党还有:社会信用党、加拿大党、绿党和加拿大共产党等。

魁北克问题加是多民族国家,主要居民是英裔和法裔加拿大人,后者主要聚集在魁北克省。

该省面积154.2万平方公里,人口748.7万(2003年),其中讲法语的居民占82%。

上个世纪80年代,魁北克省执政的魁北克人党提出魁北克政治上实现独立、经济上与加拿大其它地区保持联系,即“主权-联系”的主张。

1980年,魁北克省就独立问题在全省举行首次公民投票,结果要求独立的主张遭否决(59.5%对40.5%)。

1993年10月,主张魁北克独立的魁北克集团成为联邦议会仅次于执政党的第二大政党。

1994年9月,魁北克人党在再次赢得省选后即提出了《魁北克主权法》决议草案。

1995年10月魁北克省就魁独问题再次举行公决,结果统一派以微弱多数险胜(50.6%vs49.4%),加面临的分裂危机暂告平息。

1998年8月,加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宣布魁北克省无权单方面宣布独立。

2000年,加议会通过关于魁独公决规则的法案,从法律上为魁独设置了障碍。

2003年4月,魁北克省省议会选举中,自由党击败魁人党而成为执政党,魁独运动进一步陷入低潮。

2006年11月,加拿大国会通过议案-宣布魁北克是一个在加拿大统一的大前提下的特殊民族。

1980年L'evesque发动举行全民公投。

这不但是将宁静革命推进一步,更将保存法语文化与政治主权合而为一。

结果以59.5%对40.5%比数遭到否决。

在往后的十五年内,加拿大政府举行了两次主权会谈协商,为了缓和魁北克对新宪法的反对,1987年5月,10个省的总理与加拿大总理Brian Mulroney在渥太华附近的米其湖(Meech Lake)度假胜地举行会议,主要目的是拟定协定,以争取魁北克对1982年宪法决议的承认。

《米其湖协定》(Meech Lake Accord)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重申魁北克是一个「独特社会」,它有保存和加强这种地位的权利。

《协定》扩大了修宪范围并规定部分宪法修正案需10个省一致通过方能生效,魁北克因而获得一部分修宪否决权。

《协定》还规定,各省政府若自设社会福利专案取代联邦的福利措施,可得到联邦政府的财政补贴。

《米其湖协定》最后由于Manitoba 和Newfoundland两省不予批准而失效。

一直等到1995年,魁北克人党认为时机成熟,因此发动第二次公民投票,结果独立派以49.4%对50.6%败北。

四、经济加拿大是西方七大工业国家之一。

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较发达,资源工业、初级制造业和农业亦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

加以贸易立国,对外资、外贸依赖很大,经济上受美国影响较深。

2003年,受疯牛病、非典型性肺炎和美元贬值等因素影响,加经济全年增长率仅为1.7%。

通货膨胀和利率保持低位。

财政收支已连续7年取得盈余。

高债务、高失业率仍是制约加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资源加拿大地域辽阔,森林和矿产资源丰富。

矿产有60余种,镍、锌、铂、石棉的产量居世界首位,铀、金、镉、铋、石膏居世界第二位。

铜、铁、铅、钾、硫磺、钴、铬、钼等产量丰富。

已探明的原油储量为80亿桶。

森林覆盖面积达440万平方公里,产材林面积286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国领土面积的44%和29%;木材总蓄积量为172.3亿立方米。

加领土面积中有89万平方公里为淡水覆盖,淡水资源占世界的9%。

工业2003年加制造业总产值1759.82亿加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5%;从业人员229.4万,占全国就业人员的14.57%。

建筑业总产值548.97亿加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8%,从业人员93.14万,占全国就业人员的5.91%。

近几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如下:2001 2002 2003汽车(万辆) 237 234.9 227.6原油(亿立方米)1.29 1.37 1.44天然气(亿立方米) 1793.26 铁矿砂(万吨) 2696.1 3090.2 3321.4煤(万吨) 7046.9 6660.8 6212.9镍(万吨) 18.4 18 15.3铅(万吨) 14.7 10.1 7.8金(万公斤) 15.7 15.2 14银(万公斤) 123.5 135.2 127.6铜(万吨) 61.4 58.4 54.3铀(万公斤) 1.299 1.286 0.99发电量(亿度) 5420 5309.35 5151.88(资料来源:2004年4月份加拿大经济观察)农牧业2003年农、林、渔业总产值229.38亿加元,占国内生产总值2.26%。

其中农业总产值106.19亿加元。

主要种植小麦、大麦、亚麻、燕麦、油菜籽、玉米等作物。

可耕地面积约占国土面积16%,其中已耕地面积约680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8%。

2003年,农业人口33.95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口的2.16%。

加渔业发达,75%的渔产品出口,是世界上最大的渔产品出口国。

近几年主要农作物产量如下(单位:万吨):1999 2000 2001 2002小麦 2690 2571.7 2128.2 1568.99大麦 1319.6 1338.83 1135.49 728.26燕麦 364.13 338.38 276.92 274.88油菜籽 879.83 692.73 506.2 357.71亚麻籽 102.24 70.74 70.23 67.94玉米 916.13 682.67 817.08 906.532003年畜牧业总产值为39.88亿加元,牲畜存栏数如下:牛1466万头,猪1455.8万头,羊99.7万只。

我是从事人事这一块的,公司不给我们签合同,我可以怎样做

可以和公司协商处理,告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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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没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并按照奥林匹克精神——以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比赛精神的体育活动来教育青年,从而为建立一个和平而更美好的世界作出贡献。

”2008年8月8日,将在我们伟大的祖国举行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我从小就对奥林匹克有着浓厚的兴趣,对于在我生命中发生的每四年一届的奥运会我都非常的关注,是我每四年必看的电视节目。

我已经看过了悉尼奥运会和雅典奥运会,在看着奥运会的同时,我也看到了我们国家在一步一步地进步,我们整个国家的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国家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体育健将在奥运场上不断争金抢银,场外观众情绪高昂,为我们国家队加油呐喊

在即将到来的2008年,我希望我能亲自到北京到看比赛,为我们的运动员加油打气,我也相信我们的国家队必将在奥运会上获得更多的奖牌,甚至于是金牌榜第一的名次。

非常高兴这学期我能选修奥林匹克运动这门课程,让我对于奥运有了更好的了解和体会,对于奥运的热情与日俱增,迫不期待能马上到北京去看奥运。

奥林匹克运动的历史现代奥林匹克是在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起源于古希腊,现代奥运的“圣火”就是从古希腊奥林匹克祭祀赛会的竞技场熊熊燃起。

古希腊体育传统影响、资产阶级教育改革、现代体育运动在全球的兴起直接推动了现代奥林匹克的复兴。

1892年11月,顾拜旦在庆祝法国体育协会联合会成立五周年的大会上发表演说,正式倡议创办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

1893年,在巴黎举行了一次国际性体育会议,讨论复兴奥运会问题。

1894年1月,顾拜旦草拟了复兴奥运会的具体步骤和需要探讨的问题,致辞函各国体育组织和团体。

6月16日通过了关于复兴奥林匹克运动的决议。

6月23日成立了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

1896年在伟大的教育家顾拜旦和一批先驱者们的艰辛努力下,终于成功兴办了第1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

现代奥运会受到了古代奥运会的深刻影响,首先是沿用了“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继承了每4年举办一届的传统,借用和发展了某些仪式(如点燃圣火,火炬接力等),同时也吸收和发展了古代奥运会传统思想。

但古代奥运会与现代奥运会也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古代奥运会仅仅赋予了民族性,传统原始的体育项目,排斥男女,宙斯的节日,奴隶主贵族仲裁机构,奥林匹克休战的概念,而现代奥运会却被更多地赋予了国际性,现代的体育方式,崇尚男女平等,体育的庆典,完整系统的现代组织机构,世界和平的理念。

现代奥运会受到古代奥运会的深刻影响,但它已不是祭神的竞技,而是真正的国际性的体育竞赛。

现代奥运会的产生是运动竞赛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体育运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奥林匹克运动的文化古代奥运会是由于古希腊人对太阳神宙斯的崇拜而诞生的,在诞生之初它的宗教文化意义远远大于它的体育意义。

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历程中,各种文化形式包括美术、音乐、舞蹈、建筑艺术、雕塑、文学等,在奥林匹克运动中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奥林匹克运动与现代文化各个方面的密切联系,不但有利于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而且对奥林匹克运动和其他文化形式的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奥林匹克文化是以体育为载体,以教育为核心,以西方文化为主导,催人向上的世界先进文化。

奥林匹克文化具有象征性、多元性、观赏性、人文性。

奥林匹克文化在不断地交融、内涵与创新。

而奥林匹克文化的内涵体现在和谐发展、团结友谊、公平竞争、奋力拼搏、重在参与、为国争光。

奥林匹克文化的创新大力加强了东西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努力发展多元民族体育文化不断促进体育与文化教育的融合,深入开展奥林匹克文化的研究与建设。

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了新的三个理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构成了北京奥运的三个特色。

奥林匹克运动的教育一百多年前,正是充满伟大创新精神的法国教育家顾拜旦,开创了以奥林匹克主义为指导、以教育为核心的奥林匹克运动。

一百多年后的今天,顾拜旦的奥林匹克理想已在新的形势下发扬光大。

受到全球化深刻影响的奥林匹克运动,其教育正逐渐呈现出多元化趁势。

我们青年人正是奥林匹克教育的重点。

这正如顾拜旦在1927年《致各国青少年运动员书》中说:“奥林匹克主义能建立一所培养情操高尚与心灵纯洁的学校,也是发展体育耐力和力量的学校,但这必须在进行强化身体练习的同时不断加强荣誉观念和运动员大公无私精神的条件下才能做到。

未来属于你们青年。

”可以说,他认为奥林匹克主义的基本功能是教育,恢复奥运会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体育活动来教育广大青年。

北京既是向国际大都市迈进的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又是举办第29届奥运会的城市,对奥林匹克教育、先进文化建设负有重要责任。

人文奥运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灵魂和亮点,将人文奥运的理念化为实践,就要大力开展奥林匹克教育,充分关注人的和谐发展。

北京的学生人数、文化资源居全国之首。

在北京青年中广泛开展奥林匹克教育,既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又是长远奋斗的目标。

其中,大学是开展奥林匹克教育的重要阵地,而北京在大学中已经开展很多措施,比如说成立北京大学生奥林匹克协会,培养高水平的学生运动员,输送参与服务奥林匹克运动的人才,开设奥林匹克专题课程,加强对体育软硬件的投入,体育教学注入奥林匹克精神,营造校园文化中的奥林匹克氛围,开展大学的体育文化交流及宣传活动。

奥林匹克运动与妇女当1896年奥林匹克运动会首次点燃火炬时,奥运会的创始人、法国的顾拜旦先生反对妇女参加比赛,认为奥林匹克体育竞赛应是男人们的赛事,将女子拒之门外。

然而在一些妇女的坚持下,尽管反对的声浪很高,1900年在巴黎举行的第二届奥运会还是向女子敞开了大门。

最初敞开大门是象征性的,只有网球和高尔夫球两个体育项目允许女运动员参加。

今天的人们还记得,一个叫阿丽斯·米利亚的法国女子为了同社会偏见抗争,创办了女子体育协会,并在1922年举办了一届女子奥运会比赛。

这成为后来体育界流传的一段佳话。

一个世纪以来,随着妇女运动的发展,随着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作用的日益加强,妇女在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900年,奥运会向妇女开放的比赛种类只有两个,共三小项比赛;1980年增加到12类、50项比赛。

近20年来,妇女体育发展十分迅速,到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有女子参赛的种类已达21种、108个项目,参赛女运动员从1980年的1125人增加到3626人,占运动员总数的34.5%。

在今年的悉尼奥运会上,女子比赛项目和参赛人数将进一步增加,举重、现代五项运动等项目也将向女运动员开放,女选手人数将达到3947人,占总人数的38%。

在一些项目中,女选手的普及率已不亚于男选手,运动成绩也达到很高的水平。

比如游泳,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女选手有349人,占这个项目参赛队员总数的45%,是除田径外女子人数第二多的项目。

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在“妇女与体育”世界大会开幕式上说,妇女体育运动取得的巨大成就并不意味着在奥林匹克运动中,女子同男子已经平等,事实上,男女还存在着很大距离。

比如在各种体育机构中,妇女人数很少,担任领导职务的就更少。

萨马兰奇希望各国政府从政策到财政给予支持,使妇女体育运动得到更大的发展。

奥林匹克运动的经济 奥运最大的经济魅力在于,他会带动巨额的投资。

在这笔投资所引发的如潮水般的资金流中,无论是谁,只要能从中抓住一线商机,就会迎来无穷无尽的财富。

奥运经济很大程度上是注意力经济,奥运会之所以能产生这么多的财富神话,正是因为它吸引亿万消费者的注意力。

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以来,奥林匹克运动曾经缔造了多少传奇的财富故事

洛杉叽、汉城、巴塞罗那。

这些城市享有巨大的国际声望,是因为曾经主办给亿万体育迷带来激情的奥运会。

可口可乐、柯达胶卷、阿迪达斯、美国全国广播公司。

这些象征着权利和财富的巨型跨国公司,也与奥林匹可有着某种特殊的关系,像尤伯罗斯、佩恩这样的人,更是因为在奥运商业杰出运作中而成为财富英雄。

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回的成功,是北京、是中国和财富的约会,将会给北京和中国带来巨大变化,而正是在这种变化中蕴藏着无限的商业机会和赢利前景。

尽管,奥林匹克运动蕴涵的巨大商机是属于每个人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识别、把握、驾驭这种机会。

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深刻地领悟奥林匹克运动的经济学。

在一场与时间、机遇和人的比赛中,谁能真正胜出,成为奥林匹克的冠军

最后以国际奥林匹克格言“更高、更快、更强”结束我的论文,谢谢老师不辞辛苦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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